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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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精选18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提高师德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此考核评价方案。

二、考核评价对象

各院系部任课教师。

三、考核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师德表现、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出勤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学工作。

四、考核评价原则

1.坚持全面、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实行专家、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遵循特点、分类评价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考核评价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占10%左右,当年受处分或者有严重教学事故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可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及计分表

注:教师“师德表现”的评价由学生评价、专家评价、教师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给予权重系数为0.4、0.4、0.2。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2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依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业务考核:依据《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2.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3.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1.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3.个人自评: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4.民主测评: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5.组室评议:召开一定范围的组室评议会议,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平时考核结果,给出评议分。

6.考核组评定:校考核小组认真了解被考核人的总体情况,严格把关。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表现,评定考核最终等次。

7.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议。

8.确认: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报教育局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奖金一般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全年奖金安排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为主,分别在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三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2.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连续两年学年度履职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不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或需纪律处分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或受劳动教养期满后,重新工作未满6个月的;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平时考核中不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人员,学校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予以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学年度履职考核时如告诫期未满,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3)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履职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暂缓确定等次,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称职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经教育局批准,同意长期病假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确定等次。

(2)属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在服务期内由任教学校负责考核。

(3)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表现,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和要求。

(4)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5)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转后勤岗位,学校结构工资或绩效工资予以适度下浮。

(6)下列人员,不享受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全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考核程序,客观、科学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有利于规范教师行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新性,全面提高教学质最,合力打造盐中品牌。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中教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适用范围

高中部全体科任老师。

三、考核形式及项目

对每位老师实行百分制考核,一学期考核一次。项目包括德(思想道德素质)(5分)、能(文化业务素质)(5分)、勤(教学行为规范)(5分),绩(教学成绩)(20分),廉(廉洁从教)(5分)和工作量(60分)六大项。

四、考核挂钩

个人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五、考核细则

(一)德(想道德素质)5分)

1、加强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忠诚教育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升旗等集体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者扣0.5分(公差除外)。

2、服从领导、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不服从领导,一次扣2分;煽动闹事,一次扣5分。

3、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打骂学生,让学生站在教室外而等),发现一次扣1分;家长反映到领导处经核实无误后,一次扣2分;反映到上级部门或通过媒体曝光,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扣5分。

4、该项考核扣至零分为止。

(二)能(业务素质)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否则,缺席一次扣1分(公差除外)。

2、虚心学习、坚持听课、教龄三年以内,每周听课不少于3节;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五年以上,每周听课不少于l节。以听课本笔记为准,少听一次扣0.5分。

3、加强课后反思、秋累,要求每位老师每学期最少上交3篇教学反思,少一篇扣1分,反思不认真,一次扣0.5分。

4、积极参加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研究课和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凡参加者一人次奖励1分。

5、鼓励全体教师加强学术研究,踊跃发表论文,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者,分别奖励1、2、3分。

6、领导听课,提出表扬,奖励1分;批评一次扣1分。

7、青年教师务必认真参加公开课,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获奖奖2分,受到批评扣2分。

8、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三)勤(行为规范)5分)

1、按时按要求交教学计划和总结,无计划或者总结扣2分;两项均无扣2分;计划总结不认真扣1分。

2、上课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穿拖鞋或奇装异服一次扣1分,坐着讲课一次扣1分;上课接打电话一次扣1分;工作日中午不得喝酒,违者一次扣5分。

3、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杜绝迟到早退现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4、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确保出勤率,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1分;旷工一节扣5分。

5、作业及检查,每学期年级组牵头检查两次,评出一、二、三等三个类别,获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扣2分,未批改作业扣5分。

6、教案检查,考核标准同“5”,无教案扣5分。

7、学情调查,每学期组织学情调查一次,评出同“5”。

8、上课、上自习期问,有学生无故缺席者、上课教师未登记的,1人次扣相应老师1分。

9、监考、评卷无条件参加,不参加一次扣2分。

10、该项考核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四)绩(教学成绩)(20分)

1、本项考核分均分(6分)、有效(7分)、贡献(7分)三项。

2、每项考核执行统一标准,即年级主任根据平行班数量设置一、二、三等奖。教师个人该项得分=所带班级总得分/所带班级数量x同类班级考核系数。同类班级考核系数:一个为1、0,两个为1、1,三个为1、2,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40分。一等占30%,二等占40%,等占30%、

(五)、廉(廉洁从教)(5分)

1、廉洁从教、不以权谋私、不收家长财物、礼品等,发现一次扣2分。

2、不乱订资料、乱收费、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3、不私自从事有偿补课、不得私自以各种名义办辅导班,否则,发现有偿补课,一次扣3分;发现办班,一次扣5分

(六)工作量(60分)

1、对担任班主任的老师,按其工作状况予以奖励加分,具体标准为:高三: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高二、高一:一等加18分,二等加16分,三等加14分。

2、担任教研组长者,每人每次加2分。

3、工作量考核(40分):语数外10节或两个班;理化生、政史地12节或四个班:音体美计16节或八个班。工作量不足,少一节课扣3分;超工作量起一节加3分。

六、考核方式

此方案每月由年级组考核一次,送交教务处。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每位教职工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职工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4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发教职工奋发进取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并为其晋升、调薪、奖惩、聘任等提供依据,根据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要素及权重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测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平时与年度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设置考核的必备条件:

(1)凡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考核直接进入不合格。

(2)45周岁以下教师教科研成果(包括论文、案例、优质课、课题、学生竞赛)获区三、区二(市三)以上为良好、优秀的必备条件,45周岁以上教师获区三以上为优秀的必备条件。

3、建立经常性的考核记载制度,用表式反映教师的全面工作和实绩。包括:(1)论文、优质课、课题递交和获奖一览表;(2)辅导学生获奖一览表;(3)期终考试和抽测成绩统计表;(4)个人荣誉一览表;(5)班主任考核情况表;(6)考勤统计表。以上表格是考核时的依据之一。

4、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四大要素,权重比例2.5:2.5:1:4。学校根据上级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人组成,校长为组长,其他全都由老师无记名选举,票数从多到少当选,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各3人。

2、被考核人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填写《教职工学年度考核表》。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组长组织下,每位被考核人向组内教师述职。

4、群众赋分。

5、学校领导赋分。

6、考核组考核。

7、统计。按照群众平均赋分×40%+学校领导平均赋分×20%+考核组平均赋分×40%,计算最终得分。群众赋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学校领导分和考核组分在校长领导下,由考核组外的二位教师统计,总分由考核组成员统计。

8、根据个人最终得分确定考核结果和等次。优秀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良好为20%。考核组成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考核组人员的50%,并保证至少有1名为非考核组人员。连续二年考核优秀的教师如在第三年考核中仍为优秀将自动放弃,认定为良好。

9、反馈。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用通知书形式反馈给被考核人,优秀、良好人员进行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应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组及时予以答复。为保证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组只接受对考核程序是否违规和统计是否有误的申述。

10、将考核结果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并存入个人档案。

三、特殊对象的考核办法:

1、下列对象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1)累计请假半年或半休八个月以上的。

(2)学年度内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教育局批准离岗退养的。

(3)对表现较差,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正的,可定为合格等次,表现仍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2、下列对象直接记入不合格等次。

(1)全学年旷工、旷课累计达三天以上的。

(2)违反学校规定从事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

(3)违反师德,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4)向家长学生索要财物或违反规定搞有偿家教,在师生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的主要责任人。

(6)在校内和学生中从事传教、封建迷信活动的。

(7)连续二年受告诫暂缓确定等次的。

(8)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3、享受法定产假,单位批准同意哺乳假的女教师一般认定为合格等次。

四、考核注意事项:

1、关于赋分

(1)赋分必须参考赋分标准逐项赋分,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2)赋分必须在指定地点独立进行,不准讨论,否则为无效赋分,不作统计。

(3)赋分必须客观、公正,同时规定最高赋分为97分,最低分为85分,否则为无效赋分。考核组将进行赋分有效性鉴定。

2、关于保密工作

(1)规定可以公开的公开,不可以公开的必须严守保密制度,对违反保密制度而造成考核工作混乱的,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直接记入考核最后一名。

(2)各被考核人对评定分数自行保密,不必互相打听。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5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XX]1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X教人字[20XX]20号)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饶教发[20XX]15号)、《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观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老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结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德、能、勤、绩。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实施绩效工资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四、考核主要指标和内容

考核主要指标以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教师具备的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类

1、中心学校领导及初中校长(以教育局正式批复为准)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组同时考核,其中正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60%,副职校领导教育局考核占40%。

2、专任教师、学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班主任等均由学校考核小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学过程20分、教育教学业绩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工作量、初中早晚自习学生辅导工作量等)。全体教职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数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

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x30分

各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学过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及任务完成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常规过程中,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从事非教学工作的人员的此项考核各校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4)教育教学业绩(3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非专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实绩考核,由学校依据岗位任务目标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认真严格搞好考核并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时绩效考核要坚持准确及时,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月度记录为基础,每学期考核一次;

2、学期末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3、学校将教师考核结果在本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期末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获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合格等项的分数在75—89分之间;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间;总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评为不合格: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私自办班或进行有偿家教的;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被评为不合格的人数不占比例。

全校绩效工资浮动总额

全校教师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为了此项工作稳定进行,我乡教师平均绩效工资额的30%进行浮动,另外70%如教师无严重问题则平均发放。

教师浮动绩效工资额=x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各中小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绩效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必须经过职工全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报中心学校审批后方可执行。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并告知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行政会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九、纪律要求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从严处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岗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6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有关“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定和要求,为加强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工作,我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志强

副组长:陈祥田英陈义勇

成员:李学惠学俭宋诗忠赵美玲

三、考核原则

根据《教师法》,考核工作实行“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工作实绩。反对形式主义,杜绝拉帮结派,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

四、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廉:是指廉洁从教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以教职员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的基本标准:

1、确定为优秀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勤于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模范的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在廉洁从教方面具有模范作用;在本校工作满一学年及以上。学习强国截至20xx年12月总积分排名在学校排名前三分之二范围内(前名)。按照规定占在编公办教师人数的15%来上报原则,确定我校优秀名额()人。

2、确定为合格档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定期参加教育培训,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富有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廉洁从教。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一般,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终身学习意识不强,学习主动性一般,接受、参加教育培训较为勉强,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能基本做到廉洁从教,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思想政治素质较差,或者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方面较差;终身学习意识缺乏,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参加教育培训,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公益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薄弱,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不能做到廉洁从教,且情形较为严重。

六、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德、廉占15%,能占20%,绩占40%,勤占15%,证件加分占10%)。将全校教职工分成若干个大组,每组人数×15%,根据“四舍五入法”,确定每组优秀人数;根据组内排名确定最终优秀名单。

(一)德、廉(15分)

1、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2、扣分项目:凡是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处理教师师德减6分,受到县级教育部门及县级其他部门通报批评处理师德减10分,受到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师德为0分。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理决定的教师年度考核直接一票否,本年度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3、自我约束,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二)能(20分)

一学年业务检查赋分。

(三)绩(40分)

1、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质量检测。每个学期中间视情况而定,可进行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活动。每学期量化积分中“绩”的分数以期末成绩为主(阶段性学科素养评价结果仅供参考)。

2、上下学年两次期末成绩结果求和取平均分。

3、具体办法按照教师综合量化积分汇总。

(四)勤(15分)

1、每学期以100分计算(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正常上班未签到或未签退,扣1分/次;请假以节为单位,一天按六节计算,病假每节扣0.25分,事假每节扣0.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旷会一次扣2分。),上下两学期求和/2得出平均分*15%。

(五)本年度证件加分(10分)

七、年度考核程序

1、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上交当年的书面工作总结,并填写《年度考核表》。

2、被考核教师总结一学年来教育教学工作,接受群众民主评议,按照标准填写出考核表内容,由学校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学校确定考核等次后,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在本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

4、本校的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县人社局。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年度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对于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填写好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及一份书面材料,并将其存入本人档案。

注:晋级当年不再参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选。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7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段:

20xx—20xx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袁晓红

副组长:周小萍、徐亚艳、方燕

成员:杨静、李泱、王红梅、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七、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8

根据XXX市考核工作委员会和XXX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为准则,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重点,充分运用考核手段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德才表现、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为调整职务和级别、晋升工资和职称、落实奖惩、培训、交流、辞退等管理工作提供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政策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审定考核结果。

(二)学校考核小组

XXX一中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艺术学校考核小组:由艺术学校自行成立

职责:制定考核实施细则,把握考核程序和政策,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综合审核。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进行考核,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考核监督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四)部门综合考核小组

1、高一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xx

2、高二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年级部副主任、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xx

2、高三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所在年级部行政干部、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班主任代表1人、备课组长1人、教师代表1人。

资料员:xx

4、综合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相关处室主任、支部委员、工会组长、科学馆馆长、图书馆馆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xx

5、后勤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支部委员、工会组长、职工代表1人

资料员:xx

6、艺校考核小组

由艺校根据实施情况确定。

三、考核范围与对象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具体为:

1、确认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工人。

(二)有关对象的具体情况按下列规定执行:

1、校级领导班子由XXX市委组织部考核,其中校长、书记由长沙市委组织部考核。

2、校长助理、工会主席、校务委员、处室正职、年级部主任、团委书记参加所在考核组考核,不参加所在组的评优划等,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3、本年度因病假(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国探亲、非分派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应填写《考核登记表》,说明休假时间和具体情况,不确定等次,经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存入人事档案。

4、女职工根据《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享受的假期以及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婴儿哺育期内,应参加考核,凡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也未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一般定为合格等次。

5、今年9月底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6、经单位同意,由组织派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从事经济工作、抽调中心工作和重点工程等人员,由培训学校或工作归口单位负责向派出单位提供相关情况,由派出单位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7、离岗休息(内退)人员和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应参加年度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等次。

8、年内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任职的依据。

9、本年度调动、交流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负责考核划等。

10、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军人,不分报到、上岗先后,均应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11、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补定等次。

12、受行政处分人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3)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受处分期间(记大过为18个月,降级、撤职为24个月),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以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处分影响。

13、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4、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5、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9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册的全体教职工。

2、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修养的`表现;能,指教育教学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绩,指教学实绩和所做的贡献。

2、考核期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争岗位、晋升职务的资格。

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对其作试聘、缓聘处理,或对其进行降级聘任处理,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解聘。

4、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五、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1、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2、优秀指标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3人高二年级:3人高三年级:4人

教辅后勤组:2人行政管理组:4人

六、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x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考核小组

全校分5个考核组进行考核,即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教辅后勤岗位组、行政管理组。

各组负责人安排如下:

高一年级组:x

高二年级组:x

高三年级组:x

教辅后勤岗位组:x

行政管理组:x

3、考核依据

以本年度教职工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为主,确定考核等次,违反劳动纪律和教育教学常规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时间安排

①1月26日教职工学习《关于做好20xx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

②1月27日教职工填写并上交《20xx年度考核登记表》(从学校内网下载)

③1月28日考核小组分组考核,教职工个人述职后,进行民主推选,各考核小组上报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

④1月29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

⑤1月30日公示考核结果;本人签名。

⑥2月2日上报年度考核结果。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100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20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2分、0分、扣2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2分,每少听一节扣1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0.5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2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每次扣5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10分,监考迟到一次扣5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10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10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5分,手机铃声响扣2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10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2分—5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2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3分(超过3人获奖的,按3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3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10—30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10—20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2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2分,评为差课扣2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5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85%加2分,70%――84%加1分,低于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1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3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1分。

(6)旷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70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目标管理奖发放办法》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0.1,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0.1系数。

四、说明

1、此《方案》教代会通过后,自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1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1)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2)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3)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4)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6)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7)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3

为了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教师队伍,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和我校实际,特制订柳林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一、学校成立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学校根据工作岗位将教师分成三个组:

A组:中心校语文、数学教师及在编不在岗教师。

B组:村校老师。

C组:除AB组其他教师。

根据教师人数比例确定“优秀人数”指标。A组:5人;B组:1人;C组:2人。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分考核部分(100分):

1、工作量: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分管教学副校长考评

2、师德: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德育处考评

3、日常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汇总

4、值周工作。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值周领导考评

5、考勤。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办公室考评

6、安全。细则见《绩效考核方案》(5分)安保处考评

7、工作质(70分)教务处考评

各年级第一名为70分。其余名次的得分为:用70分减去本人平均分与第一名平均分的差的.3倍为实得分;最低分为40分。

(二)附加分考核部分:(5分)。

附加分主要是对教师学年其它综合成效性的考核。

1、根据《柳林小学宣传工作奖惩方案》考核奖金额×0.5%即实得分,此项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2、教龄:每一年加0.2分。

3、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教师经校务会讨论可以直接评优。

四、原则上优秀教师不得连任4年。

五、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负责解释并补充。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4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xx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

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5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甲文孙仕跃

副组长:张慎强李道水郭立新白金涛藏迪李涛

组员:中层领导、年级组长、教师代表六人每次推选产生

二、范围对象

考核年度内在籍在岗的教职工,均属考核对象。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师德考核数据为准。

能40分,主要考核业务能力,以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课时工作量数据为准。

勤20分,主要考核出勤情况,以考勤机数据为基础,以请假条及查岗为准。

绩20分,主要考核工作效果,以教学质量、参赛名次及研究成果数据为准。

四、能40分的考核分两部分:

(一)课时工作量(满分20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2分)

根据教师工作课时计量一览表统计情况,达到平均工作量者计12分。

有下列情况者减分:

⑴非公被代课每节0.1分。

⑵上课迟到或者拖堂每次0.1分,空堂每次1分。

⑶对查出的问题不整改1分,整改不到位0.5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⑴因公代课,每节0.1分。组织课间操并点评每天0.1分。

⑵公开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⑶开发校本课程,资料规范齐全,实用性强3分。

⑷家长学校授课100人以上,每次5分

⑸丰富校园网站。建立名师工作室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或坚持每周上传一篇文章,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下教师每月完成1本校园剪报者奖励3分;四十岁以上的老教师每学年完成6本剪报者奖励3分。

⑹应急性工作,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次加0.5-2分。

⑺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视情况每次加0.5-2分。

(二)保证教学质量的过程性任务(20分)

第一部分:一般教师

1、备课(6分)

提前一周备课,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6分(每周计0.3分,按照20周计算),学期末评选30%优秀者奖励2分。

2、上课(满分4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常规要求者即得基础分4分。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以下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上课不带教案;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不按规定改变上课地点,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及辅导(满分6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检测考试。(满分4分)

做好平时的检测(单元检测),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有讲评,有二次过关检测。期末考试有复习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有成绩报告单。完成任务者得4分,否者酌情扣分。

第二部分:领导班子。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校管理。(5分)

(1)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每天巡视校园,每周参加例会,每月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1分)

(3)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4)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

(5)严格执行每天的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1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办事公平公正公开,教师满意度高(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同时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第三部分:工勤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10分)。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有违纪行为扣1—10分。

2.服从学校分配,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积极想办法,不拖、不等、不靠(10分)。工作态度不端正,没有主人翁意识,工作散漫低效扣1—10分。

(五)工作效果的考核(20分)

1、教学效果。以期末考试为依据,按教师所教班级分别计算及格率5%、优秀率5%、平均分10%三部分。

平均分计算:所教学科成绩均分达到平均分得10分,超出或者降低1分,加或者减1分。

及格率、优秀率计算:参照平均分方法计分。

考试无可比性的学科按基础分的90%计分。

未考试学科按基础分的80%计分。

(1)与平行班成绩比: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教学成果。

(1)优质课课:学校1、办事处2、新泰市3、泰安市4、山东省5、国家6。

(2)论文(作品)发表: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只评选未发表的折半计分,立项或者结题的课题研究双倍计分。

(3)指导奖:学校1、办事处2、县3、市4、省5、国家6。

(六)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奖励工资的必要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缓晋一档职务工资。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本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6

一、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在聘、在编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围绕德、能、绩、勤、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核中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师的教学工作,既要看教师平时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情况,又要看教师教育教学创新情况;既要看所任学科的教学成绩,又要看是否按照课程标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情况。

2、德育工作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看是否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有以赢利为目的的办辅导班、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的现象,是否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注意倾听学生的反映、家长和社会反响,不掩盖问题,如实评价。

3、教育科研方面:能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研究新课标、新教材、新教法;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承担教改实验课、观摩课、示范课等教学任务;能不断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与体会,经常与教师共同切磋教学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严格落实考勤制度,明确量化标准,对每个教师的考勤情况,要以平时记录为准,及时向全体教师公布,接受大家的监督。

5、强调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的考核,对撰写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经验总结,要紧密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主编或参与编写的论著或教学用书,要有新思路、新理念,严禁剽窃抄袭。

三、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按不超过15%确定。

因20xx年度学校被授予省级文明校园称号的;考核优秀比例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20%。

四、考核的办法和程序

按照鲁人社发[20xx]45号文件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要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行业岗位特点,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和现实表现为重要内容,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开展,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1、考核办法。

(1)按照中小学教职工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实行领导与教职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指分管领导和年级主任考核,是对全校教职工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班主任津贴、工作量和绩效考核及有关奖励的规定》据实记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进行,按照考核小组评议、教职工民主评议和个人述职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分值确定,真实、客观、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职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程序。

(1)动员部署。学校进行动员部署,带领教职工学习有关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组织。学校建立由校长、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17人的考核小组(校级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层干部代表4人、教职工代表8人共17人组成),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代表和教职工代表由民主推荐产生。

(3)个人述职。学校分别按语文组、数学组、综合学科组、前后勤组召开教职工会,由被考核人进行总结并述职。

(4)民主评议。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或个人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对其进行民主测评,中层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

(5)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6)成绩统计。考核小组根据民主评议、领导评议、考核评议和被考核人的情况统计计分。民主评议去掉被考核人数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层干部、考核小组均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7)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情况及个人总结,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

(8)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汇总上报。按照报表要求,完备手续,认真填写,及时汇总上报。

(10)总结检查。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考核标准公开,考核办法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确保考核质量和效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2、进行分类考核。一线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工勤人员应分别进行考核,各类人员优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关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⑴本学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所任学科考试成绩位于本单位下游的;

⑷从事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符的其它活动,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在本单位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体局、县人社局进行存档和备案。

5、做好资料归档,考核结果及时归入教师考核档案。

六、几点说明

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其他事业单位、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工作累计满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2、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3、受政纪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含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档次。处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处分影响。

4、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作党纪、政纪处分的,立案审查期间按正常考核补定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处分决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6、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原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和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受党纪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组通字〔20xx〕60号)有关规定执行。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7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考核,激发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勤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工作热情,确保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完成。

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时间段:

20xx—2022学年度(20xx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

、考核范围

本单位编制、备案教职工(包括在本校交流的编制、备案教师)

、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

2、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际;

3、激励先进,促进职业发展;

4、客观公正,力求简便易行。

、考核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制定考核方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受理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考核内容、等次、标准

1、考核内容

学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学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六、考核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在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填写申报表,在6月25日前上交给校长室。

2、民主测评。以组为单位,申报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

3、考核领导小组评鉴。

4、拟定等次。在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鉴的基础上,主管领导作出年度考核的评鉴意见,并提出考核等次,经学校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确定考核等次。

5、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校内公示,时间为一周。

6、确定考核等次。公示结束,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字。

7、将考核结果上报备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学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学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学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专项绩效奖励。

2、连续两学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考核“优秀”等次,作为岗位晋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的考虑条件。

小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篇18

一、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1.师德考核:依据《温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2.业务考核:依据《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

四、考核等次和比例

1.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2.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3.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

1.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2.宣传动员: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3.个人自评: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鹿城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4.民主测评: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

5.组室评议:召开一定范围的组室评议会议,根据个人小结、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发展性教师评价的平时考核结果,给出评议分。

6.考核组评定:校考核小组认真了解被考核人的总体情况,严格把关。根据《发展性教师评价量表》得分排出名次,综合平时表现,评定考核最终等次。

7.公示:学校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校考核小组提出复议。

8.确认:考核小组将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9.上报教育局审定。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奖金一般分为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全年奖金安排以学年度绩效考核奖为主,分别在学年度履职考核和年度考核后发放。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称职等次的,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发放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续聘的资格;在规定的任职年限中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优惠加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

(3)连续三年学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为优职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2.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第二学年度由学校给予3-6个月的告诫期,告诫期内由学校进行岗位强化教育,有明显改进的按原职务(称)等级继续聘任(用),无明显改进的延长告诫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仍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称职,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

(1)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不发放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以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依据,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取消本人当年12月份工资额的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奖。

(2)连续两年学年度履职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4.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学校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紧密结合。区级及以上全面先进须在上学年度履职考核为优职且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中择优推荐。

七、几类特殊人员的处理

1.下列人员不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计算考核年限

(1)非单位派出,但经组织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的;

(2)学年度内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学年度内已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4)正在接受组织立案审查或需纪律处分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有特殊情况的。

2.下列人员参加学年度履职考核,不确定等次,不计算考核年限

(1)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管制、拘役或受劳动教养期满后,重新工作未满6个月的;

(2)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平时考核中不履行职务岗位职责的人员,学校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或予以告诫,告诫期限为3-6个月。学年度履职考核时如告诫期未满,暂缓确定考核等次。

(3)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履职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暂缓确定等次,告诫期限为3-6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称职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下列情况人员,考核处理办法是:

(1)经教育局批准,同意长期病假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也不确定等次。

(2)属于支教和交流任教的人员,在服务期内由任教学校负责考核。

(3)凡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其实际表现,适当放宽考核标准和要求。

(4)新录用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参加学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5)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转后勤岗位,学校结构工资或绩效工资予以适度下浮。

(6)下列人员,不享受学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年终奖:受党纪、行政处分期间的人员;学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人员;其他规定应不享受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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