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精选18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院。学院20xx年学院总人数为8318人(20xx年秋季人数)。学生资助项目分为三个部份:一是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三是奖学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琼财〔20xx〕7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xx〕291号)文件规定,20xx年春季起,中职学院学生全部免学费,我院属于高级技工学院,学费的收费标准是1540元/生/学期,中央财政、省财政按此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是弥补因免学费造成学院经费不足的开支,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是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20xx年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1524人(20xx年春季及秋季),奖励标准是1000元/生/学期。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严格按学籍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确保了全日制实际在院生都享受了这一资助政策,使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划拨资金74.7万元,资助人数为747人;20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划拨资金77.7万元,资助人数为777人。免学费方面: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011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33.69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318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80.97万元。免住宿费教材费方面:20xx年春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6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86万元;20xx秋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4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26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方面:发放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42万元,其中国奖奖学金8人/6000元,省奖104人/20xx元,院级奖学金82人/20xx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院20xx年享有助学金人数1524人,受助人数占15%,已经圆满完成了在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受助学生因贫困辍学率为0,都达到设定标准。20xx年学生就业率为95%,达到设定标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免学费用途,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2864.40万元,属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于20xx年初、年中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2849.13万元,其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支出2807.13万元;国家级奖学金4.80万;省级奖学金支出20.80万元;预算大本院级奖学金16.4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9.4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资助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学生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资金管理及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发放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后,我院学生科根据9月20日的在院生人数,填报《20xx年部门预算学生人数基础数字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资助标准及学生人数,将由省财政负担的免学费财政补助资、国家助学金编入20xx年省本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由学生科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制表签字,由财务资产科代发到每一学生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关于学生助学金发放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我院学生助学金发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秉着科学严谨和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资助管理制度》及《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不多发,不漏发。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项目启动后,我院根据项目成本变化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实现原定目标。
2.项目的效率性。为实现项目的效率性,我院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资助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助学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3.项目的有效性。学生方面:让每位受助学生及时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学院方面:做到合理使用助学金,不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等行为,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4.项目的可持续性。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每年根据在院学生数调整项目申报金额。另外由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学生银行账户信息,使下年度学生助学金能顺利发放,保证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基本按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本项目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合情合理,有专设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1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上交开银行卡材料较慢,造成办理银行卡过程漫长;有小部分学生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材料和学生材料方可开设银行账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银行卡保管不善,时有丢失,或有小部分学生不愿意办卡,给发放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我院今后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努力圆满完成项目预算。
七、该项目完成情况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普高、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特别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建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全力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对20xx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就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组织领导: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明光市教体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明教体〔20xx〕164号)文件中将教育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明光市教体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18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37号),并积极召开全市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资助具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队伍建设:早在20xx年8月10日明光市编办就批准成立明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人。为提高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我们先后开展全市普高、学前和中职全国资助系统子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开展对资助人员政策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政策宣传:我们印发了《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明光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布资助工作信息。
4、财政投入:20xx年各级财政核定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1109.7万元,其中明光市财政配套111.7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明光市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107.935万元,受助学生9609人次。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61.5万元,受助学生61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622.6万元,受助学生415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338.1万元,受助学生3381人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除学杂费金额63.135万元,受助学生898人次;幼儿资助22.6万元,受助学生565人次。全面完成20xx年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校内资助:为确保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计提达标,规范足额使用,我们印发了《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校内资助资金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提取,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二、过程方面
6、指标分配:我们根据各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资助指标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7 、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信息管理: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际发放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9 、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行资助工作巡视制度。我们对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巡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资助资金审计工作,加大对中职、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二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和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三级资助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电话回访力度,助学金受理银行在给学生发放助学金时即时发短信给每一个家长,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对每一个受助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并抽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家访。
10、资料报送:能认真做好中职、普高、学前资助系统的维护,准确及时报送资助有关数据和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月点评季通报"、“建档立卡数据库"及各部门布置有关工作总结等材料。
11、制度完善:为了完成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任务,把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工作方案:《明光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明光市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等。
12、资金管理: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教体局统一管理,为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设立了独立科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全,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各学校资助资金使用须报市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卡给受助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教体局直接拨付到学校。资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使用合规,没有挪用和截留现象。
13、审核审批: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进行评审。
三、产出方面
14、校内资助支出:各校根据《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文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公办普通高中)和5%(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15、资助水平: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获得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xx元,免学费人均受助1400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家庭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
16、资助质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17、能力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感恩征文、励志演讲、明光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知识。
四、效果方面
18、社会效益:市教体局积极联系滁州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民政局和明光籍成功人士。筹措资金物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一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19、可持续影响:为保证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明光市对教育民生工程非常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都把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中,今年预算安排2万元作为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中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在内。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20、社会满意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较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5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6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昌宁县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执行595.05万元,执行率为100%。
2.完成的绩效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资助资金发放后,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
(4)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我县利用学校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
(5)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属于持续性项目,普通高中资助年限小于等于3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均能得到该项资助。
(6)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评价结果为20xx年的预算提供了依据,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提供了参考。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
2.本年度存在问题和原因。
20xx年存在春季学期资金支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县本年的支付资金本该分为春秋两个学期,两个时段进行支付,但由于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春季学期到11月份才能跟秋季学期资金一并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施好、贯彻好、落实好相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抓实家庭经济学生认定工作,认真研读学生资助政策,实施精准资助,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xx〕29号要求,认真做好预算,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维护了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年度绩效目标:一是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国家资助政策按规定得到落实;二是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2.项目资金情况。
20xx年,我县共收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均拨付到位,项目资金到位率达100%。
财政局下达20xx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后,我县两所高中学校为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全部享受一等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应助尽助,两所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业务人员利用学籍系统数据到县乡村振兴局进行数据比对,精准识别脱贫家庭学生,县外学生由学生提供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确认。根据《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昌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昌教体联发〔2019〕2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根据下达指标,依据困难程度确定享受资助学生,给予享受一、二等助学金。两所学校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示,财务人员负责造册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现给受助学生,该项资助资金我县按照学期进行发放,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我县预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6.10万元、省级资金101.1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21万元。全年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预算执行率达100%,无偏离。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方面,20xx年,全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595.05万元,惠及学生5168人次,其中:春季学期发放276.65万元,惠及学生2362人,秋季学期发放318.40万元,惠及学生2806人。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得到资助,达到应助尽助。质量指标方面,资助资金发放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时将资助信息填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运用达标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我县春季学期助学金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未按照时间节点发放,到11月份才能全部发放完成,全年资助资金均在年内发放完成。产出指标自评得分38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利用校会、班会、微信群、QQ群、校讯通以及发放《昌宁县学生资助政策一栏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等方式宣传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相关资助政策。补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到100%,充分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效益指标自评得分3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的实施,资助资金落到实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学生能够安心上学,不因贫困而失学,有效阻断贫困代沟,受助学生和学生家长满意度高。满意度指标自评得分10分。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xx年我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未按照预定计划实施,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加强与财政沟通对接,及时发放资助资金,于20xx年春季学期完成了20xx年秋季学期的资助资金发放。下一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将继续积极配合财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7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资助体系,加强资金监管与资助队伍建设,落实学前、普高、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特别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摸底建档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全力推进我市学生资助工作。我局对20XX年全市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自评,现就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投入方面
1、组织领导:对于学生资助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在《明光市教体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明教体〔20XX〕164号)文件中将教育民生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明光市教体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18号)和《关于印发明光市教育体育局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的通知(明教体秘〔20XX〕37号),并积极召开全市学校(幼儿园)分管领导、资助中心主任、资助具体工作人员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
2、队伍建设:早在20XX年8月10日明光市编办就批准成立明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编制3人。为提高学生资助人员业务能力,我们先后开展全市普高、学前和中职全国资助系统子系统的业务培训,还开展对资助人员政策的业务培训,制定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AB岗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3、政策宣传:我们印发了《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明光市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在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民生工程信息网、明光民生工程信息网等多家网站发布资助工作信息。
4、财政投入:20XX年各级财政核定并足额拨付到位资金1109.7万元,其中明光市财政配套111.7万元。
截至20XX年11月,明光市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1107.935万元,受助学生9609人次。其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61.5万元,受助学生615人次;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金额622.6万元,受助学生415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338.1万元,受助学生3381人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除学杂费金额63.135万元,受助学生898人次;幼儿资助22.6万元,受助学生565人次。全面完成20XX年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5、校内资助:为确保校内资助工作规范,计提达标,规范足额使用,我们印发了《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校内资助资金由教体局会计中心统一提取,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二 、过程方面
6、指标分配:我们根据各学校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为依据,在资助指标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7 、评审程序: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的申请与评定,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规范资助对象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信息管理: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准确及时维护并填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际发放与系统填报一致,并开展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培训。
9 、监督检查:一是继续推行资助工作巡视制度。我们对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进行巡查。配合审计部门开展资助资金审计工作,加大对中职、普高、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二是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落实到位,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和市学生资助中心设立了三级资助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加大电话回访力度,助学金受理银行在给学生发放助学金时即时发短信给每一个家长,要求各高中学校及时更新数据库,同时对每一个受助学生家长进行电话回访,并抽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家访。
10、资料报送:能认真做好中职、普高、学前资助系统的维护,准确及时报送资助有关数据和报表,按时按要求上报“月点评季通报"、“建档立卡数据库"及各部门布置有关工作总结等材料。
11、制度完善:为了完成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任务,把学生资助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工作方案:《明光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明光市20XX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明光市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等。
12、资金管理: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教体局统一管理,为学生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设立了独立科目,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建全,资助资金收入、支出、结余等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各学校资助资金使用须报市资助中心审核批准后,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卡给受助学生;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市教体局直接拨付到学校。资助资金做到及时足额发放,使用合规,没有挪用和截留现象。
13、审核审批: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严格执行评审认定程序进行评审。
三、产出方面
14、校内资助支出:各校根据《明光市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明教秘助〔20XX〕271号)文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公办普通高中)和5%(中职学校和民办学校),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使用。
15、资助水平: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0%获得资助,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00元,免学费人均受助3000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人均受助2000元,免学费人均受助1400元。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建档立家庭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
16、资助质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工作管理完善,没有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17、能力建设: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社会实践等活动,通过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感恩征文、励志演讲、明光好人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普及征信、金融知识。
四、效果方面
18、社会效益:市教体局积极联系滁州市慈善协会、明光市民政局和明光籍成功人士。筹措资金物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一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19、可持续影响:为保证专项资金成效有效发挥,明光市对教育民生工程非常重视,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每年都把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中,今年预算安排2万元作为教育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其中学生资助工作包括在内。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纳入对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20、社会满意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较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8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9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院。学院20xx年学院总人数为8318人(20xx年秋季人数)。学生资助项目分为三个部份:一是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三是奖学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琼财〔20xx〕7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xx〕291号)文件规定,20xx年春季起,中职学院学生全部免学费,我院属于高级技工学院,学费的收费标准是1540元/生/学期,中央财政、省财政按此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是弥补因免学费造成学院经费不足的开支,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是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20xx年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1524人(20xx年春季及秋季),奖励标准是1000元/生/学期。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严格按学籍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确保了全日制实际在院生都享受了这一资助政策,使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划拨资金74.7万元,资助人数为747人;20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划拨资金77.7万元,资助人数为777人。免学费方面: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011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33.69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318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80.97万元。免住宿费教材费方面:20xx年春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6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86万元;20xx秋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4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26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方面:发放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42万元,其中国奖奖学金8人/6000元,省奖104人/20xx元,院级奖学金82人/20xx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院20xx年享有助学金人数1524人,受助人数占15%,已经圆满完成了在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受助学生因贫困辍学率为0,都达到设定标准。20xx年学生就业率为95%,达到设定标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免学费用途,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2864.40万元,属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于20xx年初、年中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2849.13万元,其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支出2807.13万元;国家级奖学金4.80万;省级奖学金支出20.80万元;预算大本院级奖学金16.4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9.4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资助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学生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资金管理及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发放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后,我院学生科根据9月20日的在院生人数,填报《20xx年部门预算学生人数基础数字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资助标准及学生人数,将由省财政负担的免学费财政补助资、国家助学金编入20xx年省本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由学生科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制表签字,由财务资产科代发到每一学生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关于学生助学金发放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我院学生助学金发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秉着科学严谨和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资助管理制度》及《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不多发,不漏发。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项目启动后,我院根据项目成本变化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实现原定目标。
2.项目的效率性。为实现项目的效率性,我院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资助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助学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3.项目的有效性。学生方面:让每位受助学生及时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学院方面:做到合理使用助学金,不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等行为,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4.项目的可持续性。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每年根据在院学生数调整项目申报金额。另外由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学生银行账户信息,使下年度学生助学金能顺利发放,保证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基本按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本项目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合情合理,有专设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1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上交开银行卡材料较慢,造成办理银行卡过程漫长;有小部分学生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材料和学生材料方可开设银行账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银行卡保管不善,时有丢失,或有小部分学生不愿意办卡,给发放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我院今后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努力圆满完成项目预算。
七、该项目完成情况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0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略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2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我中心对学生精准资助实施规范化、精准化管理,“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大力推进精准资助,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以精准资助、资助育人为抓手,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提升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资金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我局以上级文件为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申报,经大会审议通过,由财政局正式下达预算批复文件,财政局业务股室下达专项资金使用指标。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顺利完成学业、顺利就业。我中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教育助学资金设立以下目标:
1、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
2、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
3、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资助,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杜绝因学致贫、因学返贫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学生及其家庭的命运,为脱贫攻坚奠定良好基础。
5、提高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38.28万元,20xx年实际财政资金到位38.2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xx年高中国家助学金专项经费全年满收满支,全部用于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贫困救助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使用好各项助学专项资金,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年按照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明确了高中助学金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资金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资金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市每年对所有资助项目进行资金预算,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资助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市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了相关办法要求,要求各地各校按照市资助政策要求,制定校内资助管理办法,确保校内资助资金分账核算、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
根据实际设定绩效目标,通过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困难生活补助项目的执行、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水平,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一)项目支出决策情况。
20xx年秋季起国家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城乡低保、残疾、特困救助供养等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补助标准:一档3000元/人/年(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生),二档20xx元/人/年和三档1000元/人/年(非四类贫困生),分学期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的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7、县3的比例分担。
(二)项目支出过程情况。
1.加大摸排力度,确保信息准确。2.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摸清本地户籍学生外地就读情况。3.精准及时发放资助资金。
(三)项目支出产出情况。
20xx发放各类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xx.788万元,惠及贫困学生26040人次。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167.6万元1901人次;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192.82万元2105人次;中职学生免学费626.16万元5218人次;普通高中免书费25.8586万元1259人次。
(四)项目支出效益情况。
进一步推动吉首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各类教育质量步入前列,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率100%,专项资金支出100%。精准助学率100%,帮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问题,提高了社教育整体满意度。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xx年我局高中国家助学金各项工作都圆满完成,取得良好效果,经逐项自查自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发放是件有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是一项关心农村老百姓、深得民心的好项目,极大的巩固提升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惠民功效。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局高中免学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分为100分,详见《市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评分部分。
六、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费管理建立具体细化的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制度,明确经费支出审批流程和权限;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实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公开运转经费预算批复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及校舍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支出情况。定期对学校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建立内审机制,定期对学校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地的检查指导,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各股室责任意识,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决算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组织培训、会议、专业人士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我局教职工及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人员的评价知识和能力,确保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八、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此次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科学应用此次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资金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将绩效实现情况与干部职工的任免、奖惩挂钩,与资金的使用挂钩。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3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xx年省级财政绩效监督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冀财监〔20xx〕47号)精神,我厅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绩效评价的通知》(冀财监〔20xx〕68号),对全省62个贫困县及省属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在自评基础上,聘请注册会计师组成专项检查组于7月至8月对部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一、评价对象基本情况
(一)评价背景和评价目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xx〕34号)第九条明确要求“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建立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
实施教育脱贫行动,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列入《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冀发〔20xx〕27号)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20xx年,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xx年1月,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等五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确立了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即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建立合理分担机制,资助在省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省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其中,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三免一助”)。
评价、核实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重点在于对政策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宣传教育和效益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对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评价内容
1.绩效评价内容和范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范围为组织实施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院校。
2.资金安排情况。20xx年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涉及中央和省财政安排资金10653.4万元,其中:
(1)普通高中,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452万元,重点抽查9所资助资金388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7.12%。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172.4万元,重点抽查6所资助资金9万元,占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5.22%。
(3)省属普通高校,20xx年安排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5029万元,重点抽查4所资助资金866万元,占中央和省级安排下达资金的17.22%。
二、绩效评价目标指标体系
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评价内容包括政策决策、政策执行管理、政策产出、政策效果等四方面内容。评价指标框架体系共包括4项一级指标,12项二级指标和30个三级指标,满分100分。一是决策(20分),主要评价政策相关性、科学性等情况。二是管理(30分),主要评价政策执行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三是产出(25分),主要评价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等情况。四是效果(25分),主要评价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结合有关工作实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并综合考虑学校类别、地域分布、资金量及以前年度专项检查情况等因素,我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确定对巨鹿县、平乡县、承德县、平泉市、武邑县、武强县等县(市)所属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河北医科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省属普通高校开展重点抽查和再评价。
重点抽查和再评价阶段工作组采用比较法、指标量化评分等方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查阅项目资料、抽查原始凭证、查看学生资助台账、家访记录、自评报告、随机问卷调查等形式,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指标内容及要求对部分学校实地核查,仔细审核和调查分析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对特殊事项统一评价口径,得出综合评分结果。根据评价结果,核查再评价有关情况,对项目分数进行汇总,得出综合评价结论。
四、综合评价等级及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得分及评价等级
9所普通高中、6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所省属普通高校自评和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平均得分95.71分,其中:普通高中96.06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5.83分,省属普通高校95.25分。综合评价等级分别为“优”。
(二)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院校自评、财政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结果看,该项政策落实、执行和管理总体情况较好。省市县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认真履职尽责,相互积极支持和协作配合,建立了协调有序的运行管理和实施机制,资助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资助工作流程日益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性明显提升,资助政策知晓率不断提高,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重要保障,为实现精准扶贫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推动教育公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彰显了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与关爱。同时,相关学校还积极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学生自尊、自强、自信、自立能力,着力化解和减小经济压力及社会攀比造成的心理压力,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从自评和重点评价情况看,政策决策、执行管理、产出和效果虽然总体情况较好,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执行管理也存在部分问题。
(一)部分学校存在三免“先收后返”问题。重点抽查和再评价的19所学校中,15所学校存在对少数或个别学生“先收后返”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学生和家长对“三免一助”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交费。有的学生未向学校报告为建档立卡家庭,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未认真查看录取通知书和收费单要求。二是学生入学前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而后上级认定部门反馈给学校信息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由于审核认定时间较长,学生在交纳学费等费用后才被确认为建档立卡家庭,造成申请滞后于学费等费用交纳。四是省属普通高校逐级审核时间较长,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时落实造成影响。
(二)部分院校学生资助工作部分环节薄弱。个别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缺乏专人专职管理学生资助工作。
(三)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未能全面系统使用。部分省属普通高校没有使用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部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尚未正式使用,个别系统管理人员缺乏培训,操作应用不够熟练。
六、建议意见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及院校协作配合
为切实解决“先收后返”问题,财政、教育部门和相关院校要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完善学生资助政策重点环节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对入学学生教育宣传,通过改进入学通知书、校园网络、张贴通告、发放信件、微信短信、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宣传宣教方式,进一步加大加强在学生家庭、乡村、学校、政府部门等各级层面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和覆盖广度,切实避免由于宣传理解和认识不到位形成的“先收后返”问题;二是改进和加强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与学校申报认证工作,努力实现网络联通,信息共享,解决部门间不协调、不及时产生的“先收后返”问题。
(二)强化基础管理,构建完善规范的资助管理机制
相关院校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切实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档案管理,建立机构职能清晰、人员责任明确、工作流程规范的学生资助管理机制。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相关院校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应用,定期开展培训,明确专人对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录入相关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完整、真实和准确。同时,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妥善保管相关纸质档案和存储介质上的学生信息。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略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预算安排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为全县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保障。该项目资金资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629人,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548人,资助高中阶段192人,资助中职阶段185人,资助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102人。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略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20xx年9月,各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向所有学生告知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建档立卡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提出当前学年资助申请,填写相应资助项目申请表。
针对省内户籍学生,9月底省教育厅将省扶贫开发办提供的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与各教育阶段学籍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高等教育阶段新生录取信息(不包含五年一贯制、三二连读、立军功升本等新生信息)进行比对,比对出的各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在校生信息和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新生信息(含到外省高校、部属高校就读的新生信息)通过山东省建档立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对于申请学生不在山东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库中的,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应及时告知学生。学生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扶贫部门核实确认身份,经确认为建档立卡学生(国标、省标)的,于9月30日前通过所在学校逐级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反馈省扶贫开发办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本学年资助范围。
20xx年11月,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学费(学杂费成保教费)免除工程,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11月15日前,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并将结果在校内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20xx年5月底前,将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20xx年11月底前,将秋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20xx年11月底前,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学校应将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对于未受到资助的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将未受助原因逐级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留存有关资料备查。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项目总体目标
落实中央、省市县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安排,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二)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总体目标,莒南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如下表所示的年度绩效目标表:
略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投入、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性、项目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效果等多个方面,全面评价项目绩效状况。目的是为今后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改进提供指导,逐步树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观。针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针对性改进意见,以促进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预算资金安排和完善提供参考。评价范围是学生资助专项资金24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绩效相关原则、政策相符原则、经济合理原则、依据充分原则、独立评价原则、回避原则、反馈原则、保密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xx〕10号)《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鲁财绩〔20xx〕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部门绩效目标和自评表等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细化量化和分值设定。评价指标一级指标4项,具体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下设二、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
3.绩效评价方法
在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时拟运用以下几种具体方法:案卷研究、座谈会、实地调研、网络信息检索、电话和问卷调查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准备阶段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项目小组,按照下达评估任务,拟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预算单位提交基础资料和数据。具体绩效评价实施阶段包括资料审核与现场访谈调查,实施绩效评价,撰写报告,征求反馈意见,提交报告,结果汇报等流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莒南县20xx年贫困学生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3分。依据优(100-90)、良(89-80)、中(79-60)、差(59-0)四个评分等级,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优,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略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17分。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申报及相关资料完整,实事求是。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与政策相符,填报合理。项目资金240万元,实际到位240万元,到位率100%,项目资金规模合理。莒南县教育体育局20xx年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不够具体、明确,细化程度不高。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满分为28分,评价得分24。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相关手续健全,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资金使用比较合规,评价中未发现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但是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所欠缺。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满分为30分,评价得分30分。莒南县当年各阶段学生人数符合资助标准。按照资助标准,各个阶段学生分为三档,根据提交材料,逐一进行家访并形成书面材料,再按照标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档次,报年级认定小组进行审核。资助发放及时,发放及时率100%。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满分22分,评价得分22分。根据调查问卷反馈结果,项目实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有很大的帮助,家庭受益颇多,在社会反映良好,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让孩子拥有接受教育的机会。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了国家资助政策的初衷。
在评价项目时,通过现场随机访问的方式,向服务主体相关人员及服务对象了解情况,对于学生及学生家长反映的情况进行打分评价,满意率为98.4%。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填报不规范
项目部门年初没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在绩效评价时临时补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按照要求逐项完整填报绩效指标内容,未按照总体绩效目标分解为绩效指标设置要求填报,有些指标设置前后缺乏逻辑关系。项目没有经过详细的分析论证或可研分析,工作目标不清晰,没有详细填写具体的年度计划安排。绩效目标申报表中产出指标的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均未能细化量化。总体而言,该绩效目标申报表填写不够规范。
(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调研中发现,部门学生家长和老师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不了解,反映出相关部门和学校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导致群众对政策知晓率不高。学校的部分学生资助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学习不够,不能充分认识新政策的重大意义,讲不清政策、程序,对所需要材料模糊不清,缺乏公平、公正、相对合理的过程,以至于许多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资助政策不理解,甚至误解。
(三)学生资助原则不尽合理
现行的学生资助程序,是根据各学校学生人数按国家资助比例确定受助学生人数和发放金额下达给学校。按照这种“平均主义”的学生资助原则,县城等较发达地区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和贫困乡镇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公办学校和高收费民办学校的`困难学生资助比例相同,有违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的初衷。
(四)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校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有待加强
各学校的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补助申请流程不尽相同。调研中发现,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校具体资助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不够,造成部分学校工作程序欠规范,在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工作细致程度有欠缺。
六、有关建议
(一)规范绩效目标填报和流程管理
从该绩效目标申请表填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预算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存在不规范现象。
第一,有必要对绩效目标填报进行培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绩效目标填报的工作人员存在对绩效目标理解不清,对长期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实施计划、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及效益指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不了解,特别是对指标的量化和细化,存在较大问题,需要进行相关培训,做好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是进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
第二,应加强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审核一般需要经过初审和复审两个方面,财政部门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是指财政部门对相关部门或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从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和适当性四个方面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相关单位,指导其修改完善绩效目标的过程。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级次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绩效目标可委托第三方予以审核。财政部门审核的绩效目标作为申报部门预算前置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办法做全面的宣传讲解,通过宣传栏、校园网和各班级资助人员等多种渠道正确宣传国家对贫困生的政策,让学生感到国家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引导学生及家长正确使用助学金,组织以各项正能量为主线的学生活动来树立榜样,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达到国家资助政策的最终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改进项目实施方法,资助经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向农村、和贫困乡镇的学校倾斜,改变一刀切的做法。
(四)加强对资助的各个环节监督检查
教育主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落实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有违公平、公正甚至违法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6
根据《安徽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教助〔2017〕4号),对照《安徽省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县20xx年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组织保障(10分)
1.组织领导(分值3分,自评3分)
我县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教育局年度工作要点,此项得1分;每年初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得1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此项得1分。
2.队伍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县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成立霍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邱编〔2008〕3号)),专项负责全县学生资助工作,资助管理中心现有负责人1名,业务人员4人,此项自评得1分;为提高业务人员素养和能力,一年来,组织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了资助人员AB岗制度,此项自评得2分。
3.政策宣传(分值4分,自评4分)
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国家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为让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人心,学生资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困难,我们通过宣传单、网络、电视、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订了年度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做好资助宣传工作,此项得1分;开设资助宣传专栏,此项得1分;在本级以及上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并向学生宣传资助政策,此项得2分。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形式,激励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
(二)资金落实(10分)
1.财政投入(分值5分,自评5分)
县财政均按照相关要求配套,凡教育资助,优先保障,并及时、足额拨付,资助项目顺利高效开展。
2.校内资助(分值5分,自评5分)
全县中职、普高学校校内资助均按照相应比例,足额提取,足额发放。
二、过程(36分)
(一)项目管理(18分)
1.指标分配(分值1分,自评1分)
在指标分配中,我县严格按照在籍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并向农村高中予以倾斜。
2.评审程序(分值4分,自评4分)
各学校进一步优化流程,严格遵循“三级评审,两级公示”的评审程序,确保资助公平、公开、公正。
3.信息管理(分值7分,自评7分)
我县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均实行电子注册,学生信息及时录入学籍信息系统。为此,县教育局就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召开专门会议,提出要求,规范操作。
4.监督检查(分值5分,自评5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机制,我县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月巡视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公布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学生监督,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答复学生资助政策平台的各种资助政策询问。
5.资料报送(分值1分,自评1分)
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信息员,负责资料报送工作,各项报表及系统信息均做到及时、准确填报。
(二)财务管理(18分)
1.制度完善(分值2分,自评2分)
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学生资助实施办法,具体规定了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办法,确保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资助,我县制定了普高和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精准识别,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精准认定。
2.资金管理(分值10分,自评10分)
学生资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运行路径为财政--银行--学生;县财政制定有专门的资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助资金专户设在县财政局公共支出股,收入、支出、结余核算清楚;相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等资料真实完整。制定了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
3.审核审批(分值6分,自评6分)
各学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录入系统,及时、严格审核信息。
三、产出(22分)
1.校内资助支出(分值7分,自评7分)
中职和普高高中的校内资助占比达标,受助对像遴选精准,账目管理严谨。
2.资助水平(分值10分,自评10分)
各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了国家资助。资助金额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享受到了最高标准,实现了建档立卡全覆盖,最高档。
3.资助质量(分值2分,自评2分)
各校资助工作精细,操作规范,呵护困难家庭学生享受教育公平,实现了资助育人目标。工作质量有较高提升
4.能力建设(分值3分,自评3分)
通过“国家资助 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活动等活动,激励着受助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自立、自强,做未来社会的栋梁之材。各校还开展有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等活动。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海南三亚中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从事技能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的技工院院。学院20xx年学院总人数为8318人(20xx年秋季人数)。学生资助项目分为三个部份:一是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二是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三是奖学金。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的通知》(琼财〔20xx〕75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财教〔20xx〕291号)文件规定,20xx年春季起,中职学院学生全部免学费,我院属于高级技工学院,学费的收费标准是1540元/生/学期,中央财政、省财政按此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的用途是弥补因免学费造成学院经费不足的开支,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获国家助学金的人数是按学生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20xx年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人数1524人(20xx年春季及秋季),奖励标准是1000元/生/学期。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严格按学籍管理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及时准确填报学生学籍异动信息,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确保了全日制实际在院生都享受了这一资助政策,使资金及时到位。20xx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完成划拨资金74.7万元,资助人数为747人;20x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划拨资金77.7万元,资助人数为777人。免学费方面: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011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33.69万元;20xx年秋季学期享受免学费学生8318人,完成免学费资金划拨1280.97万元。免住宿费教材费方面:20xx年春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6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86万元;20xx秋季享受免住宿费学生242人,完成免住宿费划拨7.26万元。优秀学生奖学金方面:发放20xx年中等职业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42万元,其中国奖奖学金8人/6000元,省奖104人/20xx元,院级奖学金82人/20xx元。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学院20xx年享有助学金人数1524人,受助人数占15%,已经圆满完成了在院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做到了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受助学生因贫困辍学率为0,都达到设定标准。20xx年学生就业率为95%,达到设定标准。在预算执行中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免学费用途,保证学院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共计2864.40万元,属省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指标于20xx年初、年中全部到位。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截止20xx年12月底实际支出2849.13万元,其中免学费财政补助资金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等支出2807.13万元;国家级奖学金4.80万;省级奖学金支出20.80万元;预算大本院级奖学金16.4万元;支出完成率为99.47%。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院学生资助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规范学生事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及省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资金管理及审批方面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发放流程。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20xx年秋季新生入学后,我院学生科根据9月20日的在院生人数,填报《20xx年部门预算学生人数基础数字表》,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财务资产科根据学生资助标准及学生人数,将由省财政负担的'免学费财政补助资、国家助学金编入20xx年省本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由学生科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制表签字,由财务资产科代发到每一学生账户。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彻执行国家、海南省关于学生助学金发放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度,制定并完善我院学生助学金发放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流程。秉着科学严谨和为学生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海南省三亚高级技工学院资助管理制度》及《学生资助管理职责》,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不多发,不漏发。
四、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项目启动后,我院根据项目成本变化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控制,实现原定目标。
2.项目的效率性。为实现项目的效率性,我院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学生资助的相关政策规定,熟悉资助程序,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落实责任到人,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确保助学金及时安全发放到每一位受助学生手中。
3.项目的有效性。学生方面:让每位受助学生及时享受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学院方面:做到合理使用助学金,不虚报冒领骗取补助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滞留补助资金等行为,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机制。
4.项目的可持续性。本项目编入部门预算,每年根据在院学生数调整项目申报金额。另外由学生科负责收集汇总学生银行账户信息,使下年度学生助学金能顺利发放,保证项目的稳定性、持续性。
5.项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基本按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完成。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本项目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能够体现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及可持续性,合情合理,有专设管理机构、组织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也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基本达到预定目标。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海南省三亚技师学院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14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学生人数多,学生上交开银行卡材料较慢,造成办理银行卡过程漫长;有小部分学生未满16周岁,需要提供监护人材料和学生材料方可开设银行账户;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银行卡保管不善,时有丢失,或有小部分学生不愿意办卡,给发放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我院今后将总结经验教训,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相应的措施,努力圆满完成项目预算。
七、该项目完成情况好
学生资助绩效评价报告 篇18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提升工作效能,20xx年1月,我局对芜湖市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及1市2区1县教育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度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芜政〔20xx〕5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教助〔20xx〕4号)和《芜湖市20xx年民生工程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逐一对照《芜湖市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表》,对芜湖市直属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情况进行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中职和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芜湖市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从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做细、做实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我市构建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六个到位”抓精准资助,不断健全从幼儿园到高等院校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贫困失学。
20xx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实施方案,充分落实工作责任制。通过加强管理,各项学生资助资金的发放均能够按照“三级评议、两级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了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分配和发放的透明度,不断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提高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能按时提供绩效评价相关材料且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经评价,市直属32所高中阶段学校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优秀等次)共29个,总体均分89.1分,较20xx年有所提升;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具体得分如下:
无为市教育局得分8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英博学校得分8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无为电缆工业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湾沚区教育局得分9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京师实验学校得分92.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医药卫生学校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繁昌区教育局得分93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繁昌第二中学得分95.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机械工程学校得分8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南陵县教育局得分93.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南陵县萃英园中学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芜湖科技工程学校得分8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1、项目投入
(1)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生资助工作,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制定学生资助年度工作计划。不断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提升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并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以及明确A、B岗岗位职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制定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增强资助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政策信息,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电话回访、发放《致家长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资助宣传。
(2)资金落实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积极落实专项资金筹集,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制定了《校内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明确了校内资助资金计提比例,有效保障校内资助资金足额提取和使用规范。
2、项目过程
(1)项目管理
①指标分配:成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负责人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指标分配,加强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最高档资助,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学生倾斜。
②评审程序:制定具体的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和评审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程序基本规范、结论清晰,评审档案资料清晰完整。
③信息管理:积极有效的利用信息系统开展资助工作,及时维护并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和建档立卡系统数据,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芜湖市第七中学、芜湖市火龙岗中学、芜湖汤沟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师范学校、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等职业学校、芜湖信息科技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在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中能做到规范开展。
④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对资助项目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设立资助咨询投诉电话同时开设资助投诉箱、建立咨询投诉台账,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个别学校未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或电话,如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未及时建立。
(2)财务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均制定了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校内资助等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专账管理。
3、项目产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制定了校内资助管理办法,校内资助支出基本达标,资金支出规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均享受了国家助学金,并执行最高资助标准。学校积极开展诚信、感恩、励志等主题教育活动,资助质量和资助水平在不断提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100%获得资助。其中,芜湖市第三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芜湖市汤沟中学、芜湖财经工业学校、芜湖医药卫生学校、繁昌第二中学、南陵先萃英园中学项目产出完成较好。
4、项目效果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形成了政府、学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良性互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积极筹措非财政性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扩大资助覆盖面,提高资助比例。本次绩效评价通过随机电话回访的方式对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度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1、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同文高级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网络宣传信息发布不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及教育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多层次、多平台开展宣传,开设学生资助专栏,及时发布资助工作信息,努力提高资助政策群众知晓率,引导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形成正面舆论场,为资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资助育人的成效。
2、部分学校未建立相关奖惩机制。如安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机电学校奖惩机制不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并完善相关奖惩机制,做好奖惩规范,扎实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工作。
3、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提供资料不完整。如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芜湖工商信息学校、芜湖商贸工业学校、芜湖科技工程学校、芜湖机械工程学校等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应充分认识资助双系统重要性,严格把关、及时审核,做好双系统的动态管理工作,达到“3个100%”和“3个零误差”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