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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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读后感

短文网整理的《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精选26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3

我看过一本很感人的书,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书名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丑狗迪克,另一个是瞎眼男孩阿炯。

迪克从小被主人丢弃,它很想再找一个主人,它四处寻找,却无人要它。在这时,它碰到了小男孩阿炯,于是小主人收留了它。迪克对小主人非常忠诚,它为了小主人付出了很多,还 牺牲了半只耳朵。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只要努力就不会被世界无情地淘汰。阿炯没有心灰意冷,和迪克非常努力,才活了下去。

另外,自信也很重要。我听过另一个故事:一个病人得了癌,他去看病,医生问他:你认为自己能活多久?这个病人说,活多久不重要,反正我一定可以活下去!结果他真的.活下去了。

对照自己,与班中优秀的同学相比,还 有许多差距。比如:我是一个数学课代表,但成绩并没有名列前茅;我学古筝,每天只练一习一一点时间,不肯多花时间练一习一,和我一起学古筝的一个小朋友今年已经考出7级,而我只考到6级。因此我要加倍努力,超越自己,做个自信的人!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4

今天,我看完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讲了一条狗迪克可一个阿炯在一起生活的故事,阿炯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在昆明找到了阿炯原来的妈妈,之后阿炯和迪克一起想太阳走去。去迎接那丝温暖。

阿炯刚生下来时,眼睛像世界上最大最明亮的葡萄一样,但是因为特殊原因,眼睛失明了。这本书教我们要坚强,五官中,阿炯只有五分之一的痛苦,只是失去了眼睛,也可以好好的活着。

这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有感,教给我们要坚强、刚毅。面对困难不要害怕。我们要学习阿炯的精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5

迪克是一只小狗,在刚刚出生时因为丑陋被主人抛弃。

它从小独自在森林里生活,多年的野外生活给它积累了丰富的打猎经验。可是它一直想要一个主人,最终它找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盲人,他需要一个导盲犬,于是迪克成为了他的导盲犬,阿炯在很小的时候妈妈去了昆明再没有回来,阿炯决心到昆明去找她。

阿炯和迪克一起,凭借了坚强的意志,穿越了几乎没有人敢穿越的寒冷的死林,到达了昆明。经历了很多的磨难,阿炯凭借着从小精通的二胡演奏本领,得到了昆明红蕾舞台的团长赏识,登台演出成为大明星。可是迪克却应为太丑被团长关了起来,受到了种种不公平待遇。

最后阿炯找到了妈妈,才发现自己一直寻找的妈妈却不能认回自己;他选择了和最好的朋友迪克一起离开,去寻找新的生活。

我深深被这个故事和故事里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所感动。我觉得要向他们一样有坚强意志,不要碰到困难就退缩,要坚持下去才能成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6

四月份,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本关于残疾人和狗的故事,让你既心酸、又兴奋的一本书。

我有一个习惯,买完书就抓紧一切时间读。刚买回来,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主人公叫阿炯,他并不是先天性失明,是因为一次发高烧,他爸爸喝醉了酒,阿炯疼痛难忍,哭了许久,他的眼睛逐渐失明了。在一天,阿炯偶然遇到了一条丑狗,他给这条狗取名叫迪克,迪克的忠诚赢得了阿炯的信任。从此,他们生死相伴,走过了许多坎坷,经历了许多的故事……。

我两天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合上书,闭上了眼睛,回想起自己的童年,想着现在,我的条件比阿炯好,相比之下,我的童年时丰富多彩的,而阿炯的童年并不美好,可是我并不珍惜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我要向阿炯学习,做生活的.强者,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没达到目标分而气馁,不要因为父母的训斥而哭泣,做生活的强者,是成功的必经之路;做生活的强者,是我们的目标!

做生活的强者吧,它会使你变得开心!变得快乐!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7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8

在《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里,迪克是一只外表十分难看的狗,谁见了都不喜欢。但它的主人是位盲人,所以看不到它的外表。却能感受到迪克的内在。

外表其实不是最重要的,不要用外表来评价一个人。耀眼的钻石最初的形态也不过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只有经过不断的打磨,提炼才可以变成钻石。不管外表怎样都没关系,最重要的其实是内在。相同外表的石英有的成为珍贵的水晶,有的却变成了普通的玻璃。只有忽略他人的外表,才能准确的看到内心。迪克的主人因为是盲人,所以不在乎它的外表,迪克忠心耿耿的在他身边那么久,即使别人把迪克说的`再怎么丑也没关系。相反,就算把即可爱又机灵的白师狗给他,他也不喜欢。

迪克虽然只是一只狗,并且样子也不好看,但它的忠诚足以弥补这一切了。只有样子没有内在,终究只是个摆设的纸老虎而已。像精致而美丽的玻璃盒,虽然美丽,但不堪一击。而陈旧的老木箱子,虽然不好看,但非常的实用。长的不漂亮没关系,只要有充实的内在,纯洁的心灵。在丑也没关系,因为这一切已经足够弥补了。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9

今天,我在世纪联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这只狗却很聪明,很勇敢,很灵敏。后来,它和一个小阿炯成了朋友,小阿炯给小狗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祸。所以,他们开始流浪。路上,他们碰上了许多好人和坏人。最后,小阿炯终于找到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看一样东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0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的狗,被父母抛弃以后,另寻他主,结果很多人都厌弃它,后来它被一名名为阿炯的盲童收养了,才起名为迪克。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对他非常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阿炯失去了他那把破竹椅。迪克火冒三丈,把录音机给毁了。之后,他们两个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的旅程。他们要穿越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可他们帮助地质勘探队,只用了一天一夜就到了昆明,寻找阿妈。

读到这里我想,一个盲人,如果可以穿越雪山死林,那是一件不可思议的奇迹。迪克在死林中咬死了红娜,迪克很懊悔,但它明白,身为猎犬的自己不可违背主人的命令!

阿炯在昆明生了一场大病,迪克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害的它的狗命差点在这丢掉。小主人在红蕾剧场拉琴,迪克把白狮狗和胖厨师都咬伤了,就在它要被处决的前一天晚上。小主人阿炯找到了他的阿妈,但他不可以和阿妈相认,除非他的心已经成为冰冷的一坨了,否则他是不可能继续管啊妈叫阿姨了。这天晚上,阿炯悄悄背上他那把二胡,带上迪克远走高飞。

盲人的心灵是纯洁的,虽然他们的眼睛看不见,但是用心看见的`世界是最美的。丑狗迪克,被阿炯收养了,它虽然难看,但它拥有别的狗所不具备的赤胆忠心不是吗?它可以为了小主人“大义灭亲”,那就是因为它有一颗忠诚的心。我们不应该以貌取人;不应该靠眼力判断是非。我们应该看别人的品格是好是坏;应该用心去感受世界,判断是非。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1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从古代一直传到今天。

如今的社会,家家户户差不多都有狗的身影在流动。而我国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大师也用他的作品《我们一起走·迪克》再次为我们展现了人类和狗的亲近。如果有一天,我问你,你要带一件物品去远走高飞,你会如何做出选择?这似乎很难决定。但对于瞎子和阿炯来说,他只需要一把二胡,其他的东西他都能舍命扔掉。直到有一天,一条狗出现了,他的生活才能因此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迪克本来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犬。你的母亲美丽的发光,你的父亲“大黄蜂”出生高贵相貌英勇无比,和你同时出生的狗弟和狗妹都继承了你父母的美丽和英俊潇洒,而你一出生就丑陋无为: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还有一个v型豁口。你还长着一身乱糟糟没有光泽的狗毛。好几处都体毛脱落。简直丑的出奇,你被母亲嫌弃,主人将你扔到了森林里,你变成了野狗,你必须学会寻找食物,当时你还小,只能捡得吃其它猎狗吃完剩下的肉渣。你常常饥饿无比,就这样,你在饥饿的考验下学会了自己觅食,你生活在森林里,整天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渴望能有个主人。因为那是每一只猎犬梦寐以求的梦想。

你冒冒失失闯进了很多家,却被人类无情的赶了出来。一次偶然的相遇,你认识了阿炯。阿炯带着你穿过了死林认识了阿炯的阿妈。你们又因一曲二胡独奏一举成名。最后你咬伤了人,人们都死了心要杀你。于是阿炯便带着你永远流浪。

对于一只狗来说,它最希望得到的是有一个主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狗,它也许美丽照人,它也许丑的让人难以入目。但它永远是你的狗,因为你和它一起生活过你为它讲过自己的事情。阿炯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他还惦记着迪克,毕竟在有着生死观念的死林中,一人一狗相依为命,迪克守护在自己的身边,给了他生的悬念。现在阿炯出名了,过上了好日子,他一定不会忘记迪克。带着迪克去远走高飞,这是唯一的办法。在这以前,我也曾有过一条小狗,我们无话不谈,我高兴时笑的肚子疼它也在那儿乐得打滚儿。我做错事,伤心难过时,它总是跑到我的面前,我向它诉苦,我也打了它,但它都一言不发直到我开心为止。现在小狗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认为它一定很想我,我也很想它。因为我们的心连在一起。这一切的一切,再一次向我证实了一句话——狗是人类最重要的朋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2

《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六年级上册快结束时我让妈妈买给我的,虽然我早就读完了,但这里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到现在我也没有忘记。

这篇故事刚开始时是比较伤感的:你却一生下来就丑的出奇。一副斜巴眼,眼角挤满了狗眵糊,鼻梁平塌,天生一张歪嘴,上嘴吻还有一个V形豁口,露出排列极不整齐的牙齿,无法闭严的'嘴角时时流淌着一股又黏又滑的口涎;你长着一身乱糟糟的没有光泽的狗毛,就像锅底黑,仿佛从娘胎里就患有疥疮,好几处体毛脱落,露出难看的青白色的狗皮;又细又短的尾巴光溜溜的不长一根狗毛,比老鼠尾巴好看不了多少。俗话说,母不嫌儿丑。但你实在太丑了,连母狗安莎都觉得扎眼,给你喂奶时闭着眼睛不看你,也不用舌头舔你,夜里山风料峭你想跟着狗弟、狗妹们钻进它的怀里取暖睡觉,也被它厌恶的用爪子踢蹬开去。

就读完这一段,我就非常恨那个主人吗,事物的表面性其实是并不表现什么,要看它的内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3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4

有一句话说的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看过各种各样的书籍,其中我最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而且风格独特,把故事性,趣味性和知识性融为一体。

最近我又读了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他以一种奇妙的方式描绘得淋漓尽致。

迪克是一只因为丑陋而被主人丢弃的猎犬,它在丛林中生活,即聪明又勇敢,但是,它无家可归,希望能有一个主人。一个村庄的盲少年收养了迪克,于是,迪克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一次,迪克为了主人阿炯,不小心犯下了大错,他们只好背井离乡,去投靠阿炯的生母。迪克为了主人,甚至咬死了它心爱的母豺红娜。经历了千辛万苦,他们终于找到了阿炯的母亲,阿炯自创的一首二胡一曲成名,但是陪他患难与共的迪克却遭到了极不公平的待遇,最后阿炯带着迪克开始了永远的流浪。

我被这本书深深地震撼了,我的'感悟很大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它如此勇敢,如此忠诚,如此聪明……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谈论,可以陪伴你成长,让你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5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刚读完一本书,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是一个真情感动人的故事,它深深打动了我,读的时候我几次忍不住想哭。

故事讲的是一只长相丑陋的狗,它实在是太丑了,连妈妈都不想要它,后来又被主人丢弃了。流浪中它遇到了一个盲孩子,这个孩子叫阿炯,他的导盲杖被人扔了,迷路了,幸亏丑狗帮他找回了导盲杖,把他带出了坑坑洼洼的泥地。男孩阿炯收留了小狗,并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迪克。从此他俩相依为命,在苦难中彼此忠诚,发生的一个个故事真是催人泪下。

一路流浪,迪克护着小主人大战拦路的狗群、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帮助勘探队。夜宿桥洞、街头卖艺、九死一生冒险比武……在苦难中相互帮助情谊越来越深厚。书中最打动我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能在歌厅里拉琴挣钱养活自己,不管三七二十一冲进歌厅把音乐播放器咬坏,完全不顾危险帮助小主人。还有一次因为迪克反抗老板爱犬的欺负,咬伤了那狗的腿,他们却要杀掉迪克,危急时刻阿炯没有抛弃迪克,而是冒着危险偷偷解开铁链救了它。

书中的故事感人至深,原来动物也有感恩之心,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好。只不过它们表达感情的方式和人不一样,它们虽然不会说话,但只要你真心待它,它甚至会用自己的生命来回报你的关爱。我从新闻中看到,在今年发生的日本大地震中,一只狗始终守护着被埋的主人几天几夜,在危险的余震中不抛弃不放弃,直到有人来救援。这只狗和迪克一样,它们对主人的忠诚深深震撼了我。

我明白看人不能光看外表,让我知道宽容善良与忠诚是朋友之间不可缺少的品德。这本书让我学到很多很多……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7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8

这是一本沈石溪笔下的动物小说,让我读了非常感动。

文中的'主人公是小狗“迪克”因为生下来长的丑被人丢弃,被阿炯收养。因为这只怕闯了大祸,被警察判了“死刑”,在这情况下,阿炯不得不带迪克去昆明去找失散多年的妈妈,穿越死林。在林中差点饿死,又差点被豺吃掉。千辛万苦才来到昆明,在大城市里,想生存必须要有钱,阿炯只好去街头卖艺,碰上了一个阿姨,那个阿姨对他非常好,让阿炯以为就是多年的妈妈。后来,阿炯生病了,小狗迪克为了给人主人治病。只好给人做拳打的活靶子。简直是九死一生……

我看过,你们也要看。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19

如果说,比《忠犬八公》中的小八更让人赞叹的忠犬那就只有迪克了。

你虽然有着纯种的猎狗血统,但你却长的异常的丑。主人见了,嫌恶得把你扔到山林中。你成了流浪狗,在上林中过着像豺狼一样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可你并不像豺狼那样快乐。你毕竟是只狗,勇敢的猎狗 !你抓到猎物也渴望得到主人爱的抚摸。你想尽办法可都因为长相被人当成可怕的怪物。

一次偶然,你成了小瞎子阿炯的导盲犬。自从有了你,阿炯再也不怕其他小孩儿的欺负。

小瞎子阿炯是拉二胡的。在一家小茶馆儿里。每天很辛苦只能挣一点钱,回家还被后妈欺负。你也因为长的太丑被镇上的狗欺负,可你那会甘心,它可是在山林中闯荡过的,那些懦弱的家狗根本不是你的对手。也因此拥有一半豺血统的母狗红娜爱上了你。它没嫌弃你长得丑与你在一起快乐的'生活。好景不长,你的小主人所工作的茶馆有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你为了报复咬坏了那台收音机。从此你与小主人踏上了去昆明寻找妈妈的道路。

红娜怀了你的孩子也跟你走了。你们在穿越死林时红娜图谋不轨企图杀了阿炯,你在红娜与阿炯之间做出选择。你选择了主人……

之后,你们被好心人顺路带到了昆明豆腐营。可是,寻找母亲哪有那么容易!这么大一个豆腐营,找妈妈等于海底捞针,有没吃没喝迫不得已你和小主人做了乞丐靠街头买艺维持生活。

阿炯的妈妈已经另外成家在路上偶然碰见阿,炯去却不敢说出来只能暗地里照顾他。阿炯生病了他的妈妈送他进了院。你想挣钱为小主人治病。于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人做武术陪练……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荡漾……

阿炯被妈妈接回了家。因为有才华所以在宋经理的红蕾剧院表演二胡。你渐渐被大家遗忘了。你本来要与主人一起站在舞台上可是因为长得太丑不可以站在舞台上。阿炯也不喜欢他们对你那样,夜里与你一起逃走。

你们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因为太阳会给大地带来温暖!

我明白了,不管迪克丑还是美,它是那样忠诚!这是一个爱的奇迹!我相信无论阿炯走到哪里迪克也会跟着一起!

来吧!朝着太阳走去!那里会温暖我们的心……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0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1

去年,我在书店里看上了一本书,叫《警犬拉拉》,我看完之后,又嚷嚷着妈妈给我买同一系列的书。这一系列的`书都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其中,我一眼就看上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迪克是一条有着高贵的皇家纯正血统的猎犬,但是因为长得太丑而被抛弃到山林中,但它一心想找个爱它的主人,可谁见了它都会“逃之夭夭”。

有一次,迪克遇见了一位没有妈妈的阿炯,于是阿炯把它带回了家。一天,阿炯被他爸爸用鞭子狠抽了一顿,阿炯的后妈也狠狠的打了他一顿,当天晚上,阿炯就和迪克一起离家出走了。

迪克和主人一起想去丽江找阿炯的亲妈妈的时候,认识了一条名叫红娜的红色母狗,于是他们就一起去往丽江。他们翻山越岭一心只为找到阿炯的亲妈妈。他们在穿越死林的时候,红娜想吃掉阿炯,于是迪克就含泪将红娜咬死,才化解开了主人的危机……

阿炯和迪克不畏千难万险,到了丽江,终于找到了阿炯的亲生母亲……

我爱这本书,不仅因为我为它的情节感动,而且它还让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2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3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一篇动物小说。小说讲述了一只狗和它主人之间发生的事。

这只名叫迪克的狗和它主人阿炯的遭遇非常坎坷。迪克在很小的时候因为长的丑被主人抛弃了。迪克为了重新找主人这件事伤透脑筋。后来新主人阿炯生病了,但没有钱看病,迪克为了替小主人筹医药费主动陪人家练拳,还当别人的活靶子被打的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迪克为了找到并忠于小主人,它可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我被迪克与阿炯之间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感情所感动。我非常喜欢迪克对小主人阿炯的忠诚,喜欢迪克与阿炯之间的信任与爱,喜欢他们对生活充满希望的`态度,喜欢他们不怕被困难、危险压倒的坚毅精神。我厌恶阿炯爸爸的麻木、冷漠和妈妈的软弱,痛恨阿炯后妈的凶狠、恶毒,讨厌阿炯后爸的虚伪、阴险。

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我对生活的美好充满了信心,对家人也充满了信任、关心和爱。当然我也有要取长补短的地方,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不能有畏难情绪,不说一些抱怨的话,要坚持,相信自己一定能克服这些困难,就像相信黑夜过后一定是黎明一样。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4

热闹的气氛已经开始渐渐散退,这次寒假里,我阅读了四本沈石溪的书,分别是《再被狐狸骗一次》,《第七条猎狗》,《睡蟒边的雪兔》,《我们一起走,迪克》。我认为这几本书都很值得一看。

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我们一起走,迪克》,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失去双目的小男孩,还有一只因为丑所被人遗弃的狗。

男孩的妈妈很就不要他了,一直跟着爸爸,而爸爸却只知道喝酒,把家里的钱都花光了,之后,小狗和小男孩成为了互相的依赖,互相帮助,都把彼此视为亲人。

这本书教会了我,人类和动物之间有着非比寻常的友情,不应该只看别人的外表,来决定他人的命运,应该深入他人的内心。也不应该找别人的缺点来嘲笑,而应该找自己与别人之间的差距,进行深一步的改正。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5

今天,我在世纪联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小狗,主人嫌它丑,就把它扔了。小狗被扔到了森林里。这只狗却很聪明,很勇敢,很灵敏。后来,它和一个小瞎子成了朋友,小瞎子给小狗起名叫迪克。后来,迪克惹了祸。所以,他们开始流浪。路上,他们碰上了许多好人和坏人。最后,小瞎子终于找到了妈妈。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看一样东西,既要看它的外表,又要看它的用处。

《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篇26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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