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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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化解债务风险方案(精选3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直接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偿债计划。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使用情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使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采取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准备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

为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凤险预测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政府性债务稳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存量债务结构像还力度。按照“杜绝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化解存量,杜绝新增,减少债务风险,减轻融资压力,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根据我镇债务现状,通过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存量,确保全镇政府性债务在20xx年全部偿清不新增债务,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债务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根据省、市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

三、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原则

据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旧债、杜绝新债,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对历史性债务进行限期偿还。三是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镇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合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财务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台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和领导负责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缓解偿债压力。通过缩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偿还台账,采取一对一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减少债务额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实施一次性偿还。(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単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镇统一领导的功能,合理调配资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全镇建设,杜绝举债建设。(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债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主任,按偿还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时间节点,责任要到人,时间到日,确保各项清偿工作按步推进。同时,在明责包干的基础上,单位内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确保全镇的债务偿还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4

为落实落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做好房地产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各项工作,决定成立武功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现将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专班负责统筹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张波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军委、县信访局局长梁军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协调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各项工作。

二、职责任务

1.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上访问题。对领导小组安排给相关单位任务进行督查督办,对房地产领域涉及违法的人或单位及时协调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完成领导交办相关事宜。

2.县自然资源局。参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咸阳市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工作的处理,负责提出完善用地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对项目规划审批及验收情况进行核查,完善手续;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合理数额和缴纳办法;负责对已完善手续的项目,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供热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研究确定对历史遗留项目完善消防审查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研究确定对因开发企业和施工方经济纠纷等原因不能进行综合验收的项目,完善竣工验收手续的处置意见;负责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负责排查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负责核查房屋维修资金缴存情况并进行追缴等任务。负责协调处置因集中天然气供应等方面引起的信访问题,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4.县信访局。负责针对梳理出来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拿出解决方案,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推动解决;综合协调稳妥处理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做好业主的接待和政策宣传与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坚决杜绝业主来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任务。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问题项目需补交城市配套费的提出解决意见,对符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要求的,按报建对应期收费政策标准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负责核查并提供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会同专班有关部门加强涉险房地产企业股权变更管理。

6.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并提出处置意见的违法建设项目进行处罚;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处罚等任务。

7.县税务局。负责核查项目单位缴税情况,提出问题项目税务解决意见,对欠缴税款的项目进行追缴等任务。

8.县人防办。负责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查、验收政策;负责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完善等任务。

9.县市场监管局。对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使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0.县委网信办。负责做好房地产领域涉嫌网络舆情信息监测,指导涉事单位做好舆情应对处置等工作。

11.县司法局。负责对房地产领域积案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涉法问题,做好法律咨询及解答工作等任务。

12.县法院。负责保证企业、债权人、业主利益合理处置,消除社会问题;负责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司法保障等任务。

13.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正常信访秩序,坚决杜绝在大门口聚集上访,对违法上访及时,迅速、果断处理;负责对涉嫌侵占、挪用购房人契税、房屋维修专项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负责对房地产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调查侦办等任务。

14.普集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的上访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其理性上访、依法维权。

15.县人社局。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问题,采取得力措施坚决落实分级稳控责任,维护稳定。

16.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对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专班任务进行全环节督导,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解决化解工作。

其它未尽事项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及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班工作安排确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现实需要。主要领导同志要带头包案,亲自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分包领导及相关责任单位要下沉一线,深入了解信访问题来龙去脉,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跟踪督办各个环节。

(二)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作为。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一手化解存量,一手严防增量,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妥善解决”的大原则,坚持“把解决群众办证难,入住难问题与处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相分离”“把为群众先行办证与开发建设单位税费征缴相分离”的两相分离原则,为群众敢于担当,为实际大胆容缺,依次化解民生发展难题。

(三)密切协调配合,增强运转效能。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加强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系统推进化解问题。坚持“一类一策、一盘一策,一企一策”,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提高问题解决化解效率,对因土地出让,规划审批、消防验收、市场交易等原因造成的在建“楼盘烂尾”“入住难”“办证难”等群众信访投诉集中的问题,做好政策指导,决不允许扯皮推诿而回避矛盾,决不允许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决不允许明哲保身而上交矛盾.

(四)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督导问责。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指导,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xx〕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2。县法院: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的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3。县检察院: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4。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5。县扶贫办: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7。县人社局: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8。县农牧局: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9。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10。县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11。人民银行环县支行: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13。县内各金融机构: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二)集中宣传阶段(7月1日—7月14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三)集中清收阶段(20xx年7月15日-10月15日)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三)加强督导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7

为深入推进风险防范排查化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连政办传〔20xx〕50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正确看待和评估当前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形势,充分认清做好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紧抓好医疗卫生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重点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答卷”意识,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防范于未然、化解于无形。

(一)全力保障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安全是诊疗活动的主线,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底线,是依法执业的红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量大,医护人员负担重,极易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特别是医院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血液相关安全管理,环节多、隐患多。要健全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控制和血液采集、运输、保存、使用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二)严密防控公共卫生领域风险。要全面落实好疫苗监管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预防接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章制度,确保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可控。要严控各类传染病,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肠道传染病、血液传播类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暴发疫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病例救治和隔离、检测、感染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要强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全面掌握本地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彻底排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督促用工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控制度、完善防控设施设备,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的事件。

(三)坚决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风险。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抓好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高峰等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医院建筑、车辆、电梯等重点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严防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事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后勤管理,保障食堂食品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统筹抓好其他风险防控工作。要高度重视健康信息数据安全,按照“谁收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信息数据安全保障工作。要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突出抓好“失独家庭”人群,落细落实各项扶助政策,防止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要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依法处置医疗纠纷,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伤医、闹医、辱医行为快速处置。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收受回扣等贿赂案件。要抓好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医疗机构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保障医疗卫生秩序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风险排查阶段(7月31日前完成)。围绕上述医疗、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对医疗卫生行业的各个领域、各个科室、各个流程和各个岗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查实查准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每个医疗卫生单位都要制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出整改时间表。

(二)整改落实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分类整改。对能马上整改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进度,确保今年8月底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要严防死守,彻底杜绝发生各类重大责任事故。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以后)。对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性材料上报市政府。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堵住监管漏洞。着力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风险研判、风险评估、横向协同、纵向联动、防控责任落实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四、保障机制

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要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打好主动仗,坚决守住全县医疗卫生领域的安全稳定底线。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医疗卫生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县卫健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不定期地组织对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风险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督导,做到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到位。对官僚主义不作为、形式主义走过场的将在全县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和整改导致责任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责任。

(三)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引导处置网络舆情能力,一旦发生责任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边处置、边汇报,以便县委、县政府及时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并适时发出正面声音、权威声音,防止个别事件通过自媒体持续放大。要完善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把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一、工作目标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

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债务化解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直接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偿债计划。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使用情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使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采取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准备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省、市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全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3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xx〕14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环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三大攻坚战”之一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将其作为今后三年全县金融工作的重点内容,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建立失信人员“黑名单”,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积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为抓手,以打击逃废债务、清收不良贷款为重点,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宣传、媒体曝光、司法处置等多种途径,调动多方力量,采取强有力的清收措施,确保在此次行动中清收现有不良贷款50%以上,切实达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

三、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

2。县法院:负责加大对金融机构胜诉未执行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案件的执行力度,以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为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提高执结率;对全县确认后的恶意逃废债务的“老赖”名单公布曝光,曝光渠道不限于电视台和政府的网站,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3。县检察院:负责侦办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逃废银行债务事件中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及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经济金融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4。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和骗贷行为,同时指定专人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5。县扶贫办: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不良贷款清收和监管工作。

6。县工商局:负责对确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个体户,根据相关部门的函告,限制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事项。

7。县人社局:在人员招录时将人民银行出具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作为参考依据之一。

8。县农牧局: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人员采取限制其享有优惠政策措施,配合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9。县国土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对金融机构抵债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土地、规划、房产、税务等手续适当简化,费用进行优惠,对需要出具伤残、救济等证明给予支持。

10。县金融办:与人民银行共同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组织工作;负责政府各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配合衔接工作,协调抽调公检法及各乡镇人员参与配合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对赖债户限制其享受各项扶贫优惠政策的资格。

11。人民银行环县支行:负责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宣传,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金融机构报送“老赖”名单,将各行确认后的起诉名单报送至法院,将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依照保密协议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共享;掌握和督促各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不定期编报此次专项行动简报。

12。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指派专人全力配合不良贷款清收小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全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13。县内各金融机构:成立各自不良贷款清收小组,摸清本机构不良贷款和恶意逃废债企业及个人底数,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对象,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需要法院公布的“老赖”名单;向人行环县支行提供需要按照保密协定在各行之间内部共享的未起诉但已形成不良并且长期清收难的“老赖”名单;及时补充完善“老赖”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停止对“老赖”发放新贷款;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宣传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由人行环县支行牵头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专题联席会议。

(二)集中宣传阶段(7月1日—7月14日)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在县城、广场、集市和信用环境较差的乡镇街道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宣传车辆、LED电子显示屏、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征信、普惠金融知识,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宣传,对后期活动打击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每季度清息前10日通过短信等通讯方式向借款人发出清息通知,提醒及时清缴利息。

(三)集中清收阶段(20xx年7月15日-10月15日)

清收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不良贷款前期清收工作,对确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老赖”名单进行媒体公开曝光,对“老赖”进行司法处置。对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条件,而债务人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公安机关接到债权银行的报案后,要快速侦结查处;对达不到公安立案标准的较大失信违约行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及时审理,快速执行。活动开展期间,各金融机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建立银行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对已公布的失信人员联合采取“三不”(即不开户、不授信、不办理对外支付)措施,对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出任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各金融机构均不得对该企业发放贷款,要提高其失信成本,确保活动实效。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于10月30日之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对故意侵犯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企业及个人,或包庇、纵容有关企业及个人逃废银行债务行政不作为的有关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把“诚实、守信”列入企业和个人考评内容,凡有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不得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单位要相互支持,紧密配合,建立全方位的协调处置机制和工作合力。公安、法院、检察等执法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逃废债务活动的主力军作用,通过曝光处置一批金融“老赖”,最大限度地挽回银行经济损失,重塑金融生态环境。对于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在被认定和制裁的过程中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经原申请金融机构同意并提出书面报告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协调停止或撤销正在进行的认定与制裁。

(三)加强督导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单位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推动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活动进展情况及典型案例,同时,在处理涉及银行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我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全省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债务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31日止,朱湖办事处无政府债务。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落实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按照“心中有数、化解有策、兜底有方、应对有效”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牢牢守住不发生新的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严格流程管理

1.严格项目审批。各部门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从严加强建设(改扩建)项目管理,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围绕脱贫攻坚主战略,突出重点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着力控制投资规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违规审批“花架子”项目。所有建设项目的财政支出要全部依法纳入预算管理,决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未经批准、未落实资金来源、未制定融资平衡方案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经批准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

2.严格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监管。依法健全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拨款机制,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拨款,严禁在没有预算及合法协议的情况下向企业拨付资金。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负债超过合理水平、偿债能力弱的.企业,从严控制新增债务融资。严禁企业重复利用各类资产担保融资。

(二)建立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1.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红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政府性债务、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余人员按照岗位及职责,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穿透监管,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切实强化债务管理底线思维,严禁各部门、各单位违法违规举借债务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2.是节约开支,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一是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二是严格车辆购置及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控制和规范出国(境)公务考察活动。四是严格控制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费用支出。五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六是严格控制奖励补助发放。七是压缩和控制建设项目。八是行政事业单位压缩财政预算。九是加强企业管理。全方位加强支出管理,节约运行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责倒查机制,从严整治违规举债乱象。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盯住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借用还”和“权责利”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的底线。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2

一、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设

(一)加强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建设

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监督、制衡的约束机制;建立高效运行的机构设置,保证各机构间的信息畅通、确保各机构高效运行。使公司的重大决策都能通过集体决策进行,并且能得到有效执行,规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强化债务管理事项,完善制度流程,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债务审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资金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资金一旦出问题便是大问题,筹资不当、资本结构不合理、无效筹资等都可能导致筹资成本过高或是发生债务危机。因此要加强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筹资活动业务流程,提出筹资方案、筹资方案论证、筹资方案审批、计划的编写与执行、筹资活动的监督、评价和追责、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从这几个环节设计科学的筹资内控制度,有效的进行筹资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加强担保业务的审核担保业务属于企业的一项非常规业务,它会使企业面临一定风险,形成企业的或有负债,因此对于担保业务要尤其谨慎。对担保申请人的整体实力、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都要仔细调查,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必须充分,对每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批,重大担保业务要实行集体决策。

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

有条件的公司应该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科学的预算系统,指导公司的正常运营。一般的大额融资都是用于投资项目,我们要加强对专项投资的预算,事前对投资项目进行详尽的预算,以预算结果来指导投资行为,只有预算盈利的项目才允许进行筹资,预算不过关的项目不允许筹集资金,尽量降低企业的融资规模,严格控制超出预算、预算外项目的新增债务。

三、正视当前的经济形势,严禁盲目投资,努力降低融资规模

有些国有企业盲目追求经营规模,未经仔细研究便盲目投资,导致很多投资项目经营失败,这也是引发债务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对于投资项目要进行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新增投资要量力而行,谨慎投资,不要因为不合理的投资行为而盲目举债,努力缩小融资规模,进行去杠杆化,降低财务风险。

四、采取积极措施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过高,很多国有企业的融资成本超过了6%,融资的高成本也使本来效益就不好的国有企业雪上加霜,所以企业要严格控制融资成本,规避高息债务的发生。有些国有企业是集团公司性质,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从集团公司角度进行融资的筹划,加强“总对总”战略对接合作等方式,从企业集团的角度统一与银行谈合作,大的企业集团具备更高的谈判资本,可以争取到长期、稳定、低成本的信贷支持。这样就可以为整个企业集团的下属企业争取到更低的融资成本率,也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更多的信贷优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企业自身要加强信用等级管理,使企业整体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这样又可以进一步增强融资能力和议价能力,不断降低融资成本,使企业轻装上阵。

五、加快体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

国有企业效率低、效益差主要还是由于与市场脱节、企业活力不够,归根结底还是体制问题。国有企业体制、机制问题已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重大障碍,国有企业生产运营、市场销售、人力资源等各方面都没有完全的市场化,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以需求为导向的经营模式下,国有企业的'运营模式显得格格不入,其市场主体地位未得到确立。因此我们要加大国有企业的体制、机制改革,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激发企业活力,加快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通过“四个一批”促进国有企业中的僵尸企业退出,对于那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投资项目或企业,要加大清理力度,结合国家“出清一批”、“出让一批”工作,实现“瘦身强体”,减少竞争性不强、效益低下、高负债业务板块的投资,从根源上清理对外债务,压缩债务规模。另一方面把国有资本推向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强企业的资本运作,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政府注资等方式增加权益性融资比重,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资产的证券化水平,降低债务性融资规模。

六、努力开源节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我们一直在强调国有企业要降本增效,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对成本问题不够重视导致企业的成本长期居高不下。因此我们要加强成本意识,改变国有企业成本管理理念落后的现状,引进精益制造、精细化管理、作业成本、目标成本等管理理念,从制造成本到期间费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费用,助力企业发展。企业成本费用的降低,可以为企业挤出利润,让企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去应对债务成本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债务风险的降低。打仗还要自身硬,单位经营好坏是关键。面临当前经济下行、消费疲软的现状,我们要采取多种举措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按照政府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供给效率,改善产品供给,努力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过不断创新增加企业动力、催生企业活力。努力改变企业借新债还旧债的恶性循环,使企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另一方面还要优化企业的资产,加大对资产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不良存货和应收账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资产周转率,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产,加快现金流的收回。

七、加强上级单位管控

国有企业上级单位要加强对债务的管控,要求各下级单位建立详尽的债务管理台账,对下级各单位的负债情况定期要求其汇总上报,对大额筹资项目加强管控,通过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监督其筹资前的预算分析是否到位,监控其筹资活动的审批流程是否合规、合法,监管其筹资后资金的运用是否脱离预算等,特别是对于即将到期的债务要重点关注,关注其是否具备到期偿付能力,通过全方位的监管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

八、优化融资结构

很多国有企业对于新型的融资模式应用很少,企业融资模式单一,以我所在的单位为例,资产负债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余额,单位对银行的借贷只采用短期借款方式,企业应根据业务需求均衡、优化融资期限和融资结构,通过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的合理设置来有效解决“短贷长投”和债务的期限错配。合理安排筹资计划,以分散大额单笔债务,减少债务的集中还款压力。企业要根据产业性质、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品种的融资组合来巩固资金链,科学确定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规模,确保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适当。单一的融资结构不能有效地规避风险也不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融资结构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规避债务风险。

在当前的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过我国经济的平稳运行提供了重要支撑。国有企业更应该加大力度防控债务风险,通过提质增效、瘦身健体、苦练内功来渡过难关、抵御债务风险,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3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根据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看法》(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依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干脆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供应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安排。各企业要依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须要,仔细编制举债融资安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需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实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安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安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偿债安排。偿债安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刚好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限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运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根据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运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刚好、精确地驾驭债务资金运用状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运用状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状况,随时驾驭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运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供应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限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探讨确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激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激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实行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变更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安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实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刚好供应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刚好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限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打算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随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运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运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状况、供应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肃穆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一、工作目标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

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债务化解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一、工作目标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

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债务化解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一、工作目标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

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债务化解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8

多年来,我省公立医院在发展过程中举债进行基本建设或购置医疗设备等,形成了一些历史债务。随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以药补医”机制逐步破除,债务问题逐渐成为制约公立医院发展的瓶颈。加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公立医院债务负担,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强全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xx〕7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xx〕16号)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的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方式,综合运用债券置换、财政补助、自筹资金、协商谈判、争取政策支持等多种途径,有效解决公立医院债务问题,构建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新机制。在审计甄别认定的基础上,区分公立医院存量债务性质和类别,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力争20xx年底前将举债期限内的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对20xx年以后年度到期的存量债务,采取多种方式降低偿债成本并及时化解。同时,完善公立医院发展建设投入机制,健全公立医院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发展建设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控新债发生,促进全省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分类,明确偿债主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省、市、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立医院债务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和偿还。

(二)坚持区别对待,突出化债重点。在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债务的同时,审计甄别政府有担保责任的二类债务和其他三类债务中的长期债务和流动债务、实际债务和政府融资举债,锁定存量债务,实行台账管理。根据公立医院债务总量及收支运行状况,综合运用多种有效途径,一院一策,分别制定债务化解方案,统筹规划、分年偿还、逐步化解。

(三)坚持依法依规,杜绝违规举债。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控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有关规定,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的标准、规模,健全并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项目及债务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举债,杜绝违规举债。

(四)坚持固本强基,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强化公立医院债务形成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方面投入。加强公立医院财务预算、成本控制等基础管理,构建公立医院长效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通过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方式化解公立医院一类存量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财政统一部署,在20xx—20xx年期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平台中锁定的一类债务全部置换。债务置换后,全部由同级政府承担偿债主体责任,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及时足额偿还。(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全面开展审计甄别,锁定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存量债务。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通过自查自审、交叉互审等方式,对截至20xx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平台中的二类、三类债务进行审计甄别,剔除实际未用于医院发展建设的政府融资贷款以及擅自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利滚利、息转本”高息的贷款等形成的债务,出具审计甄别报告。建立公立医院二类、三类债务台账,统一编号,销号管理,并按规定及时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审计甄别中,可统筹参考审计署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审计、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等报告结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三)实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医院多渠道化解二类、三类存量债务。各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并报经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公立医院要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成本控制,规范收支核算,优化支出结构,压缩经常性开支,积极自筹偿债资金。从20xx年开始,公立医院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年医疗收入的5%提取偿债专项资金,其中对年度应还本息低于医疗收入5%的公立医院,按实际本息资金需求计提,专项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各级政府应积极搭建平台,支持公立医院与债务银行充分协商,在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压缩截至20xx年底还本付息期限仍超过5年的债务期限,争取银行采取挂账停息、债务豁免等方式减轻债务负担;对暂时不能压缩偿债期限的债务,支持公立医院通过争取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置换存量债务,降低偿债成本。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适当安排债务贴息补助资金。省财政将对省属公立医院和贫困县公立医院债务化解给予奖补。各级公立医院将财政补助公立医院的各类资金,剔除中央财政补助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偿债,具体比例由当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其中省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零差率资金按不低于50%比例安排;年度未支出的各类公立医院补助资金,按照存量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能继续使用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加快处置公立医院闲置土地、房屋等资产资源,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将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债务。(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四)加强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的监管,必要时可组织对公立医院在建项目规模标准、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复审,对超标准超规模建设、建设资金尚未落实需要贷款建设的项目,暂缓建设,待相关条件完备后再行续建。对复核后符合条件、使用债务资金的在建项目,继续按立项时明确的筹资方式或原银行协议贷款续建;对在建项目确实没有其他建设资金来源的,应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和地方政府债券解决后续资金。(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五)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奖补机制。省财政厅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每年度对各地存量债务审计甄别、债务偿还进展、新债管控等进行考核。20xx年之前,省财政每年单独安排一定的新增债券额度,根据考核情况对各地予以奖补,并对皖北地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及没有债务或提前完成债务化解任务的地区给予倾斜。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院长薪酬及续聘、医院绩效工资总额核定、财政补助资金安排等挂钩。有条件的地方财政部门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较好的公立医院给予奖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加强新债源头控制管理,完善投入机制。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布局和数量,有效控制公立医院规模,严禁违规举债建设。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提请同级政府(或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后,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程序审批。对不符合区域卫生规划、未落实建设资金、未按规定化解存量债务的公立医院,一律不得审批新项目。公立医院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级政府预算内统筹资金安排。经批准的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原则上由各级财政在公立医院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建立财政综合绩效补助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审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由财政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卫生计生、教育、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改等部门,建立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及资金管理、债务锁定、考核奖补等制度,安排必要的审计甄别工作经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基本建设审批相关资料,完善项目审批机制,统筹安排基本建设资金。审计部门负责债务审计甄别方案制定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出具审计甄别工作报告。卫生计生、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复审,督促指导公立医院制定“一院一策”化债方案,落实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公立医院要积极做好债务自查,及时全面提供债务审计甄别相关资料。各级医改部门要将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医改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范围。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结合本地财力、医院运行、债务结构、政府补助等因素,制定公立医院偿债计划清单,细化偿债项目、本息额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及时间表等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完成公立医院存量债务审计甄别、调整地方政府债务平台数据、锁定存量债务等工作。各地要按要求将本地实施意见、相关工作方案、审计甄别报告、偿债计划清单等文件资料报送省财政厅。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偿债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偿债资金,一律直接支付;对医院自筹偿债资金,要减少拨付环节,及时足额支付。各地可探索设立偿债资金共管账户,对各渠道安排的偿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具体办法由各地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的,如数追回资金,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经济社会和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大局,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区直各责任部门、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2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和偿还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昆明市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昆明市防范化解市属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本方案所指债务为五华区全口径债务,包括纳入债务监测系统的政府性债务和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债务。

一、工作目标

——政府债务。控制政府举债规模,确保政府债务总量不超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债务率指标控制在市财政局政府债务风险测算预线以内,不出现债务风险预警。

——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及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不出现企业债务逾期失信行为。不得新增违规融资,公司融资行为不得新增政府隐形债务。

二、工作任务

(一)规范融资举债,防范隐性债务风险

1.严禁新增违规债务。全面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职责,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政府债务只在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规范举借,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举债融资或变相融资,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或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社会资本或者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2.加快化解隐性债务。对我区已列入省、市政府隐性债务贷款项目,要通过撤函剥离、贷款置换、提前偿还等形式,加快整改力度,力争本年内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3.规范政府支出责任事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PPP形成的政府长期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中长期财政支出规划和分年财政预算可承受的范围内。

4.全面推动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对土地储备等收益能覆盖融资本息的公益性项目,积极争取申报、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支持资源开发利用,推进项目建设,缓解融资压力。

(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科学制定项目投资计划。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公益性、基础性建设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补短板、调结构重点环节。不得出台与地方政府财力不匹配的政策;不得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

及超出当地财力承受范围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可行的原则,对建设计划的制定、审批、执行严格把关,防范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2.落实项目资金匹配保障。对在建项目,要做好项目库建设、做好资金保障,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造成的损失浪费;对尚未开工的项目,建设资金或融资本息偿还来源不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

(三)制定偿债计划,化解存量债务

1.政府债务。区财政局作为化解政府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在预算中足额安排当年到期政府债务本息,政府债务收支分类严格纳入预算管理。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快土地开发,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解基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

2.公司债务。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作为化解公司债务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落实化解公司存量债务工作责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要求,建立债务项目清单式管理,分年度制定偿债计划及资金筹措计划,逐项落实偿债来源。妥善处理公司新增债务与化解存量债务的关系,对公司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新增债务及到期债务无法落实偿债来源的,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3.匹配锁定偿还来源。梳理土地等政府性可偿债资产资源以及存量债务形成的资产收益等,根据资源价值、政府偿还责任和债务余额等情况,一一匹配后进行锁定,优先锁定政府债务偿还来源。按照“一个单位、一个清单”的要求,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偿还计划。政府债务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项目性质分类化解当发生政府债务偿还风险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盘活存量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性债务明确具体的资金来源,并将可偿债资产、资源锁定到具体的`债务项目,一旦出现债务偿还风险,立即处置变现,严格专项用于偿还对应债务。

(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加快市场化转型

1.扶持引导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大对区属国有企业的配套扶持力度,通过资本金注入、财政补贴等加大可用现金流量,做实公司资产,补充有效资源等有效措施,全面提升企业的外部信用等级。坚持“企业为主、政府引导”,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依托政府性资源和项目,积极开展融资工作。

2.加大企业市场化转型力度。剥离区属国有企业政府融资职能,积极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实施商业化转型、市场化运作、拓展融资平台实体化经营范围,

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公益性项目建设、运营,健全企业市场化投资决策机制,规范企业融资信息披露和融资行为。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逐步建立完善五华区债务管理机制,结合区级实际,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五华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完善债务风险报告机制。各债务主体责任单位发现债务风险问题必须在债务到期前2个月及时向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后按照风险处置预案进行处置。遇突发或重大债务风险事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级财政部门。

三、债务化解计划

(一)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制度

20xx年债务系统锁定的存量债务,按照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化解。截至20xx年,系统锁定政府一类债务已全部偿还或进行置换,未来三年主要是偿还到期置换债券本息,三年预计需偿还置换债券本息1.8929亿元,其中:20xx年0.706亿元,20xx年0.1434亿元,20xx年1.0435亿元,以上作为政府债务支出全额纳入当年预算安排;世行贷款,财政足额安排到期债务本息,在债务主体单位当年部门预算中安排;应付工程款财政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支付尾款,并在系统内完成核销;担保贷款及其承担的偿还责任,财政部门积极联系对接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核销。

20xx年新纳入债务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务,财政足额在每年的预算中安排。

(二)全面落实公司债务对应链接制度

公司到期债务化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不出现偿还风险:一是借新还旧置换一部分到期债务;二是用公司经营性收入偿还到期本息;三是以上两项措施无法覆盖的到期债务本息,采用拍卖公司锁定对应的产权资产方式保证偿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控制政府举债规模,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在区财政局下设办公室,负责五华区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

根据目前债务情况,确定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区园投公司分别为政府债务和公司债务的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债务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好职责范围内的债务风险。出现债务风险的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健全考核机制

将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纳入债务风险防控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和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对出现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发生债务风险导致政府失信影响政府信用的,当年年度综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出现违法违规举债、发生债务风险影响政府信用的,实行终身问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直接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偿债计划。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使用情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使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采取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准备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部署,按照“摸清旧债、严控新债、落实责任、分类处置、逐步化解”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依靠群众、因村制宜、规范管理,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发展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相结合,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与控增量两手抓、两手硬,减负、增能、提效并举,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经济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20xx年底村级债务(不含经营性债务)为基数,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实现债务清零;负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村;20xx年底前实现全乡债务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实。结合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对全乡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债务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按照债务形成的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经手人,审批人,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清查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逐笔核对、审查、确认后,以村为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已确认的村级债务,利用“全国村级债务摸底调查管理系统”,锁定债务数额,精准确定化债范围,精准制定化债方案,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二)剥离经营性债务。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甄别经营性债务,逐村建立台账,乡级统一管理。对有明确来源和化解途径的经营性债务,村级组织要制定还款计划,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动态监管,督促及时还款。对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举债、形成不良经营性债务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借钱、谁偿还”的原则,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偿还期限,确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债权。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清收债权用于还债。对农户税改前的应缴税费欠款,可采取先挂账的办法,待承受力明显增强后再作处理。对农户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可采取对冲方式处理。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欠款,采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归还。对企业欠款,按合同协议据实清收,确有困难的,可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对债务单位撤销、债务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虚(空)账债权,依法予以核销。

(四)落实减免政策。对村级公益性事业负债,按照有关政策依法依规给予政策臧免和资金支持。对税改前村集体欠微税费形成的债务予以豁免,对村集体拖欠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形成的债务,确实无力偿还的,积极与相关单位协商减免;金融机构应制定优惠政策,对税改前的村级贷款,相应机构从未主张过债权、且符合《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销;一直主张债权的,可依法予以减息免息。对在村级债务化解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报乡政府一事一议集体研究决策。

(五)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村级组织依托集体土地、山林、水面、厂房等资源,以入股、租赁等方式,与相关市场主体实现共建共享;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全面掌握资产使用情况,有效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指导村级组织依法用好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开发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规用于偿还债务。

(六)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清产核资中依法收回的资产、资源,经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竞价承包,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已经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村,集体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于偿还债务,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可用分红收益冲抵所欠债务。

(七)坚决制止新增债务。加强农村集休“三资”监管,健全监管制度,规范收支行为,从源头防控新增债务。建立举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化解债务存量、严控债务增量。村级组织抓发展、搞建设,必须量入为出,不得超越自身实力。对违规举债造成不良债务的,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八)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村集体是化解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必须主动想办法偿还债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乡镇是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主体,针对各村债务产生的不同情况,逐项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县政府设立化解村级债务专项奖补资金,对按时保质完成化债任务的.乡镇予以奖补。

(九)鼓励企业“结对帮扶”。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有和民营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对帮扶”,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充分调动和发挥“千企帮千村”示范引领作用,帮助村集体把资产、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以高质量“输血”提高集体经济文“造血”功能。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业务培训(3月28日-4月10日)

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同时,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组织专题培训。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4月11日-4月15日)

根据全乡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债务化解的目标和时间表,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4月16日一6月10日)

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专班对每笔村级债务的形成时间、金额、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经手人、审批人进行清理核实,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大悟县村级经营性债务自查明细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积极稳妥,化解债务(6月11日-11月30日)

针对每笔村级债务制定化解方案,明确化解责任人、化解时限、化解资金来源,确保化债效果。填写《大悟县村级债务化债登记表》,由村主要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上报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债责任制、举债责任迫究制等相关制度,指导各村总结阶段性的化债成果和经验,乡化解村级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化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上报县化债办,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这次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项硬伙硬结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纪委严格跟踪督办的事项,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党,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作风,扎实做好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在坚持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寻求化解村级债务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稳节奏,防止急躁冒进,要制定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群众诉求久拖不决、草率处置而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或严重事件。为积极稳妥推进村级债务的化解,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钱进同志要专抓此项工作。同时抽调专门力量,组成工作组,由乡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村组帮助开展工作。

(二)严格操作程序。为确保这次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数据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宣传动员、培训骨干、调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实、统计汇总、逐级审核、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政策规定、统一培训骨干、统一时限要求、统一表册格式,统一验收标准。

(三)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核实债务,彻底挤干“水分”,坚持消除“人情债”、“糊涂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高报、瞒报债务。这次债务清理核实,以村为单位上报,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严格督查验收。工作专班要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每个阶段结束后,要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确保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对检查当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明确处理办法。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结束后,县级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村,要重新进行清理化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6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区直各责任部门、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7

根据中央、省、市信访稳定工作部署文件精神,我局为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房地产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春节、明年的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一系列节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决定在全县房地产领域开展信访稳定暨“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二、目标任务

当前正处于社会各类矛盾的高发期、多发期、突发期,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信访问题还十分突出。特别是涉及到民生问题的房地产领域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即日起利用100天时间大力开展“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进京赴省集体上访,不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和极端事件,不发生有影响的媒体负面炒作事件。局各股室负责人要坚定政治信仰,树牢“四个意识”,打好专项行动攻坚战,坚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更好地发挥首都政治“护城河”的作用。

具体任务:重点做好我县房地产领域内建筑质量、房屋销售、网签合同、市场监管、物业管理、中介机构以及农民工欠薪等信访稳控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领导小组,局长路利军同志任组长,王贵平、周晓伟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管股,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各分管领导为所分包股室“百日会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负责人为“百日会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四、步骤和措施

“百日会战”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1月31日)

全面摸清房地产领域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建筑市场等进京赴省和到市上访情况,同时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地开展一次信访隐患大排查,把所有苗头性、不确定性问题全部纳入专项行动范围,一个不落地建立全面台账和每日台账,对排查出的每一个矛盾纠纷,都要按照层级和职责落实领导干部包联责任,逐一确定化解稳控的意见、措施和时限。

(二)集中化解整治阶段(2月1日-2月28日)

在化解整治阶段,要组织动员一切工作力量,集中一切有效的方法,建立机制,强化措施,牢牢抓住信访稳定隐患和问题,强力打好攻坚战。

1、严格落实领导包案督访责任制。针对第一阶段摸排的风险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责任要求,主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包案。切实落实五包责任制:包情况掌握、包稳控管理、包教育转化、包依法处理、包困难解决。坚持问题解决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将矛盾解决在内部,问题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本部门。

2、建立接访约访下访机制。认真落实接访约访下访制度,真正做到接一件、办一件、解一件、稳一件。对来反映问题的群众要认真接待,详细了解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当时处理的,要与反映人约定下次见面时间。做到把问题吸附在局内部,稳控在基层,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防止造成重复信访、越级上访。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全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工作情况的督查,在全局层面完善此项工作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紧紧抓住责任追究这一关键环节,对因工作失职,无视群众正当权益,造成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要按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和包案领导的责任。

(三)自查、迎查阶段(3月1日-3月30日)

3月下句,局“百日会战”领导小组自查“百日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第一阶段摸排出的问题要自查解决的是否到位、是否彻底,是否会出现重复访,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化积案、控风险、筑平安”工作落到实处,力争高标准、高质量的打好我县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为春节和明年的“两会”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有关要求

(一)服从领导,密切协调。局各相关责任股室要自觉服从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全县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见效。

(二)建立机制,严把实效。局各相关股室要建立专项行动定期报告制度,对存在的重点问题要及时向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总结正反两方面典型,严把专项行动实效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带着感情,稳心稳控。热情对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对重点上访人员和不稳定人员,要逐人见面、逐人接待、逐人走访,主动将联系电话告知群众,建立与群众直接、经常的联系,对执意组织串联上访的人员,要依法教育处置,对诉求无理或一时难以解决的事项,要用道德的、政策的、法制的、群众的力量做好工作。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积极、治理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数据或瞒报、漏报、伪造数据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8

为加强我镇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性债务的举借和使用,进一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杜绝新增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凤险预测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根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确保政府性债务稳步下降的前提下,加大对存量债务结构像还力度。按照“杜绝新增、化解存量、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化解存量,杜绝新增,减少债务风险,减轻融资压力,切实加强债务管理。根据我镇债务现状,通过压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盘活存量资金和国有资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化解存量,确保全镇政府性债务在20xx年全部偿清不新增债务,不发生区域性风险债务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打赢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根据省、市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各相关文件要求,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辉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臻同志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做到人人肩上有压力、个个身上有责任。做到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

三、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

(一)工作原则

据市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工作要求,一是全面摸清债务状况,明确债权债务关系,消化旧债、杜绝新债,逐步建立“化解有方、管理有序、监控有力、责任到位”的管理机制,二是高度重视,实事求是,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对历史性债务进行限期偿还。三是规范管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促进良性循环,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制定《镇20xx年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合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财务办公室,完成时限:20xx年3月)

2.建立20xx年政府性债务台账,建立偿债资金来源镇领导负责机制和领导负责制。(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8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采取分类施策的方法缓解偿债压力。通过缩减一般性公共支出,科学调度资金,镇全额兜底,逐一摸排,建立偿还台账,采取一对一协商谈判的方式,通过减少债务额等方式缓解偿债压力、实施一次性偿还。(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単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4.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落实责任,确保债务清偿工作有序推进。(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5.充分利用镇统一领导的`功能,合理调配资金,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安排全镇建设,杜绝举债建设。(责任领导:刘臻,责任单位:工业办公室、农业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各债务位主要负责人,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并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镇政府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政府性债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债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主任,按偿还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完时间节点,责任要到人,时间到日,确保各项清偿工作按步推进。同时,在明责包干的基础上,单位内部要通力按互相配合,确保全镇的债务偿还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29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工作要求,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地区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地方国资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紧迫性,督促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按期做好债务资金兑付,不得恶意逃废债,努力维护国有企业良好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二、完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精准识别高风险企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快建立健全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标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级企业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体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量化评估机制,综合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识别,将债务风险突出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范围,采取特别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确保稳妥化解债务风险。

三、分类管控资产负债率,保持合理债务水平

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行业警戒线和管控线进行分类管控,对高负债企业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一企一策”确定管控目标,指导企业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推动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加强对企业隐性债务的管控,严控资产出表、表外融资等行为,指导企业合理使用权益类融资工具,对永续债券、永续保险、永续信托等权益类永续债和并表基金产品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进行限制,严格对外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比提供担保,原则上不对无产权关系的企业提供担保,严控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规范平台公司重大项目的投融资管理,严控缺乏交易实质的变相融资行为。

四、开展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重点防控债券违约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防范地方国有企业债券违约,作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中之重。探索实施债券发行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审核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企业的发行方案,严禁欺诈发行债券、虚假披露信息、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国有企业严格限定所属子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可参照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有关规定,对纳入债务风险重点管控范围的企业实行比例限制,引导企业做好融资结构与资金安全的平衡、偿债时间与现金流量的'匹配。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还款等关键信息纳入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督促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兑付资金接续安排。对于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各地方国资委要指导企业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主动化解风险,也可借鉴央企信用保障基金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妥善化解风险。

五、依法处置债券违约风险,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

对于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各地方国资委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指导违约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土地、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同时要努力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对于已无力化解风险、确需破产的,要督促企业依法合规履行破产程序,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及时、准确披露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六、规范债务资金用途,确保投入主业实业

各地方国资委要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融资资金用途管控,督促企业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原则上要确保投资项目的回报率高于资金成本,切实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作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严禁挪用资金、违规套利。探索对企业重大资金支出开展动态监控,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七、全面推动国企深化改革,有效增强抗风险能力

各地方国资委要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立足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建设,督促指导企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解风险难题。通过加强“两金”管控、亏损企业治理、低效无效资产处置、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剥离等措施,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严控低毛利贸易、金融衍生、PPP等高风险业务,严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管住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点。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发挥监管合力,完善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体系

各地方国资委要把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投资规划、财务监管、考核分配、资本预算、产权管理、内控管理、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合力,筑牢风险底线。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证监局等部门的合作,推动债务风险信息共享,共同预警防范企业重大债务风险。国务院国资委将按照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督促指导地方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加快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日常监测机制、风险评估指导机制和重大风险报告机制。

各省级国资委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地市和区县级国资监管机构做好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2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按照常态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参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企业债务范围

根据企业债务的性质及偿还责任,企业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直接负债。企业向市内外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负有偿还义务的债务。

(二)间接负债。主要指企业发行的各种债券、向市财政及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借款。

(三)或有负债。企业为市属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非国有企业等单位提供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企业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

二、建立规范的企业融资机制

(一)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各企业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自身发展需要,认真编制举债融资计划,计算融资成本,做好风险评估,明确资金用途与方向;要全面反映企业上年年末债务余额、可用债务资金余额、当年举债额度、债务支出用途、需偿还的债务本息及偿债资金来源等重要信息。

(二)规范融资举借程序。有融资需求的企业都应制定融资方案,向市国资公司提交融资贷款书面申请,由市国资公司按程序做好审批工作。

(三)制止违规担保事项。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向市国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拟担保主体、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和担保风险防控以及被担保单位偿债能力等信息,坚决制止违规担保事项。

(四)制定融资偿债计划。各企业在编制举债融资计划的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偿债计划。偿债计划应包括贷款单位、贷款总额、贷款年限、贷款利率、偿债时限、每次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偿债资金来源、责任人等。各企业应建立融资台账,加强贷款合同管理,合理筹集资金,及时偿付到期的债务。

三、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管控机制

为防范和控制企业债务风险,应建立健全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一)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融资贷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债务资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债务资金使用情况,严防债务项目资金被挤占挪用,严禁债务资金闲置,不断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各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月报送本企业债务构成、偿还、使用情况报表。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按月汇总、分析企业债务情况,随时掌握企业债务规模、债务结构、资金使用和风险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加强融资成本管控

(一)严格控制企业融资成本。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融资成本的管控,实行融资机构利率比选制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最高不得超过市政府研究决定的贷款利率最新上浮标准。

(二)鼓励企业多种方式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打好“融资组合拳”,可采取发行债券、动产担保融资、团体贷款、融资租赁、PPP等多种融资模式,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方式,分散融资风险,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多元化。

(三)置换较高成本存量债务。要按项目类别、融资渠道、融资成本、还款计划和方式等,逐项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较高债务。通过多种方式逐步置换,减轻企业利息负担,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五、建立债务风险管理机制

(一)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客观、全面、科学的原则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实际的债务风险预警系统,设立并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等风险预警指标,全面反映企业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等,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及时提供依据。

(二)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当企业出现偿债困难时,债务人要履行偿债责任,及时报告债务风险,启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处置存量资产、动用偿债准备金、债务重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三)建立债务考核问责机制。要把企业债务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对企业债务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要强化举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举债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风险防控不力、不按要求报告债务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3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和强化问责的政策精神,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及总行部署,xx支行严格落实《江西省分行防范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全面摸清支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业务底数,准确掌握业务性质、分类和风险。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改,稳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管好金融闸门,彻底遏制新增违法违规融资行为,依法合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加强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监督问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坚持疏堵结合、坚持稳妥处置、坚持依法治理、坚持监督问责。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摸底排查,做实地方政府背景融资业务风险底数

支行公司业务部按照最新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对地方政府背景相关存量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非信贷业务中政府付费PPP项目、退库或整改类PPP项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未退出平台城投公司融资、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融资租赁保理等)开展逐笔排查,重点核查存量业务状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密切跟踪当地政府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准确掌握当地隐性债务报告口径,深入了解当地政府隐性债务的底数和化解方案,全面摸清我分行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底数,包括客户名称、授信金额、授信余额、期限、签约时间、放款时间、20xx年10月14日前后放款情况、资金用途、偿债来源、担保结构等,逐步建立明细台账,进行全面统计,于20xx年10月25日前报送市分行授信管理部,并按月实施动态监测。

(二)主动沟通协商,妥善化解存量业务潜在风险

支行与当地财政、审计、银监等政府部门及银行同业的调研和沟通,积极参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政策方案制定,主动配合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与整改,合规有效将我行存量业务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申报。

对于认定为隐性债务项目,跟踪地方政府后续风险化解方案,落实项目偿债安排,是否会通过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出售经营性资产、由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偿还,尤其要关注是否通过借新还旧,甚至破产重整等方式偿还;关注是否会通过修订项目实施范围、调减合同金额、暂缓项目实施、优化融资模式等方式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特别是进度严重滞后、迟迟未能开工或未能按期完工的项目。同时对存在问题的部分存量业务,要继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有效维护我行债权安全。一是针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各级行要提前准备,主动拜访相关部门沟通纳入预算事宜,并指定专人实时跟进纳入预算进度。二是针对政府存在隐性担保和为我行提供承诺函问题,应与当地政府协调,及时撤销政府不合规担保情况,依法解除违法违规担保关系。对于地方政府撤销担保函件或修改相关融资协议,实质性改变融资风险状况的',应重新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实际风险情况相应调整风险分类,并相应补足拨备和资本。三是针对公立医院贷、公立学校贷等贷款资金被挪用问题,应及时与借款人、当地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确认还款来源,必要时结清贷款。四是针对重复融资、过度融资问题,要及时与银行同业沟通,第一时间了解对借款人放款情况,控制我行贷款投放进度,超额部分应及时结清。五是针对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等问题,要及时与企业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必要时结清贷款。

(三)坚持分类处置,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对于存在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变相举债等问题的项目,省分行营业部、各市分行应在省分行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逐一重新评估业务风险状况和政府整改对风险的影响,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风险应对预案,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整改,在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各级行应在采取必要风险缓释措施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保障存量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压贷和停贷,防范存量隐性债务资金链断裂风险。对于必要的在建项目,如果我行已经签约放款,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增加、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我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提供融资,避免出现工程烂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总体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支行从讲政治的高度,组织全面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实质和政策要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全过程,各级党委会要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大决策,专题研究和部署。支行行长“一把手”担负主体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对于不落实国家遏制隐性债务政策、没有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和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的,要按失职必究、尽职免责的原则实施问责。

(三)深化问题导向。支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要求,要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盯重点客户和产品,采取有效有力举措,坚决纠正违规业务和行为,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发现重大问题、发生重大事件的应当及时报告,决不能拖延甚至隐瞒不报。对谎报瞒报引发重大风险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一并纳入问责范围从严问责。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相关精神,有效防控化解我区政府债务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财政部、省财政厅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处置政府性债务风险。

分级负责原则

成立由区委书记沈裕谋任组长的开福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区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负责”的原则,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区本级具体工作;金霞经济开发区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园区具体工作。

平等协商原则

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谈判中,遵循平等协商、长期合作、公开透明的原则。

分类施策原则

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涉及财政责任的重大债务问题进行分类,逐项整改。优先解决财预〔20xx〕50号、财预〔20xx〕87号、财办金〔20xx〕92号文件发布后新举借的债务产生的风险。

稳妥处置原则

避免盲目进行突击整改,防止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如用期限短、利率高的流动贷款置换期限长、利率低的`贷款等。

二、目标任务

逐年稳妥消化存量,依法严格控制增量,确保我区政府债务可承受、可持续,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任务分工

妥善化解存量

1、锁定存量债务

区发改局牵头,对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逐项清理核实存量在建政府投资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

区审计局牵头,按照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其他债务的口径,逐笔清理存量政府债务情况,分类锁定政府与平台公司的债务。

2、分类筹措资金

区财政局牵头,将存量政府债务中政府应承担的资金分年足额纳入预算,并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按比例新设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应急专项;指导平台公司按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妥善处置其应承担的存量债务;按照资产规模、变现价值、变现时序等口径和要求,逐项清理核对其管理的国有资产情况,制定资产盘活和处置方案。

3、继续完成整改

区财政局牵头,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要求,继续整改违法担保,纠正政府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中的不规范行为,确保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4、做好配套安排

区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防止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区金融办牵头,协调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确保必要的在建项目可持续融资,避免因盲目抽贷压贷停贷出现资金断链,防范在化解存量政府债务过程中出现“处置风险的风险”。

严格控制增量

区发改局牵头,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科学论证和编制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对于无法落实资金来源或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和开工建设。

区财政局牵头,强化新建PPP项目的“两评”论证;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结算和决算的审核,积极介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审查。

区金融办牵头,指导平台公司依法依规开展项目融资。

规范平台发展

区委办牵头,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平台公司的边界,严格控制新设平台公司,加快整合现有平台公司,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强化考核问责

区审计局牵头,对政府债务进行年度审计,查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

区绩效办牵头,将防控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区对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范围。

区委督查室牵头,督促审计查处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整改,并商请有关部门,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出现的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党政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四、工作要求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强化督导,定期召开各责任部门工作调度会,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区直各责任部门、平台要统一思想、强化担当,抽调精干力量,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本部门防控化解政府债务的工作。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霞经济开发区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化解债务风险方案 篇3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着力构建预防超前、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创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权力运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办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分工。同时结合周二集中学习等,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学习力度,使办全员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观念。

(二)成立机构。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防办”(挂靠在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的职权梳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点,同时办挂靠单位、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股室(挂靠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步推进。

风险等级的评定: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

(1)高级风险为重点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

(2)中级风险为需要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的风险;

(3)低级风险为一般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风险等级的管理: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风险由办主要领导负责,中级风险由办分管领导负责,低级风险由办挂靠单位、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办“廉防办”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开亮权。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公开不够、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畅通的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及宣传栏等阵地,将职权目录、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办“廉防办”要负责将本办履行职权情况积极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主动、全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控权。要汇总排查出来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产生的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抓落实的方案:一方面做好当前各项廉政制度的评估,查找制度有无漏洞,是否隐藏部门利益,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让每一个风险点都能找到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岗位、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规范。重要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

(三)简政放权。各挂靠单位、各股室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市场竞争不充分、行政管制过度而存在的廉政风险,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拓宽网上审批覆盖面,提高办事速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预警制度,由办“廉防办”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警处置,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处置情况,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风险评审机制。邀请办廉政风险评议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办的防控制度进行审核评估,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从制度设计环节开始,查找制度在内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结合我办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步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办营造勤廉风险防范的宣传氛围。

(二)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性强。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坚持把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抓好权力清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点,确保把风险点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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