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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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精选2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补齐补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整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成都市《成都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XX〕124号)要求,现结合崇庆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城乡融合、建管并重,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政策集成、创新驱动”的原则,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二、主要举措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配合做好市政管网建设,聚焦“两根管子”建设,着力统筹推进厕污、生活污水共治和自来水接入一步到位。

(二)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全力推进“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及管护工作,确保河面、河岸干净整洁和河道畅通。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水塘、污水沟、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健全“一村一档”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台帐,压紧压实治理责任,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三)推进农村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桤木河流经我街道,今年计划创建清平村“水美新村”1个,新沟改造项目不但可以改善项目区水生态环境,而且推动周边农家乐和水果种植业的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标。

(四)强化污水收集。排水体制应遵循“应收尽收”的原则,结合我街道实际,因地制宜选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收集系统应遵循按永久性设施进行建设的原则确定规划建设标准。污水收集管网布局应和相关规划有机衔接。

(五)科学确定规模。在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的同时,兼顾畜禽养殖、乡村旅游等相关产业产生的污水水量和水质变化,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注重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环境、农业灌溉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量。加快推进污泥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将污泥衍生产品用于沙地荒地治理、园林绿化、土壤改良、生态修复、能源利用等项目。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街道办履行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关工作的牵头责任,落实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的监管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项目计划、责任落实、推进措施等重大问题,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街道目标绩效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让群众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态为本、绿色发展”的原则,对全市行政村(包括新型农村社区、涉农街道下属行政村,不包括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应治尽治;村内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或处理设施,或未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但已经完成卫生改厕,粪污得到无害化治理,灰水有效收集利用,没有污水横流街道的现象。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各区市要依据本实施方案和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有关要求修订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生态振兴专班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复核。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环渤海区域、沿海村庄等重点关注区以及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试点示范区范围内行政村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各区市根据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本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1.建设污水处理站方式。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

2.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方式。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区域延伸,对于有条件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且相应的污水处理厂能够容纳处理的,优先采用纳入城镇管网方式。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与农村产业园区建设统筹衔接。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

3.集中拉运方式。污水应经收集系统汇入蓄水池暂存,将污水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或汇入管网进行处理。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建立专业化拉运队伍。做好污水拉运记录和厕所粪污抽运记录。拉运车辆密闭性应达到拉运要求,定期进行试水试验,对存在泄漏问题的拉运车辆停止作业、及时修缮。县、乡级每月分别至少抽查30的拉运车辆,并做好抽查记录。鼓励委托第三方专业运输公司统一调度拉运,实行“网格化”专人专车负责制。拉运过程不得产生二次污染,严禁恶意倾倒。

4.建设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方式。单户或联户将生活污水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终端,可采用不同工艺的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或不同工艺组合方式,如一体化净化槽、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方式。污水处理终端设计及建设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设施进水口应安装流量计并做好日进水流量记录,或者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月度电量记录。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四)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排污口应设置永久排污标志。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要求和受纳水体(海洋)功能区划标准要求。鼓励资源化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出水相关控制指标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五)健全建设和运行维护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域采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合同环境服务方式,实施区域联治。暂不具备采用合同环境服务方式条件的,可采用一体化打包、分区域打包、多项目打包等形式,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建设与运营。建立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运行经费,确保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服务队制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定期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运维检测和监督性监测,其中监督性监测每半年1次,运维检测应委托具有CMA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鼓励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适当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市级牵头抓总、县级具体落实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各区市是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按序时进度推进污水治理工作。省、市相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强化指导和调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目标任务落实。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区市政府(管委)要加大对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财政投入,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鼓励各区市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综合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设立专项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创新政策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招投标等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并指导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的用地服务和保障,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装备开发,探索农村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

(四)强化巩固提升。列入今年巩固提升的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按照国家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标准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要求整治提升,确保治理成效。

(五)排查农村黑臭水体。充分结合农村类型、自然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水体汇水情况等因素,组织各区市对前期疑似黑臭水体再排查、再校对,动态更新市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报上级主管部门。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在新发镇花园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分析农村生活污水问题现状,确定20xx年度治理主要内容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的摸排整治,在统筹结合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方家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基础上,确定整治范围为花园组、上城汪家等自然村。

二、预期目标及技术路线

20xx年度新发镇花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拟新建2685米污水收集管网,新建11处分散式三格式化粪池。项目建成后预期花园村总体将实现60%以上的自然村生活污水基本完成治理,60%以上的农户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大幅度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区域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保持水体清澈。

三、项目建设内容、目标与技术路线

(一)生活污水收集及工程建设内容

1.生活污水产生量

根据《安徽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技术指南(试行)》中对于村民居住的分类,设定为二类,生活污水量按照70L/人·d计算。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区涉及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为269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83吨/日。

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

①管道。根据各整治区村庄当地情况,采用PE管或功能相似的管道。

②铺设要求。污水管道依据地形坡度铺设,污水干管的坡度应不小于0.3%,以满足污水重力自流的要求。污水管道在道路下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 m,并与建筑外墙、树木中心间距1.5m 以上。污水管道铺设应尽量避免穿越场地、农田,避免与沟渠、道路等障碍物交叉,并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检查井。

③整治区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铺设工程计划。根据整治区各自然村居民区长度、宽度和整治区居民居住分散程度并结合污水处理设施位置,预测生活污水收集铺设管道长度等工程建设内容。

(三)环境保护

1.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一般在晚上十点到次日上午六点内不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

3.施工废水和油渣处置。施工产生的油渣全部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弃油、冲洗和焚烧油渣。

4.倡导文明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尽可能地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居民、学校、工程影响,提倡文明施工。

四、资金测算与筹措

(一)投资测算分表

1.投资额概算依据

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DJ/T206-2005)。

2.投资额概算说明

①建筑工程费参照本地同类建筑工程进行系数调整;

②设备购置费:参照厂商询价;

③安装工程费:按设备购置费的5%计提;

④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相关文件计取;

⑤预备费:仅测算基本预备费,按工程费用(含设备)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5%估算。

3.投资测算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资预算

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数量等因素合理预算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总投资为55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资金筹措及安排

新发镇花园村202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资金主要由镇政府资金承担,该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如污水管网的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为55万元。

(四)预期示范成效

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与美丽乡村的实施,整体将使花园村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将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整体环境面貌彻底得到改善,使环境效益、社会效应形成高度统一。

五、保障措施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一项事关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必须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创新管理体制、推广先进和使用技术、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交流合作等方面着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做好项目的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项目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

(四)科学规划,注重管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与统筹发展、推动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编制和完善村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整治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涉及到2个自然村,受益人口269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量为18.83吨/天,避免污水的随意排放致使河流富营养化,可大大提高整治区附近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从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二)社会效益。通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培养农民生态意识,规范和强化农民生态文明行为,将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的文明进步。让农民在生活污水治理中得到实惠,促使农民逐步形成更加符合生态理念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树立起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通过村庄综合整治,生活污水和垃圾固废得到整治,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固废统一收集,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生活污染的问题。农村社会环境和谐有序,贫富差距逐步缩小,农村环保设施日益完善,环境污染纠纷减少,日常矛盾减少,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农民享受的优惠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各项权利得到保障。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关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治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抓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通知》(铜委办字〔xx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完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村庄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二)基本原则。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因地制宜,既要经济实用、操作简便,又要低成本运行、便于维护。严格按照“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运转正常。在人口集中的村庄探索建立生活污水统一收集、沉淀厌氧、人工湿地、多级净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对移民搬迁新村建设,统一规划村庄排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

二、工作目标

(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xxxx年底,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集镇启动建设垃圾中转站,行政村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房),村寨启动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池。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聘请由民政兜底的贫困户参与环境卫生保洁,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在中心乡镇(街道)修建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街道)转运、县处理。

(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xxxx年x月前完成xx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标准化处理。具体为: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一)规划选址阶段(x月xx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由县城管局聘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规划,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址,在布点和布局上要符合区域垃圾填埋场和集中收集转运站的基本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村寨合理规划垃圾收集池,于x月底书面上报布点情况。官舟镇黄龙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沙子街道空心李示范园区由县环保局结合农村环境整治规划,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思渠镇荷叶村,和平街道大溪村,新景镇白果村,后坪乡茶园村、下坝村,夹石镇闵子溪村,官舟镇木子岭村,板场镇洋溪村x个传统村落由县住建局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乌江画廊旅游景区(和平街道、团结街道、思渠镇、洪渡镇)由县旅产办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标准化处理方案。所有方案须在x月xx日前完成编制,x月xx日前完成审查。

(二)主体建设阶段(x月xx日~xx月xx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项目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项目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验收投运阶段(xx月xx日前)。项目业主单位要对完工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自行组织初步验收,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专业验收组对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功能、运行等进行县级验收,确保投入运行有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形成专人负责、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及保障措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介文明、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破除陋习,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落实好村民的环境卫生责任义务,建立保障制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宣传先进经验,调动村民创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加大建设运营投入。多渠道筹集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推进、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旅游、发改、财政、住建、交通、农牧等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统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开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采取合资、合作、PPP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费制度,适时适当收取村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费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补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采用“一事一议”政策解决部分资金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结合精准扶贫建立健全清扫保洁队伍,聘请保洁员必须是精准扶贫系统内的贫困人员。实施村规约束机制,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强化督办考核。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县督查办要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并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未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将严格问责。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化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指导意见》(粤办函〔20xx〕285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全面乡村振兴,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部署,结合省攻坚指导意见及深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设施有效运行率和村民满意率为目标,科学选择合理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提高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全面提升设施运维保障能力和污水治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回流比高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分区指导、突出重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重点、分批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集中区域、群众反映强烈及国考断面周边区域的自然村优先开展治理。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尊重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布局及自然环境承载力,科学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科学建设、合理使用和长效监管。

——政企结合、群众参与。压实建设主体、运维主体、监管主体责任,推行第三方运维,提升专业化、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镇村的组织协调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提高农民参与度,畅通村民监督反馈渠道,保障农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多元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涉农资金作用,用好相关金融政策,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建立健全地方负担、企业投资、镇村自筹和社会支持的多元长效投入机制。

(三)工作目标

深圳市共有187个自然村(110个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纳入乡村振兴规划范围;77个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斑鱼湖村和新田坑村等5个自然村已明确整村搬迁或无人居住),分规划建设、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力推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任务,以20xx年为攻坚基准年,全力实现深圳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1.规划建设阶段(20xx—20xx年)。

20xx年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数量110个,其中包含纳入民生实事的42个自然村,非迁建合并类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100%,初步建立运维管理制度。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5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5%以上,运维管理制度相对完善;同时,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

到20xx年底,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自然村数量18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0%以上。

2.查漏补缺阶段(20xx-20xx年)。

随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推进,分阶段分批次深入各自然村反复排查生活污水收集情况、管网完善情况及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发现潜在的农村黑臭水体、管网堵塞及错接漏接、处理设施故障异常等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立即启动整治、整改补救措施。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

到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借助科技信息技术,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

结合城市发展规划、自然村分布、自然环境现状、资源整合等因素,科学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优先将城镇周边的自然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加强配套管网的建设和完善;对生活污水无法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但人口规模较大的自然村或区域分布较集中的自然村,结合现状排水及周边受纳水体水质情况,优先启动生活污水治理,制定科学的处理设施选址方案及配套管网铺设方案,并有序推进、稳步实施;对于偏远城镇、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受纳体多且消纳能力高的自然村,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承载力及老百姓传统习惯,充分利用既有水沟、水塘和洼地,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及配套存储池、厌氧池、生化塘等,并可通过农田、果园、菜地等就近就地进行资源化利用;纳入合并、撤并、搬迁及城市化改造计划的自然村,结合规划合理安排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xx年底,预计完成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自然村19个、建设设施自然村145个,资源化利用自然村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二)高质量推进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

加强前期工作,做好规划设计,责任单位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项目设计合理、资金到位、质量优良。在工程质量方面,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验收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强化工程验收与环保验收。对于已建成设施,应加快验收,并尽快落实后续运维事宜;对于未建成设施,应加强对项目进度节点执行的过程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在实施模式中,对于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的自然村,鼓励采用以工代赈、农民工匠等建设模式,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参与度。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厕所革命、道路建设等民生工程的项目衔接;对于采用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接户管网建设工程,确保接户管网全覆盖;对于采用建设设施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的自然村,开展管渠建设工程,逐步实现管渠覆盖。(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深入排查治理缺陷及短板,落实整治整改补救措施

按照“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实现全收集、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的基本原则,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定期排查巡检机制。一是定期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达标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运行异常、排水异常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污水达标排放;二是定期对自然村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存在堵塞及错接漏接的,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管网通畅、雨污分流合理;三是定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查明黑臭水体来源、成因及去向,及时提出整治措施及时限要求,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消除,实现农村污水全收集。20xx年底,涉及小漠桥国考断面、省级黑臭水体、污水直排入海、人口规模大且集中的村庄等重点区域1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累计完成3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任务,同步摸排并解决已覆盖的11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潜在问题;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保持100%,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5%以上,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通过不断总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先进工作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具有深圳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四)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的原则,以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解决村庄污水横流及黑臭水体问题为出发点,科学选择运维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过程中,不断总结与完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提升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与责任意识。20xx年底,初步建立以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责任主体、辖区各镇政府为落实主体、辖区村级组织为管理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运维管理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模式。对纳入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理模式的,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加强对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并结合各镇纳厂治理特点,合理设定纳厂管网接户率等考核指标;对建设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模式的,在确定运维主体和模式后,可通过统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能力的运营单位对处理设施和管网设施进行运维,落实运维经费保障,制定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和纳污管网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运维主体的运维成效考核机制,对运维主体的巡查频次、出水水质、设备故障率、进水管网畅通率、附属设施完整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对采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的,制定实施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工作指引,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村庄名称、地理位置、常住人口数量、污水日产生量、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途径、受纳水体等信息,并定期评估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效果,发现未达到预期治理效果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经整改或整治仍未解决问题的、属于治理模式自身局限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治理模式,不得继续使用资源化利用或自然生态消纳模式。20xx年底,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运维管理体系,设施有效运行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指导,巩固提升治理成效

结合深圳市各河流水系水环境质量状况、国考断面考核要求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科学制定年度水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河流水系、国考断面、水质功能区及处理规模20m3/d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环境监测,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判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果和治理成效,为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提供指导依据。对定期监测发现水环境质量出现明显下降的流域或河段,根据生态环境管理的需要,因地制宜,对流域或河段受影响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出提标改造升级要求。(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六)注重科技创新,加强数字化管理

加快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积极引入智慧水务相关科技公司,协助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治理电子台账,通过电量、流量数据、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开展数据信息的分析预警,逐步实现基础信息数字化、问题处置便捷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加快推动移动客户端开发,畅通农民和基层干部的问题反馈与监督渠道。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20xx年底,探索推行“农污APP”“农污巡检小程序”等数字化平台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设施日常管养行为,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探索建立具有深圳特色的农村生活污水数字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指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按职责做好指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参照省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市级专项攻坚领导小组,加强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指导,推动解决规划、建设、运维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应按职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攻坚任务并做好资金保障。深汕特别合作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做好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调配与使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镇政府加强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强化监督考核,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各村级组织要发挥农村基层组织领导作用,带领村民积极支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

深圳市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预计总投资约21449.05万元,其中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含配套管网)资金约16024.79万元,资源化利用系统完善工程约2656.31万元,设施提升改造及管网修复完善工程约2767.95万元。20xx年深圳市农村污水治理率达100%后,全年度运维资金预计约1252.24万元(具体以实际运维情况为准)。为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在坚决遏制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前提下,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要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等,结合自身财力适当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库,积极鼓励相关部门申报上级涉农资金及各类生态专项资金;要研究通过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二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各地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优先引导企业、乡贤通过赞助、冠名等方式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于符合市场化经营性的项目,鼓励市场主体申请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贷款用于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性项目。三是探索推行使用者付费运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镇综合考虑当地集体经济状况、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研究考虑将污水处理成本纳入供水或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中。支持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多元化的监督考核机制,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畅通监督渠道与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多元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知识、黑臭水体鉴别和防控知识,增强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村民生活污水排放行为;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镇、村级组织作用;入村、入户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激发村民主体意识,调动农村参与生活污水治理的积极性,保障村民的决策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落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市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和《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20xx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要求

2021年11月底前,全县完成22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5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任务。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治理村庄要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或纳入城镇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收水范围为污水治理站周边3-5公里内村庄,且全部正常运行视为完成年度治理任务。

1.接入城镇管网的村庄共计6个,涉及1个镇,分别是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镇村。在村内主要街道铺设污水管网并接入城镇主管网,排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采用集中式污水处理站污水治理模式的村庄共16个,涉及6个镇,建设10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站,为每个污水处理站配置2辆吸污车对农户厕所污水进行收集,运往集中式污水处理站进行二次集中处理。为以上16个村庄每个改厕农户配置一个盥洗水收集桶,用于日常盥洗水的收集、储存,冲洗厕所,其余部分进行院内洒水抑尘或浇菜、浇花、浇树等方式进行原位消纳。

(二)农村生活污水管控

55个生活污水管控村庄,要通过铺设便道沟等措施手段,实现村庄干净整洁,街道没有残存污水,污水横流乱象基本消除,农村生活污水有效管控水平明显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为45个村庄,共涉及7个镇,分别是镇6个村,镇9个村,南韩镇4个村,南阳堡镇2个村,平固店镇16个村,胜营镇9个村,十里铺镇9个村。

二、职责分工

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牵头协调并做好技术指导,要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资金及后期运行维护费用;各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建设选址及村庄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加大力量的投入,按时保质完成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农村生活污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同志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镇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各镇镇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要明确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制度,督导各村做好配合工作,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二)加大协调配合。县各相关部门要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加大对农村企业污水排放督导检查力度,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排放污水,不得直接将农村小企业生产废水等非生活污水接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三)强化督导调度。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组成督查组,对农村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进行联合督导检查。对工程进度实行每周通报、每周排名。排名最后的镇,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包村干部及村两委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镇政府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营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投工投劳、积极出资、出主意、想办法等方式,全程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参与建设美丽生活环境。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4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25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17个、2024年完成20个、2025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22完成7个、2023年完成3个、2024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6个、2024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25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9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靠近镇驻地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区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如河村社区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处理方式。

2、对不能纳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1)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采取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3)对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单户或联户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桶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0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三、工作目标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3、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4、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1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要求,各县(市、区)在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时,要充分对接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要求,统筹规划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避免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

(二)整治污水治理责任不落实、推进工作不力问题。根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治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3

一、污水的物理处理方法

1、格栅法:可分为人工清理的格栅(适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少时)和机械格栅(适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多时)。

2、筛网法:筛网的去除效果,可相当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3、过滤: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状滤料层,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过程。

4、离心分离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产生的。主要设备有:离心机、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废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前的初次沉淀、生理处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处理阶段的污泥浓缩池。

6、浮上法:适用于颗粒直径很小,很难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时,主要有电解浮上法、分散空气浮上法和溶解空气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处理方法

污水生物学处理具体来说是通过微生物所产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机物,从而使水得到净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机物直接被菌体吸收;固体和胶体等不溶性有机物先附着在菌体外,由菌细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质,再被菌体吸收,通过微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机物转化成微生物自身组成物质,另一部分有机物被氧化分解为C022、H20等简单的无机物,从而使污染物质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个大而浅的池塘,污水从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时存在着三种生化作用:

(1)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气细菌进行;

(2)有机物的厌氧分解,主要由厌氧细菌进行;

(3)光合作用,由藻类和水生植物进行。

好气细菌所需的氧气,除了来自大气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藻类光合作用释放的。细菌代谢过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质以外,还产生C02、H20和无机盐类,这些产物被藻类所利用。藻类细胞既能被细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动物吞食,使藻类不至过多积累。氧化塘的底部处于厌氧环境,过多的无机氮通过细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气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由此,氧化塘实际上是一个藻菌共生的生态系统,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容易操作等优点。缺点是占地面积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进入曝气池后,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连续鼓入空气,经过一段时间,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状泥粒,即所谓活性污泥。其主体部分是一些好气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具有很强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并以有机物为养料不断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离开曝气池以后,在沉淀池中沉淀,分离出来的水即为净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余的以外,其余的回流到曝气池,如此循环运行。活性污泥法的净化效率很高,它对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率均达95%左右。但所产生的污泥量较大,有待进一步处理,运行中还容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

3、生物滤池法

生物滤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浸没法滤池等多种形式。它们处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装上碎石、炉渣、圆盘或塑料蜂窝等固体填料,当污水连续通过时,由于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层滑腻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这个小环境中,表层是好气性微生物,内层是厌气性微生物,中层则生长着大量的兼性厌气菌。生物膜中除细菌外,还有以原生动物为主的动物群落,各种生物间形成食物链,污水中的有机物通过食物链的.每个环节,都有一部分通过呼吸作用而转变成C02,最终能把有机物除去。

4、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法是在缺氧的条件下,利用厌气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又称厌氧消化。有机物质的厌氧分解,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机物分解成有机酸、醇、C02、NH3、H2S等,此阶段有机酸大量积累,pH值随即下降,故称为酸性发酵阶段。在分解后期,由于所产生的NH3与酸发生中和作用,pH值逐渐上升,甲烷细菌开始分解有机酸和醇,产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细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机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阶段称为碱性发酵阶段。污水生物处理的前三种方法各有优点,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废渣,如不进一步处理会形成二次污染;

(2)对一些B0D5超过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厂污水等处理效果较差;

(3)消耗大量的动力。用厌氧处理法能有效的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同时还能产生生物能源——沼气,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污水的生物学处理是目前世界各国在污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方法,从发展趋势上看,正由单纯的防治转向综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厌氧消化获得沼气和肥料,利用光合细菌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回收单细胞蛋白等,并进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决含无机盐废水的处理方法,防止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成无机盐类而使水体富营养化,尽可能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再循环。

三、水的化学处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学混凝法;

3、化学沉淀法;

4、氧化还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术:通过选育和培养高效的微生物菌种,制成制剂,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处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对污水进行降解和净化。专家介绍,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术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五大技术优势:一是投资省。目前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大,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管网和其他工程设施,投资成本每吨污水处理在1000元左右;而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设备少,占地小,处理每吨污水不到500元,相比节约成本50%以上。二是运行费用低。据测算,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一般在每天处理每吨污水0.5元至0.8元之间;而应用生物膜技术处理污水每天每吨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没有“二次污染”。采用传统的活性淤泥法处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条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净化后,便会由于缺乏“营养”而自动消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积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剂的微生物菌含量达50亿-200亿个,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时还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处理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治理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有助于修复和强化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五是适合城市生活小区等小规模、有机负荷不高的污水处理。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并可节省管网建设成本,处理城市生活小区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粉末活性炭在污水处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历史。自从美国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产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为给水处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机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外对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三氯苯酚、二氯苯酚、农药中所含有机物,三卤甲烷及前体物以及消毒副产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卤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对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认。可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曝气生物滤池法:该工艺是一种淹没式上向流生物滤池,其滤料为比重小于1的球形颗粒并漂浮在水中。通过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净化水质,其处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达到很高的排放水质标准。

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产生的腥臭污泥问题仍然令人头痛。可尝试用污泥进行垃圾场填埋、作有机肥料等。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4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根据《安徽省郎溪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和《郎溪县生态县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生态郎溪。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2014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对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进行达标治理,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

二、治理对象和污水处理技术

(一)治理对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象为未纳入县城区、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十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梅渚镇集镇、大梁村、镇东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新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发镇集镇移民点及安置区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6.其它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7.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集中处理。

8.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沼气池、人工湿地等技术处理。

(二)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厌氧生物、太阳能微动力和人工湿地等不同处理技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COD≤60mg/L,BOD≤20mg/L,SS≤20mg/L,NH3—N≤15mg/L,TP≤1mg/L)后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和管道铺设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县生态办审查。

三、项目管理

(一)县城规划区、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由城市建设指挥部、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由十字镇政府统一建设,运营管理由十字经济开发区协调投资方确定。

(三)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按国补项目有关要求,由梅渚镇建设和管理。

(四)新发镇工业园区及新发镇社区、村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管理。

(五)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按下列规定处理:

1.乡镇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机构,具体抓好规划选址、组织工程招投标,并结合实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指导施工。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污水治理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2.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职能部门负责推荐有资质、声誉好的设计、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治理方案和标准图纸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管理。

四、工程验收

(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批准立项部门依据相关程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二)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下列规定管理:

1.土建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完工后,由乡镇组织初步验收,再报县生态办申请验收。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方案、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施工图、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台帐、操作管理规程、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意见、水质监测报告等。县生态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工程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为保修期,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各乡镇要加强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验收办法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五 、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各乡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落实项目资金。

(二)县财政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补助乡镇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新农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建设。

(三)县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补助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未纳入县城区、县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补助内容为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对于以政府性投入为主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的终端污水处理设施按实际招标价的60%给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

(一)由乡镇填写《郎溪县基本建设单位拨款申请表》报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审签行文,分管县长签发拨付。

(二)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40%补助资金在工程开工建设后拨付,第二期60%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拨付(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郎溪县生活污水治理领导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工程建设运营的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各乡镇负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县住建委负责指导城乡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监督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县新农办负责新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推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5.县生态办承担领导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并牵头负责指导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工程设计图、竣工验收材料等整体验收材料齐全。设施运行正常,做好日常运维记录。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5

为了加快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步伐,减少县城生活污水对黄河水质的污染,促进县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领域问题,确保《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提出的治理目标任务有效推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规划编制脱离实际,盲目追求“高大上”问题。按照中央农办等9部委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xx﹞14号)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闽环土函〔20xx〕9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xx)要求,按照村庄不同定位、农村人口聚焦程度和污水产排特点、环境管控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处理工艺,确保农村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治理目标。

(三)整治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在项目安排上优亲厚友、不尊重群众意愿、贪污挪用或未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各地要组织建立项目实施定期巡查制度,加强过程监管,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腐败问题。

(四)整治管护运维长效机制不健全、设施失管“晒太阳”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20xx年内必须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护及运维制度,逐一明确本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管护责任单位,明确运维管护经费来源,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失管现象发生。

三、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完成。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下发整工作方案。各设区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上报省级备案。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结合本方案和《福建省20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

3、第三阶段:抽查督办,10月31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谋划、群众意见征集、项目公示、资金监管、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抽查,坚决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省级将按季度抽查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对推进进度慢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每季度分析研判、梳理本系统本专项问题线索情况,并于6月25日、9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按季汇总报送省纪委监委。

4、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1月30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专项整治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卫健委11月20日前将年度问题线索及整治工作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后报送省纪委监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地要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湖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相关质量监管部门作用,指导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管控。生态环境部门主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理顺垂改关系,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性监测;农业农村部门要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和住建部门分别指导做好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与城镇污水管网和户厕后端的衔接工作;卫健部门指导管护类村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排入田地、山地、林地消纳,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二)定期调度督办。省级将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监管系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管理。各地每月3日前通过生态云平台上报项目进度、年度累计完成投资等情况,对进度滞后、项目针对性不强的`,要督促加快进度并落实整改。省级将按时调度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并纳入生态环保“三合一”督察。

(三)完善监督机制。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闽政通”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举报平台和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按职责分工移交相关厅局或有关市、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处理,有关单位接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30天内书面反馈核实处理情况。对群众反映的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7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8

为扎实推进全镇农村污水建设与管理,进一步补齐我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等方面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切实扛起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根据县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加强统筹规划,打破村(社区)界限,突出重点区域,完善标准体系,选择适宜模式,强化管护机制,加快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打造美丽xx。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加强政策引导,统一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标准、统一管理要求,镇、部门、村(社区)联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与建设和维护管理。

2、因村制宜,分类治理。坚持应收尽收、治管兼顾,综合考虑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污水产排现状、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受纳水体环境容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评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村制宜确定治理模式和处理工艺,优先考虑资源化循环利用。

3、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以饮用水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注重近期和远期相结合,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先急后缓、全面覆盖”的原则,合理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村(社区)和重点任务,科学排布力量和资源,整体统筹、分批推进,以试点先行带动整体有序铺开。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打破村(社区)界限,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现生活污水设施运营管护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智慧化,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正常运行。

二、重点任务

实施范围:全镇xx个村(社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

三、总体目标

力争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率达100%,20xx年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一)制定治理方案

1、明确治理目标

按照“先急后缓、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全镇农村污水治理(含厂站及管网)项目投、建、管、运的统一步伐。20xx年8月底前完成xx溪流域xx、xx两个试点村的建设;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xx个村(社区)的治理任务;20xx年底前实现农村污水治理巩固提升。

2、细化设计方案

根据县专项规划,由xx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指导各乡镇于20xx年6月底前按照“一镇一方案,一村一设计”的原则完成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编制工作。根据村庄地形、房屋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确保设计接地气、可操作。按照“利用沟渠少破路、分片收集进管网、进一体化处理池、进田间林地”的原则,在充分征求村及农户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村落实具有实操意义的施工图纸。

3、优化技术路线

由xx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设计单位,根据地形地貌、人口分布、施工条件等,优选经济适用、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技术工艺设备。同时,注重因地制宜,强化资源利用,实施精准治理,治理方式按“纳厂、集中、分散”三条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开展:

一是对靠近城区的16个村居,通过管网纳入县第一污水厂处理;

二是新周、潘硎在人口集中和生态敏感地区,建设小型集中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人口较少林田村和全镇部分分散农户,建设三格化粪池就地分散处理。

4、明确实施主体

(1)镇水利站、环保站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各村村(社区)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

(2)镇政府为全镇农村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建设和责任主体、融资主体。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设施资产管理、资金调配,督促工程建设、签订代建协议、运营维护的考评考核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设计、报批、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3)xx县xx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作为辖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主体;可招聘、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建工程建设组、技术服务保障组、工程材料调配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全面协调推进区域内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各村(社区)为实施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依托镇招投标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下可依据国家发改委20xx年第16号令采取简易招标方式),可分片区、分单元进行建设。各行政村(社区)组织、联合老协会等关心支持民生事业的村级组织成立材料保管组、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小组,负责材料接收、保管、供应,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第一时间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纠纷问题,全面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二)规范项目建设

1、开展前期工作。以镇为单位编制可研、初设,以村(社区)为单位编制施工图开展前期设计工作。村(社区)应当全程参与设计,配合设计单位开展排查,积极收集社情民意,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地方及时调整优化。由县直相关单位负责,做好用地报批、环评、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实现报批报审一条龙服务。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镇环保站、镇项目办、xx国土资源所、xx林业站、各有关村(社区))

2、抓好管材管理。xx公司根据县水务集团制定的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管材管理制度,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建材统一管理、规范使用。按照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技术参数和使用范围,统一招标采购,并及时将管材调配给相关行政村(社区)。

(责任单位:镇招投标中心、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3、严把工程质量。镇政府对项目质量、安全负总责,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各司其职,做到全过程质量管控。监理单位检查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把好进料质量关,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同时,配合镇、村干部及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应按规定程序进行返工处理。xx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对在建工程加强各方主体监督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各级行政机关分别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①村级由各村委会负责,聘请2-3名民间监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发动老人协会、党员群众、村民代表成立监督组,开展村级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协调等工作。②镇组建质量安全监督组,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时跟进施工进度,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4、规范验收机制。按照县住建局制定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组织竣工验收。由村(社区)负责申报工程验收,由镇牵头组织镇、村(社区)、设计、施工、监理、质监及运维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形成规范的工程七方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镇环保站、镇水利站、各有关村(社区))

5、健全档案接管。建立农村污水建设档案验收制度。由xx公司负责收集收齐参建各方的档案材料,验收、归档、保存,以便后期的运维管理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工程施工前、中、后影像资料、“三管”定位和用户信息等收集整理工作,做到每村(社区)“一图(村庄管网分布图)、一册(村庄住户花名册)、一表(接户情况表)”。工程验收后,完整的档案一式四份应分别报送xx生态环境局、县水务集团、镇、村(社区)存档。

(责任单位:镇环保站、镇水利站、xx公司、各有关村(社区))

(三)统一运维机制

做好处理设施及管网日常养护、定期巡查工作,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

1、明确运维主体

维护管理实行“建管一体、分级负责、费用包干”的方式,形成“一级管到镇、二级管到村、三级管到户、四级管到房”的四级管网分级负责的闭环治污新格局。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污水处理站的'运营维护管理及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依托xx公司组建运维队伍(聘用6-18名专职员工,工资在运维经费中列支),负责辖区内乡镇级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治污设施登记造册,相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建立辖区内镇、村两级农村治污设施监督监管体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村(社区)组织运维管理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各行政村(社区)负责从村到户、到收集管三级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包干;农户负责从三格化粪池到房间的三级“户管”(含三格化粪池、格栅池、厌氧池)的自行管护,维修费用户自理。

2、核定运维成本根据将出台的《xx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定额标准》,对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进行测算核定,原则上前三年不支付维修费用,第四年起逐年增加运维费用。

3、筹措运维费用

一是推行使用者付费模式。建立财政补贴与使用者付费的合理分担机制。综合考虑污水处理成本、使用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使用者付费标准,稳步推行使用者付费,村级组织可将付费事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可从村民每户每年缴纳垃圾处理费60-120元单列出20元作为运维费用。

二是主动向上争取补助资金。要配合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运维补助资金。

4、制定考评机制

由镇环保站负责,镇水利站配合,制定全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行维护考评考核方案,明确运维管理内容、管理职责、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以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政副职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环保、村建、水利、农业服务、卫计、国土资源、林业、道安、财政、项目、招投标等部门负责同志及各村居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治污办”)下设镇水利站,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治污办成员统一调配,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制定考核方案。由镇环保站牵头,镇水利站协助,制定农村污水收集情况、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情况考评方案。

二是组织考核考评。由镇环保站、水利站按照考核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工作,并将综合考评结果上报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强化结果应用。考评结果由镇治污办进行通报,作为支付各单位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的依据。

(三)多方筹措资金。

配合县住建、环保、农业、水利等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水污染防治、中央基建投资、生态环保以及相关专项(补助)资金。

(四)推行社会共治。

(1)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优化整合河道专管员、道路协管员、护林员、卫生巡查员等职责,按村组划片区开展运维巡查工作。

(2)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

一是参与规划设计。要积极发动群众全程参与排查摸底和方案设计等工作,全方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每个方案都是通过村委会集中讨论、公开公示等方式确定,取得村民群众的支持。

二是参与矛盾化解。积极发动村老人协会、党员、村民代表成立矛盾纠纷化解小组、施工监督小组等,全程参与、监督施工,及时化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个别阻工问题,做细做实群众思想工作,确保污水工程无障碍施工。

三是参与投工投劳。充分发动当地能工巧匠投工投劳,参与支持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建设,有效解决用工问题,保障工程质量,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打造为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四是参与质量监管。在施工过程中,发动群众“随手拍”,参与施工监督,加强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监督。

(3)推动各方共同参与。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村民代表、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各群体力量,结合人大政协监督、绿色家庭创建等,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

五、工作职责

1、镇水利站:负责起草、出台《xx镇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一规范全镇农村污水管网的建设与运维模式,督促、指导开展全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沿线涉水方面技术论证组织工作;负责配合县相关部门对PPP已建成的管网、设施进行评估验收,做好新旧管网、设施衔接工作。

2、镇环保站:为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及行业监管、指导、考核等工作;牵头指导督促做好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并督促指导推动全镇污水处理站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牵头对已完工的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开展验收工作。

3、xx村建站:负责配合县住建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施工技术指导,一线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建设工程质量。

4、镇农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实施,合理安排一定比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5、镇财政所:负责统筹全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及工作经费,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多方筹集资金及资产整合;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开展监督和管理工作。

6、镇项目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镇农村污水设施项目前期立项工作,并把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镇重点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7、镇卫计办:指导对无需纳管处理的户厕三格化粪池尾水开展资源化利用,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8、xx国土资源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审批和保障工作。

9、镇道安办:负责做好工程建设沿线路面修复协调规划及技术指导工作。

10、xx林业站:负责指导办理涉及林地和林木的报批工作。

11、xx公司:指导各村居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等工作,为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建设主体,协助镇财政所做好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融资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资产管理、考核考评;负责全镇污水处理站运行监管和污水主干管运营维护管理。

12、镇党政办: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全力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电力供应,支持和配合工程建设。

1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在工程建设中所涉及的本部门职能工作。

14、镇政府:镇政府作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污水管网、设施的前期报批、设计、建设、验收、建档案及小型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统一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做好工程沿线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协调做好项目征地、工程施工、日常监督、宣传发动、民事纠纷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建立镇、村两级农村治污设施监督监管体系,落实具体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对辖区内所有农村治污设施登记造册,相关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制定村级组织运维管理的考核办法;指导、督促村级组织、农户按各自职责开展日常运行维护管理。

各行政村(社区):为村级农村工程建设实施和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负责全程参与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负责从村到户、到收集管三级管网的运行维护管理;指导、督促农户从三格化粪池到房间的四级“户管”(含三格化粪池、格栅池、厌氧池)的维护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沟通协作。牵头单位负责任务总体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责任单位是任务的实施单位,负责项目落实、落细、建设、组织、管理。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规划、项目立项、用地、环评、招投标、监理等环节的绿色联动审批通道,合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快推进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充实力量、靠前服务,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管理,加快补齐短板。各项目单位、责任单位分别是项目实施单位、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责任,紧盯目标、通力协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查考评。

按月对年度任务常态化开展调度、督办、考核。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各部门、各村居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列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河湖长制考核约束性指标。对治理成效显著、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优先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予以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0

为做好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突出问题,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全镇3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店子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双泉社区4个社区的污水治理任务,完成河村社区、官庄社区、河阳社区、阳光社区4个社区的已治理需提升巩固任务,解决村庄内存在农村生活污水乱泼滥倒、污水横流的问题,污水横流、乱排乱倒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组织实施

(一)工作思路。各村庄根据各自条件和类型,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分散处理、就近处理或集中处理等方式,灵活选择不同的污水治理方式。适当采取单村或联村的方式,将收集的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氧化塘或小型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可就近回用;确需排放的,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区划,达到有关标准要求。鼓励充分利用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对单村或联村收集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二)治理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简便适用的原则,实现有害物质和污染成分有效清除降解。

1、对靠近镇驻地且满足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区域,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如河村社区采取接入镇驻地污水收集管网的处理方式。

2、对不能纳入镇驻地污水管网的村庄,如埠园社区和东升社区,因村制宜采取不同方式处理:

(1)对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无法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鼓励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

(2)对有少量污水径流的村庄,采取对周边闲置的沟渠、库塘实施生态化改造,建设人工湿地或氧化塘,利用排水沟渠或管道系统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3)对污水产生量大的村庄或多户聚居区,可单户或联户设置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如一体化净化桶等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三)时间要求。对尚未验收的河村社区、埠园社区、东升社区于11月之前完成治理并验收通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作区书记、环保办人员任成员,统筹推进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项目实施整合,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考核评估,加强治理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对所有已完成验收的村居实行常态化督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作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考核指标,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治理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1

根据《xx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内容要求,现将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全力保障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力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特点对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开展检查和整治,特别是要全力确保重点设备和关键设备运行、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xx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污水处理厂(站)联系,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施设备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由公司负责运行管理的xx县污水处理厂,以及微型污水处理站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厂(站)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组织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并深入操作一线逐点排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收到实效,不流于形式。

(二)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

各厂(站)要根据主要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坚持“查出即改”的工作原则,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分析产生原因并及时消除,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整改。对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或隐患,要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消除的要制定控制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制定整改计划,确保可控在控。不能确保生产安全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公司协调解决,坚决杜绝发生季节性事故。

(三)全面做好设施设备异常的应对工作

各厂(站)要继续做好汛期应对措施的落实工作。要结污水处理行业的实际抓住重点,做好高低压供用电柜、生化处理系统、潜污泵、风机等重点部位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保证应急物资的完备,保证应急队员的通讯畅通,提高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四)坚持标本兼职,构建长效机制

对检查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相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2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村民参与,共建共

。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3、注重长效,建管并重

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4、重视保护、留住乡愁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三、工作目标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四、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4、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5、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3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一步落实《博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办发【20xx】9号)和《中共博山区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博农委办字【20xx】1号),决定自即日开始到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先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前期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区委、政府各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仍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内生动力激发不够、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动员群众参与不充分等问题。此次攻坚行动,各村、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以干净整洁的环境促进农村落后生活习惯的改变,加快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按照中央及省、市、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农村“五化”、“七改”。结合我镇实际以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村内河塘沟渠卫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及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乱贴乱画、清理家庭室内外卫生及厕所卫生为重点,通过全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逐步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保持村庄清洁、家园干净。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在全镇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彻底清除陈年生活垃圾,建立常态化整治清洁制度。清理镇域内两条省道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沿村公路、村道沿线、入户道路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村负责动员村民定期对庭院、室内开展扫除,对庭院内的生产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理;清理农户之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巩固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引导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具备回收价值的塑料等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垃圾,各村通过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方式明确村民的责任和义务,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倒入垃圾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做好对桑德环卫公司的日常管理、考核,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提高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二)全面清理河塘沟渠

1、清理河塘沟渠

各村负责清理房前屋后沟渠,保持通畅整洁,无垃圾、落叶、泥砂等杂物沉积;组织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开展村内河塘沟渠清淤疏浚;常态化开展水域漂浮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清理,消除黑臭水体,同时做好垃圾转运和分类处理。(牵头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水利站,责任单位:各村、桑德环卫)

2、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一是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监督检查工作,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做到街道污水排出;

二是做好调查工作,为下一步因地制宜确定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三)全面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加强散养户管理。规范散养行为,各类畜禽实施圈养,避免小家禽到街道、庭院、屋内等区域活动,避免造成粪便随处可见现象的发生。引领带动全镇改变传统的散养模式,向规范化散养方向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2、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执法,加强监督,加强监督,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回收率80%以上、回收处置率100%。(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引导农户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膜加工能力建设;全面禁烧秸秆,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机械还田,引进饲料化利用等项目。(牵头单位: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

(四)创建美丽庭院。深化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结合“美在家庭”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凤美的要求,推进房前屋后、院内室内绿化美化净化,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五)推进提升旱厕改造工作。保证旱厕改造施工符合要求,厕所内外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粪迹、无明显异味、厕纸入篓。(牵头单位:镇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

(六)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卫生习惯带来的好处和不卫生习惯带来的危害,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放、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牵头单位:镇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镇妇联,责任单位:各村)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集中攻坚阶段(即日起至7月9日)。各村结合实际,抓住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各牵头单位按照上述分工及标准,迅速开展政治工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及时进行自查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评分阶段(7月10日—20日)。区将组织检查评分小组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督导检查评分表》(附件2),逐村进行评分。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7月21日—9月20日)。各村要积极发动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前期工作成果;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卫生工作长期有效开展。

第四阶段:召开现场会(9月21日—30日)。组织各包片领导和各村书记、主任对全镇各村逐一进行检查参观,推广先进经验,找出存在问题,促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按照“村为单元、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搞好组织发动,各包片领导、驻村指导员要深入各村督导工作开展,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顺利开展,达到整治标准。

(二)奖惩措施。按照检查评分小组评分结果,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村奖补2000元,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村奖补1000元,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村不奖不罚,得分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1000元,小于60分的村扣除村主职干部补贴每人2000元;镇纪委对得分少于70分的村主职干部进行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庄清洁行动长效机制,完善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构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义务,严格门前“三包”制度,确保村庄常年干净、整洁、有序,清理到边到沿,不留死角。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4

一、污水的物理处理方法

1、格栅法:可分为人工清理的格栅(适用于中小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少时)和机械格栅(适用于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厂或所需截留的污染物较多时)。

2、筛网法:筛网的去除效果,可相当于初次沉淀池的作用。

3、过滤:是以具有孔隙的粒状滤料层,如石英砂等,截留水中的杂质从而使水获得澄清的工艺过程。

4、离心分离法:它的作用是基于存在于水中的悬浮物和水的密度不同而产生的。主要设备有:离心机、水力旋流器及旋流池等。

5、沉淀池法:用于废水进入生物处理设备前的初次沉淀、生理处理后的二次沉淀及污泥处理阶段的污泥浓缩池。

6、浮上法:适用于颗粒直径很小,很难用沉淀法加以去除时,主要有电解浮上法、分散空气浮上法和溶解空气浮上法。

二、水的生物处理方法

污水生物学处理具体来说是通过微生物所产生的酶,氧化分解有机物,从而使水得到净化。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细菌,污水中可溶性的有机物直接被菌体吸收;固体和胶体等不溶性有机物先附着在菌体外,由菌细胞分泌的胞外酶分解成可溶性物质,再被菌体吸收,通过微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分解、合成等生化作用,把一部分有机物转化成微生物自身组成物质,另一部分有机物被氧化分解为C022、H20等简单的无机物,从而使污染物质得到降解。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氧化塘法

氧化塘是一个大而浅的池塘,污水从一端流入,从另一端溢流出水。在氧化塘中,同时存在着三种生化作用:

(1)有机物的好氧分解,主要由好气细菌进行;

(2)有机物的厌氧分解,主要由厌氧细菌进行;

(3)光合作用,由藻类和水生植物进行。

好气细菌所需的氧气,除了来自大气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是由藻类光合作用释放的。细菌代谢过程中除合成自身的物质以外,还产生C02、H20和无机盐类,这些产物被藻类所利用。藻类细胞既能被细菌所分解,又能被原生动物吞食,使藻类不至过多积累。氧化塘的底部处于厌氧环境,过多的无机氮通过细菌的反硝化作用以氮气的形式逸去,避免了水体的富营养化。由此,氧化塘实际上是一个藻菌共生的生态系统,它常利用天然水域,具有设备简单、投资少、容易操作等优点。缺点是占地面积大。

2、活性污泥法

污水进入曝气池后,用机械或人工的方法连续鼓入空气,经过一段时间,水中形成一些褐色絮状泥粒,即所谓活性污泥。其主体部分是一些好气性微生物,对污水中的有机物具有很强的吸附和氧化分解能力,并以有机物为养料不断增殖。活性污泥和污水的混合液离开曝气池以后,在沉淀池中沉淀,分离出来的水即为净化的水,排放出去。活性污泥除因增殖需排放出一部分多余的以外,其余的回流到曝气池,如此循环运行。活性污泥法的净化效率很高,它对生活污水中有机物和悬浮物的去除率均达95%左右。但所产生的污泥量较大,有待进一步处理,运行中还容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

3、生物滤池法

生物滤池包括酒滴池、塔式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浸没法滤池等多种形式。它们处理污水的基本原理相同,池中装上碎石、炉渣、圆盘或塑料蜂窝等固体填料,当污水连续通过时,由于微生物的大量繁殖,在填料的表面形成一层滑腻的暗色薄膜,叫做生物膜。在生物膜这个小环境中,表层是好气性微生物,内层是厌气性微生物,中层则生长着大量的兼性厌气菌。生物膜中除细菌外,还有以原生动物为主的动物群落,各种生物间形成食物链,污水中的有机物通过食物链的每个环节,都有一部分通过呼吸作用而转变成C02,最终能把有机物除去。

4、厌氧处理法

厌氧处理法是在缺氧的条件下,利用厌气性微生物分解污水中有机物质的`方法,又称厌氧消化。有机物质的厌氧分解,可分为两个阶段。在分解初期,一些微生物把有机物分解成有机酸、醇、C02、NH3、H2S等,此阶段有机酸大量积累,pH值随即下降,故称为酸性发酵阶段。在分解后期,由于所产生的NH3与酸发生中和作用,pH值逐渐上升,甲烷细菌开始分解有机酸和醇,产物主要是甲烷和C02。甲烷细菌的大量繁殖,加速了有机酸的分解,pH值迅速上升,此阶段称为碱性发酵阶段。污水生物处理的前三种方法各有优点,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1)大量的活性污泥和脱落的生物膜形成废渣,如不进一步处理会形成二次污染;

(2)对一些B0D5超过10000毫克/升的污水,如屠宰厂污水等处理效果较差;

(3)消耗大量的动力。用厌氧处理法能有效的解决上述三个问题,同时还能产生生物能源——沼气,因此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污水的生物学处理是目前世界各国在污水处理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方法,从发展趋势上看,正由单纯的防治转向综合利用。例如利用污泥的厌氧消化获得沼气和肥料,利用光合细菌处理高浓度有机污水回收单细胞蛋白等,并进一步探索回收能源和解决含无机盐废水的处理方法,防止有机物经微生物分解成无机盐类而使水体富营养化,尽可能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再循环。

三、水的化学处理方法

1、中和法;

2、化学混凝法;

3、化学沉淀法;

4、氧化还原法;

5、吸附法。

四、城市污水处理的新模式

1、生物膜技术:通过选育和培养高效的微生物菌种,制成制剂,高密度直接投放到待处理污水,形成生物膜,对污水进行降解和净化。专家介绍,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相比,生物膜技术应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具有五大技术优势:一是投资省。目前国内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大,需要大量的机械设备、管网和其他工程设施,投资成本每吨污水处理在1000元左右;而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设备少,占地小,处理每吨污水不到500元,相比节约成本50%以上。二是运行费用低。据测算,目前国内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直接运行成本,一般在每天处理每吨污水0.5元至0.8元之间;而应用生物膜技术处理污水每天每吨只需0.2元左右。三是淤泥少,没有“二次污染”。采用传统的活性淤泥法处理城市污水,常由于大量淤泥的堆放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而相同条件下制成生物膜的微生物菌一旦把污水净化后,便会由于缺乏“营养”而自动消亡,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四是效率高。生物膜表面积大,微生物菌密度高,每克制剂的微生物菌含量达50亿-200亿个,大大高于淤泥中的自然微生物活性成份,同时还可以多次投放,方便快捷,处理效果明显优于传统的活性淤泥法。采用生物膜技术,不仅能够有效治理湖泊的富营养化,而且有助于修复和强化湖泊生态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五是适合城市生活小区等小规模、有机负荷不高的污水处理。应用生物膜技术投资省,运行费用低,并可节省管网建设成本,处理城市生活小区等城市污水具有活性淤泥法不可比拟的优势。

2、粉末活性炭吸附技术:粉末活性炭在污水处理中的使用已有70年左右的历史。自从美国首次使用粉末活性炭去除氯酚产生的嗅味以后,活性炭成为给水处理中去除色、嗅、味和有机物的有效方法之一。国外对粉末活性炭吸附性能作的大量研究表明:粉末活性炭对三氯苯酚、二氯苯酚、农药中所含有机物,三卤甲烷及前体物以及消毒副产物三氯醋酸、二氯醋酸和二卤乙腈等等均有很好的吸附效果,对色、嗅、味的去除效果已得到公认。可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3、曝气生物滤池法:该工艺是一种淹没式上向流生物滤池,其滤料为比重小于1的球形颗粒并漂浮在水中。通过硝化和反硝化作用净化水质,其处理能力大大高于活性污泥法,并能达到很高的排放水质标准。

目前,在城市污水处理中,活性污泥法是被最广泛使用的方法之一,但其所产生的腥臭污泥问题仍然令人头痛。可尝试用污泥进行垃圾场填埋、作有机肥料等。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乡村振兴战略旗帜,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导向,结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实施“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九大攻坚”行动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构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为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属地主责、多元共治,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分类治理、建管并重”的原则,以污水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目标,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不同村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优先解决人口规模大且居住集中的村庄、中心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村庄、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旅游风景区、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

二、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总治理率达到70%以上,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及治理成效评估机制。

(二)年度目标。到2022年底,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已建设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非正常运转的老旧设施和管网的改造任务。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形成评估机制。

到2023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黑臭水体周边、美丽乡村风貌提升示范带主体村、镇所在地、中心村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4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重点完成其他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的自然村新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

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有效运行率达到90%以上,村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护机制。

(三)镇街道任务。到2025年,埔前镇需新增完成5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5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17个、2024年完成20个、2025年完成14个自然村,期末治理率达75%;源南镇需新增完成12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2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022完成7个、2023年完成3个、2024年完成2个,期末治理率达79%;源西街道需新增完成18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含18个重点区域自然村),其中2202完成7个、2023年完成6个、2024年完成5个,期末治理率达72%;东埔街道需新增完成1个自然村污水治理任务,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期末治理率达87%。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专项规划。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目标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自然村,提出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完成县(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要与乡村振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乡村旅游规划等互相衔接,确保布局一致,项目、工程和政策联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配合。以下工作均由埔前镇人民政府、源南镇人民政府、东埔街道办事处、源西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策划项目清单。合理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建立“一村一策”治理台账,策划生成年度项目清单,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组织做好新建和老旧设施改造任务。下年度项目清单每年11月底前,由主管部门按照市下达年度计划或区定年度计划,从各镇(街道)中先重点区域、后一般区域原则,结合《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xx-2025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内各具体实施点位由各镇(街道)具体选址,并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审核。(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三)实施精准治理。实事求是,综合考虑人口规模、聚集程度、排水现状、排入水体水质要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纳入市政管网、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分区分类开展治理,力争做到“应收尽收、应接尽接、集中处理”。选择经济适用、易于维护的工艺设备,同步推动村民户内设施卫生厕所、化粪池、隔油池等户内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完善化粪池防渗措施,实现管网范围内周边农户应接尽接。积极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通过完善已有排水管渠或其他污水运输设备、增设预处理设施的方式,就地就近将污水导入陆域、水域生态系统循环利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四)开展提升治理。根据在用设施分类评估结果,以扩大污水收集覆盖范围、强化污水处理成效、提高工程质量为目标,通过“修复、改造、重建”的方式,有序分批实施提升改造。重点完善居住集中、人口规模大的村庄管网,提升管网覆盖率及接户率。对废弃或损坏闲置、施工停滞的设施以及处理规模偏、成效较差的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破损严重、错接漏接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治理模式不合实际、超出实际需求的设施进行整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等配合)

(五)规范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精简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流程。加强建设质量管控,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严把设计关、材料关、施工关、验收关,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新机制,以常规验收机制为基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技术部门骨干、区级河湖长、镇(街道)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村委领导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团队,以污水治理设施成效为导向,严把验收关。(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六)落实日常运维。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落实主体、村级组织为参与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运维管理体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区级奖补资金,配套出台源城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考核办法,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确保各镇(街道)、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效果。属地镇(街道)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进行运行维护,实现运维管理制度常态化,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配合)

(七)推行社会共治。加强基层协管力量,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日常巡查纳入镇(街道)综合执法、村级协管队伍的工作范畴。发挥村级组织力量,有序组织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借助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当地乡贤、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力量,帮助推动项目落地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解读、案例宣传和问题曝光。(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八)强化成效管理。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智慧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在线调度管理、问题转办督办、整改跟踪反馈;建立第三方评估制度,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将污水收集率、出水达标率、设施运行率、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治理成效的重要内容,实行以效付费。(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

四、实施模式

(一)明确实施主体。加大统筹力度,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村振兴局牵头统筹,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投、建、管、运”责任,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以整合打包实施的方式协同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二)推进资产整合。根据产权及经营权归属,依法依规、分类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产整合,在资产整合过程中要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三)落实资金保障。一是投资建设资金来源方面,各镇(街道)可联合区国资企业结合“区域人居环境整治”“N村连片风貌示范带”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或专业银行政策融资(如国开行“百县千亿、千县万亿”工程贷款资金)解决,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生态环保补偿资金和区内其他涉农涉水资金作项目资本金注入。二是运维管理资金来源方面,将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常运维管理费用列入部门年度预算,由财政统筹污水处理费、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区级运维资金。(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领导任副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区乡村振兴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和资源,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万企兴万村”等的作用,及时推动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实施监管、资金保障2个专班,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依法依规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用地征地、报批建设等工作。各镇(街道)应参照区的做法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好属地主体责任。村(居)委会应主动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逐步规范村民生活排水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维护,配合做好选址、用地协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立项工作,建立快审快批绿色通道,精简项目申报、审批等流程,协调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为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

2.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制度,统筹乡村振兴、涉农、移民等资金用于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及运维,将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统筹抓总单位,负责拟定安排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各单位落实工作任务;指导建设主体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

4.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乡村振兴工作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导有关镇(街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一体有机统筹,强化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加强镇(街道)村河湖长建设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延伸;指导建设主体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等各类涉农涉水资金。

5.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市政管网及已纳厂自然村的污水管网的日常管养维护。

6.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地保障工作。

7.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质监督性监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指导建设主体申请生态环保补偿资金。

8.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负责协调下属国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融资、工程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等工作。

9.税务、电力等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10.属地镇(街道)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负有属地主体责任,负责根据攻坚行动目标和年度治理计划落实项目选址、征地设计以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级补助、乡村振兴资金、涉农资金、生态环保补偿资金等各类资金;负责社会舆情引导、群众动员、信访投诉处理等工作;负责农村通户道路硬化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衔接;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维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管理考核。

(三)完善配套政策。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村公共公益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支持单列审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依法使用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参照“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单位削减的污染物纳入可交易范围”的规定,探索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形成的“可监测、可统计、可考核”的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纳入排污权交易范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源城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源城分局按职责分工)

(四)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监测体系,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可作为评优依据或提拔任用考核内容之一。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运行维护考核方案,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开展治理成效评估,以奖代补形式落实各级运维奖补资金。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对虚假治理、表面治理、敷衍治理的,严肃问责,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推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6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工作目标

到xxx,实现本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污水达标排放。

三、主要措施

1、分类治理

根据村庄类型和污水特点,分为集中处理、分散处理和生态处理三种模式。

2、源头控制

加强农村改厕工作,减少污水产生量。

3、加强监管

建立污水排放监测体系,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四、工作流程

1、规划设计

结合村庄规划,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布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施工

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3、运行维护

建立运维长效机制,明确运维主体和责任。定期对运维人员进行培训。

五、责任分工

环保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推进。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 篇27

为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xx〕2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程,积极探索具有雅安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二)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有序实施。坚持以城带乡、城乡并进,加快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带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实施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以及232个新村聚居点、15户或50人以上农村居民聚居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家乐、旅游民宿、景区宾馆等场所生活污水治理,有序解决农村治污能力不足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人口聚居程度、污水产生类型规模,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达标排放。

经济实用、维护简便。综合考虑地方社会水平、财政状况、污水规模和农民需求,按照低成本、达标准、利维护的要求,合理选择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设备。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县(区)主体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设施建设和巡查维修;推进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参与污水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目标任务

(三)总体目标。

从20xx年起,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不断加强,处理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通过5年努力,到20xx年,实现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推进阶段(20xx-20xx年):推进城市(县城)、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232个新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攻坚阶段(20xx-20xx年):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全面推动乡(镇)、农村聚居点和农村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巩固阶段(20xx年):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升设施服务水平,建立持续稳定的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到20xx年底,确保全市994个行政村、40个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

(四)强化规划引领。20xx年底前,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时序、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推进实施《雅安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优选资信好、投融资能力强、处理技术专业的企业实施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尽快形成污水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统一收集进行处理;远离城镇的农村居民聚居点,配套完善管网设施、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居住相对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地区,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微动力或生态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支持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实施《雅安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xx—20xx年)》,结合幸福美丽新村、扶贫新村、旅游景区等建设,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厕所、乡村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有效衔接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发展委、市扶贫移民局)

(七)开展水环境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加大河流、塘库、渠道、小溪沟等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采取综合措施恢复农村水生态,加快实施幸福美丽新村水库和塘堰“清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强生态河塘、生态渠道、生态河道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八)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源减排核查政策和技术研究,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集约化处理设施推广应用。鼓励采用运行状态远程实时监控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数字化服务网络系统和平台,重点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100户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九)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支持政策。健全价格调整机制,对于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银行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应收账款、收费权贷款等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雅安中心支行、国网雅安电力(集团)公司)

(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区)为主的政府投入体系,合理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统筹好中央、省、市、县(区)各级专项资金,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五年工作目标。市规建和住房保障局要负责牵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加强监管考核。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禽畜散养环境卫生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等相关工作,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十二)强化管理。各县(区)、经开区要抓紧制定专项规划和实施细则,明确牵头和配合部门,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建立治理项目实效检测评价和情况通报制度,严格目标管理。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所涉及的统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事项,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服务质量。

(十三)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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