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配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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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物资配送方案(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资配送方案 篇1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支持葛店开发区幼儿日常营养补充,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向鄂州市妇联捐赠惠氏幼儿奶粉、嘉宝营养米粉等物资,其中分配给葛店开发区妇联惠氏幼儿奶粉(3段)100箱(600罐),嘉宝营养米粉100箱(1200听)。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幼儿受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范围

已满1周岁且未满4周岁,有奶粉、米粉需求的家庭。发放对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优先发放:

1、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

2、患新冠肺炎以及被隔离观察的家庭子女(含确诊、疑似、发热和密切接触者家庭);

3、患病婴幼儿(含患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

4、困难家庭子女(含低保、重疾、残疾、精准扶贫等家庭)。

5、在优先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可根据辖区内家庭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注意做好分配,公开透明。

二、捐赠标准

各地结合实际需求,为符合捐赠条件的家庭的每个幼儿发放奶粉和米粉,原则上每个幼儿发放的奶粉不高于2罐,米粉不高于2听。

三、发放流程

(一)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由区防控指挥部派专人完成受捐奶粉、米粉的入库、出库手续。

(二)制定合理科学分配方案。以区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为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兼顾,以定点医院、区内村湾(含还建小区)以及区内各物业小区为单元进行登记、发放。根据实际,按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三)摸排筛选确定领取对象。按照分配方案,由区房产局摸排区内各物业小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葛店卫计部门摸排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各村(社区)摸排辖区内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确认发放名单,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报备。

(四)发放过程中注意做好登记。做好发放登记、图片等资料收集及本地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向区妇联报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对象。区定点收治新冠肺炎医院和各村(社区)、小区要对照发放范围要求,按照优先次序筛选捐赠对象。

(二)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家庭清楚捐赠物资的发放原则,优先原则,避免出现各种误解,做好社会咨询的服务工作。

(三)严格规范发放。区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放计划,并按计划发放。层层压实责任,不得挪用。要确保发放标准统一,不能厚此薄彼。接收物资之后10天内发放完毕。

(四)及时报送材料。社发局(葛店卫计部门和葛店镇妇联)、房产局于3月10日前将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物资发放明细表(附件4,扫描版)报送至区妇联。

物资配送方案 篇2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支持葛店开发区幼儿日常营养补充,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联合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向鄂州市妇联捐赠惠氏幼儿奶粉、嘉宝营养米粉等物资,其中分配给葛店开发区妇联惠氏幼儿奶粉(3段)100箱(600罐),嘉宝营养米粉100箱(1200听)。为做好发放工作,确保幼儿受益,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范围

已满1周岁且未满4周岁,有奶粉、米粉需求的家庭。发放对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优先发放:

1、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家庭子女;

2、患新冠肺炎以及被隔离观察的家庭子女(含确诊、疑似、发热和密切接触者家庭);

3、患病婴幼儿(含患新冠肺炎及其它疾病);

4、困难家庭子女(含低保、重疾、残疾、精准扶贫等家庭)。

5、在优先足额发放的情况下,如还有剩余,可根据辖区内家庭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注意做好分配,公开透明。

二、捐赠标准

各地结合实际需求,为符合捐赠条件的家庭的每个幼儿发放奶粉和米粉,原则上每个幼儿发放的奶粉不高于2罐,米粉不高于2听。

三、发放流程

(一)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区妇联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告,由区防控指挥部派专人完成受捐奶粉、米粉的入库、出库手续。

(二)制定合理科学分配方案。以区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为主进行统筹管理,统筹兼顾,以定点医院、区内村湾(含还建小区)以及区内各物业小区为单元进行登记、发放。根据实际,按需求比例进行分配。

(三)摸排筛选确定领取对象。按照分配方案,由区房产局摸排区内各物业小区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葛店卫计部门摸排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各村(社区)摸排辖区内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确认发放名单,并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报备。

(四)发放过程中注意做好登记。做好发放登记、图片等资料收集及本地的.宣传报道工作,并及时向区妇联报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筛选对象。区定点收治新冠肺炎医院和各村(社区)、小区要对照发放范围要求,按照优先次序筛选捐赠对象。

(二)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家庭清楚捐赠物资的发放原则,优先原则,避免出现各种误解,做好社会咨询的服务工作。

(三)严格规范发放。区妇联要结合实际制定发放计划,并按计划发放。层层压实责任,不得挪用。要确保发放标准统一,不能厚此薄彼。接收物资之后10天内发放完毕。

(四)及时报送材料。社发局(葛店卫计部门和葛店镇妇联)、房产局于3月10日前将物资发放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版)、物资发放明细表(附件4,扫描版)报送至区妇联。

物资配送方案 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物资配送方案 篇4

一、企业情况:

确定淄博商厦、银座商城等十家企业、超市作为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二、配送流程:

以社区居委会为单元,动态汇总本社区群众生活物资需求情况,以社区居民网格群为单位,每一个群主(网格员)汇总本网格所需,统计网格内居民所需物品清单,网格员与企业对接付款。企业将生活物资运送至村(居)指定地点,再由网格员组织业主收货。

三、组织保障:

1.淄博市张店区商务局负责对各商超(企业)的保供人员出入小区提供出入证,确保人员按时到岗到位。

2.淄博市张店区区商务局对所有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车辆,发放通行证,确保在张店区范围内道路畅通。

四、管理监督:

张店区商务局、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办抽调专人负责对生活必需品物资配送及商品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物资配送方案 篇5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挥长:x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各村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中,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

物资配送方案 篇6

自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齐出力,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开始捐款捐物,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把上级划拨的`生活物资和防城区基督教会捐赠的爱心物资发放到我街道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中,特制定此方案。

一、发放时间

20xx年2月23日开始,至发放完毕。

二、发放地点

街道办一楼仓库。

三、发放对象

在疫情防控一线值守的区直单位支援干部、街道办干部职工、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医

四、收到捐赠和划拨生活物资总量

1、好粥道罐装八宝粥:20件×12罐=240罐;

2、盒装纯牛奶:30件×24盒=720盒;

3、350ml瓶装矿泉水:6箱×24瓶=144瓶;

4、桶装泡面:35箱×12桶=420桶;

5、罐装王老吉:15件×24罐=360罐。

五、分配方法

物资发放数量=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占比数×物品总量

六、工作要求

1、各村和社区派一名干部在2月23日下午下班前来街道办一楼仓库签领生活物资,然后由村(社区)分发给疫情防控一线值守人员。

2、发放物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发放方案分发物资,不能出现多发或者少发现象,街道纪工委做好监督。

物资配送方案 篇7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调配防疫物资范围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防护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疫物资管理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的原则,由市信局指定专专库进统管理,保管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库,并建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乘药业集中产的防控物资由市信局根据市防控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信局统库管理。

3、市红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信局备案,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信局统库管理。

三、防疫物资调配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是急优先保障,先保障医疗救护员,重点服务防控线;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产和存放地点实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信局统负责,市卫健局(名副局长和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名科长到市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把”负责的归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信局负责根据每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医护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信局(联系电话:0738-*******);市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防控物资调配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信局将当天产、采购、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四、成员单位职责

1、市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常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医疗物资的对采购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通道”和海外物资关的协调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应急采购,实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字会、市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优势,积极加防疫物资外购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作的要求,切实履各职责。

五、防疫物资监管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和擅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执法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六、本办法发布之起施,解除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为。

物资配送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市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着“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彻底做好疫情期间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二、责任分工

1、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公共场所预防性消毒的综合协调;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消毒药品和器械的供应协调,组织各工业企业消毒;

3、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消毒药品和器械的采购、发放,组织医院(诊所、门诊)、宾馆(旅店、招待所)等场所消毒;

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卡点、火车站、客运站等场所消毒;

5、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商场(超市)、市场、药店等场所消毒;

6、机关事务局负责市政府办公楼电梯、卫生间、楼道等公共区域的.消毒;

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站(办、所)各行政村、社区消毒;

8、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消毒工作;

9、市疾控中心负责消毒技术业务咨询、指导。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消毒工作,组织党员干部、有责任心的人员具体实施,每天消毒两次,早晚各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2、消毒药品和器械供应协调、采购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满足消毒工作需求。消毒药品发放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局李明东,电话13341498888。

3、市疾控中心要制定消毒技术指南,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方便消毒人员学习。联系人:高志13756360656。

4、各单位关注公众号:X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物资配送方案 篇9

应急物资是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推进区委重大改革部署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等保障机制体制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组长:安小峰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培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路段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培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级、本部门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补充、更新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入库、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重点物资的储备、调拨等保障工作。

(一)区应急局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生活应急救助类(帐篷、衣物、棉被、应急灯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所需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等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棉花、食糖、饮用水、方便面、饼干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区卫健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的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关调整储备建议,提出动用医药储备品种、规格、数量的建议等工作。

(五)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保障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子、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区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区公路段负责区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应急物资的保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普通国省干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水旱灾害防御常规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十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协调供水、供热、供气和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所需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五)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所需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防控、反恐、防爆、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抢险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拨付。

四、目标措施

为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增加物资品种,并保证合理采购、保管、调配该物资。

(一)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应急物资,是指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不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二)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机制

为适应救灾物资储备新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管理、保养、保管制度,建立物资精细化管理机制新模式,细化出入库制度,保障流程清晰,完善消防制度,保障储备安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保质保量。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建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甚至家庭的一体化储备体系。区政府要针对我区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人口面积、交通条件等因素,努力建设我区分布均匀,辐射面广,覆盖范围大,调运时间短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水平。

(四)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储备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灾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开展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救灾效率,区应急管理局将与周边区县应急管理局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有利于拓宽储备途径,提升储备能力。

(五)完善调拨、配送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应急物资进行调用,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用地点和物资种类。通常情况下,各单位自行调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应急物资;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多个单位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区政府应急物资领导组按政府要求统一调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后,应立即调拨,不得拖延贻误。

物资配送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有效防控疫情,保证全区封控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需要,现根据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紧急调度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配送范围:

区内封控的居民小区相关镇村

二、配送时限:

从即日起到该小区解除封控为止。

三、配送要求:

要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所需物资及时、足额配送,配送人员及司机要做好自身防护,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物资配送要坚持“五个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由于人力、运力紧张,商超、企业只能接收套餐、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无关物资需求暂缓接收。

(二)严格程序。配送统一通过疫情防控员订购、接收、分送物资以及收款。(住户不直接下单到相关商超、企业,相关商超、企业不单独为住户送货)。

(三)严格时间。当天下单,次日配送(当天16:00前订购套餐报到疫情防控员处,相关商超、企业次日16:00前配送到位)。

(四)严格频次。住户原则上3天以上报1次购物需求,避免短时间多次下单,加剧商超、企业配送量,避免延误配送时间。

(五)严格诚信。商家承诺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物资,尽量避免订而不购、订而不买的行为。

四、配送方式:

承担配送的单位要组建小分队,不进小区,不接触式投送。按照封控小区、镇村离最近的配送企业及超市,优先选择。

当前正值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实施配送的企业强化担当、主动作为、模范带头,充分发挥政府保供超市的作用,“明码标价不涨价、保质保量保配送”,按时按需将居民所需生活物资送达。

物资配送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绥化市委、市政府及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加强校园安全与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高校学生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后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自觉把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担负起责任,经受住考验,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紧围绕“两严防两确保”工作总目标,切实把全校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加强水电暖供应管理(确保正常供应);

(二)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卫生环境);

(三)加强校园预防性消毒管理(确保应消必消);

(四)加强校园饮食管理(确保食堂就餐安全,做好伙食原材料物资储备);

(五)加强后勤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带风险上岗);

(六)加强假期维修工程管理;

(七)做好基建项目论证工作。

三、具体措施

(一)寒假期间完成工作

1.水电暖供应工作,宿舍楼由物业公司值班员每天对值班所在楼宇水暖管网进行巡查,其它楼宇水暖管网由物业公司保洁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假期除机关办公楼和学生中心楼外,其他楼宇供电系统只保留值班室照明,由值班人员负责。学校电工室24小时派人轮流值班,确保假期用电安全。联系供热企业和市自来水公司,保证假期供暖和供水应急故障抢修。

2.校园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是室内卫生间的清理,对没有人员出入的楼宇由保洁员视情况不定期清扫;对有少量人员出入的楼宇由保洁员每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对机关办公楼、学生中心楼因防疫办公需要开放的楼宇由保洁员随时清扫。各楼宇由物业公司人员负责每天的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

3.预防性消毒工作,采用规定配比的84消毒液对有人员出入楼宇的门厅、卫生间、值班室每天消毒一次;对东门卫每天消毒两次;对机关办公楼和学生中心楼的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每天消毒一次,做到应消必消且不过度消毒。

4.学生(教工)食堂管理工作,食堂全部封闭管理,除保留一名值守人员负责看护外,严禁其他人员出入。研究制定食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联系伙食原材料供货渠道,为确保原材料供应,每个原材料种类确定多家供货商,做好开学食堂准备工作。

5.从业人员管理工作,一是对在岗人员进行防疫情况排查,每天报告到岗人数,排查身体状况、有无接触武汉及湖北籍人员情况、出行轨迹有无停留或途经湖北情况、有无接触确认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等;二是对在岗人员进行防疫知识讲解,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慌心理,做好自身防护和消毒工作;三是尽量减缩从业人员数量,减少出入校园人员数量和频次;四是研究开学后入校园工作的'后勤从业人员健康排查办法,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带风险上岗。

6.基建和维修工作,一是论证新公寓建设方案;二是除水电暖等应急抢修和楼顶清雪外暂停其他一切施工。

(二)开学前准备工作

1.水电暖供应工作

(1)开学前两周对全校上下水管网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冻害堵塞的管道,采取加热缓冻疏通、清理化粪池等措施,确保全校各楼宇上下水贯通顺畅;同时全面检修洗手盆及水龙头,为师生勤洗手提供保障。

(2)开学前两周对全校供电线路、各楼宇配电设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丁香苑、第三餐厅、南区特教餐厅和浴池的供电线路和配电设备完好情况;检修教室、寝室、阅览室照明灯具;检修各卫生间换气扇。

(3)开学前一周联系供暖企业,调整全校供暖温度,优先保证教室和寝室室内温度。

2.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1)开学前一周对学校室外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彻底清扫校园内广场、道路、篮球场、体育场等,特别是楼角、围墙边等处,坚决做到卫生清理无死角。

(2)开学前一周对全校各楼宇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和部位进行卫生清理,重点是卫生间的清理,后勤管理处对上述卫生清理情况逐一检查验收。

(3)开学前三天,开展全校范围内的爱国卫生运动,联合校工会、学生处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对寝室、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开展大扫除,进行全面、彻底的室内卫生清理。

(4)学生返校前三天,对全校各楼宇进行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重点是各楼宇公共区域和卫生间,以及各个寝室、教室、实验室、阅览室、体育馆和食堂。

(5)在卫生清理和预防性消毒的基础上,做好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6)及时转运生活垃圾,对垃圾箱及周边每天消毒。

3.学生(教工)食堂工作

(1)开餐前一周对食堂内部进行卫生清理和预防性消毒消杀,重点是餐厅、后厨、卫生间。

(2)开餐前一周对炊具设备、就餐桌椅、餐盘餐碗、筷子勺子等进行消毒。

(3)开餐前一周按索票索证等采购工作要求,备足够两个月使用的米、面、粮、油、黄豆、干调、调料等消耗量大且存储时间长的原材料。

(4)开餐前一周联系并落实好青菜、鲜肉、鸡蛋和豆制品等食材长期供应商,保证日常供应。

(5)开餐前一周对食堂供电、供水系统、排风系统进行检修。

4.后勤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⑴学校开学时间批准后,对来校园工作的物业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商超人员等所有后勤服务从业人员至少提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

⑵进入校园工作前一天,对健康监测符合条件人员逐一发放入校通行证件。

⑶进入校园工作第一天,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会必会,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三)开学后计划工作

1.校园环境卫生工作

(1)每天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

(2)卫生间、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病媒生物滋生。

(3)教室、寝室、阅览室、走廊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教室应于每节课课间休息期间开窗开门通风换气,每次10-30分钟。

(4)通风条件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教学主楼A区等没有窗户的卫生间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2.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1)每天对全校各楼宇门厅、走廊、楼道、卫生间、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2)每天用规定配比消毒剂擦拭卫生间的门把手、水龙头、延时阀按钮、洗手台面等处两次;擦拭入户门、教室、寝室、阅览室等门把手两次。

(3)消毒作用时间结束后,保持通风。

3.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暴露病例的消毒工作

(1)消毒人员应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清洁消毒双手。

(2)根据疾控部门指导确定的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的生活用品(包括文具、餐具、洗漱用品等)、随身物品、排泄物、呕吐物(含口鼻分泌物、粪便、脓液、痂皮等)等进行随时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①疑似病例和密接人员的生活用品和随身物品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②疑似病例的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用干毛巾覆盖后喷洒10000mg/L含氯消毒剂至湿润。污物污染的台面和地面应及时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拖拭,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作用30分钟,擦拭2遍。

③疑似病例所在班级座位及其前后三排座位用有效氯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喷雾处理或2~3遍的擦拭消毒。

(3)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送至医院治疗后,学校环境应及时由当地疾控机构组织进行终末消毒。

(4)做好疑似病例消毒记录,并保存备查。

3.学生(教工)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教工)食堂管理详见《学生(教工)食堂应对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

(2)疫情防控期间,教育引导学生不接触校外送餐人员,杜绝校园外餐食进入学校。

(3)食堂超市、浴池超市、学生公寓自动售贩机出售的食品由租赁经营者承担所售食品安全责任;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堂和浴池超市出售食品的安全监管责任,学生处负责学生公寓自动售贩机出售食品的安全监管责任。

4.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

(1)联系自来水公司对学校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清洗,对供水设备间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

(2)各单位选用饮用桶装水,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索要合格证。

(3)饮用水加热器具,要经常清理。学生处督促公寓内热水器经营单位进行日常清理,及时清除水垢和污物,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5.后勤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1)严格做好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对出勤人员监测体温,填写《体温监测表》,有发热症状者杜绝上岗,及时就医,并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佩戴口罩上岗和勤洗手消毒等要求。

(4)普及疫情防护知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注重个人卫生和饮食安全,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6.后勤应急抢修工作

(1)第一时间调配校内人员进行抢修。

(2)必须由校外企业进行的抢修,抢修人员登记并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入校,入校后全程佩戴口罩,按规定路线往返施工现场,抢修现场尽量减少与师生接触。

四、后勤防疫物资保障

1.与资产处密切配合,分时段统计上报消毒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消毒喷雾器、测温仪等防疫用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

2.妥善保管好防疫物资,杜绝保存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3.建立领用登记台账,节约使用防疫物资。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疫情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后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疫情期间全校后勤服务工作。

组长:田国忠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工作组

1.健康监测工作组。负责来校园工作后勤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统计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卫生整治工作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清理、预防性消毒和后勤防疫物资调配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综合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物业公司保洁班所有人员

3.食堂管理工作组。负责保障师生就餐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餐饮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餐饮公司所有人员

4.水电暖供应组。负责水电暖检修和正常运行保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水电管理科所有工作人员、东亚物业公司维修班所有人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靠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宁可备而不用,绝不可用而无备”“宁可十防九空、不能万一失防”的“大安全观”,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2.发挥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后勤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员全面动员起来,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哪里任务险重哪里就有党组织坚强有力的工作、哪里就有党员当先锋作表率。

3.加强宣传教育。要向师生及时宣传防控期间后勤服务的一些具体举措,宣传校园环境卫生、预防性消毒、食堂就餐等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了解师生对后勤服务的关切,树立正确的疫情防控导向。

4.加强检查督导。对方案提出的任务,明确的工作要求,相关人员要抓实、抓细、抓落地。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分阶段、按任务进行检查督导,确保防疫意识不松、防疫工作不虚,切实为学校防疫工作提供强有力后勤保障。

5.严格担当问责。对疫情防控期间不敢担当,作风飘浮、推诿扯皮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情节严重的还要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触犯法纪的还要依纪依法惩处。

物资配送方案 篇12

为加快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积极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能有效满足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处置需要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根据国家、省、苏州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苏州市工作要求,以实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和“形成有效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体系”为主要目标,以公共卫生关键物资及相关专用设施的应急保障为重点,坚持“协同高效、系统谋划、平急结合、多元互补、底线思维”的基本原则,突出生产动员、应急保供、采供调运、预警处置、科技支撑等能力建设,强化全链路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创新方式、补齐短板,打造医疗防治、物资储备、产能动员“三位一体”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统筹协调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体系,加快提升生产动员能力。

突出实物与产能相结合,发挥制造强市优势,优化布局,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进一步厘清需求,拓展渠道,提升产能转换能力。

1.编制清单目录。结合我市实际梳理完善并动态更新“两清单”,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应急物资品种及原材料、设备、零部件“需求清单”,包含产品规格、价格、品牌、材质及相应运输配送能力等的“供给清单”。全面摸排全市具有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保障能力的企业情况,对应两“清单”,制定两“目录”,即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合格供应商及外协企业目录”,包含可转产企业和可转产类别的“产能储备企业目录”。(市工信局、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参与)

2.提升动员能力。开展重点医疗物资和装备常态化统筹管理和动态监控,制定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集中生产调度的工作预案和生产物资统配方案,抓好产能供需对接,提升生产调度能力。引导大型民营企业通过新设专用和通用生产线、改造已有生产线、保留闲置生产线等方式建立必要的`产能备份,增强应急转产能力。培育发展一批骨干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企业,支持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等新技术新模式,强化生产制造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参与)

3.拓展筹集渠道。建立健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产能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医药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友好城市、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平台等作用。积极引导社会慈善捐赠,有序使用捐赠应急物资。(市商务局、外事办、发改委、卫健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常熟海关依职能负责)

(二)健全多元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提升物资储备能力。

突出政府与社会相结合,合理确定品种规模,适度提高配置标准,加大仓储设施投入,强化多元主体参与,进一步提升储备效能。

4.科学确定物资储备规模。根据重大疫情防控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需求,健全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动态更新。参照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测算体系,以我市历史最大规模公共卫生事件的“峰值需求”为参照,根据日常消耗量和保障天数测算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储备规模结构和区间布局。(市卫健委、发改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财政局参与)

5.抓实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统配。依托承担疫情救治任务的医院和定点机构,重点加强短缺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施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物资配置标准并保留一定的冗余备份。全市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设备配备和必要储备,确保医疗实物储备及时到位。(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参与)

6.建立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建立健全市、镇二级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制定市、镇两级物资储备清单,加快形成统筹安排、分级储备、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可统一调度的公共卫生储备专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充实储备品种规模,重点突出重大疫情防治专用中西医药品、疫苗、消毒杀虫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面屏、试剂盒、CT、PCR仪、ECOM、负压救护车等重要医疗救治药品、医疗救治设备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工信局依职能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参与,各镇(街道)、开发区)

7.完善多方参与的储备体系。积极鼓励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政企协作,探索形成产储结合、商储结合、运储结合的多元灵活储备模式。引导生产型企业开展产能储备,商贸型企业开展实物、商业储备。支持机关、其他企事业单位充实疫情防控等物资储备,鼓励家庭开展口罩、消毒液以及家庭应急包等必要的针对性储备。充分运用大型电商平台的渠道、仓储等优势资源,实现就近存储。(市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8.整合提升仓储设施水平。充分利用好全社会仓储资源,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设施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加快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库分级布点体系建设。推进冷链设施建设,用于疫苗、医疗试剂、药品等医药物资储备。(市发改委、卫健委依职能负责)

9.强化物资储备运营效能。建立健全高效规范、集中统一的收储、轮换和动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管理流程。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除紧急采购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采购销售、储存保管、物流运输等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重点企业利用现有医药储备管理体系、应急机制、仓储物流等优势,积极承接政府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储备运营效率效能。(市卫健委、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依职能负责)

(三)健全敏捷协同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运输体系,加快提升采供调运能力。

突出平时与急时相结合,健全统一采购调配模式,强化规范管理,整合运力资源,确保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供应链安全、高效、畅通。

10.建立物资采购征用制度。制定我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采购制度。完善应急采购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应急采购各环节管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征用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应急征用行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临时征用和补偿奖励机制。(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卫健委、财政局参与)

11.加强运力资源整合调配。建立应急运输保障和指挥协调机制,制定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应急运输预案,整合不同运力物流资源,统筹建立全市应急运力储备库,构建高效的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行”机制,保障市内大通道不中断、全市服务网络不间断,形成全程“一站式”、全市无盲点、城配一体化的全市运力一张网,优化应急物资末端配送网络。加强重要应急物资的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建立健全全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产供销企业全链路动态追溯管理。(市交通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卫健委、公安局参与)

12.构建应急物流保障体系。依托重点物流园区和基地,布局建设一批全市应急物流基地。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专业化运输企业和平台,建立市级应急物流保障重点企业名单并动态调整。支持社会力量加快推进集装单元化、智能投递设施、无人配送车(机)等“无接触式”物流设施设备建设和推广应用。加强常态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物流响应速度。(市发改委、交通局、邮政管理局等部门依职能负责)

13.完善应急物流配送网络。探索建设统一分拨中转的公共配送中心。支持社会力量加快建设智能快递箱。推进冷库设施建设,配建理货、分拣、前置仓等冷链配送设施。做好与周边城市应急物流运输的衔接,必要时设立专用应急物资运输通道或者专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场站。(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交通局、邮政管理局参与)

(四)夯实公共卫生救治物资保障基础,加快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

突出医疗和防控相结合,提升硬件配置水平,补齐防控短板弱项,切实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响应救治和医疗卫生平急结合能力。

14.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发现”能力,加强医院门急诊电子病历标准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哨点网络布局,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专科医院及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建设投入,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积极性,提升全社会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参与)

15.提高疾控机构防处能力。加强全市疾控防治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可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提升常见传染病病原体和化学毒性物质初筛能力。提升一线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设备配备,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市卫健委牵头负责,市发改委、科技局参与)

1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推动建设集临床、科研、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规范建强传染病院和综合性医院感染科,负责重大疫情快速反应和诊治技术支持。依托综合能力强的医疗机构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有实力的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建立应急救治力量备份。加强采供血机构和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血液应急保障和传染病转运能力。(市卫健委、发改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参与)

17.推广公共设施平急结合改造。参考苏州市级方舱医院改造方案,科学制定本市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医疗设施预案。在大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新建或改建过程中兼顾应急需求、预留转换接口,完善场地设施、通风系统、后勤保障设施,做到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具备快速转化为救治和隔离场所的基本条件。(市卫健委、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文体旅局、资规局参与)

18.提升基层公共卫生设施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传染病房、隔离诊查室和隔离留观病房建设。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设施设备配置。(市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五)补齐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的软件硬件短板,努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突出软件与硬件相结合,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全面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9.强化科技能力支撑。加强应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重点围绕药品研发、高端医疗耗材、高性能分析仪器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行业领军企业联合高校、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开展集中攻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场监管局依职能负责)

20.提升物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医疗防治物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上级医疗器械应急审批制度,做好绿色通道服务,推动产品加快上市。建立市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审评、检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实施全过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市工信局、发改委、卫健委、市监局、科技局依职能负责)

21.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一平台、三数据库”: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综合云平台、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生产企业数据库、地方和企业储备仓储资源信息库、应急物流运输企业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破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卫生防治、生产供应、物资储备、交通物流等领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参与)

三、组织保障

22.强化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有关部门等各相关方面依职能负责)

23.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专项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府办、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细化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市各有关部门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4.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算好应急物资保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大账”,根据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及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大对专用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投入。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优先支持国家、省、市级重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建设,并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对列入省、市级目录管理的重点生产企业、产能储备企业、物资储备企业、物流运输企业给予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应急物流补贴奖励机制。对社会捐赠应急物资,开展免费公益运输服务,其费用由财政予以补贴。(市财政局、资规局、科技局、发改委依职能负责,各镇(街道)、开发区)

25.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加快完善我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相关的配套制度,健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制度化渠道,完善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制度等。(市司法局、工信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依职能负责)

物资配送方案 篇13

为切实解决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城乡特困人员给养物资发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物资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

(一)20xx年12月在享城乡特困对象区分发放物资;

(二)20xx年1月至12月新审批的在享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每人发放棉胎、被套、毛毯等各一床(张)给养物资(其中纳入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及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对象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三)20xx年12月在享的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每人发放单衣裤、保暖衣、棉衣、保暖鞋、蚊帐等各一件(套)给养物资(其中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人员出院后有需要的报区社会福利院,由区社会福利院统一调配后进行发放)。

二、物资使用原则

特困供养人员给养物资必须严格坚持专物专用的原则,不准挪作他用,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三、发放要求

(一)做好接收登记工作。各镇接收到物资后,必须办好接收手续,对收到的'各类物资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有物资账目表和台账,做到接收到的物资品种、数量、规格等账目清楚。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完善相关手续。

1、制定发放分配方案。各镇要根据我局下拨物资分配方案及救助对象名册,制定好本镇物资发放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必须经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发放的对象及物资发放的种类、数量要在发放对象居住地的村屯(社区)“民政资金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7天,并将公示的照片上交一份给区民政局留存。

3、村委(社区)在发放物资时,要在发放名册上有救助对象的签名和按手印。

4、建立发放工作台帐,及时整理发放材料归档。发放工作结束后,各镇要按照“两规范建设”的要求建立物资发放工作台帐,要将区民政局的发放通知、镇的分配方案、村委(社区)张榜公示的材料(包括公示名册和公示照片)、发放名册等有关材料,及时装订成册,独立整理归档,建立特困救助供养工作台帐,做到物资发放“笔笔清”。

(三)发放时间要求

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的发放必须在20xx年1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农村特困对象及城市特困供养对象的手中。

(四)监督检查

加强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供给物资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镇要根据分配方案及时将物资发放到各村(社区),并且加强对各村(社区)发放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特困供给物资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发放到特困对象的手中。我局将在20xx年2月上旬起对各镇发放本次特困供养物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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