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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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建筑工地复工方案(精选2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4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20xx年春节后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复工时间

20xx年1月29日

二、临时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组员:

三、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六、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5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6

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工地防疫有关要求的通知》、xx市疫情防控指挥部《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4号》和市府办《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延迟上班、复工和返金员工防疫管控的通知》以及集团公司《关于落实好节后防疫期间复工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经营秩序。

二、复工管理

1.严格复工程序。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以及本项目施工要求,按照分批次、分阶段复工要求,优先对管片吊装、运输工序进行复工。复工时间为年3月6日。

2.严格进场人员管理。复工人员有序分批进场,首次进场人员6名管理人员,6名施工作业人员。所有拟进场人员均要携带村(居)委会出具的健康证明,返厂途中必须严格按要求采取租车或自驾点到点直达方式,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严格隔离制度。设置定点隔离房间10间,人员进场后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政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隔离14天进行医学观察,每间宿舍不得多余2名人员,每天对隔离人员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隔离房间进行2次消毒。

4.严格物资保障。建立稳定的防疫物资供应渠道,根据人员数量和场所数量,储备不少于五天的消耗量。

三、施工防疫管理

1.防疫宣传与培训。在现场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图片和科普知识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氛围。疫情防控小组根据职责规定,开展日常防疫培训工作同时要组织好施工人员文体生活,加强心理疏导,及时解释政策和辟谣,保证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并保留文字记录。

2.实行封闭管理。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应封闭管理,减少出入口数量,并配备门岗监控人员,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于远郊、空旷等不能物理封闭的区域,应配备配备保安,建立场区24小时巡逻制度。杜绝非作业人员进出。

3.建立入场人员登记测温制度。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入口使用期间,设立医学检查点,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快递邮件在门岗由专人负责接收,消毒后交予本人。

4.加强外联管理。设立外联专用场所,对外业务联络在专用场所内进行。对于管片吊装运输等外联较多的场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措施,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进出车辆司乘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单据交接采取防护措施。供应商的物资供应采用点到点模式,工地接收点应固定,接收和卸车人员应固定。延伸指导供应商从出发点至接收点的防疫措施,供应商所用人员、设备等满足防疫要求。

5.设立临时性医学观察室。项目部须设置临时性医学观察室,根据防疫需要须实施监督性医学观察的人员,由专职卫生员早晚监测体温和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监督性医学观察期间,不得离开临时性医学观察室,因故确需在医学观察期间离开的,须向属地社区、街道报告。

6.加强宿舍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置宿舍,每间不超过6人,分班组安排居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建立室长制,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7.加强食堂用餐管理。食堂采购人员、作业人员、服务人员应分开不交叉,岗前或作业前应做测温等必备健康检查。食堂外出采购要索票索证,严禁擅自从外部订餐。食堂用餐取消集中就餐,采用错时分散用餐和送餐制。所有员工采用自带餐具,并严格消毒。食堂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理。

8.加强卫生清理和消毒。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生活区和办公区的宿舍、办公室、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卫生清洁,专职卫生员应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并做好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各场所均应配备防疫废品回收桶,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按当地政府要求集中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及时处理。

9.加强现场人员日常管控。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安排专人对所有项目人员进行身体状况巡查,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体温监测,并作好记录。发现体温异常的,要先行隔离、立即上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出的人员,必须安排自有车辆,外出返回后,要做好外出路径、交通方式、接触人员等记录。上班路上采用专车接送,途中禁止接触陌生人。

10.加强现场人员自我防护。现场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按疫情防治要求勤洗手,如无必要减少外出和场内活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现场专门负责疫情调查的人员人员,进行检查时应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11.减少聚集性活动。暂时取消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采用微信等信息手段安排工作或召开视频会议等。如确有需要,需向上一级管理层报告并取得同意。

12.加强防疫物资保障。项目必须配备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口罩、体温表、体温检测仪、消毒物资等,疫情防范小组定期核查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并建立稳定的供货渠道。口罩应储备满足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的数量,消杀用品按需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满足3-5天所需。

四、防疫突发情况应急处置

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疑似病人,须立即实施有效隔离,并立即报告属地社区、街道(乡镇)和上级管理部门,并通知公司,按当地政府要求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立刻对现场实施封闭,开展现场消毒工作,第一时间将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转移至临时监督性医学观察室,在有关部门和机构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和隔离观察等措施,并为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配合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8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

必须做到“六个到位”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

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

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

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

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9

一、工作布置

我站召集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等控尘抑尘措施,并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切实落实责任。

二、具体要求

1、开展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加强巡查力度。成立巡查组,定期对工地进行督查,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建筑工地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放出,严禁带泥上路;

5、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6、对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7、外脚手架设置悬挂密目式安全网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烟尘的物质;

9、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禁止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采取封闭运输等防尘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工地防尘网使用不规范,未按规定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2、部分工地原材料堆放不遮盖;

3、部分工地未设置围挡墙或围挡墙设置不规范,未保证围档连续、密闭;

4、部分工地未建立规范的车辆冲洗设施,原材料运输车辆出入工地轮胎不及时清洗、运输土方水泥车辆不覆盖篷布,致使泥土物料抛洒路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

5、巡查队伍不健全,质监站人员有限,暂时还未能成立专门的执法队伍。

四、工作落实

针对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完成扬尘整治任务的,我站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按照要求分别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完成扬尘整治任务。整治期间,我站派专人对工地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治不达标的施工项目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督促,确保整治任务完成。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加大媒体曝光频率,重点提高工地建设方与施工方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提高他们防治扬尘污染的自觉性,营造争创“绿色文明工地”的良性氛围。

2、认真总结,落实整改。对在建工程继续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程度。

3、加大暗访、督查、处罚力度。我站将在此前检查的基础上,及时研究整改落实对策,明确相关责任,加强暗访和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扎实有效。

4、加强长效管理。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巩固好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措施,完善长效管理,努力实现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0

为全力防范疫情通过人员“返岗”流入和扩散,巩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成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全市机关和事业“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xx疫情防指〔2022〕xx号)《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返岗”人员科学防控实施细则的通知》(xx疫情防指〔2022〕xx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头防输入、内断传播防蔓延、中建机制强督导”,为“返岗”人员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单位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返岗”人员防控措施得力;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建立,责任明确,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单位内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毒消杀防疫及时;办公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单位进出车辆、人员进行登记、检测严格;全体人员体温检测每日落实;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有效。

三、实施办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机构。

市直机关建立“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检查、指导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xxx担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xxx,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xxx担任副组长;下设五个工作组,综合组由市委办副主任xxx负责,督察一组由组织部干部科科长xxx负责,督察二组由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xxx负责,督察三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xxx负责,督察四组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xxx负责。

各组联络员由负责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强岗前疫情检查。

人员“返岗”前,要切实做好人员管控和健康防护,如实准确填报所有返岗人员相关信息,特别是返岗前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委办,经分类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市直各单位有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统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

以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纵向到边、横向到底,不漏一人,为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科学防控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信息。

对已经进行居家隔离的工作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检测结果报市委办,隔离期满未发现异常的,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方可返岗。

(三)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

办公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室等,保证自然对流通风,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要对“五小”场所(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

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

(四)加强食堂就餐管理。

做好市直机关餐厅及各单位自管餐厅的卫生管理工作。

食堂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体检,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佩戴合格口罩;各单位要积极改善生活条件,为进出取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要加强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样、电器、电力、燃气等安全管理,确保餐饮安全。

要采取灵活、分散方式保障员工用餐,严禁出现“扎堆就餐”等现象。

(五)严格人员进出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对办公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单独的办公楼(院)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封闭办公楼(院)大门,做到办公场所与外界封闭。

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

在办公楼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

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工作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

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办公场所人员进出档案,做好排查和登记。

对进出办公场所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严格管控人员出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外出流动。

(六)严禁借调借用人员。

在疫情结束前,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抽调挂职锻炼和借调人员,不得使用来自重疫区人员,特别是来自xx省和省内xx、xx、xx、xx、xxx、xxx、xx等重点疫区的工作人员及有接触史的工作人员。

14天内有过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人员,需立即报告工作单位,自返回或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

(七)严管交通运输工具。

返岗单位的公务车和工作人员乘坐的私家车等交通工具应经过严格消杀过程,原则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结束前不得往返疫区,确需前往疫区办公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批准后进行,以上交通工具严禁在重疫区所在城市区(高速服务区)下车逗留,并安排专人负责过程中各项疫情防治工作。

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后,要集中进行消杀,严防疫情进入我市及办公场所。

(八)加强应急情况处置。

各单位对每名返岗人员都要登记造册,及时掌握工作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返岗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各单位应制定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提前与市卫健委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九)强化防疫常识普及。

各单位要通过办公楼电子屏、发放防疫常识小册子、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张贴公告通知等形式,帮助“返岗”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沟通,一旦发生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上下左右协调配合、密切沟通联防联控”的要求,建立领导组织机构,统一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相互掣肘。

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一线,及时发声指导、掌握疫情、采取行动,全面加强信息报告、物资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在基层蔓延扩散。

(二)严明纪律规定。

全市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要充分认清疫情严峻形势,切实加强返岗人员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迅速行动、周密安排、科学调度、细致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服从大局、令行禁止,切实增强落实力、执行力和穿透力,本着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返岗”人员科学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督办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工作平稳有序。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1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紧急通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即将迎来节后复工高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党委、政府有关安排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加强对来自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排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集中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县建筑工地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我县项目复工复产,现将复工项目包保职责明确如下:

经开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管辖园区内工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工作。

乡(镇)、社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棚改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它建设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属平台公司: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司代建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开(复)工项目管控。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我县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

(二)全面做好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我县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项目严格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建建通〔20xx〕11号)规定。

1.开(复)工八条件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实际配备防护、消毒等防疫物资;现场人员统一发放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和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等有关方案。包括:

①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项目复工方案。

②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③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④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3)施工项目食堂、宿舍、办公场所做到每日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完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措施。

(4)对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和转岗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5)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安全、完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已排除,并落实专人管控。

(7)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8)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设施齐备和完好。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一个领导小组、一张责任状、一份复工指南、一套排摸表格、一个管理规范,一个企业防控专班,一份驻项目联络员名单”等七项,确保开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2.开(复)工安全八要素

(1)防护三宝四口:口罩、测温器、消毒剂;嘴口、鼻口、眼口、耳口。

(2)防疫三要素:通风、洗手、消毒。

(3)三级教育:公司防疫教育、项目部防疫教育、所在班组防疫教育。

(4)杜绝三违:违规出入人密场所、违规进出重点疫区、违反所在地防疫要求。

(5)四不伤害: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不让别人被感染。

(6)四不放过:工地是否传染源不查清不放过;开复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防疫消毒措施未采取不放过;疫情隐瞒不报不放过。

(7)四不两直:工地不聚会、班组不串门、见人不握手、工作不扎堆;直接居家隔离、直接个体防护。

(8)五查:查思想(意识是否到位)、查体温(是否有症状)、查防护(是否戴口罩)、查行踪(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查责任(防疫要求是否落实)。

(9)防疫6S管理:整理情绪,重视但不恐慌;整顿管控措施要强化;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素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安全平安健康度过疫情。

3.开(复)工准备

(1)成立疫情防范小组。每个项目必须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2)复工运作盘点。围绕“人机料法环”等几个方面,对生产运作进行盘点,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环境消毒杀菌。复工前各个区域都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

(4)复工人流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区域情况,制定复工人流管控方案以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措施。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5)疫情防护用品准备。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4.开(复)工防控措施

(1)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①人员管理。一是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场所,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二是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往返湖北的或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过接触的务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未确认其健康状况前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县外返回修文县人员必须隔离14日方可上班,无症状后方可正常上班;三是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四是减少员工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特别是严格控制赴疫区人员。

②会议管理。一是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提倡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的现场会议,要减少人数、压缩时间,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二是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要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茶具用品等要用开水浸泡消毒。

③访客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工作访客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2℃以下并无湖北接触史,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会客时间;二是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可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会客结束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三是现场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访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④餐饮管理。一是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二是食堂采购及供货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掉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三是提倡员工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和面对面就餐。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分餐或送餐方式就餐,每日定时对就餐区域实施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⑤活动管理。一是现场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一般性活动;二是确需举办的现场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压减活动时间。活动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消毒。

⑥环境管理。一是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应注意保暖。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消毒;二是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施工电梯、临时楼梯、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消毒,且尽量使用喷雾消毒;三是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四是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五是现场用车内部及门把手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使用时,实行“一车一消毒”。消毒宜用75%酒精擦拭;六是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用;七是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八是餐厅及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2)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

①增强卫生健康意识,适量运动、早睡早起,不熬夜,提高自身免疫力。

②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避免直接接触家禽和野生动物。

③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

④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后),应避免触摸眼睛、鼻及口,如需触摸,应先洗手。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者处理动物排泄后,要用流水、皂液或者用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洗手采用正确方法,时间在40秒以上。

⑤避免到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要正确佩戴口罩。

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错峰出行,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⑦下班回家摘掉口罩前后应正确洗手,废弃的口罩要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手机和钥匙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⑧做好居室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冬天开窗通风时,要注意室内外温差,以免引起感冒。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做好清洁。

⑨避免多人聚会。客人(身体健康情况不明)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酒精消毒湿巾、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剂、过氧乙酸等,这些溶剂都可以有效灭活病毒。

⑩养成安全的饮食习惯。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身体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医。

5.做好应急处置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我县防疫重点对象的分类管控要求进行管理(附件1),一旦发现工地人员出现(腋下体温≥37.3℃)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疫情传播蔓延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开复工项目备案管理。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对企业复工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允许复工,符合条件同意复工的,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住建局备案后方可复工。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每日下午16:00前将《修文县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基本情况排查统计表》(附件2)和《20xx年修文县建筑工地开(复)工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筹备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报县住建局汇总,联系人:向祖国,邮箱:601588350@qq.com。

(二)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建筑企业须在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场所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复工企业的人员、设备、原料、资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督查。县疫情防控督办检查组将对全县建筑工地复工防疫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发现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3

一、持续抓好假期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各参建单位务必落细落实工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工地涉疫人员落地排查和健康管理,确保分类管控落实到位;从严加强工地围蔽管理,从紧开展测温、扫码(亮码)、行程核查;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班值守,预置充足的应急处置力量;督促各方加强冷链食品、国际邮件快件疫情防控;突出抓好留恩过年参建人员的出行管理和人文关怀,一方面切实做好留恩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规模性聚集活动和频繁出入工地。

二、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

市住建局将对全市房屋市政工地全覆盖检查节后复工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工地全封闭管理,严格开展值班值守,以及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情况;检查参建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保安、厨师、采购、保洁等人员是否坚持每周开展核酸检测,符合接种条件的参建人员是否做到疫苗加强针“应种尽种”;检查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测温、佩戴口罩、实名扫码(亮码)、行程核查、新进工地人员和外地返工人员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的情况;要宣传引导参建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减少人员聚集,保持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三、严格做好复工前相关准备

重点强调复工前的工地疫情防控准备和安全生产检查两方面工作要求。一要强化返岗参建人员的管控。参建单位引导参建人员错峰返恩返岗,在前期做好人员流动的信息登记、行程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跟进返岗参建人员的行程计划,了解其健康状况,并提前告知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参建人员待当地疫情结束或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安排返回建设工地。全部返岗返工人员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请抵恩后24小时内务必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二要做好登记报备。如最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市旅居史、最近7天内有接触冷链、物流配送、隔离场所、接触境外物品等高风险岗位的人员,抵恩后,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三要做好健康监测。返恩后请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四要确认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参建单位在复工前对工地的办公、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提前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处理,对卫生死角,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公共厕所的大小便池、淋浴间、生活垃圾收集点、餐厨废物暂存点等要进行重点整治;五要结合实际制定复工计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条件。一方面确保参建各方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另一方面确保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临时消防、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消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七要确保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参建人员,特别是新招和转岗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应急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经核查不符合复工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4

一、工作原则

(一)分类推进。未受疫情影响的各在建项目要全面复工复产;受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和原材料进入影响的,待相关区域解控后应立即组织复工复产。

(二)联合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县住建局将会同卫计、自然资源、交通、水利等部门以及属地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并督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各负其责。县住建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各责任部门组成的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负责指导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工作。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工作负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监理单位负责跟进落实。我县各建材业企业应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建材供应。

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前期因疫情等原因出现局部停工,近期准备复工复产的,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基本要求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政策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制定项目复工具体方案(重点包括项目现有管理人员、疫情防控机制领导小组、计划复工时间、复工范围、人员物料筹措、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人员食宿安排和应急处置等内容),有序安排复工复产。

2.疫情防控机制建立到位。房屋市政工程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要主动向属地街道(乡镇)报备复工情况,掌握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在实名制通道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张贴安康码、行程码。

3.人员信息摸排登记到位。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来(返)我县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前摸排建立本项目预复工人员花名册,对预复工人员14天以来的行程、核酸检测、安康码、行程码,以及与隔离、观察人员接触史等有关健康情况进行登记管理,“一人一档”;优先使用已录入本项目实名制的人员,不得使用情况不明的临时人员,不得使用未解除管控地区的人员,不得使用黄码、红码人员,不得使用隔离观察期未满人员。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要及时到岗履责,认真组织项目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和专用车辆进行一次检修维保,对深基坑、脚手架、高边坡、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留档备查。要通过微信群等方式,提前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个人防护教育和岗位安全培训、技术交底等工作。未按要求进行复工前检查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

5.防疫物资充分保障到位。房屋市政工程要根据项目的规模、用工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设备、消毒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项目现场必须设置1间临时观察室(隔离区),并与其他场所物理隔离。

6.施工现场全面消杀到位。建设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一次集中的预防性消杀,重点对办公区、住宿区、食堂、卫生间、门卫值班室等关键场所及部位进行消杀,并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二)复工复产申报

房屋市政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对照复工前“六个到位”的条件逐项自查,自查合格后申报复工复产。政府投资类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申报复工复产;社会投资类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复工复产申请,建设单位无异议的向县住建局质安站申报复工复产。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建设单位、社会投资类项目的县质安站在收到复工复产申报时,当场对申报材料(见附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即可同意复工复产;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综合核查,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要现场立即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停工停产。

(三)复工复产后管控

1.做好服务指导。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住建局将会同卫健、自然资源、水利、人社等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项目复工复产的帮扶指导、统筹协调、巡查监管等工作,特别是企业用工、建材供应等实际困难。

2.实行封闭管理。各建设工程项目原则上只开设一个出入口,严格落实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日常消杀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查验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临时外来人员的安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体温检测和实名制登记,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快递人员、外卖人员进入办公区和生活区。

3.从严人员管控。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政策宣传,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居住在项目生活区内的人员,落实好门卫值班,严禁私自外出;就近用工返家人员,引导其自觉减少不必要的接触风险。县外非重点地区来返人员必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落实“3+2”管控措施;县外重点地区人员来返人员必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按照辖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求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未满或最后一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

4.强化日常消杀。建设工程项目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区域要开窗通风,每日不少于2次清洁消毒。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及时做好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处置、污水处理。

5.严格食堂管理。建设工程项目食堂要落实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禁止堂食。食品食材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在食堂屠宰家禽家畜。加强厨师、采购、保洁、保安等重点人群管理,根据需要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6.做好应急处置。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及时将相关人员带至项目临时隔离点,并按照相关规定立即报告街道(乡镇),按照所在辖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要求进行就医,就医情况要及时向工地人员通报,避免造成恐慌。一旦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检测部门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应急处置,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立即向建设单位、属地政府和县住建局报告,并立即封闭工地严禁人员进出、立即停止工地施工、立即对密切接触人员就地采取措施隔离管控,并配合卫健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5

一、目标任务

20xx年12月底前,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土石方建设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区住建局建管处联网,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

(一)8月1日—8月31日。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区建管处进行排查落实,对未按期完成的进行停工整改。

(二)9月1日—10月31日。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网络运营公司,确定联网方案。

(三)11月1日—12月31日。对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进行联网调试,实现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建管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建管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项部署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安全科,孟令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信息统计和文字起草工作。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将采用“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方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即每周调度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进度,月末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第三、第四季度季末对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通过按时调度、系统总结、量化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建筑工程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的开展。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6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紧急通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我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目前即将迎来节后复工高峰,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党委、政府有关安排部署,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加强对来自疫情重点区域人员排查,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集中力量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为做好我县建筑工地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我县项目复工复产,现将复工项目包保职责明确如下:

经开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管辖园区内工业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工作。

乡(镇)、社区:负责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棚改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其它建设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县属平台公司: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本公司代建项目复工复产防控工作管理,做好返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开(复)工项目管控。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我县行政区域内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不得早于20xx年2月9日24时前开(复)工。

(二)全面做好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我县所有房屋和市政工程开(复)工项目严格执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建建通〔20xx〕11号)规定。

1.开(复)工八条件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工地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根据实际配备防护、消毒等防疫物资;现场人员统一发放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和施工现场疫情应急处置等有关方案。包括:

①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项目复工方案。

②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门卫管理制度。

③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卫生及消毒管理制度。

④项目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食堂管理办法。

(3)施工项目食堂、宿舍、办公场所做到每日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完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措施。

(4)对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特别是新进场工人和转岗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教育培训。

(5)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到位,相关人员持证上岗。

(6)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等安全、完好。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已排除,并落实专人管控。

(7)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8)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设施齐备和完好。应急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明确:“一个领导小组、一张责任状、一份复工指南、一套排摸表格、一个管理规范,一个企业防控专班,一份驻项目联络员名单”等七项,确保开工平稳有序、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2.开(复)工安全八要素

(1)防护三宝四口:口罩、测温器、消毒剂;嘴口、鼻口、眼口、耳口。

(2)防疫三要素:通风、洗手、消毒。

(3)三级教育:公司防疫教育、项目部防疫教育、所在班组防疫教育。

(4)杜绝三违:违规出入人密场所、违规进出重点疫区、违反所在地防疫要求。

(5)四不伤害:不感染自己、不感染别人、不被别人感染、不让别人被感染。

(6)四不放过:工地是否传染源不查清不放过;开复工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防疫消毒措施未采取不放过;疫情隐瞒不报不放过。

(7)四不两直:工地不聚会、班组不串门、见人不握手、工作不扎堆;直接居家隔离、直接个体防护。

(8)五查:查思想(意识是否到位)、查体温(是否有症状)、查防护(是否戴口罩)、查行踪(是否有疫区接触史)、查责任(防疫要求是否落实)。

(9)防疫6S管理:整理情绪,重视但不恐慌;整顿管控措施要强化;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注意个人卫生;素养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安全平安健康度过疫情。

3.开(复)工准备

(1)成立疫情防范小组。每个项目必须设置疫情防控隔离室。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2)复工运作盘点。围绕“人机料法环”等几个方面,对生产运作进行盘点,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3)环境消毒杀菌。复工前各个区域都必须进行消毒、杀菌处理,确保内部人员的防护安全,特别注意食堂就餐、早会、例会等人员聚集时。

(4)复工人流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区域情况,制定复工人流管控方案以及复工期间人流管控措施。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5)疫情防护用品准备。统计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4.开(复)工防控措施

(1)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①人员管理。一是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超过37.2℃,请勿进入工作场所,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二是存在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往返湖北的或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过接触的务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未确认其健康状况前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县外返回修文县人员必须隔离14日方可上班,无症状后方可正常上班;三是工作期间,员工要主动规范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面对面工作交流;四是减少员工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特别是严格控制赴疫区人员。

②会议管理。一是减少会议数量,特别是现场会议数量。提倡召开电话、视频会议。确需召开的现场会议,要减少人数、压缩时间,参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全程佩戴口罩;二是会议时间每超过1小时,要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茶具用品等要用开水浸泡消毒。

③访客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工作访客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在37.2℃以下并无湖北接触史,方可进入,严格控制会客时间;二是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可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会客结束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消毒;三是现场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访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④餐饮管理。一是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杜绝“三无”产品;二是食堂采购及供货人员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食材。摘掉手套后,应及时洗手消毒;三是提倡员工错峰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和面对面就餐。有条件的单位,可采用分餐或送餐方式就餐,每日定时对就餐区域实施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⑤活动管理。一是现场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减少一般性活动;二是确需举办的现场活动,应严格控制人数、压减活动时间。活动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活动结束后,对活动场所实施消毒。

⑥环境管理。一是保持室内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应注意保暖。公共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消毒;二是每日定时对门厅、楼道、会议室、施工电梯、临时楼梯、卫生间、车库等公共部位实施消毒,且尽量使用喷雾消毒;三是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距离应保持在1米以上;四是办公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每日用75%酒精擦拭2次。使用频繁的,擦拭可增加至4次。五是现场用车内部及门把手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使用时,实行“一车一消毒”。消毒宜用75%酒精擦拭;六是保洁用具按区域分开使用,避免混用;七是保洁人员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八是餐厅及卫生间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2)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

①增强卫生健康意识,适量运动、早睡早起,不熬夜,提高自身免疫力。

②避免与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如发热、咳嗽或打喷嚏等)的人密切接触。避免直接接触家禽和野生动物。

③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掩住口鼻,并将用过的纸巾立刻扔进封闭式垃圾箱内。

④双手被呼吸系统分泌物弄污后(如打喷嚏后),应避免触摸眼睛、鼻及口,如需触摸,应先洗手。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者处理动物排泄后,要用流水、皂液或者用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洗手采用正确方法,时间在40秒以上。

⑤避免到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公共场所,如必须去,要正确佩戴口罩。

⑥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出行。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错峰出行,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⑦下班回家摘掉口罩前后应正确洗手,废弃的口罩要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手机和钥匙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⑧做好居室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每日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冬天开窗通风时,要注意室内外温差,以免引起感冒。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做好清洁。

⑨避免多人聚会。客人(身体健康情况不明)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消毒,可选择含酒精消毒湿巾、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剂、过氧乙酸等,这些溶剂都可以有效灭活病毒。

⑩养成安全的饮食习惯。从正规渠道购买冰鲜禽肉,处理生食和熟食的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要洗手。食用肉类和蛋类要煮熟、煮透。

密切关注发热、咳嗽等身体症状,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时就医。

5.做好应急处置

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我县防疫重点对象的分类管控要求进行管理(附件1),一旦发现工地人员出现(腋下体温≥37.3℃)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拨打县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并送往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疫情传播蔓延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开复工项目备案管理。即日起至疫情结束,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对企业复工前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允许复工,符合条件同意复工的,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住建局备案后方可复工。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天安排专人进行督查,每日下午16:00前将《修文县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基本情况排查统计表》(附件2)和《20xx年修文县建筑工地开(复)工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筹备统计表》(附件3)统计表报县住建局汇总,联系人:向祖国,邮箱:601588350@qq.com。

(二)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宣传引导和指导,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建筑企业须在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场所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疫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复工企业的人员、设备、原料、资金、物流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督查。县疫情防控督办检查组将对全县建筑工地复工防疫情况开展定期督查,发现疫情防控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8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19

一、总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做好返程返岗和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补齐园区、厂区疫情防控短板和不足,在筑牢疫情防控体系,堵绝疫情向园区、厂区扩散的前提下,科学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准备

(一)织牢织密防控体系。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园区、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防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政府要把返程返岗人员纳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网格化管理范畴,实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好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前准备工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严控人员进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实施实名制全数摸排、全数登记、全数测温,做到人数精准,人员平安。

(二)精准开展人员筛查。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返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督促企业返程返岗人员提前向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和旅程信息。返程返岗人员所在企业、社区(村、居委会)也应分别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并主动加强与人员输出地的衔接,及时了解每个返程返岗员工最近14天的活动轨迹。对来自疫情较重地区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来自其他地区有不适症状的人员,重点管控,实行一人一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少;对来自其他地区无不适症状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一般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点对点做好精准对接、无缝对接。各地要用好用足核酸检测等有效手段,支持有条件医院为企业返岗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提高返岗人员筛查效率。

(三)实化细化防控手段。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坚决落实属地责任,全力以赴指导帮助企业严格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严把入口关、监测关、卫生关,预先设置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场所,为无条件独立设立隔离场所的企业提供保障。企业要提前准备测温仪、温度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保障通风,定时对厂区、宿舍、食堂、车辆等进行全面消毒和卫生保洁。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保持人员工作距离,减少人员聚集。

(四)努力保障生产生活。要加强企业人员管控,实行错峰上班、网上办公和实行弹性工作制,采取返岗人员“两点一线”模式,做到人员少流动、少聚集、不串岗,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有通勤车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工具防疫措施。集体宿舍要降低居住密度。职工用餐要推行分时错峰、分餐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方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分类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切实支持防疫和生活保障类企业全面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或转产医药用品、消杀用品、防护用品的疫情防控物资企业,以及医用物资、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生产领域,要保障生产要素、防疫用品,开通资质认定和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密切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困难,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快速释放产能。

(二)推动龙头企业和重点工业项目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生产经营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热力等工业龙头企业,协调解决劳动用工、原料供应、物资运输、防疫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力促企业恢复生产、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抓紧对辖区重点工业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制定项目复工、开工、前期工作进度、突出问题破解责任、政策保障措施等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要把重大项目、生活物资保障、施工物资供应等纳入保供范围,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通道畅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涉及的资金落实等问题。

(三)有序促进其他类企业复工复产。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列出复产企业名单,在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错峰安排企业复工复产,确保成熟一个、复工一个。

四、扎实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全过程监管

(一)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检查评估。企业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主动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疫情防控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人员进出排查措施落实、防疫物资配备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方可准予复工复产,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复工复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先行返岗、本地员工到岗等分批复工的灵活举措,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对暂时不具备复工条件的企业,要区分防疫要求不到位、缺少劳动力、季节性停产、缺乏启动资金等原因进行分类识别、分类施策、分类服务。

(二)全力强化应急防控。企业要加强对员工健康检测和疫情监测,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要细化应急工作预案,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按规定迅速送诊并及时报告所在开发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一旦企业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开发区和企业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人员排查,需要停产的企业,应当立即停产。

(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时期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监测防护,特别要做好防疫物资、仓储物流、运输配送等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五、全力做好复工复产企业生产保障工作

(一)抓紧抓好要素流通保障。各地要加强交通物流运输保障,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通过公路交通网络畅通,保障整个社会运行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要求,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生产资料运输通道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以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要将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二)抓紧抓好产业链衔接。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协调联动,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督促生产防疫和生活保障类物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及时协调设备、资金不足等问题,抓好原辅料、重要零部件等稳供保障。要针对本地区外出务工人员滞留实际情况,加强劳务供需对接,组织劳动力不足的企业就地招工、就地吸纳,实现用工替代。要协调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强沟通,畅通产业链。制定煤电油气供应保障预案,协调做好生产要素保障。

(三)抓紧抓好政务服务。各地要实行“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审批,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急需物资生产资质或相关许可办理、企业登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开通一站式审批绿色通道。要充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政务APP、自助终端机等线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推动企业注册开办、纳税、缴费等更多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

(四)抓紧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税、金融、援企稳岗等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宁政办规发〔20xx〕1号)、《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宁政办规发〔20xx〕2号)等政策措施,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稳住有效投资、保障要素供应,加大资金引导,优化发展环境,稳定发展预期,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五)抓紧抓好宣传教育。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职业健康培训教育,采取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多渠道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引导企业员工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知识,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防控工作。

六、压紧压实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责任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压实属地责任,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逐企业实行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统筹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及时制定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引,兑现落实国家、自治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支持和指导各地安全有序推动企业分类分时段复工复产。各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以及生产过程中疫情应对、个体防护等工作,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二)强化信息调度。各地、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日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最新进展情况,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扎实推进园区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开发区管委会应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专职联络员,按要求报送疫情防控情况。联络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三)强化工作督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级领导包抓园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对各地、各开发区派出工作组,加大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实地督导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措施压实到生产车间、落实到生产班组,努力做到各园区复工复产企业不出现疫情,全面实现全年工业经济发展目标。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20

一、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疫情防控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设置疫情防控管理专岗,落实日常防控措施以及项目复工开工前的全面排查、复工开工准备等工作。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要协助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建设单位要统筹组织参建各方落实好各自职责,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二、严格服从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部门的防控要求。建筑工地要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开工疫情防控责任书,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导下开展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确保疫情可防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本地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筑工地,应责令其立即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准开复工。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复工,疫情防控不力,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情况,以及人为原因导致疫情蔓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维护,做到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用工实名制台账。工地尽量只开设一个出入口,并设立进出人员体温检测点。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车辆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配置体温检测仪,对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四、严格加强防控知识教育。将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在工地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海报,或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控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

五、严格落实防护保障物资。各工地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实际情况,配备相应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并建立防疫物资储备使用台账,保障防疫物资充足到位。

六、严格实行开工、复工审核制度。确需开工或复工的项目必须符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规定的条件,经当地指挥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工、复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或复工。对未经同意擅自开工或复工、未建立疫情防控制度、未落实人员疫情防控管理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七、严格加强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建筑工地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开复工前,要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目前仍在疫情较重地区尚未返程的务工人员,要劝导暂留当地,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岗。要督促建筑工地的外省区人员主动向社区和本单位报告,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隔离或在项目工地设置的隔离区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等异常状况后方可返岗。

八、严格做好建筑工地作业区管理。设立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账,施工作业区要设置体温检测点,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发现有疑似症状者应立即隔离并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所有进场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情况采取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班组之间的交叉,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的防疫安全距离,尽量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要定期开展施工现场环境清洁整治。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要利用现有设施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区,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居住。

九、严格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管理。加强工地环境消毒防疫,每天对建筑工地内的办公、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人员聚集区或公共区域做好清扫、通风和消毒消杀等工作。生活污水化粪池要做好消毒防疫工作,不具备条件的,要设置专门的污水收集装置,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严禁偷倒乱倒垃圾,要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工人宿舍设置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住宿人员要尽量避免人员过度聚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食用野生动物,疫情防控期间不得私自在工地宰杀、处置家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应采取分餐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十、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疫情防控每日报告制度,项目从复工之日起,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向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并尽量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出现疫情按要求及时处理和上报。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21

一、复工复产范围

全市范围内有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地。

二、管控措施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监理等防疫工作组织体系,联合签署疫情防控责任书,制定管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各项管控要求。凡是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一律不允许复工复产。

(二)严格施工人员管理。施工人员原则上从本地或唐山市区域已解封的地区调配,不得从外省市引进。确需施工人员从唐山市区域内调配的,必须按照“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核准”的程序审批,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确保疫情不输入。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持核酸检测证明,三码联验、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三)严格施工现场闭环管理。施工现场全部实行闭环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生活居住区“两点一线”工作、生活。生活居住区在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外地驻场人员没有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许离开施工现场,确需离开的,本人要向建筑工地防疫小组书面申请外出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要组织施工人员每周两次(周四、周日)开展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严格现场消杀和食堂管理。对办公场所、会议室、食堂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每天至少2次以上进行消毒和通风处理。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经常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毒。要严格执行分餐制,严禁食堂聚餐。要严禁控制冷链食品进货渠道,并建立食材采购台账,做好冷链食品使用管理。

(五)严格建筑材料管理和应急处置。各建筑工地要建立建筑材料台账,注明采购渠道、数量及消杀消毒情况。需从遵化区域外采购材料的施工单位,要提前向所在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申报核查(运输车辆拥有唐山市或相关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驾乘人员要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相关物品全面消毒消杀到位等),经审核符合防疫规定要求的,向市住建局报备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要建立与乡镇(街道)或经济开发区、村(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联管机制,一旦出现人员感染、密接等问题,第一时间封闭管控,及时做好流调排查、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任组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做好科学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动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调度。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实行报备制度。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履行报备制度,园区内建筑工地向经济开发区报备,园区外建筑工地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报备后的建筑工地分别由市经济开发区、属地乡镇(街道)向市建筑工地复产复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要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扬尘治理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未落实复工复产报备程序、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执行关停等措施;市住建局要做好指导检查工作。

(四)实施精准帮扶。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全力为员工返厂、物料运输等提供保障,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矛盾和问题,让服务跑在企业需求前面。

(五)压实各方责任。各项目参建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属地责任,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疫情防控措施的严格监管,确保复得快、稳得住、进得好。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遵化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对全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防控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建筑工地复工方案 篇22

一、 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 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 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 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 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 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纤,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栏懈、 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加强新招收工人和转岗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集 ,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 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 ,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三、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丰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

(五)是现场防火、防冻、季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宿舍结构是否稳固 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些患的分部分项工程, 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 求进行整改。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 状,要加强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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