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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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评选最美家庭方案(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

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倡树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引导人们从德向善,经xx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拟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以“夫妻和睦、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文明礼让、邻里互助、文明生态”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创和谐,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不断提升街道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寻找在积极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一)爱党爱国“最美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三)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四)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村规民约,不参与黄、赌、毒,无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无乱占、抢占、超占宅基地或耕地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五)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俭节约、持家有道,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七)教子有方“最美家庭”: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尊崇知识,注重学习,家庭里充满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国教子,以德育人,言传身教,子女在良好的家风家教中成长。

(八)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致力公益、扶危济困、乐于助人,践行雷锋精神,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邻里团结、和睦相处,守望相助,遇到难事,邻里之间热心帮助。

(九)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坚持与各种邪教组织作斗争,不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十)环境卫生“最美家庭”: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生活区干净整洁,庭院绿化,饮食卫生。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2月20日至2月24日)

各村要广泛利用村妇联、村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层层动员,发挥村党员干部的作用,使其带头参与“最美家庭”申报和推荐活动。要在村宣传栏里张贴好评选方案,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并动员其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力促优家风民风、正村风乡风、树文明新风。要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公示、筛选(20xx年2月25日至3月8日)

一是申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群众可根据“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2月28日前各村妇联要根据自荐家庭在20xx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填写好申报表,并向村两委会提出初步推荐意见。3月3日前村两委会要对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进行专题讨论和推荐,确定村里自行评选表彰和向街道推荐的最美家庭名单。二是公示。各村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评选最美家庭户数,但每小项不得少于1户。村两委会讨论后,需在3月1日前召开党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在村内向群众公示3天。有异议的,调整推荐并讨论确定名单;

无异议的,可结合各村举办的百姓大舞台活动自行进行表彰。自行评选的最美家庭具有较强公信力和推荐价值的,要在3月8日前积极向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推荐,不计类别推荐1—3户。向街道推荐的人选,联村领导和联村干部要亲自把关,使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典型作用。三是评审表彰。街道党工委评审委员会在街道妇联推荐出的20户“最美家庭”基础上,在3月15日前最终评出十佳“最美家庭”,并在3月24日公开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要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成员由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妇联,由金昌芬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坚持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其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参选家庭需填写 “最美家庭”申报表一式二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和主要事迹材料二份(村级自行评选的500字左右,向街道申报的不少于1000字,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版),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20xx年度已当选的十佳“最美家庭”户不纳入此次评选中。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和电视广播等方式,加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同时,评选过程中要及时了解、掌握、解决评选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充分发挥评选“最美家庭”的社会效能,为进一步加快精美xx建设贡献力量。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3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我乡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农村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举办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最美家庭”的基本要求

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礼貌、卫生整洁

二、评选步骤

1、评选对象的确定。

采取自主报名+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选对象。山水活动通知后,群众报名自荐的,将基本信息发送至山水。同时,每个村委会推荐2户家庭参加评选,并将基本信息发送至李慧静处。

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所在自然村、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其他家庭成员姓名、1张家庭照片、100-200字家庭简介。

2、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自主报名和推进的名单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参选资格;

(2)网络投票: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山水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前5个家庭入选“乡最美家庭”。

3、颁奖

评选活动结束后,乡党委将适时举办“最美家庭”颁奖活动。

凡入选“乡最美家庭”的,颁发“乡最美家庭”牌匾一块,同时奖励高档行李箱一个;获得提名奖的家庭奖励普通行李箱一个,予以鼓励。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或推荐方式参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村推荐的.家庭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家庭推荐出来,使本次活动真正达到引领全乡文明风尚的效果。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4

一、评选标准

1.双十佳小学生评选标准

(1)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习惯良好、学业优秀、有责任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为班级、为学校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以前的提名奖可以参评。

2.百优小学生评选标准

(1)能严格按照《小学生良好习惯七个好》和《师生在校一日流程》的标准要求自己,基本达到了良好习惯七个好的标准;模范遵守学校纪律,能在班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下列表现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评为百优小学生: 品德高尚,有责任担当、劳动能力突出 ,学业优秀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

3.优秀少先队示范岗标准

(1)有责任心,按时到岗、认真执勤;

(2)有一定管理能力,敢于管理,效果好。

4.最美家长评选标准

(1)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和家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注重言传身教,掌握了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努力培养子女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劳动习惯等,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与班主任、教师、其他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当孩子的学习、行为或习惯等方面出现了问题,能够主动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信息交流通畅,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

(4)为推进学校、班级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争做志愿者,积极做好家校共建工作。如社会关系的协调、学校的义务宣传等,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困难。

二、评选程序

(一)双十佳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名额分配:

三级部:5人 四级部:5人 五级部:5人 六级部:5人

双十佳提名奖:

一级部:5人 二级部:5人

2.双十佳的产生:

各级部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学校关于评选双十佳小学生的标准,由级部主任牵头,在班级内、级部内认真组织评选,确定出双十佳小学生。

(二)百优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百优名额分配:

一级部:12人 二级部:12人 三级部:20人 四级部:20人

五级部:18人 六级部:18人

2.按照百优小学生评选的标准,以级部为单位组织评选。 级部主任为本级部百优评选的组织领导者,要严密组织,切实保证将真正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

(三)优秀少先队执勤岗评选

从现在所有的.少先队执勤岗中综合执勤教师、执勤岗等的意见,产生20名优秀少先队执勤岗,具体工作由李晓明老师负责。

(四)最美家长评选

根据评选标准,每级部上报两名最美家长候选人。

(四)颁奖

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前后,统一组织隆重的双十佳及百优小学生的颁奖仪式,届时邀请学校发展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双十佳小学生家长及教育局有关领导为获奖学生颁奖。

三、其他事项

1.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的评选工作各级部在5月20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以级部为单位汇总,写清级部、班级、学生姓名、班主任姓名,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文件夹名称为“X级部双十佳百优学生、最美家长名单”。

2.各级部要做好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评选活动,切实为级部、班级树立起学生学习的好榜样。双十佳、最美家长事迹材料及颁奖简介要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编辑,电子稿以级部为单位,上交德育处。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爱党爱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不断提升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寻找在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一)爱党爱国“最美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三)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四)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无“非访”记录;无违反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讲科学、破迷信,不参赌、不吸毒,自觉抵制邪教。

(五)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持家有道,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庭成员。

(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诚实、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七)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家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父母以德育人,言传身教,有良好的家风家教。

(八)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践行雷锋精神,讲奉献,促团结,乐于为群众办好事,勤于为群众解难题,致力公益、和睦相处,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九)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搞算命占卜、求神拜佛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反对大操大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十)环境卫生“最美家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家庭生活区域干净整洁,日常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村要广泛利用村妇联、村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宣传动员,有效发挥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头参与“最美家庭”申报和推荐活动。要在村宣传栏里张贴好评选方案,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公示、筛选(20xx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一是申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群众可根据“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12月10日前各村委会要根据自荐家庭在20xx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填写好申报表,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12月15日前村两委会要对“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进行专题讨论和推荐,确定1户向全镇推荐的最美家庭名单,作为评选候选户。

二是公示。村两委会讨论后,须在12月15日前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在村内向群众公示3天。有异议的,调整推荐并讨论确定名单;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向全镇推荐的候选户,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亲自把关,使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典型作用。

三是评审表彰。全镇评审委员会在全镇推荐出的26户“最美家庭”基础上,在12月20日前最终评出十佳“最美家庭”,并公开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比“最美家庭”,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层面进行表彰奖励。

1、村级奖励。全镇26个村,每村向镇政府推荐上报一户“最美家庭”,作为候选户。对积极参与活动,精心组织的村集体给予奖励。凡是推荐上报的候选户,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奖励其所在村集体20xx元,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其它积极推荐上报的村集体给予1000元奖励。

2、家庭奖励。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每户奖励一台电饭锅,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其它候选户奖励一个保温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赵海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王鹏宇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由赵焚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坚持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参选家庭需填写《20xx年沾尚镇“最美家庭”候选户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公示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家庭生活照片3张(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和主要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500字,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版),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喇叭、宣传栏和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突出事迹。同时,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充分发挥评选“最美家庭”的社会效能,真正做到优家风民风、正村风乡风、树文明新风,为“魅力沾尚、文明沾尚”建设贡献力量。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6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我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风尚,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特殊作用,塑造更多的具有家庭社会责任感的新时代女性形象,乡党委政府决定在20xx年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通过和睦家庭、和谐农村的建立,推动我乡的文明创建工作向前发展。

二、目的意义

“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行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典型,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身边的典型感召人,在全乡掀起倡导真善美的.热潮,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

三、评选标准

(一)好婆婆

1、婆媳关系融洽,婆婆视媳妇如亲生女儿,邻里关系和睦,群众口碑好。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鼓励支持子女优生优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

1、婆媳关系融洽,媳妇待公婆似亲爹娘,伯叔妯娌姑嫂亲如同胞兄弟姐妹,邻里团结,群众口碑好。

2、勤俭持家,尊老爱幼,努力学习,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共同协商、妥善解决,事业有成。

3、热爱生活,绿化庭院,美化居室,家庭物品陈设整齐美观,环境整洁卫生。

4、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村规民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三)“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1、学法用法,遵章守纪。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无违法乱纪现象,家庭成员没有受过治安处罚和刑罚。

2、计划生育,优生优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家庭暴力等违法违纪现象;

3、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提倡勤劳致富、勤俭节约、不挥霍浪费,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家庭成员;

4、重视教育,提高素质。执行义务教育法,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观念,支持学校工作,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带头参加农村各项文体活动;

5、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建立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男女平等,尊老爱幼,自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维护老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反对迷信,移风易俗。家庭成员带头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听信、不参与、不传播封建迷信思想。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7、保护环境,讲究卫生。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加村庄环境整治,带头治理环境卫生。家庭房前屋后整洁,无乱堆杂物,无乱搭乱建,墙面整洁,庭院绿化,带头执行垃圾分类,生活方式健康、科学、文明。

四、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妇联会要根据各自实际,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宣传发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家庭”宣传,做好推荐申报把关,经村(居)委会审核公示后进行上报。

2、各村(社区)妇联会于3月4日按照乡分配的名额确定人员上报乡妇联办公室,并在村、社区内开展“相互比”、“相互评”等争创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形成家庭、邻里、更加和谐的良好氛围。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7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以“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载体,通过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一批我镇群众公认,家庭和谐,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的先进典型,大力唱响美丽昆阳、美丽家庭、中国梦、我的梦主旋律,推进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范围

七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至少推荐两户居民家庭参评,学区推荐1户参评,五所小学一所中学各推荐1—2户参评,其它镇直部门至少推荐一户参评。凡昆阳镇户口的社会各界均可到所辖居委会或镇文明办报名参赛,全镇拟评出十大“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三、评选条件

1、家庭和睦。2、邻里和谐。3、敬老爱老。4、教子有方。5、创业有为。6、勤俭持家。7、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组织及评选办法

(一)领导组织。成立以党委书记冯自海为组长,以镇长樊振伟为常务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文明办、学区、文化站、共青妇、各居委会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评选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文明办,由党委副书记王志远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最美家庭”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28日——11月5日)。制定下发昆阳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通过电视、短信发布信息,公布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镇居民积极参与,营造氛围。

2、提名推荐阶段(20xx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居委会、镇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参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书面材料一般以1500字左右为宜,内容要真实、感人。

3、组织评选阶段(20xx年11月16日——12月5日)。评选活动领导组将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各居委会和单位了解候选人情况,听取居民意见,同时组织专家评委举行公开初评,评选出15户家庭进入最后决赛,候选人需提供五分钟左右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制作费由单位负责,资料需生动感人,有一定教育意义和欣赏性,最终评出十大“最美家庭”,然后在全镇公示。

五、颁奖晚会筹备阶段(20xx年12月6日—12月20日)。由活动领导小组筹备筛选颁奖晚会节目和获奖家庭颁奖词及参加领导邀请等内容。

六、颁奖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8日)。根据评选和公示结果举行颁奖晚会,对“最美家庭”颁发“最美家庭”证书及物质奖励或现金奖励,对组织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9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最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最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最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最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最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文明办、市妇联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对象

凡我院在职教职员工成员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

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按人口数的5%左右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暂定为:每工会小组推荐2名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书记、院长担任顾问,工会主席为组长;工会委员及小组长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委会院工会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4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8月底开始启动,各工会小组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1日前,各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部门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院工会办。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三)审核公示。20xx年1月15日前,工会办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学院微信群、QQ群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评选组委会批准后,20xx年元月中旬对校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六、职责分工

1.学院宣传部: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做好活动策划。

2.工会小组:做好活动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3.院工会办;负责资格审核。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1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2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家庭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于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省城乡家庭生根,不断提升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水平,管理部决定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坚持重在建设、广泛参与、改进创新、德法并举、齐抓共管,深入实施“五项行动”,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气候”,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谱写新时代江苏发展新篇章凝聚力量,为推动公积金高质量发展奉献力量。

二、评选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动员单位员工家庭积极参与。

(二)组织推进阶段

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

(三)推荐评选阶段

一是采取单位工作人员无记名互相投票的方式。二是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展示最美家庭并让其参与投票。两者结合评选出最美家庭。

(四)表彰宣传阶段

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的重点、亮点和特色,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3

根据贵港市妇联、贵港市精神文明办、桂平市妇联、桂平市精神文明办《关于20xx年继续在全市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贵妇通〔20xx〕9号)要求,为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庭,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作用,决定在全镇各村(社区)开展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一是抓住不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如元旦、春节、“五一”、“六一”、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在乡镇、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各层面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推动活动常态化发展,注重寻找过程的教育激励宣传作用。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主题寻找活动。寻找在抗疫、乡村振兴一线的群众、基层干部、志愿者家庭。重点发现爱党、爱国、传承红色基因、乡村振兴等最美家庭典型,推动美丽桂平建设。三是针对不同区域人群开展活动。重点开展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等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乡风活动;在城市重点开展垃圾分类、文明餐饮、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机关重点开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清廉家风等活动。四是结合乡村振兴建设,重点开展环保妈妈、绿色环保最美家庭创建活动。

二、推荐条件

在“勤政廉洁、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邻里互助、清洁生态”等方面事迹突出,倡导无烟家庭建设,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重点推荐爱党爱国、乡村振兴、绿色环保和清廉家庭。

三、形式及推荐方式

各村(社区)对照推荐条件,逐级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按照不设标准、不设门槛的原则,接受家庭自荐、他人举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各村(社区)通过走访评选、组织评议、公示、上报、评定的`程序进行,即各村(社区)通过入户走访评选,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评选出来的家庭名单进行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择优评选1户以上“最美家庭”报乡镇妇联审核,乡镇妇联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文件通报形式进行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填写《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附件1)、《20xx年度桂平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的家庭事迹材料。

(二)每户推荐家庭提供有代表性的3张jpg格式的家庭成员合影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万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20字以内文字说明。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推荐候选家庭须征求所在单位或行政村(社区)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生、公安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党员或公职人员的,还须征求同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中有从事经营活动的,还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四)该项工作已被列为桂平市20xx年村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因此请各村(社区)高度重视,要认真开展寻找活动,力争让寻找出来的“最美家庭”成为桂平市、贵港市、自治区“最美家庭”的蓄水池和后备队,并且做好寻找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村(社区)要于20xx年10月21日完成本村(社区)寻找活动。

(五)请村(社区)于20xx年10月21日前向镇妇联推送,并将附件1、附件2和家庭事迹材料以及政审材料、照片按“推荐单位+推荐类型+家庭名称”命名压缩包或文件夹(如,某某村爱党爱国最美家庭张三家庭),不尽事宜,请联系镇妇联谢有梅,电话:xxx。

评选最美家庭方案 篇14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50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5户,“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0名——“慈母”10名、“贤妻”10名、“孝女”10名;开展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孝女: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中旬-2月28日)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省宣传顾问委员会名单;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在贵阳孔学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市州、各系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市州、各系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8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6名,共不少于18名。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妇联宣传部,“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6月30日报省妇联宣传部。

(2)宣传报道。活动组委会将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支持下,建立省级活动官网,与全国“最美家庭”活动官网相链接,设立“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各省级主流新闻网站、知名网站同时响应并与活动官网链接。在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文明网、贵州妇女网、贵州妇讯、省妇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设活动专栏,宣传活动动态和主要事迹,并推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全国活动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各市州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省活动官网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1)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组织公众网络投票,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2)推荐上报全国妇联。4月14日将最终优胜的5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上报全国妇联,参加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的“最美家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及时将事迹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媒体。第四阶段:宣传总结表彰。(9月)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编印《贵州家庭的动人故事》书画本。在贵阳孔学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表彰暨宣讲报告会。

(二)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1.活动原则环节简约、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宣教并重。

2.活动形式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访谈、网络专栏。邀请专家面向群众开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时代新风、家庭教育、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领导、文化名人、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研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设家庭文化专题栏目。

3.活动时间

2月28日在贵阳孔学堂举行大讲堂活动启动暨首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宣讲“慈贤孝”家庭传统美德;

3月-9月,省组委会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各市州在当地文化阵地和“妇女之家”、高校、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县级至少组织1场。

五、组织机构

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依托基层开展活动。要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省妇联宣传部,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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