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总结

短文网整理的破坏总结(精选1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破坏总结 篇1

连日来,试马镇多措并举,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成立行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职责主体。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主任、镇长任副主任的工作专班,下设5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每半月召开一次专项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点评、小结和调度。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成效不大的村(社区)、站办进行批评指正,不断提高成员单位思想意识、树立行动标杆。

二是发挥部门合力,突出重点领域排查打击。严格落实部门分工,执法部门发挥打击犯罪拳头作用,管理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制品企业等单位管理,督促从业单位守法经营,宣传部门发挥舆论监督、舆论导向作用,注重协同协调、打击防范,发挥合力。对集贸市场、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重点打击整治,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高压”摸排,严控打击,实现源头把控,形成高压打压态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构筑全民生态保护防线。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力度,采取悬挂横幅、安装警示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流动宣传车、播放红喇叭、举报普法讲座等形式,树立正确生态消费观,形成人人爱护、善待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截止目前,全镇召开专题会议4次,深入村(社区)开展主题宣传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专项督查10次。

破坏总结 篇2

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月1日至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破坏总结 篇3

为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大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力度,为第26届大运会和中国雅安国际熊猫动物与自然电影节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根据雅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雅林公〔2011〕19号)要求,我局于2011年7月8日至8月23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现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调责任落实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世明(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 崔杰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成 员:秦河、张洪、李玉梅、潘伯东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森林公安局,由崔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行动战果、相关工作情况报送以及其他日常工作。森林公安局民警、林业局野保股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分为宣传小组、执法监测小组。

二、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堵住源头、封住通道、管住市场”的思路,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坚持打击和整治相结合,堵源和截流一起抓。根据需要分成三个责任片区,分别由森林公安、资源管理、野保负责人牵头负责,每个组成员包括森林公安民警、资源管理和野保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和宣传教育。

(一)责任片区划分。第1组:包括西区居委会、安顺乡、先锋乡、蟹螺乡、新民乡,由资源管理罗雄牵头负责。第2组:包括川心店、草八牌、新街、老街、广元堡居委会、顺河村以及永和乡、回隆乡、擦罗乡、栗子坪乡,由野保股长张洪牵头负责。第3组:包括丰乐乡、美罗乡、宰羊乡、迎政乡、挖角乡、田湾乡、草科乡、新棉镇岩子居委会、城北村、安靖村、礼约村,由森林公安局局长崔杰牵头负责。

(二)工作措施。

1.开展检查和宣传,在林区周边社区、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的场所以及周边社区进行了宣传、检查,清缴非法猎 枪猎具,开展猎套、猎夹清理活动,收集和梳理有关案件线索。

2.与工商部门合作,对片区内的酒店、农家乐、物流快递、农贸市场等有可能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宣传、检查,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宣传检查记录表》如实做好签名和登记工作,向业主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检查店招、菜谱、厨房等,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3.在林区主要路口、主要运输渠道上加强对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依法进行检查,对过往车辆进行了法律宣传。

4. 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所有检查人员必须佩戴有效证件,文明执法,禁止接受业主的宴请或收受钱物,且未经批准不得向外介绍检查情况和接受媒体采访。

5.按时上报信息、报表及相关资料。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市局的要求,我局落实了专人每十天按期向市局报送了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统计表各3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2篇。

三、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出动人员90余人,车辆20台次,发放宣传传单500余份,检查宾馆、饭店40余家,检查车辆36辆,检查进入重点林区人员20余人次,收缴明火枪1支。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积累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工作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意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建章立制,认真汲取此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使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破坏总结 篇4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破坏总结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活动。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以黑林检发〔20xx〕1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切实抓好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院自20xx年4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在本地区利用二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专项行动。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工作安排周密,组织措施得当,使这次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对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院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我院根据上级会议精神和林区分院对专项打击行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形势,制定出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整个活动期间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这项工作: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把手亲自挂帅,把专项行动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一项十分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牢,指定由侦查监督科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综合情况,协调关系,排难解疑,保证了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了举报箱,为人民群众举报各种犯罪线索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本地区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在电视上曝光,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达到了警示教育林区群众增强护林守法意识的作用。

3、调查清理。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领侦查监督科的干警,并会同渎职侵权检察局的同志,深入到林业局林政、资源、公安机关对20xx年以来办理的有关违法占用林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买倒卖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行案件的查处情况。对是否存在积压案件进行了清理排查。没有发现执法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违法、渎职现象。

4、集中打击。在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期间,各执法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87件,87件案件全部结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87人。收缴木材5。55立方米,收缴非法捕鱼的电鱼设备10台,鱼网30余片,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二、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存在的不足

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工作已经结束,但回顾整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感到这次行动在打击力度、宣传发动程度、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对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足。认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是林区政法系统的日常性工作,没有必要搞专项打击行动。另外,本辖区交通闭塞,居民身份单一,加之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近几年对森林资源管理的力度也比较大。因此,近半年来没有发生大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2、宣传发动的面还不够广,清查的效果不明显。由于宣传发动的方法和次数的原因,在此次行动中我们没有得到有价值的群众举报线索,从而影响了我们对前期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清查效果。我们今后要注意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打击活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加深对林区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已经结束,但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在本地区还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许多因素和隐患依然存在,违法犯罪案件随时可能发生。所以,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此项任务栏入日事日程,作到常抓不懈。

2、加大打击力度,明确打击重点。要与公安、林政、资源等部门加强配合,对本辖区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给不法分子造成巨大的畏惧心理。切实做到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3、加强制度建设,采取积极预防措施。针对在专项活动反映出的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以及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要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程度地杜绝和减少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的发生。

破坏总结 篇6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xx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xx-20xx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xx-20xx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破坏总结 篇7

按照局里安排和要求,围绕局里的中心工作,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

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为了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个防控工作,我站积极的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广泛宣传,林业员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将重点区域落实到专人。同时,对重点地区进行了细致排查,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了重点检查,一查进货来源,二查卫生防疫,三查销售渠道,特别重点监督其做好防疫工作。在做好宣传和监控的同时,做好了应急准备,制定了应急预案。由于措施得力,保证了我县未出现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二、继续抓好宣传不放松。

多年来长期的宣传,使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认识大大提高,但由于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群众直接接触的机会不多,因此,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才能使野生动物保护融入群众的意识中。我站通过发宣传资料,下乡时主动向群众宣传等形式,长期不懈地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使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主动救护,发现捕捉和贩卖野生动物的就举报。我站又通过这些生动的事实,既对当事人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表扬,又向周围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有关知识,使群众受到的教育既生动又深刻,大大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

三、依法管理,积极服务。

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对野生动物养繁殖、经营依法管理的同时,我站积极、热心地为群众服好务。一是对咨询养殖、经营的进行细致的解答,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建议;二是对符合条件的以最短时间为其审核、上报;三是对合法从事养殖、经营户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从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面提供服务。我站的热心服务、受到了养殖、经营户的普遍赞扬。

四、加强管理,严厉打击。

为了保护好我县的野生动物资源,规范野生动物养殖、经营行为,我站加强了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的管理。经常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进行检查。检查其进货来源和销售渠道是否合法,督促其合法养殖并完善养殖条件和措施。还对经营市场进行明察暗访,查是否无证经营野生动物或非法收购野生动物。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我站还加大了对破环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针对我县野生动物资源较少,个别人员受利益驱使,仍四处乱捕蛇、蛙,有的人未经批准违法收购、经营的现象,我站将此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通过向知情人了解情况,暗布监控哨等,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一经发现,坚决严厉打击。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收购野生青蛙一件,没收青蛙近两千只予以放生,并对当事人处予追缴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我站还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对野生动物经营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对驯养繁殖场、市场、餐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规范了市场秩序。

五、积极做好其他工作。

我站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注重抓好日常事务工作和局安排的其他工作,完成了退耕还林迊检联乡工作及其他突击性和临时性安排的工作。

破坏总结 篇8

为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完善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长效机制,连日来,乌奴耳林业局结合实际,联合森林公安局和自然保护地保护科、林政科、林政防火检查科等相关科室、部门在林业局施业区内开展了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采取分组“拉网式”巡查、重点区域排查的方式,对各林场、管护站、湿地、检查站入山人员进行检查,并要求各林管护站人员要严守关卡,严防非法捕猎人员和采挖保护的.野生植物人员进入本施业区,兼顾开展好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和伤病野生动物救护工作,真正做到多环节、多渠道的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管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生态资源的重任,确保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专项行动无盲区、无遗漏、全覆盖。

通过近一段时间专项工作的开展,有效震慑了非法猎捕、猎杀等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增强了社区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公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车辆8台次,排查过往车辆和入山人员150余人次。

破坏总结 篇9

关于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从6月20日以来,全面排查了各村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管、巡查、监测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从制度上规范了管护站监管宽、松、软,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全面排除隐患。

我镇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花园村、水眼村、闫家湾村,其余村大多为人工林,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乱捕杀野生动物现象,居住在林区边缘的村民偶尔发现野猪和野鸡,野兔,通过我们多次上门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积极性高。

二、全面巡护监测。

我镇各村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管控作用,制定了科学的巡护路线、值守措施,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高发区域的巡护力度,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三、广泛宣传教育。

我镇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各村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悬挂条幅16条、张贴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份。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遏制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强大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林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今后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破坏总结 篇10

近年来,肃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在资源保护上,通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野生动物救助制度等多种措施,使全区野生动物有了稳定的栖息地,有效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的发展。由原来的不到10种增加到现在的约9个科、17个目的20多种野生动物。鸟类主要有天鹅、白鹭、灰鹤、鸳鸯、雕鴞、猎隼、红腹角雉、兀鹫、戴胜等,兽类主要有野黄羊、獾、鼠鼬等。

尽管我们正在实施积极的管护措施,但目前我区仍然存在盗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个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对国家法律置若罔闻,捕抓野生动物牟取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做到彻底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我站将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维护全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不定期对城区周边各家宾馆、饭店、农家园、市场、医药经销商等开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有效打击违法破坏活动。二是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活动。利用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举办主题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促进野生动物拯救、放生活动的开展。三是定期开展象牙及其制品和其他稀有野生动物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工作。四是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设施建设。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生态资源,它们与人类共同拥有一个家园,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盗猎、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人或行为及时向我们举报,大家共同携手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共同的朋友。

破坏总结 篇11

按照上级安排,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从6月20日以来,全面排查了各村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管、巡查、监测等制度上存在的漏洞问题,明确责任和时限。从制度上规范了管护站监管宽、松、软,执法不严等问题。

一、全面排除隐患。

我镇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花园村、水眼村、闫家湾村,其余村大多为人工林,经全面排查没有发现非法乱捕杀野生动物现象,居住在林区边缘的村民偶尔发现野猪和野鸡,野兔,通过我们多次上门宣传,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增强,爱护野生动物积极性高。

二、全面巡护监测。

我镇各村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管控作用,制定了科学的巡护路线、值守措施,加大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高发区域的巡护力度,进行了严格的'管控。

三、广泛宣传教育。

我镇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在各村大力开展广播宣传、悬挂条幅16条、张贴标语120条、发放宣传资料430份。形成了全社会人人参与保护野生动物,遏制非法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制品的强大社会舆论环境。

总之,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猎杀、交易、运输野生动物案件,林区生态环境持续良好。今后我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积极探索和完善以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为主的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长效机制,从而进一步加强林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破坏总结 篇12

西安高新区打击整治破坏秦岭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群众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随着高新区“2022清风行动”的`深入开展,各部门积极行动,坚持打防结合,针对行动专门设置区野生动植物违法举报电话,强化了对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信息和线索的收集。

继3月16日在市动管站的指导下联合公安高新分局等部门打掉细柳街道熊猫轰趴馆非法饲养野生猕猴工人观赏一案后。4月12日中午,西安高新区“清风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草堂街办反馈信息,李家岩社区圭峰西八街某小院疑似非法养殖大鲵及鳄鱼,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需自然资源部门前去协助调查。

“清风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场后,经查勘及问询当事人刘某,其养殖的鳄鱼有合法来源手续,但大鲵未能提供合法来源手续。因大鲵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大鲵由草堂派出所、高新区农水局联合鄠邑区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作人员查验后进行了收缴。经渔政人员现场仔细查验,确认该水生动物为大鲵(俗称娃娃鱼),体长82厘米,重量3.2公斤,全身棕褐色,健康状况良好。

经过半天多观察,娃娃鱼各项指标正常,考虑娃娃鱼对生存环境要求很高,4月13日上午11时,由高新区农水局会同鄠邑区畜牧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甘峪河秦岭细鳞鲑国家级水产种资资源保护区,让其回归自然。

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高新区“2022清风行动”牵头协调部门,下一步将加强部门协作,强化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对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多环节、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

破坏总结 篇13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 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二、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xx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三、依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xx-20xx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xx-20xx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活动

(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 “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 “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破坏总结 篇14

为强化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富水镇通过扎实安排部署、全面摸排检查、强化宣传教育等三项有力措施,把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安排部署。成立镇村两级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公安、林业、国土、工商、食药监、木材检查站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村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建立责任清单、完善问题台账,任务分解到人,织牢秦岭野生动物保护网。

全面摸排检查。由分管副镇长带队,对13个村(社区)进行全面走访摸排,全面清查辖区餐饮饭店、农家乐、生鲜超市等可能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利用电猫、老虎夹等工具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力度,夯实护林站长和护林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守野生动物保护红线。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印发秦岭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画册,对各村护林站长、护林员、防疫员等进行业务培训,对在校中小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对全镇经营商户签订责任书,在重点路口刷写宣传标语,在公众号进行专栏推送等有效宣传形式,加强秦岭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增强全镇群众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意识。

破坏总结 篇15

2022年2月10日上午,呼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市民韩女士电话,称自己在从武川回呼市途中,在大青山第二个隧道里的路边发现了一只趴着的狍子,下车查看狍子疑似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故请求救助。

呼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 人云峰接到呼市林业和草原局通知后,立即前往市民所述地点,把狍子接到救护中心。兽医检查后,发现狍子的后腿和嘴部受了伤,随后实施了救治,并给狍子准备了食物和水,留在救护中心进行观察。

通过对狍子的观察,工作人员认定狍子的腿部伤势已无大碍,可以自由活动,精神状态良好。2022年2月11日上午,工作人员把狍子带到段家窑村水泉沟放归大自然,狍子一路向北坡跑去,很快便消失在灌木丛中。

此次救助受伤狍子的事件充分反映了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已经逐渐提高,感谢有爱心的韩女士。“给它们一点爱,我们唯一的家园地球才更美好—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

破坏总结 篇16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二、规范各类野生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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