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最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户”内容包括:
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最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
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
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
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
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
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
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最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最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最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最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最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最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最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最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最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最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最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最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最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最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最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最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
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
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
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jpg格式,1M以内),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5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最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
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最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最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最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
各单位根据“最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最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最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最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最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开展“最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
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
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
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最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
一是填写《最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
二是报送申报最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
三是“最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6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家庭,结合街道实际,根据市、区妇联文件精神,大桥街道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评选表彰“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好家风,助力好社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5月期间,集中开展寻找和评选活动,并贯之全年、深入推进。
三、推荐条件
(一)“最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坚持零门槛,不设定具体标准,凡我街道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家风优良、家教有方、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子女成才、勤俭持家、脱贫致富、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等方面群众认可、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家庭,均可参加。
(二)“五好文明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优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三)“好婆婆”:治家有方,婆媳关系好;爱护晚辈,教育子女好;亲友邻里,团结互助好;为人正派,个人威望好;崇尚科学,生活方式好。
(四)“好媳妇”:孝敬长辈,赡养老人好;互敬互爱,夫妻关系好;勤俭持家,教育子女好;亲友和睦,邻里关系好;遵纪守法,道德观念好;关心社会,热心公益好。
(五)“最美巾帼志愿者”: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启动阶段(3月)
20xx年“三八”国际妇女节前,正式启动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活动,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各种新媒体,广泛发布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报名阶段(3月至4月中旬)
活动启动后,即可接受推荐报名。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他荐或自荐、组织推荐等多种方式进行。
1、他荐或自荐:街道各村(社区)“妇女之家”都要设立报名点,接受群众就近推荐或者自荐。
2、组织推荐:在家庭自荐、群众推荐、层层遴选的基础上,各村(社区)认真做好评选、审核、公示工作,请各村(社区)择优选择“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最美巾帼志愿者”于4月25日前报街道妇联。
(三)评选公示阶段(4月底至5月初)
由街道妇联、区妇联在充分讨论、认真比选的基础上,对被推荐家庭事迹进行审核审定,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
(四)表彰宣传阶段(五月初)
在5月份母亲节期间,表彰街道3户“最美家庭”、3户“五好文明家庭”、3名“好婆婆”、3名“好媳妇”和6户“最美巾帼志愿者”代表,并通过多种途径在全街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丰富载体
(一)注重弘扬家风家训,诠释家庭美德。各村(社区)要通过“晒家风亮家训”评比、“好家风好家训”故事宣讲、编印发放家庭故事集等多种形式,挖掘、展现蕴藏在广大家庭中的.好家风好家训;要积极利用微信、网站等平台,发动群众自荐、推荐身边的好家风、家训,激发群众树家风、传家训的热情;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传承家庭美德。
(二)注重展示家庭文化,增强广泛互动。借力媒体,与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市家庭才艺展示比赛,通过“我说我家、我唱我家、我演我家、我画我家”等形式,丰富家庭文化生活,展示家庭才艺文化、秀出美好家庭生活。同时发动巾帼志愿者开展送科教、文体、卫生、法律进家庭活动,加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倡导全民健身,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养成健康向上、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注重践行家庭文明,助力文明创建。以家庭为着力点,发挥妇女的独特优势,开展“凝聚巾帼力量共创文明城市”主题活动和“平安家庭”“廉洁家庭”“低碳家庭”等各类特色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妇女和家庭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言行更文明、让家风更美好、让社区更和乐、让城市更发展,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六、有关要求
(一)各村(社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可选取本村(社区)“妇女之家”,作为活动开展的“先行地”、“领头羊”,发挥示范和榜样作用,将活动向机关、企业、部队延伸,进一步拓展家庭文明建设的工作领域。
(二)各村(社区)在寻找和评选过程中,要注重挖掘“最美爸妈”、“最美儿女”等“最美家庭成员”典型,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相关典型择优报送区妇联,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村(社区)报送候选家庭时,要填报分类推荐表和花名册(均需加盖公章)、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材料应包含家风家训、家庭简介、家庭故事等内容,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按时间要求报街道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活动期间,要及时向街道妇联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度和富有创意的做法,可根据条件和实际情况上报视频、图片等。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7
根据《越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把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作为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全面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其他投放方式为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全面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到20xx年底前,60%以上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以下简称“两定”)分类投放,进一步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感受度、参与度、准确度,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实施撤桶并点
按照撤桶并点原则,科学规范设置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各试点小区逐步撤桶并点,尽可能减少收集容器和投放点数量,并提升设置标准,做到标志标识清晰规范可区分,周边环境协调整洁,布点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集设施包括投放点、集置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点。
(二)规范建设“两定”投放点
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实效的要求,试点小区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两定”分类投放点建设。“两定”分类投放点数量设置应根据小区空间条件、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按需确定数量,原则上小区可按照每300户居民以下设置1个“两定”分类投放点,300户至500户居民设置1—2个“两定”分类投放点,500户居民以上设置2个以上“两定”分类投放点。每个小区根据需要可设置1处误时投放点;“两定”分类投放点位设置应根据小区居民原有投放习惯、小区主要活动场所或主要出入口,按照便民原则,合理确定点位;有条件的小区,特别是新建、改建和老旧改造小区配套建设的集置点,应具备“两定”功能,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两点”建设实现有机融合、资源优化。
(三)严格分类投放收运
试点小区按指定的时间、点位和方式,按“四分法”要求分类投放各类垃圾。要安排专人值守,予以引导、督促、分拣,做到分类和投放精准。“两定”分类投放点开放时长,每日宜设置为2至3小时,并选取居民投放垃圾的高峰时间段(一般为上午及傍晚两个时间段)。开放时间段和时长可根据小区定时定点推进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及增减。暂不具备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条件的小区,要实行预约投放收集。试点小区分类收集的垃圾原则上结合集置点收运方式由区环境集团或第三方专业单位负责收运。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月上旬)
2月初,召开区级部署会,明确各镇街任务目标。
2月上旬前,各镇街按60%小区覆盖面的要求,开展基础性调研,通过排摸,按小区类型、规模、房屋属性、“两定”分类投放点设置等要素进行归类汇总,明确实施小区名单;完成人员培训,起草制定“一小区一方案”实施方案,完成公示并做好居民意见征询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2月中旬—6月)
2月底前,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两定”告知工作,落实上门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分类方法及“两定”投放要求),并确保宣传的有效性;设置公共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定期开展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小区年终和春节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中。落实“两定”分类投放的资金保障,开展“两定”分类投放点的建设规划、分类设备配置,同时启动实施小区的“撤桶并点”工作。
3月底前,全面开展“两定”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和分类设备配置工作,启动实施第一批小区的“两定”分类投放和收运试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评估成效,为面上工作推进提出应对措施、整改建议。
4月底前,基本完成实施小区“两定”分类投放点的建设和分类设备配置工作。60%小区全面开展“两定”分类投放的实施运行工作;定期邀请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视察等活动,听取“两定”分类投放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建议。
6月前,适时召开全区现场会,加快推进“两定”分类投放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有效。
(三)巩固阶段(20xx年7月—11月)
7月底前,区垃圾分类办根据任务目标,开展镇街自查自评,区级考核验收,并及时总结经验,提升“两定”分类投放工作水平,巩固分类成果;11月底前,进一步完善“两定”分类投放的各类运行管理制度和政策保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值守指导制度。每个“两定”分类投放点位落实1-2名工作人员(党员、志愿者或专职管理员)在“两定”投放开放时间进行值守,做好开袋检查、劝导指导等事项,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并即时反馈每日分类情况;要组织督导员在小区内进行巡查,督促志愿者规范指导,防止居民随意倾倒垃圾,做好规劝引导。特别是在实施初期,应增加巡查、保洁频率,防止发生环境卫生质量下降;要做好对约定时间段以外定点定位、误时投放点位及其他区域内垃圾非规范投放现象的记录、反馈和公示。
(二)建立分析评价制度。建立“两定”分类工作周分析评价制度,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评估推进成效,做好经验归纳、问题汇总,提出应对措施、整改建议。
(三)推行“契约化”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治理优势,拓展“人人契约”实践空间,层层签约,进一步压实责任,把分类工作做细、做实。将“枫桥经验”运用到垃圾分类工作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四)实行执法监管常态化。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安排专人深入实施小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现场劝阻和执法查处工作,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列入中队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五)完善长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各类长效管理机制,在小区探索精神物质相结合的奖惩方式。利用垃圾分类智能监管平台、业主微信群、荣誉榜以及公示栏等宣传载体对配合进行分类投放居民进行积分奖励、红榜表扬等方式予以激励;对拒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随意丢弃垃圾的居民进行劝导教育、黑榜曝光直至处罚;同时加强分类管理队伍建设,通过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奖励手段,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推进人员职责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相应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开展“两定”分类投放工作,是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人,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对“两定”分类投放工作的督促检查,将此项工作作为垃圾分类工作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确保“两定”分类投放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充分认识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同时对乱扔垃圾不文明行为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工作动态,在全区上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分类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提炼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好经验、好做法,把成功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成果,推动“两定”分类投放工作向纵深发展。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8
为,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镇党委将在全镇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评范围
在全镇19个村(社区)常住户中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各村(社区)范围内的家庭以户为单位进行申报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年评选一次,当年获评对象不参评下一年度评选。村级评选8月前完成,镇级评选9月前完成。
三、星级设定
设“五星文明户”奖和“最美单项之星”奖,具体为:最美致富之星、最美乡贤之星、最美家风之星、最美平安之星、最美庭院之星。
1、最美致富之星。家庭成员勤劳上进,积极发展生产,带头创业增收,在助推乡村振兴中闯出了致富新路子,且积极带动周边百姓共同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明显高于全村平均水平。
2、最美乡贤之星。乐于助人,公道正派,协助开展移风易俗,协调处理村民矛盾,在当地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反哺家乡,投身公益事业,推动家乡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人士。
3、最美家风之星。注重发扬传统美德,家风淳朴,勤俭节约,艰苦朴素,孝老爱亲,邻里和睦,重教好学,带头破除封建迷信、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4、最美平安之星。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吸毒行为、不参与群体性的事件(如上访)、不参与邪教活动。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平安建设工作。
5、最美庭院之星。房前屋后干净整洁,庭院无杂草,屋檐无蛛网,家具无污垢,地面无垃圾,水沟无淤积,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整齐摆放;积极配合镇村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垃圾分类等相关工作。
四、评选流程
1、组推荐。由村民小组长、本组村级党员对照评选标准,根据日常掌握的相关情况,综合考量,提出“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推荐名单1—2户。村民也可毛遂自荐。
2、村评选。由村支“两委”干部召开全村党员组长会议,对申报家庭进行评议,评选出本村每“星”1户共5户,综合“五星”1户的星级文明户,评议结果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报镇党委备案和参评。
3、镇审定。镇党委对各村上报的.名单组织相关职能站所进行集体评审议定,并评选出本镇每“星”1户共5户、综合“五星”1户的星级文明户,分别授予镇村“文明家庭”荣誉称号和镇村“五星文明户”或“最美xx之星”牌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将评选工作纳入加强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议事日程,各村(社区)书记要统筹安排、亲自部署,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和评选细则,对上报结果村(社区)书记要签字确认。
(二)加强宣传,精心实施。各村(社区)要召开“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工作动员会,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横幅、“村村响”等接地气地方式深入宣传,各村办点的镇机关干部是各村督促指导评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评星标准和评选流程,深入一线发动组织好评选活动。
(三)加强展示,扩大影响。年度评选结果确定后一个月内,要拍好星级文明户家庭照片,按区文明办统一样式和要求予以展示,要加强管理,及时更换损坏展示海报。要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媒介进行广泛宣传。
(四)加强监督,确保成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开、公正。镇纪委要加大对评议过程的监督,要对评选结果进行抽查复核,重点查看评选结果展示情况,发现评选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现象,将全镇通报。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9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爱党爱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不断提升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寻找在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一)爱党爱国“最美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三)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四)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无“非访”记录;无违反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讲科学、破迷信,不参赌、不吸毒,自觉抵制邪教。
(五)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持家有道,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庭成员。
(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诚实、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七)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家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父母以德育人,言传身教,有良好的家风家教。
(八)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践行雷锋精神,讲奉献,促团结,乐于为群众办好事,勤于为群众解难题,致力公益、和睦相处,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九)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搞算命占卜、求神拜佛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反对大操大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十)环境卫生“最美家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家庭生活区域干净整洁,日常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村要广泛利用村妇联、村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宣传动员,有效发挥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头参与“最美家庭”申报和推荐活动。要在村宣传栏里张贴好评选方案,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公示、筛选(20xx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一是申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群众可根据“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12月10日前各村委会要根据自荐家庭在20xx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填写好申报表,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12月15日前村两委会要对“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进行专题讨论和推荐,确定1户向全镇推荐的最美家庭名单,作为评选候选户。
二是公示。村两委会讨论后,须在12月15日前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在村内向群众公示3天。有异议的,调整推荐并讨论确定名单;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向全镇推荐的候选户,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亲自把关,使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典型作用。
三是评审表彰。全镇评审委员会在全镇推荐出的26户“最美家庭”基础上,在12月20日前最终评出十佳“最美家庭”,并公开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比“最美家庭”,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层面进行表彰奖励。
1、村级奖励。全镇26个村,每村向镇政府推荐上报一户“最美家庭”,作为候选户。对积极参与活动,精心组织的村集体给予奖励。凡是推荐上报的候选户,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奖励其所在村集体2000元,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其它积极推荐上报的村集体给予1000元奖励。
2、家庭奖励。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每户奖励一台电饭锅,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其它候选户奖励一个保温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赵海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王鹏宇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由赵焚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坚持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参选家庭需填写《20xx年沾尚镇“最美家庭”候选户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公示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家庭生活照片3张(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和主要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500字,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版),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喇叭、宣传栏和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突出事迹。同时,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充分发挥评选“最美家庭”的社会效能,真正做到优家风民风、正村风乡风、树文明新风,为“魅力沾尚、文明沾尚”建设贡献力量。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0
为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在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独特作用,为我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增砖添瓦,校工会女工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最美家庭·文明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评选名额:
各分工会原则上推荐1户“最美家庭”候选家庭(60人以上分工会可推荐2户,100人以上可推荐3户)。校工会将成立组委会,对候选家庭进行综合评审,最后评出10户“最美家庭”。
四、评选条件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置“热心公益”、“夫妻关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 睦邻友善”六个条件:
1、热心公益: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努力为学校、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夫妻关爱:夫妻间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上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3、孝老爱亲:能够弘扬孝道,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在其他家庭成员处于困境中时给予援手相助。
4、教子有方:在家庭教育中以品德教育为主,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起良好家风。
5、勤俭持家:践行低碳生活方式,自觉摒弃陋习,坚持移风易俗,生活中能够厉行勤俭节约。
6、睦邻友善:做到邻里之间友善互助,相处和睦,团结友爱。
五、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由各分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有组织的层层推荐。凡报名参加活动的家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最美家庭”故事:
叙述自己或身边家庭平等和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低碳生活、学习向上、勤劳创业、爱心奉献等感人事迹,或是描绘美好家庭梦想的温馨故事。要求原创、真实、朴实感人(字数在1000字左右)。
2、“最美家庭”家训:
能够体现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训语录,作品形式不限,要求原创、真实、简洁凝练、易于传颂(字数在200字以内)。
3.“最美家庭”照片:
能够反映热心公益、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家庭美德,或有特色、有意义,令人难忘故事的电子照片,要求原创、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照片背后的故事需用简要文字说明)。
六、有关要求
1、集中联动进行寻找,使活动形成规模声势。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集中力量广泛发动,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让教职工知晓参与活动的路径。通过活动的'开展,感受中华民族美德,接受核心价值观教育。
2、因地制宜进行寻找,使文明家庭建设永葆生机。各分工会要从实际出发,找准活动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点,与教职工的共鸣点,与家庭需求的契合点,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工作,力求把更多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的“最美家庭”事迹宣传推广出去,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最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最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最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最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最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特别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最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最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最美家庭的评选。
社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2
四好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四好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四好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四好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四好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四好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四好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四好家庭创评工作通知、四好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四好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四好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四好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四好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四好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四好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四好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四好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四好家庭。县直四好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四好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四好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四好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四好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四好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四好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四好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四好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四好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四好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四好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县四好家庭创建活动组委会电话:xx,电子邮箱X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