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短文网

2025-03-08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精选25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200元,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9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10元/次,超课时费为1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xx〕7号)、《关于20xx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号)、《关于创新高校院所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和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规划、服务建设,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2.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考核发放,简便易行、操作简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校本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

三、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一)在学校机构与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各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机关处室和其它教学辅助等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学院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或代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性奖励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履职的薪酬,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随工资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教职工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对学校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其构成包括:奖励性津贴(岗位津贴、教师统筹津贴、课时津贴、管理服务津贴)和调节性津贴(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以及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1)奖励性津贴:指对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津贴。

①岗位津贴: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且满勤后,经考核发放的津贴。

②教师统筹津贴:是指根据教师对学校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培养学生、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以及专业建设等)而拨付的津贴,由教学院部统筹分配。

③课时津贴:指从事教学的人员完成学校的指令性教学任务后发放的津贴。

④管理服务津贴:指对管理、工勤及实行坐班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服务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发放的津贴。

(2)调节性津贴

调节性津贴:是指学校统筹并单独拨付的津贴,包括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①自主调节津贴:是指用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劳务部分所发放的津贴。

②综合考核津贴:是指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的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③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是指对在管理或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完成教学任务后所发放的课时津贴。

④空岗兼职人员津贴:是指教学院部的行政岗位和部分实验岗位空缺后,由教师兼职相关工作而对其发放的津贴。

3、单列性奖励:是指用于年终奖、新校区工作补贴、辅导员津贴等发放的奖励部分。单列性奖励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发放。

(1)年终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励。

(2)新校区工作补贴: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考勤结果,对在少荃湖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发放的补贴。

(3)辅导员津贴:是指对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带班并经考核后发放的'工作津贴。

(二)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性奖励总量

五、有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岗位的确定,以第五轮全员聘用的合同为准。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任务。

(二)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按所聘主岗类别进行。其中管理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可按主岗和辅岗的核拨系数各占50%计算。兼课人员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过同类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3(因教学任务需要,经教务处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员,从工资发放的当月起,按所聘岗位的标准预发相应的岗位津贴;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的标准预发岗位津贴。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按标准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和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人员(含培训、访学、攻读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从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应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人员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探亲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执行。对不按照学校规定考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按学校考勤规定扣罚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

(七)受学校问责、党纪、行政处分的个人或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神经病学研究所、产业实体、附属医院可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学校派驻在产业实体的工作人员可自行选择发放途径,选择在学校发放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产业实体领取绩效工资或奖金,且选择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经费来源。绩效工资的经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十)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享受绩效工资。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根据教职工不同工作岗位、任务和内容的特点和要求,充分体现按劳分配、效率优先、注重实绩、兼顾公平的原则,按工作责任轻重、工作量大小和岗位目标任务达成情况,合理拉开绩效工资档次,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发挥学校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则:

1、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多劳多得,优教优酬,奖勤罚懒,重实绩、重贡献,看工作质量,看效益优先。

4、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接受黄鹂小学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拿绩效工资),从20xx年1月日开始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水平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义务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30%比例确定。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扣除提留项目后的总量与学校在编的教职员工人数确定。最后按学校在编教职员工人数和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额,计算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总量,再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奖励。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构:

1、月考核奖:

每月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月考核奖结构及计算办法:

(1)超课时(教育教学岗位履行工作量奖)津贴:按核定的课节系数计算额度(中层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因工作需要,由学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费自理。

计算办法:每课节金额×周课节系数(含岗位系数)×4=月课时(岗位)工作量奖。(8元/1课节)

(2)班主任津贴:按班额人数发放相应的班主任津贴。

计算办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层津贴:

计算办法:按局规定以班主任津贴核定(46人以上计算)。(分校区按1/2计算)

(4)其他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图书100元/月、卫生50元/月、实验50元/月、教研组长50元/月、网管电教200元/月、出纳200元/月、办公室组长50元/月

(5)、出勤奖:

计算办法:出全勤按200元/月发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发;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备注规定计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师德、安全奖:

计算办法:200元/月(有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视情节轻重酌情扣罚。)

(7)其他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计算办法:校艺术社团负责、体育负责、校环境宣传负责、校中层助理等每月补发津贴50元;棋类负责、综合实践负责、书法负责、品德负责等每月补发津贴30元。以上岗位原则上不享受课节系数照顾。担任多项附加绩效岗位的教师同时享受多项附加绩效岗位津贴。

(8)学校临时代课按10元/课,按月纳入教师月超课时津贴中。

(9)体育教师训练按实际训练周期进行相应的补贴。

(10)担任两班语文学科教学的,低段两班语文(1至3年级)每月补贴30元;高段两班语文(4至6年级)每月补贴50元;担任两班数学跳班的每月补贴20元。担任数学三个班的`每月补贴30元。

(11)语数学科教师每月发给3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3至6年级)英语教师每月发给20元的作业批改补贴。

(12)对50周岁以上女教师,55周岁男教师(担任语数学课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30元,(担任其他综合学科的)每月发给慰老课时补贴20元,纳入月绩效工资中。

备注:

①每个月如事假累计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为私事外出未请假,作旷工处理的,不发当月绩效工资。

②病假累计6至10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累计11至14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师同等享有学校发放的节假日待遇。

2、学期(学年)考核奖

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附表三——“星级教师评选指标与认定条件”),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各星级奖金分配见附表四)。

A、学期考核(9月——1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学期全勤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出全勤,奖励200元,请假者(包括因为学历进修而请假)全扣(除调休)一学期未调休者再奖励50元,半天25元。

②学期师德安全奖:

考核办法:一学期无师德一票否决行为或无因个人造成的教学事故一次性奖励500元,反之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并直接作为学期考核评估的依据。

③学期考核评估奖:

考核办法:依据学期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自主测评情况预发学年考核奖1000元。

④学期正、副班主任考核奖:

考核方法:每学期根据正、副班主任工作实绩,对照班主任考核细则,通过自评、主管领导评等方法,确定考核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实际情况而定。

考核奖发放标准:优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发考核奖,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发放。

⑤荣誉、获奖津贴:(详见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荣誉证书为准,实行当年奖励。符合同一类荣誉的不重复奖励,按所获荣誉中最高一档标准奖励。

⑥对外开课奖:

奖励方法:改革课堂教学、探讨教学艺术,积极开课分别给予下列奖励:校内公开课20元;校外公开课50元;区级公开课100元;市级公开课200元;省级公开课400元;全国级公开课600元。

⑦通讯报道杂文奖:

奖励方法:积极投稿报道学校工作,按录用篇数适当奖励:区级报道简讯每篇20元,专题报道30元;市级报道简讯每篇30元,专题60元,省级(全国)报道每篇50元,专题100元,全国报道每篇100元,专题200元,图片新闻作简讯奖励,简讯形式发表的奖金折半。(此类报道均由本人执笔,自行发表全额奖金,学校联系的奖金折半。)

⑧先进奖:

奖励方法:对各类先进或称号给予适当奖励:校级先进100元、区级先进200元、市级先进300元、省级先进400元、全国级先进600元(凡上级已发奖励的,学校不另发)单项先进折半。

⑨科研、指导奖:

教师各类竞赛获奖及指导奖,每学期结束,经有关部门统计后,均按(附表二——“教师参赛获奖、发表文章等奖励标准”)规定奖金发给。

凡在区级以上课题获奖的课题组成员均有奖,区级40元、市级60元、省级80元、全国级100元。课题承担人、课题组长或执笔教师区级120元、市级240元、省级360元、全国级500元。

区田径运动会进入第六名奖励400元,第五名奖励500元,第四名奖励700元,第三名奖励9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1名奖励20xx元(奖给每位体训教师)。体育全年总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1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奖给参与体训的全体教师),两项奖励同时执行。

⑩建议奖:

向学校提建议,对改进学校工作有贡献的,经过讨论被学校采纳的给与一定奖励。

备注:个人指导奖累计不能超过同一档次团体三等奖奖金额度。

B、学年考核(2月——7月)结构及考核办法:

①全勤奖;师德安全奖;正、副班主任考核奖;荣誉、获奖津贴;对外开课奖;通讯报道杂文奖;先进奖;科研、指导奖;建议奖等以2月至7月按学期计算,奖励办法与学期(9月—1月)考核奖励办法一致。

②对毕业班小学升初中考核中成绩显著者给与适当奖励。

③教师学年星级考核:

考核办法:教师各自对照“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指标及认定条件”,对自己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自我鉴定,并自评相应星级,向考核组申报星级并提供相应材料,经考核组审核并综合教师学年履行工作绩效后确定星级,发放相应星级奖金。教师学年星级考核分1——5星,各星级奖励金额及绩效认定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

④名优教师奖励列入学年教师星级考核中。

五、岗位津贴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规定发放月绩效工资。

2、学校中层按局规定发放岗位津贴。

3、学校各兼任岗位按核定的岗位系数给与补贴(岗位系数核定见附表一),兼任两个以上岗位,岗位系数不累计,取高者,(网管电教兼并适当考虑增加系数)纳入学校绩效工资中。

4、学校其他岗位津贴按需设定。

六、考核办法:

1、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对教师的师德、劳动纪律、安全、月全勤、岗位性质、工作量情况、附加绩效等进行认定。合格者按规定当月发放,反之酌情扣发。学校各责任部门成立考核评议小组,根据分工,实施检查、指导、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解决。

2、学期(学年)考核——学校实行一年两次定性综合考核,其中学期考核(1月)采取教师自我反思式问卷考核的形式进行自主测评;学年考核(7月)以区教育局基础性指标要求及教师个人自主发展指标达成情况两方面对全体教职工进行星级考核认定,具体操作依据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学年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执行(详见黄鹂小学教师个人年度自主性发展评估考核实施方案)。教师终结性考核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分阶段独立考核,其中学年考核(7月)结果对教师进行1——5星级的认定(教师星级认定详见黄鹂小学星级教师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条件),并发放相应的星级考核奖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实行,解释权在校行政会议。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5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6

一、考核目的:

为更好的搞好食堂服务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顺利实施,提高工人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工人与管理者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总务处结合学校后勤、食堂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本学期后勤食堂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二、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考核时间

每月考核:对每月的出勤、工作量、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月月底。

四、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食堂员工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根据考评细则对每一个工人进行每月的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并作为每月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方式

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细则对每个工人进行逐项打分,满分为100分,大厨绩效工资按每月400元,其余工人按绩效工资按每月300元,如本人得分用M表示,绩效工资用P表示,则大厨当月绩效工资P=(400×M)/100,其余工人绩效工资P=(300×M)/100。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60%×6个月

1、出勤补贴:实行每天签到制,出满勤者每月补贴80元/人。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节分别扣5元、10元,旷课每节扣2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业务学习,学校、教研组会议,教研活动及其它

集体活动等),迟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别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导护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岗)一次扣20元,请假一次扣2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计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补贴为止。

2、课时量补贴:

A、教师工作量: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能乐意接受学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满工作量。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校级领导?慰问笔不少?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中心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完小校长担任主要课程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心校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2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3个工作日。

B、满工作量补贴:满工作量者每月补贴100元/人。超课时和不足课时数,由各校根据本校班生规模和具体情况做出补或扣的规定,但每月补或扣的金额不得超过30元。

3、超工作量补贴:(每人每月60元)

(1)节假日值班补贴:学校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

(2)节假日加班补贴:节假日因公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40元。

(3)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10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语文、数学学科)或包班教学的教师补贴:每人每月补贴40元。同年段同学科(任语文、数学学科)两个班级教学,每人每月补贴40元。英语教师享受跨年段教学补贴(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的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班主任、科任补贴:班主任每人每月补贴80元,科任每人每月补贴40元。

2、完小校教导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完小校长补贴: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报账员、安全专干、保管、采购、图书管理员每月40元。

5、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的总额不得超过12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该项目的总金额为:400元×人数×20%×6个月。

1、教育教学常规奖:根据每学期学校对教师教育教学

常规(课堂教学、教案、作业、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进行量化综合评估,考评一等奖占1/3、二等奖占1/3、三等奖占1/3,分别奖200元、150元、100元。(常规工作缺一项没有完成的,取消该项目奖励)

2、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辖区语数质量检测成绩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分别奖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奖20元。英语科质量检测按任教班级综合评定(所有任教班级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级数,得分少者为优),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奖金同语数科,不设提高名次奖。

3、教科研成果奖:

(1)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学区级每次奖100元,教研片级每次奖200元,市级每次奖300元。

(2)各类论文(经中心校选送)获福清市、福州市、省级及以上一等奖分别奖给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获二、三等奖各递减20元。(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进入汇编而没有得奖不予奖励。)在CN刊物上发表按福清市一等奖计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一学年教师个人的论文获奖奖励总额不超过200元。

4、班级管理奖:学期末学校评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40%,班主任奖励80元,副班主任40元。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8

为推进我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保持教职工队伍稳定的原则。

2.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定岗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学合理,适当拉开档次,适当向一线工作量大的教职工、教学业绩突出的教职工和骨干教职工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当年在职在编的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2月25日起实施。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1.教师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学业绩50分。

2.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以职业道德、考勤、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为考核内容。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财政下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即教职工绩效工资的30%部分)。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办法

1.高考科目教师以年级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年级学期绩效工资总额/年级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师以非高考科目组为单位,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教师总得分×教师个人得分;

3.非教学人员以非教学组为单位,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学期绩效工资总额/非教学人员总得分×非教学人员个人得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每学期末依据考核结果造册,直接划拨到个人工资账户。

2.计分办法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学过程得分+教学业绩得分。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总分=职业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评组及服务对象评议得分+工作业绩得分。

3.教学人员的考勤由校务办负责,考程、考绩、考量由教务处、教研处和各年级组共同负责;非教学人员各考核项目由校务办和总务处、教务处负责。各部门应每月把考核结果公示,并把定稿后的纸质稿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校务办汇总,同时发一份电子稿到邮箱。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师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1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正课旷课每节扣1分,迟到、早退每节扣0.5分;早晚自习旷课每节扣0.5分、早退每节扣0.2分,迟到每节扣0.2分。

2.教职工大会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师必须做好学校组织的各项考务工作,认真监考、阅卷、评分、录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迟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被巡考人员发现场内有舞弊、夹带等违纪行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在收卷过程中发生试卷遗失或阅卷时营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师在监考时看书、看报、带小孩、玩手机等;收卷时出现反放、倒序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4.不参加教研、备课组活动,经教研处认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每学期事假1-5节每节扣0.2分,6-10节每节扣0.5分,10节以上部分每节扣1分。

7.学校组织的公开课,按规定必须参加的,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请假扣0.2分;发现弄虚作假者,加倍处罚。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任课教师听课,否则,上课教师扣0.5分。

8.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课总节数(总班级×周课时)×4/全校专任教师数。

2.教师个人月工作量=教师正常周课时数×4。

3.计分办法

(1)在绩效考核中教师工作量按月计算,达到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记20分,超过或少于教师月标准基本工作量的每1个课时加(减)0.2分,包括教师事假请假没上的课时数也相应核减。此项得分不封顶、不保底。

(2)教师学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总和/学期月数和。

(三)教育教学过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常规10分、能5分、学生评教5分。

1.教学常规(10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2.能(5分)

(1)不按时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在平时的行政检查或分管部门检查,发现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职或拖沓,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经校长办公会认定扣3分。

(3)每学期按学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础教育资源网上传资源审核通过数2篇和下载5篇论文的工作任务,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传但一直未审核,则每篇扣0.1分。

(4)严禁不备课上课,教案跟不上课堂的,少一课时扣0.5分。

3.学生评教(5分)

采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教学业绩(50分)

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师此项得分采用《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师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级、组别第一名折合为满分50分,其余教师得分为K×年级、组别教师个人得分,K =50/年级、组别最高得分。

——非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一)德(10分)-----由各处室和年级组提供数据考评小组认定

1.不服从工作安排,有临时任务(本职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认真、马虎了事,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坏学校形象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间破坏团结,挑拨离间、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坏学校财产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分。

6.教职工乱停放车辆,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础分50分)-----由校务办、总务处负责

每位职工应该服从领导、服从分配、自觉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溜岗,出满勤得50分,若出现下列情况则要扣考核分,此项扣分不保底

1.教职工大会及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学期累计病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丧、产假,女职工人流和直系亲属大病的护理假;教职工新居乔迁喜庆及送子女上大学的请假;教职工参加函授或对口专业培训、考试和职称培训的请假以及学校规定的其他公假):每学期事假5天(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学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减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岗,发现不在岗的,经核实脱岗一次扣1分,中途查岗情况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提供,交由校务办统计。

(三)评(20分)-------由校务办和教务处组织

采用我校《非教学人员考核方案》中的此项得分。

(四)绩(20分)-------由教务办、总务处负责

1.考核内容分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绩5分。

(1)由综合评定小组在每学期中期根据各岗位的工作强度实行定岗定量,按10、9、8、7、6分五档评定等级分,并及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位非教学人员的工作量得分。

(2)采用组内互评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非教学人员组内互评分占40%,考核小组综合评定分占60%,为体现公平,所评分不能低于6分,低于6分无效。

(3)计分办法:非教学人员绩得分=工作量评定分+组内互评分×40%+综合评定小组评议分×60%。

(4)组织实施:业绩考核综合评定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务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及有直管处室(校务办、综治办、电教处、教研处等)的正职组成。对其中的工作量,各项评议在每学期末由校务办和教务处负责。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的(县委组织部下文明确的退二线的校领导除外);

(2)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行政处分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无故连续旷工5天或累计旷工7天的,扣发该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请假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疗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一学期请病假3天以内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内的,按规定扣考核分发放绩效工资。7天以上15天以内的的从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并从学期绩效工资总额中按每天20元扣发,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的停发学期绩效工资;

(4)因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学期内受到全县通报批评的,其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该学期内不得超过本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按不超过本人50%绩效工资发放;

(5)教职工婚丧假、产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之内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受影响,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一律按事假对待;

(6)身患恶性肿瘤等严重疾病,经县教育局批准办理请假手续住院治疗的,治疗期间绩效工资财政下拨部分全额发放,住院结束后继续请假休息的,发放绩效工资的70%;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时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财政下拨到个人部分全额发放:

(1)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出学习,进行长期培训的人员;

(2)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寒假按一个月计算,暑假按二个月计算;

(3)退居二线人员。

4.正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全校教师的前10名的平均数发放,副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按所在年级、考核类别据实考核,若低于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则按全校教师前15名的平均数发放。

5.该考核结果仅是教师个人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与监督

1.为认真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学校成立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制定出考评方案,考评方案必须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有明显漏洞或显示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过程通过。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有意见的及时核实,考核有误的,重新确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4.本实施方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核后下发实施。在实施绩效工资考核过程中,如出现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况,由我校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具体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报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执行。

5.若原定各类考核方案与本方案相冲突的,则原定方案作相应修改。

6.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会昌中学校长办公会。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推进学校依法办学、内涵发展,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20xx年度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围绕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聚焦我市教育综合改革,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1.导向性原则。注重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尊重规律,关注学校差异。

2.发展性原则。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3.有效性原则。注重办学实绩,突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等领域取得的绩效。

4.可行性原则。注重考核内容的可检测性、考核程序的可操作性,考核办法简便易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直属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市委教体工委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督导办、办公室、组宣科、市纪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组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核对象

一中(含龙山校区)、二中(含东区、南区)、四中(含西区)、七中、九中、田家炳中学(十中)、十一中、石化一中(含西区)、杨桥中学、广圩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安庆工业学校、广播电视大学。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实行双一百分考核。党建工作考核100分,年度工作绩效考核100分。党建工作由市委教体工委独立考核,考核方案、指标体系等另行通知。

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发展”(35分)、“教师发展”(25分)、“学校发展”(40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加分项目”(5分)。具体为:

1.学生发展。包括“学业质量”“综合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3个二级指标。

2.教师发展。包括“师德师风”“教师培养”“教科研”“校本教研”等4个二级指标。

3.学校发展。包括“办学方向”“平安校园建设”“疫情防控与食品卫生”“财务管理”“教学管理”“民生工程”“民主管理”等7个二级指标。

4.加分项目。包括“学校受省、市委及省、市政府表彰”“学校积极争取招商引资”等2个二级指标。

五、考核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学校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撰写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希徊⒂20xx年4月15日前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

2.平时考核。相关科室依据平时掌握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查阅学校通过教育督导平台报送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考核指标逐条赋分,说明赋分理由,送分管领导审签。平时考核赋分于20xx年4月20日前报送考核办。平时考核权重为80%。

3.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在20xx年4月底前结束,由市教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后,到学校就部分指标实地核实。现场核查权重为20%。

4.加分项审核。加分项目由直属学校提供申报材料于20xx年4月15前提交市教体局办公室,由考核办统一审核。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对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前三位的学校命名为“20xx年度安庆市直优秀学校”;对于经考核认定为进步明显的学校颁发“20xx年度安庆市直学校进步奖”。

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校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依据。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0

2.扣分标准:

①教师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在校外兼课、兼职,违反其中一项规定,本项考核不得分。

②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如有违反要求不得分。教师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学生,故意为难家长,擅自赶走学生一次扣5分。

③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享受奖励性津贴。私自乱收费、搭车收费、截留费用一次扣10分,并按规定退还钱款。

④违反计划生育要求超生不得分,没按计划生育要求采取措施而怀孕扣10分。所请假按事假处理。

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10分,经协调仍然不服从安排不享受奖励性津贴,并建议在教职工评聘时不予聘用。

(二)教师出勤(10分)

1.规范要求:

①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参加考勤,严格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师有事情需提前向校长室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电话请假需要补齐相关手续,特殊原因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教师小假为一个学期一次累计。累计超过8小时按事假处理。离校时必须打卡。

②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干满点,出成效。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外出或参加有关会议,一律实行外出登记,写明因公因私外出原因,以落实去向。凡不履行登记手续者按擅离岗位处理。病假必须出示三级以上医院病假条。

2.得分扣分标准

①一个学期出满勤、干满点得10分。以学校考勤统计数据为准。学期内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例会、升旗仪式、值班等一次扣除5元。一个学期迟到早退累计10次本项不得分,累计15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教师请病假一天,课务完成扣10元,课务未完成扣20元;教师请事假一天,课务已完成扣20元,课务未完成扣30元;每学期累计请病假达45天,事假达20天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奖励。上班时间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打扑克等,发现一次扣30元。

②教师公休假:晚婚标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婚假10天;晚育标准:女24周岁,产假90天,晚育奖励30天,剖腹产外加15天,提前请产假的产假时间从实际产前一周起算。丧假(直系)3天。

(二)工作总量(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周工作量多少,周工作量包括实际上课节数和兼职工作折算。学校按实际确定平均工作量,满课时数分值为10分。超课时附加1分/课时,不足课时减1分/课时。附加分值不超过原分值的50%。

①标准工作量,根据人事部门下发的要求核定学校教师的工作量,学校的平均工作量为12节。一二年级为13节,三四年级为12节,五年级为11节,六年级为10节。

②对工作量实行量化标准制度。凡是列入课表的科目,1课时作1个工作量,(包括: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兼职折算方法:教研组长2个,备课组长1个,大队辅导员4个,团支部书记1个,心理咨询2个,报帐员4个,体艺卫组长2个,图书管理员3个,音体美器材管理1个,仪管员2个,微机管理员2个,卫生员1个,档案管理1个,妇女主任1个,印刷3个。专职保安工作量为8个。未列入部分按实际量计入其它类别中。如享受津贴则不计算工作量。

③学科工作量测算:兼带二个班数学为满工作量。音乐、美术、科学、信息等满课时数为14节,兼实验指导、兴趣小组辅导等;体育学科满课时数为14课时,兼兴趣小组辅导、大课间活动等。满工作量的得满分,工作量超出的,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由校长室核定计入加分。不足工作量部分扣分。学校规定的.跟班人员应及时跟班。

(四)职业能力(40分)

教师“职业能力”的考核项目包括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教育能力主要考核教师组织管理学生和做学生思想工作等情况;教学能力主要考核教师钻研课标和教材、组织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等情况;

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及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市区局“教学六认真”要求进行教学操作,全面贯彻“三案六环节”要求,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备课三案:(10分)

①具体要求:备课环节齐全,书写工整,教案设计新颖,教学程序清晰,体现教改理念。体现备教材,备学生活动,体现学科特点,环节齐全,教后反思具体充实,体现教学情况(详见学校备课要求)。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备简单教案,所备内容必须符合市、区局相关要求。

②评分方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每缺一篇教案扣2分,每缺少一篇学案、巩固案分别扣1分。

2.课堂教学(10分)

①具体要求: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教学环节完备,教法恰当,符合课改要求;教师语言规范,精神饱满,衣着整洁,教态自然,因材施教;(详见学校课堂教学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的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

3.作业批改(10分)

①相关要求:实行一课一作,作业布置体现课标要求,精选适量;体现教法,面向全体学生;作业批改及时,批语简练具体,富有指导性,作业整洁,书写规范,强调正确率。(详见作业批改要求)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研组评议、教导处考评、校长室总评方式,三者比例权重为3:4:3。优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较差得4分,不合格不得分。多次考评按平均分计算。艺体、科学等教师应积极组织并辅导兴趣小组、大课间、科学实验(实验内容要上传)等活动。

4.教师其它业务要求:(10分)

①教师需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或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得满分,没按时完成后补完成得一半分值。没有完成不得分。

②教师不得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双方各2分,调课由教导处安排,凭单上课;上课迟到15分钟视为旷课;

③教师应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替别人代课以临时性津贴给付。每课时5元,保质保量上好课。

④教师按要求参加各种竞赛与评比,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⑤小学教师以专科学历为合格学历,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加4分,本科学历加2分。

5.总务后勤、专用室人员:无法用量化考核方式的专业教师(10分)

①相关要求: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管理好财产,使用好校产,定期检查校舍校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图书阅览、仪器实验、艺术体育、微机网络等室必须有总帐、分类帐、使用记录等台帐(标准参照相关要求),其它业务情况考核按要求执行。音乐、体育、美术、电脑等考核学科,成绩评定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并计算,兼代多个班级由考核人员临时抽取班级。

②评分办法:采取教导处、总务处会评、校长室总评相结合按3:3:4比例得出个人得分。

(五)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30分)

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能力为教师成长及发展的主要指标,也是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本项目可以超出定额附加得分。

1.教学奖励部分:

①教学奖励:每学期学校统一测试、阅卷的学科,教学成绩计算方法:优秀率*30%+合格率*30%+平均分*40%=考核成绩。与所教班级原始测试考核成绩相比较,考核成绩提升量乘以10得考核分,考核成绩降低量乘以5扣除。连续保持年级第一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分。

②有考核任务的科目,教学成绩按笔试40%与面试60%合计得分,个人成绩按优秀率*30%+良好率*30%+合格率*20%-不合格率*20%累计得分。基准分值为90分。超出分值*3为个人得分,多班级抽二个班取平均分合计。

2.教育科研部分:

教育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和科研论文等情况。本校的全体教师都应该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①短期课题在市级教科所立项,结题分别加5、10分。综合课题在市、省级立项课题负责人加(10—15分);按期通过中期评估加(10-15分)完成结题加(15—20分);课题组其它人员由课题负责人酌情加分。

②论文奖励: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市级公开发表的,依据文章的稿酬(以邮局正规的稿费单为准)学校给予同额的奖励,省级1.5倍奖励;国家级2倍奖励(费用从临时性津贴发放)。没有稿费的按市、省、国家级按(5、10、15)分奖励。单项协会类刊物发表视同交流;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获区级(8、6、4);市级(12、10、8);省级(18、15、12);国家级(25、20、18)同类获双奖或双交流取最高奖次。出资参赛获奖不得分。(教海探航、五四杯、师陶杯上获奖上浮50%)。

(六)附加奖励部分:

①教师受到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按国家、省、市、区分别加30、25、20、15分。

②教师个人参加学校各种评比竞赛活动获奖的,根据不同名次加5、4、3分,获区基本功比赛分别加(15、10、5);市级基本功比赛(30、20、15);省级基本功比赛(40、30、24);优质课评比为基本功类减半。兼任学校兴趣小组责任人每学期按考核标准加10、8、6分。

③教师承担省、市、区、校公开课,所任教师分别加15、10、7、5分。受学校选派外出交流上课区内5分,市内10分,省内15分。

④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竞赛活动获团体前三名(含一、二、三等奖)的,依次加7、5、3分。学生个人参加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加3、2、1分;学校运动会按年级取团体成绩前二名依次给班主任加5、3分。学校组队参加区运动会获团体前六名给辅导教师加40、30、25、20、15、10分。市级比赛获前三名加30、20、15分。区田径运动会团体成绩上升一个名次给辅导教师奖励30分。下滑一个名次扣20分。依次类推;语、数、英、科技、艺术、信息技术等科目组队参加区级团体(5人以上)比赛获一、二、三等奖给予辅导教师20、16、12分,市级比赛加30、20、15分。无团体名次按学生获奖情况以(5、3|、2)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市级不超过20分;辅导学生参加区级竞赛或在市级以上发表(教师获辅导奖次的)分别给辅导教师加8、6、4分;市级为10、8、6;花钱参赛不加分。协会类获奖或交流不加分。

⑤学校在区验收、评比、竞赛中获集体一、二、三等奖或优秀的,给分管领导及责任人合计区级30分奖励。市级为50分;省级为80分;学校按团结协作、成绩差距、执行纪律、贡献大小等方面评选优秀级部,奖励200元。

⑥分管后勤工作及为学校创收按学期计算,纯利润达每10万元相关人员共加20分,依次类推。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校长室核定奖励。教师承担学校其它工作的奖励办法由校长室考核奖励。

教师绩效单项奖励考核。主要设立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奖励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学校管理、教辅岗位等人员的绩效奖励考核。根据实际聘任的岗位,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

(七)考核办法与程序

1.教师绩效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定量统计;教研组评议、职能部门考核、校长室综合评议相结合。其中,教研组评分占10%,职能部门评分40%,校长室综合评分占20%;考核小组打分占30%。

2.教师平时考核由学校职能科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分为学年度或学期年度考核,由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

3.考核以积分方式统计等级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20%。考核小组依据教师绩效考核最终得分高低自然评出优秀等级的人选。

4.教师定期考核的基本程序:

①教师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

②组织民主测评;

③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对教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民主测评和平时考核的结果得出考核得分;

④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教师考核等次;

⑤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为5天),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教师的复核申请;

⑥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5.绩效考核争议的处理。教师如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学校绩效考核小组受理后,进行复核和考核结果的再次确认,最后确定考核结果。

6.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每学年考核两次,即每个学期一次。

(八)结果确定和运用

1.设置单项奖励性绩效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指副校级、中层干部、班主任、年级组长)、临时性工作津贴、突出贡献奖励津贴。分配办法:

①获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的班主任奖励津贴按1的考核权重计算;副校级、中层主任、副主任等分别按1.3、1.2、1.1的考核权重计算应享受的奖励性平均绩效津贴。年级组长按每月40元享受奖励性绩效津贴。

②临时性工作津贴(指多代课、学校分配加班、突击性事务等)、按实际完成的质量确定奖励数目。

③教职工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取得突出成绩的,由校长室集体研究确定奖励标准。

2.计算办法:由学校根据本年度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减去“管理岗位津贴”、“临时性工作津贴”和“突出贡献奖励津贴”,然后依据考核分值核算到每位教职。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2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为在编在职教职工。

见习期间的教师,学校根据其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发给一定的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体现按劳分配、按工作实绩分配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适当缩小差距,力争合理体现差异,把教职工的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考核发放,提高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的收入水平,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分配机制。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类、项目及测算标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设师德师风奖、履行职责奖、出满勤奖、工作量奖、工作质量奖。

(一)师德师风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对思想道德品质端正、遵守法纪、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师德师风奖一票否决:

⑴参与有偿家教;

⑵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⑷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履行职责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或服务质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发放履行职责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履行职责奖一票否决: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⑵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三)出满勤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

⑴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现象;

⑵经常迟到早退,全学期累计超过20次;

⑶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

(四)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工作量奖按月考核计发,一年执行10个月。根据学校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别设置教师课时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

1、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是教学工作津贴。以教师每周实际授课课时、教案为主要依据计发。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及编制标准计算课时工作量,兼顾年级、学科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浮动系数。

1)计算原则:

⑴凡列入正常周课时的课均属计算范围;

⑵既考虑备课量,又考虑课时数;

⑶以周课时为基数作为发放月津贴的依据。

⑷对学科之间、年级之间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动系数平衡。

⑸对有关学科、有关职务的教师,用附加课时的办法计算工作量。

2)计算方法:

⑴基数课时数的计算:基数课时数按周教案数和周课时数进行计算(年级系数、学科系数不同的分别计算)。

⑵浮动系数标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1.3;物理、化学1.25;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历史1.15);其它学科1.00。

②年级系数:初三语、数、英、物、化、政、史为1.25,初一、初二语、数、英、物为1.15,其它学科为1。

⑶附加课时标准:

①年级组长3课时;教研组长1课时(组员人数超过10人另加1课时);备课组长:语、数、英4课时,物、化3课时,政、史2课时,其它1课时;工会、共青团副职2课时,兼职的按实计算。

②体育教师负责出操,折合1课时。

③学校电教教师负责学校网站管理,网络设备维护,相关年级的成绩输入和分析,折合为2~9课时。

④学校兼职教科员工作折合5课时计算。

⑤参加导护每月计算3课时。

另:县骨干教师、市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附加津贴按上级要求执行,不列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算。

⑷综合计算办法:周总课时数(教师工作量折合周课时总数)=周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周教案数+附加课时数。

个人课时津贴额=单位课时津贴标准×周总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高级教师,教学任务不足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和其它工作者,可领取教师平均课时津贴,如超过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贴+超过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课时津贴单位计算。其他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其实际课时数的基础上上浮20%。

②组织指导课外兴趣小组和课外研究性学习活动,校级兴趣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载)每次记一课时,初三研究性学习活动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初一、初二兴趣小组活动每次记三分之一课时。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记三分之一课时。

早读值班每班每次计二分之一课时;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计一课时;晚自修管理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早读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课时总量计算为:周课时数×月数早读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课时均实行年级总量核定。

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服从学校分工,积极完成学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务,由学校酌情考虑附加课时计算工作量津贴。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月350元(全年发放十个月)已随工资发放。

(五)工作质量奖(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

发放办法:

分学期考核,由年级分学期考核实施,主要考核教师学科教学情况。

校均分全县第一,考核等级均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

校均分不是全县第一的,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中间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所教班级均分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下浮一档(100元)。

按照上述办法考核应该下浮一档的,如果所教班级与接班时的情况相比,校名次进步5个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级年级前30%人数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数的,则不实行下浮。

行政人员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其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进行浮动。

考核要求:

⑴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相关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节次达到学校要求。

⑵无提前上课、拖课、违规辅导等现象,无监考不到位或违规、阅卷出现严重差错或较多差错的现象。

⑶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能认真组织相关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以上三项要求为否决项,每违反一次(项),视情节轻重,从工作实绩奖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标考核奖

⑴奖励对象:

在中考中成绩优秀,达到或超过学校提出的既定目标的初三年级任课教师、及初一、二年级的全体任课教师。

⑵奖励标准:中考目标考核奖,初三教师一般每人奖励900元,初一、初二年级全体任课老师每人奖励400元。

初三任课教师中考目标考核奖与当学期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合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的考核办法,主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

3.优秀班主任奖

班主任常规管理奖:实行按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学校每月根据常规管理扣分情况进行年级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级为一等奖,奖励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级为二等奖,奖励班主任30元。全年发放10个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累计发放。

优秀班主任奖:根据常规管理情况和班级综合管理情况,各年级按照6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0元。

4.“金钥匙”奖

金钥匙奖主要奖励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与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奖励标准参照原津贴发放方案中的办法。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奖励标准:省级报刊80元,市级报刊60元,县级报刊50元。

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奖励标准:省一等奖8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四、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行政人员经考核,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定的办法。

1.测算办法: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量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副校级系数为1.3,中层正职为1.2,中层副职为1.1。

2.考核办法:学校每年对行政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岗位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副校长以组织部、教育局组织的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层行政人员每年向校监会和教代会进行述职,以校监会成员、教代会代表的测评和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行政人员经考核测评,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满意度超过70%方可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4.行政人员如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依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应部分。

5.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一经确定,除“金钥匙”奖中的相关单项奖外,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它奖项。

五、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一)学校根据一定比例(不超过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划定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独考核发放。

(二)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工作量奖和超工作量奖。

1.工作量奖的计算方法:

⑴工作量奖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数:图书馆长、报帐员、食堂组长、宿舍组长工作量系数为1.2,其余职员职工工作量系数均为1.0。

⑶个人工作量奖计算公式=(工作量奖总额÷系数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2.超工作量奖:

⑴超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⑵超工作量奖主要用于完成学校相关突击性工作的加班费用。具体工作由学校安排或由学校委托相关组长进行安排,由学校根据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发放。

(三)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规

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撤离职守,不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一学期基本无病事假。

2.工作态度

及时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工作主动,态度积极,团结协作。

3.工作实绩

坚持服务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师生、家长的认可,工作完成质量高,成绩显著。

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其它规定:

(一)教职工出现病事假、产假、婚假以及工伤等情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定后从次月起分别分别停发6个月和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发放;该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和分配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在上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校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兼顾学校以往实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学校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下,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实施对象

州惠市实验中学全部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三)绩效工资的总量和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的总量为教职工的基本工资、薪级工资和地区补贴以外的.所有津贴及补贴。

教职工绩效工资由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性部分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部分占30%。

(四)绩效工资分配: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岗位津贴、节日补贴两个项目。岗位津贴以职务(岗位)为依据,分档次按月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发放,每人每个节日1000元。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班主任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超课时津贴等项目。

班主任津贴发放对象为担任班主任岗位的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对象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标准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在考核的次年1月发放。

奖励津贴分配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以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效果、其他综合表现等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五)奖励津贴的分配

奖励津贴分月奖励津贴和学期末奖励津贴,其中月奖励津贴部分占奖励津贴的70%,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占奖励津贴的30%。月奖励津贴按月发放,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在每学期末(学校年末)发放。

1、月奖励津贴分为工作量津贴和业务量津贴两部分。工作量津贴包括课时(工作任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补贴等,业务量津贴主要指行政领导在行政工作中与外单位联系通讯费、参加市内各种会议的交通费等。(具体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学期末(学校年末)奖励津贴包括绩效考核奖励和业绩奖励两部分。绩效考核奖励在每学期末发放,业绩奖励在每学年末发放。

绩效考核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分配。绩效考核以工作人员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每人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绩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工作人员具备的文化素质、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个人专业发展等。

根据学校制定的绩效考核的具体细则,对在职在编的教职工进行定量考核,确定其相应的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业绩奖励主要包括下面两部分:

①教师参加科研课题、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发表论文、获得各种荣誉等按《州惠市实验中学教职工奖惩制度》给奖。

②高考奖励:根据当年中、高考奖励方案及中、高考业绩来确定奖励。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的通知》(皖政办〔20xx〕7号)、《关于20xx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121号)、《关于创新高校院所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全面提升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与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相适应的、符合学校办学特点和体现教职工岗位职责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从规划、服务建设,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

2.坚持业绩优先、突出贡献,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分级管理、考核发放,简便易行、操作简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校本部在职在岗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

三、组织实施

绩效工资实行学校和二级单位两级管理。

(一)在学校机构与人事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制定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指导各单位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工作。

(二)学校各单位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机关处室和其它教学辅助等单位由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教学院部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教代会执委或代表、工会主席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三)学校各单位应按照本方案,根据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生工作及党建工作的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四、绩效工资构成和总量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单列性奖励构成。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于各类岗位的教职工履职的薪酬,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上级文件规定随工资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因素,与教职工日常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对学校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其构成包括:奖励性津贴(岗位津贴、教师统筹津贴、课时津贴、管理服务津贴)和调节性津贴(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以及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1)奖励性津贴:指对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及超出本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后发放的津贴。

①岗位津贴:指教职工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且满勤后,经考核发放的津贴。

②教师统筹津贴:是指根据教师对学校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包括培养学生、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授权点、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以及专业建设等)而拨付的津贴,由教学院部统筹分配。

③课时津贴:指从事教学的人员完成学校的指令性教学任务后发放的津贴。

④管理服务津贴:指对管理、工勤及实行坐班制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管理服务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而发放的津贴。

(2)调节性津贴

调节性津贴:是指学校统筹并单独拨付的津贴,包括自主调节津贴、综合考核津贴、兼课教师课时津贴、空岗兼职人员津贴等。

①自主调节津贴:是指用于二级单位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以及管理服务工作等方面的加班劳务部分所发放的津贴。

②综合考核津贴:是指对个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二级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和单位进行奖励的津贴。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③兼课教师课时津贴:是指对在管理或业务岗位工作的人员完成教学任务后所发放的课时津贴。

④空岗兼职人员津贴:是指教学院部的行政岗位和部分实验岗位空缺后,由教师兼职相关工作而对其发放的津贴。

3、单列性奖励:是指用于年终奖、新校区工作补贴、辅导员津贴等发放的奖励部分。单列性奖励经费单独预算,单独发放。

(1)年终奖: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的年终奖励。

(2)新校区工作补贴: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考勤结果,对在少荃湖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发放的补贴。

(3)辅导员津贴:是指对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带班并经考核后发放的工作津贴。

(二)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单列性奖励总量

五、有关规定

(一)各类人员岗位的确定,以第五轮全员聘用的合同为准。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应聘岗位职责,完成相应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任务。

(二)各类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按所聘主岗类别进行。其中管理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可按主岗和辅岗的核拨系数各占50%计算。兼课人员计算课时津贴的工作量最多不得超过同类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3(因教学任务需要,经教务处同意的除外)。

(三)新聘人员,从工资发放的当月起,按所聘岗位的标准预发相应的岗位津贴;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自变动的下个月起按新的标准预发岗位津贴。

(四)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按标准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参与绩效工资分配,扣发3个月岗位津贴。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并逐月扣回上年度发放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0%和预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经学校批准进修培训的人员(含培训、访学、攻读学位、进行博士后研究等),正常发放基础性绩效。一年以内的(含一年)正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从第二年起,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及以上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完成基本工作量一半以下的,按照相应比例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挂职人员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探亲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在本办法中未涉及的,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执行。对不按照学校规定考勤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或单位,按学校考勤规定扣罚个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

(七)受学校问责、党纪、行政处分的个人或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神经病学研究所、产业实体、附属医院可自行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学校派驻在产业实体的工作人员可自行选择发放途径,选择在学校发放的人员不得同时在产业实体领取绩效工资或奖金,且选择后不得随意更改。

(九)经费来源。绩效工资的经费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

(十)退休返聘人员按在职同类人员享受绩效工资。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5

为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功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级优酬、适当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学校经过多次研究谈论,参照兄弟学校做法,结合本校实际,在以前多学期试行的基础上,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和分配:

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由上级拨付的奖励性工资、门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儿部利润及社会赞助款合并构成,在总量内进行班主任和校务津贴、超课时津贴、加班和质量奖惩金四个方面的分配。

二、绩效工资考核监督小组以及考核形式

1、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2、监督小组:组长:

3、考核形式考核结果由考核组负责统计公布,监督组复核后交组长确认发放。

三、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月超课时津贴计算办法:教师实际周超平均课时节数(不含午间课)x10元为本人月课时津贴。

①教师周课时节数按学科系数和班额系数折算。学科系数:语文、数学1.2,其它有单元测试的1.0,无单元测试的0.8。班额系数: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两班或以上语文数学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教主课的每月另加50元。

④毕业班主科教师每月加20元。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本学期平均课时按校长任课9.6节计算,督导员享受一半平均课时。

2、班主任基本津贴计算办法:30元+1元x学生数,毕业班每月加10元,护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级就餐维护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础上进行责任追究。57岁以上教师(女52岁)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项由政教主任制表。学前班班主任暂纳入学校计发。

3、月校务津贴计算:校长、书记120元,副校长100元,副园长、教务主任、政教主、总务主任、财务80元,办公室等50元。校务兼职适当加10—30元,但不得超过校长津贴。校务值日按每天30元发放加班补助(午休期间40元)。此项由校长制表。

4、加班计算:

(1)兼职岗位(速印、饮水、备课组长、水电、网络维护、校园博客、远教、图书等)、教师午间值日/课按工作量大小和惯例进行发放。

(2)集体走访、教学教研活动、大型文体活动以及教职工集中劳动按参加次数和工作量适当发放加班补助和车费补助。

(3)专项加班按工作情况和效果发放补助和奖金。

(4)临时紧急性加班按工作强度和工作量适当发放,一般一天不超过30元。节假日加班按国家相关制度执行,一般一天不超过50元。

(5)教师跟车由幼儿园或寄宿部制表出账。此项由分管校务成员制表。

5、教育教学教研奖金,按相关制度执行。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6、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达到平均课时的足额享受,未达到的'按所达到(校长课时)的比例发放,超过的不再加发。此项由教务主任制表。

7、专职安保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设立50元目标奖。目标奖由综治主任追究制表。

8、专职后勤人员全额享受上级拨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性福利待遇,假日门店或食堂进货每周发放补助30元。

9、派到幼儿部或寄宿部的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本部领取工资。

①足额享受上级拨付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②另外发放实际周超课时节数(本学期以校长课时为基准)xN元的月课时津贴(N小于10),

③就餐午休维护的补助,每天4元。第②项由园长制表。

10、省资教老师和镇轮调老师每学期发放500元交通补助。由本人用领款单领取。

11、责任追究罚款

学校对在常规教学和管理中出现问题的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相应罚款从本人所得绩效工资中扣除,若超过应得部分,从福利中扣除。此项由校长根据校务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说明

1、绩效工资一般在学期结束发放,经济条件允许则按月发放。若总量不足,则按比例发放。

2、病休人员、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况不承担责任岗位的教师不参与绩效评估,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全员性福利。因特殊情况不能上岗的教师,按临近退休年限每学期向学校交一定的顶岗费:每差一年交500元。临近退休教师在退休前六个月按上岗教师对待。

3、公司聘请人员除不享受超课时津贴外,凡承担较多教学任务者可以参加学校其他绩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费,每月发放校龄津贴(从承担教学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递增,本学期止章钦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5、以前相关制度与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执行。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6

一、考核方法

班主任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评小组考核、任课学生和学生家长考评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

班主任绩效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果考核两局部。

(一)(40分)

1、制定本学期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能和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4分)

2、能认真组织好班会课和活动课,每学期主题班会和活动课不少于6次,要求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3分)

3、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不少于一次家访,无法家访可电访,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学期末上交家访登记卡或电话联系册。(5分)

4、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熟悉班级情况,注重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班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4分)。

5、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学校布置和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3分)

6、能按时参与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3分)

7、早读跟班。(5分)

8、课间操或学生集会班主任必需到场。(5分)

9、认真和时填写学生学籍管理卡和学生学业素质报告单。(3分)

10、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5分)

(二)班级工作成果考核内容(60分)

1、班级卫生情况。关心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公共卫生平安工作,积极执行卫生防疫规定,杜绝迸发聚集性污染病。(10分)

2、加强常规管理,重视平安教育。在校内每发生一件平安事故处置和时。(10分)

3、加强学生课外活动布置与指导,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活动内容丰富多样、平安、有效。(5分)

4、加强班级财富管理,措施到位。(5分)

5、注重班容班貌,安排简洁、美观,富有个性化,激励用语规范化,文具摆放条理化,洁具放置隐蔽化。(5分)

6、班级学生到校情况。学生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课现象班主任要和时与家长联系。(5分)

7、撰写班级管理或德育优秀论文。(2分)

8、班级学生团体在校级以上的活动中获奖。(3分)

9、学校班子成员对班级工作综合评分。(10分)

10、班级内学生代表对班级工作综合评议(发放表格、随机抽取班级内学生)。(5分)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结果使用

班主任津贴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和以上)、良好(76~89分)、合格(60~75)和不合格(59以下)四个等次。优秀等次全额发放班主任津贴,良好等次发放90%班主任津贴,合格等次发放80%班主任津贴,不合格等次不发放班主任津贴。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7

一、总则

1、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领导小组,人员由学校党政工领导、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

2、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占绩效工资的30﹪。

3、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视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注重激励先进,促进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高。

4、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包括考勤奖励、岗位奖励和业绩奖励三部分,三部分奖励基数分别为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班主任津贴、干部管理津贴和早读晚自习等加班加点补助余额后的三分之一。

5、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按月度考核、学期汇总、年度兑现。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师德考核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酿成责任事故的;

2、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资料,损害学生利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查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校内外行为不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损害学校声誉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其他影响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二)考勤奖励。

考勤奖励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出勤、到班到岗,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公益活动等情况。

1、教职工请假按请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请(病假附相关证明),一般应安排好课务和相关工作,填写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校长批准后,予以给假。假期结束后应销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就离校的'按旷课(职)处理。

2、凡一学期请私假五天以上,每超过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每超过一天扣10元。

4、婚、产、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天数按私假处理。

5、凡旷职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扣20元。

6、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抽点不在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业务学习等中心工作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先请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必须补办手续。

8、早读、晚自习视为加班加点,早读每次6元,晚自习每次8元。

9、凡连续旷职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职20天作自动辞职处理。

10、监考过程中玩手机,发现一次扣10元,情节严重的扣20元。

(三)岗位奖励。

岗位奖励指教职工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或后勤服务工作所发的奖励。

1、按照《教职工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学校党政工团等管理人员、教学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兼职教辅等人员工作量进行折点计算。

2、教学人员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学科课时折点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标准课时为11节,物理、化学标准课时为13节,政治、历史、地理及生物标准课时为15节,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劳技等标准课时为16节。

3、校级、副校级、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工作量分别为上课时数加校平均课时量的3/4、2/3、1/2、5/12。

4、教研组长每学期补贴80元,备课组长每学期补贴40元(教研组长兼任不累加计算)。

5、班主任津贴按每月120元的基数标准考核发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津贴按市局相关规定提取,按岗位要求考核发放。

5、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课时,计算机房及网络维护工作量折算2课时,课间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课时,计算机硬件维护折算1课时。

6、主办会计、出纳、保管、门卫、水电维修、图书管理等人员完成岗位相关工作视为满工作量(校平均岗位工作量)。

7、年满55周岁教师的工作量达标准课时量60﹪为满工作量。55周岁退休的女教师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课时奖励金为每课时6元

(四)业绩奖励

1、教学实绩考核。

以一年内期中、期末考试四次成绩为基数,各年级四次考试的权重各占25%,计算出个人学科实绩得分与学科平均实绩得分(学科实绩得分为优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当差值为正时,教学实绩奖励金额为(差值-1)×100元;当差值为负时,教学实绩扣罚金额为(差值-3)×50元。

实绩考核承认起点成绩。以上学期期末成绩为基础,初二物理、初三化学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数学成绩的60%为基础。七年级各学科以小升初成绩为基础,若组织入学考试,则以入学考试成绩为准。若中途不分班,这个基础将一直跟随科任老师。若有学生中途流失,该学年度内该生成绩以0分纳入考核。

2、学科贡献奖。

在中考中,九年级学科成绩位居全市上游,则给予毕业年级与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相应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非考试学科教学人员和后勤人员享受非毕业年级学科教师学科贡献平均奖奖金的1/2。

3、教科研奖励。

①教师个人参加教学竞赛(含实验操作、说课等)获奖、教科研竞赛获奖给予奖励,具体标准见附表二。本项可以累计计算。

②教师指导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比赛获奖的给予相应奖励(不累计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三。

③重大科学管理建议奖。个人对学校管理及服务的建议被采纳,对学校工作有重要贡献,给予建议人100元—300元奖励;对学科教学管理有重大贡献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由校长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

4、学校加强对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罚:

①凡备课不认真、过分简单、缺备,每次扣10元;作业批改不及时或不认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调课、跑课、停学生课或课堂上让学生站在门外,发现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规定上好教研课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师每月听课不少于4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少一节扣10元。

⑤学科教学影响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学科教师分别给予扣罚,具体标准见附表四。

⑥后勤人员因服务不及时或不到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发现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员满意度测评达90﹪时发放全额平均业绩奖励金,低于90﹪时则按实际满意度打折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8

为了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完善学校内部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考核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优绩优酬,差距合理。处理好工资分配均衡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既要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也要适当考虑工资分配的均衡性。

6、兼容并蓄,改革求进。处理好考核制度改革性和继承性的关系。对于学校旧的考核制度,经实践证明发挥作用好且符合绩效工资考核要求的,应当在新方案中予以保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原学校考核制度应当修订完善。

7、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绩效考核要做到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要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二、绩效工资考核的内容、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处理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学校在编教职工,能服从工作安排,能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按月发放。

对教职工出现以下几种问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酌情予以扣除:

1、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进行有偿家教的';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学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等),经行政办公会讨论决定,予以100元以上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的处罚,并视其认识及改进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中体现。

2、根据长葛市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对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的教职工,由行政办公会视具体情况讨论决定减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时列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3、对工作量不足且不能服从学校其他工作安排的,或不能完成学校布置任务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4、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达半月以上的,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后,不足部分继续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中扣除。

5、对编制为专任教师,因为不能履行专任教师的岗位职责而转岗到教辅岗位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予以减发10%-2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发放

1、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1)教师工作常规考核、补贴类:月岗位考核奖(含月考勤奖),月误餐补贴等。

(2)津贴类:主要包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

(3)工作量考核类:超课时补贴、加班补贴等

(4)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类: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科研成果奖励、年终考核奖等。

(5)其他类:对学校发展有特别贡献或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有特殊成绩的奖励。

2、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与核定,即根据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核定总量包干到校,用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学校在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时,优先处理教师常规考核奖和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然后在总额剩余部分安排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等项目。每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的各组成项目的金额总数,由校长办公会制定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行。

3、教师工作常规考核及补贴的发放。

月岗位考核奖的发放,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按月进行考核发放,金额为人均每月200元,教职工月误餐补贴为每人每月90月。

4、班主任津贴、管理干部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的考核发放。

班主任每月基本津贴400元,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另增加每月人均200元作为班级管理考核奖,依据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校长、副校长、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根据岗位职责与考核结果,相应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月,480元/月,400元/月,320元/月,150元/月,120元/月,100元/月。全年按照十个月发放。

5.超课时补贴和加班补贴。教师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情况下,并超额完成其他工作量的,学校给予补贴。标准为早自习10元/次,超课时费为10元/课时,因为学校工作安排课时不足的,每课时扣20元。其他超课时内容认定由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安排加班任务的,视具体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加班补贴。

6、阶段性成果考核奖的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按照学校制定的学期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办法,经考核后发放。每学期一次,第一学期期末的教育教学成果奖与年终考核奖合并发放。

每年度进行一次教科研成果奖励,依据学校制定的教科研奖励方法,考核后发放。

三、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制定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工作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

xx高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具有代表性的数位教职工组成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协调小组,及时了解教职工对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沟通考核者与考核对象间的信息,积极调解考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引导教职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考核问题。

四、附则

1、义务教育学校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本实施方案经学校第六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雨花台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校委会。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19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全方位评价教职工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综合评估条例》,以人为本,科学合理。从学校和教师实际出发,现制定《大庆路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注重过程考核,定性评价定量统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连云港市新浦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情况,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教师绩效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高效创新,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按绩分配、效率优先、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以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实际成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2、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全体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师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考核机构

1、学校建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小组,由15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政领导及各科室主要同志和教师代表为成员。其中,教师代表民主推荐4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2、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按照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进行考核。

3、完善老师学年度、每学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建全教职工考核档案体系。绩效考核结束后,学校必须将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考核统计表》等材料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核项目

主要分成两个部分:一是教师绩效综合性考核;二是教师单项奖励考核。

教师绩效奖励综合性考核。考核对象全体教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内容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方面。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记分四舍五入,保一位小数,考核项目及分数设置要求如下:

(一)职业态度(10分)

1.规范要求与得分标准:

①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安排,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格执行“六严”规定。(4分)

②工作态度端正,勇于创新,教育教学及教学科研成绩突出。(3分)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0

为提升我校教育教学水平,改革完善学校现行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以教学为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和短板弱项工作任务提升。

2、坚持按劳分配,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向教学科研一线倾斜。

3、坚持权利下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校系二级分配体系。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范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对象为全体在岗人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指导标准

原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两部分构成。本方案将“工作效能补贴”分为工作量绩效、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和其它绩效五部分,共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90%;综合目标奖,改为年终考核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一)工作量绩效

根据在岗人员当年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量情况所支付的绩效,每月采用预发的形式发放,年底统一核算,多退少补。

1、人员分类及相应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分为两类:

第一类:教学人员:全体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校内专任教师、实验教师。

第二类:非教学人员:全体不以课时计算工作量人员,即全体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工勤人员。

(2)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

教学人员、非教学人员年工作量绩效总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权平均值法”。

(3)工作量绩效总量具体分割:

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M,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1,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M2=(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全体享受工作量绩效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学校享受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岗位权重系数之和。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1)教学人员分为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根据教学人员资格岗位和教学、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设立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2)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采用二级分配的办法,先预留部分资金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为:

各系部教学人员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设为N,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1,各系部全部教师二次分割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为N2。

N=N1+N2

N1=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各系部实验教师系数加权总值×10个月×65%。

全体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N2=(各系部20xx年课时总量/全校20xx年课时总量×65%+各系部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全校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35%)×(M1-预留的用于教务处统一管理选修课程的资金-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

全校实验教师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各系部实验教师分割坐班工作量绩效年总量之和。

(3)各系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并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绩效出来发挥管理杠杆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由教学工作量绩效和科研工作量绩效两部分组成,分别占剩余总量的85%和15%。教学工作量包括理论授课、实验实训和课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计算办法详见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和附件1《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非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学人员在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工作的同时,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人员科研工作量积分及绩效折算办法》。

(5)学校设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和最高教学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补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超过最高教学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学工作量绩效。

3、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

根据非教学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设立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其计算方法如下:

非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非教学人员月均工作量绩效基数=M2/非教学人员系数加权总值/12个月。

(二)人才绩效

主要用于学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学位津贴、专业带头人津贴、骨干教师津贴等(不能重复享受,按最高标准享受)

(三)项目绩效

主要用于各类专项项目,包括教学改革、科研专项、优质校建设等,按照项目匹配经费和固定绩效方式予以支持,详见附件3《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项目绩效实施办法》。

(四)奖励绩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奖励、技能竞赛奖励、综合性奖励等,详见附件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励管理办法》、附件5《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改革与创新项目奖励办法》及附件6《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

(五)其它绩效

主要包括责任津贴、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临床一线保留津贴、值班费等。

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

专职辅导员按照1:200标准管理班级,最多不超过300人,超过200人按每生4元标准计算超工作量。

兼职辅导员(专任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担任辅导员)担任1个标准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职辅导员津贴,少于50人的班级享受300元兼职辅导员津贴。原则上兼职辅导员带班不超过1个。

(六)年终考核奖

年终考核奖原则上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绩效工资总量实际结余进行发放。年终考核奖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每年发放一次。

年终考核奖=年终考核奖基数×岗位权重系数。

年终考核奖基数=年终考核奖总量/全体人员系数加权总值。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程序

1、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工作量绩效具体操作流程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分配办法,每年分两次于开学前将下学期的工作量绩效(每学期分6轮核算)报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同时,各系部需每月将实际授课情况报教务处备案,每半年将科研工作量情况报科研处备案。

2、党政、系部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工作量绩效发放流程为:各处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将所属人员上月考勤结果报人事处,人事处根据考勤情况,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绩效,并由学校统一发放。

3、专兼职辅导员超工作量津贴,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统计核定,学工部进行汇总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4、人才绩效、项目绩效、奖励绩效,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审核测算,并送人事处备案,由学校统一发放。

5、年终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年初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其他规定

1、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个月固定进行发放(教学人员工作量绩效每年按12次发放,元旦之后至寒假产生的课时计入上年度)。

2、工作量绩效以预发的.办法发放,年底统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次年扣发全部工作量绩效。

4、每年未能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的,当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发科研工作量绩效。

5、本科班课时费标准,根据本系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上浮,但不能超过10%。

6、校内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为专任教师课时费标准的1/2。

7、各专业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外兼职教师聘任计划,经学校人事处、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校外兼职教师任课所产生的课时费用不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8、经学校审核批准,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享受本系部教学工作量绩效平均数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9、经学校审核批准,参加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的人员,自自脱产之日的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能够不定期回校承担教学任务的,按校内兼课教师标准发放课时费。

10、女职工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在产假内享受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生育险补贴,停发工作量绩效(教学人员保留科研工作量绩效)。

11、病假,15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其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事假,10天以内,按离岗天数扣发工作量绩效,超过10天者,扣发半个月工作量绩效,超过1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工作量绩效;婚假、丧假,超出国家规定时间的部分,按离岗天数扣发。离岗天数为自离岗当天起,按日历连续计算。

12、教职工每旷工1天(含1天以内),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2天,扣发3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5天,扣发6个月的工作量绩效;累计旷工10天,扣发当年全部工作量绩效。

13、因各种原因被解聘的人员,自次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被学校认定为工作失误或严重失职的人员,从当月起停发工作量绩效,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

14、教学人员脱产参加院企进修、访问学者,减除其不在校期间的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5、全日制脱产学历学习、女职工生育等人员,减除其停发工作量绩效期间应承担的岗位任务(教学人员额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变)。

16、无论何种原因扣发工作量绩效的人员,其岗位任务要求不变。

17、高层次人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自人事关系进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绩效;新调入非高层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绩效。

18、实行独立核算的部门,参照学校相应岗位职级标准制订本部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1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对象为在编在职教职工。

见习期间的教师,学校根据其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发给一定的补贴。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原则

体现按劳分配、按工作实绩分配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适当缩小差距,力争合理体现差异,把教职工的贡献、绩效与收入挂钩,根据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考核发放,提高教师尤其是优秀骨干教师的收入水平,构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分配机制。

三、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类、项目及测算标准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设师德师风奖、履行职责奖、出满勤奖、工作量奖、工作质量奖。

(一)师德师风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5%)

对思想道德品质端正、遵守法纪、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教职工发放师德师风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师德师风奖一票否决:

⑴参与有偿家教;

⑵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⑷其他师德失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二)履行职责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或服务质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发放履行职责奖。

对有下列现象的工作人员实行履行职责奖一票否决: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⑵工作态度差、责任心不强,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安全责任事故。

(三)出满勤奖。(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5%)

⑴不能履行请假制度,有旷职现象;

⑵经常迟到早退,全学期累计超过20次;

⑶病事假超过规定天数。

(四)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

工作量奖按月考核计发,一年执行10个月。根据学校工作人员的岗位分别设置教师课时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

1.课时津贴

课时津贴是教学工作津贴。以教师每周实际授课课时、教案为主要依据计发。根据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及编制标准计算课时工作量,兼顾年级、学科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浮动系数。

1)计算原则:

⑴凡列入正常周课时的课均属计算范围;

⑵既考虑备课量,又考虑课时数;

⑶以周课时为基数作为发放月津贴的依据。

⑷对学科之间、年级之间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动系数平衡。

⑸对有关学科、有关职务的教师,用附加课时的办法计算工作量。

2)计算方法:

⑴基数课时数的计算:基数课时数按周教案数和周课时数进行计算(年级系数、学科系数不同的分别计算)。

⑵浮动系数标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1.3;物理、化学1.25;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历史1.15);其它学科1.00。

②年级系数:初三语、数、英、物、化、政、史为1.25,初一、初二语、数、英、物为1.15,其它学科为1。

⑶附加课时标准:

①年级组长3课时;教研组长1课时(组员人数超过10人另加1课时);备课组长:语、数、英4课时,物、化3课时,政、史2课时,其它1课时;工会、共青团副职2课时,兼职的按实计算。

②体育教师负责出操,折合1课时。

③学校电教教师负责学校网站管理,网络设备维护,相关年级的成绩输入和分析,折合为2~9课时。

④学校兼职教科员工作折合5课时计算。

⑤参加导护每月计算3课时。

另:县骨干教师、市骨干教师、县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的附加津贴按上级要求执行,不列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计算。

⑷综合计算办法:周总课时数(教师工作量折合周课时总数)=周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周教案数+附加课时数。

个人课时津贴额=单位课时津贴标准×周总课时数。单位课时津贴标准根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高级教师,教学任务不足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和其它工作者,可领取教师平均课时津贴,如超过该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贴+超过课时数×学科系数×年级系数×课时津贴单位计算。其他在一线上课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在其实际课时数的基础上上浮20%。

②组织指导课外兴趣小组和课外研究性学习活动,校级兴趣小组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活动记载)每次记一课时,初三研究性学习活动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初一、初二兴趣小组活动每次记三分之一课时。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记三分之一课时。

早读值班每班每次计二分之一课时;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计一课时;晚自修管理每次记二分之一课时。早读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课时总量计算为:周课时数×月数早读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课时均实行年级总量核定。

教师在完成教学工作的同时,服从学校分工,积极完成学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务,由学校酌情考虑附加课时计算工作量津贴。

2.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每月350元(全年发放十个月)已随工资发放。

(五)工作质量奖(约占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

发放办法:

分学期考核,由年级分学期考核实施,主要考核教师学科教学情况。

校均分全县第一,考核等级均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

校均分不是全县第一的',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上浮一档(100元);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中间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为平均档;所教班级均分所教班级均分名次在全年级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级下浮一档(100元)。

按照上述办法考核应该下浮一档的,如果所教班级与接班时的情况相比,校名次进步5个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级年级前30%人数达到或超过年级平均数的,则不实行下浮。

行政人员按照上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其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进行浮动。

考核要求:

⑴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的相关要求,根据学校要求完成相关教学任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听课节次达到学校要求。

⑵无提前上课、拖课、违规辅导等现象,无监考不到位或违规、阅卷出现严重差错或较多差错的现象。

⑶能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育教学质量较好,能认真组织相关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以上三项要求为否决项,每违反一次(项),视情节轻重,从工作实绩奖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标考核奖

⑴奖励对象:

在中考中成绩优秀,达到或超过学校提出的既定目标的初三年级任课教师、及初一、二年级的全体任课教师。

⑵奖励标准:中考目标考核奖,初三教师一般每人奖励900元,初一、初二年级全体任课老师每人奖励400元。

初三任课教师中考目标考核奖与当学期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合并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教育教学和工作实绩奖的考核办法,主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

3.优秀班主任奖

班主任常规管理奖:实行按月考核,年终一次性发放。学校每月根据常规管理扣分情况进行年级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级为一等奖,奖励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级为二等奖,奖励班主任30元。全年发放10个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终累计发放。

优秀班主任奖:根据常规管理情况和班级综合管理情况,各年级按照60%的比例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奖励100元。

4.“金钥匙”奖

金钥匙奖主要奖励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教育教学论文发表与获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优课评比、辅导学生竞赛奖励标准参照原津贴发放方案中的办法。

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奖励标准:省级报刊80元,市级报刊60元,县级报刊50元。

教育教学论文获奖奖励标准:省一等奖80元,二等奖7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县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四、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行政人员经考核,实行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性核定的办法。

1.测算办法:以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量为基数乘以相应系数。副校级系数为1.3,中层正职为1.2,中层副职为1.1。

2.考核办法:学校每年对行政人员的德、能、勤、绩以及岗位履责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副校长以组织部、教育局组织的考核测评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层行政人员每年向校监会和教代会进行述职,以校监会成员、教代会代表的测评和考核结果为依据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行政人员经考核测评,教职工(教职工代表)满意度超过70%方可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

4.行政人员如有师德失范行为或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教育教学事故的,依据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相应部分。

5.行政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一经确定,除“金钥匙”奖中的相关单项奖外,不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其它奖项。

五、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一)学校根据一定比例(不超过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划定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独考核发放。

(二)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设工作量奖和超工作量奖。

1.工作量奖的计算方法:

⑴工作量奖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数:图书馆长、报帐员、食堂组长、宿舍组长工作量系数为1.2,其余职员职工工作量系数均为1.0。

⑶个人工作量奖计算公式=(工作量奖总额÷系数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2.超工作量奖:

⑴超工作量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⑵超工作量奖主要用于完成学校相关突击性工作的加班费用。具体工作由学校安排或由学校委托相关组长进行安排,由学校根据其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发放。

(三)职员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规

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撤离职守,不无故缺席集体活动和政治学习,一学期基本无病事假。

2.工作态度

及时完成学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工作主动,态度积极,团结协作。

3.工作实绩

坚持服务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师生、家长的认可,工作完成质量高,成绩显著。

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其它规定:

(一)教职工出现病事假、产假、婚假以及工伤等情况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定后从次月起分别分别停发6个月和12个月,停发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按规定发放;该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得发放。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2

为做好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规定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重岗重酬”原则。

2、坚持“向教学一线、骨干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科学、规范、简便”的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内的在编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此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整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具体项目为:

1、课时津贴:根据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授课时数和承担岗位工作等为主要依据计发课时津贴。学校课时安排应以学期教学考核成绩优良者优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过4节课/周,兼职人员不超过8节课/周,超出部分不记入工作量。课时津贴具体标准为:

2、班主任津贴:学校鼓励课时量不足的老师担任班主任。教干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会同学工处、教务处联合考察推荐,报校长室考核任命,无教学任务的教干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据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分类发放班主任津贴。

3、兼职津贴:指在各部门兼职的工作人员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以岗位为主要依据计发津贴。

4、教辅、工勤岗位津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辅、工勤岗位考核办法分类发放,标准见表四。

5、管理岗目标任务津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校长目标任务津贴以不超过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5倍确定,教干以完成岗位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考核发放目标任务津贴。

6、教案津贴:每篇教案按6元标准计发津贴(旧教案与字数在500字以内的教案不计入),由教务处审核。

7、辅导教师津贴:指导学生参加校内外大型文体活动及比赛、指导社团或兴趣小组活动一次(不少于1小时)折合为1标准课时20元;开一次讲座折合为5标准课时;校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转本辅导、活动评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视实际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标准课时。

8、教研活动津贴: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每周由系部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按20元标准计发教研津贴。

9、考勤奖励津贴:指执行学校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内发放5元/天考勤津贴。

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教师在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发放奖励津贴。

11、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2、科研津贴:全体教学人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每年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在部属重点高校学报、国家级杂志、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千字符资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学报或一般省部级期刊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每千字符资助200元。教师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务的,扣除其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

13、特级教师、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双师型骨干教师及校级学科带头人等书报费。对于在任期内并完成一定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每年考核结果,称职的每月享受相应标准书报费,不称职的不享受,不上课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务处等部门分工负责)。

(1)上述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标准发放津贴。

(2)凡由学校发放的各类津贴,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上级部门已发放的,学校不再配发,不足的学校补齐。

13、年终考核津贴。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奖的教职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标准计发年终考核津贴。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按月考核、公示后发放。

1、教师课时津贴:由各系统计,教务处把关,按月汇总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2、班主任津贴:由学工处把关,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3、兼职人员、教辅及工勤人员奖励津贴:兼职人员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考核;教辅及工勤人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4、中层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长负责;副校长考核由组织人事处根据其分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报校长审核;校长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负责。

5、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津贴:由教务处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按学期统计、考核、公示后,交组织人事处审核。

6、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汇总、造表,报主管领导审批并公示后,由财务处统一进入工资卡发放。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管理

1、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合格等第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发放。

2、婚假、产假、丧假的人员不享受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伤假人员享受对应岗位的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常年病假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每年给予慰问。

3、因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停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其转岗直至解聘。

4、在职攻读学位、外出进修、借调等人员,其绩效工资的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5、违反《教职工考勤制度》的`,按相应条款处理。

6、工作中因不负责任出现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各部门要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通过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六、相关说明

1、根据学校实际,教师周满课时标准为:12课时/周;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周满课时按2/3标准执行。

2、音乐、体育、计算机等无书面作业批改的课程每节课为1课时;语文、数学、外语等每节课按1.1课时计;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语、美术、语基、语音等按1.05课时计。

3、学生外出(见)实习期间,由学校安排的跟班(见)实习指导教师每天为3个标准课时,原班主任津贴减半执行。

4、每位教师原则上在一个系内担任一个班级班主任。担任两个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需经校长室研究批准,班主任津贴按一个班主任津贴加400元标准发放。

5、上合班课的:2合班按1.3计,3合班按1.5计,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计。

6、需扣发、停发或补发、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事项和人员,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7、本方案经教职工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3

为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天星山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桑植县教育局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和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适当拉开差距。

2、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树立责任感和责任心,注重职责岗位和贡献,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4、教师月绩效工资分配,分三块:教学津贴(250元)、班级管理津贴(200元)、职务津贴(根据分配的工作部门确定)。

二、发放对象

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学校聘请人员(底薪600元除外)。

三、绩效工资核算

1、教育教学绩效250元按积分核算(含部门工作核算积分)并参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方案实施发放:1节1分

(1)按课时量积分课时量计算,语文1.5/节,数学1.4/节,六年级英语和综合1.3/节,其他学科1/节,复试二班的1.1/节,三班的.1.2/节,自习课0.5/节。

(2)、部门工作纳入课时量积分,1节1分,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教研室、少先队、食堂管理,核计3节;工会、出纳、电子政务、办公室、安全保卫、图书管理,核计2节;成教、支部、教育技术、德育专干、关协、寝室管理、勤杂人员,核计1节;校委会人员加核计2节。

(3)、核算方法:将所有教学课时和部门工作折合成积分,算出个人分值,然后相加得总分值,个人月绩效工资=250×相关人数÷总分值×个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奖励津贴,底薪100元,奖励津贴参照学校班主任管理细则发放。

四、部门工作津贴(参照部门管理细则发放)

副校长50教导主任40总务主任40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少先队辅导员20办公室主任20工会主席40

图书管理员10德育专干10教育技术10成教10

寝管20电子政务10计育专干10勤杂20

出纳20关协10

五、奖励绩效

1、教学成绩奖励绩效参照学校奖励方案实施。

2、年终奖励绩效人平500元,参照教师年度考核记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发标准差额核算)。

3、村小教师参照校长绩效工资核发。

4、年人平绩效工资含所有教职工核算。

5、聘请人员,参照聘请合同发放。

6、教师绩效工资包含教师平时发的所有奖励和各项补助,最后纳入人平核算。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4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7月)、下半年(8-12月)两次考核造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10分,考勤30分、工作量1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师德(10分)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积极维护学校声誉与形象共十项内容,每项2分.

2、考勤(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扣50元)、矿工1天扣3分(扣100元),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

3、工作量(1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20分

学校(单位)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三)不享受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或其他非教学工作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5天、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有病或特殊情况不能顶岗用本人绩效工资的部分或全部用于雇佣人员工资。

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篇25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根据《20xx年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督办〔20xx〕3号)精神,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校(院)各部门。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实行分片考核。

(一)教学编辑片。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共党史教研部、党的建设教研部、公共管理学教研部、法学教研部、经济管理教研部、文史教研部、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共14个部门。

(二)行政管理片。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教务处、科研处、学员管理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保障处(图书馆)、信息处、业务指导处、群团工作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退(离)休人员工作处共18个部门。

二、考核方式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重点考核履职绩效、廉政和安全;平时考核注重过程管理,重点考核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结果在年度考核中运用。

三、指标体系

“3+2”考核指标体系,即党建目标、职能绩效目标、基础保障目标3大类,以及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2种情形。

(一)党建目标

党建目标具体考核指标由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校(院)工作实际,对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制定的考核细则研究制定,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二)职能绩效目标

职能绩效目标是校(院)教学、科研、资政、管理业务工作目标以及体现各部门职能职责的指标。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分类制定,由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研究提出。职能绩效目标确定后不得自行调整。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根据《事业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及考核办法》(渝委校发〔20xx〕45号)制定,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上级有关文件明确的工作任务、校(院)年度市级绩效考核目标、工作要点涉及的责任部门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数应不少于10项,按照定量化、项目化、事项化要求,细化半年绩效目标内容。目标制定后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报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

(三)基础保障目标

基础保障目标是各部门均须完成的刚性要求,包括决策部署落实、保密工作、档案工作、意识形态、遵章守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节约型机关建设等。具体考核指标由目标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按程序报审后执行。

四、计分规则

设考核基准分100分,其中职能绩效目标80分,基础保障目标20分。党建目标在基准分上实行倒扣分制,其他加分项目、扣分项目分别在基准分上进行加、扣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加分的,以最高分值加分;同一事项涉及多次扣分的,以最高分值扣分。

(一)党建目标

由机关党委(纪委)制定具体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评结果年终送目标办汇总。

(二)职能绩效目标(80分)

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分值由教学(编辑)任务和科研任务组成,其中教学部门为教学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探索编辑部、重庆行政编辑部为编辑任务40分、科研任务40分。教务处、科研处分别牵头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计分,年终核算后送目标办汇总。

行政管理片职能绩效目标由目标办进行考核。未完成半年职能绩效目标任务的,该项扣分为:部门自行设定分值÷2÷半年分解的职能绩效目标数。按“尽职免责”的原则,对因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等客观原因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认定后,可不予扣分。

(三)基础保障目标(20分)

由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考评细则,年终考核时书面报送情况至目标办汇总。其中:

“决策部署落实”(4分)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校委部署落实情况等。

“保密工作”(2分)主要考核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档案工作”(2分)主要考核档案工作落实情况。

“意识形态”(3分)主要考核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遵章守纪”(2分)主要考核校规校纪执行情况。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建设”(2分)主要考核执行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情况。

“预算绩效与内控工作”(3分)主要考核项目预算绩效和部门内控工作情况。

“节约型机关建设”(2分)主要考核节约资源能源执行情况。

(四)其他加分项目

1.批示表彰

(1)部门工作获得国家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10分、8分、6分;获正、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10分、8分。

(2)部门工作获得省部级表彰的',按一、二、三等奖等次分别加5分、4分、3分;获正、副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4分。

(3)部门个人或部门牵头的校(院)工作受到以上批示、表彰的,按对应分值50%给部门进行加分。

2.信息报道

(1)被党中央、国务院(办公厅)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3分。被市委、市政府或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办的专报综合信息采纳的,每则加0.1分;单条信息采纳,每则加0.2分。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2)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上接受新闻采访、发表工作类新闻稿件等,每则加0.1分。宣传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3.亮点工作

(1)部门申报。行政管理片在年终考核规定时限内,承办或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可申报参评亮点工作项目:对校(院)或系统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或重大影响的;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或领导表彰、肯定的;在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名列前茅的;工作成效较上一年度有显著提升的。

每个部门可以申报项目1项。申报材料包括相应证明材料和300字左右的情况介绍(简要说明工作内容、特点、创新性等)。

(2)投票审核。目标办汇总各部门申报项目,统一提交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校级领导干部设置为A票、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设置为B票(A、B票内容一致),分别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现场无记名投票,其中A票投票权重为60%、B票投票权重为40%。加权计算后得票数过半(含)的项目确定为亮点工作。

(3)集体评分。校级领导干部和校(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对亮点工作进行评分(不超过5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计算分值。亮点工作最后得分=校级领导干部评定分值平均分×60%+校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定分值平均分×40%。

4.争取市级专项目标加分

部门为校(院)争取到作为市级部门专项目标配合单位的,每项给予该部门加0.2分。

5.部门工作已获得专项加分的,不再作为亮点工作申报项目。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加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其他扣分项目

1.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市委、市政府(含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或市级部门,校委(含目标办)通报批评的,按次分别扣减2分、2分、1分。

2.因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被市级考核部门扣分的,按被扣分值的10倍给该部门扣分。

3.目标管理日常工作中,部门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的,按次扣0.2分。

4.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扣分的,由校(院)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考核频次和程序

(一)半年考核。行政管理片于每半年结束后,按要求向目标办报送部门职能绩效目标半年完成情况。

党建目标、教学编辑片职能绩效目标和基础保障目标只进行年度考核1次,由考核牵头职能部门年终汇总后报目标办。

(二)年终考评。目标办会同各相关考核职能部门年终汇总核算各部门得分情况,经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校内公示、校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结果。

六、结果运用

工作目标考核是部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

本方案适用于20xx年度校(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由目标办负责解释。《20xx年校(院)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渝委校办发〔20xx〕5号)同时废止。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