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读《孔乙己》有感(精选2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读《孔乙己》有感 篇1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奸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动乱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孔乙己》有感 篇2
今天无意中翻到初三年纪的语文书,不知为何,我又打开了《孔乙己》的那一页。作者是鲁迅先生,“读书人”孔乙己便是他笔下众多的人物之一。
关于孔乙己的悲惨的故事,发生在封建统治阶级时期的鲁镇。文章开篇便有一段形容孔乙己的文字: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
这便是文章主角——“读书人”孔乙己。他“穿长衫”却又“站着喝酒”,是死要面子,又自欺欺。这么看来,他好像是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人。
孔乙己原也读过书,后来却只能替别人抄书来换得一碗饭吃。但他又好吃懒做,行偷窃之事。一届读书人,为何落得如此地步?在他仕途无望的时候,为什么不做一些别的事来养活自己?
到底还是因为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里,无数人家砸锅卖铁,只为家中能出个秀才;无数穷人家的孩子苦读十年,也不过是为了那一个秀才的名头;考到中年亦或是老年的也大有人在,范进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但孔乙己也讲诚信,欠着的酒钱总会还上。在与孩子们分茴香豆时,五指罩住碟子,一边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既善良又古板。
到后来,他死性不改,偷书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同是读书人,为何差别这么大?那时候的读书人,读的真的是一个“才”“德”吗?到了酒馆,众人毫不顾忌地取笑他,他红着脸说“不要取笑!”“是跌断”,瞧瞧,还死要面子呢。
丁举人的残暴,众人的麻木,社会的阴暗,最终造就了这样一个可怜、可笑,又可悲的孔乙己。
再后来,书中写到“我已经许久没有再见孔乙己了”,或许他离开了鲁镇,或许他死在了街头……总之,没有个善终。那个时代太黑暗,若孔乙己生在现代,那定是被冠上“国学大师”之名的人物。生不逢时,便是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3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读《孔乙己》有感 篇4
“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
——酒客们在嘲笑孔乙己。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在无力的辩驳着。
孔乙己每每来店里喝酒时,总要一边喝酒,一边“接受”其他酒客们为孔乙己“定制”的耻辱和嘲笑。反倒他来不像是喝酒,像是给酒客们找乐子的。孔乙己也在那些人的嘲笑声和辱骂声中,忍辱偷生。是的,从壮志满怀到如今这般落魄,孔乙己落魄甚至悲惨,他自己也常常摇摇头,好像和别人一样,也在嘲笑“孔乙己”这个人。
在鲁迅笔下的那个时代,还没有现在先进的教育体系,依然沿用着古代四书五经的科举考试制度,大部分人因为出身贫寒,上不了学,但在上的了学的'部分人里,又只能止步于科举,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因为没有考上秀才,加上好喝懒做,不肯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而维持自己的生计,从而臭名远扬,成了鲁镇的一个笑柄,常常被人调侃。孔乙己也并不是他的真名,但久而久之被人也叫习惯就默认了这个名字。但是,在他的心里,是很看重自己那么多年来自己努力的成果的,只是没有一个人能体会他这种心情。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科举制度深深的毒害了一代又一代人。但在孔乙己看来,他自己却是有”很深的学问“,有时他也以此为傲,展示给别人看。但那些看客却不买账。这里的看客便是那些没有接受过教育,无法体会别人心情的的人,不仅如此,他们还无尽的嘲笑别人,他们对孔乙己说话丝毫不留情面,让孔乙己一次又一次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但这好像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
由上面这些我们似乎可以看出百年前的的教育体系和现在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这一百多年来,教育体系改革了多少,升级了多少,但又缺失了多少,确实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现如今,虽然成才的路子多了些,但是还是摆脱不了应试的影子。应试这两个字,成全了多少人的梦想,又断送了多少人的未来?什么时候,中国的教育既可以让学生们快快乐乐的成长,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又可以让他们在个性特长能够得到尊重的前提下较为轻松的实现自己的梦想呢?什么时候,孔乙己的悲剧才会不再重演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5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读《孔乙己》有感 篇6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 篇7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孔乙己》有感 篇8
孔乙己,一个受封建教育的影响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形象,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的演绎了出来。整篇的《孔乙己》,写的是一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
《孔乙己》全文通过以孔乙己为中心人物作为描写,以鲁迅为线索的所见所闻为基础。讲述了穷书生孔乙己从穿长衫的知识分子沦为被打断腿的“偷书贼”最后则无声无息的死去,给世人展现出了在黑暗、腐朽、封建的教育制度模式下的产物。
从本质上看,孔乙己本应该是一位勤勉好学的知识分子。但由于特殊的社会背景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孔乙己接受的是封建礼教的思想,他的真理和圣言都是从四书五经中吸取过来的,甚至连偷书也被扭曲成“窃书不算偷”。穿着又长又破的长衫,十年都不肯洗,是当时的读书人自命清高的形象。鲁迅先生正是通过描写孔乙己对封建教育愚昧的崇拜,来表现出封建教育下的知识分子迂腐的人格。
正是因为孔乙己在特殊的背景下的特殊身份,他也遭到了封建社会下底层人民的嘲笑和排挤。在酒店里为了展示自己读书人的形象,滔滔不绝朗读封建教育的“真理”、“名句”,分茴香豆给孩子们的时候仍然是满口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一个如此勤勉的好学的,人穷志不穷的,想读书甚至要去偷书的人,竟会遭到酒店里人们的嘲笑、排挤、讽刺,“孔乙己”的绰号也因此诞生。如果不是注入了错误的教育和思想,孔乙己的命运也不会如此。侧面反映了旧时代封建教育麻痹下知识分子阶层的悲哀、可怜。
假设孔乙己接受的是正确的思想和教育,是在一个较为民主的时代下成长,那么他还是那个可怜、迂腐的孔乙己吗?
读《孔乙己》有感 篇9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读《孔乙己》有感 篇10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读《孔乙己》有感 篇11
人们说古希腊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莎士比亚的悲剧是主人公的悲剧;易卜生的悲剧是社会的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在人们眼里,悲剧一般是催人泪下的,可是当你读了《孔乙己》之后,眼泪不会夺眶而出,而是内心感到一阵阵的痛楚,这究竟是命运的悲剧;主人公性格的悲剧;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剧呢?
要我来说,这应当是社会的悲剧。孔乙己读过书却未能“进学”,虽然不能当上官,但是却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一脑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落后思想,死守读书人的“清高”。他“身材很高大”却不愿脱下作为读书人标志的长衫,不愿与“短衣帮”为伍,满口之乎者也……这些都足以体现孔乙己既穷且酸,迂腐可笑,好吃懒做的性格。但是,真正导致孔乙己这种变态性格的产生是来自于社会根源,来自于封建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毒害。
孔乙己命运的'悲剧也体现了当时社会的冷漠。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的人却成了众人取乐嘲笑的对象。掌柜嘲笑他;“短衣帮”嘲笑他,甚至连小孩也取笑他。孔乙己被打折腿后,众人不但不同情他,仅而愈加取笑他,掌柜惦记的不是他的生死,而是他欠的十九文钱。这些都能很好地反映当时人与人之间冷漠的关系,然而这正是统治阶级残酷压迫劳动人民,用封建思想对人民由于当时社会的腐朽与黑暗所引起的。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很好得表明了孔乙己在那个社会的必然结局。当时,孔乙己被打折了腿已无力求生,可见孔乙己的命运是那样的悲惨。
然而事实上,真正悲哀的不仅仅是孔乙己个人,而是当时那个腐朽的社会,那个冷漠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 篇12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读《孔乙己》有感 篇13
大家都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吧。鲁迅以这位受封建教育毒害很深的人物反应了他对封建社会主义的厌恶与深深的控诉。
孔乙己虽然读过书,写了一手好字,但是好吃懒做,也就做不了什么工作,最后只好去人家家里偷书,有时还会被抓住,被人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由此反映出封建教育对他产生的负面影响。
孔乙己去鲁迅工作的酒馆里吃饭时,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又站着吃饭的人,人家问他关于他偷书看的事时,他满口都是类似“君子固穷”的半懂不懂的话,他想让人通过这些特殊的语言,知道自己读书之多。这种满口的之乎者也正显示了他死读书、要面子、迂腐的性格,这种自以为清高的人,可怜、可鄙、可笑、可悲。
但是孔乙已也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也有慈祥的一面——分给孩子吃茴香豆。从这点可以看出虽然孔乙己的思想迂腐,可是他还是有一颗善良的心。他觉得成人社会冷酷无情,转而向儿童世界寻求安慰。
说了孔乙已,再说说嘲笑他的人们。这些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也受到封建社会的剥削和毒害,反而去嘲笑孔乙己身上散发出的腐朽气息,可以看出他们是如何地麻木、愚昧无知。
鲁迅用这生动的文笔以一个性格、思想迂腐的孔乙己来隐喻可恶的封建思想。他希望这削去人们正确思想的封建教育能够消失,不再毒害人类。
读《孔乙己》有感 篇14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 篇15
鲁迅先生笔下的人常常使人印象深刻。孔乙己便是其中一个。
文章叙述了“我”儿时于咸亨酒家做工,穿长衫的人一般要单间,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常穿着一件破烂的长衫,也常把“之乎者也”挂在嘴边。“我”对他是比较反感的,可他却不在乎。孔乙己经常被人嘲讽,一开始别人说他偷了东西,他都是非常生气的,直到最后,被人打断了腿,别人说他,他也无所谓了。此后,孔乙己便再也没有来酒店。
从文中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孔乙己是非常穷的,不及“长衫”之人,可他还是一直穿着一身长衫,破烂的长衫。并且,文中有一句细致的动作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那“排”字,便是一个一个地放了,既写出了孔乙己对“九文大钱”的不舍之情,又像是孔乙己在给短衫之人炫耀他仅有的几文钱。
孔乙己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文化的,“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一句,非常经典,言外之意就是“我会写茴香豆的茴字”,写出了孔乙己的“高傲自大”。
孔乙己对待他人的态度,在文中可看出,有一个很大的转变,一开始,人们嘲笑他说他“又偷别人东西了”,他便“睁大眼睛”,“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还不停地争辩,为自己讨回“清白”,还时不时说几句文言文,“教人半懂不懂的”,最后引得众人哄笑。到了之后,“我”听到了老板说他又窃书,偷别人的东西,让人把腿打折了,他来到店里,是“坐着用手”走的,老板嘲笑他,他只是单说了一句“不要嘲笑”,老板追问他,说腿都打折了,还不是真的,他这次是哀求着解释,是“摔断”的`。
从孔乙己的态度能看出,他是非常要面子的一个人,也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一个“典例”了。
生活中,也不乏有这一类人的。学会些皮毛,便四处炫耀:“这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那个你会吗?你不会我会……”便如同孔乙己论“茴香豆的茴字”了。可是到了最后才明白,可谓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了。
我以前也是喜欢炫耀自己的,因为我会的特长比其他人要多,就比如说钢琴。那是我十岁时候的事情了。当时刚刚学完一首曲子,并未练熟,但已经是“信心满满”了。我正愁没个“对手”陪我消遣消遣,就找了个比我小一岁的,也是学钢琴的小孩。我说,“你会弹这个曲子吗?不会弹哈,我给你弹来听听……”话未了,那小孩说:“这个曲子,我上个月就学完了呀。”我顿时“石化”了。此后,我就再也不敢冒失了,也懂得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孔乙己自认为是“学问”人,将自己肚子里不多的墨水拿出来炫耀,没钱了就偷书,让人给打了,还欠着咸亨酒店的钱。被自己的脸面牵着走,为争面子而活着,实属可悲。
孔乙己,可怜之人,可悲之人,可叹之人……他因穷酸而可怜,因假斯文而可悲,因死要面子而可叹。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孔乙己》有感 篇16
读完全文,我便草草合上了书,草草回顾了一下,草草地想学下一课。因为不忍,因为同情,因为难过,因为愤怒,使我终于读不下去了。如果我是鲁迅的话,我真想改写它,因为像我们这样富有同情心的中学生,最不愿意看的,就是这种人间惨剧。如果我是孔乙己的一把梳子,我真想理顺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的一切。绝不会袖手旁观,不予理睬的。
第一次读到他时,我才上学。那时的评价是:可怜。看他衣着邋遢,胡子拉碴,还经常受人家欺负,心里总是很难过,就想象自己是鲁镇上的一户富贵人家的主人,总喜欢施舍、打抱不平,帮他找了一份工作,请人为他做衣服、剃胡子,免费供他吃。就是这么想,没什么顾虑。
第二次读到他时,是前天。评价就深多了:可悲。我想我这样评价有一些惋惜在里面,惋惜他受到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惋惜他死要面子,惋惜他不能成为社会名流。同情是有的,而讽刺也多了一点,谁叫他这么迂腐、顽固、死板呢?受点罪也是应该的,小偷小摸的行为也是不能谅解的。反正觉得他即该讽刺也该同情。
今天再读到他时,评价就多了,可怜、可悲、活该、自作自受……他总喜欢炫耀自己的无用之处,却好吃懒做,明明当时的手艺人卖力气的是受大家所尊敬的,但他仍不悔改,这应该是很可恨的。不过还有一部分责任来源于其它取笑孔乙己的人。人家都这样了,还拿他来开玩笑,在他们看来,孔乙己的命还不如19文钱重要,就像土匪将人拿来1毛钱1斤卖一样,真让人咬牙切齿,这些人真像喜欢象鼻子插葱的动物,不,连他们都不如。
而现在的我们,似乎身上有了孔乙己的影子。我们那么的懒惰,那么的好吃懒做,那么的固守我们的错误……90后的我们,死守着自己的思想,就像旧时的中国,不肯放开自己。
要面子。这点在中学生中尤为突出。爱攀比,别人有李宁,我就要有Nike;别人有MP3,我就要有MP4;别人有学习机,我就要有掌上电脑……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去买它们。还常为一些有的没的争得面红耳赤,为的就俩字——面子。
好吃懒做。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长捧在手心里的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于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诞生了——好吃懒做。明明有能力,却不去做,给家长也添了不少负担。我们应该为家长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总是坐享其成。这样,你永远也长不大。
死读书。可以把这种人称为书呆子。拼命读,拼命读,埋头苦干,本以为这样就能把书读好,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样偏偏会使自己成为一个只会读书而不会做任何事的书呆子。在这个信息技术发达的时代,我们不能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专读圣贤书”了。偶尔关心关心国家大事,还是很重要的。
可悲的孔乙己啊,请你不要再回到21世纪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17
追溯历史,我回到了鲁迅笔下孔乙己所生活的那个黑暗的年代。此刻我站在一家名为“咸亨酒店”的门外,我前面站着一个正在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这时一鼓臭味扑鼻而来,大概他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已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看着他的窘样我不免又多添几分忧伤。我不仅为他悲叹,也为那些同样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鸣不平。孔乙己是封建知识分子的典型,他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一心追求功名利禄,但到头来却是受尽欺凌而死。面对现实,他为什么不另谋生路而偏要四体不勤、无怨无悔地皓首穷经呢?他为什么即将沦落到乞丐还自命清高并以他的长衫为傲呢?他为什么偷了书尽还会争辩到:“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看到他的可笑、可怜、可鄙与可恨,我们就看到了封建社会成千上万的读书人。
罪恶的统治设下了科举这张恐怖的大网,囚禁了成千上万的读书人。“八股”这根锁链禁锢读书人的头脑,束缚知识分子的思想,使那些有才华的人统统变成死读书,读书死,最后读书死,心甘情愿地充当统治阶级的俘虏。那个年代里范进大概是个幸运儿吧,可一个只会作八股文章而百无一能的书生,也不可能干出任何政绩,受封建科举的毒害,难道他会兢兢业业、宵衣旰食;不,范进只不过又是封建统治剥削人民血汗的一把利刀。
诗曰:“太守皇帝真长策,赚的英雄尽白头。”中国多少满腹经纶的人,多少满腔热血的人,多少中国的脊梁,他们却被科举摧残,被科举抹杀,消灭于黑暗之中,最终得到个白头无作为,整个国家也由此开始走向衰亡。
由于统治的黑暗,阶级的腐败,社会也如一潭死水,让人恶心。市井之民也都麻木不仁,他们嫌穷敬富,毫无怜悯之心,都是些庸俗浅薄的小市民,任人宰割,他们活着的目的大概连他们也不清楚,机械的生活就是他们的一生,和读书人一样,也成了封建统治的牺牲品。太平天国运动难道是人们思想的觉醒吗?错,广大将士参加革命的目的并不明确,大多是迫于生计,希望改变贫穷的经济地位罢了。可见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几乎都受到封建制度的侵蚀。然而孔乙己之类的人所谓的寒窗苦读十年书,不过是为了爬上统治阶级地位,升官发财,骑到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
在萧瑟的秋风中,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孔乙己坐着用他满是泥的手慢慢走去了,慢慢走向了死亡。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慢慢消逝了。但中国人长久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个民族已经起来,然而一个民族已经起来。一种制度的即将消亡,也表示一种新的制度即将开始,希望的曙光必将冲破笼罩人民的黑暗。
读《孔乙己》有感 篇18
寒假里,我缠着妈妈陪我去新华书店买书,妈妈告诉我,现在村里也有一个农家书屋。我半信半疑,顺着妈妈的指点来到了农家书屋。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间不大的房子,有些老旧,心里不由得埋怨起妈妈来:这么又小又旧的书屋里怎么可能有好书?在书屋里坐着的一位老爷爷似乎看出了我的疑虑,笑眯眯地说:“孩子,进来吧。你别看房子不怎么好,里边可有好货哩!”听到这,我不由得迈着大步走了进去。到了屋里,果然是让我目瞪口呆:房子里摆满了一排排的书架,书架上放着整整齐齐的书籍:有旧的,也有崭新的,各类繁多:有文学类,有家庭教育类,有休闲娱乐类……我迫不及待地找了起来。
看着看着,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孔乙己”三个字,这名字是我从姐姐口中得知。而“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也是从姐姐半开着玩笑的话中领略的。于是就一排排地搜索着鲁迅先生《呐喊》。”
找到了!我急忙从琳琅满目的书中抽出一本薄薄的书本。书的封面是是一个有五旬开外的老爷爷给众多孩子分东西,这是谁呢?不容我多想,我的手已经翻起了书。找到《孔乙己》便读起来。第一遍读得囫囵吞枣,了解了孔乙己这人。第三遍读得让我疑惑不解。第五遍,我开始同情孔乙己。第八遍,我才真正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给深深震撼了。
我佩服你,孔乙己。你有我们常人没有的读书的上进心态。场景一:孔乙己被人揭发偷书时,争辩道:“窃书不算偷。”此时的你已经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场景二:有人问孔乙己:“你怎么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呢?”这是,你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场景三:孔乙己还是偷书,而被丁举人打折了腿。当掌柜取笑他时,他并没有争辩,而是露出恳求的眼色。场景四:当你心血来潮,来考“我”茴字时,“我”置之不理,也一味地不耐烦,而你还是热心地教“我”,直至“我”有意远离你,你才罢休,便唉了口气。
从争辩“窃书”到恳求别提这事。从一个秀才都捞不上的人到热心教“我”字。孔乙己,你是怎样的一个人呀。维护自己是“读书人”的面子而到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无靠的心境。却依然掩埋不了一个读书人对读书的热爱,只是被那封建教育制度和科举制度给毒害与摧残,而显得迂腐而麻木的性格罢了。
孔乙己,一个没有鲁迅伟大,更没有毛主席知名的普通人,却有了别样的热切之情。所以我佩服你,孔乙己。
不知不觉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甜甜地对老爷爷说:“爷爷,再见!我明天还来。”我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农家书屋。
读《孔乙己》有感 篇19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读《孔乙己》有感 篇20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孔乙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故事主要讲了鲁镇酒店一位特殊的客人——孔乙己,他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长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虽然他写得一笔好字,但是没有工作,全凭他那双留着长指甲的手去抄书、偷窃,来换酒钱。后来,因为偷窃被人打断双腿,整日以手代脚爬行,最后不知了去向。
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使他养成了轻视劳动、好喝懒做的恶习,于是愈过愈穷,成为不能谋生的可怜虫;他那双本应具有谋生本领的手,最终成为他爬向死亡的工具。没想到在如今这么和谐、便捷的社会里也有像孔乙己那样的人!
去年寒假,我和妈妈带姥爷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候诊区我看到这样一幕:一位头发花白、穿戴还算整洁的老妇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夹有二维码类似工作证的吊牌,肩上还背着一个挎包,在等候的`人群中一一点头作揖。原来她是在向人们讨钱,讨来的却是人们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双手,我们就应该用双手付出辛勤,去收获美好。
读《孔乙己》有感 篇21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
虽没有进学,但孔乙己也是天天“之乎者也”着,炫耀着他似有非有的文化。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看了看豆,慢吞吞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所剩无几时,孩子还想要,他便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后来,他在丁举人家偷了东西,被打断了腿,拖着残疾的身躯,一顿一顿地用手爬来,青得发黑的脸,破破烂烂的长衫,他向掌柜买了酒,用沾满泥土的双手轻轻接下,一饮而尽。就是这样的一个酸腐文人,最后也只是落得了“大约的'确是死了”的名。
仿佛又是孔乙己,带着充满着旧社会迂腐气息的他,活活被剧毒封建的科举制度吞噬。可是,孔乙己“大约的确是死了”,封建社会的毒害没有死,一个孔乙己被吃掉,还有千千万万“孔乙己”会被吃掉。
但是,孔乙己也有善良的一面,他教小孩认字,他分了茴香豆给小孩吃。相比那些坐在店中的人,谁不比孔乙己阔绰?谁有分给了小孩茴香豆?
还是那个孔乙己,难以读懂的孔乙己,也只能用“仿佛”的语言态度来看他了。
读《孔乙己》有感 篇22
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又或许是命运的捉弄,选择了你,成为最不幸的人,你是别人嘲笑的把柄,是科举考试的仆人,是千千万万深受迫害的文人之一,你就是孔乙己,为什么你总甩不掉那破旧的长衫、甩不掉满口的“之乎者也”呢?是你爱慕虚荣?好逸恶劳?还是环境所迫?通过作者鲁迅的眼光,你的身影,总在我心中萦绕,挥之不去……
我无法理解你,你总是想把自己“包装”起来,让别人承认你是一位“读书人”但你是否知道,你其实是在欺骗自己,既然是“读书人”那为什么学不到“自食其力”的道理呢?为什么要舍弃谋生的机会而去“偷”呢?又为什么要为自己的“偷”而找借口呢?你确实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但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地位却得不到提高,就连“我”小时候都向你投去鄙夷的目光,试问,你还有什么理由堕落下去呢?我忘不了你乞求“掌柜”时的眼神,更忘不了你凄惨的结局,世态的炎凉,你的'路,也更是难走。
我同情你,当我知道你是怎样一个人的时候,我没理由同情你,却又无法不同情你,“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为了追求功名而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是上天对你的不满,还是你命运早就注定?若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对你说:“其实是科举考试害了你。”可是,你,一个愚蠢的旧社会的潦倒读书人,能相信我吗?能摆脱功名利禄的诱惑而去相信我吗?我同情你,可你什
么时候能清醒过来,摆脱科举对你的残害? 但是,我同样敬佩你、尊重你,当别人拿你取笑、消遣你的时候,你没有逃避,而任由他们去说、去笑,尽管那使你难堪,难道面对这些不需要勇气吗?难道这份勇气不值得我去敬佩吗?你向孩子们分发茴香豆的那份善良,想教“我”识字的那份诚恳,以及被打折腿后活下来的那份坚持、那份勇气都值得我去敬佩、尊重,然而,你的路,却走到了尽头。
“年关”已过,又一年端午的时候,粉板上的“十九个大钱”依然还在,这意味着你走了,在世的时候,受尽了生活的困苦,世人的奚落、嘲笑,以及社会对你深深的折磨。愿你走得安息,来世的时候,也希望你能永远脱下那破旧的“长衫”,做一回真正的自己。
文章到此,我的内心深受感触,仿佛遗憾什么、惋惜什么、又仿佛亏欠孔乙己什么。在作者鲁迅的“神笔”之下,我认识到了一位凄惨的人,更认识到一个世态炎凉、人性丑陋的社会。
读《孔乙己》有感 篇23
《孔乙己》讲述了穷困潦倒的读书人孔乙己悲惨的人生,讽刺了当时科举制度诞生的像孔乙己这样好吃懒做的读书人,文中孔乙己出现在咸亨酒店共两次,第一个偷书被打赊账买酒喝,第二次偷窃被打残以后再去赊账买酒喝,孔乙己穷,但他从来不拖欠酒钱,没有了第三次买酒,也没有孔乙己在还清他第二次买酒欠咸亨酒店的19个钱。
总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读到孔乙己的时候,我觉得他人很好,第一次是偷书被打别人嘲笑他时,他反驳“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虽是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生活穷困潦倒却也可以这样维护学识,我觉得他值得被尊敬,文中讲到孔乙己在问我“茴香豆的茴字如何写时”当我写对了的时候,他的眼里有光,当他想教给我更多的“茴”的写法时,我的不耐烦让他有了惋惜。第二次偷窃被打残,大概是心灰意冷了,别人的嘲讽有了杀伤力,他承认了“不偷怎么会被打断腿”“请不要说了”等等词汇。
我在想他承认了,也放弃了,打残以后去咸亨酒店是爬着过去的,无法想象,那么一条生命形同够猪一样的.出现在别人眼中时,没有丝毫的同情,嘲讽并没有少,反而变本加厉,人心究竟有多冷漠?我们可以理解,有手有脚的有学有才之士,怎么会沦落到那般田地,可怜之余皆是可悲至极。
我相信孔乙己想发挥学识的力量,想遇到志同道合的人,却也是生不逢时,没有了温暖的春天,孔乙己死在了冰冷的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