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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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精选1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1

一是加强工地外来人员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排查管控,新入川人员查验“入川即检”结果、川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新进人员途经、停留路径排查和健康监测。另外,查验进场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途经、停留史的司乘人员,采取无接触卸货后,纳入居住地网格管理。

二是加强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进场测温、扫码、亮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加强工地生活区、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出现本土疫情时,采取工地生活区每日两次消杀、实施临时闭环管理,倡导人员两点一线,非必要不外出、增加入场“行程码”查验等措施加强管理。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智慧监管。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时研判中高风险区域信息,将总部在中高风险区域的企业在蓉工地进行关联,督促工地加强往来人员排查、加强管控,并利用智慧工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项目纳入智慧工地重点排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进行抓拍,对发现扫码、亮码、测温不规范问题351起,均推送建设工地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全市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强化对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督促建设工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2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为保障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引。

一、组织实施

(一)建筑工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核查的同时,同步进行疫情防控现场核查。

(二)建筑工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配置疫情防控人员彻底排查工地进场人员,储备体温检测设备以及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控措施

(一)施工企业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责任到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对所有复工人员14天内往来史、接触史进行详细排查并记录,建立工地人员健康档案。工地出入口处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体温≥37.3℃人员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

(三)实行实名制规范化管理。严格进出场人员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时关闭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

(四)施工现场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做好手卫生。

(五)避免人员聚集活动,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应分散开展,应选择宽敞、通风的地方。参加人员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

(六)食堂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上岗,做好体温监测,戴口罩,勤洗手,不带病上岗;加强开窗通风,定期对公共区域清洁消毒;注意饮食卫生,不在食堂宰杀动物,保障食材安全;员工自带餐具打包后分散就餐。

(七)对宿舍、办公场所、施工现场、食堂、卫生间和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区域每日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

(八)及时做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的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对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每日清洁消毒。施工现场、卫生间等洗手设施使用正常,并配备洗手液或速干手消毒剂等洗手用品。

(九)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终末消毒等工作。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3

为提高XXX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建筑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xx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xx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xx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xx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xxxx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4

一是加强工地外来人员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排查管控,新入川人员查验“入川即检”结果、川内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新进人员途经、停留路径排查和健康监测。另外,查验进场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码和健康码,对有中、高风险地区途经、停留史的司乘人员,采取无接触卸货后,纳入居住地网格管理。

二是加强工地疫情常态化防控。督促指导施工单位落实进场测温、扫码、亮码等常态化防疫措施,加强工地生活区、食堂等重点场所管理。出现本土疫情时,采取工地生活区每日两次消杀、实施临时闭环管理,倡导人员两点一线,非必要不外出、增加入场“行程码”查验等措施加强管理。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智慧监管。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实时研判中高风险区域信息,将总部在中高风险区域的企业在蓉工地进行关联,督促工地加强往来人员排查、加强管控,并利用智慧工地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对重点项目纳入智慧工地重点排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进行抓拍,对发现扫码、亮码、测温不规范问题351起,均推送建设工地责任主体和监督机构,督促整改,形成闭环。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全市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强化对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督导,督促建设工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5

一、项目场地封闭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项目驻地和施工场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

(一)项目驻地出入管制

项目部驻地为项目人员办公、居住、生活场所,实行全部封闭管理,驻地门口设置门卫,门卫值班处配备消毒喷雾器,测温枪,出入登记等,值班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驻地的人员采用先登记、量测体温、再开门。外部车辆禁止驶入本驻地区域,外部人员接到防疫办公室通知允许后方可进入,禁止未接到通知人员入内;项目人员和自有车辆外出归来时,必须在门卫处对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喷雾、测温登记。

(二)施工场地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齐全,实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便道出、入口安排专人值班看守,外部人员、车辆一律拒绝,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路口设置专人进行看管,进入人员按照进入驻地情况进行检测。

封闭所有施工便道的出、入口,单独设置道路口作为人员和材料进、出施工场地的通道。

二、项目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项目部成立了从业人员返程统计组,小组主要职责为沟通了解从业人员返程到岗情况,并做好登记。

本项目从业人员全部实行人员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要求准备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严格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班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

项目从业人员进场要求:

1、从业人员全盘摸底调查,具体到每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健康状况、有无进出湖北经历,并登记造册。

2、人员进场必须实名登记,并做好住宿管理,不同地区、不同批次进场人员不混居,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3、进场人员每日进、出场做好体温监控登记,建立工长责任制,做好防疫日报工作。

4、为响应地方政府和公司疫情防控要求,返岗人员需携带居住地村委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资料,返岗途中一律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部采用定点包车或者自己驾车的方式返回项目场所。

5、对于返岗人员设专人进行核查,并对返岗人员最近14天的行踪进行摸底排查,杜绝感染病毒的人员返岗,建立企业职工和劳务人员“花名册”进行实名制管理和健康状况动态监控。复工后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凡是新型冠状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二圈”、“三圈”等有关人员杜绝上岗。具体上岗人员身份证信息报公安机关核查。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6

一、高度重视,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汲取外地疫情防控教训,按照《关于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决避免出现疫情防控漏洞。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建设工程疫情防控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来青返青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二是更加重视疫苗接种工作,要本着对人民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广泛宣传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

三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四是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增加人员配置和设施配备,全面完善参建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体系,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做好防护消杀等物资储备,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定

一是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重点地区疫情态势,严格按照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做好建设工地内人员管理,强化联防联控。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各项目要配合属地政府全面排查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进入建设工地人员及其亲属,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各项目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务必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市安监站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时完成核酸检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四、工作要求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多地发生本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明确工作重点,以全面做好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的排查和管控为重点,查找防控工作各个环节的漏洞不足,加强督导检查,补齐短板弱项,严防疫情输入蔓延。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7

一、编制依据

1.1编制目的

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预案,控制事故风险等级。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了防范,及时做好疫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灾害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

1.2编制依据

1.科学技术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

2.《县住建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1.3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本项目

2.适用对象:项目中发生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应急救援。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7、监理单位:

8、质安监单位:

三、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3.1风险分析

3.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月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3.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

(2)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与流感症状有何区别

流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症休克等。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状尚缺乏足够临床资料。根据现有病例资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重症病例多在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多在1周后恢复。少数感染者无明显临床症状,仅检测阳性。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少数患者病情危重。死亡病例多见于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

3.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常见的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通常会引起轻度或中度的上呼吸道疾病,如感冒。症状较轻,主要包括流鼻涕、头痛、咳嗽、咽喉痛、发热等。有时会引起下呼吸道疾病,例如肺炎或支气管炎,心肺疾病患者、免疫力低下人群、婴儿和老年人中较常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除了以上发病症状,还有可能发病症状“不典型”,例如:

(1)仅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

(2)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头痛。

(3)以心血管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心慌、胸闷等。

(4)以眼科症状为首发表现:如结膜炎。

(5)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

3.1.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途径

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目前已经确定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及空气传播。

3.1.5.1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普通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使用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疑似病例及其护理人员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在处理完口罩后,要清洗双手。

3.1.5.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3.1.5.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3.1.6新型冠状病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认为是3~14天,即便是有些人的发病时间较晚,也不会超过14天,国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潜伏期的时间,提倡从武汉地区有过滞留史的患者,居家隔离14天观察症状,如有发热、干咳、无力等表现,需要及时的就诊治疗,如果14天以后,无特殊的临床症状,可基本上排除感染病毒的可能,潜伏期之内仍具有一定的传染性,避免和其他人的.接触。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3.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的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公司/项目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四、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公司/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

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4.2

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项目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公司/项目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

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五、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常识

5.1

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5.2

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5.3

防护措施

(1)成立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2)项目部及生活区开窗通风,防疫执行人,负责监督执行;

(3)防疫物资发放,防疫执行人,相应物资采购由负责、发放(要求同一检测点体温检测仪不少于3个,管理人员口罩每天不少于一个,配备消毒水及酒精满足公共区域每天消毒3遍需求);

(4)项目部及生活区废弃口罩、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及公共部位消毒防疫由项目部保洁防疫执行人负责;

(5)施工现场入口处安排保安负责,责任组长;负责对入场每位人员体温检测,出现高温及咳嗽症状者立即制止入场及时上报;

(6)所有人员必须登记造册,各个班组长负责节后返场人员姓名、数量、行程及时如实向项目部登记。而且严格控制人员的外出,严格请销假制度,一律报公司审批;

(7)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勤开窗户透气,每次通风换气不少于30分钟,并要经常对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时要对室内进行全封闭。消毒可用84消毒液、双氧水、酒精等进行消毒。

(9)各个班组如出现返场人员有新型冠状病毒症状者,应立即隔离通知项目部及当地防疫部门;

(10)领导小组每天对职工的工作区、生活区、食堂等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11)办公室、食堂、宿舍必须定期进行消毒,一天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消毒均要做好记录,记录表格附后;

(12)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职工餐具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在餐前餐后均要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13)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采用自然通风,食堂采用机械通风,但必须保证通风道清洁;

(14)生活区、食堂等场所必须接通自来水,用于工人洗手,洗手处必须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15)开展卫生大扫除,净化环境,生活区及办公区一天必须清扫三次以上,保证清洁卫生;

(16)尽量少去人中密集的地方。避免去人口密集、通风差的地。

(17)要注意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睡眠。

(18)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19)对施工队伍加强教育和监督,督促他们立即行动起来,搞好办公、食堂、宿舍的卫生,做到空气畅通,购置必须的药品,做好消毒和个人的预防工作;

(20)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做好宣传工作,对预防常识等进行宣传,同时教育大家要正确对待,提高自身的预防意识;

(21)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各施工班组要将当天的情况及时报项目经理部。

5.4

防护线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线路图附后

六、监测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6.1.2监测方法

6.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6.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6.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发热超过38.5℃,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6.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6.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和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七、应急响应

7.1信息报告

7.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7.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7.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7.2应急处置措施

7.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7.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7.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4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八、后期处置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件损失和影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名称 数量

水银温度计 20个

医用手套 20副

电子体温计 6个

消毒液 15L

口罩(N95) 300个

洗手液 2L

一次性口罩 1000

塑料袋 500个

应急救援车 1辆

医用封闭式垃圾桶 20个

机动应急车 2辆

工程铲车 1辆

9.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项目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点配置了对讲机。

应急办公室:

物资领用处:

抢险指挥部:

消毒联络点:

9.4应急路线

9.4.1距离最近医院

9.4.2医疗条件最佳医院

本工程附近医疗条件最好医院为人民医院,距项目约40.1KM,用时约40分钟。仅供参考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8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持续强化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认真落实《关于上海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实施来沪人员健康筛查和重点人员隔离观察(留验)工作的通知》(沪肺炎防控办〔20xx〕22号)、《关于下发九个重点场所预防性消毒技术要点的通知》(沪疾控传防〔20xx〕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文件(以下简称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建设工地实际情况,现制定疫情期间加强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方案。

一、成立工作专班

1.成立松江区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于宁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管理委主任胡民担任,区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民防办、卫生健康委及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组员。各单位相应成立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好职责范围内建设工地复工管理。其中,各街镇(开发区)应做好建筑工地属地化管理及100万元以下工程的复工管理。

2.建设工地应成立疫情防控小组,明确职责,建立防控体系,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承担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

二、开展复工情况排摸

1.各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即时起开展建设工程复工计划排摸,及时动态掌握工地的复工准备、人员到位及管理情况,对辖区内每个建筑工地的人员数量、来源地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每个工地发放疫情期间建设工地复工管理的告知书,督促建筑工地减少务工人员流动,及时调整疫情防控重点、措施以及人员物资配备。

2.自2月10日起,各建设项目按照管理人员优先返岗,其他人员逐步到位原则,编制务工人员返沪计划,每日向属地街镇(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日返回人员情况。

三、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建设工地人员管控、现场措施、防疫物质准备、教育交底、应急处置等除满足3号文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均应登入实名制系统,并填写《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和进场人员登记汇总表。

2.确保进场人员信息畅通,对于来自重点关注地区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镇(开发区)报告健康情况,报告期为14天。如有涉疫情的病状,按相关规定检测、隔离。

3.工地严格实施封闭式管理。应设立单独隔离观察宿舍,用于临时隔离观察人员居住;有条件的设立符合要求的流感观察场所。厕所应有化粪池,定期投药消毒。

4.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食品及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食堂人员需穿工作服(或防护服)、戴口罩、手套,及时洗手。工地食堂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工地未设食堂的,不允许人员外出分散就餐,工地要统一采购食品,并保证食品安全。

5.申请复工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物资保障、现场检测、日常消毒、应急处置等内容。

6.工地施工现场、办公区域、施工设施设备未经清洁消毒的,不得复工。

四、复工申请和核查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建设单位代章)对照《建设工地复工检查表》复查合格后,向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加盖公章的复工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各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复工申请后,对申请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并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批准后,签署核准意见,做到“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复工核查方式采取现场、书面材料、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核查复工申请。重点核查3号文件关于复工条件的落实情况,具体参照《疫情防控复工检查重点》执行。

3.除疫情防控必须外,本区建设工地不得早于2月10日前复工。2月9日以后,对于本区重点产业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确因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在承诺满足复工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街镇(开发区)主管部门同意的,防控方案及措施经疾控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申请正常复工。具体参照《重点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复工申请表》。此类项目复工核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

五、处置要求

1.建设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各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核查工地复工条件,不满足要求,一律不得复工。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采取限制市场进入、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发现不报、谎报、漏报、瞒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近期返回湖北或途经湖北尚未返沪的员工,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劝导其按照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延缓返沪。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的员工,应自行向属地街镇(开发区)报告,进行集中隔离。

2.做好施工人员的心理安抚,解疑释惑,消除恐惧心理,保持健康心态,切实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9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在建设工地出现、扩散和蔓延。

方案要求各区县、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参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各建设工地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项目负责人牵头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现场防疫专员和工作职责。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负直接责任。项目监理单位要将疫情防控情况纳入重点监理范围,项目总监负责落实。项目现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场设置疫情防控公示牌,内容涵盖项目防疫领导小组成员、防疫专员信息和相关防疫工作要求,将防疫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

一、加强施工从业人员源头管控

项目各参建单位要按照市住建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疫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建设工程施工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对三类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管理。

所有建设工地只留一个专用通道,门卫24小时值班在岗;严格人员进出场管理,建立施工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台账,项目现场所需的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安排专人接收和装卸。

二是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对施工从业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培训。

通过现场悬挂宣传图片、警示标语、微信等形式,使每名从业人员了解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立项目现场施工从业人员身体状况检查制度。

所有建设工地必须配备专业体温检测仪器,每日检查不应少于2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并佩戴相应口罩方可进入现场,检测结果建立台账,逐个登记,留存备查。凡发现体温≥37.3℃、咳嗽等疑似症状或有与疫区、疑似病人接触史者,所在建设工地必须立即停工,及时报告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采取隔离措施。

四是严格疫情信息报告。

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将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措施检查有关情况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

三、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和消毒防疫工作

一是对生活区、办公室、食堂、厕所和浴室等公共场所经常通风换气,每天消毒不得少于2次, 消毒记录逐一登记,存档备查,做好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二是工地食堂要注意食材安全,每天要落实晨检和个人卫生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装、戴一次性手套、佩戴防护口罩。食堂原料用品要通过合法渠道采购,肉类采购点要有相关部门签发的卫生证明,对食材采购渠道每日进行记录,杜绝生食和野味品种的供应。在疫情Ⅰ级响应期间,要采用分段分餐进食,避免人员聚集,餐桌座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必须进行高温消毒。

三是改善员工居住条件,宿舍必须具备通风、消毒等必要措施,督促从业人员勤晒衣服和被褥。四是项目现场要准备充足体温计、一次性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防护服、消毒酒精、84消毒液、消毒器材、急备药品等防护物资;要明确划定专门区域房间作为临时隔离室;确保个人防护、环境消毒及突发情况应对及时到位。各项物资要建立台账,明确位置,加强维护,保证随时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四、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全市市政、园林绿化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监察支队牵头负责全市燃气、热力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负责市直监管项目;局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市建设项目复(开)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区县和各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监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复(开)工项目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五、严格控制开复工时间

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迟市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相关建设项目外,全市所有建设领域续建项目(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燃气、供热)及新建扩建项目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期间擅自开工或复工的,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停工整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六、严格管控程序合理实施复工

续建项目复工或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工前,除报送相关满足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扬尘防治等资料外,还需报送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跨年度工程复工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范措施检查表》和《建设项目从业人员花名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对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质量、安全、扬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现场条件进行监督检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复工或开工,未经批准同意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或复工。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方案 篇10

为做好本区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安全工作,按照闵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现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XX〕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疫情防控

要坚决执行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区建筑工地2月9日24时前严禁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不得提前返回工地。来自或近期去过重点地区的人员,自觉做好在原籍地的相关隔离工作,将返沪时间控制在2月23日后,具体返沪时间根据后续通知确定。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握开工条件,坚决做到防疫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二、严格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管理,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落实建设工程责任,合理调整工期,科学安排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安全。要向下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到施工现场每一名作业人员都要对安全生产作出承诺。要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职责,坚决杜绝为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冒险蛮干的现象发生。

三、严格复工审核

节后复工前,各在建工程要按照组织计划,配强管理班子,配齐管理人员,充分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经费,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和大型机械设备的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防疫工作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包单位经过自查、复查,认为工程已经符合复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委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区建管委批准后方可复工。20XX年2月9日24时后,工地防疫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区建管所批准后,可以进场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各工地在获得区建管委复工批准之前,其他务工人员不准进场。

区内混凝土搅拌站、废弃混凝土处置点和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监管的小额工程,疫情防控和现场管理要求参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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