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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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精选11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1

为全面贯彻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和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各项管控措施,引导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通告》,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广陵区禁放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有楠,副组长:尤敬宁,成员:汪筠、尚军、孙晓燕、鞠在祥、王珲、陈洋、吴勇、朱国顺、苏有来、夏礼军、刘春、刘士顺、杨兆禄、杭国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联络员:周昀。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职责,严格查处违规行为,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巩固长效阶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和查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四、职责分工

(一)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全局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传达市、区两级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各部门监管工作的情况汇总并上报。

(二)餐饮科:负责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三)注册科:负责在行政审批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四)农贸办:负责向集贸市场主办单位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督促其加强对场内市场主体的检查管理。

(五)办公室:负责对本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负责依法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管理,发现无证无照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及时上报区局,以便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向辖区内办理登记注册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业主发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记窗口发放禁放提示告知书;向办理登记注册的承办及可能承办婚庆喜宴的酒店发放告知书进行禁放宣传。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加强巡查检查,特别是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管控。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掌握并上报全局禁放工作情况信息,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监管,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将按照区政府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2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臵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检查烟花爆竹经销商违规经营礼花弹等A级禁售产品。禁售非法购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臵,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臵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臵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3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时间。

城市建成区可燃放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初一)、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1、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体育场院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2、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米以内。电厂、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3、xx市的龙港区西苑小学、连山区化工医院、连山区东城连山河带状公园、市环境保护局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周边500米内。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边300米内。

以上区域内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和产权单位要在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派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限定销售和燃放品种。

全市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箱体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类”产品。严禁销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严禁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1。2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B级产品。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四)限定销售场所和销售时间。

经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向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销售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8时(腊月二十三)至xx月xx日(正月十五)17时(配送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8时开始)。销售结束后,临时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全部拆除。

二、燃放规定

(一)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安全监管部门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楼道、窗口、阳台燃放,或向外挑挂、吊挂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不得采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4、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在监护人监护下燃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在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

2、在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

3、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全市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重大事项,提出总体部署,统筹协调全面工作。

四、职责分工

市安监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城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许可。负责依法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市环保局:负责春节期间监测环境空气质量,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负责检查xx市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对未经审批的销售烟花爆竹临时占道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经过审批的销售场所超范围经营进行监管。

市工商局:负责办理销售场所的营业执照,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市消防局:负责消防安全,按照消防安全预案,及时、快速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消防事故,将消防安全预案报市公安局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广播电视台、xx日报社: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宣传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分别制定新闻宣传工作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按照部门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实。

(二)春节后,各相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要认真总结,于20xx年xx月xx日前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邮箱)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付国滨,联系电话:xx,电子邮箱:xx

(三)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具体办法。

(四)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依照本方案执行。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的通知》(德安办[xx]91号)及《罗江县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工作方案》(罗安办[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所有生产、使用、储存、经营、废弃处置、运输和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重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即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镇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

二、时间安排

各社区、村,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全面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各社区、村结合本辖区实际,立即制定具体方案,全面铺开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阶段。10月底以前,镇安办对个各社区、村的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排查整治阶段。11月底以前,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社区、村要认真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全面细致地专项检查。对在自查自纠、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五到位的要求全面彻底地进行整改。

三、整治重点

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在危险化学品方面,包括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输送管道等各个环节;在烟花爆竹方面,包括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运输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环节。

(一)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监控仪表完善、完好和投用情况,特别是高、低液位报警联锁仪表的完好和投用情况;液体储罐防超温超压、防串料跑料、防雷、防倒塌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应急器材的配备和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重点排查整治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使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起重、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和操作规程、工艺技术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三)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重点排查整治管道设施的分布走向、物料名称、安全管理情况管道上方违章占压、防护距离不够、标识标志缺损、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以及各类管道管线交叉铺设等突出问题;权属单位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立、完善及落实情况,包括城市天然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整治经营许可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安全生产(充装)许可证及许可经营范围执行情况;一书一签(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及落实情况;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志牌、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槽车罐体惰性气体置换合格证明文件情况。

(五)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排查整治烟花爆竹产品种类、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拳打击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注销或者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企业被依法取缔关闭后,仍然非法进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在家庭作坊或窝点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扎实深入地开展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有效整治一批事故隐患,努力确保我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开展本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保障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

(三)全面整治,务求实效。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要达到100%,各社区、村专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100%,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经营点的检查要达到100%。隐患排查要严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隐患整改要严格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5

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fanwen/1582/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4、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区街办、区农委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街、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时至七时等禁止燃放的重点时段,街、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坚持居(家)委会、村委会分片、分段管理,积极分子

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6

一、烟花爆竹经营方式

采取大棚超市化管理模式(无备货库房),只允许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面内放臵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销售。

二、烟花爆竹危险特性及事故类型

烟花爆竹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火灾、爆炸,以下为烟花爆竹危险有害性分析:

1、原材料的危险性

制药所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如硝酸胺、复合蜡(含乳化剂)等都有易燃易爆危险性。

2、储存与运输的危险性

成品粉状乳化炸药具有较高的爆轰和殉爆特性。

硝酸胺贮存过程中发生自燃分解并放出热量,当环境具备一定的条件且温度达到爆发点时,弓I起硝酸胺燃烧或爆炸。

油状材料都是易燃危险品,贮存时遇到高温、氧化剂等,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燃烧事故。

包装后的乳化炸药仍具有较高的温度,炸药中的氧化剂和可燃剂会缓慢反应,当热量得不到及时散发时易发生燃烧而引起爆炸。危险品运输时可能发生的翻车、撞车、坠落、碰撞及摩擦等险情,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引起危险品的燃烧或者爆炸。

三、应急救援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时,负责人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及时控制危险源蔓延,抢救伤员,清除危害后果。

2、报警

负责及时向周围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并立即报告经理和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及时处理或报警。

3、抢险

组织灭火,控制火势蔓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负责转移物质远离火源,解除爆炸危险。

4、救护

负责对重伤员联系120急救中心救治,对轻伤员选择安全地带,就地进行医疗救护。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对供货单位,要求烟花爆竹产品有安全防伪标签,对对方的资质进行确认,不得采购无许可证单位的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必须由供货单位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3、对购进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包装安全要求的则不能上柜销售。

4、确保消防器材处于完好状态,确保操作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佩戴。

5、经营场所严格禁火,禁止在烟花爆竹销售区吸烟,动火作业。

五、事故报警和报告

当发生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时,销售人员应立即上报经理或销售负责人,根据事故大小采取相应措施,能及时解决的可组织销售人员现场处臵,不能解决的则马上报警,并按规定及时向区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六、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程序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①控制事故危险源;

②抢救受伤人员;

③指挥人员防护,组织相关人员撤离;

④保护好现场,清除危害后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接受事故教训。

七、烟花爆竹事故现场处置措施

火灾事故处臵措施

(1)立即报警,同时切断电源,疏散无关人员至安全区域,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救治。

(2)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熄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6)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

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7)火灾扑灭后,仍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监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爆炸事故处臵措施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至安全处。

(2)如有受伤人员,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3)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备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八、应急救援演练规则

1、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不同的演练方案,做好预防演练纪录,增强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防范措施能力。

2、销售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工作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时检验,保持其有效性。

九、附件

1、单位应急救援机构名单及联系电话:

综合报警电话:110

火灾:119

伤员急救:120

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3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经营管理和监督,按照《燃放条例》和《专营办法》做好烟花爆竹专营工作。

此外,从工作目标上制定了相应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和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一定要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和讲政治保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重要性,并参照市供销总社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

二是统筹规划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对年烟花爆竹布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供销社一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零售点布点工作:

一要保持销售点安全距离。要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商业流向,进行科学合理的布设,要远离国家环境监测敏感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严禁在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设立零售网点,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严禁在《条例》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内布设零售点。

二要优化布设临时销售点。

对连续三年参与烟花爆竹零售的守法经营者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量较大的守法经营者采取专店销售或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储存室的经营者优先布设烟花爆竹销售点,提升临时销售点的质量和销售能力。

三要加强常年销售点布点审核。

各区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常年销售点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经营条件不具备或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布点资格。

四要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销售点信息档案。

要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详细情况进行登记,掌握销售点的经营情况和安全状况,建立一批经营规范安全可靠相对固定的经营网络资源。

五要严格烟花爆竹销售专营管理。

对年办理相关手续但没有参与实际经营者,年不再布设专营销售点。要加强对零售店直销点的管理和监督,防止销售点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对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要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为搞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打好基础。

三是统一配送,提供安全适销货源。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各级供销社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烟花爆竹配送关。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销售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164个品种。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84个品种。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批发公司要合理调整烟花爆竹产品结构,及时组织适销对路的货源品种,引导市场消费,确保市场供应。采购产品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要优先从市内合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货,支持本地企业发展,避免长途运输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截止,销售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四是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按“六统一”要求,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经营。

落实批发企业安全经营措施。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储存配送环节。市级批发公司必须在取得资格的生产厂家采购货源;必须有专门的储存仓库和值班人员;必须有合法的运输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坚决杜绝购买储存销售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加贴市安监局和市供销社监制的监封标识;各级批发企业必须与供销社签订安全经营合同,制定安全经营守则;烟花爆竹展品一律采用无药样品。

落实零售点的安全经营措施。各零售点必须到供销社指定的专营批发企业进货,严禁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渠道进货(或代销);各零售店必须按照专人专柜专管的方式进行销售;全市零售点统一悬挂印有举报电话的“烟花爆竹专营销售点”标识;张贴警示标识和安全燃放标识,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并合格。

落实烟花爆竹仓储安全措施。烟花爆竹仓库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各配送公司必须强化对烟花爆竹仓储管理,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专用库房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报警等设备必须齐全有效,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危险标志要醒目;要有专门的值班人员并坚持24小时值守,有严格的保管制度消防制度出入库制度和保卫制度;对保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格控制进入库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和人员;装卸烟花爆竹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

加强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和监管。在销售旺季来临前,各级供销社要组织力量,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仓储设施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要积极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要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经营产品要依法没收并统一销毁。

五是明确专人,加强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

为加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信息收集,市供销总社已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烟花爆竹专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县供销社也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烟花爆竹专营工作的信息搜集和报送工作,以确保信息畅通。各级供销社在烟花爆竹专营工作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市供销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优化城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协调联动、群众参与、重在防范、确保安全”的原则,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教育、劝戒引导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禁止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不断规范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为打造“五无甘南”、建设“十有家园”、筑梦“藏乡江南”、绘就“诗画舟曲”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舟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在县公安局下设办公室,韩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仇文林、王忠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成立相应机构,压紧靠实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的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禁限放区域和要求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以下场所在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县党政、人大、政协、军警机关驻地围墙外侧50米以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围墙外侧和历史建筑保护点50米以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影剧院、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体育馆、追思园、公共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楼房阳台、地下车库、花卉绿化景观带、新老城区所有广场等场所及周边;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天然气加气站及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围墙外侧100米以内;电力、通信线路及设备安全保护区内;山(树)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停放车辆较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老城区:瓦厂新桥向北至盛世豪庭小区,盛世豪庭小区向西沿城背后路段至舟曲县初级中学,舟曲县初级中学向西至舟江加油站,舟江加油站向东沿白龙江至瓦厂新桥覆盖区域内;瓦厂桥沿滨河南路至明珠电站路段及路段向南延伸50米区域内,交警大队及周边区域内。峰迭新区:城区内(包括御景公园、小蒜坝办公区);各乡镇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驻地50米以内及加油站100米以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下场所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晚上8时至次日早上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老城区:罗家峪桥头以北、河南村(瓦厂新桥以东)、寨子村(舟曲县初级中学50米以外)、锁儿头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峰迭新区:坝子行政村(含台子自然组)、水泉行政村、阴山行政村(加油站100米以外)。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重大庆典活动和节日(农历除夕至初七、元宵节、正月十九迎婆婆等民俗活动)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它节日一律按规定时间限放烟花爆竹。同时,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时段,如遇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在预警时段和区域内全面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和活动。高考、中考期间,限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限定销售、燃放品种。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各零售网点严禁销售未按《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0-2013)标准生产和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只允许销售个人燃放类的C级和D级烟花爆竹、燃放D级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购买,不得购买非法、非标、超标等禁止燃放的产品。

(四)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安全、文明、适度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2.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3.不得燃放非法、非标、超标的烟花爆竹。

4.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5.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6.燃放烟花爆竹需报请相关单位、部门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燃放,燃放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如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执法。

四、职责与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公安局: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监管。一是加大在禁限放时间、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制止,并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依法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发放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许可,并加强监管。三是根据需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其正常行政执法。四是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到举报要及时进行核实,消息核实准确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公职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及时向县纪委监委上报。

(二)县纪委监委:对禁限放时间、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监督;对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禁限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县应急管理局: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监管,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源头管控工作。一是严控销售网点,禁放区域内不得开设烟花爆竹零售点,限放区域内按照逐年递减的原则,合理布设审批烟花爆竹销售点。二是强化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监管,告知销售点负责人须从本区域内具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进货。对销售非法生产的或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烟花爆竹的消防措施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减少因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

(五)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规范、监督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组织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与非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商铺签订烟花爆竹禁限放安全协议,对非星级酒店、餐饮企业、商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商铺无证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超标、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六)县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等区域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禁限放工作,与物业管理区域所属的社区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区域居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告知劝诫工作。

(七)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依法查处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案件。做好我县空气质量的监测,如遇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

(八)县交通运输局:加大对全县客运站(点)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客运车辆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城区随意占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特别是加大对新老城区酒(饭)店、宾馆、餐饮企业在门前广场、便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路面的行为;查处经营者非法占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在城区设立“进入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牌;在城区醒目位置设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益广告宣传牌。

(十)县民政局:加强对群众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引导。一要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在为群众办理结婚登记时发放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材料、倡议书,教育群众文明举办婚庆活动。二要要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为群众办理殡葬手续的同时,发放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材料,告知其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事宜。三要引导广大群众在婚丧嫁娶期间采用环保型烟花爆竹的替代产品开展庆典或祭奠活动。

(十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强对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等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对禁限放区域内燃放行为进行管制。与禁限放区域内星级酒店、景区(景点)签订禁限放烟花爆竹安全协议。对禁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各星级酒店、景区(景点)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提前向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申请备案,经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新闻媒体滚动式宣传教育方式,开展阶段性专题宣传,尤其在重大节会期间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禁限放规定、典型案例、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倡导和教育群众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内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十三)县教育局:利用全校师生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师生树立生态环保理念和文明和谐意识,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引领作用,带动身边人,形成宣传覆盖全社会的良好氛围。

(十四)团县委、工会、妇联:充分发挥广大职工、青年等社会群团的作用,组织志愿者进行宣传,引导、监督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落实。

(十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辖区乡镇政府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责任书,落实内部监督自律要求,对本单位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明确告知本单位人员严禁在禁放时间、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禁限放期间相关规定。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其他部门要对负责监管的行业、场所、企业、单位等进行宣传教育,签订责任书,并监督落实。

(十六)乡镇政府: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管控,对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进行彻底排查,组织划定可以燃放的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有序燃放。二是对村委会(社区)报备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事项进行审核、把关,对需燃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进行限制。制止禁限放区域内的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县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各乡镇要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责任书,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辖区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十七)社区、村委会:一是通过张贴宣传画、喷刷宣传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文明办理婚丧嫁娶活动的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改变传统观念,摒弃陈规陋习。二是及时掌握群众婚丧嫁娶、商铺企业开业庆典等动态,事先进行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提醒、劝阻。三是组织相关人员担负守护和劝导职责,分区划段,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及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四是村民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要提前向村委会(社区)报备,说明相关事项,经村委会(社区)报备乡镇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工作重点

(一)加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婚丧嫁娶活动允许按传统习惯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县民政局对新婚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告知,信息及时反馈至乡镇、村(社区);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婚丧嫁娶活动及时掌控,提前进行宣传告知和管理;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配合,对城区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管理。

(二)加强宾馆饭店及商铺开张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城区所有处于禁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及商铺开张贺喜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处于限放区域内的宾馆饭店及商铺开张贺喜只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县市场监管局对城区所有商铺登记注册时对企业商铺负责人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告知,进行事前控制。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城区所有宾馆酒店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告知,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三)建筑工地开工、封顶竣工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区建筑企业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管理,城区各工地开工、封顶竣工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乔迁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所有乔迁贺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乡镇、村(社区)和城区物业公司负责加强日常管理。

(五)新车贺喜燃放烟花爆竹禁限管理。新车贺喜一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在城区日常巡查过程中进行严格管理。

(六)其它类燃放烟花爆竹管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村(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确保落实好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告知要求,所有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均要在管控范围内。

(七)烟花爆竹经营监管。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严格监管,要求各零售店进行流向登记,说明燃放事由,从销售渠道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源头控制和管理。

(八)节庆活动燃放烟花审批。全县大型节庆活动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举办方向县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批准许可后只可在指定区域及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以保护环境,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社会文明新风形成。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推进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严查违法燃放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创新形式,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宣传教育贯穿禁限放工作始终,通过广播、电台、网络、报刊、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重点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污染和安全健康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遵守相关规定的自觉性,积极鼓励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配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为执法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形成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执法、文体广电和旅游、民政、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等部门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职能部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烟花爆竹禁限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强化日常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良好氛围。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8

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fanwen/1582/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4、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区街办、区农委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街、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时至七时等禁止燃放的重点时段,街、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坚持居(家)委会、村委会分片、分段管理,积极分子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9

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

l.儿童燃放爆竹时应该由大人带领。

2.烟花爆竹应该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炉火旁。

3.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

也不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4.严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

5.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

6.点燃鞭炮后,若没有炸响,在未确认不存在安全问题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横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钻天猴”之类的升空高、射程远的、难以控制的'品种。

二、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燃放爆竹要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旷的地带燃放。

不要对着人和居民住宅燃放。

燃放时要认真检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认真清理火灾隐患。

2.儿童放爆竹要有人看管,不要随意捡一时没响的爆竹。

3.爆竹存放要避开火源和高温生产设施,装运爆竹要避免震动和磨擦,严禁在爆竹市场吸烟。

4.要购买质量过关的爆竹,不图小便宜购买非法生产的劣质爆竹。

另外,专家提醒,如果外眼球被炸伤破裂,最忌讳用手使劲压。

一旦把内容物压出来后医生挽救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炸伤后应该让患者安静平躺,再送往就近的医院。

三、安全燃放几要几不要

燃放时,燃放者与观赏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两次点燃;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去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要远离火种、取暖器;不要购买燃放礼花弹、大型烟花,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燃放;不要在楼层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人、车辆燃放,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和伤人;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在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及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在燃放时,先要选择安全地点,按说明书要求正确燃放,先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老虎窗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除,把外墙处布料等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收起来,预防可燃物引燃后引发火灾;同时对建筑外墙上任何开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以防火星溅入室内引起火灾。

在离家前要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烟花火种引起家中火灾。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xx阎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组长,领导班子、办公室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隗永霞负责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艳平负责学生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丽、李振明负责寒假期间学校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隗永霞主任重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北京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班主任教师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首先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学生放假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学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两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值班中严格规定,每两个小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力争校园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篇11

为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我镇2014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换)发率达100%;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复训持证率达100%;及时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亡人事故为零。

二、主要任务

1、深化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在20xx年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在批发企业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一是要完成批发企业的标准化审查和验收工作。对因仓库改造等原因未完成安全标准化的企业在今年上半年必须完成标准化考评验收;二是统一制订批发企业安全作业流程,实现批发作业流程的规范化操作;三是规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许可条件,审查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严格控制中心城镇烟花爆竹零售的数量,加强农村烟花竹销售点监管。重点审查零售场所与周边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距离,严格控制零售点之间的距离,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居民住宅内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二是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省安监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全评价、隐患整改、材料上报等工作,确保及时换领许可证。

3、制定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照《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和《20xx年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研究制订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通过合理规划零售经营布点,达到控制总量、规范市场管理的目的。

4、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高压态势,从严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5、加强电子文档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将利用计算机及信息化管理手段,健全完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基本信息档案。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告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按规定时限上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和批发经营企业的`基本基本信息。

三、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认真落实省、南通市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本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任务。

根据《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整改隐患,上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2、整顿规范阶段(5月上旬至9月下旬)。一是要组织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负责人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二是做好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复)训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要制订并公布本地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四是加强对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四私”等违法违法规行为。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上旬至10月下旬)。对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的总结,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台帐,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还不够规范,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不够扎实。为此要充分认识我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和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镇(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落实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推行国家安监总局颁布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通过整治,推动烟花爆竹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落实责任,协调行动。积极配合市安监局、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组织的联合行动,重点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分析本镇(区)“四私”产生的地域、时间、群体等特点,充分发挥群众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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