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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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精选2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

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社会保障水平,现将拟定20xx年社会保障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1.任务内容。健全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xx年,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到20xx年,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实现兜底脱贫。

2.实施计划

(1)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275元,按补差方式实行社会化发放。

(2)切实加强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农村特殊人员供养

1.任务内容。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水平。在供养对象自愿的前提下,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五保老年人和城镇三无人员)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2.实施计划

(1)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提高五保供养对象入住率,巩固和提高床位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xx年五保供养人员达393人,集中供养人数为141人,五保集中供养每人每月生活标准500元,共计需要资金196.2万元,争取上级资金7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2万元。

(2)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根据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水平变化其情况,适时研究提高农村特殊人员供养最低标准。

(3)项目资金。城乡特殊人员供养资金支出,仍按原渠道由州、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维修改造敬老院,争取资金150万元。

(三)贫困残疾人扶助

1.任务内容。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和低保户中残疾人实行生活费补贴,核定其收入与国家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使其年收入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同时,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实施计划

(1)从20xx年1月1日起,对低保户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进行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2元,扣除省财政40%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40%、60%。我县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为95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生活补贴88.032万元,省级配套财政资金为35.22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资金为21.13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为31.68万元。

(2)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省厅对一级重度残疾人按20xx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对二级残疾按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用补贴的标准,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8.5元,扣除省财政55%补助标准,州、县分别配套余下的30%、70%。全县一级残疾人为460人;二级残疾人为920人,全年预计需要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32.48万元。

(3)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全县残疾人扶贫对象为509人,每人每年2000元,全年预计需要101.8万元,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配套。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任务内容。

加快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20xx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养老保险。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计划。

(因我州还未下达,20xx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指标,暂不上报)

(五)基础设施

1.任务内容。为确保20xx年精准脱贫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实地调查,经统计核实,今年需要新建26个、扩建1个和维修加固36个村委活动室。

2.实施计划全县20xx年脱贫村村委活动室新建26个。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2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

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3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4

为响应团委号召,资助家境困难的优秀学子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人生观、价值观,五星小学校团委组织了“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生”的捐款活动。本次活动得到了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共收到捐款877.5元,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活动主题:

捐献压岁钱,资助贫困学生

活动时间:

xx年3月25日第二节课下课

活动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参与人员:

全体师生

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活动宣传(大力展开内部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精神和意义,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2.确定活动时间和地点。

3.准备捐助活动所需物品。

(二)活动实施

1、校长讲话(资助活动流程,资助意义)

2、公布捐款总数(各班捐款总数)

3、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扬

4、现场捐款仪式(每班派代表上台将资助款项放入捐款箱)

5、财务公开清点

(三)注意事项:

此活动以自愿为主,不可强迫同学;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5

一、师生齐动员,广泛宣传,积极发动。

让人人献出一点爱对于此项活动的贯彻落实,学校专门召开了全体教师会、校会、班主任会,班主任认真组织举办了主题班会。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广泛宣传,积极发动,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从“少点吃喝穿,省下零花钱”入手,实施爱心捐助、挽留贫困学生。

二、团支部率先行动,团员进步青年一马当先

姜桂芳校长在校务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与团员会议,以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要求大家,用真诚的爱心和实际行动去实践自己的入团誓言。并且规定此项工作列入学期末评选优秀团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认真落实“一免一补”、贫困生补助实施方案。

教导处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贫困生帮扶措施,贫困补助落道实处,确保贫困生享受到贫困补助。

四、实施“一帮一”特困生救助工程

1、学校领导已经开始筹划社会“一帮一”救助活动。计划在充分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确保每位社会捐助人员帮扶一名特困生,并力争使帮扶对象品学兼优,成为对社会的有用之才。

2、动员贫困生上学接受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失学。

五、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校计划将每学期确定的贫困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

建立完整规范的.贫困生档案,一是确保三年之内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整个贫困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六、充分利用校务公开表彰优秀,激励后进

学校已经将此项活动与德育教育的开展工作密切结合、通过公开捐款情况,使广大师生真正明确此项工作持久开展的重要意义,从而培养了师生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四”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xx〕101号),制定本方案。

二、帮扶对象与帮扶人员

帮扶对象:每学期补考后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扶人员:相关课程教师、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党员作为帮扶教师。有较好学习基础、能承担公共课或专业课帮扶的同级或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作为朋辈帮扶。

三、帮扶策略

1.学院成立专门的学习帮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全面的学习帮扶工作。具体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立勇满君丰

副组长:何向阳陈奕

成员:岳珂娟张燕丽黄悦王玉辉曾玢石

2.依据专业差别,分别为帮扶对象指定帮扶教师和朋辈帮扶,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辅导。优先安排院领导、中共党员作为帮扶人员,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扶。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表见附录。

3.对教师帮扶过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师帮扶情况和相关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帮扶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于帮扶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批评。

4.帮扶人需要从知识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帮扶,采取多帮助、多鼓励方式,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5.系统安排学生辅导答疑时间。要求各教学系制定学生学习辅导时间值班表,每个任课教师至少在每个星期需要值班半天,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6.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在每个学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工办将学生挂科情况及时通知给家长,对于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7

一、年度目标

通过提前规划和建设,重点解决20个脱贫村(10个市列,10个县列)、1300户脱贫户3800人的生产生活用电,满足动力电使用需求,家用电器使用需求,户通电率达100%,电压合格率达100%。

20xx年计划通过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小城镇和中心村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等项目对脱贫村、脱贫户农网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实施企业为电力有限公司。

二、重点工作

(一)政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中共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及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协调推进脱贫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设规模和资金投入。为确保脱贫减贫任务的.完成,积极向上争取,力争将电力建设扶贫专项全部纳入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范围。目前20xx年计划投入(已下达)资金8100万元,完成中心村改造工作,改造10kv线路32公里,低压线路改造718公里。今年脱贫电力改造资金缺口大,20个贫困村(已完成改造7个村,剩下13个)和37个未改造村,目前正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资金总需求1.45亿元。

(三)进度安排。

1.新建项目。20xx年4月前完成32个中心村项目前期设计工作,20xx年5月底完成招标工作,20xx年9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保障扶贫工作中电力建设实施进度与相关配套建设同步,并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汇报建设进度。

2.安排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37个未进行农网改造村和54个贫困村做好勘查设计、预算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县发改局牵头,积极向国家、省能源局、农网改造省级法人汇报,争取更多的电力扶贫项目和资金,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乡镇政府作为农网改造主体,要督促、协调脱贫户的生产生活用电问题。各乡镇供电所负责辖区内电力扶贫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和实施。电力公司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生活用电的实施主体之一,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精准扶贫取得更大成效。

(二)规划先行。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办的文件精神要求,以贫困人口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为工作重点,做好调查摸底,组织电力公司编制20xx年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工程计划,并上报省能源局,列入省上盘子。

(三)加强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电力公司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制度;在设备材料采购上,严把设备入口关,杜绝“三无”产品;在资金管理上,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上,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检查,督促落实,逗硬奖惩,做到定期通报。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让教育成就更多孩子和家庭的梦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圆满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到20xx年,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资教育资源共享。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

以提高就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

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坚持精准施策。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校谋划,因生施策,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全面覆盖。

坚持改革驱动。针对制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关键领域,在教育扶贫工作推进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工作措施

根据省市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对确定的451个省、市级贫困村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贫困村教育需求,托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计划,精准扶贫。重点实施十大行动,力争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进行扫尾和验收工作。

(一)贫困村学前教育普及行动

1.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力度。20xx年—20xx年新建和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23个,其中,新建幼儿园12个,改扩建幼儿园11个。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适龄儿童入园率。20xx年,新建、改扩建8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770个;20xx年,新建、改扩建15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1480个;20xx年,完成幼儿园建设收尾工作,新建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

2.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现有贫困村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危房和达不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要求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彻底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加强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指导,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使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教育起点公平。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行动

按照“抓统筹、保基本、促全面”的原则,科学制定“全面改薄”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改薄”与解决大班额统筹实施,力争实现所有改薄项目20xx年底前全部开工,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20xx—20xx年总规划投入资金6.71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5.37亿元,设备购置类资金1.34亿元;规划建设校舍38.04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5万平方米。同时对贫困村中有改薄需求的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予以扶持。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行动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互通共享,狠抓贯彻落实和管理服务,力争20xx年完成构建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

20xx年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优先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优先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中职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市属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升入市外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20xx年,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20xx年,由市教育局牵头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资助措施,巩固资助成效,确保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完成。

责任科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乡村教师支持行动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强化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落实中小学编制政策规定,按新标准及时核定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编制。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做到“有编即补”,满编超编的按照“退补相当”的原则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予以补充短缺学科教师。

2.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将新招聘的教师70%以上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将省下达的“三区”支教初中小学教师指标安排到乡村和贫困地区学校。尽可能多的安排大学生到乡村贫困地区实习支教。

3.加大对贫困村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乡村教师公益培训计划。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参加的送教下乡培训团,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形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共享校本培训。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师训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行动

以“培养一个学生,脱贫一个家庭”为目标,着力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20xx-20xx年,全市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万人次,各职业学校每年举办1-2次主要面向贫困生的招聘活动。

1.实施智力扶贫。对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有学习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加大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力度。对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开通“入学、就业”直通车。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就业档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

2.实施技能扶贫。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培训功能,加强社区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的统筹,构建城乡社区教育网络。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发展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定向输出的订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

责任科室、单位:职成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贫困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1.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情况登记上报制度。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在全面填报的基础上,摸清各贫困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案”。

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校(园)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要成立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关爱机构,制定富有个性的关爱“套餐”,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生生手拉手”等活动。

3.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充分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行动

组织引导城镇优质中小学与贫困村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联建共建。20xx年4月前各县市区确定城镇与乡村1对1帮扶学校和具体帮扶形式、内容并组织实施,帮扶活动在市域内全部推开,与贫困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20xx年,各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1.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统筹联合组织教研科研活动,开展“基于云平台、同步大教研”活动,逐步实现现结对帮扶学校优秀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2.学校管理帮扶。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3.教师发展帮扶。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开展优质课、创新课送教下乡活动。

4.教学装备帮扶。根据办学实际,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研室、教科所,各县市区教育局

(八)薄弱学校信息化帮扶行动

督促县市区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学校出口带宽。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师生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贫困区域学校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广泛开展专递课堂、城乡同步课堂等活动,让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孩子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xx年完成增加学校出口带宽任务,同时开展专项培训、应用工作。20xx年组织专项督查,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准确到位。

责任科室、单位:条装办,各县市区教育局

(九)东平库区移民教育扶助行动

完善东平湖库区移民社区教育资源配置;定期举办移民培训,全面提高库区移民创业致富能力。20xx年,完成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老湖镇王台小学综合楼、斑鸠店镇西堂子小学综合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20xx年,完成旧县乡中学学生宿舍楼、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东平县教育局

(十)教育志愿者服务行动

1.建立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拓展泰安市学生成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针对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综合性、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实现上下一体、横向贯通,构建起市县乡校四级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

2.开展教育下乡惠民活动。以贫困村的学校、学生和家庭需求为导向,开通“教育惠民大篷车”,做到每年开展活动达20场,预计受益学校达20所;开展“泰山公益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每年开办20场;成立“手拉手·齐步走”学生志愿帮扶学院,结扶贫对子,精准帮扶所有贫困村的贫困学生;开展“名师义教”活动,在全市设立100个公益辅导站、提供100项辅导内容,建成100个名师“微”工作室;开展“泰山家长义教”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学校提供艺术、科技等9大系列百余种课程资源。

责任科室、单位:团委,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学校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张勇华同志任组长,鞠允平同志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参加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同级扶贫办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推进合力。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教育扶贫经费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科室:计财科、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乡镇自查、县级复查、市级考评”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乡镇自查基础上,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检查;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复查情况进行考评。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强化动态扶贫。建立动态扶贫台账,细化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对经帮扶脱贫的对象实行跟踪服务,对随时产生的新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台账进行精准施策帮扶。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培树和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0

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是“两免一补”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将这件实事办好,现根据衡阳市财政局和衡阳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省、衡阳市有关精神,我市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分三年逐步落实到位。到20XX年,争取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金额达到200元。

二、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20XX年:每生每年50元。

20XX年:每生每年100元。

20XX年:每生每年200元。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在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明确各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负责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统筹管理,在信用联社设立“耒阳市财政帮困保学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专户),确保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按时到位;会同教育部门确定贫困学生的标准和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等。教育部门负责收集涉及“两免一补”政策的有关基础数据,确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对象;负责汇总贫困学生名册。补助金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示后,由财政局教科文办公室直接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万人口0.5万元的财政助学金、“一费制”中每生每期4元的特困保学金、社会各界捐赠等)拨付到受援捐赠中心专户,由中心专户拨付到各中学、教育办,再由教育办拨付到各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作为专门面向社会接受捐资助学的事业机构,要加大对上级政府救助中小学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加强对中小学贫困生情况的调查和摸底,建立起动态的中小学贫困生电子信息档案库。要通过“一帮一”、“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广泛组织发动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要在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工作的过程中,让学生、家长、老师充分了解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工作的有关政策精神,让这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组织申请。各中学、教育办要认真负责地对本单位贫困生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规定的资助条件,确定援助意向。组织希望获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助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申请表》,然后上报救助受援捐赠中心。资助人数不得少于下达的资助计划人数。不允许按在校生平均分配救助名额、轮流资助贫困学生或将贫困学生人为集中在某个年级段的做法。

受援捐赠中心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情况,统筹兼顾,将资助名额分配到各学校。名额分配向贫困乡倾斜,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无力负担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财政供养人员(不含城市低保人员)家庭的学生、农村比较富裕家庭的学生,不得纳入救助范围。

3、评审小组审核。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成由行政代表、学生家长、村(居)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评审小组,对申请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4、受助对象公示。各学校要根据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下达的资助名额,将拟受助学生名单及困难情况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乡镇及村组范围内予以公示,同时要公开享受资助的条件、金额,以及资助的申请、审核、批准、监督和申诉等工作程序,公示期为7天。

5、申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要立即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6、发放。财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及时拨付到校。

7、建立台帐。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结束后,学校应认真组织填写《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并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和班主任分别签字后,报送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于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享受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学生名册》分类装订成册,上报地市救助受援捐赠中心,最后将贫困学生数据更新录入网站数据库,建立动态的贫困学生信息档案。

五、工作要求

1、紧抠政策,确保“两免一补”资金筹措到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启动适当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市学生人数推算,资金缺口很大。为此,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开源节流”,整合各种助学资源。一是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不同渠道的扶贫助学资金和社会捐资助学资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集中使用,改变原有多项助学资金分散管理的模式,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二是要广开筹资门路,多辟助学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募捐,积极筹措新的资金。

2、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管理。财政、教育部门要及时掌握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工作进展情况,严防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对助学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助学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处,将送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1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

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2

我连支部再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落实扶贫措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连队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病能医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

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致富途径,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连队人均收入水平。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连扶贫帮困连领导小组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全连职工群众的支持,营造全连职工群众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一至二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

4、加大科技扶贫力度。根据帮扶对象实际情况进行智力扶贫,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加快帮扶对象脱贫后向致富示范户的转变。使之在帮扶活动中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带动其他的困难户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我连党支部加强扶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扶贫帮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组长连长、书记担任,副组长薛菁担任,成员由彭国玲、周檑、张修泉、易蓉、邓勇等人组成,明确职责,并作为考核各位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真正让各位干部职工都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转变作风,联系实际,切实将扶贫措施落到实处,力争较好完成农三连的扶贫帮困任务。

六、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扶贫帮困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连队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切实解决贫困群众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坚持物资救助与精神文化救助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扶贫帮困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扶贫帮困工作发挥最大的社会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成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连扶贫帮困领导小组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扶贫帮困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全连职工群众的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扶贫帮困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3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4

为全面深入贯彻区委四届十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市区委《关于实施“1583”扶贫攻坚战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精神,按照“五个一批”扶贫计划,充分发挥生态养殖业扶贫的基础作用,大力发展生态养殖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全面完成我区扶贫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生态养殖业扶贫对象为:全区适宜于生态养殖业发展乡镇的贫困村,重点是山脉、山脉的贫困村和丘陵地带的插花贫困村中扶持有养殖基础和意愿的农户发展生态养殖。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地,主流域两岸500米范围内的贫困村不列入生态养殖业扶贫对象。生态养殖业减贫2488人。按产业划分为:生态肉羊养殖业减贫988人;生态林地鸡减贫300人;适度规模生猪养殖减贫1200人。

二、目标与进度

按照“三年奋战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要求,确保20xx至20xx年三年扶贫2488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77个,生态林地鸡养殖户75户,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户340户,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1138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50个,生态林地鸡养殖户75户,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户260户,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870人。

20xx年扶持贫困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的肉羊生态养殖场120个,实现生态养殖业减贫480人。

三、工作措施

(一)扶持对象精准

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选择的扶贫对象为天然牧草资源丰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副产物丰富的.,有肉羊养殖基础的长丘山的盘鳌乡、秦家、万胜、多悦、广济5个乡镇实施。

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选择生态林地鸡养殖基础好、林地资源丰富、专业合作社带动能力强的乡镇实施。

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选择生猪养殖基础好的长丘山、丘陵地带的乡镇实施。

各扶贫项目实施乡镇应按本规划下达的目标任务聚焦贫困户,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细化识别,动态化管理,做到任务清、责任清。

(二)扶贫项目精准

区畜牧兽医局组织精兵强将编制《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省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肉羊项目资金1650万元,按照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民办公助的原则全部投入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的项目建设。

区畜牧兽医局在可自由安排的项目资金中安排225万元,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全部投入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和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建设,其中:20xx年125万元,20xx年100万元。

(三)资金使用精准

各扶贫项目实施乡镇按本规划制定的补助标准和额度将扶贫项目补助资金准确投放到扶贫对象,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

(四)扶贫措施精准

各乡镇在实施生态养殖业扶贫项目的产业扶贫攻坚战中,要因人困地施策,产业发展扶持到村到户,致富能力的提升到村到户。

(五)脱贫成效精准

生态养殖业扶贫项目以扶贫成效精准为目标,扶持一户,巩固一户,确保受扶持的贫困群众年人均收入达到脱贫标准。

四、扶持政策

(一)生态肉羊养殖基地扶贫项目

在盘鳌、广济、万胜、秦家、多悦扶持贫困农户发展年出栏肉羊150只的`适度规模生态肉羊养殖场247个,每户新建标准化圈舍180平米,高床144平方米,运动场192平方米,堆肥池15立方米,补助6.564万元。项目共计新建标准化圈舍44460平方米,高床35568平方米,运动场47424平方米,堆肥池3705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7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621.308万元。

(二)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

在柳圣等适宜于林地鸡发展的贫困村扶持具有养殖场地和基本设施的150户贫困户从事林地鸡养殖。每户引进林地鸡200只,共计引进林地鸡3万只。每户补助引种资金1200元,投入品补助1800元。按民办公助的原则精准投放财政补助资金45万元,其中:引种补助18万元,投入品补助27万元。

(三)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

在金花、土地、三苏、万胜等适宜于生猪发展的乡镇扶持具有养殖场地和基本设施的600户贫困户从事适度规模的生猪养殖,每户引进二杂母猪1头,共计引进二杂母猪600头。每户补助引种资金1500元,投入品补助1500元。按民办公助的原则精准投放财政补助资金180万元,其中:引种补助90万元,投入品补助资金90万元。

(四)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生态肉羊养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区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肉羊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执行。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为:由本方案下达畜牧扶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有林地鸡和生猪养殖基础和意愿的贫困户名单,并根据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引种数量,经贫困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畜牧扶贫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对有支付能力的贫困户,补助资金实行先行后补、先购后补、凭票报账,采取“一卡通”的方式直接拨付;对无支付能力的贫困户,由贫困户自行确定供种供料企业,赊购种猪、饲料,出具委托书,由区财政局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供种供料企业。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养殖业扶贫领导小组,由畜牧兽医局局长任组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站、股、室、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负责制定生态养殖业扶贫规划,落实生态养殖业扶贫资金,下达生态养殖业扶贫目标任务,协调解决生态养殖业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畜牧站,由畜牧站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生态养殖业扶贫目标任务的考核办法,对生态养殖业扶贫各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技术指导

成立生态肉羊扶贫项目、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3个专家组。3个专家组组长分别由三名业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四个业务站所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组成。专家组的职责:一是对所负责的扶贫项目的扶贫对象开展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重大动物疾病预防控、饲料投入品的规范使用等关键技术进行培训。二是指导乡镇扶贫联系人员和贫困村制定条理清楚、内容简洁、务实管用的产业发展计划。三是指导生态养殖业规划的乡镇申报减贫资金。

(三)逐步建立生态养殖业精准扶贫的长效机制

本规划设计的生态林地鸡扶贫项目、适度规模生猪养殖扶贫项目的扶贫对象普遍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的现状,扶贫项目启动实施后,扶贫对象通过滚动发展,积累达到一定规模后,为确保扶贫对象长效增收,同步迈入小康,积极引导贫困群众与温氏、正大、万家好等龙头企业对接,发展生猪、林地肉鸡、肉兔等产业,签订合作协议,破解贫困群众在资金、技术、市场上的短板,确保实现贫困群众的长效增收。

(四)建立市场化的防灾机制

为提高适度规模生猪扶贫项目扶贫对象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的能力,引导和鼓励扶贫对象参与政策性生猪保险,通过市场化的防灾机制确保扶贫对象的灾后重建能力。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6

为了进一步落实“爱心阳光”捐款活动,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决定分批次对我校的贫困学生和患重大疾病的`学生,进行走访慰问。

一、活动时间:

3月19日(第一批)

二、活动地点:

各贫困学生家中

三、参加人员:

学校部分校长、中层、班主任、学生代表

四、慰问对象:

贫困学生(持低保证)、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五、具体活动安排:

1、各班班主任上报特困学生(持低保证)、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名单(务必调查清楚,以防遗漏)。周三(3月16日)放学前,在QQ群中下载表格并填写好上报给德育研究中心赵霞老师(电话:xxxx)。

2、周四(3月17日)学校根据各班上报名单,准备慰问物资和资金。

3、周六(3月19日)8:30参加慰问的教师及学生代表到学校集中,9:00前往贫困学生家中进行慰问。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7

为了使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二、减免学费的条件

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

(2)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

(3)父母双下岗或失业,在家未出去工作;

(4)家庭平均收入接近或符合最低保障条件的;

(5)经济困难的特困户;

(6)其他有特殊情况符合减免条件者。

(7)学生本人遵守国家法令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者。

三、减免额度和比例

1、减免额度分为:

A、学费全免

B、1200两个档次;

2、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4%以内,名额不平均分配,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申请减免的`程序

1、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填写《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它申请对象需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或民政部门开出的有关证明一份及单寸照片2张;

2、各班主任要认真核实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与理由(根据家访回馈),提出减免意见;

3、各年段将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学生申请和证明等)及家访材料交到团委,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

4、政教处对减免名单进行公示;

5、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批手续要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6、学生减免学费的申请原则上为每学年一申请。

五、附则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年段要认真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要生活俭朴、不挥霍浪费,无违纪记录、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如发现上述不良表现,学校将追回已减免的学费,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减免;

3、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学习上要积极努力。一学期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将取消减免;

4、各班级、年段要切实做好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除补交减免的学费外,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对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要根据本办法随时调整学费的减免。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xx〕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张家镇第二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助学政策、筑梦未来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5日―5月15日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19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帮扶困难学生实施方案 篇20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特别是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案,是实现国家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环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中的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服务学生、服务院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认定时间

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一年级新生于每年的10月上旬进行认定,二、三、四年级学生于每年6月初进行调整,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时间限制,随时进行认定。

二、认定比例

各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生总人数的20%以内。

三、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分为特别困难(简称特困)、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1、完全无力支付学习费用,且支付本人生活费用都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特别困难。

2、能勉强支付个人学习费用,但无力支付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3、能支付全部个人学习基本费用及部分生活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认定为一般困难。

四、认定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救助档次。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或乡(镇)、街道办事处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或能证明或能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它证明(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受灾证明等),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

2、资格审查

(1)班级评议

各班班委会和部分学生代表在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评议。

(2)班主任谈话

由班主任依据本班学生的申请材料与申请学生进行谈话,提出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贫困类型。

(3)学院审核

学院党委、团委审核学院所有经济困难学生,并确定申请学生的贫困类型。

3、公示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档次,在学生班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调整。

4、建立信息库

各学院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汇总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审批,确认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将确定的贫困生名单和类型反馈各学院。

5、信息反馈

(1)学生监督本学院的贫困学生是否确实符合贫困学生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到需要的资助金额。

(2)被列入经济困难学生后,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反馈受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在班级范围享受到的资助与实际的困难程度是否相符。

五、贫困生的资助

1、资助政策

学校的资助类型包括奖、助、贷、勤、借、补,通过运用国家助学贷款和其他政策性减免学费来资助学费,通过其他方式来资助生活费,通过技能培训、实践服务和其他物质经济帮助为学生提供成长发展援助。

2、资助方式

在低年级贫困学生中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如助学金、困难补助),针对高年级贫困学生配合提供有偿资助(勤工助学等),针对成绩优秀的可以进行奖励资助(奖学金、奖励性贷学金)。

3、资助信息发布

上下半年各集中发布一次资助信息,方便学院和学生进行集中申报。

4、资助效果

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均能获得一定的物质经济帮助,同一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类型与获得的资助额度能够对应。

六、贫困生的跟踪与动态管理

1、跟踪调查贫困生餐卡消费额度;

从贫困学生的餐卡消费次数、消费的稳定性和消费金额和普通同学的比较。检查是否存在经济困难学生用餐金额消费偏高,了解具体原因。

2、观察贫困生日常生活消费结构和状况

通过和经济困难学生班级同学、寝室同学的咨询,了解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生活开支和消费模式。

3、班主任、辅导员谈话

班主任和辅导员每学期与所带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一对一谈话至少一次,每次至少在30分钟以上。

4、学生资助中心将不定期对取得资助资格的学生进行调研和回访。

学生资助中心各位老师利用调研、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回访调查,一方面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和面临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更好服务提供帮助。

七、贫困生信息库的加入与退出

1、临时性困难的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而没有学习、生活费用压力时,可申请退出贫困生信息库。

2、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学生,经调查属实,从贫困生信息库中删除。

3、当已退出贫困生信息库的学生再次面临学习生活上的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加入贫困生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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