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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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9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精选11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幼儿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我校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奠定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评选的基本条件

骨干教师是学校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骨干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骨干教师分四个级别: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银川市骨干教师,自治区骨干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

校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掌握与学段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现代教育观、学习观和学生观。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善于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教学成绩优异,教学水平得到学生的高度认可,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及改革实践中发挥着带头模范作用,在学科教研和科研中有一定的建树,能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或专长。在学生民意测评中,满意度在90%以上。

4、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为学校管理创新与发展建言献策,有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领导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任职工作中取得了大家公认的成绩。

5、相关任职条件:具备初中教师要求的合格学历,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上;取得学科教学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承担本学科所承担的满工作量。

第二条评选的能力条件

评审学校骨干教师,除应具备以上五条基本条件外,在近五年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优秀的。

(2)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优秀或荣誉称号的。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文化知识,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期末所带班级平均成绩排年级前三名。

(4)教师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含银川二中教育共同体校刊);或论文在自治区级及其以上学会(学科)评比中获三等奖(市级二等)以上;或在银川二中共同体校园网上发表通讯稿5篇以上。

(5)承担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公开课)、学术交流等任务2次以上;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优活动中(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具制作、课例课件、专业知识考试、微课评选、录像课等),获市二等奖、自治区三等奖以上;担任青年教师导师两年以上;或一学年开设过两节校级公开课;或为全校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开设讲座一次。

(6)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课题研究,并结并获奖。

(7)所辅导的学生在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批准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或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有3人次以上获得自治级三等以上奖励、或2人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励、一人次获得一等或全国三等以上奖励;音体美等教师在参加自治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辅导或训练学生中取得重要奖项。

第三条骨干教师待遇

1、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每一年选拔一次,原则上县、市级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中选拔,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从市级骨干中选拔。

2、骨干教师优先安排各种外出培训和学习活动;

3、骨干教师享受学校设立的各层次的骨干教师津贴;

第四条骨干教师考核要求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也是引领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学校将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但同时骨干教师也应承担学校以及自身提高所必需的相应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三,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四,自治区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五,国家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六。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出满勤,承担满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

2.坚持教育教学创新,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且所教学科成绩位于同层次班级中上水平;或每学年在学校承担2节或市、区承担一节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3.积极参加教师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或承担市级以上专题发言、学术交流;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持或积极参与校级以上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并有阶段成果报告或结题报告;

5.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论文在教育学会中评为市级二等奖、区级三等奖以上,或参编教材(不含教辅资料的编写);

6.积极参加市、区各类评优活动,并在教学评优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7.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或承担学校组织的统一命题两次以上(包括试卷分析);

8.本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有指导计划和总结;

9.主动承担学校的校本课程并已开课实施,效果良好;或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有效开展研究性学习,并有结题报告;

10.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辅导,所辅导的学生参赛获银川市一等奖、自治区二等奖以上。

骨干教师每学年都要进行一次考核,由本人撰述自评材料,由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查看相关资料,再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价。经考核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不再享受年终津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教师适应新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思想业务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如下评选活动方案:

一、评选范围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师;“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为20xx-20xx学年度全市各学校在职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xx名师”、“十佳师德标兵”、“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具体评选条件见附件2-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推荐评选:

1、工作时间未满三年者;

2、因违法、违纪受到过处罚、处分或相关处理者;

3、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年度考核称职以下者;

4、组织参加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办班、竞赛活动以及有偿家教,参加编写或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各种书刊资料者;

5、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活动者;

6、弄虚作假,虚报个人学术成果者;

三、评选名额

各有关单位的推荐评选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提名推荐和审核工作由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负责。

1、相关单位提名推荐。各单位组织由教师代表、教育管理人员组成的推荐考核小组,根据评选条件从辖区内各学校教师中提名推荐并考核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2、考核审批。市教育局将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评选对象进行考查考核,考核时要认真听取其所在学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在考查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党组最后根据考核结果审批确定拟表彰人选。

五、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建设活动的重要环节,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的浓厚氛围。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评选工作。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师德模范、先进代表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通过评选活动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4、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同等条件下条件艰苦的农村学校教师优先。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幼儿园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中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我校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高一级骨干教师评选奠定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第一条评选的基本条件

骨干教师是学校为了表彰优秀的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骨干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骨干教师分四个级别: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银川市骨干教师,自治区骨干教师、国家级骨干教师。

校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掌握与学段相适应的教育学、心理学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念,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具有现代教育观、学习观和学生观。

3、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善于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教学成绩优异,教学水平得到学生的高度认可,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及改革实践中发挥着带头模范作用,在学科教研和科研中有一定的建树,能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或专长。在学生民意测评中,满意度在90%以上。

4、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能为学校管理创新与发展建言献策,有承担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领导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并在其任职工作中取得了大家公认的成绩。

5、相关任职条件:具备初中教师要求的合格学历,教龄在5年(含5年)以上;取得学科教学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94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6、承担本学科所承担的满工作量。

第二条评选的能力条件

评审学校骨干教师,除应具备以上五条基本条件外,在近五年内,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优秀的。

(2)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优秀或荣誉称号的。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文化知识,教学效果显著,所教学科期末所带班级平均成绩排年级前三名。

(4)教师具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含银川二中教育共同体校刊);或论文在自治区级及其以上学会(学科)评比中获三等奖(市级二等)以上;或在银川二中共同体校园网上发表通讯稿5篇以上。

(5)承担市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公开课)、学术交流等任务2次以上;或在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优活动中(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具制作、课例课件、专业知识考试、微课评选、录像课等),获市二等奖、自治区三等奖以上;担任青年教师导师两年以上;或一学年开设过两节校级公开课;或为全校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开设讲座一次。

(6)主持或参与一项校级或以上课题研究,并结并获奖。

(7)所辅导的学生在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会)批准组织的学科竞赛中(或创新大赛、机器人大赛等)有3人次以上获得自治级三等以上奖励、或2人次获得二等以上奖励、一人次获得一等或全国三等以上奖励;音体美等教师在参加自治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辅导或训练学生中取得重要奖项。

第三条骨干教师待遇

1、银川北塔中学骨干教师每一年选拔一次,原则上县、市级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中选拔,自治区级骨干教师从市级骨干中选拔。

2、骨干教师优先安排各种外出培训和学习活动;

3、骨干教师享受学校设立的各层次的骨干教师津贴;

第四条骨干教师考核要求

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骨干力量,也是引领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学校将为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但同时骨干教师也应承担学校以及自身提高所必需的相应任务。

校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三,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四,自治区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五,国家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必须完成下列任务的十分之六。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出满勤,承担满工作量,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

2.坚持教育教学创新,学生测评优秀率在90%以上,且所教学科成绩位于同层次班级中上水平;或每学年在学校承担2节或市、区承担一节研究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3.积极参加教师校本培训,每学年在教师(包括青年教师)培训中至少承担1次以上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或承担市级以上专题发言、学术交流;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学年主持或积极参与校级以上一个教育教学课题的研究,并有阶段成果报告或结题报告;

5.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年至少有1篇以上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论文在教育学会中评为市级二等奖、区级三等奖以上,或参编教材(不含教辅资料的编写);

6.积极参加市、区各类评优活动,并在教学评优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7.积极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每学年在学校教研活动中作2次以上的书面专题发言,或承担学校组织的统一命题两次以上(包括试卷分析);

8.本学年至少帮带指导一名同学科的教师,并能使所帮带指导的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所提高,有指导计划和总结;

9.主动承担学校的校本课程并已开课实施,效果良好;或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小组有效开展研究性学习,并有结题报告;

10.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辅导,所辅导的学生参赛获银川市一等奖、自治区二等奖以上。

骨干教师每学年都要进行一次考核,由本人撰述自评材料,由教务处、教研组、备课组查看相关资料,再由学校考核小组进行评价。经考核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不再享受年终津贴,连续两年没有完成任务的骨干教师,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5

根据台教函〔20xx〕164号文《关于评选表彰20xx—20xx学年度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现把有关我校评选20xx—20xx学年度农村优秀教师工作方案如下:

一、东海幼儿园20xx—20xx学年度农村学校优秀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朱其威

副组长:黄明亮

成员:李文权、李晓云、甄叶兰、刘海清、李志云、李新巧、李荣浪。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表彰范围为在我镇小教系统在职在岗的公办教师,20xx年8月30日前已进城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表彰范围。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团结同志、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师德好,在教育教学中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奋努力,与其他教师团结互助,关心爱护学生;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学风和教风,为人师表。

4、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5、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教学工作实绩突出(主要考虑未发生事故及学业调研测试的成绩排名),领导、家长好评。

三、评选办法和工作要求:

在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绩效考核评优要求和方式,评选出20xx—20xx学年度综合表现优秀的教师。依据评选的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细化和量化,科学制定评选考核指标的分值标准,正确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评选工作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审核小组评议、班子评议相结合,形成对教师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业绩和贡献。向广大教师公开评选有关规定,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8月30日—9月3日在本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评选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推存选拔,公开投票的方式(先由各级组推荐4名优秀教师,共8名,再从这8名优秀教师中公开投票的方式推荐5名优秀教师)。

2、组织考核。由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工作总结后由教师进行民意测评,评审小组对参评人选进行量化考核。

3、评选公示。评审小组在全面收集各方面意见,综合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奖励方法:

经评选审定农村优秀教师,在教师节期间给予表彰,颁发证书,市教育局奖励3000元∕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园幼儿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我园在园一线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幼教事业,教育改革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起表率作用。

2、模范遵守幼儿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执教。

3、热爱幼儿园,维护幼儿园荣誉,有高度责任心,具有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自觉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一票否决。

5、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挑拔是非、不服从领导安排、有相骂打架现象者取消本学期评先资格。

7、出勤率达98%以上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其中事假五天以内,病假七天以内。

8、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率达100%。

9、教研成果佳,积极参加公开课、说课、教育心得的撰写及教学论文、优质课等比赛活动。能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幼儿教育的探究工作。

10、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在教学中勇于探索,求实思变,开拓创新,在教学方法、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1、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完成文章发表任务。

12、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幼儿和家长,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师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以上。

三、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评优资格:

1、有违背幼教法规以及幼儿园规章制度行为的。

2、有家长不良反映或出现事故的。

3、所在班级发现传染病情况并未控制住的。

4、对幼儿小病小伤处理不恰当或延误诊治后果严重的。

5、全年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

四、评选办法:

1、幼儿园根据评选条件,初步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2、全体老师投票选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7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 评选范围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三、 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中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进事迹;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学业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成果丰硕,得到所在单位、学生、社会一致认可和赞誉;

6、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优秀等次在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 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 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 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

进行综合测评。

(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 奖励办法

( 1 )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 2 )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新西幼儿园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 3 )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 4 )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评选。

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8

按照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美丽河北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区总工会和区教科局联合组织开展的“美丽万全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助力“共创文明城市,共建和谐校园”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我校“美丽万全最美教师”推选展示活动实施。

一、活动主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精神风采。

二、评选标准

1、具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修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品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勇于承担教育教学重任,服从组织安排,成绩显著。

2、扎根一线,辛勤耕耘,甘于奉献。工作踏实,作风严谨:认真备课和批改作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师生关系融洽,课堂气氛活跃: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既是知识的传播者,又是学生的引路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3、具有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主动学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市、区、校的学科交流活动,主动参与教科研改革。

4、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教师不得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31日前)

5月29日召开全体教师会,宣读区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教科局[20xx]9号文件。同时制定主题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

(二)推荐准备阶段(6月1日——6月20日)

(1)6月5日17:00前学校三个级部(对口、就业、学前)根据评选标准各推选一名候选人,上报学校。

(2)6月6日——6月11日候选人准备材料:照片一张(工作场景照片,电子版≥3M),推荐理由(电子版且不超过200字)。

(3)6月12日——6月20日候选人在公众平台展示事迹,全校师生投票选举。

(三)评选报送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1)6月21日汇总候选人票数,审议确定最终人选。

(2)6月22日——6月27日对推举出的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

(3)6月27日——6月29日候选人准备所需材料

包括:推荐评审表、工作场景照、推荐人选一览表、评审工作报告(纸质和电子文档)

(4)6月30日审核材料,报送区教科局。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9

为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当年在我校教学一线的教师。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年终评选一次。

三、评选名额

全体教师的5%——10%。

四、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教科研活动,活动成效高。

五、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2.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订教辅材料,经举报核实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4.由于自己不当行为给学校或他人工作造成损失的;

5.同志之间闹不团结,给学校造成不利影响的;

6.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违反计生政策,未按规定履行计生手续的;

8.病假超过10天,或事假超过5天的;

9.班主任(值日教师)考评排名在全校中后的(含中间名次);

10.在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评比中无一篇获奖或发表的(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获奖可与论文同等看待),或在各级各类比赛中指导学生无一人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奖项的;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未上一节以上(含一节)校级示范课、观摩课或研讨课的,或开展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专题讲座的;

12.未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活动的;

13.所教学科学年期末考试平均分在年级排名达中下的(含中间名次),以年级班级数确定,或平均分提高名次未达2个名次的;

14.音、体、美等专任教师没按课表上课的或教学效果差的;

15.本年度没有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教师培训,或教师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16.近三年内在我校评选过“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

六、评选办法

1.由各年级主任组织本年级教师严格对照条件进行评选,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于学年末向学校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校每年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多推无效),同时上交侯选人申报材料;

2.由学校行政人员组成评审组(候选人不能作为评审组成员),对候选人的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确定该学年的优秀教师人选。

七、表彰奖励

1.表彰奖励工作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受表彰人员的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的依据之一。

3.根据校评审组对校级优秀教师的综合考评结果按得分排名先后推荐县、市级优秀教师候选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从事幼教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推进我园幼儿教育工作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我园在园一线教师

二、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幼教事业,教育改革创新意识强,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在各项工作中都能起表率作用。

2、模范遵守幼儿园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依法执教。

3、热爱幼儿园,维护幼儿园荣誉,有高度责任心,具有团结互助的团队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志,关心集体。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严谨治学,自觉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行为一票否决。

5、热爱本职工作,尽心尽责,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挑拔是非、不服从领导安排、有相骂打架现象者取消本学期评先资格。

7、出勤率达98%以上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其中事假五天以内,病假七天以内。

8、本学期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率达100%。

9、教研成果佳,积极参加公开课、说课、教育心得的撰写及教学论文、优质课等比赛活动。能圆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并能积极参与幼儿教育的探究工作。

10、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在教学中勇于探索,求实思变,开拓创新,在教学方法、教育改革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1、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完成文章发表任务。

12、爱岗敬业,热心服务幼儿和家长,保持良好的师德形象,师德调查满意率达90%以上以上。

三、出现以下情况取消评优资格:

1、有违背幼教法规以及幼儿园规章制度行为的。

2、有家长不良反映或出现事故的。

3、所在班级发现传染病情况并未控制住的'。

4、对幼儿小病小伤处理不恰当或延误诊治后果严重的。

5、全年请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

四、评选办法:

1、幼儿园根据评选条件,初步评选出符合条件的教师。

2、全体老师投票选出。

幼儿园星级教师评选方案 篇11

为在我校建设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德才兼备的师资队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决定在我校开展评选优秀教师活动并在“庆‘六一’暨三评表彰活动”上予以表彰。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服从组织管理纪律,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衣着大方,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师形象。

(2)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工作。能采取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分类指导和个别辅导。教学效果好,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成绩显著。

(3)热爱学生,不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坚持实施素质教育。

(4)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对学校工作有重大贡献;能胜任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安排并组织好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展示、演出活动等工作。

(5)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积极参加公开课、教改课、竞赛课。

(6)作业批改及时,书写规范,严格要求,评讲认真。无机械、重复、超量的`作业,注重合理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7)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紧密结合教学、科研工作。参加各种培训。

(8)精心施教,积极从事多媒体课件制作,善于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9)治学严谨,作风扎实,精通业务,教学态度端正,工作勤奋,关心集体,具有敬业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2、必备条件

(1)出现重大师德问题,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并经查证核实者,一票否决。

(2)上学期、本学期段考、期考未进入前三名者,一票否决。

(3)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如:被举报,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被上级组织点名批评等,一票否决。

(4)出现安全问题,导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以进医院住院为底线)的直接责任人一票否决。

(5)班主任工作拖拉,一日常规赛评比成绩位居全校后三名者,一票否决。

(6)时间界定:20xx年9月——现在。

三、评选程序:

1、学习《实验学校优秀教师评比活动方案》。

2、分组投票评选。

3、校委会审核。

4、评选结果公示7天。

四、评选比例:

按本校教师总数的12%进行评选,语文组4人,数学组3人,常体组(含后勤、教辅人员)2人,行政组1人。校长室不参与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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