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2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校园火灾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市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轮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行动效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检查时间:xx年5月24日-7月5日。
(二)检查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整治重点
(一)责任落实。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制定落实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二)防火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全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和维护保养情况;四是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五是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六是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七是教职员工、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三)防火巡查。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含夜间),做好巡查记录。
重点巡查以下内容:一是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是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是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高层建筑、变配电室、设备间、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施工现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六是是否有电动自行车停放楼内、堵塞疏散通道等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四)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自行车(含电动自行车)是否占堵消防通道,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是否存在锁闭现象,门窗、阳台部位是否设置防盗窗等障碍物。
(五)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维保检测;实地开展检查测试,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是否规范设置。
(六)电气燃气火源管理。电气线路、设备是否选用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电气线路是否敷设规范、保护措施完好,并定期维保检测。宿舍楼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擅自拉接临时电线和损坏供电设备。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食堂油烟管道是否定期清洗。幼儿园是否落实幼儿午休时点蚊香等用火行为的看护措施,教育幼儿不玩火。
(七)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专人管理,保存措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超量储存,是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是否规范安全,使用时是否远离热源、火花、明火和热表面。
(八)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职员工是否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是否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幼儿园是否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九)消防演练。学校及幼儿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消防演练。幼儿园和小学的演练是否落实疏散引导、保护儿童的措施。
(十)队伍建设。是否按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训练,并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责任落实。深刻汲取国内外火灾、爆炸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形势研判,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
(二)强化自查自改,及时消除隐患。各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全面排查学生宿舍、食堂、多媒体教室、消防控制室以及校内经营性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各级各岗位责任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情况;要全面检查实验物品、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环节可能存在的爆炸起火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各类建设、修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等,特别是要抓好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部位的火灾风险管控。填写《学校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1),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做好记录并立即整改,做出《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附件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份学校存档,1份报市教育局安卫办,1份报市消防大队,1份报当地派出所)。农村学校以镇(街)为单位、市直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报送。
(三)强化排查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加强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和托管机构的管理,做好校园内部及校园周边消防安全工作。要强化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教育教学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河北省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四)严格隐患整改,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跟进落实、闭环管理。市教育局将对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检查中发现学校存在违反消防有关规定或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时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对督导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要求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不切合实际、措施粗放,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将在责令整改的同时,进行严厉通报,对发生校园火灾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
根据区安委会《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济任安办发〔20xx〕37号)文件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区医疗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挂牌曝光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水平,坚决确保全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10日前)。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日至5月2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4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整治部署不到位、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
(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是否存在违规焊割、违规用电、违规用火的'行为;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电缆井(沟)封堵是否严密;是否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三)安全疏散。综合性建筑各功能分区间的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四)日常管理。单位消防主体责任、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是否签订张贴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消防安全承诺书》;是否每月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是否针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整改期间的管控措施;是否完成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熟练掌握岗位职责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三合一”现象。
(五)值班值守。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是否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按照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切实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指挥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责任自负。
(三)加强考核评比,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考核之中,务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全面提升全区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水平。
各单位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情况于4月12日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考核办;4月20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情况。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3
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局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20xx年6月6日至9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确保夏季全县地下建筑不发生较大消防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况同志任组长,党委书记陈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秘股,由城管大队大队长解同志为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地下建筑,主要检查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出口、通道是否符合标准并畅通,主管人员、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进行过消防知识培训并具有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2、对单位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和宣传演练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对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警告处罚。
3、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4、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6日)。局组织统一传达学习,明确检查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6日前)。城管大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加大跟踪督促整改力度。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18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统筹。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加强调度指挥,领导亲自研究、督办,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网络、执法宣传车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全镇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县政府将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9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9月7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职责。9月10日前,切实摸清本区域校园消防安全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镇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学校的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xx)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四、治理内容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为深刻汲取河南鲁山“5·25” 、天津“8.12”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我县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彩钢板建筑、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四个一律”刚性要求,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对全县彩钢板建筑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彩钢板建筑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封、拆除消防安全不达标的彩钢板建筑,进一步提高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的危害性和整治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坚决防止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加强全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长:____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熊小春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成立二个县城片区工作小组,人员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其中县消防大队2人,县城乡建设局2人,县安监局2人,金川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界埠派出所、大洋洲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所领导。
1.彩钢板建筑
(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所、公共娱乐场所。
(二)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
(三)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托儿所、幼儿园。
(四)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五)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设工程施工工地。
2.易燃易爆危化品
属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均在治理范围,重点是县石化集团及所属单位、门店等。
1.彩钢板建筑
(一)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二)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并实施临时查封,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和拆除。
(三)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等彩钢板临时用房,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在实施临时查封的同时,要通报建设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通报安监部门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公众聚集场所,达不到a级耐火极限的,一律不得通过使用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对存在人员住宿的彩钢板建筑,即使达到消防安全规定要求,也要采取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措施,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照明用电外的其他电器,禁止在维修改造过程中使用电气焊作业。
(六)对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实施临时查封,督促单位整改,并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七)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自行拆除或整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彩钢板建筑。
(八)对其他使用彩钢板搭建的厂房、库房、展厅等建筑,要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等国家技术标准进行管理。
2.易燃易爆危化品
(一)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易燃易爆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责令停止使用,并从重处罚。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警告,或报请有关部门罚款或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且与周围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加油站(点)、液化气供应站(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对在易燃易爆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以及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处警告或由有关部门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五)对易燃易爆单位特殊工种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从事易燃易爆岗位具体操作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下发方案,各乡镇(场)按照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全县所有建筑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并逐一做好登记,建立台账档案,填写《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对使用违规彩钢板建筑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按要求上报材料。
(三)复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县人民政府,对未能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提请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方案,严格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争取支持,加强联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发动民政、卫生、教育等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对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场所使用彩钢板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合力。
(三)严格执法,跟踪整改。各地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对辖区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个不漏,坚决杜绝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依法坚决查处,对正在整改的隐患单位,要落实责任人,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县城乡建设局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彩钢板的使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时,要及时告知使用违规彩钢板的危害和后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大彩钢板建筑火灾危险性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了解彩钢板相关业务知识(见附件四),采取发布公告、播放典型火灾视频、现场演试等方法,提示单位和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将一同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曝光彩钢板建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五)强化督导,按时报送。将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对各地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生彩钢板建筑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行动期间,每周四18时前上报本周整治工作小结和工作台帐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职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四个无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处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组员:吴xx、浦xx
三、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同各科室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
2、抓好学习,组织演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监局消防教员来单位授课,并组织对消防应急预备队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责任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对单位各个科室、各个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进行标示,并责任到人。
4、考核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室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消防安全工作合力。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乡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各行政村、学校、卫生院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公共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道路交通安全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
3、涉爆危排查情况。
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组织,成立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大检查领导小组,与乡派出所、卫生院、学校以及各村实行“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单位、村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由乡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和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由派出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活动场所、学校、医院、农户的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由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
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重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乡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
各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加工区、食堂等。
(二)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6、针对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活动阶段所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具体工作安排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管理部。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项目部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和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项目部根据局及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切实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做好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抓好冬季取暖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3、掌握信息,及时上报。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后,项目部及时如实上报,将事故情况报本公司,并迅速组织开展救援。
四、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措施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仓库、加工区、食堂等。
(二)整治重点
1、设施方面:消防水源是否可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冬季保温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消防设施是否全覆盖。
2、场地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通道是否通畅。
3、住宿方面:用电设备布局是否合理、规范,电线、管线是否老化,人员用电是否规范。在宿舍内是否使用电暖气、电磁炉、小煤炉、大功率加热器等。
4、食堂方面:用电是否规范,煤气罐、输气管是否符合防火要求,食堂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场所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5、施工现场方面: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经过岗前培训;动火作业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是否采取接火措施、施焊地点与可燃、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临电使用是否规范,外电是否采取保护措施,临电电路是否安全,漏电保护器是否匹配、灵敏,闸具、熔断器是否匹配,安装材质是否合格等。
6、仓库:仓库的搭建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设置专用仓库,并分类存放,仓库内用电是否规范,有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配置、有效。
7、资料方面:进场人员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交底,是否有教育及交底记录。临电巡检记录、消防日检记录、消防验收记录、临电验收记录是否齐全、属实。
五、工作措施
1、编制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立消防组织机构。
2、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明确要求及标准。
3、进行全面的消防专项隐患排查,并对所查出问题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编制销项清单逐条逐项的进行严密排查整改,务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指派专人进行消防日常管理和每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检查纪录。
4、开展消防专项培训活动并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在施工现场悬挂横幅和标语,张贴安全宣传贴图、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发放安全教育材料等多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安全宣传教育,力求加强工人消防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5、分区域对项目各分包工人组织消防演练,讲解应对措施、灭火方法,及火场逃生常识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
6、针对消防安全整治专项活动阶段所作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
六、具体工作安排
20xx年12月4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
1、工作准备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张贴宣传标语或图画,完善施工现场消防物资配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
2、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12月11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整改责任人,开展火灾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及紧急救护措施的宣传教育。
3、总结上报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5日)。
认真总结火灾防控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保证工程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诏安委〔20xx〕8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加强对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20日至12月15日)。各村及有关单位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对存在隐患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和进度,依法规范用火、用电、用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隐患基本消除。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内容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社会面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1.全镇各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含教学楼、宿舍楼等);
2.全镇各中、小学校园校园周边出租屋。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消防安全责任监管
消防大队、建设所、派出所、宣传办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派出所要加强督促校园周边出租屋所有人主动申报承租人信息,加强对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建设所要积极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宣传办要落实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督导。消防办要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熟悉演练,指导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的村委会,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加强日常联勤联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督促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相关单位要督促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责任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用电、用火、用气,根据前期排查,多数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存在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设施未保持完好可用,应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巡查工作并按照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校园周边出租屋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在建筑门厅和公共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充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从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整改到;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屋要组织有关部门责令暂停出租。
(三)深化“生命通道”集中整治
集中清理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违规设置、存放影响安全疏散的杂物等障碍物,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校门口、校园内违规设置墩柱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以及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走进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向学生、租户发放了“使用安全告知书”,告知出租屋消防安全、校园消防安全等消防宣传材料,在校园周边出租屋密集的地方播放出租屋的典型火灾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提醒大家要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用气习惯,做到人走断电、不私拉电线等安全注意事项,并引导出租人使用简易喷水系统、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从而提高出租人的消防安全自救水平。
(五)严格管理学生校外租房
宣传办要从源头上加强管控,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走访,了解学生在外出租的具体情况,通过对出租屋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劝离,针对校外租房学生群体,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把校外租房学生,家长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守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精心组织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行动排查整治,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村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发动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基础末端防控。
(三)严格考评督导。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及校园周边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责任不落实、监管走形式、整治推动不力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20xx)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
20xx年3月1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
20xx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
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
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3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摸清小生产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状况,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集中采取一批针对性物防技防措施,集中开展一系列消防宣传,集中培训一批从业人员,明确和落实小生产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小生产企业场所火灾防控水平,保持小生产企业火灾形势稳定。
二、整治对象
小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下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小生产加工作坊。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场所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所有从业人员达到会报火警,会检查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四会”要求。
(二)场所用房符合安全标准。禁止在车库、可燃夹芯彩钢板房、违法建设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建筑设置“九小”场所;住宅楼不得违法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合用场所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禁止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建筑,厂房、仓库和地下建筑设置合用场所。住宿和非住宿部分应当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确实无法完全分隔的,应符合《省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规定》有关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划有明显标线标志;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停放车辆和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无锁闭、封堵、占用等现象;安全出口采用平推式外开门,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所有外窗严禁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封闭式金属栅栏、广告牌等设施。
(六)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材料。吊顶和隔墙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不得违法采用易燃或高分子材料(聚氨酯泡沫夹芯板等)装修。
(七)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八)电气设置符合安全标准。电气线路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气线路明敷时应穿管保护;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不得安装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上。
(九)用火用电安全规范。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管路;不得在厨房以外使用或者放置液化石油气罐、可燃液体;动火、电焊、气焊,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
(十)电动自行车停放符合要求。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在室内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
(十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到位。所有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培训,掌握基本消防常识,达到“四会”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协同排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以乡镇政府属地负责为主,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并及时抄送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确实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突出的场所,书面抄送有关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将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实行“六个一律”措施。即在居住建筑设置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合用性质的“九小”场所违规住人的,一律予以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依法查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依法处罚;车辆停放占用消防车通道的,一律强制拖离;从业人员上岗前一律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三)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组织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掌握“会报警、会疏散、小火会用灭火器、大火会用消火栓”的`能力。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10日前)。制定可行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召开动员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明确参与排查整治的具体责任人员,明确排查内容、方式、要求。
(二)排查整治(5月11日至5月25日)。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排查,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建立相关台账,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三)总结上报(5月26日至5月31日)。对专项整治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作为预防工业企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力求整治实效。及时与属地各乡(镇)场、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切实发挥条块两方面优势,形成整治合力。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问责。按照企业主体责任、乡镇场属地管理责任要求,适时对乡镇场、工业园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同时,要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工业企业管理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5
为认真吸取因消防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我乡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乡政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车通道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到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
范围:化工企业、加油站及小化危场所等。
内容: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外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
内容: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议、施工及监理单位违法降低施工质量的;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救援场地的;
5、施工人员宿舍设在施工作业区或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墙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施工工地员工宿舍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6
为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节日消防安全环境,大队将组织开展“零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xx年春节(2月7日—13日)元宵节(2月22日)当晚19时至次日零时。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零点行动”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涂建煌大队长担任组长、王剑飞、沈伟、朱鹏担任成员,负责此次监督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监督抽查范围
(一)歌舞厅、酒吧、影剧院、电子游艺室、宾馆、饭店、网吧、健身房、桑拿洗浴等公共娱乐场所;
(二)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
(三)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四、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等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等;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等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消控室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是否熟悉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等相关操作规程;
(七)寺庙及宗教场所、商业促销、庙会以及节庆活动场所是否有违章搭建、违章用火用电行为,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根据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划分层次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方法、措施和要求,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具体量化到每名监督员,充分调动内部一切监督警力参与“零点行动”,确保实效。
(二)广泛发动。“零点行动”前夕,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各类媒介,集中时段向社会发布“零点行动”公告,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组织社会单位深入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致灾因素,确保安全。落实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在显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的深厚氛围。
(三)严格整治。对“零点行动”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坚决依法整治。该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该停产停业的,一律依法停产停业;该拘留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加强监护。对节庆活动场所派出专人加强现场监护,督促主办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坚决防止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五)加强宣传。“零点行动”期间,协调各级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传播媒体,跟踪报道统一行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力宣传“零点行动”的战果成效,营造良好氛围。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7
近年来,全省组织开展了多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既有高层民用建筑2.1万余栋,整改风险隐患5.1万余处,建立了高层民用建筑的基础数据库。为深化巩固前期治理成效,攻坚整治存在突出风险和重大隐患的高层建筑,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在全省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攻坚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和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部署要求,聚焦高层建筑重大风险隐患,在前期治理工作基础上,紧盯重点高层建筑,分级分类评估、精准严格整改、标本兼治提升,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攻坚整治4类重点高层建筑。
各地要以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为重点,结合前期排查整治情况,指导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对照风险隐患清单开展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组织监管力量和消防技术专家利用高层建筑信息平台逐栋核查自查自改情况,排查掌握高层建筑基本信息,对照风险隐患清单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会诊检查和消防安全风险评估。
省级层面组织技术力量对超高层公共建筑、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进行会诊检查和风险评估;市级层面负责对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高层住宅楼和高层公共建筑开展会诊检查和风险评估;县级层面负责对老旧高层住宅和其他高层公共建筑进行会诊检查和风险评估。在会诊检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存在突出风险和重大火灾隐患的4类重点高层建筑进行督办,跟踪督导各地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高层建筑“回头看”。
各地对照《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易地扶贫搬迁高层建筑安置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黔消委〔20xx〕3号)组织对全省易地扶贫安置点高层建筑开展“回头看”,重点围绕消防验收及备案手续办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扶贫车间消防安全条件、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等方面开展复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管理现场会,交流推广工作经验。
(三)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省级层面出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标准》,各地要对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创建标准,组织高层民用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专项行动期间,要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完成达标创建。市、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对申请达标创建的单位进行验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超高层公共建筑的达标创建进行实地核查通报。
(四)加强人防技防物防措施。
各地督促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推动老旧高层住宅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督促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按要求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保,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维保效果的检查力度,全力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有条件的地方应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消防安全管理云服务平台等科技应用,通过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重点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鼓励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厨房等部位,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燃气泄漏报警器,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依托国家和省“十四五”消防规划、城市更新行动等,推动各地区优先将老旧高层住宅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五)开展宣传教育培训。
各地组织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督促其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电工等重点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能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完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引导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
(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各地督促指导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建强微型消防站,超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组建技术处置队,加强业务培训和实装实战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统筹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建设,组织公安、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与消防救援队伍联勤联动,提高抗御高层建筑火灾整体能力。
三、任务分工
(一)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市(州)、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提请本级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研究部署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好攻坚整治行动,明确细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挥协调,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警示培训和督导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到高质量发展、城市更新、民生实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统筹推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村(居)两委和基层网格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违规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道和救援登高面、挪用损坏灭火器、电瓶车进楼入户和飞线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排查整治力度,拒不配合整改的及时报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加强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和面向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宣传,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和扑救初起火灾、应急逃生自救技能。
(三)行业主管部门。
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细化落实工作责任。
通信管理部门重点指导督促电信运营商对高层建筑内电信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公安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民政部门重点指导村(居)委员会履行工作职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排查检查。
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充分衔接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落实消防站、消防水源、道路等各类消防设施用地布局。依职责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反规划法规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把关,将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部位划线、标识、立牌纳入消防安全管理内容;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工作;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墙外保温、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加强和改进既有高层建筑改扩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管;出台紧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复消防设施的工作机制。
商务部门重点指导督促高层建筑内商贸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查处相关生产、销售企业;严厉查处高层建筑内市场主体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内电梯安全监管。
电力管理部门重点督促电网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宣传提示。
燃气管理部门重点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安全检查。
负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的部门重点加强高层建筑屋顶平台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广告牌、外装饰安全的整治,依职责对乱搭乱建、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查处。
消防救援机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重点对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组织技战术研究,强化实战演练,开展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所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步骤安排
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xx年7月起至11月底。集中整治4类高层建筑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二阶段,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底。组织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防止问题隐患反弹,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完善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组织领导、调度指挥,层层压实责任,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完善机制,协同推进。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源头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高层建筑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等全链条监管工作机制,完善治理方式,丰富治理手段。要及时修订地方性法规或有关标准,着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统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高层建筑许可审批、物业管理、燃气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各地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牵头监管部门,严防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三)狠抓整改,标本兼治。
各地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督促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精准施策、坚决整改。对于无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的“脱管”高层建筑,各地要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实施自主管理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一时难以落实管理责任的,要明确乡镇、街道或者村(居)委员会进行托管,保障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对于消防给水设施瘫痪无水的高层建筑,要依法督促产权或管理单位整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批准动用维修基金实施修复,保障基本的消防供水。对于建筑外墙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各地要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责任,逐一设置警示标识,推动逐步落实更换措施;对于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替换;对于违规设置群租房、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的,要督促及时搬离、清除,整改落实到位。针对能够当场改正的一般问题隐患,应当督促立即整改;针对问题隐患反复或整改难度较大的,要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人员,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消防救援机构按程序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隐患整治路线图、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强化监督,严格问效。
攻坚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核查。对核查合格的,继续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问题隐患反弹;对核查不合格的,持续跟进、紧盯不放,加大督办指导力度,直至彻底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评估、排查、整改、核查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8
根据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办〔20xx〕2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持续推进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并在2022年着力推进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普陀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成果,重点推进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治理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能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在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检查督导、评估验收和考核评比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水平。
三、职责任务分工
(一)区教育局。动员部署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等重要指标。
(二)区消防救援支队。选派业务骨干对接区教育局,对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结合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具体要求及区教育系统实际,会同区教育局研究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配套标准。
(三)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牵头落实对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评估工作,结合校园安全中心建设工作,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信息模块,提升区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能力。年内组织对本系统各教育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专题培训。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保障,协同相关部门健全联合检查、协调会商、考核评比等联动机制,适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对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方案,对照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相关配套标准,部署落实推进相应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工作质效。适时做好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准备。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培训(10月24日前)。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分别组织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专题培训。
(二)学校自评(10月31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组织学习、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在10月31日前,通过区教育安全管理平台完成申报。
(三)组织评估(11月底前)。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区内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中小学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总结评估(12月底前)。区教育督导和安全事务中心对评估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相关结果纳入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年度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排查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安全稳定。
(二)抓好统筹结合。区教育局、区消防支队要把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作为防控行业系统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与冬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务求实效。
(三)严格按标推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相关要求推进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四)及时提炼经验。各单位要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不断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请各中小学、幼儿园于10月31日(星期一)前通过区教育督导和安全管理平台上报《普陀区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综合评估表》(见附件1)或《普陀区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疏散通道治理综合评估表》(见附件2)。纸质表格加盖公章送至枣阳路108号1108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19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从20xx年8月1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xx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xx副局长、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一)消防大队完成“户籍化”管理交流互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现消防监督员与分管重点单位的交流互动,根据系统提示督促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红色预警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托“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另外,消防大队要发动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邀请志愿者参观消防站,近距离体验消防、感受消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三)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排查、宣传。各乡镇要动员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农村(社区)中网格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个,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个、采集单位信息不少于10个,各大网格(乡镇)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专项整治,真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推行网格化管理同,积极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群众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
(三)加强宣传,呈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公共消防安全常识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常识。
(四)各单位于20xx年9月1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月活动工作总结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0
20xx年3月13日,北碚区蔡家岗荣特物流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20xx年2月2日,双桥经开区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两起火灾为仓库厂房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大,社会面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防范街道仓储物流企业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打牢“零事故、零死亡”目标基础,街道办事处决定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街道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切实消除仓储物流企业在消防通道、防火分隔、违章搭建、“三合一”、消防设施、火源管控、日常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堵塞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仓储物流企业在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中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未完全拆除部分,厂房(仓库)之间堆放货物,导致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防火间距不足等问题;厂房内部随意分隔、堆放物资,导致疏散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等问题。
(二)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原丁戊类厂房(仓库)现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厂房改为仓库或与仓库、办公、住宿、厨房等多种功能混合,隔断未采用实体墙分隔,导致防火分区、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三)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严重不足或损坏;设有消防控制室的企业,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或值班人员不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原丁戊类厂房(仓库)现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未申报使用性质变更手续,未增加消防设施;分割式厂房(仓库)进行隔断后,导致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等不符合要求。
(四)火源管控不到位。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厂区违规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
(五)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未落实日常火源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制度;分隔式出租厂房(仓库)未明确并落实统一管理人员以及各业主消防职责。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消防通道和违章搭建集中清理行动
1.规范消防通道。清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停车位、隔离桩等;查处占道停车违法行为;清理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影响范围内的绿化植物、高大乔木、电线杆、路灯杆、广告牌等障碍物;对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划线、注名并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增设监控设备。
2.清除违章构筑、障碍物。依法查处并拆除厂区内使用聚氨酯泡沫板、木板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的建筑物;拆除厂房(仓库)之间使用彩钢板、塑料板等违章搭建的构筑物;清理厂房(仓库)之间堆放的货物或杂物;拆除厂房(仓库)外墙及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开展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
1.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清查。依法查处丁、戊类厂房(仓库)擅自改为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在使用;依法查处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办公室、厨房等库室;依法查处厂房与仓库混用情况;依法查处并清除厂房(仓库)内违规住人情况。
2.未履行特殊企业审批手续进行清理。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经营的工贸企业,但未履行生产经营、工艺环评审批(备案)等手续,责令停产停业;工艺流程、设备安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开展消防设施排查集中整治行动
开展消防设施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缺失的,督促立即增补;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损坏的,责令限时整改并依法查处;对消防控制室每班持证上岗人数不足2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厂房(仓库)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集中整治行动
1.用电用气集中治理。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专业检查和检测维护,组织企业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自有部分和管道井开展全面自查。对敷设不规范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限时整改;对老旧破损的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要立即更换;对防火分隔被破坏的电缆井道,要立即恢复;对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要立即清理;对超负荷运行的电气线路,要限时扩容;对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液化石油气的行为,要依法查处。规范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安装使用,开展电力燃气设施、天然气燃烧器具检查,督促更换老旧破损及超负荷的电力燃气设施和天然气燃烧器具。加强安全用电用气监测,增设智能化用电监测设备、燃气泄漏报警和紧急切断装置。
2.危化品存储和违规动火集中清查。清理整治危化品储配场站规划选址不合理等问题;查处危化品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未进行审批就开展电焊、气焊、切割或者违规使用其他明火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行动
要求企业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组织企业产权单位、管理单位、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提倡企业购买火灾公众责任险;配备专业电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微型消防站,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宣传教育。
五、工作步骤
(一)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区)在辖区内对照整治范围开展全面排查。4月30日前,完成排查登记工作。同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对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做到即查即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上报街道应急办,由街道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依法予以处理;要综合采取约谈责任人、关停整顿、行政处罚等刚性措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二)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街道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各村(社区)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易发隐患采取长效管理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抓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对排查整改情况,实行每周研判;对问题严重、整改难度大的企业,由责任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治到位。要按照“一张网”网格责任划分,实行分片包干、抄底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规范建档备查。要督促仓储物流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消除单位安全隐患。
(二)广泛发动抓整治。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其他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争取广大企业主的理解支持,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各仓储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加大曝光力度,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三)严厉惩戒抓整治。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批评。对仓储物流企业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1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2
为认真吸取因消防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我乡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的安排。乡政府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1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车通道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再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乡长
副组长:副乡长
成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单位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不到位、为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到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二)易燃易爆场所整治。
范围:化工企业、加油站及小化危场所等。
内容:
1、未依法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特种设施设备未经过各类安全检测的
2、选址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和居民住宅区内的,与居民住宅区及其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3、生产工艺、装置设备和储存设施、储存方式不符合防火防爆及防止跑、冒、滴、漏等安全规定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或被占用、堵塞的
5、固定消防设置及冷却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的,灭火冷却用水、泡沫液储量不能满足灭火及冷却需要的,各类灭火器材数量、型号不符合规定的,防雷和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6、未建立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在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的,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未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的。
(三)在建工程工地整治。
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外墙改造、室内装修工程等。
内容: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动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投入使用的;
2、施工、监理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议、施工及监理单位违法降低施工质量的;
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到位的;
4、未设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及救援场地的;
5、施工人员宿舍设在施工作业区或设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6、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未制定落实动火管理制度的;
7、外墙施工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夹心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违章搭建影响建筑物防火功能的。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职责,量化工作任务。
(二)定期研判,强化调度。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分阶段对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要认真分析研判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
(三)广泛发动,严格执法。各单位要把法律赋予的职权用好、用足、用到位,从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予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施工工地员工宿舍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执行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23
一、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略
二、工作措施
(一)建筑工程
1、加大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凡是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将施工图报送有资质的审查机构对消防设计进行审查,且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同时要加大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监督。
2、加大过程竣工验收备案关。凡是未对工程进行消防专项验收或核验的,不能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加大开展消防专项督查力度。凡是工作不力或隐患较多的项目,我局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进行反馈。
4、加大重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耐火性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是否配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和必要的灭火器材,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健全。
(二)风景名胜区
1、风景名胜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重点隐患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三)物业服务企业
1、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建立微型灭火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3、对物业实施标识化管理。结合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同步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
(一)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施工企业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在施工阶段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外墙保温系统和外墙装饰采用的材料及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四)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五)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六)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在建项目随主体敷设的消防给水系统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防火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八)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从20xx年8月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在建项目对照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将消防安全隐患消除萌芽中。
(二)检查督导、集中整治阶段(9月)。我局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要求各建筑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开展一次全员培训、组织一次疏散演练、建立一份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三)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0月)。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由监理单位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送印江县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五、工作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消防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局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地,要严格依法依规重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