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2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现场安全生产,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本公司全面排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隐患排查。
2、强化对重点区域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充装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文明充装、充装设备、防护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安全管理部门要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定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复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障制度,制定措施,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工程师对本次检查负责
站内工程师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进站的安全教育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工地全部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站以及转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强化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充台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人员详细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5、制定复工检查方案,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有针对地强化复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时要认真细致,切记走过场,游玩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6、强化对在建项目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
一是对危害区域施工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等。
二是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
三是强化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应对现场配电箱内各配件以及配电线路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五是针对前期雨水天气影响,应当对临时堆放的物料进行逐一检查,及时消除财产损失。
四、工作开展情况
用电方面:安全工程师与电工对公司生活区、充装现场、气瓶存放仓库与公司宿舍等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箱等设备、设施进行逐个检查。
充装现场:检查做到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畅通,设备、设施无异常情况。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有效推动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生态环保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洪环委办〔20xx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施工扬尘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督查范围
南昌市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督查内容
各参建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的要求;各在建工地是否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总造价情况,是否编制扬尘防治实施方案并进行备案;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建立在建工地清单和扬尘防治执法检查问题台账,是否依据法律法规对违法工程参建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各地对整改工作“回头看”检查的情况,对扬尘污染反复的失信单位信用管理和运用的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
各在建工地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根据此次重点项目督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扬尘防治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并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严格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区排查
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情况的检查巡查,开展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采取重点检查和拉网检查等形式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不达标的施工现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对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市安监站、市执法办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月月28日前将当月扬尘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南昌市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调度表》报至市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三)市级督查
我局将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根据督查内容对各县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抽查。督查中发现扬尘污染或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予以限期整改并追责通报;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依法约谈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活幸福的高度去推动工作,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做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提供现场施工扬尘防治的资金保障。施工单位应具体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立明确的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减少施工作业过程扬尘污染。监理单位应严格监督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的实施,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日常检查及巡查,对未落实防治施工措施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扬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以铁心硬手予以查处。特别是对项目前期场地平整、清表、挖运、打桩等动土作业未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的情况;一律依法责令暂停施工,立即整改,对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罚。
(四)强化结果运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监督管理力度,对扬尘管控不力、未严格落实“六个100%”等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采取专项督办、行政处罚、媒体曝光、列入不良诚信行为管理等措施进行联合惩戒。通过严管重罚,推动我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促进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4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四费”公开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县财政管理的120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2、各单位“四费”支出情况;
3、各单位“四费”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
2、查报表;
3、核凭证;
4、看公开。
五、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检查人员:由县纪委常委李先进、县财政局纪检组长、监督局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各抽调骨干名,分个组进行。
3、检查对象:
六、检查要求:
1、工作上自行兼顾,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检查组要找准问题,交换情况,但不作任何表态;
3、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和会计要在交换意见上签字并盖公章;
4、各组搞好本组的.情况综合,由干教室统一汇总。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5
一、督查内容
(一)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的10个方面36大项重点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查重点:1.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任务和其他量化指标任务及梳理的一批重点跟踪任务共129项;2.市十件民生实事共15项(详见附件3)。总计144项。
实施过程中,市府办公室将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调整完善督查重点,并及时下达督查清单。
二、督查方式
(一)建立台账与实地督查相结合。根据工作安排,市府办公室对督查内容建立台帐。各项重点工作均明确责任单位(详见附件1);各项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逐项明确目标任务和市分管领导、协调副秘书长、牵头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个别事项列明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3)。各责任单位也要认真建立台帐,推动工作落实。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台帐掌握情况,市府办公室适时组织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核查,重点是问题较多、推进难度较大、进展明显滞后事项。
(二)“亮灯”管理与约谈整改相结合。市府办公室按照确定的督查重点任务的节点目标跟进督办,对督查重点任务实行“季通报、季亮灯”,对市十件民生实事实行“月专报、季通报、季亮灯”管理(对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绿灯”,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事项亮“黄灯”,连续2次亮“黄灯”事项亮“红灯”)。对工作任务进展严重滞后或被亮“黄灯”的责任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府办公室下达督查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限期完成任务,并抄送市分管领导。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被亮“红灯”的,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必要时由市府办公室提请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记录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由市府办公室存档。
(三)情况通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市府办公室定期以《河源政务督查》形式通报督查重点任务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典型,批评不落实案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市委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与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是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目标任务,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的庄重承诺,是建设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排头兵、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重要抓手,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承办的20xx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内部责任、县(区)任务等。
(二)敢于担当,同心协力推动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承担的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带头抓落实。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注重掌握实情,及时发现、分析问题。要敢于担当,特别是对涉及征拆、邻避效应等问题的工作要敢于碰硬,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全力推动问题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卡壳”问题,要及时报市政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配合单位开展履职督查、对口督查、主动自查和落实情况评估。配合单位要与牵头责任单位密切合作、协同推进,形成抓落实合力。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接本地区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扎实推进,依时报送相关材料。
1.附件2、3中各项督查重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见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名确认,于20xx年2月17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市政府督查室。
3.确定了建设主体责任单位的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该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认真填写《20xx年市政府督查重点任务(含市十件民生实事)季度节点目标安排表》于20xx年2月11日前报牵头责任单位。同时,对附件2所列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对附件3所列市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于每月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以表格形式(见附件5)报牵头责任单位。
(四)其他事项。如任务推进后期要调整节点目标,需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要取消年度督查考核,需报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6
为了确保我镇“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验收,推进全镇“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依据区委、区政府及区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全镇的“两基”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注重实效、填平补齐、巩固提高工作原则,扎扎实实推进全镇“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我镇“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把全镇“两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 强化领导 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xx镇中心学校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
各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要建立迎检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责任,把迎检和“两基”巩固提高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良好格局。
三、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联系学校
xx:负责 “两基”迎国检全面工作。
xx:负责协调“两基”迎国检成员单位、各学校工作,落实《xx区“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各学校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指标达到国检标准。
指导学校抓好学校安全、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迎国检氛围。
对各学校“两基”迎国检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及时整改。
联系学校:xx小学
段 华:负责 “两基”迎国检各类人员的培训、教材的编订、教学等;落实全镇教师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按教职工编制及学科需求配齐教师,达到国检标准。
指导各小学收集汇总迎国检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加强“两基”档案建设,规范管理,达到标准,做好中心学校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xx:负责“两基”迎国检宣传报道工作;“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的各项日常事务(包括工作日志、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负责起草“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汇报、领导讲话、自查报告等。
联系学校:xx小学。
xx:负责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危房排除及校安工程等相关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资料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教育经费、项目建设等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
负责协调落实学校试验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教育设备、音体美设施、图书配备相关工作任务,并达到国检标准。
联系学校:xx小学。
xx:协助xx做好基础教育统计和教育经费投入统计资料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教育经费、项目建设等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的整理装订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海铁金:协助段华同志做好各小学收集汇总迎国检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做好中心学校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联系学校:xx小学。
四、积极进取 全面自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确保今年10月通过“国检”势在必行,没有商量的余地。
各小学,特别是校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对“两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将自查自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各校要把迎接“国检”与巩固提高“两基”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今年全镇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校领导亲自挂帅,分管人员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层层抓好落实。
进一步完善“两基”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各类人员的责任。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两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作为近阶段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协调,做好协作,密切配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本《方案》和本校的实际,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要制定倒计时工作日程,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到人,限期完成。
各校每周向中心学校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全面普查,不留死角。
各学校要针对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办学条件、教育经费、学校管理、教育质量、扫盲工作等七项指标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在自查中要坚持标准,查缺补漏;抓住机遇,适当提高;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
1、普及程度是反映“普九”工作水平的核心指标和集中体现。
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学校要做好“保学控辍”工作。
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2、各小学要对教师的人数、学历、专业、职称、任职资格、岗前培训等情况进 行自查,并对照甘肃省“两个基本”评估验收项目及指标要求的操作用表四的相关要求,做到学校师资水平全面达标。
3、办学条件是“国检”的重要指标之一。
各小学要重点抓好校舍改造、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体育器材、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方面的填平补齐,确保基本办学条件全面达标。
4、各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强化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有具体的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周边环境得到很好治理。
同时要抓住这次机会,既改善办学条件,又提高管理水平。
5、要进一步端正学校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各小学要把迎“国检”工作同推进素质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衡量教师的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狠下功夫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6、进一步加大扫盲工作力度。
基本扫除农村青壮年文盲是“两基”巩固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根本举措。
各小学要全力巩固扫盲成果,将实用语文、实用数学扫盲和实用技术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实用技术培训要与农业发展、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相结合;与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
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帮助农村脱盲学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
7、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切实加强资料建设。
“两基”档案资料是国家督导检查评估的`主要依据。
因此,各校必须认真做好“两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国家对“两基”工作的要求,各学校要将“两基”档案整理完善,归卷进档,力求让档案资料客观详实地再现“两基”工作过程,真实完整地反映“两基”工作实绩。
档案资料建设努力做到:一看就明,一查就实,一核就准,严禁弄虚作假。
学校的档案资料还应包括学校管理及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
五、抓住重点 巩固提高
对照“两基”验收标准,各小学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各小学在全面自查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找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步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的整改。
1、针对“两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中的“四个一票否决”:当年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一票否决;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
各小学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绝不允许有任何一方面的问题出现。
2、加大“保学控辍”力度,认真完善和落实“保学控辍”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加大劝学助学力度,进一步完善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制度,确保贫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吃得饱。
3、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我镇近几年虽然在不断地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各小学的办学条件有明显改善,但是离国检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要想在今年通过“国检”,还必须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通过填平补齐解决校舍不足和设施设备不完善的问题。
二是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努力解决好教室、课桌凳、图书、仪器设备、体卫艺器材等不足的问题,同时做好校园文化、绿化、美化、硬化、净化工作,多方筹资,积极解决办学条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达到“国检”要求。
4、加强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是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
各小学要牢固树立关爱生命的人本意识、守土有责的职守意识和排出隐患的防范意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督查,长抓不懈,力保校园平安。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7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全镇各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8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朱时林
副组长:季瑜刘为民瞿联霞魏爱淳
成员:葛飞刘爱明虞华李万红苏建华张湛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魏爱淳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季瑜
成员:虞华、王岫兰、储小红、杭燕康
3、药学组:
组长:刘为民
成员:刘爱明、李万红、苏建华、于德志、储亚健
4、医技组:
组长:瞿联霞
成员:刘爱明、葛谭、苏建华、张宏娟、仲跻凤、章再军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9
一、督查方式
采取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检查收购现场、访谈种粮农民等方法进行督查。
二、督查时间
6月上旬至9月底。
三、督查内容
1、夏粮收购基本情况。包括夏粮生产、粮食质量、收购进度、市场秩序等情况。
2、收购政策执行情况。包括收购政策宣传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情况,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确保无压级压价、克扣斤两等行为发生,确保不出现套取国家资金、“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3、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最低收购价铺底资金及后续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储备粮轮换资金及市场化收购资金筹措、落实等情况。尤其是加强收购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打“白条”问题。
4、市场监管开展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区域协同监管、信息化监管、分类监管、举报电话公示等制度建立情况,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和联合执法开展情况。
5、粮食收储安全情况。包括入库粮食质量、仓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开展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根据夏粮收购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安排督查工作。
2、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收购政策的行为,要责令其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并对违规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3、各督导组要深入收购一线开展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真正让售粮农民卖出好价钱,卖出好心情,卖出好口碑。
4、督查工作开展期间,请严格执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有关规定。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0
为抓好上级关于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根据《xx县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全县党建工作常态督查指导组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推动作风转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好党建是做大的'政绩”的责任意识,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格局,为实现我镇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督查对象
全镇各党支部
三、督查方式
1.单、双月督查制。单月由支部送检,镇党建办检查指导。双月督查组实地检查。督查组将完善工作督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下发问题台账,督促各支部及时整改。
2.季度督导评估。对各季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回头看”,督查各支部的任务落实与整改情况,进行党建季度考核评估。
3.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由镇督查领导小组牵头,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现场观摩、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明察,具体时间由镇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或领导的指示精神,暗访各党(总)支部就某一项或几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1.基层党建日常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四议两公开”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远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等基础性工作。
2.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并按要求填写《支部标准化纪实手册》。
3.专项党建工作任务。本年度重点抓好基层党建“城乡结对共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
4.镇党委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四个党建督查小组,分别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队,党政办、办公室干部为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2.严格督查考核
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原则,真督实导,做到“四有一明确”,即有台账、有问题清单、有通报、有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季度有督导评估结果,并作为当年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认真履行职责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支部党建联络员的管理与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4.注重工作实效
镇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督查、一名党委班子联点负责指导、镇党建业务指导员和支部党建联络员负责落实,形成“分层分级负责、齐心齐抓共管”的格局。注意以下率上,充分考虑人员安排的合理性。要形成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到真督实导,确保工作时效。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3
一、督查范围
(一)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汇报会、交流会、协调会及其他会议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县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省、市、县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
(五)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督办件,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包括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批示以及在调研检查工作中作出指示)的落实情况;
(七)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督办事项落实情况。
二、督查流程
总体按照“立项—交办—催办—反馈—核查—通报—归档—运用”的流程开展督查督办,着力打通督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形成工作闭环管理机制。
(一)立项。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督查范围,需要立项督查的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提出立项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重大督查事项,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二)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由县政府督查室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牵头领导、承办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和重大督查问题清单平台下发督查交办单。属于专项督查的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代拟督查方案,报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印发。属于专题会议和专题调研督查事项,由联络员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整理督查内容,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核后下发。
(三)催办。督查事项交办后,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息提醒等多种形式适时进行催办;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对催办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行联合督查。
(四)反馈。承办单位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及时报送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核签的书面报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牵头起草和报送办理情况报告,报告要整合各方意见,并说明协办情况;需向上级报告的督办事项,由县领导联络员会同承办单位起草办理情况报告,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审签上报;对于短期内可办结的事项,实行即办结即反馈;对于短期内不能办结的事项,实行一月一反馈,于每月5日前反馈办理情况。反馈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意见不明确的,一律退回重新报送。
(五)核查。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因客观条件不具备、确实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事项,由承办单位在到期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原因并研究拟定办理方案、完成时限、推进计划,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更改办结时限。原则上每一事项只能更改一次办结时限。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由县政府督查室梳理形成书面报告送县政府领导阅示,并于每月10日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县政府领导关注的重点督查事项,根据要求及时跟进督查,督查结果以专报形式报领导阅示。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指出问题,责成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七)归档。对督促检查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和信息及时进行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
(八)运用。对督办事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考核赋分,每季度通报分数排名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效能低下等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报县监委调查,依据省、市、县影响机关效能行为有关处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效能责任。
三、考评标准
督查得分取基准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实行分项累计加扣分制。评分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一)不按要求配合开展督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收督查任务的单位,每次扣5分。
(二)按时办结并按时反馈的每件加2分,提前办结并反馈的在此基础上再加1分;按时办结但未按时反馈的每件扣1分;办理进度滞后的,每通报1次扣1分;未按时完成交办事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件扣3分。一项交办任务涉及多家责任单位的,均实行一样的加分或扣分。年度内同一单位如出现3次没有按时办结且无正当理由的,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反馈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或反馈材料事实表述不清、内容不完整、数据不准确、针对性不强的.,每件扣1分;报送内容弄虚作假的,每件扣10分。
(四)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件加2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县政府、县政府督查室通报表扬的,每次加3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丽水市政府、督查室或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交办督办事项受到省级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加10分;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五)对在督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酌情扣分;发现弄虚作假的,加倍扣分。
(六)临时性机构的加扣分主体为该机构所在县直单位。
迎接督导组检查的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委厅“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切实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一次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育行风明显好转,树立教育和教师新形象。
二、督查对象
全省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
三、督查内容
1.违规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2.利用学生入学、转学、编班、排座位、选班干部等事项收受家长“红包”;
3.接受家长宴请(含谢师宴),参加家长组织的娱乐消费活动;
4.组织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
6.教育行政部门对本地师德师风行为监管不力;
7.其它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督查时间
20xx年4月—20xx年7月。
五、督查方式和步骤
采取各地自查自纠和联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4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予以纠正;对违反师德规范,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自查结束后,于4月29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
(二)联合督查(5-6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成以省督学为组长,省教育厅基教处、职成处、师资处、督导办、驻厅纪检组、治理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工作程序如下:
1.实地督查。听取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对学生进行不记名问卷测试,对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访谈。
2.接受举报。接受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办公地点(督查组下去前一周在市、县本地媒体公布);
3.核查处理。分类整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联合督查组将实地调查。对于学校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校长、局长均要受批评处理,当事人评优晋级一票否决,如有不实行的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负责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重点调查。对信访反映集中的市、县(区)、学校,省教育厅将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重点调查。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将在全省通报,公开曝光。
(三)督查总结(7月)。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向全省通报督查结果。对师德建设工作不力,导致所辖域内师风严重不正、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市、县(区)、学校提出通报批评,约谈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纳入对市、县(区)、学校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督查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要工作和有效形式,是促进教师作风转变,树立风清气正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尽快动员部署,从实际出发,带头立规矩、定制度,带头促整改、抓落实,推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要根据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结合《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赣教发〔20xx〕9号)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迅速组织排查,切勿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各地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问责制度,实行一级管一级,对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情节轻重不同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处分,直至降低专业技术等级、撤销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威慑作用。
(三)建章立制,立足长远。
各地各校要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奖励机制、考核机制和惩处机制等,整合运用,达成长效。师德师风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绩效工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紧密挂钩,形成整治师德失范行为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