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烟花爆竹总结(精选1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烟花爆竹总结 篇1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烟花爆竹总结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爆炸案件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县局的统一部署,我所于20xx年12月31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深研慎密部署
接到县局下发文件后我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由分管安全副镇长组织,联同安监站、统计办于20xx年1月1日召开了“xxx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会议中结合辖区实际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详细的部署。
二、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为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所共印发烟花爆竹安全宣传资料8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两副,并利用赶集日人流较大的特点,分发到群众手中,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查处力度 消除潜在隐患
为使此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所联同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通过排查发现,辖区内共有
大、小烟花爆竹销售点7家,均设在集镇区域,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烟花爆竹销售点均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做好销售、库存等,部分烟花爆竹销售点,玻璃专柜破裂以及警示标语不全,已当场要求勒令整改,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大力的净化了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并有效的监督、促使各业主规范营业,防止因烟花爆竹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二○XX年二月二十四日
烟花爆竹总结 篇3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总结 篇4
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及《横山桥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芙蓉初中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活动方案》。为师生度过一个祥和、安全的春节打好良好的基础。现将本次宣传舍活动的过程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职责分明,落实到人
为加强《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的宣传工作,我校成立了由王国伟任组长,副校长承波和严鑫为副组长,中层领导、班主任为成员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活动的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及职责。
1、校长王国伟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全面工作;
2、副校长承波和严鑫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协调工作,安排学校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软、硬件设施的落实。
3、学校中层负责相应年级的宣传工作
4、班主任负责教育学生、发告家长书和发动“小手牵大手”工作,由学生带动家长来共同参与此次宣传活动,使活动更具有效果和针对性。
二、宣传活动的主要工作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2、班主任老师在班会课上向学生宣传讲解《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环境教育。让学生明确燃放烟花爆竹有十大危害:一、引起火灾,每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全国有数千起,引起大楼着火、森林火灾。二、燃放烟花爆竹使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除夕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三、对老人和近距离燃放花炮者可能造成永久性的伤害——耳聋。四、污染空气,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在空气中形成的酸雨,造成森林死亡,农作物减产或死亡。五、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金属氯化物的粉末和有害气体,会使空气重度污染,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使雾霾加重。六、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粉末和残留物含有砷(砒霜的主要成分),经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污染河流,造成鱼虾死亡、甚至绝迹。七、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使人难以入眠,学生无法学习,电视无法观看,行人受到惊吓,病人胆战心惊,心脏病人引发生命危险。八、垃圾成山,新闻报道,北京2017年除夕夜出动二万余人次,清理烟花爆竹残屑等废弃物一千五百多吨,动用近百辆清运车辆,环卫工人无法与家人团聚,劳累至极,不得休息。九、燃放烟花爆竹,增加群众负担,特别是公款燃放,每次大型焰火花费人民币上百至千万元,浪费巨大。十、烟花爆竹制造、装卸、运输,随时都会爆炸,是流动的炸弹,村庄夷为平地,死伤无数,一车烟花爆竹爆炸,炸塌一座桥,损失惨重。
3、燃放烟花爆竹浪费国家资源。我们不能花费巨大的财力、人力治理空气污染,一方面又是全民大放鞭炮、烟花爆竹,政府企业举办焰火晚会,成为新的污染制造者。我们芙蓉初中的全体师生呼吁芙蓉的百姓积极响应,拒绝燃放烟花爆竹,人人自觉保护环境。
4、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全体师生进行禁放的宣传教育;
5、班主任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班级微信群,班级QQ群等宣传禁放工作;
6、要求学校的全体党员教师利用假期,休息日深入社区、家庭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政策,倡导群众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7、学校将在学生休业式再次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规定。并通过学生对家长进行宣传。
8、学校将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以及校园周边巡逻,对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进行劝说。
芙蓉初中将凭着为学校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精神落实好《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要求。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积极倡导一种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和行动,会让常州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美好!
烟花爆竹总结 篇5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情况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总结 篇6
为做好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近日,白沙公安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沿街商户、超市、仓库等重点场所,针对是否存在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向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此次联合检查组共检查商铺25家,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下一步,白沙公安局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对非法烟花爆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将禁燃禁放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全力营造辖区内和谐稳定的氛围。
白沙警方倡议: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销售、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合力营造白沙安全、环保、文明的氛围。
烟花爆竹总结 篇7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xx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xx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xx县人民政府和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xx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xx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xx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xx县安监局依法对xx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xx县安监局对xx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xx县云溪、xx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xx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xx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总结 篇8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总结 篇9
xx区20xx年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街道、相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密切配合下,通过严格许可审批,从严管理和规范销售行为,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整个销售期安全平稳,继续保持烟花爆竹销售安全零事故的良好势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20xx年的烟花爆竹销售审批工作中,我区严格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整个销售期全区销售点共126家,其中常年零售点10家,春节期间审批许可的临时销售点116家,销售点布局:农村片55个(含10个常年销售单位),城市片71个;组织对130家申请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从业人员260人;在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力度、领导带队检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开展专项行动等措施,维护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主要做法
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
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
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
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烟花爆竹总结 篇10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x镇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两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科室复查、村(社区)日常安全巡查、镇消防站每周例行检查,大力度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情况,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x月xx日,x镇组织召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温江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镇长x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各科室、各村(社区)要深入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散居院落、老旧场镇、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书记x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层安全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x镇安全形势稳定,为春节、“两会”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月xx日,镇长x、人大主席单昆、镇党委副书记x、安全分管负责人x、组织委员x等领导率科室、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物业小区、项目拆迁现场、烟花爆竹、液化气库房、酿酒小作坊、再生资源回收站、沼气池等区域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摊点,镇安办对商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x、副镇长x、副调研员x等领导率镇安办、经发科、执法队、x派出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现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两家危化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危化品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厂区安全隐患,并同步录入隐患排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泄漏事故。
烟花爆竹总结 篇11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总结 篇12
一、基本情况
打古镇共有销售点40个,委批部1个,截止目前,我镇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二、严格核准,排查隐患,采取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把好安全准入关,镇安办于20xx年9月5日开始对我镇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准,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条件进行实地检查,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销售点无安全标志,并立即整改,同时成立了安全检查小组。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和检查工作
为保证春节期间我镇烟花爆竹市场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使广大村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对烟花爆竹销售经营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广大人民群众都了解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按照省、市、区烟花爆竹有关文件的安排,镇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销售点40个次,检查出的隐患,责令立即和限期改正。
烟花爆竹总结 篇13
我公司在20xx年中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贯彻上级部门的会议及文件和精神,努力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在国家安监下发的`“企业安全秤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几个方面切实执行。
落实“党政同责”董事长,总经理都要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成员对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成立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度,也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在工作中,已经设立各责任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做到安全责任到位。今年投入各项资金,整改和增加a了消防设施设备,对各级安监、消防部门提出的具体意见积极执行,设立宣传教育知识栏,加大思想教育,做到随时警惕,进行消防演练,整改监控,增加探头,维护防雷防静电设施等等,做到安全投入到位。
公司从责任人到职工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制定了安全培训年度计划,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坚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执行现场管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到位。同时按照多次演练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求援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增加应急装备,做到应急求援到位。
在各级领导,州、市安监部门,消防部门的监督及领导下,我公司从20xx年成立至今,未发生任何一起大、小安全事故,做到了零事故、零伤亡、零损失。而在以后的安全工作中,我公司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各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会议及文件精神,作将这种成绩继续保持下去。
烟花爆竹总结 篇14
一、基本概况及现状
我镇东邻蒙城县的辛集、岳坊、马集三个乡镇,是利辛县的东大门,全镇面积139平方公里,辖21个村,人口近10万人。全镇大小集市六个,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广、数量大,加之部分村有烟花爆竹生产的传统历史,现部分人员在外地仍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有回流的可能,同时县日杂果品公司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在我镇丹凤镜内。因此,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我镇尤为重要,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势在必行。
二、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夯基础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及利政办【20xx】103号,《利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县政府20xx年6月30日关于烟花爆竹“打非”会议精神,我镇制定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方案。
二是镇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秦翀任组长,分管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党政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交通等相关单位任成员,建立了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长效机制。
三是为确保整治和“打非”顺利进行,做到了“三个优先”问题优先研究、人员优先调配、经费优先解决。
四是有固定办公场所,办公设施齐全,配备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用具。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办,问题有人解,责任有人担。
(二)广泛宣传、强化培训抓认识
一是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培训,采用了以会代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受训人数达千人以上。
二是配备了加强烟花爆竹宣传车一辆,每天在全镇范围内集市上轮流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性。
(三)强化措施、加大打击显成效
一是全镇上下形成网络,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做到不漏村、不漏庄、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二是明确责任、部门协调、齐心协办、严厉打击。今年以来我镇采用分散排查整治与集中专项打击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及时掌握从事过烟花爆竹生产户和人,并落实镇、村干部逐人包保责任制。
(四)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保平安
一是加大宣传打击力度,在排查治理过程中,始终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作为重点,对于重点户、重点人要重拳出击,该关的关,该罚的罚,快速严惩、决不姑息。
二是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在长期治理的过程中不仅要解决老隐患,也要排查新隐患,又要堵住外来患,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治理一处,平安一处。
三是加大投入,正确引导,促进发展。使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人群要生产转向、经营转业、作坊转产,采用教育和帮扶的办法使他们走致富道路,彻底把我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在我镇销声匿迹,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发展。
烟花爆竹总结 篇15
一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相关文件安排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现将本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分别为: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皖黔公司长期停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及经营户19家,其中:氧气乙炔供应站10家、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无储存设施)、油漆店1家、久长镇黄磷转运站1家。
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家:贵州省修文县马家桥火炮厂(停产),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修文县安雄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修文县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户159家(其中限放区内短期经营户10家,目前正常经营的有149家)。
全县化工企业2家,分别为:贵州佳美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佳美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全县医药企业24家,目前正常生产19家,停产2家,在建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执行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按时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截至10月18日,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及经营户175家(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
2.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管理。按照上级相关工作安排,制定《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修安办发〔20xx〕3号)、及时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贵阳市贵安新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烟花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春节元宵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经营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县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7次,出动人员37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窝点8个,查处非法运输案2起,行政拘留2人;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390余箱(件)。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户专项巡查检查15次,巡查烟花爆竹经营户50余家(次),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提出,要求经营户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进行整改。
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修文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宣传工作方案》(修安办函〔20xx〕6号),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燃放、限放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的入户、入小区上门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公共场所的显示屏播放烟花爆竹宣传片,在企业LED显示屏、出租车、电梯内等播放相关安全燃放知识及张贴烟花爆竹宣传标语。开展烟花爆竹巡查活动,结合巡查计划,继续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春节期间销售旺季,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依法销售合规产品,做好销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销售人员销售烟花爆竹时要向消费者讲解安全燃放说明及注意事项等,确保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
县安委办联合县文明办、县大气办印发《关于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带头在春节期间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响应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春节期间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引导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倡议,严格按照《修文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要求,在指定时段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深入贯彻落实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紧围绕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目标任务,全面排查烟花爆竹行业生产、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的安全隐患,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的情况,也未接到群众举报相关情况。
3.持续督促企业做好“双控”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企业“双控”体系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助推企业把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敏感时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出纰漏;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学习及贯彻,把《导则》相关内容作为安全工作的主要检查指南,认真抓好落实;日常工作中及时督促企业登录风险隐患“双控”系统,发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日常“双控”系统运行滞后,考核得分较低时,及时跟踪到企业,了解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双控工作,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双控”工作已全部开展。
4.抓好20xx年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根据《贵阳市应急局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稳定工作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20xx年春节前后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结合《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修应急函〔20xx〕3号)工作要求,对涉及复工复产企业(贵阳修文伟业气体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检查验收重点,切实抓好节后危险化学品复工复产工作。
5.开展汛期防范工作。迅速转发《贵阳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汛期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汛期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下发工作提示,督促企业做好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6.认真开展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制定印发《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暨安全生产“回头看”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危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7.积极组织参与安全月相关工作。按照《修文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修安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月相关系列活动,组织企业悬挂安全月宣传标语横幅,营造安全月氛围,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悬挂安全宣传标语20余条,在LED显示屏上播放安全月宣传标语,为安全月营造了良好氛围。制定本企业安全月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安全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员工开展网络安全答题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应急演练活动,各相关企业按照演练预案和演练计划,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安全月系列工作。
8.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贵州省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黔安办〔20xx〕12号)文件精神,全县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涉及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5家(分别为:贵阳伟业气体有限公司、贵阳市修文县皖黔能源开发技术有限公司、久长油库、久长气库、安顺市安大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久长分公司);燃气充装企业2家(贵州燃气集团修文县燃气公司、修文县星源净宇公司);加油站27家。6月12日,贵阳市经开区西江路三强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装卸甲酸甲酯发生泄漏造成8死3伤事故,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和工作安排部署。县安委办立即组织县危化专班成员单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县领导同志的批示和省、市、县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迅速开展相关工作,全县出动检查组7个,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储罐企业7家,发现一般隐患15条,已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中。县商务部门牵头,检查加油站12家,发现一般隐患7条,现已整改完毕,检查工作正持续开展中。
9.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修文县及时组织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系统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了修文县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开展相关日常工作,并及时动员及安排部署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广泛宣传,深入推进整治工作。大力宣传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作《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在各村居、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张贴,向群众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微信群”“QQ群”,政府相关网站平台等,及时推送、宣传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营造“小化工”违法违规打击氛围。共发放《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宣传海报1460份,张贴宣传海报1440余份;在修文县融媒体中心的“心修文”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条;在微信、QQ群平台上发布《危险化学品联防联控知晓卡》信息150余个群,涉及3万余人。通过宣传,向社会公开非法危险化学品行为特征特点,危险化学品事故带来的危害等,广泛依靠社会公众力量,确保排查摸排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强力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三是深入开展摸排工作。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并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开展全面排查,突出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偏僻地点等场所部位排查,对发现危险化学品行为或疑似危险化学品行为的企业及时进行辨识判断并进行处置。自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排查2810余处。自活动开展以来,打击取缔非标柴油生产经营窝点1个,现场收缴非标柴油68吨,及过滤器、计量器各一件。打击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案件4起,拘留涉案人员4人。
10.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根据省、市领导对“贵阳经济开发区发生一起危化品泄漏事故”的批示精神以及6月12日下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的安排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筑安发〔20xx〕9号)要求,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6月12日以来,开展燃气行业
打非治违行动3起,收缴各类非法液化气瓶317瓶,涉及非法液化石油气介质约1000kg,对3名涉事的人员已进行行政拘留处理;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12起,没收成品油5.1吨,罚款6.5万元;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1起,查封扣押非法储存的氧气瓶和二氧化碳气瓶31个,对当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的处理;县应急管理局联合扎佐街道取缔1家烟花爆竹经营户。
11.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定《20xx年度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工作方案》,对《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修文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督促各企业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度控制计划表(20xx-20xx)》完成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具体为:
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方面
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全县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全县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新出台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相关工作任务,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我县。经摸排,我县无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生产经营企业,对我县涉及使用液氨的制冷企业、以及涉及储存经营含硝酸铵成分炸药的物资公司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修文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在全县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自查自纠工作,已建立“三个清单”。县相关部门对部分企业进行检查,企业已基本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已完善“三个清单”。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全县2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现已全部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确认工作,相关评估诊断分级确认情况,已汇总上报相关部门。
结合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贵阳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筑应急发〔20xx〕7号)的通知,县应急管理局和消防救援大队及市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分别于5月7日、6月10日、8月5日、8月31日对久长油库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促检查工作,共发现隐患36条,已立即下达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同时督促企业扎实开展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督促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xx〕12号)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监测预警系统稳定、有序运行,有效防范化解我县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
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协助县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全部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等的检查。协助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置工作。
二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方面
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xx)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xx)等标准。经排查,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符合安全标准。
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有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
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我县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一家(修文县物资公司),经查阅相关安全评估资料及现场检查,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安全条件,检查时未发现超量储存情况。
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我县涉及的企业已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督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督促企业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督促企业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已在年初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经营户生产经营企业175家,发现一般隐患410条,现已整改379条,剩余31条正在整改中。年初以来,未接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报告。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全县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3家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我县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已达三级标准,县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正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中。
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相关要求,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活动,培训和复训的时间达到相关要求。督促危化生产企业聘请相关危化专家,开展专家“汇诊”工作,目前我县危化生产企业已组织专家开展“汇诊”工作,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配合做好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目前,我县已完成2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在线监测工作。
12.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开展情况。修文县应急局负责办理有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这两项事项入驻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将办事指南、受理条件等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办理方式可以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审批事项。同时,为方便部分不熟悉电脑操作的群众,也可以通过我局在县政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进行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办证。精简审批材料,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是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此之外,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三是公示审批程序,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传该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受理条件、办理法定时限、承诺办理的时限等。
为提升效能,我局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要求,压缩审批时限,将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由法定的30日的时限,压缩为9日;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法定时限20日,压缩为6日,在网上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截止10月18日,我局共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家,办理20xx—20xx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159家(其中:包含10家短期证)。
13.做好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责转变,我组将县医药企业纳入监管服务对象,积极开展医药企业安全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开展排查摸底检查企业10家,发现安全隐患71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打非治违情况
危险化学品方面:联合县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及涉及的乡镇,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共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专项活动5次,查处无证成品油经营案件7起,行政处罚6.5万元,没收柴油80余吨。处理非法经营柴油车辆2台。配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对瓶装燃气经营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4起;暂扣非法瓶装燃气瓶394瓶。对涉案人员4人进行拘留。
烟花爆竹方面: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年初以来,联合县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涉及乡镇等相关单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2次,出动人员72人,共查处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8个,收缴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1120箱(件),处理群众举报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案件1起。
四、存在问题
一是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县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中,绝大部分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导致违章作业情况时有发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较弱。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全面、不及时。
三是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只是开展简单的灭火器材操作及灭火的演练,未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相关综合演练等。应急救援物资日常管理不到位,如未对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等。
四是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全面,企业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时,未认真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进行排查,排查存在不全面,不细致情况。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按时限、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取得有效成果。
二是加强今冬明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发生相关事故。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存储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四是持续加大对企业“双控”系统日常运行操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服务指导企业力度,做好双控工作。
五是继续开展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导则》和《意见》作为指导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指南。
烟花爆竹总结 篇16
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办事处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确保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工作落实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浮烟山开发区、望留街道清理清查烟花爆竹活动从2008年12月27日开始,包括元旦三天假期,全体机关干部都没有歇班,一直靠在村里开展工作。开发区、街道党工委27日上午召开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街直部门、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各村负责人会议,进行了动员部署,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加强调度和督查检查,党工委每天调度一次或者两次,根据当天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安排部署第二天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成两个督查小组,从重点区域、重点村、重点人物入手,进村入户,主要检查各小组入户情况,督促各管区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工作效果。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措施,召开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广泛发动宣传。通过出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车、张贴通告、宣传口号、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街办组织了两部宣传车,在辖区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印制600份区政府《通告》、制作240副横幅,分发到各村,在村内显要位置、主要路口进行张贴、悬挂,张贴标语3700条,发放一封信、明白纸14000份。逐村喷涂固定宣传标语,街办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在各村大街两侧、村头、村委办公室院前等人流集中或显要位置喷涂醒目的宣传标语140余条。录制了120盘录音磁带发到各村,各村广播喇叭全部响起来,每天至少三次进行广播宣传,发动群众,形成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为清理清查活动营造了舆论氛围。
三、搞好清理清查,严打违法行为
加大清理清查人员队伍力量。班子成员全部靠上,组织全体机关干部、60个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及教师共1200余人,分成14个清理清查小组,对辖区内的企业、闲置房屋、废弃窑场、果园房屋、建筑工地、经营门头房,每村每户,采取反复式、无规律、不定期、全覆盖地毯式检查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坚持不放过每一个企业,不放过每一个家庭,不放过每间房屋,不放过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对有非法生产、经营前科的重点户,实行重点清查,并以此户为中心,扩大清查范围到其直系亲属,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科技手段,使用先进探测仪器,对重点村进行检查。如望留屯村,历史上就是鞭炮非法生产的重点村,我们坚持白天集中检查和晚上突击检查相结合,一天检查一次甚至两次、三次。崔家庄村在清理清查中查出一户非法储存窝点,查获鞭炮2卡车,第二天我们又进行了复查,又查获鞭炮销售户退回的鞭炮一卡车。在严查烟花爆竹的同时,对浮烟山森林防火、液化石油气、蒸汽锅炉安全隐患一同进行排查,先后组织拉网式排查3次,排查村民13200户,企业84家,建筑工地16处,人员密集场所6处,各类工业园区、养殖园区、废弃厂房及庭院600处,排查重点人员110人,取缔3个非法液化气灌装站,查获鞭炮198件(四车)、鞭炮引线2宗、黑火药1.5公斤、硫磺3斤,群众私下丢弃的黑火药10斤左右、鞭炮引信2宗,查获收缴鞭炮火药和半成品原料150斤。对违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打击,依法拘留7人。
四、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渠道
切实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组建了380人的信息联络员队伍,一般村设立5名信息联络员,重点村设立10名信息员。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行有奖举报,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139106、8136110、8138110),每举报一次,查实有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原料的给予举报人奖金500元。同时,建立巡逻队伍130支、应急队伍60支。
五、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由管区牵头,深入每家每户,一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同时由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与每户签订安全责任书或安全保证书。街办与管区、企业、院校,管区与各村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与重点户签定承诺书,承诺决不再有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该村村委会加以监督。同时街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台帐。签订安全责任书2万多份。建立健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发生安全事故的村、企业、单位,年终不评先,不计奖,对主要负责人追究相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五户联保责任书”,把烟花爆竹、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环境卫生、信访稳定、社会治安、邻里团结等全部纳入联保内容,联保户共同承诺,互相监督,共同承担责任,共签订联保责任书4.3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