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精选3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881711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859421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2〕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22年11月中旬至2023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
寒冬将至,根据省厅"大爱四川情满救助"工作要求,为管控流浪乞讨源头,确保安居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温暖过冬。区救助站将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3月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流浪精神病人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与部门协调协作,加强主动救助力度,积极应对严寒等灾害性气候,确保各类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主题
美丽安居,真情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寒冬送温暖"活动专项工作组,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区福利中心主任、区救助管理站站长(兼)李xx任组长,区福利中心副主任兼救助站副站长 潘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组成,具体牵头工作由潘xx负责。
行动时间及范围
行动时间为:20xx年12月起至20xx年3月底结束。
对区内车站、广场、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自动取款室、拆迁未完工区域、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重点巡查,适时开展救助活动。
下沉到村、社区、学校对因病、残、老、弱、幼丧失劳动力的家庭进行源头管控救助。
五、主要任务
加强街头主动劝导救助力度,每天安排专车专人坚持上街开展主动劝导救助。在做好城区重点地段和设施的常规巡查基础上。加强与联合城管、公安、乡镇、村(社区)的'联系和协作,加大对生活无着人员可能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劝导救助各类生活无着人员。逐街逐点巡查到位,并对现场救助情况摄像登记备查。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合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争取各镇(街道)政府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环卫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二)协调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民政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要坚持全天候巡查。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区要在1小时内、各镇(街道)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
(三)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视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年老体弱、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及时采集DNA数据。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干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五)搞好寒冬救助信息传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热线。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宣传救助战线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树立工作良好形象,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六)加强内部管理。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进行追责问责。专项救助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及时有效地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伤亡等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各地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大主动救助力度,合理安排街面巡查时间,组织力量在深夜、凌晨等重点时间对露宿在街头、桥洞、公园等重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集中救助,防止其出现意外。对确实不愿入站受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在救助过程中,要注意视频和录音资料保全,同时派专人盯防,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加强救助机构内部管理。各地要确保救助经费落实到位,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好工作队伍。要坚守24小时工作制,对求助人员热情接待、及时救助;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医疗救治,畅通定点医院应急救治。
(三)特殊受助人员救助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坚持“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决不能冻死一个”原则,要及时发现并做好救助工作;加大站内人员和接领人员的甄别、核查力度,防止未成年人被冒领、冒认和犯罪分子藏匿其中。对于无法核查身份的三无危重病人,加强部门协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请医疗机构提出救治意见并履行程序后予以救助。
(四)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市、县救助管理站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期间救助管理工作各项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包括各类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重大疫情、受助人员精神病发作、突发治安、刑事案件以及求助人员剧增等工作预案,杜绝各种不安全隐患,确保救助场所正常、安全运转。遇到灾害天气等突发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救助范围,及时对求助的群众提供应急救助,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确保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五)落实部门协同保障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交通等部门沟通衔接,细化部门职责,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在协调各部门履职尽责基础上,积极为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有效利用社会力量拓展街面巡查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员和救助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确保相关部门接到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对遇困群众实施救助。
(六)持续做好“即时救扶”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救助管理机构应通过 “以奖代补”方式对参与救助工作的志愿者、信息员、社区救助服务点、社区社会组织予以补助,鼓励其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
(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地)、县(市)按照区域划分确保受助对象接送无缝对接,坚决杜绝丢人、甩人事故。对涉及到外省城市的,指派专人负责接送,确保跨省接送工作快速、安全开展。对省内受助人员要畅通返乡渠道,按照区域救助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安排专人护送返乡,严格交接程序,确保安全。各县级救助管理站对县域范围内受助对象接送负第一责任,各市级救助管理站对所辖区域受助对象接送负监管和兜底保障责任。如发生责任事故,将按照属地责任划分进行严肃追责。
(八)长期安置政策落实落靠。对于已经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出地的民政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对接送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县级民政部门建立专门档案,加强回归稳固工作。返乡流浪乞讨人员没有户籍或户籍已被注销的,要协助其解决户籍问题;符合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救助保障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监护人涉嫌遗弃未成年人、智障人员、残障人员的,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公安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流入地要承担“兜底保障”责任。
三、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救助管理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4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20xx年11月1日至9日,按照开展救助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依托本地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救助管理工作资源和力量、制定集中救助管理工作方案,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启动部署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第二阶段:扎实开展。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4月底。加强集中救助管理工作的强度和密度,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期间,进一步加大巡回救助管理力度。与媒体加强联系,报道专项救助行动和相关救助政策,使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市民群众了解本次专项救助行动的相关信息,畅通救助渠道。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20xx年4月3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专项救助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为下一步开展好专项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并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家访工作长效机制,精准化开展中小学家访工作,增进家校理解,凝聚家校合力,促进家校协同,提升育人成效。进一步抓好提质培优和“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育人。家访工作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基本准则,以服务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基本遵循,重点关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困生的健康成长。
(二)全员参与。建立学校领导为主导,班主任教师为主体、所有学科教师全员参与的家访工作队伍。加强家访培训指导,实现家访工作教师全员覆盖、全体参与。
(三)注重实效原则。全面深入沟通学生在校在家实际情况,切实增进家校沟通,协同解决学生培养中的实际问题,形成育人合力。
二、工作方式
各学校认真组织本校教职工,抓住寒假学生放假、外出务工人员等返乡有利时机,及时通过进村入户、电话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寒冬送温暖·新春大家访”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春季前后外出人员返乡,人员流动情况复杂多样,认真做好家访学生及其家庭成员摸排及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不放松。
(二)抓好“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对义务教育阶段有辍学苗头学生做好全面排查,精准掌握,摸清底数。加强家长及学生思想工作,让“扶贫先扶志、教育拔穷根”思想理念深入人心。
(三)讲好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各学校利用春节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宣传国家“双减”政策,为新学期课后服务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四)真帮实扶显温暖,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家访教师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环境、在家表现、学习和生活习惯以及家长期望水平等影响学校教育的家庭因素;向家长准确反馈学生在校期间徳、智、体、美、劳等方面发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学生在生活上的困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中小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大家访”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充分利用春季大好时机,开展好教育宣传、控辍保学和留守儿童教育关爱等工作,家校协作,携手共育。
(二)做好防控。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有从中高风险返乡人员的`村寨或家庭,家访教师在摸清底数后,避免通过面对面形式进行家访。
(三)严守纪律。家访教师要为人师表,廉洁自律,在家访中时刻保持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借机向家长推荐、推销教辅材料等谋取私利行为。
(四)及时上报。各中心校、中学要及时总结家访工作经验,并于20xx年3月11日前将“大家访”活动统计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家访图片打包报教育局教育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6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7
“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机关、事业、企业在职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时间:20xx年春节前进行。
慰问方式:集中慰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
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x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节日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二是省级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纳入慰问对象。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云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发放省级劳模慰问金500元/人,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15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一是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
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会在20xx年12月3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9
为保障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扶贫协作办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节日慰问走访,就持续开展遍访行动,确保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市级走访。市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镇街走访慰问贫困户。市扶贫办分组包镇街,走访帮包镇街贫困户,重点对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督导。
(二)镇街走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走访辖区内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及即时帮扶户。在查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行业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对贫困户过冬采暖情况予以重点查看,特别要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过冬采暖情况。
二、走访方式
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确保每户贫困户必到。对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外,村干部要安排人员轮流经常查看,要调动发挥邻帮邻等互助形式,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走访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主要领导要求把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省办已将其列入年终考核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省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省市各级媒体正在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问责一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底子,决不能出现一例返贫情况,决不能出现一起因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导致病亡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决不能出现负面舆情,决不能因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的成色。
(二)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责任感,对贫困户的房屋(门窗)、取暖设备(冬季用煤、炉、电暖器等)、御寒衣被棉服等生活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真正掌握贫困群众冬季所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收益的作用,建立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积极储备过冬物资,集中采购一批采暖设施、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救助物资,按照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给予帮扶。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裂缝、黑屋子、门窗破损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团体奉献爱心,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房屋通风情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四)汇总报告。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走访开展情况,按照20XX年12月3日市扶贫办转发《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帮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平度市扶贫办。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0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1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2
为保障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扶贫协作办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节日慰问走访,就持续开展遍访行动,确保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市级走访。市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镇街走访慰问贫困户。市扶贫办分组包镇街,走访帮包镇街贫困户,重点对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督导。
(二)镇街走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走访辖区内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及即时帮扶户。在查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行业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对贫困户过冬采暖情况予以重点查看,特别要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过冬采暖情况。
二、走访方式
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确保每户贫困户必到。对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外,村干部要安排人员轮流经常查看,要调动发挥邻帮邻等互助形式,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走访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主要领导要求把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省办已将其列入年终考核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省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省市各级媒体正在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问责一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底子,决不能出现一例返贫情况,决不能出现一起因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导致病亡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决不能出现负面舆情,决不能因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的成色。
(二)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责任感,对贫困户的'房屋(门窗)、取暖设备(冬季用煤、炉、电暖器等)、御寒衣被棉服等生活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真正掌握贫困群众冬季所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收益的作用,建立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积极储备过冬物资,集中采购一批采暖设施、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救助物资,按照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给予帮扶。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裂缝、黑屋子、门窗破损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团体奉献爱心,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房屋通风情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四)汇总报告。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走访开展情况,按照20xx年12月3日市扶贫办转发《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帮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平度市扶贫办。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关于天然气保供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电力热力保供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三、关于煤炭保供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4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4.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四、成立应急工作专班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5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注重创新和改进救助方式方法,要在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在巡查生活无着人员集中区域基础上,将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等可能露宿区域纳入巡查范围,开展地毯式摸排。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御寒物品和详细求助方式,做好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要在大风降温、雨雪天气来临之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提前购置物资、部署人员、调度车辆,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做好和公安、医院等部门、单位的衔接和配合。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采取积极措施,珍惜好、维护好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区救助管理站要严格按照《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救助管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在前期开展检查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色要求,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在春节前后对救助和托养机构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疫情防控、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通过排查,要及时发现相关机构在完善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流程、加强防火、防事故等方面的问题并排查并切实抓好整改,消除隐患。要明确排查主体,责任到人,签字留痕,保证排查工作及时有效,不走过场。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群众或生活无着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微博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寒冬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6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7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8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4.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四、成立应急工作专班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19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2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0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1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xx〕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救助管理机构要加强站内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服务接待制度,畅通24小时求助热线,确保第一时间响应求助线索,尽量做到30分钟内到达现场,路途确实很远的尽可能6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有求必应、有应必行”。对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五、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的作用,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法规政策和专项救助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广大群众自发自愿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积极宣传救助服务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个案实例,弘扬社会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见附件),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2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3
“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机关、事业、企业在职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二、慰问时间及慰问方式
慰问时间:20xx年春节前进行。
慰问方式:集中慰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
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x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节日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二是省级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纳入慰问对象。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云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发放省级劳模慰问金500元/人,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15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一是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
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3、做好人文关怀,加强精神帮扶。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既要做好物质帮扶也要做好精神帮扶工作。要重点做好三类人群的精神帮扶工作。一是先进模范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营造关心劳模、尊重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的社会氛围,让先进模范人物在精神上感受到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二是新生代职工、农民工群体。各基层工会可采取开设心理咨询电话热线、心理健康宣传栏,派出心理疏导小分队深入企业等方式,对广大新生代职工、农民工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提高耐挫能力、专家答疑解惑等人文关怀,同时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精神需求及诉求愿望,鼓励他们全面发展,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节日期间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的职工、农民工。采取送慰问到岗位、送文化到企业、送关怀到家庭,送年夜饭到(车间)工地等形式,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心坎上,让他们安心工作、快乐工作。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3、各基层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会在20xx年12月30日前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报送加盖公章的困难职工登记表和困难职工档案表,以及“送温暖”活动方案。所有资料电子档也要同时上传邮箱,逾期不报送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帮扶。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4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函〔20xx〕82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通知》(陇办发〔2020〕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 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5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编密织牢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发现工作网络,确保覆盖到所有社区、村寨和所有流浪乞讨人员滞留点。一是加强街面巡查。区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冬季天气变化,实时调整完善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路线、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确保巡查效果;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街面巡查职责,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地下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巡查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二是整合巡查力量。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辖区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网格员认真开展巡查排查,广泛动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车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三是畅通发现报告和求助渠道。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救助引导标识牌的布局和功能,救助引导标识牌要注明求助电话、求助方式、具体位置等,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前来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区民政、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并迅速妥善处置,并充分利用本地各种公共LED显示屏等载体公布救助热线,提高群众知晓率。
(二)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变化特点,认真分析往年寒冬季节人口流动特点和救助服务经验,细化应急处置措施,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应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能力,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及时妥善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民政部门对发现或接到求助线索后,要及时有效处置,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处置的,要及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热心群众实施应急救助,给求助人提供食物、衣物、医疗等帮助,第一时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确保他们不因受冻、挨饿等因素出现意外。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劝说、引导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并通知属地民政部门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醉酒人员,公安机关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民政部门或救助管理机构要及时安排救助,并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三是坚持加强疫情防控。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疫苗接种,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守牢“零感染”底线。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四)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生产、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对具有劳动能力和智力条件的人员,要会同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介绍就业等措施;对返乡受助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教育督促其履行扶养(抚养、赡养)义务,从源头预防流浪乞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做好辖区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弃儿童等重点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生活困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寒冬救助措施,积极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宣传报道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和寻亲故事,让社会各界知晓救助服务途径和工作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2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6
为解决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帮他们排忧解难,切实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把党的关怀送到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心中,使他们过上一个幸福、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龙华区委组织部的文件精神,我委于1月26日扎实开展了对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走访慰问活动,为2名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送去了约1570元慰问金、年货和新春的'祝福,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在经济、政治等方面的关心和重视。现将我委的慰问走访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我委充分认识做好这次走访慰问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工作,根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挂点社区城西镇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为走访慰问户,统一了标准、时间安排和活动形式,保障了慰问经费。
二、领导带动示范,深入基层实际,上门上户慰问
在走访慰问中,委领导蔡伟平主任亲自带队走访慰问了金盘社区的2名生活困难老党员,坚持把走访慰问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仅对他们进行精神上的关心,并给予物质上和经济上的帮助。向他们传达上级的有关精神,述说了我区各项工作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心声,对他们不了解的问题进行释疑解难,增加他们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并仔细询问生活困难老党员的家庭生活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观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
本次走访慰问活动可以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区发改委党支部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的关心爱护之情,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同志,使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过上一个平安、快乐的春节。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7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关于保障群众温暖过冬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省保障煤炭天然气供应暨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群众温暖过冬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大事要事,作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拿出切实有效举措,解决好群众“着难愁盼”,努力对冲煤价上涨、气候较往年寒冷等不利因素影响,确保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二、重点任务
(一)迅速全面开展取暖摸排工作。各乡镇(社区)要成立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发动乡村两级干部、驻村工作队对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开展一次“拉网式”大排查,落实到村、精确到户、不落一人,全面掌握情况底数。特别是要重点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三类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分散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了解所需所盼,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措施。所有摸排情况要以村为主、以户为单位,制图上墙,精准掌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办)
(二)加快“煤改电”工程特别是电网改造工程实施进度。各项目承载主体要克服严寒等不利气候条件影响,调动精兵强将,多派技术人员,统筹物资设备,昼夜加班,分秒必争,抢时间,赶进度,确保42930户“煤改电”用户安全运行。能源局要统筹协调好电网改造、落实“煤改电”电价补贴相关工作,确保工程即完、电网即接、用户即暖。(责任单位:能源局、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大同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七)做好冬季取暖应急处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建立应对极寒天气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极寒天气给群众取暖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危害。(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xx任组长,副县长兰xx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8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函〔20xx〕82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通知》(陇办发〔2020〕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5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业务分管局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等定点托养医疗机构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 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关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xx年9月版)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29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暖保供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切实应对今冬明春期间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及能源供应偏紧等情况,全力保障能源供应平稳有序,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天然气保供稳价工作
(一)保障天然气有序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严格履行合同、保障供气。加强管网统筹协调,坚持“日报告、周对接”,确保管网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储气调峰作用,统筹用好已有应急储气能力,保障储气能力不低于全市3天用气量,确保高峰时段最大程度顶峰。对于我市应急储气调峰气量保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切实发挥调峰保供作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稳定天然气供应价格。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市、县区要畅通12315电话、12315互联网平台和12315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对典型违规案件予以曝光。(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三)强化供气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天然气门站、管道、储气等基础设施,以及庭院管网、表箱、楼体立管等庭院设施,集中处理解决一批设施老旧锈蚀、穿越密闭空间、违规交叉其他市政管线、安全间距不足、构筑物占压等突出问题隐患,避免燃气设施带病运行。加强对市政燃气阀井的巡查养护,及时清理内部积水杂物,避免低温结冰造成燃气设施损坏,也要确保窨井盖的完好,避免出现伤人事件。同时,聚焦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酒店、商住混合体、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整治私接“三通”,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等安全隐患问题。做好民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回迁安置小区、商住混合小区,整治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等风险隐患。督促天然气经营企业制定“压非保民”预案并指导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市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负责)
二、全力保障电煤安全稳定供应
(一)督促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密切关注发电供热企业电煤需求,督促企业积极对接省外煤炭生产企业,尽快协商签订20xx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确保覆盖率达到100%。全力做好电煤中长期合同铁路运力协调服务工作,为电煤保供打下坚实基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燃煤发电企业负责)
(二)督促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导检查各矿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安全责任。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盯紧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超能力生产。督促鹤煤公司及本部矿井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保证井下避难硐室、消防材料库等重点部位救援物资和设备配备到位,及时接报、转发和处置各种应急预警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及时报告、科学处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鹤煤公司负责)
(三)督导服务好豫煤交易中心建设。严格执行省调度煤炭储备补贴政策,落实存煤目标和考核标准,鼓励豫煤交易中心与省内发电企业签订年度电煤供应市场长协,充分发挥储煤基地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开展省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审核,确保豫煤交易中心尽快通过省验收,获得资金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煤炭企业负责)
三、提升电力稳定可靠供应能力
(一)做好电力安全平稳供应。加强设备和线路隐患排查处理,全面完成树障治理专项行动、线路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和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做好频繁停电台区的运维检修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力开展带电抢修作业,努力实现“故障不停电,抢修无间断”,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先复电、再抢修”策略,进一步压缩配网故障造成的停电面积和停电时间。精准实施负荷管理,坚守不影响“居民、公共服务及重要用户”底线,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按照“六保五限”原则,优先将“两高”企业纳入有序用电方案,合理引导企业错避峰与轮休轮停,拥有自备电厂“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停运机组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基本用电需求。(市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发电供热机组稳定运行。发电企业要严格履行电煤、燃气购储主体责任,确保供暖季电煤库存15天以上。各发电企业要统筹安排设备运行和检修,加强设备管理维护,保证机组按电网调度需要稳定运行。建立与供暖企业、运输企业沟通机制,保障电煤物资运输工作及时到位。加强与省沟通衔接,协调解决因环保原因影响电网调度、电厂开机、汽车运煤和符合规定的灰渣排放等问题。严格执行省电力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机组确需停运的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对拒不服从调度命令停运3天以上的机组,扣减次年优先发电计划和交易电量,直至取消相关资质。(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市供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三)多措并举减轻发电企业经营负担。严格落实国家、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各项政策,鼓励工商业企业直接参与20xx年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各项税收措施,确保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信贷审批权限、信贷准入条件等方面给与倾斜,对符合授信条件的电力、煤炭、储煤等重点企业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安排贷款审批投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尽力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税务局、银保监分局、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各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四)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鹤壁市中心支行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联合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整治工作。各县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以产业式集中式“挖矿”、国有单位涉及“挖矿”和比特币“挖矿”为重点对本地区“挖矿”活动进行清理整治,严查严处国有单位机房涉及的“挖矿”活动。将各地“挖矿”活动清理整治完成情况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对整治工作完成不到位的县区优先实施有序用电。(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鹤壁市中心支行、教育体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金融局、税务局、通管办、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银保监分局、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一)做好城镇集中供暖工作。制定完善供热设施设备事故、能源供应短缺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大面积停热事件。持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组织进行入户测温、维修,提高群众对供热服务质量的满意度。组织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带压维修等技术的应用,力争做到“小修不过晌、大修不过夜”。及时根据天气变化调整市政管网运行状态,确保供热安全、稳定,供热质量达标。(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保障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做好“煤改电”清洁取暖有关工作,加强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配电设备巡检和隐患整治力度,强化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按照省“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要求,加强涉及“煤改电”事项的挂牌督办、及时处理回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鹤壁供电公司负责)
(三)保障重点群体取暖需求。全面排查学校冬季取暖问题,掌握取暖方式、工程设备进展、资金保障渠道等,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师生温暖过冬。将城镇集中供热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服务设施、儿童福利机构等公益性机构用热价格按居民类价格执行,确保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四)保障“煤改电”用户供暖季供电力需求。全面梳理“煤改电”用户清单,将全市集中供热规划范围外的.“电取暖”居民用户全部纳入“煤改电”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开展“煤改电”线路和供配电设施排查治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障“煤改电”用户取暖季用电需求。对享受政策用户取暖电量实行打包交易电价,即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在原电价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5元(基础生活电量指每年10月份用电量,即11月份发行电量,基础生活电量以外部分视为取暖电量,每户最高优惠电量3000度)。推进“电代煤”居民客户峰谷分时电价,在供暖期按照用户自愿的原则对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谷段电价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降低0.12元;峰段电价为每日8时至20时在原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电提高3分钱。(市发展改革委、市供电公司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做好农村居民用户冬季取暖补贴资金筹集工作。严格按照省要求,利用好中央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按照“两县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城区电费补贴资金以中央财政为主,不足部分由市、区财政配套”的原则,全力保障农村居民用户冬季“电取暖”设备运行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压实保暖保供各方责任
(一)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好定期会商、信息通报和公告、应急调度令、重大问题报告、专项督查等工作制度,日常监测煤电油气运情况,对电煤储运、机组运行、县区保暖保供中重要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今冬明春可能出现极端天气的情况,研究制定极端天气下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平稳有序。(市煤电油气运保障部门联系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分别负责)
(二)压实保暖保供各项责任。各县区、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分包领导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各县区要落实属地保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相关企业要履行煤电油气运保供社会责任,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生产组织,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准确把握态势,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确保全市群众温暖过冬。
(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各有关企业分别负责)
(三)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沟通,做好能源保供相关网络舆情监测,密切跟踪供电、供暖、“煤改电”、有序用电等相关舆情,及时督导协调相关责任主体解决问题和个案,对不良舆情及时加强管控,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1
寒冬已至,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53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安全、顺利、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应救尽救、分类施救、精准甄别、强化责任、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有效力量。加强县、镇区﹙街道﹚、社区(村)联动,科学设立临时救助点,按照首接负责制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使流入到阳新县的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协调公安、城管、卫生健康部门互动,开展街面巡查和主动救助,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畅通返乡救助渠道,使我县范围内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得到有效保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发生因冻、饿致死、致残事件。
二、救助原则
1.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发现有重大疾病、危重病人的流浪乞讨人员,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待完全康复后再进行救助、甄别护送返乡。
2.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流浪乞讨人员只要是自愿申请求助,各街道、社区临时救助点经核实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无偿救助,并积极与公安、城管和救助管理站联系,实施救助。
3.本着分类施救、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对象的基本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的受助对象的心理、生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三、救助时间及范围
救助时间: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救助范围:阳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救助范围为兴国城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民生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政府关切、社会需求和群众期盼,以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为出发点,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要认真总结借鉴近年来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结合实际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府领导支持和公安、城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不断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救助工作机制,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于困境、居无定所等流动困难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关爱。
2.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和隐患之处,跟踪监测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排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等部门的联动,在辖区全面开展联合巡查救助,如遇极寒天气,行政区域要坚持全天候巡查,城区重点区域要半天巡查一次。对重要节假日,特别是极寒天气时段,要做好夜间和降雪、降温期间的巡查救助,增加巡查次数,扩大巡查范围。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城区要2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要按照保护性救助原则,及时护送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护送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员到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救助方式,保存现场劝导救助视频资料。
3.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镇区民政办和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4.做好寒冬救助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知救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其及时拨打当地救助电话。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和公共关系工作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互动沟通,通过媒体报道、网上直播等方式及时介绍冬季救助进展、工作成效和工作难点,引导媒体和公众客观理性认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5.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各地要在低温雨雪等极寒天气和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创新组织开展“一对一街头劝导救助”、“民工援助”等活动,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上街在城内大小街道全面深入搜寻流浪乞讨人员和露宿者,热心为他们服务。接到困难群众的求助,态度要热情,行动要迅速,要第一时间派车派人前往救助,使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众在极寒天气和“两节”期间得到最及时、最直接、最有效、最温馨的救助服务。
6.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县救助管理站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保障寒冬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救助管理机构要坚持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求助人员和求助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处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2
为切实做好20XX年寒冬救助工作,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救助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寒冬送温暖”集中专项救助行动,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主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解决燃眉之急,坚决杜绝城乡街面出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遭遇冻、病、饿的现象。以县救助站和乡镇(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依托,发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为核心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作,落实部门职责。
根据“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分类治理”的救助管理原则,县救助站要成立救助巡查队,设置流动救助车,加大对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卫计等部门,明确职责,联合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废弃房屋、车站码头、城乡接合部、风景游览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和露宿区域的巡查力度。各乡镇、社区发挥救助服务点和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作用,方便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求助,利于热心公益的群众引导帮助。依托城乡社区居民、社区和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力量开展救助工作,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
(二)分类救助,强化救助管理。
针对雨雪冰冻等恶劣气候下出现临时困难的求助人员,县救助站各乡镇、社区要开辟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先救助,再审查”。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人及时安排护送;对精神病人、危重病人实行“先救治,后救助”;对不愿意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品、御寒物品和救助引导卡等详细的救助方式,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县民政局要会同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团县委等单位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相关单位要根据具体职责,进一步发挥作用,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做好寒冬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公路养护工、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园林人员、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较为完善的流浪乞讨人员信息网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
(四)落实整改,排查各类隐患。
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专人负责,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寒冬送温暖”工作的开展,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对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等进行全面排査,确保将检査整改工作做实做细。救助管理机构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交接班制度,领导实行24小时在岗带班,设立24小时畅通的求助电话,落实岗位责任、首问(接)负责制。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X月X日,到期后遇特殊灾害性天气,视情顺延。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总结借鉴以往冬季主动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作为冬季救助工作重点,做到职责分工有专人负责、人员安置有专用场地、街面救助有专用车辆、行动实施有专项经费,24小时服务接待有求必应。
(二)密切配合。
民政、卫计、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进一步落实首接责任制,切实担负起自身职责,积极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丢弃、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属地管理。
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受助人员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应当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避免二次流浪的发生。各乡镇、社区要切实担负本辖区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加大城乡接合部和交通枢纽区域的巡查力度。
(四)统筹推进。
各乡镇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与今年以来的救助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做好寒冬救助、寻亲服务和救助管理机构、站外托养机构、医疗合作机构检查整改工作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3
寒冬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根据民政部、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县(区)民政局主管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救助站站长。
工作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X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部门协作,督促、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二)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三)救助内容: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党员干部带头,不断提升我市救助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筑牢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一是认真探索并实施主动巡查救助,克服人员少、车辆少、资金紧张、服务对象复杂等诸多不利因素,持续改进和提升标准化体系科学化程度。二是在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的依托作用,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救助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纵深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尤其是加强同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落实好部门责任,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在报纸、电视台等公布求助热线和求助方式,鼓励热心市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致X市市民的一封信》、《致环卫工人一封信》、《致X市出租车朋友的一封信》、救助管理法规和政策彩页等各项宣传材料,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施舍,并在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时候及时拨打110救助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的热线电话。
(四)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救助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保障严寒雨雪等极端天气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权益,尤其重要,我市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储备救助物资,随时准备启动,不能松懈。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等救助管理站(点)的督导工作,在雨雪较大、无法及时出车赶到现场的时候,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应急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生命安全。
各单位每月X日前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
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要抓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救助站救助电话。同时对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联系并指导就近乡镇(街道)、居(村)委会救助服务站(点)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对重大责任事故,各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XX年X月X日前报送冬季救助情况总结。
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方案 篇3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