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精选17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和回归稳固工作的通知》(赣救助联办【20xx】5号)精神,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 集中救助滞留在我县内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讨人员,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 救助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救助区域及对象
(一)救助区域
全县范围内,各街道、车站、农贸市场、桥梁、 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滞留的主要公共场所。
(二)救助对象
1、 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 露宿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
3、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又无亲友投靠,正在本县城区流浪乞讨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
二、救助原则
“寒冬送温暖”此项救助活动要坚持以下原则:
1.自愿受助、 无偿救助原则;
2.主动救助,引导求助的原则;
3.政府、社会和 家庭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时间安排
从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各乡(镇、街道) 每天下午要组织一次集中巡查。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由1名干部、1名专业社工、多名社会志愿者组成),统一进行街面巡查,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并及时报告县救助管理站,立即给予主动救助,发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对精神病人、 危重病人要先联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强与城管、公安、志愿者协会等单位互助信息,釆取发现流浪人员进行宣讲救助政策,同时利用张贴、巡回车等形式宣传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属于救助对象要及时开展施救,并发送食物、饮用水,帮助与其亲属联系。对本地户籍的,要主动联系其家人接回或帮助其回家。对被遗弃残 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且户籍不在本县的要及时送往县救助站集中救助。
3、开展社工介入。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尤其要发挥社区社工、志愿者作用,诚恳沟通,融洽互信,建立联系方式,开展主动施救。
4、强化救助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街面巡查主动救助工作。各村委(居)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救助。此外,要设置并公开救助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2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走访慰问,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充分感受党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问时间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问对象标准
(一)困难家庭慰问(含符合条件的优抚和政策性慰问对象)
1.重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5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8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
(3)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残疾人的非常困难家庭。
(4)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2万元以上,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非常困难家庭。
(6)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难的家庭。
2.中度困难家庭(每户慰问3000元)
(1)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1万元至2万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2)年度内患大病且自付医疗费5万元至8万元的困难家庭。
(3)年度内家庭成员患病个人自付医疗费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且有在读大、中专(高中)生的残疾人困难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并办理了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或享受特药政策(肾功能衰竭[尿毒症]、终末期肾病、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重性精神病、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尘肺病、慢阻肺、脑卒中、风湿性心脏病等病种)的比较困难家庭。
(5)因灾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
3.一般困难家庭(每户慰问800元)
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二)优抚对象慰问
1.困难退役军人生活解困资金3万元(每人1000元)。
2.全镇退役军人普遍慰问,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采购慰问品,村(社区)送达到位。
3.按照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在乡老复员军人名册(2人)进行慰问,慰问标准2000元/人。
三、慰问资金安排
1.县级安排困难户慰问金91万元,其中,一般困难家庭慰问金不足的由镇自筹。
2.县级安排优抚对象慰问金7.435万元(其中4.435万元用于采购普遍慰问品),不足部分由镇自筹。
四、慰问工作安排
1.对象申报。由困难对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区)写出书面申请(注明困难原因、困难程度、申请慰问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行为能力困难对象由村(社区)评议确定。
2.村(社区)评议。由各村(社区)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对全村(社区)慰问对象进行集中评议,评议出的对象由支村(居)两委和村(居)民议事会进行复核,于1月1日前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镇社会事务办。
3.镇级审核。镇社会事务办对村(社区)上报的慰问对象进行审核,对慰问对象类别确认负全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于1月8日前对所有慰问对象和标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困难家庭慰问对象名册报县民政局。
4.公开公示。县民政局将困难慰问对象汇总后,于1月15日在《星沙时报》以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5.走访慰问。镇社会事务办根据公示结果,申报、准备慰问金,由镇、村(社区)干部按联村安排送达到对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将春节慰问活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二)搞好科学统筹,加强资金管理。镇社会事务办统筹安排全镇春节慰问活动,严格程序和要求。慰问金、物资原则上由联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领。
(三)切实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慰问活动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金、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严禁拆分慰问金。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村(社区)慰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村(社区)慰问总体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福临镇投诉举报电话:86400102),县级相关部门将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相关督查工作,对未按慰问要求落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爱贫困家庭学生,妥善安排好贫困学生的校园生活,确保寒门学子顺利度过在校的学习生活。根据学院党委决定,结合我院开展“创建名校工程”活动部署,现就开展20xx年“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捐助活动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突出发挥全院各级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冬令期间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救助。
二、时间安排
捐助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初结束。具体安排为:11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11月下旬,为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阶段;12月初,为捐助资金物资分配、发放阶段。
三、活动形式
(一)捐助活动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工处自方案下发之日起,对各分院的贫困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工会。
(二)师范分院、应用分院、艺术分院工会具体负责本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其他单位捐助款物的收集、整理及公示发放工作由学院工会负责;所接收的捐助款物由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加强保管。捐助款物的分配和发放,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按照领导审批、张榜公示、公开发放、手续齐备的程序和方法操作。工会、各分院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规范捐助款物的发放,确保不出问题。
(三)宣传部门负责捐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宣传党员干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的感人事迹和全院整体活动开展情况,配合做好捐助款物接收和发放在媒体上的公示工作。工会也要确定专人负责捐助活动情况的收集和报道工作。
(四)各单位在捐助活动结束后,要将所接收的捐助款物情况于12月10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工会。
四、捐助范围及方式
(一)捐助范围。学院全体教职员工。
(二)学院科级干部每人要对一名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学院领导及中层干部每人对一名特困学生进行资助;各级领导不仅要对贫困学生进行物资的帮助,还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品德、思想等全方位的跟踪帮教活动。
(三)学院其他教职员工采取自愿的方式,既可以捐助现金,也可以捐助越冬衣物或被服。
(四)此次活动所接受的捐助款物主要用于学院贫困学生伙食补助和冬季御寒使用,属于专款专物专用。
五、组织机构
活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厚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
工会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把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认真组织教职员工积极、踊跃开展捐助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赠,作好表率。纪检监察处要加强对捐助工作的督查。
(二)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做好宣传动员,对本单位的捐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营造良好氛围,迅速掀起捐助热潮。
(三)整个活动结束后,工会要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汇报材料交学院办公室。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减办通[20xx]60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减灾救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成立冬春救助领导小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李俊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登辉具体负责冬春救助常规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坚持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原则。
四、救助范围、程序、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户和因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灾散居孤儿、因灾留守老人、因灾留守儿童及因灾残疾人等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对象确定程序
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组织人员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救助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为20xx年3月—5月)。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节前全部发放救助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过年。
第二阶段(20xx年3月—4月):对第一阶段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5月):全面检查所有冬春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落实情况,对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社区居民小组调查提名。
②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③社会事务办汇总各社区公示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严格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逐家逐户调查核实,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建立相应冬春灾民需救助人口台账报区应急局审批。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受贵州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
1.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3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或口粮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资金救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关于送温暖帮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通过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维权力度,努力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团结全县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好**而奋斗。
二、送温暖资金筹措
通过摸排核查,目前我县有困难职工325户,按照省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户给予300元救助,共需资金97500元。资金筹措主渠道:工会自筹,财政配套资金。
三、送温暖对象和标准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我县送温暖主要对象是:
1、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困难职工;
4、家庭遭到意外灾害致困的职工;
5、因子女上学家庭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等。
对确定的送温暖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
四、送温暖资金发放及要求
1、送温暖资金发放:12月底以前召开送温暖资金发放会议。
2、送温暖资金发放要求:送温暖资金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送温暖资金发放必须填签《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凭证》,确保送温暖资金用于困难职工。同时,严格按照送温暖资金发放标准、范围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五、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5日前,分赴特别困难的职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20xx年1月6日至10日,全县各级工会要结合“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深入每个困难职工家中噓寒问暖,妥善安顿好他们的“两节”生活,真正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送温暖工作,让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七、设立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
县总工会将于“两节”期间开通特困职工热线求助电话24小时值班。对“两节”期间临时发生重病的职工、遭受意外灾害的特困职工,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救助。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张志联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8
为保障全乡困难群众“两节”及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有效解决生产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并安全过冬,按照《彭阳县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彭党办发〔20xx〕6号)、《彭阳县20xx年“两节”困难群众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彭党办发〔20xx〕7号)和《彭阳县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彭xx〔20xx〕28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8日开始,1月31日前完成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二级审核、三榜公示”原则,将救助对象、救助资金、发放款物及时、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实施阳光操作,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受灾困难群众、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脱贫户、特困供养人员、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作为救助重点,统筹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同时,大力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组织社会互助、联动救助、保护性救助。
(三)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慰问对象搞好生产生活,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同时引导困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强化自强自立意识,积极开展生产生活自救。
三、工作内容
(一)“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对象
1、乡派出所、供电所、卫生院等春节期间保障全乡群众基本生活的重点单位;
2、城阳乡部分生活困难农村党员;
3、各村民政重点保障对象(包括低保、高龄、孤儿、特困供养人员、退役军人“三群体”)50人,每个村5户,救助金每户500元,需资金2.5万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每户救助25公斤大米1袋、25公斤面粉1袋、5公斤胡麻油1壶,需救助资金1.985万元,用乡救灾支付,物资在1月31前由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送到户。
4、县级退役军人“三群体”(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烈士遗属及子女)救助,救助名单由乡镇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救助金每人500元,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5、各村未脱贫人口救助,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二)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按照彭党办〔20xx〕6号文件精神,对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受灾群众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医疗等方面需救助情况的详细台账,按受灾困难群众(含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胡麻油(2.5公斤)、面粉(5公斤)、大米(5公斤)各一份标准进行救助,全乡共需发放基本生活救灾物资3493户38.4万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面临的困难。同时,对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252户854人受灾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照100元/人·月标准给予2个月一次性生活救助,共需资金17.08万元。救助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及“三留守”人员关爱活动。
当前已进入寒冬季节,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宁民发〔20xx〕194号)和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卫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彭民发〔20xx〕281号)精神,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乡民政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乡派出所、卫生院等单位协作,健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助力度,配备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全面开展冬季主动救助、应急救助、开放救助、联动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同时,各村组要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干部带班制度,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及时响应,科学分类施救,确保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集中开展全乡“三留守”人员排查摸底活动,及时更新数据库,全面掌握全乡“三留守”困境人员动态,对特困留守人员实施必要救助和帮扶,切实保障“三留守”人员基本权益。
四、救助对象的确定
1、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由各村按实际困难群众人数确定,主要包括因灾造成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特困户、单(双)老户、农村低保户、因病返贫户、困难优抚对象、低保边缘户、鳏寡孤独、20xx年危房危窑改造困难户、精神病患者家庭、符合救助政策的G327征迁户、部分“三留守”人员和乡村易风移俗建设中涌现中的“好人好事”代表等,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由各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共同完成,人员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组织精细救助,发放救灾物资,并将救助人员信息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同时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
2、20xx年未脱贫人口包括刘河村的3户4人、城阳村3户7人、陈沟村1户4人、韩寨村4户5人、杨坪村2户5人、沟圈村2户6人、长城村7户26人、涝池村3户11人、杨塬村2户7人、北塬村1户5人,以上28户80人的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各村收集整理并统一上报,确保将救助资金在春节前通过“一卡通”全部发放到位。
3、精神病患者家庭人员家属根据现掌握实有人数进行确定,共计68户,与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救助对象重复的,以民政重点保障对象慰问为主,不重复救助,救助资料由各村包片领导和工作组成员指导收集整理并统一收集上报,确保及时将救助资金落实到户。
五、慰问安排
1、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组成慰问小组到乡派出所、卫生院、供电所开展慰问;
2、乡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到各村进行慰问,从解决慰问对象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乡党委、政府的温暖送到慰问对象手中,体现政府的关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寒冬送暖”专项救助及走访慰问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慰问活动是开展20xx年“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村要精心筹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配合乡党委、政府切实为本村辖区内生活困难群众等慰问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程序,落实制度。各村要组织人员逐组逐户开展今冬明春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摸底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救助结束后各村要将《2018年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表》经领取人、村委会经办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村委会盖章上报,上报之后将由乡民政工作人员及时录入数字民政系统,建立救灾物资发放台账。要严格公示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监督,及时准确地把救灾款物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强化“红线”意识,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克扣、贪污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探索,丰富载体。要发动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通过电话慰问、上门探望等多种形式,营造“寒冬送暖”活动氛围。通过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对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增强“寒冬送暖”活动的影响力。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9
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杭锦旗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力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杭应急发〔20xx〕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及时有序开展,确保救助金专款专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对象和程序
(一)救助对象
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20xx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群众。要确保把受灾困难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和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列入重点范围给予救助,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对象准,需救助对象不漏、不错、不重,确保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发放程序及时间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资金,根据本嘎查村受灾情况确定金额,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预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平均分配或用于非自然灾害对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须要召开“两委”监委会议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并将发放花名册张榜公示,经镇政府审核,旗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后确认的,救助资金将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需上报资料
1.嘎查村(社区)研究救助对象相关会议记录、评议记录复印件;
2.张榜公示的照片;
3.资助对象花名册及一卡通账号等基本信息。
二、救助金额及救助标准
(一)救助金额
为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问题,上级下达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88599.76元,专项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救助标准
经统计,20xx年我镇12个嘎查村318户不同程度受灾。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和上级下达救灾资金总量,综合考虑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农牧户数等因素,制定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最低标准。
1.优先保障受灾的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其中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脱贫享受政策户、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每户不低于450元;
2.统筹考虑受灾家庭灾害损失情况不同,进行分类救助,其中:
农作物受灾每户不低于200元;
牲畜受灾每户不低于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灾每户不低于600元;
因灾人身受到伤害的每户不低于1000元;
各嘎查村根据受灾面积、数量、程度确定每户救助金额,但每人救助金额不低于90元。
三、相关要求
各嘎查村要尽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间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要逐级建立台账,保存会议记录、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地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0
一、活动主题:
爱在收纳箱新年礼物派送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三、活动内容:
(一)筹备阶段
1、成立活动筹备小组,明确各个环节的负责人;
2、志愿者需求统计并发布当日志愿者招募信息;确定车辆及司机。招募规则:志愿者老、新搭配,以收纳箱认领人士为主,摄影摄像搭配。
3、志愿者活动前的培训,组长为18号活动各关爱站组长,对志愿者进行线路规划、分组;培训内容:资料更新填写和注意事项,培训人叶承波;花朵拍照,培训人徐美儿;车辆行驶注意事项,培训人马升雄。
4、各组组长负责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孩子监护人。
(二)活动实施
2月1日送爱心收纳箱
①7:30在市府广场红旗下汇合、拍照,按分组分车出发至各个花朵家中;
②负责拍全家福(穿上新衣服的照片),以及花朵对收纳箱的.看法,及时的让花朵写祝福卡
③活动当天结束时间不限,回程后活动物资及照片必须当天送达协会办公室;
④根据活动进度和开展内容实时公开活动动向,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活动总结(负责人:)
活动结束后五天内召集主要志愿者总结、分析活动开展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以利于今后活动中戒除、改善和提升。
四、活动工作人员安排
活动统筹:
活动策划:
联络小组:
招募小组:
物资组:
资料组:
宣传组:
五、1月30日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活动前培训,落实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1
为扎实做好我镇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救助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家庭、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困难军烈属家庭等特殊人群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标准
1.提高人均救助标准。全镇救助标准原则上每户不低于300元,且人均不低于9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情况,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难户300——500元/户。
(二)严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管理实施细则》(皖财建〔20xx〕948号)规定要求,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冬春救助款物必须于春节前一次性全部发放到户,确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规范、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各村要迅速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各村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镇政府将视情况组织人员深入村组户进行实地抽查。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1.抓紧时间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县级下拨款物后,我镇要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会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款物全部发放到户。
2.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数额。各村要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按照县冬春救助标准,制定本级救助工作方案。由于时间较紧,村、镇两级可以采取同步公示,规范装订保存相关资料备查。对于群众有异议的,要认真组织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救助标准不适当的,要及时更正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特殊群体要给予适当倾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愉快过节。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等。
3.及时发放款物,注重救助实效。镇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报人员审定名单后,于1月17日前,上报救助人员台账(纸质和电子版)到县应急管理局,以便救灾款物及时发放。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要逐级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账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评议、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积极配合本县财政、监委、审计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镇政府根据各村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导。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2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宁国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救办[20xx]4号)和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xx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xx〕12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困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要根据受灾困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对象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救助标准。全镇户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般困难户户均600-800元;重点救助对象户均800-1500元。
四、救助程序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xx年1月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资金按20xx年1月31日的时间节点确保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镇和村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市应急部门将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救灾款物规范使用。
(四)推进部门协同。应急管理站要积极推进与民政、财政、扶贫、卫健、残联、退役军人站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冬春生活救助与民政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互通共享台帐数据,共同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所负责长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按照规定和流程,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畴;财政所应配合确保冬春救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打卡;扶贫部门要强化因灾致困返困情况排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防止群众因灾致困返困;其他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的救助对象摸底,与各村协调上报。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湘民电〔20xx〕16号),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冬季寒冷气候下救助管理工作,赫山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20xx年11月28日起到20xx年3月15日,在全区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针对低温寒冷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巡查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察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随时掌握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积极劝说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街头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医院救治并迅速与救助站联系,对流浪未成年人、年老体弱、智障和重残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尽快救助。
(二)拓宽救助渠道。通过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服务,实现群防群助。
(三)注重联动。救助站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协调处置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四)深入广泛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宣传“寒冬送温暖”救助措施,帮助受困群众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救助机构等信息,积极引导受困人员及时拨打当地求助电话。
三、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民政局全体在职工作人员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民政办主任。
办公室设救助站,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准备阶段(20xx年11月28日前)。区民政局根据省市通知精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落实保障经费,补充保暖防冻药品,矿泉水,食品和冬季服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3月15日前)。救助站积极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以车站街头、繁华路段、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并引导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行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在辖区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行动。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3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救助站认真做好专项行动总结梳理工作,形成工作报告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给予人民群众传递温暖关心的桥梁,全体干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寒冬送温暖”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园区)接到方案后要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列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加大协作力度,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将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落实首问负责制,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积极开展主动救助、畅通救助电话,对群众反映的救助信息迅速处置,杜绝任何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对因工作推诿不落实、排查不到位、救助不及时,造成街头浪浪乞讨人员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大经费保障。为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顺利开展,区民政局将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添置药品、食品及冬季服装等物品。各乡镇(街道、园区)也应筹集经费搞好行动保障。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5
一、活动主题:
关注山区、关爱青少年;寒冬至、送温暖、捐衣物。
二、活动的目的及意义:
献一片爱心,送一份温暖!用我们的爱心,让我们的行动,让校园充满温暖!在学校生活了一段时间,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已经久放了一些不合身的衣物了。为积极帮扶生活有困难的贵州山区家庭和孩子,使他们度过难关,感受到爱心和温暧;我们想在爱心的11月号召大家献出一份爱心,捐献一些陈旧的衣物,为他们送去一份贴心的`温暖。朋友,伸出你爱心之手,也许你的举手之劳能赢得他们无限欢呼与希望!
我们都是平凡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社会一份子,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点点公益。
三、活动背景:
天气渐寒,人心向暖。很多同学在寻找换季的衣服穿上,整理衣物的时候,发现许多过时的衣物搁置箱底,久未曾动过,看看多少因款式欠佳、颜色不再鲜亮的衣服永“无出头之日”,却又弃之不舍,严重占用了衣柜的空间。
然而,在一些贫困的地方,贫困的人们正为如何熬过这艰难的日子而叹息。他们有的穿着编织袋做成的马甲,光着脚丫子在雪地里放羊;有的为了让谁穿家中唯一一条没有补丁的裤子出门而烦恼;有的甚至在冬季里一家人蜷在一床破旧的被絮中取暖。那些在刺骨寒风中冻红的面庞,干裂的唇角,长满冻疮的.手脚,是否也会触痛您的灵魂??
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无力去彻底改变他们的处境,我们无力去消除他们的贫穷。但是,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我们一定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点什么。我们可以提供一个让爱心流淌的渠道。
四、活动前言:
1、活动时间:
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
2、活动地点:
贵阳市社区、贵州省各大高校、乃至全国
3、募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贵州省各大高校的师生、社会各单位、企业
4、接受衣服单位: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迤那镇团委、贵阳市南明区林海中学
5、具体的受捐对象: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迤那镇各中小学、贵阳市林海中学贫困学生。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6
寒冬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根据民政部、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县(区)民政局主管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救助站站长。
工作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x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部门协作,督促、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二)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三)救助内容: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党员干部带头,不断提升我市救助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筑牢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一是认真探索并实施主动巡查救助,克服人员少、车辆少、资金紧张、服务对象复杂等诸多不利因素,持续改进和提升标准化体系科学化程度。二是在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的依托作用,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救助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纵深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尤其是加强同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落实好部门责任,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在报纸、电视台等公布求助热线和求助方式,鼓励热心市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致x市市民的一封信》、《致环卫工人一封信》、《致x市出租车朋友的一封信》、救助管理法规和政策彩页等各项宣传材料,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施舍,并在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时候及时拨打110救助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的热线电话。
(四)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救助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保障严寒雨雪等极端天气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权益,尤其重要,我市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储备救助物资,随时准备启动,不能松懈。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等救助管理站(点)的督导工作,在雨雪较大、无法及时出车赶到现场的时候,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应急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生命安全。
各单位每月x日前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
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要抓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救助站救助电话。同时对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联系并指导就近乡镇(街道)、居(村)委会救助服务站(点)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对重大责任事故,各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冬季救助情况总结。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流浪乞讨救助专项行动的通知》(黔民函〔20XX〕103号)精神,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既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救助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救助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困难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切实维护社会安全和谐稳定,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块救助的原则,整合资源,科学调配救助管理力量,加强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三级联动,协调部门互动,开展街头巡查和流动救助,为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寻亲公告、做好相关人员DNA数据采集和被拐人员的调查、取证,及时通过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广播、电视、报纸等寻亲渠道在更大范围内帮助滞留人员寻找家人。对在站超过三个月的受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为符合落户条件的受助人员落实户籍。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做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确保我市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因冻、饿致伤、致死事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行动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26至20XX年3月10日,每天集中行动时间为14:00—22:00,如遇极端严寒等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加强巡查力度则另行安排。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市救助管理站,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魏功强同志兼任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
成员:
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信、官网等多种形式,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进展、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6、各区(市、县)救助站点要不断改善救助服务条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救助经费和物资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政部有关规定;市救助管理站要坚持并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首接负责制,对救助人员和电话要热情对待,及时办理。要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和值班记录。要完善监控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加强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高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开展站内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对所有救助专用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煤气管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杜绝火灾、食物中毒、救助对象死伤等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全面落实。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要通过报纸、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和严寒季节救助服务途径,要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并妥善处置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专项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救助热线电话:XXX;贵惠路农民工寄宿中心:XXX。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为确保行动迅速、精准、高效、有序实施,对《实施方案》执行不力的,责任分工不明的,对象摸排不准的,资金使用不当的,物资发放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及时通报各区(市、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确保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困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