每年过了正月初六,路上出门走亲戚的人流依然不断,其中大部分都是给外甥送灯笼的,常常要持续到正月十四。
姐姐出嫁后过了第一个春节,父母就带着我和大哥、二哥,在正月初七这天带上备好的礼品,前去姐姐家"送灯".按照渭北一带乡下的习俗,娘家人(女子的父母或已婚的哥哥、弟弟)要选择在正月初三到初八中的某一天,给出嫁的女儿"送灯"."送灯"主要就是送两个大红灯笼,还有十个蜡烛。因为是结婚第一年,所以,礼品中还有母亲亲手制作的面塑。这组面塑以蛤蟆为首,包括鸡、鱼、小龙(蛇)、团儿(獾,方言)等。父亲说:"‘送灯’意味着姐姐一家前途光明、幸福美好。"到了正月十一,姐姐便叮嘱姐夫把灯笼挂在自家大门上,一左一右,以示吉祥。
后来,姐姐有了孩子,每年出门送灯,便成了我们兄弟几个的"必修课".当舅舅的,给外甥和外甥女每人都送一个小灯笼和十个小蜡烛。孩子们见到灯笼,自然喜上眉梢。过了初十,天黑就可以挑着灯笼,去找同村的伙伴玩耍。有时候边走边玩,嘴里还不停地喊着:"打灯笼,寻娃哩,寻不着,我骂哩。"惹得大人嘿嘿地笑。到了正月十五晚上,要跟一群玩伴们把灯笼碰撞,眼看着灯笼化为灰烬,然后才开心回家。
当然,送给外甥的灯笼要比第一年送给姐姐的灯笼小一点,目的是便于孩子提携。除了灯笼,一般还要送花馍。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后,不少人为了图省事,把花馍改成了麻花和饼干之类的食品,表达对孩子的祝愿和保佑之意。直到两个外甥相继长到十二周岁时,最后一次给孩子"送灯",乡下人称之"完灯",也就是最隆重的一次送灯。我们分别给孩子送去了台灯或手电筒之类的礼物。这天,姐姐一家人精心准备了几桌饭菜,盛情款待我们;标志着孩子从童年进入少年,送灯、玩灯到此终止,故被人们称为"完灯".
如今,制作灯笼的工艺水平逐渐提高。各种材质、形状的灯笼,在每年春节前都会相继亮相。商家也都会开发出许多新的款式,使得灯笼由过去那种传统点蜡烛的、用彩色纸糊成的灯笼,变成了电子灯光以及带着流行音乐的样式。过了大年初七,无论城市还是乡下,孩子手里都会提着舅舅家送来的各式各样的灯笼,游逛在大街小巷,满心欢喜。
第一年送灯,是要带上面塑的、以蛤蟆为首的一组动物——鸡、鱼、小龙(蛇)、团儿或锥巴儿,这分明是一组面塑图腾形象。第二年以后,渭河北一带变成十二个团儿(獾)馍,渭河南一带是十个锥巴儿。锥巴儿就是蝌蚪,即蛙之幼体,俗称蛤蟆鱼,当地人称之为"茧儿"馍,包含孕育子孙的意思。团儿的形象有两种:一种形状若人头蛇身蜷盘一起,象征着女娲"人首龙身";另一种是眼下有尾鳍,意思有点隐晦。直到姜寨及半坡彩陶人面鱼身画纹出土后,人们才弄明白,这是蛙图腾崇拜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娘舅家蒸"茧儿"时还有一个讲究,眼要大、额要宽,那显然是祝福外甥、外孙聪明伶俐的意思。记得母亲在蒸"茧儿"馍时,常常用红豆做眼睛,拿锅下烟炱跟面和在一起做眼眉,蒸出来的"茧儿"馍栩栩如生。
由于每年送灯这项任务通常是由孩子的舅舅来完成的,于是便有了"外甥打灯笼——照旧(舅)"这句歇后语。舅舅给外甥送灯,一送就要送十二年,中途是万万不能停止的。在过去蒙昧的年代里,老人们认为在火树银花的元宵佳节,如果黑灯瞎火,就意味着家庭后嗣无人。
一年又一年,舅家给外甥送灯的年俗一直在延续,从未停止。随着时代的变迁,"完灯"习俗也在不断演变,近年来又在城乡逐渐兴起,而且内容也越来越丰富。舅家除蒸一对"老虎"花馍外,还要送台灯或手电筒(寓意前途光明)。有的还送文具、书籍、笔记本电脑等学习用品。同时,孩子父母的亲朋好友也参与进来,大都赠送衣服等礼品或行"干礼",为孩子们送上美好的祝福与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