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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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9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县共同缔造试点示范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相关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成“大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县”凝聚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强化党建引领共同缔造,准确把牢工作方向、工作步骤、工作成效,确保活动开展方向准确、群众拥护、成效显著。

——坚持发动群众。通过召开群众会、户院会、夜话会、视频会等形式来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高度关注民愿民盼,汇聚民心民力,促进民惠民富,激发群众参与,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示范带动。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人、示范户、示范院落、示范村带动作用,用示范成效来激励和带动其他人参与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活动中,稳步推进共同缔造示范村工作,积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打造特色亮点,进行全面推广。

——坚持群众参与。坚持“众人的事众人来商量,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的原则,动员和引导群众通过出力、出物、出料、投工、投资、投劳参与到项目建设、公益事业、环境治理等工作中来,让群众成为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主人。

——坚持以奖代补。广泛动员群众以出资出力、投工投劳、让地让利等形式参与村级各项建设中,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参与引导和主导共同缔造美好家园。

——坚持规划引领。坚持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原则,因地制宜编制建设规划,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切实增强共同缔造示范村建设前瞻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坚持改革创新。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理念,在实践中大胆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让共同缔造理念落地更有抓手。

(三)工作目标。全县各乡镇确定一个村(社区)作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村。试点村要选择党组织战斗力强、群众基础好、村容村貌整洁、产业有基础、村集体经济好、靠主干道交通便利,兼顾城区、城郊、乡村等不同类型,兼顾城乡融合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不同领域。通过试点工作的推动,试点村(社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共同缔造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共同缔造理念和路径深入人心,xx月底前做好省、市、县开展评估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为全面推广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方法

(一)决策共谋,广纳群众呼声。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汇聚群众智慧,凝聚发展共识。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户院会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积极搭建“众人来商量”议事平台,完善村(居)民会议、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村(居)委会、理事会、评议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实行村民网格化管理,每10-30户为1个网格,推选威望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村民为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环境卫生、邻里和谐、乡风文明等日常管理工作,让每个居民都能在组织中找到位置,有序参与共谋协调,找到“最大公约数”,使乡村(社区)居民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

(二)发展共建,动员群众参与。

关心群众身边的切身利益,从小事着手,以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房前屋后环境整治为切口,组织群众出资出物、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以群众关注的公共设施为切口,围绕产业、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动员群众出资出物、投工投劳参与建设管护,充分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增强群众参与感,引导群众更加珍惜共建成果。政府采取“以奖代补、奖励先进”的方式,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其中,激发群众参与热情。鼓励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专业社工、志愿者等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参与建设,增强共建合力。

(三)建设共管,汇聚群众力量。

推选群众代表成立项目建设监督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把大家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确保工程质量有保障。依规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共同协商公共空间、停车场地、环境卫生、小区安全等管理规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美化净化、公园绿地、文化健身、公共空间、公益事业等维护认领的“爱心积分机制”,激励乡村(社区)居民、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同缔造美好家园建设成果维护管理。

(四)效果共评,实现群众意愿。

按照“服务谁、谁评价”的原则,发动群众建立全过程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聚焦建设意愿共同征集、建设内容共同商议、建设方案共同研究、建设过程共同参与、建设效果共同评议,做到“建设效果好不好、群众评议说了算”。组织理事会成员、群众代表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开展常态化评议评比,公示结果,增强群众荣誉感、责任感。组织群众开展“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庭院”“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鼓励见贤思齐,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开展共同缔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五)成果共享,惠及群众利益。

组织群众参与村投运营管理,培养群众树立主人翁精神,共同经营乡村建设,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美好家园建设,让群众共享村投发展成果。引导群众建立和完善成果共享规则,让村(社区)居民共同享有并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平等享有完整居住村(社区)的设施与服务,平等享有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成果与产业收益,平等享有良好的精神风尚与温馨友好的村(社区)氛围,使共建成果最大限度惠及群众。引导群众在共同缔造活动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引导群众通过入股、就业、创业、管理等方式参与美好家园建设,让人民群众在农村变美、农业变强的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红利”,让美好生活惠及面更宽更广,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活动任务

(一)深入开展“众人来商量”平台搭建工作。

深入贯彻“共同缔造”理念,按照“众人的事众人来商量”“大家的事大家一起干”的原则,搭建“众人来商量”协商议事平台,通过召开乡村场院会、社区楼栋会、民意恳谈会、村头夜话会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心声,及时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群众身边的小事、关注的难事、想办的实事入手,找准群众真实需求,做到会商在基层、群众来参与、众人来商量、办法大家想,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美好家园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深入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一是坚持“积分制”日常管理工作,每个示范村要建立有固定场所、有管理人员、有投入机制、有管理制度、有评分标准、有兑分物品的积分超市,积极动员广大群众以行动换积分,用积分换商品,着力培养村民自我管理意识。

二是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工作,按照代表推荐、群众评议、党员审核、支部决议的程序,运用大会表扬、公开授牌、公示公开等形式,组织镇村干部、党员群众开展“五好家庭”(遵规守矩好、勤俭持家好、孝老爱亲好、耕读传家好、清洁卫生好)、“好婆婆”“好媳妇”等选树活动,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激励身边人,逐步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三是开展“家建档案”创建,组织干部帮助每家每户建立家庭档案,突出抓好“家规家训家教、家风家业家境”建设,激活家庭细胞,通过我家的家庭会、我家的大事记、我家的家规家训、我家的变化、我家的幸福生活,全程复盘每户院前院后、门前门后、会商前会商后、建改前建改后的对比变化,让每家记住商量过程、建设过程、致富过程、感恩过程、回报过程。

四是开展“一约四会”践行工作。坚持以“德治、法治”为根本,组织群众参与科学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推行以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黄禁赌会、道德评议会组成的“一约四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治理“自治”能力和水平。

五是开展志愿服务实践工作。各乡镇充分运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动员在家老人、留守妇女、乡贤能人、干部群众成立志愿服务队,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等突发险难工作中积极开展活动,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

(三)深入开展“乡投村投”运营工作。

乡镇要成立投资有限公司,把乡镇所有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纳入投资公司,壮大乡镇投资公司实力;村级要成立村投公司,把村集体资产、公共扶贫资产纳入村投公司,组织群众参与日常管理,同时,吸纳能人大户、乡贤人士参与到村投公司运营中,负责乡村建设、垃圾清运、公益事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设施维护等运营管理,壮大村集体经济,努力提升村级发展内生动力和建设水平,使群众共享村级发展成果。

(四)深入开展“六个家园”建设工作。

一是共同缔造产业家园。通过组织召开群众会、党员会、院坝会、视频会,广泛征求收集群众意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通过建强产业助推农民收入增加、幸福指数提升。

二是共同缔造生态家园。通过制定门前卫生四包、垃圾分类处理、污水排放治理、厕所革命建设、秸秆焚烧治理、绿化美化管理等制度,组织群众开展“扫干净、码整齐、拆违建、净环境”专项活动,打造山青、水净、地绿的生态家园。

三是共同缔造宜居家园。通过众人来商量、大家献计策,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通过人居环境整治、公共设施完善、市场业态进入、群众参与共建,实现“生态、生产、生活”有机融合。

四是共同缔造人文家园。开展“清廉村居”创建,组织群众参与移风易俗、垃圾分类、公共事务管理,破除厚葬薄养、人情攀比、舌尖浪费、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五是共同缔造和谐家园。通过建立干部“户户走到”“结对包保”工作机制,固定议事恳谈日,全面掌握群众矛盾诉求。以雪亮工程、微视频平台建设为依托,建立公共场所智能监控,规范群众文明言行。

六是共同缔造幸福家园。

通过坚持月走访、季普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全村群众无返贫现象发生。加强水、电、路、网、寄递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村“两委”服务群众质量、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传承优秀家规家训、弘扬乡风文明、讲好身边故事等,共同缔造幸福家园。

(五)深入开展“以奖代补”撬动工作。

各乡镇科学制定“以奖代补”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村“两委”细化“以奖代补”操作流程、兑现标准和管理方式,对村级公共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房屋改造等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组织动员市场主体、个体工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投资投劳,着力撬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美好家园建设,形成各方资源汇聚、群众充分参与的有效机制。

(六)深入开展“能人大户”回归工作。

吸引外地创业成功人士、乡贤能人大户回归,充分利用乡贤能人示范带动引领作用,用他们的先进理念、社会资源、建设资本等优势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工作中,带领农民发展致富,用他们的行动来深化共同缔造成果。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定村(xx月底前)。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部门研判、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设示范村名单,实行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的原则。

(二)推进实施(xx月底前)。

各乡镇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六个家园建设、村级事务日常管理等工作中,创新探讨工作机制,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对标对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形成实实在在的共同缔造成果。

(三)评估验收(xx月底前)。

采取“村申报、乡镇自查、县级验收、逐级核验”方式进行评估。12月初,试点示范村要完成自查;xx月xx日前,由村向所在乡镇申请并完成核验;12月底前,县级完成验收。

(四)建章立制(长期坚持)。

各乡镇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项目管理,营造浓厚氛围,总结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深化建设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共同缔造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督办、试点创建等工作。每个村实行“一个试点一名县级领导挂帅、一个部门包保、一个专班蹲点主抓、一套实施方案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领办县级领导要亲临一线、亲自安排、亲自指挥、亲自督导;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职能和优势,出台配套政策和措施,促进试点工作开展;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强化创建体系。

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健全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的基层党组织体系,使党的主张和政府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统筹政府、社会、企业、群众多方力量,着力建设完整的村(社区)环境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营造持久稳定的村(社区)归属感、认同感。

(三)强化政策保障。

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多元投入机制,整合乡村建设、农田水利、土地开发、生态补偿、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生态治理、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对想干、愿干、干得好的村实行“以奖代补”。

(四)强化培训宣传。

利用党校、干部培训基地等阵地,分层分类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工作专班等开展专题培训。加强对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挖掘先进典型,讲好共建共治共享生动故事,为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2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3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根据方案,20xx年,选择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6个省份,每个省份选择2个县(市、区),每个县选择一定数量乡村开展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具体补助数额可由各试点省份统筹考虑省级财政支持情况适当调整。对于推进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的省份,中央将继续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主要改革内容如下:

(一)健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

1.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完善政策引导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尊重村集体主体地位,逐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利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法人治理机制、经营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逐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3.积极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逐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规模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化。充分利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产权交易制度,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小农户权益。

(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1.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在农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增强村民民主决策参与能力。构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合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归属感,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3.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联动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村内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功能,落实扶持农村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保障农民安居乐业。

(三)构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

1.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农民,提升农民生产经营、增收致富和自我发展能力。

2.完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培育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稳步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

3.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依法自愿开展公平交易,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机制,不断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建立农村生态文明发展机制

1.健全完善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强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行高效生态循环的种养模式和生态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2.推进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烧“三乱”治理,培养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服务与受益者缴费相匹配的制度,增强农村环境自我治理和长效运行管护能力,推进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3.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依托乡村资源环境条件,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色风情,传承乡村文明,发展新业态,激发新动能,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活力魅力,为农民建设美丽幸福家园。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xx号),有序推进我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结合《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办字〔20xx〕xx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我省正在大力推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以农村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为工作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共同缔造”活动,建设“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具体、更加充实、更可持续。

二、工作内容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等方式,开展基层协商、了解群众需求,共谋人居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方案;二是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共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动员各方贡献力量,共建美好人居环境;三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指导乡镇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通过商议拟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监督执行,共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成果;四是在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建立“共同缔造”活动评价机制,定期不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共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实效;五是通过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共享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成果。

三、组织协调

(一)明确工作载体。在农村自然村以人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从危房改造、垃圾污水治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美化村容村貌、保护传统村落等工作入手,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注意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从房前屋后的小事实事和长效管护的点点滴滴做起。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开展督促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有关县(市、区)建立由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倾斜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村庄。乡镇作为工作主体,具体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村民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积极开展民主协商和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支持“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xx月xx日前,设区市要将年度工作计划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各设区市推荐,在全省选择31个农村自然村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各试点村要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具体切入点,探索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总结试点经验。

(四)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系统及乡镇、农村干部培训,帮助尽快掌握、灵活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及乡镇、农村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形成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氛围。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5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6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城镇无养老保障居民的老有所养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暂行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金管理。市民政部门负责城镇特困对象的认定,市残联负责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经办具体业务。

市公安、审计、监察、宣传等部门及金融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并协助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组织实施和扩面征缴工作,具体业务由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和社区承担。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基金筹集

第五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其中中央政府负担55元,其他由地方财政配套。二是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对缴费标准按100元至500元国家规定的基本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财政给予部分补贴,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鼓励参保人员选取高档次标准缴费,对缴费标准按600元到1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40元;对缴费标准按2000元到30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政府补贴每人每年50元,补贴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韶山市人民政府负担。

按照本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当年度按时足额缴纳应缴养老保险费,可以享受当年度的缴费补贴。对于补缴年限,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如下特殊群体给予优惠政策:

一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缴费特困群体,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目前为100元。

(1)持1-2级《残疾证》的人员。

(2)持A类《低保证》的低保人员。

(3)三无人员。

二是市人民政府对持3-4级《残疾证》的缴费困难人员,按最低缴费档次代缴其每年部分养老保险费,目前为60元。

享受政府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本人一次性缴纳个人当年应缴部分后,政府代缴其补助部分。

第八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度与新农保缴费年度一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养老保险费以人民币形式按年缴纳,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申报缴纳。

第三章个人账户

第九条参保人员首次缴费,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终身不变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编码。

第十条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完全积累。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新农保经办机构在每年缴费年度结束后为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结息一次,并及时向参保人员提供个人账户对账单,作为参保人员核查和今后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依据。

第十二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记账日期为参保人缴费之日。

第十三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四条养老金领取的条件: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财政不给予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第十五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月领取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

第十六条鼓励居民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参保人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5元(不含补缴年限)。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

第十八条城镇居民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凭社会保障卡(或养老金银行存折)到指定的金融服务机构领取。

第十九条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每年应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参保人员或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应在1个月内到所在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所居住社区申请注销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条领取养老金人员在被通缉、看押、服刑、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养老金。因案件撤销或不予起诉、无罪释放的,被通缉或看押期间停发的养老金予以补发,并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在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继续发给养老金,但不参加基础养老金调整。

第五章基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管理,预算管理,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省指定金融服务机构设立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统一组织征缴和发放。

第二十二条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每年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并按要求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按照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实行制度化、信息化管理。

第六章基金监督

第二十三条经办机构接受同级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基金监管职责,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第二十五条经办机构和村委会(社区)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在辖区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责任和奖励机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通过伪造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新农保经办机构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对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所必需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不得从基金中开支。

第三十条本办法实施后,如与国家、省、湘潭市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省、湘潭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7

根据《印发xx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被xx市政府确定为区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推动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与完善下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备案包括区政府向市政府备案制度。

二、工作要求

为完成试点建设任务,我区今年将建立、健全以下六项制度: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二)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四)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五)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六)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一)发动阶段(4月份)

印发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到各镇(街道)及职能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做好充分准备,指定专人负责实施落实该方案,各单位原则上由分管法制的领导及法制员负责。人员名单请按附件格式于4月27日前报区法制局。

(二)实施阶段(4——10月份)

1. 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区法制局网站做宣传。4月前将规范性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备案工作流程和报备所需材料及其格式放到区法制局网,既扩大宣传范围,也便于报备责任单位随时了解和运用。

(2)把法制员培训班作为教育阵地。拟于6月份举办南海区年度法制员培训班,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工作为培训主题,结合我区规范性文件没有报备和报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设定授课内容。同时,为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提供交流经验的平台,共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以此促进备案工作由上级机关督促约束向下级机关自觉履行转变。

2.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区法制局继续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向xx市政府备案的具体工作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区法制局应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报xx市政府备案。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统计工作,每月10日前对上一个月的备案情况做好统计分析,防止出现漏报、迟报情形,也便于及时掌握我区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为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信息支持。

3.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制度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报区法制局备案。为防止迟报、不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建立规范性文件检查制度,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和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

(1)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季度检查制度。要求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每季度在指定日期(即4月27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向区法制局报送上一季度的发文目录。通过检查发文目录,发现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向区法制局报送备案的,通知备案责任单位限期备案。逾期仍未备案的,按《规定》第24条处理。通过季检,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在平时重视备案工作。

(2)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大检查。8月份,由区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分析备案情况,及时发现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为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试点积累经验。

4.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针对目前存在的报备不及时、应备不备、集中报备、年底突击补报等现象,为进一步规范报备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包括实行季度公布制度和年度通报制度。

(1)实行按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各镇(街道)、职能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区法制局审查后登记,每季度通过《政府法制简报》、区法制局网站对外公布1次,并将公布的季度目录抄送区政府。

(2)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通报制度。10月份,区法制局将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发文情况、规范性文件的数量、报送备案情况、目录审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向全区进行通报。

5. 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正制度

区法制局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中明确提出修改或废止要求,制发机关必须在接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进行改正,并将改正结果报区法制局。如对意见书有异议的,应于收到意见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意见书不提出异议,又不自行修改或废止的,区法制局应报请区政府对该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

6. 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考核制度

在去年实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绩效与作风年度考评考核项目的基础上,今年将结合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将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情况、报备情况、法制审查情况和公布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量化为具体分值,直接与奖惩挂钩,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使各镇(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有目标、有方向,促其增强法制意识。

(三)总结阶段(10月份)

各镇(街道)、职能部门对今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区法制局。区法制局综合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于10月下旬将试点的情况总结成材料报市法制局。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8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22〕63号)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我市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围绕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大力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让人民群众生活更便捷、更舒适、更美好。

二、试点目标

在全市选取5个社区(振兴区2个、元宝区1个、振安区1个、东港市1个)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确保试点社区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完整社区建设模式和典型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以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推进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等标准规范和《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辽政办发〔2022〕35号)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幼儿园、托儿所、老年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60%以上建筑面积用于居民活动。适应居民日常生活需求,配建便利店、菜店、食堂、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等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新建社区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集中布局、综合配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既有社区可结合实际确定设施建设标准和形式,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齐短板。统筹若干个完整社区构建活力街区,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等设施,与15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

(二)打造宜居生活环境。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工作,加强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安防、停车及充电、慢行系统、无障碍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改造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完善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鼓励具备条件的.社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顺应居民对美好环境的需要,建设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营造全龄友好、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鼓励在社区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布局简易的健身场地设施,开辟健身休闲运动场所。

(三)推进智能化服务。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推进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整合家政保洁、养老托育等社区到家服务,链接社区周边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推进社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自我监督的实效。推进设计师进社区,引导居民全程参与完整社区建设。落实社区协商,对于涉及社区规模调整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配置等关系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有效对接群众需求,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培育社区文化,凝聚社区共识,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xx年12月份开始,为期2年,到2024年年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12月)

1.摸清底数。对辖区内社区现状进行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掌握社区范围内居住人群及人口结构、公共空间现状、公共配套建设等实际情况,对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认真查找社区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确保调查摸底全覆盖、底数清。

2.选取试点。结合实际,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社区,作为试点开展建设。也可优先安排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开展试点。

3.制定实施计划。各县(市)区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科学制定《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详见附表)。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月至2024年6月)

1.建立台账。各县(市)区要按照试点目标任务,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新建改造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实施台帐,明确各类责任主体,保证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2.加快建设。认真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聚焦适老化、适儿化设施建设,加快补齐社区存在的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完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满足公共活动空间。科学制定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细化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期,加强现场管理,狠抓工程质量,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建设任务。

3.强化管理。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4.巩固推进。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可采取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试点社区的经验做法,促进社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同时,加强对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1.总结经验。各县(市)区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梳理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做好评估。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试点工作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深入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类矛盾问题,为持续推动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3.健全机制。各县(市)区要全面系统总结两年来试点开展情况,梳理在政策标准层面需要建立或完善的具体制度,并结合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结合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方法、创新建设模式、完善建设标准、以点带面提升完整社区覆盖率。各县(市)区填写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请及时交市住建、民政部门。

(二)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落实落地。要强化工作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三)抓好试点总结。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推动作用,定期总结和推广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认真梳理形成完整社区建设典型案例。自xx年开始,各县(市)区要每半年对本地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试点进展成效,并于每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将半年总结报告和典型案例分别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民政局。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支持完整社区试点建设,提高政策资金叠加效益。优化完整社区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相关审批手续,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确保建设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二)推动社会参与。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筹资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充分挖掘居住社区潜力,通过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专业企业、金融机构、城市综合开发运营商等参与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和运营。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完整社区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县(市)区在完整社区建设中,应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要因地制宜加强绿色环保工艺技术的集成和创新,加大绿色环保材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利用技术提升综合治理和服务能力,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拓展家政、教育、护理、养老等增值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大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进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对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七、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市民政局联系人: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9号),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乡村,胡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河南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河南新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村,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通过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试点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共同缔造试点村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游,村民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方法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召开会议,引导村民共谋。召开河南新村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内容和理念,组织群众围绕推进村级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谈想法、提建议,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村级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同时,组织村民代表到已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美丽乡村共同创建的经验,不断培育和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河南新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河南新村村民理事会,建立乡贤能人库,从本村乡贤能人、离任干部等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为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制作河南新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的宣传小视频,邀请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微信群、QQ等方式积极向在外人员广泛宣传,拓宽村党支部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工作清单。通过入户访谈及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工作专班与市国投集团加强沟通,综合村民意见,商议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被村民认可并乐于执行。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以投资400万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村为契机,从危房改造、房前屋后整治、堰塘清淤、道路硬化、改厕、美化村容村貌等实事、小事做起,对庄湾片重点开展改厕、房前屋后整治、“小三园”打造,建立污水收集管网和大三格化粪池。以“胡九线”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对曹李片至蒿台片通村公路进行道路拓宽与刷黑,重要路口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对蒿台片重点通过增减挂钩、D级危房拆除等项目,拆除老旧房屋,开展房前屋后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同时,对全村大小引水渠和蓄水堰进行疏浚清淤,清除沿线杂草杂树,重点村主干道两侧安装路灯和绿植活篱,有序推进整村绿化、美化、亮化。

3、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按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党员干部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十件实事”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认领村庄建设任务,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4.引导多方力量协同共建村庄。重视在外成功人士,通过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其对家乡建设的支持。号召广大群众自发行动,根据自己居住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点缀,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锦上添花,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十户联创”、“村庄清洁日”行动,房前屋后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引导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美化、绿化承担管护责任。配齐备足村保洁员和保洁电动车等,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开展实效进行评价。一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行村民积分制治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制管理中的积分项目,将村民议事、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和美化农房等纳入积分项目,设置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村民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事项或申报荣誉等途径获取积分。将原庄湾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成农家书屋和积分兑换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通过兑换洗衣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村民持续关注村情村务,长期保持良好文明风尚。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被评上的家庭和个人,积极为其向上级申报全市“绿色环保家庭”、“天门好人”等荣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通过堰塘清理、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道路拓宽刷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在建成的小广场上增加文体设施,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休闲娱乐方式。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新村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的地理优势,运用各类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吸引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鼓励村民通过土地入股保底分土地流转分红、市场主体务工等形式,实现生态效益、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三丰收”,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河南新村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15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总结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成功经验,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典型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村庄治理良好氛围,助推村容村貌环境不断提升,并在全镇其他村庄有序进行推广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合力

以试点村村民和村小组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驻点市领导、市政协王雄伟负责指导,镇党委书记肖勇负总责,镇长周林飞负责,分管副书记肖中显、组织委员米攻关、副镇长叶丹各司其职,镇组织办、农办、财管所、国土所、城建办、卫健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镇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河南新村发动本村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捐赠,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镇专班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0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x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进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复制推广。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1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

(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9号),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乡村,胡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河南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河南新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村,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通过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试点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共同缔造试点村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游,村民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方法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召开会议,引导村民共谋。召开河南新村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内容和理念,组织群众围绕推进村级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谈想法、提建议,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村级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同时,组织村民代表到已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美丽乡村共同创建的经验,不断培育和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河南新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河南新村村民理事会,建立乡贤能人库,从本村乡贤能人、离任干部等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为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制作河南新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的宣传小视频,邀请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微信群、QQ等方式积极向在外人员广泛宣传,拓宽村党支部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工作清单。通过入户访谈及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工作专班与市国投集团加强沟通,综合村民意见,商议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被村民认可并乐于执行。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以投资400万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村为契机,从危房改造、房前屋后整治、堰塘清淤、道路硬化、改厕、美化村容村貌等实事、小事做起,对庄湾片重点开展改厕、房前屋后整治、“小三园”打造,建立污水收集管网和大三格化粪池。以“胡九线”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对曹李片至蒿台片通村公路进行道路拓宽与刷黑,重要路口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对蒿台片重点通过增减挂钩、D级危房拆除等项目,拆除老旧房屋,开展房前屋后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同时,对全村大小引水渠和蓄水堰进行疏浚清淤,清除沿线杂草杂树,重点村主干道两侧安装路灯和绿植活篱,有序推进整村绿化、美化、亮化。

3、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按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党员干部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十件实事”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认领村庄建设任务,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4.引导多方力量协同共建村庄。重视在外成功人士,通过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其对家乡建设的支持。号召广大群众自发行动,根据自己居住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点缀,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锦上添花,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十户联创”、“村庄清洁日”行动,房前屋后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引导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美化、绿化承担管护责任。配齐备足村保洁员和保洁电动车等,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开展实效进行评价。一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行村民积分制治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制管理中的积分项目,将村民议事、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和美化农房等纳入积分项目,设置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村民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事项或申报荣誉等途径获取积分。将原庄湾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成农家书屋和积分兑换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通过兑换洗衣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村民持续关注村情村务,长期保持良好文明风尚。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被评上的家庭和个人,积极为其向上级申报全市“绿色环保家庭”、“天门好人”等荣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通过堰塘清理、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道路拓宽刷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在建成的小广场上增加文体设施,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休闲娱乐方式。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新村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的地理优势,运用各类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吸引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鼓励村民通过土地入股保底分土地流转分红、市场主体务工等形式,实现生态效益、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三丰收”,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河南新村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15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总结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成功经验,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典型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村庄治理良好氛围,助推村容村貌环境不断提升,并在全镇其他村庄有序进行推广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合力

以试点村村民和村小组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驻点市领导、市政协王雄伟负责指导,镇党委书记肖勇负总责,镇长周林飞负责,分管副书记肖中显、组织委员米攻关、副镇长叶丹各司其职,镇组织办、农办、财管所、国土所、城建办、卫健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镇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河南新村发动本村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捐赠,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镇专班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天办发〔20xx〕9号),打造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乡村,胡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河南新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河南新村为“共同缔造”活动的试点村,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农村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格局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建设美好家园,凝聚社会共识,塑造共同精神。通过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试点先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的明显改善,提升广大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共同缔造试点村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庄环境更加干净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宜游,村民生活更加舒适便捷。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全镇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二、实施方法

(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

1、召开会议,引导村民共谋。召开河南新村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共同缔造活动内容和理念,组织群众围绕推进村级发展、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谈想法、提建议,将群众关心的问题列为村级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同时,组织村民代表到已创建成功的`美丽乡村进行实地参观与学习,在思想上激发村民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学习美丽乡村共同创建的经验,不断培育和激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机制,完善议事规则。加强河南新村党支部对村民小组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协商制度,成立河南新村村民理事会,建立乡贤能人库,从本村乡贤能人、离任干部等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中选聘为理事会成员,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组织发动和协调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邀请镇纪委干部、村委会代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参加,共同对村庄的项目建设过程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鼓励村民对村庄各项工作提供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村民的参与感、归属感。

3、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在村务栏、村民聚集地张贴宣传画报等方式,宣传“共同缔造”内涵。制作河南新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的宣传小视频,邀请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微信群、QQ等方式积极向在外人员广泛宣传,拓宽村党支部与村民交流的渠道,激发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二)发展共建,凝聚民力

1、坚持问题导向,列出工作清单。通过入户访谈及召开座谈会、专题讨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了解村民需求,查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短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工作专班与市国投集团加强沟通,综合村民意见,商议确定村庄整治工作重点、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形成村庄规划,反复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后确定最终规划成果,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将规划成果细化为系列行动计划,张榜公布,将村庄规划布局的贯彻执行等纳入村规民约,让村规民约被村民认可并乐于执行。

2、找准切入点,共建宜居环境。以投资400万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村为契机,从危房改造、房前屋后整治、堰塘清淤、道路硬化、改厕、美化村容村貌等实事、小事做起,对庄湾片重点开展改厕、房前屋后整治、“小三园”打造,建立污水收集管网和大三格化粪池。以“胡九线”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契机,对曹李片至蒿台片通村公路进行道路拓宽与刷黑,重要路口房屋进行立面改造。对蒿台片重点通过增减挂钩、D级危房拆除等项目,拆除老旧房屋,开展房前屋后整治,改善环境卫生。同时,对全村大小引水渠和蓄水堰进行疏浚清淤,清除沿线杂草杂树,重点村主干道两侧安装路灯和绿植活篱,有序推进整村绿化、美化、亮化。

3、发挥党员带头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的良好氛围。按照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总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党员干部亮身份”、“工作亮标准”、“服务亮承诺”行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与村庄“十件实事”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认领村庄建设任务,动员村民出钱、出物、出力、出办法,让大家参与进来,看见成效,使村民的观念由“要我建”转变为“我要建”。

4.引导多方力量协同共建村庄。重视在外成功人士,通过协商沟通,积极争取其对家乡建设的支持。号召广大群众自发行动,根据自己居住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以点缀,房前屋后见缝插绿,种植蔬菜、瓜果、花草、树木等,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锦上添花,进一步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三)建设共管,凝聚民智

建立村庄环境建设共管长效机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针对村民建房、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绿化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组织村民共同商议,制定村庄环境建设管护公约,商定违反公约的处理办法,并监督执行。定期开展“十户联创”、“村庄清洁日”行动,房前屋后包干到户、责任到人,引导村民对自家房前屋后美化、绿化承担管护责任。配齐备足村保洁员和保洁电动车等,公共区域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日常管护。

(四)效果共评,凝聚民声

组织村民对活动开展实效进行评价。一方面,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行村民积分制治理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制管理中的积分项目,将村民议事、平安建设、文明新风和美化农房等纳入积分项目,设置违规行为扣减积分,村民可以通过签署承诺事项或申报荣誉等途径获取积分。将原庄湾村委会办公室设置成农家书屋和积分兑换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通过兑换洗衣粉、米、面、油等生活物资的方式予以奖励,激励村民持续关注村情村务,长期保持良好文明风尚。另一方面,组织开展最美农房、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活动,被评上的家庭和个人,积极为其向上级申报全市“绿色环保家庭”、“天门好人”等荣誉评选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共同缔造”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向纵深发展。

(五)成果共享,凝聚民心

通过堰塘清理、户厕改造、污水收集管网、道路拓宽刷黑等基础设施的完善全面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在建成的小广场上增加文体设施,定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村民休闲娱乐方式。同时,充分发挥河南新村土地平整、土壤肥沃的地理优势,运用各类惠民、惠企、惠农政策,吸引在外能人回乡创业,成立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鼓励村民通过土地入股保底分土地流转分红、市场主体务工等形式,实现生态效益、集体经济、村民收入“三丰收”,让村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9月30日前)

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摸清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河南新村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具体方案,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位,精准施策。

(二)亮点打造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2月15日)

1、系统排查。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形成整治项目清单,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等要求。

2、全面整治。全面开展相关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打表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12月31日)

总结经验。总结共同缔造试点活动成功经验,挖掘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典型做法,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村庄治理良好氛围,助推村容村貌环境不断提升,并在全镇其他村庄有序进行推广实施。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建设合力

以试点村村民和村小组为“共同缔造”活动的主体,驻点市领导、市政协王雄伟负责指导,镇党委书记肖勇负总责,镇长周林飞负责,分管副书记肖中显、组织委员米攻关、副镇长叶丹各司其职,镇组织办、农办、财管所、国土所、城建办、卫健办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工作机制。

(二)加强多方筹措,强化资金保障

镇直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河南新村发动本村乡贤能人、在外成功人士捐赠,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切实增强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共同缔造活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

及时建立完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分析存在问题。镇专班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对工作中存在滞后、行动迟缓、整治不力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共同缔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共同缔造试点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二、基本概况

文福镇是xx县的工业重镇,至20xx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三、试点任务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xx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xx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推进治理高度,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精神文明动力。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xx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规划先导、财政引导和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把整体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报刊、微信、电视台、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方针政策、目标任务和先进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南沙区帮扶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村镇结对挂钩帮扶,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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