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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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精选9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益阳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桃江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本县范围内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或冰冻等极端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3.2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水、电、油、气的正常供应和通讯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和物资供应,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乡镇应急机构等组成。

2.1 领导指挥机构

成立桃江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县指挥部组成

政委:县委副书记(必要时由县委书记担任)。

指挥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必要时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

副政委:县人大主任、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主任(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长)。

成员: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的相关负责人及县发改局、县监察局、县督查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县旅游局、县物价局、县房产局、县畜牧局、县工商局、县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人民银行桃江支行、桃江电力局、县地方海事处、县盐务局、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石油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2.1.2县指挥部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县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县政府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军队、武警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统一调度、综合协调等工作;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发布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做好交通干线以及通信、电力等线路的保畅通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协助做好桃江县境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的相关保障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监察局、县督查局负责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部队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组织各新闻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新闻报道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及时上报灾情和灾后重建项目,统筹安排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和投资,协调做好相关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工业企业的灾害防御及抢险救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气等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会同县稳定办等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县消防大队负责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各类火灾事故,协助相关单位做好铲冰除雪工作,及时调派警力参加城市道路、桥梁等重要建(构)筑物的破冰除雪工作,尽快排除险情隐患,全力开展各类灾害事故救援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险情处置,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工作,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利用自身装备优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送水上门等民生保障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做好全县主要道路的交通疏导、交通执法等工作,负责保障主要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受损供气供水管网的抢修。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等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开展城市道路及大桥桥面除雪除冰行动,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清运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维护管养范围内公路运输秩序;协调和组织运力,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运;配合受灾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组织管养范围内公路抢险抢修保畅通,配合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督促业主单位做好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类公路运输保障。

县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内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公路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滞留在管辖内的司乘人员基本生活安置;做好管辖内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地方海事处具体负责采取限时、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措施,并予以公告;承担水上搜救、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加强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巡查,维护辖区内水路运输秩序;维护抢险救灾人员、抢险船舶施工和物资水上运输的安全。

县水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设施、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水利设施灾情调查核实,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组织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和供应;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县级抗灾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负责林业灾情调查核实。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低温雨雪冰冻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确保市场的安全和正常运转。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矿山、危化等企业做好防灾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为县指挥部启动和终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广播电视台、县信息中心负责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及受损线路、设施的抢修,保障网络安全运行。及时与电力部门协调,确保电力供应。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配合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区的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企业做好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疏散工作,在旅游行业开展防灾知识宣传。

县物价局负责居民生活必需品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维护社会稳定。

县工商局负责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原粮加工和受灾区域应急粮油调用安排,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县畜牧局负责畜禽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畜牧水产业的灾情调查核实。

县房产局负责全县县属直管公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工作。

人民银行桃江支行负责会同县金融办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桃江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电力供应,督促重要、高危用户做好应急电源的准备;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县盐务局负责全县生活用盐的正常供应,保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供应。

电信桃江分公司、移动桃江分公司、联通桃江分公司负责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通讯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石油公司负责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2综合协调机构

2.2.1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县政府相关副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从部分成员单位抽调人员设立协调组、综合组、值班组等下设机构。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建立县指挥部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机制,督促检查、协调联络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6)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7)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灾救灾的应急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拟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和抗灾救灾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

(8)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评估工作;

(9)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积极组建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应对评估等工作,为县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各地应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灾害分级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即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3.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下)或道路结冰(厚度1厘米以下)。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引发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县境内主要城镇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3.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持续2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5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省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者严重影响铁路运输秩序,本县境内外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城市或车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县境内较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紧俏,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6)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1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5个以上区县(市)持续2天以上日最低气温在零下3℃以下。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县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中断,经抢修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者铁路干线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本县县内与县外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县境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县境内大范围的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6)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灾害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

(1)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出现雨淞、冰凌直径在20毫米以上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者监测或预报全市范围日最低气温在零下5℃以下。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以上。

(3)造成全县交通基本瘫痪,经抢修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的;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全县电力设施基本瘫痪,对全市和全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范围内交通或供水、供气基本瘫痪;或者造成全县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6)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省政府或国务院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监测预警

(1)县气象部门要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通过网络、电视等发布低温报告、降雪程度和路面结冰等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影响及危害的分析预测,做好预警预防工作。

(3)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正常信息交流和集中分析会商机制,多渠道、多途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4.2预警预防行动

根据我县气候实际,定为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本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视情宣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提前或者延长。

(1)在防御警戒期,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主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气象监测、预警信息收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供电供水、农林渔业等造成影响的信息收集;县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评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成员单位;检查、督促、协调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传达县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2)县交通、电力、住建、农业、林业、商务、畜牧、广电、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措施。

(3)各乡镇人民政府、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及社会公众要按照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减少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

4.3预警支持系统

加快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性质、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5.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向市政府及市指挥部提出支援请求。

(1)县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或副政委、副指挥长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气象部门汇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意见,公安、交通、住建、农业、林业、畜牧、商务、广电、电力、公路、地方海事、通信等部门(单位)分析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各自防御对策。县指挥部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2)县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传达县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掌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及时将工作信息报告县指挥部领导,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成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加强技术指导,调配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桃江中队、消防大队支援灾区抢险救灾;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以及政府防御灾害的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由本级指挥长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迅速做好危房户、五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工作,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低温雨雪冰冻围困的群众。及时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防灾救灾情况等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1.2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县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按照省、市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县人民政府全力以赴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

5.2分类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在县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县气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气象保障服务,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交通、公路、地方海事等运输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以及交通运输保障行动,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电力、广电、通信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电力供应、通信传输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必要时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电力、通信设施的抢修及恢复。

县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生产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社会安全突发事件、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与保障,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住建部门负责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供水、供气等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的处置,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县盐务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全县生活用盐以及道路融冰除雪工业用盐的保障和供应。

由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起的其它种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视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行动方案。

5.3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加强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的巡查,保障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加强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4信息报告

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2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2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灾害冰冻发生后,受灾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行业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时内将受灾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行业后续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以续报方式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5.4.1气象信息

监测或预报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或者监测或预报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气象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2交通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县内公路、内河等运输线结冰、积雪,引起交通受阻或中断,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地方海事等部门应于事发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3公共设施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设施出现线路结冰、受损等情况时,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4农林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农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受到影响,相关管理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4.5其他信息

因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使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5指挥协调

5.5.1启动预案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县政府或县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5.5.2应急处置

(1)气象信息监测

县气象部门继续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预报信息。

(2)交通运输畅通

县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因遭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断的县内主要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县内主要公路畅通,必要时组织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住建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的通行;公安、交警部门要与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公路人员和物资运输的正常进行。地方海事部门加强辖区水路和水上运输的管理,确保辖区内人员、物资等运输的安全畅通。

(3)能源物资供应

县发改、工信、商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外联系、横向协调和行业管理,确保煤炭、电力、油气等能源物资的供应。

(4)基本生活供应

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等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维护社会稳定。商务、粮食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基本生活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5)基础设施抢修

县交通运输、公路、住建、电力、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应急抢修队伍,采取有效措施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医疗卫生救援

县卫生部门要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对因灾受伤的人员进行医疗救治,为受灾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防止灾后疾病流行。

(7)社会治安维护

县公安部门加强执勤力量,做好社会面的控制,特别是人员大量滞留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治安秩序维护,确保社会稳定。

(8)人员转移安置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对危房户、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时进行转移,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出现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公路、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9)部队力量支援

驻桃部队、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应积极支援地方抗灾救灾,组织部队官兵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动用驻桃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支援地方抢险救灾,由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通过县人武部按规定程序办理,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

(10)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国土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加强监测、管理和巡查,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交通事故、地质灾害、管网爆裂、森林火灾及森林病虫害等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

5.5.3扩大应急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县指挥部指挥、调用全县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力量和资源参与应急救援,联系驻桃部队和中央、省、市驻桃单位支援抢险救援行动。

当本级预案或县内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应对灾情,县指挥部或县政府迅速报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或协调兄弟县(市)区给予支援。

5.6社会动员

各级政府迅速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5.7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由县气象主管部门发布。

(2)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防灾救灾工作等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宣传、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3)交通(含城市公交)、公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有关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人民广播电台、桃江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短信平台统一发布。

(4)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确保防御低温雨雪冰冻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电信运营企业积极配合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短信的发布工作。

(5)新闻宣传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

5.8应急结束

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人民政府或县指挥部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救济救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仓储,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救济救助;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具体按照《桃江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6.2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县卫生部门加强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医疗技术力量,做好因灾伤病人员的后续治疗,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导致受害人群、滞留旅客等群体性人员进行心理干预。

6.3基础设施恢复

县电力、交通运输、住建、广电、公路、通信等部门加强领导,尽快组织力量对受损的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上述设施的正常功能。设施受损较严重时,可提请县指挥部协调增派武警、公安干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电力设施的抢修恢复。公安交警等部门应为应急抢修车辆的通行提供保障。

6.4灾后重建

受灾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抓紧统计和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加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适当提高标准重建。

6.5保险理赔

保险企业要做好灾前防灾、灾中减损和灾后赔付工作。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为保险企业的理赔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各保险企业要依法及时赔付。

7.应急保障

7.1应急队伍保障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县直部门应急救援中队及乡镇应急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重要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驻桃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行动的力量调用,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组织实施。

7.2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的资金保障,具体按照有关财政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3通信保障

县电信运营企业应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具体按照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办法组织实施。

7.4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7.5电力保障

县电力部门负责抗灾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6物资装备保障

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特别是交通、住建、电力、公路等部门要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开展物资装备的调查摸底,增加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

7.7治安保障

县公安部门应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重点区域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防御雨雪冰冻灾害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优先保障抢险运载车队(车辆)通行,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7.8避灾场所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住建等部门应确定本地区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7.9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畜牧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8.监督管理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

(2)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防范和处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3)县指挥部应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专业抢险队伍针对当地易发的险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

8.2调查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性质、损失、影响和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

8.3奖惩

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抗灾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办主任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冰雪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I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由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启动应急响应,配合市级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协同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冰雪灾害(Ⅳ级):区政府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或区政府分管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3)重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Ⅱ级、Ⅰ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4应急处置措施

6.4.1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市政、园林、环卫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驻区企业、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清雪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区教体局负责督促各学校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组织做好所属市场的清雪工作;其他清雪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城区清雪工作有序开展;各清雪成员单位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

6.4.2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桥梁、人行立交桥、人行地下通道、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市北交警大队组织做好道路交通疏导等工作;区委宣传部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6.4.3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道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和抢险专业设备、器材;区卫健局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6.4.4特别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

结合冰雪灾害危害程度,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5扩大响应

如果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我区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我区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市政府请求支援。

6.6应急联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与驻区各大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共享、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7社会动员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各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议,报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

7.1信息发布

冰雪灾害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在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冰雪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一般冰雪灾害信息由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冰雪灾害信息由市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7.2舆情引导

冰雪灾害发生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统筹灾害后社会救助工作,指导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内的社会救助工作。

8.3总结评估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应组织对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按规定报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4恢复重建

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队伍保障

应急处置队伍包括依托公安交警消防队伍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区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救援。

9.2物资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融雪剂由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公开招标、统筹配给的方式供给,保障清雪工作顺利进行。

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区政府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区防汛(清雪)办及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市北交警大队要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市北交警大队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公安市北分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区卫健局要建立卫生应急队伍和保障体系,根据需要及时组织队伍赶赴现场开展紧急医学救治、疾病预防控制、伤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工作,为受灾地区提供必要的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援助。区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灾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区审计局做好应急保障资金的监管工作。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区委宣传部、区教体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

12.2预案修订

区防汛(清雪)办应结合机构调整、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行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市北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青北政办发〔20xx〕67号)同时废止。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3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结合交通实际,为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工作,保证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民生,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各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永江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路管理处为雨雪冰冻灾害公路畅通应急保障行动实施的责任单位。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并启动应急保障工作方案,下达工作指令,指挥协调相关工作。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查、信息联络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的灾情动态,及时通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县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桥梁、隧道及附属设施的抢修保畅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配合做好公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应急响应

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绍县《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的规定,县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保障行动指令时,本方案即时启动,县局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县公路段按照工作职责,立即开展应急保障。先期处置雨雪冰冻灾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四、物资与装备

县公路管理处准备应急保障物资储备1250吨防滑料,配备了抢险车辆21辆,铲车4辆,撒盐车1辆。准备推雪车5辆,铁铲650把,锄头240把,工业用盐210吨,草包(麻袋)2100只,扫帚2850把、扫雪板25块,飘旗1200米,安全标志牌35块。车辆、机械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五、保障措施

1.保障顺序

灾害发生时,按照先国、省道公路,后县、乡、村道公路;先高等级公路,后低等级公路;先重要公路,后次要公路的顺序开展应急保障,险情特殊时,不受前述顺序限制。

2.保障要求

灾害发生在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连接线的,保障行动指令下达后,县公路段需在45分钟内将机械设备、保障物资运抵灾害发生地,灾害发生在县、乡、村道公路的,必须在1小时内将机械设备、保障物资运抵灾害发生地,要及早实施修复和抢通工作,恢复公路通行。

3.扩大应急

当应急力量和资源无法有效控制灾情进一步扩大,县局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迅速报请市交通局、县应急指挥部,给予指导和应急力量、装备、技术支援。

六、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局应急保障行动领导小组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七、实施时间

本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我县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关键期)。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本工程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长:冷峰成员:xxx

三、安全监控措施: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警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性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四、通讯联系

业主:xx电话:

项目总监:xx电话:

项目经理:xx电话:

副经理:xxx电话:

副经理:xx电话:

工程部长:xxx电话:

质检部长:xxx电话:

安全部长:xx电话:

安全员:xx电话: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5

一、工作目的:

为了确保本工程在雨雪冰冻天施工,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对本工程进行应急救援,把事故风险降到最小程度。

二、组织机构本工程

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长:冷峰成员:xxx

三、安全监控措施:

1.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天气的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谋全局、想部门、思岗位,要充分估计到雨雪降温天气对安全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中雪以上恶劣天气要求现场暂停施工,小雪等天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充分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

4.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在雨雪冰冻天工作时,作好相应的防冻措施。

5.加强对建设工地内工棚、活动板房等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临时设施,坚决不得住人,人员必须要撤离到安全地区。

6.加强对建设工地施工用电的隐患排查,防止雨雪冰冻天气下因用电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7.加强对建设工地内交通路面上设置的围栏、警示标牌、损毁凹陷的旧路面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必须要进行消险加固,确保工地周边的行人与车辆的安全。

8.加强对建设工地内桥梁、深基坑、部分和隐蔽性沟渠、涵洞等管理,要求项目部必须要做好明显标志,保障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

9.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项目经理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人员必须要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做好对建设工地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10.加强值班巡查力度,做到有效防范,及时应对。

四、通讯联系

业主:xx电话:

项目总监:xx电话:

项目经理:xx电话:

副经理:xxx电话:

副经理:xx电话:

工程部长:xxx电话:

质检部长:xxx电话:

安全部长:xx电话:

安全员:xx电话: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6

为切实抓好我市冬季主城区道路以及人行道除雪工作,以确保市民出行安全车辆行驶正常,维护市容环境整洁,现结合实际,制定除雪应急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环卫处除雪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牛犇

副组长:胡守波、罗怀新、赵娟、李峰、赵长征

成员:丁建民、纵支援、赵立梅、孟祥军、任兴龙、化启胜、乔刚、孙振华、丁满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容督查科,丁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市容督查科负责组织、调度作业公司做好雨雪天气期间的道路清理工作。

2、环卫规划业务科负责除雪志愿者工具的准备和发放工作。

3、各作业公司负责辖区内除雪清理工作。一是制定和完善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切实做好雨雪天气的防范工作。二是提前做好融雪剂、铁锹、扫帚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三是环卫车辆设备随时做好出车的.准备;四是组织突击队24小时待命,保持通信畅通,确保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三、除雪标准

各公司要安排专人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掌握雨雪时间、强度等重要信息,提前启动除雪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应对雨雪天气期间的环卫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小雪天气,坚持“以扫为主”的原则,对道路、桥面进行快速清扫,使地面无积雪。

2、中雪天气,坚持“扫融结合”的原则,迅速安排人员、车辆,在城区主要道路、桥面及重点地区抛洒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

3、如遇大雪及连续降雪,坚持“以通为主,清融结合”的原则,根据统一组织调配,出动突击队,在主要道路、桥面及重点地区抛洒工业盐,采取机械除雪和人工除雪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在保障道路通行基础上,迅速开展扫雪铲冰工作,及时撒布工业盐,防止路面结冰,以保证市民顺利通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7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提高项目应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工程进度和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时,xx的应急预防和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并参加预案的定期演练。

(2)在组织抢救时,做好人员的救护和疏散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3)事故救援后,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积极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调查材料。

(4)各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协助落实本应急方案。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xx。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3)检查督促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xx。

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故不在时,代理组长职权。

成员:xx。

(1)现场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抢险工作。

(2)协调人员负责对联系各相关单位,围护现场秩序。

(3)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受进一步治疗。

(4)交通疏导人员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以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物资保障人员负责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三、雨雪冰冻天气值班表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联系通畅。

四、应急物资配备

xx。

五、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要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3、技术保障。及时准确了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对各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自我防护意识。

六、应急救援响应

对雨雪天气在工作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清扫道路积雪、结冰,保持道路清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督促各参建单位作好以下工作:

1、冬季雨雪天气防机械伤害应急方案

(1)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雪天过后及时检查机械设备,及时对机械进行积雪、冰碴清理作业,应遵守停机断电挂警示牌制度。

(3)施工前再进行进一步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工况良好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4)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作业人员应及时向公司项目部汇报,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急救人员应迅速到达对伤者进行初步救治。

(5)如出现重伤等情况,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医院取得联系,将伤者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2、冬季雨雪天气防触电伤害应急预案

(1)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事故现场的电闸箱等提前做好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必须对不使用的设备拉闸断电。

(2)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碴,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损坏漏电。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伤害事故。

(3)当施工现场有人触电时,应及时通知现场电工及急救人员,必须在确保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抢救,或使用干燥的木棒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坍塌应急预案

(1)雨雪过后,及时清理基槽、方沟上方的积雪,防止积雪过多发生基槽坍塌现象。

(2)对当发现有坍塌迹象时,发现人应立即招呼其他人员及时撤离坍塌区。

(3)如发生坍塌事故,立即封闭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立即组织人员清理坍塌土方,并对土体脆弱部位加固。

(4)如发生人员伤害,应立即联系现场急救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4、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事故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保证施工道路通畅的同时,确保社会交通的安全,避免发生社会交通事故而影响工程施工。

(2)根据现场情况,主要路口路段要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3)雪后对设备机手要进行针对性单独交底,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组织交通疏导人员,将交通恢复,避免影响施工及社会车辆通行。

(5)如发生人身伤害,现场急救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5、临建防护应急预案

(1)雪后及时清理临建设施上的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2)施工人员清理积雪期间,必须做好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人员伤害。

(3)如发生临建设施损坏,施工人员不能在进入建筑物内,且要及时清理积雪及损坏的建筑物。

七、灾后自救

1、对因灾损失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汇报。

2、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过后的生产、生活自救工作。

3、及时总结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防处置能力,减少损失。

八、其他事项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小组成员,先到现场者即为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我镇交通运输有序、生产生活平稳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域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供水供电设备与设施严重损坏、道路交通中断或严重受阻等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以及本镇域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镇域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兰溪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各镇属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镇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预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熙

成员:金福潮、陈小林、钱旭江、童进明、蓝建松、钱燕、汪建尧、章海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

1、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情况,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有关指令。

2、根据防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需要,研究部署并组织指挥开展应急抢险等工作。

3、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4、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工作组对灾情进行调查及处理。

5、及时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等安全常识。

四、应急响应

1、应急处置措施。雨雪灾害发生后,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公室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应急队伍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鉴于货车经过集镇频繁,要加强与交警中队保持紧密联系,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3、规划站要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立即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好防冻、防火、防中毒工作。对抗压强度低、稳固性差的老旧建筑、彩钢板房、临时建筑物等,进行防垮塌加固处理,如有需要采取撤人、挂牌禁用等特殊手段。加强燃气管线巡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供气稳定。

4、镇工办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及“冬季五防”(防冻、防滑、防火、防坍塌、防中毒)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加油站、燃气站的安全防范,核查防冻保温、加固支撑措施,做好应急准备;涉及凝冻液体的储罐、管道等要落实防冻裂措施,确保应急、冷却设施通畅;加大对阀门、法兰盘结合部、密封件等部位检查巡查频次,严防泄漏事故。

5、旅游办要加强旅游景区的检查,做好游客的引导、疏散;加强旅游车辆的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镇教办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巡查,特别是使用年限较旧的老旧房子,简易钢棚等建筑物,及时做好清扫,防止积雪沉积引发垮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遇极端天气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停学停课;要切实加强对文化礼堂的排查力度,及时清扫积雪,防止发生坍塌事故。

7、集镇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加强对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对临时性搭建的钢架棚的检查,防止发生垮塌事故。

8、农办要加强对种植户、养殖户的巡查指导。

9、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利用网格员加强对本辖区安全巡查,特别是礼堂、市场以及使用轻质钢构大棚的场所等,加大安全宣传,引导村民安全取暖、安全用电,严防取火引发的一氧化碳中毒、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值班制度

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落实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及安全值班工作,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值班电话:88700001。

六、信息报告制度

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遭遇其他突发事件时,当事人、目击者及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里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

七、附则

本预案由镇安委办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冰雪灾害应急演练方案 篇9

为圆满完成冬季清冰雪任务,保障公司道路畅通、车辆及人员出入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思想高度重视,树立清运冰雪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把清冰雪工作当成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来完成。各部门要召开员工动员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人,全力以赴圆满地完成今冬清冰雪任务。

二、指导原则

1.以雪为令原则

雪下人动,雪停路净,道线道岔、沟槽干净

2.全员参与原则

所有公司员工均要参加清冰雪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清冰雪劳动。

三、工作内容

1.正常上班工作期间要做到雪停即扫,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清冰雪时间或听从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如遇夜间下雪,无论次日早晨是否雪停,都要在8:10之前到达现场参加清雪。

3.夜班值班人员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以雪为令,及时清扫。

4.清运冰雪要求标准:露路面,见道线,无冰雪、冰棱、冰包、鱼鳞片、冰雪界线

5.清运冰雪以人工清运为主,机械设备为辅,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而定。

6.加强监督检查。成立清运冰雪行动小组及检查组,降雪后深入各区、各责任部门检查、监督、指导清雪作业。

7.对于清冰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反馈,提出合理变更意见,保证高效高质完成任务。

四、组织领导

成立清冰雪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后勤保障

由行政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清雪面积及各部门人员数量统一进行清雪工具的采购。1.铁锹:50把;2.雪推子:20把;3.大扫把:50把;清理道线沟槽专用铁锹10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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