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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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精选3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有效提升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防止商业性质的推销行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意见、精神,针对学府悦园一小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坚持生本理念。引进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引进课外读物的方向性和根本性指引。

第三条坚持普适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引进课外读物应兼顾学生发展的普遍需要和个性化需要,既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对课外读物的需要,又满足少数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四条禁止商业销售。严禁学校、教师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引进课外读物,确保课外读物的非商业性质。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建立课外书籍推荐与甄别机制。以年级组为单位,在阅读课程组组长的主持下,由全年级老师定期研讨,对已引进的课外书籍进行甄别,并形成拟推荐课外书籍清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第六条充分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到图书馆集中阅读课外书籍。

第七条加强图书馆、图书角的管理。定期更新图书,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第八条禁止一切以销售课外读物为目的的讲座、培训等活动进校园。

第九条禁止《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对该班的负面课外读物进行清理,每月20号前向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小组报告上一个月的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条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将此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一条违反本细则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4

为了积极创建书香校园,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以古今中外名篇名著为主要内容,以激发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充实文化底蕴、陶冶情操,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使师生在浩瀚的书海中丰富知识,亲近母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和人身修养,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和办学品位。

二、活动主题

读一篇(部)名著,塑一身雅气。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

营造读书氛围。阅读需要氛围,这氛围需要营造。为了积极推动学生的课外阅读,学校准备首先从营造浓郁的校园阅读文化氛围做起。

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让学生明白读书的益处。例如: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营造文化氛围,创建“书香校园”等。

各班以“建设书香校园”为主题上一节主题班会课,营造班级阅读氛围。

各班设计一个班级“书香园地”,由班级定期张贴“好书推荐”“名人名言”“好书大家读”“读书感悟”“读书心语”等文章,由同学们自己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加强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建设开放性读书驿站,全天向学生开放,每年更新图书。起始年级,实施书架工程。

四、明确阅读时间

一天三读:早读,每天上午上课之前,为早到校的学生阅读时间;综合实践课上读,每次综合实践课都要安排专门的阅读活动;睡前读,每晚一次的睡前阅读。

五、开展阅读活动

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主题班会。各年级每一位学生要在语文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制订科学的广泛阅读计划。每位学生有专门的阅读笔记。

每年举办一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读报圈点批注剪报展;周末、寒暑假等长假期间,鼓励学生在家看学校推荐的书,写读书体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读书笔记评选活动。

六、教师读书活动

教师的.学习应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在全面学习、提高整体文化素养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教育名著、原著。通过学习教育经典理论,使教师登高望远,指导与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激发教师的思维能力和对教育问题的思考,努力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模式,进行教育创新。

教师要读好四类书:读经典名著,增文化底蕴;读教学专著,强教学实践;读教育学,悟学生心理;读报纸杂志,知天下大事。教师在阅读中,以原理掌握、方法实施为基础,以专业拓展、学科纵深为发展。通过阅读激发阅读持久兴趣,引发可持续思考,形成终身阅读的良好习惯。

学校图书馆每学期新增一批教育类书籍,丰富阅览室藏书。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读完两本书,完成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

教研组备课组要在集体备课时安排集体学习。教师要经常写一些教育教学随笔,每学期教师至少交育人一得与教学一得各一篇,促使教师对自己每天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生活感悟、学生成长进行反思。

七、做好负面清单管理

1、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责任主体。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图书馆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履职。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定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

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6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就加强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校园管理、纳入监测通报之中,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此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特设立xx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行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三、加强引导管理

学校要切实履行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的正面引导,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广大家长。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读书会、书香校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宣讲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学生多读经典书籍、多读红色书籍、多读正能量书籍,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各相关群体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要注重引导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激情,培养学生阅读好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的创新。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7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展课外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广大师生教育教学需求,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图书审查清理,防止问题图书进入校园,营造安全的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让学生会读书、想读书、爱读书。积极打造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指导亲子阅读,让阅读成为学生及家长的良好习惯。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1、图书室管理人员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藏书,及时发现、清理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进行封存管理,不准借阅。2。各班班主任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

3、各班级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规范课外读物推荐机制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具体书目要经学校审核,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积极打造书香校园建设,营造良好阅读环境

美化学校图书室,简化借阅程序,为学生借阅图书提供方便。教室设置读书角,安排专人管理,方便学生的日常阅读,优化阅读环境。打造读书长廊等校园设施,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

(五)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

学校组织开展日有所诵展示、读书小报展示等活动,促进学生深度阅读。班级开展读书交流会、诗词大会等活动,拓展阅读的宽度。鼓励学生、家长亲子阅读,激发阅读的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六)借助学校课程设置,助推阅读活动的开展

每天中午,设置15分钟学生自主读书时间,激发学生阅读兴趣。社团课程中设置“故事大王”社,用孩子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广阅读。课后延时服务中,设置阅读课程,教师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阅读,开展读书交流会。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昌平区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王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副校长)

专人负责:王建和(教学主任)

组织成员:刘继文、李海辰(德育主任)、张欣凤(教学副主任)、王建龙(图书管理员)、教代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三、遴选审核程序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备案: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加强监督检查,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五、学校目前课外读物情况说明

1.目前学校引入课外读物共7457本,订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采购,不存在违规引入课外读物的情况。

2.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来源为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物。

3.学校制定了课外阅读相关的管理办法,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的内容。

5.学校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强买强卖商业推销行为。

6.学校中没有教师私自向学生推荐非正式出版物。

7.关于学生阅读实效性,学校每班教室设立图书角,图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选择,图书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更换。每周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语文教师指导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方法、技巧。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9

读书,是孩子们净化灵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古今中外的许多著名作家、科学家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往往也与他们的读书分不开的。我校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将学生读书面拓宽,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作为育人的重要载体之一,在帮助学生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启迪智慧、提高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让学生通过阅读课外读物,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让每一个学生都热爱读书,学会读书并在读书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目标: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推荐,在班级甚至是学校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一)通过课外读物的阅读,在班级甚至是学校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三)通过课外读物阅读活动,使学生学会读书、学会学习,促进学生的知识更新,活跃学生的思维。

(四)通过开展课外读物的阅读,使学生的.读书落到实处,使阅读成为我校的特色,逐步形成独特的校园文化。

四、实施内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阅读计划。

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推荐进校园课外读物,向家长公开推荐目录。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提供校内场所供单位或个人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方式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各班级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兴趣爱好推荐符合学生实际的班级读书计划,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阅读量不少于260万字,分解到各个学期,每学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65万字。各班级还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班主任要认真督促检查,确保计划得到落实。

(二)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

1、各班级要充分利用好班级的黑板报(每周更新一次)、学习园地、墙壁等,营造书香氛围。

2、征集读书名言,可以把从各方面征集来的名言抄在黑板报上,或是做成书签与同学交换。

3、在黑板报的一角开辟读书方法介绍,向学生介绍科学的读书方法。

4、在班级里开展好书推荐的活动,可以利用阅读课让学生进行交流,也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在班级里进行交流,还可以发挥板报、墙报的作用。

5、各班级要定期召开形式多样的以读书为内容的活动,以不断激发学生的读书兴趣,创设良好的读书氛围。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0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戴志娟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五项管理”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5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桂林市大风山一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加强对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负面清单”读物,指导家长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问题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负面清单”关,严防问题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做好学校“书香校园”的落实工作,制定“书香校园”工作方案、制定阅读内容,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德育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书香家庭”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象山区教育局课外读物推荐报备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学校依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桂林市大风山一小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6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昌平区教委关于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组织机构

组长:王军(校长)

副组长:张宏(副校长)

专人负责:王建和(教学主任)

组织成员:刘继文、李海辰(德育主任)、张欣凤(教学副主任)、王建龙(图书管理员)、教代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三、遴选审核程序

1.初选: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评议: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进行评议,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确认: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4.备案: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2.加强监督检查,学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

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5.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师要严肃问责。

6.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没收书籍,予以警告处分。

五、学校目前课外读物情况说明

1.目前学校引入课外读物共7457本,订购的主要渠道是政府采购,不存在违规引入课外读物的情况。

2.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来源为国家正式出版社正规出版物。

3.学校制定了课外阅读相关的管理办法,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4.学校为学生推荐的出版物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禁止的内容。

5.学校没有违反《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强买强卖商业推销行为。

6.学校中没有教师私自向学生推荐非正式出版物。

7.关于学生阅读实效性,学校每班教室设立图书角,图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情况进行选择,图书管理员负责定期进行更换。每周开设课外阅读课程,由语文教师指导学生读书,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方法、技巧。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8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市教委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工作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关于落实“五项管理”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各级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坚持育人方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深化育人方式改革,解决广大家长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聚焦“五个强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学习生活方式,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强化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程序管理,加强新华书店进校园管理,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和评价导向原则。准确把握“五项管理”核心要义,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正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全方位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导向引导学校可持续发展,以评价改革撬动学生健康发展指数的提升。

2、坚持统整性和协同性原则。坚持“五育并举”,系统、整合推进“五项管理”。推动各处室、级部齐抓、共管,明晰职责分工,制定重点任务清单,理清责任链条和责任主体,从学校管理、家庭指导、社会协同等方面入手,协同推进,做到全覆盖、齐步走、抓督察、常态化,推进“五项管理”全部落地,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坚持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五项管理”的专业性和教育的专业性,科学指导学生、家长、学校做好“五项管理”相关工作。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提高工作的精准化精细化水平。

四、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本方案中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指导、管理和督查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对于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3、严格管理进校园课外读物途径,规范进校园渠道。学校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有相关推荐负责人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4、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五、组织保障

(1)加强工作领导,形成多方联动机制。对标各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学校落实“五项管理”的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2)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工作落地见效。根据文件精神,修订、细化学校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召开“五项管理”专题会议,进一步细化问题排查、深化全员培训、强化责任落实,提升“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效。

(3)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开展主题教育,正向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有效发挥舆论的引导功能,全方位开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学校策略宣传,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大力营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氛围。

(4)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管理工作实效。以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调查问卷、教师访谈、学生座谈等方式抓好落实,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以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

(一)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二)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三)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管理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管理措施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学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较为健全的遴选、审核和推荐机制。

1.遴选。

学校成立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员教师、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读物审读专家,由审读专家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

2.审核

(1)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和专业机构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

(2)确认审核制。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荐读物目录,重点统筹数量种类,责任人签字后,读物方可进入学校。

3.推荐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原则标准,审读专家库成员对每一本准备推荐的图书进行审读、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形成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

1.全面摸底清查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教导处牵头,分期初、期中、期末三个时段对馆藏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的“12条红线”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去芜存菁,汰劣留良,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

2.设立“图书观察员”

1-2年级采用学科老师做“图书观察员”,3-6年级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就读物细节问题进行上报。

3.发放告家长书

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合理选择,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营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形成家校最大的教育合力。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1.读书月。每学年开展主题式读书月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阅读的兴趣,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2.约书日。建立“一周约书日”,由图书室统一策划,利用新建阅览室,结合图书漂流、拓展课程、课后服务等,全校联动,全体参与,基本确保学生的每学期阅读量。

3.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保障

学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学科教研组长各班主任

(二)注重宣传,严格管理

各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0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健康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园,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区有关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文件精神,落实好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及排查工作。

二、“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细化读物管理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选用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执行,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的基本原则,要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对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一律不允许带入校园。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一级教育局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充分做好预案,按照《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定期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图书室。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强化监督管理,引领家校共治

1、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管理办法》各项要求,确保课外读物管理规范有序。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工作均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加强家校联系,启动课外读物家校共治活动,不仅在课外读物的选择上对家长进行引导,同时引导家长为学生阅读课外读物创造良好的条件,共同营造“书香家庭”良好氛围。为了将阅读工程落到实处,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多带孩子去书店、图书馆走走,以扬州市“五个一百工程”推荐书目为重点,为孩子购买一些适合的书籍。

(2)鼓励孩子认真阅读,养成习惯,做一个热爱读书的孩子。

(3)给孩子准备一本读书记录本,记录读书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养成“不动笔墨不读书”的好习惯,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脑到”,让孩子从读本中汲取营养,提高孩子的阅读和写作能力。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2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特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实施方案。

一、明确课外读物的范围。

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学校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二、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1.方向性。学校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学校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学校推荐书目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学校推荐书目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课外读物的推荐标准。

1.主题鲜明。学校推荐书目需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学校推荐书目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学校推荐书目要求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学校推荐书目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课外读物的推荐流程。

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体局备案。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加强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学校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4.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学生营造健康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就加强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课外读物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学校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将其纳入校园管理、纳入监测通报之中,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严防问题读物渗透校园。

二、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此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特设立xx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组织机构。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行政成员及各班班主任

三、加强引导管理

学校要切实履行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学生课外读物的正面引导,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广大家长。通过主题班会、家长会、读书会、书香校园建设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和学生宣讲文件精神和要求,鼓励学生多读经典书籍、多读红色书籍、多读正能量书籍,有效提升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文化认同、情感认同。

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组织开展针对行政干部、教师、图书馆管理员等各相关群体的培训交流,积极探索课外读物管理的有效经验和创新举措;要注重引导学校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激情,培养学生阅读好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的创新。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4

一、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田红芳

副组长:张靖姚艳红白向东

成员:张处笑原莉郑海宽李艳丽王清新

各班班主任课任老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电教室、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级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一,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学校、图书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及专用教室管理员、任课教师经常性检查学校图书馆、专室用书、班级图书角和学生用书,发现违规课外书及时清理并且上报、备案。

2.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推荐指定课外书,除书名外,不得指定出版社,版本,指定书店等。

3.任何人不准向学生及家长强制推荐、变相强制推荐或引导、暗示推荐课外书。

4.任何人或邀请其他人员不得在校园通过举办讲座等活动销售或变相销售课外书,含电子书,(如扫码免费、打折等活动)

5.学生除学校发的书外,只允许的携带课本、学校、区教体局教研室等上级行政单位推荐的课外书。

6.所推荐的课外书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家庭经济负担。

7.坚持课外读物自愿购买原则,学校和老师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

8.学校购书严格遵守采购程序,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教导处主任、电教室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5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6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7

一、指导思想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无锡市阳山中心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学习,明确学生课外读物管理要求。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明确《办法》所称的学生课外读物为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加强排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教务处、总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不在校内组织签名销售课外读物活动。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学生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家长做好指导工作,严防不良读物毒害学生。

(四)丰富活动,致力建设书香校园。各班制订阅读计划,明确阅读内容,引导学生读好书。制定阅读计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午间阅读,上好诵读课。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促进书香班级建设,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优秀班集体的主要内容之一。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8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29

为了积极创建书香校园,结合本校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以古今中外名篇名著为主要内容,以激发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充实文化底蕴、陶冶情操,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的。使师生在浩瀚的书海中丰富知识,亲近母语,全面提高语文素养和人身修养,全面提升学校育人质量和办学品位。

二、活动主题

读一篇(部)名著,塑一身雅气。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

营造读书氛围。阅读需要氛围,这氛围需要营造。为了积极推动学生的课外阅读,学校准备首先从营造浓郁的校园阅读文化氛围做起。

营造浓郁的读书氛围,让学生明白读书的益处。例如: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营造文化氛围,创建“书香校园”等。

各班以“建设书香校园”为主题上一节主题班会课,营造班级阅读氛围。

各班设计一个班级“书香园地”,由班级定期张贴“好书推荐”“名人名言”“好书大家读”“读书感悟”“读书心语”等文章,由同学们自己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加强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建设,建设开放性读书驿站,全天向学生开放,每年更新图书。起始年级,实施书架工程。

四、明确阅读时间

一天三读:早读,每天上午上课之前,为早到校的学生阅读时间;综合实践课上读,每次综合实践课都要安排专门的阅读活动;睡前读,每晚一次的睡前阅读。

五、开展阅读活动

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主题班会。各年级每一位学生要在语文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制订科学的广泛阅读计划。每位学生有专门的`阅读笔记。

每年举办一次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读报圈点批注剪报展;周末、寒暑假等长假期间,鼓励学生在家看学校推荐的书,写读书体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优秀读书笔记评选活动。

六、教师读书活动

教师的学习应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在全面学习、提高整体文化素养的基础上,重点学习教育名著、原著。通过学习教育经典理论,使教师登高望远,指导与反思自己的教育实践,激发教师的思维能力和对教育问题的思考,努力转变思想观念、思维模式,进行教育创新。

教师要读好四类书:读经典名著,增文化底蕴;读教学专著,强教学实践;读教育学,悟学生心理;读报纸杂志,知天下大事。教师在阅读中,以原理掌握、方法实施为基础,以专业拓展、学科纵深为发展。通过阅读激发阅读持久兴趣,引发可持续思考,形成终身阅读的良好习惯。

学校图书馆每学期新增一批教育类书籍,丰富阅览室藏书。每个教师每学期至少读完两本书,完成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

教研组备课组要在集体备课时安排集体学习。教师要经常写一些教育教学随笔,每学期教师至少交育人一得与教学一得各一篇,促使教师对自己每天的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生活感悟、学生成长进行反思。

七、做好负面清单管理

1、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责任主体。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主任,图书馆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履职。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0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园阅读,提升校园阅读质量,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切实发挥课外读物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增强综合文化素养和精神文明素养,提高审美情趣,争做社会主义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方向正确。课外读物的推荐与选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严把政治关,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要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坚持统一管理,学校主责。区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检查作用,指导学校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阅读生态。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学校的课外读物推荐、遴选、审核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凡进必审。

二、组织机构

(一)石景山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石景山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相关行政科室及业务部门共同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分工,统筹负责全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长:石显富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李秀兰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区教委主任

副组长:王传东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孟驰 区教委副主任

胡光熠区教委副主任

管娜 区教委三级调研员

李文 区教育分院院长

成员:基础教育科、学前科、德育科、职成科、宣传科、教育分院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校成立校级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后勤采购、图书馆等负责人共同构成。负责本校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遴选、审查等工作。

三、课外读物范围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附件,以下称《管理办法》),本方案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

学校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推荐前,须进行审查和备案。具体环节分为初选推荐、分组审读、集体评议、公开公示、上报备案。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教育教学干部、各学科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初选通过后,安排各学科组相关人员进行分组审读,对所选书目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述推荐原则、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把关。集体评议环节,学校要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听取评审意见,经领导小组一致评议并签署意见后,确定本校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阅读目录。学校推荐书目确定后,每年9月要上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需做到“凡进必审、凡用必审”,筑牢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做好推荐目录的区级备案。区教委责任科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违规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推进校园阅读良好氛围创建

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自我发展。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角、读书栏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学校要不断创新形式,积极开展阅读工程、整本书阅读、读书交流会、名师大家进校园等丰富的校园阅读活动,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通过家委会、家长会等机制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鼓励学校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时代新人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课外阅读质量,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整体育人合力,有利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各学校需进一步提高政治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意识到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以实际行动推动制度完善和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校园阅读生态。

(二)落实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校级工作方案,细化和落实各项任务。在做好日常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科学使用课外读物的教育。区教委将健全目录报备和监督检查制度,畅通群众和社会监督渠道,定期对备案书目进行入校抽查,并配合市教委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挂账督办,对敷衍塞责、违纪违法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委宣传部门、各学校要善于通过网络新媒体,立足区域和学校特色,加强校园阅读品牌建设活动的社会宣传,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书香校园、书香社会的构建,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2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市区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一)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本校的课外读物。

(二)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把控进校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对于各类进校课外读物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市教委批准推荐书目,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三)加强研究,创新机制。

仔细研读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文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积极响应市区关于“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加工制作、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的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校图书馆建设,发挥主阵地作用

1、加大校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

学校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提升图书馆品质。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2、切实加强阅读需求调研,满足阅读需求

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3、开展形式多样阅读活动,丰富课外阅读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学校阅读角,班级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持续开展家校共育的阅读计划,对于在阅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课外读物管理,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加强审核,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按照“谁受赠谁负责”原则,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学校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自带读物报备制度。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审查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4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方案 篇35

为切实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有效拓展学生阅读活动,规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治问题读物进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程序进行推荐和选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阅读书籍,丰富学生的阅读活动。构建书香校园、营造书香家庭,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

二、成立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及各班家委会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做好排查工作,保证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负责人及图书管理员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及时清理,不准借阅。各班主任要按照要求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宜读物,要教育学生不得带入学校,不得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对读物进行处理。学校及各班级要通过家长信、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向家长宣传《办法》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中书籍进行排查,及时清理,禁止学生阅读。

2、健全管理机制,严把购书质量关。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向学生推荐、征订课外读物。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外读物领导小组,成立由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为主的读书目录审核推荐小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购买工作。学校每学年购买图书一次,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下发的《20XX年天津市中小学图书推荐目录》为主,由学校领导小组按照《办法》规定进行选书,再由推荐小组进行审核,最后将推荐目录通过家长信、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公开,公示期为3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现象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对于社会捐赠等其他渠道进校园的课外读物,也要严格履行以上程序,严把进校关,保证课外读物的质量。

3、开展读书活动,培养读书习惯。

学校做好读书活动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学校将通过校课实施读书工程,认真制定读书计划,精选适合学生阅读的书籍,并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读书活动有效结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让读书成为学生的生活习惯,营造“读书校园”。各班主任要把读书活动纳入班级活动,开展“亲子阅读”活动,构建“书香家庭”。语文学科教师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拓展学生的阅读内容,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学校领导小组、推荐小组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将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加强宣传工作。学校要及时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宣传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领导小组、推荐小组及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认真造成课外读物工作出现问题者,严肃问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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