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车辆专项整治方案(精选20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九安办〔20xx〕41号文件要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以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主要目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以“从严管理”为突破口,抓管理,抓整治,抓落实,彻底改变了全镇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现将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落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等工作责任制,形成政府领导、大家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农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43份,落实10名劝导员,对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制止,批评教育,对重点路段的警示牌设立进行维护、巡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我镇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利用召开会议、农民夜校、del显示屏播放、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手段,深入辖区的学校、各村(社区)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宣传标语、散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交通安全知识,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三、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安全管理口
由城关交警中队牵头,我镇道路交通协管员配合,在清平三村至拔拉沟村通村道路上设卡,加强对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农用车载人违法行为的打击,杜绝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全年xxx检查车辆132辆,查处摩托车未带头盔24余人,小型载客车超员2人、拖拉机不按规定载人7人。全部得到了整治,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
特别是高半山两个村,在汛期中,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边坡塌方、路基塌方、路面塌方和山体塌方的隐患路段,设立警示牌,布置警示线,通过做包坎,加强路基巩固,及时进行清理,确保了道路的畅通。清平三村通村公路至拔拉沟村为重点路段,积极开展巡逻工作。针对易滑坡、岔路口、塌方的地方,专门派出巡逻人员。各村(社区)、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当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实做好。
(二)加强协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村(社区)、单位作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好本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行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做好联合检查。主动沟通,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继续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的作用,全力促进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进程。推动我镇交通管理工作的正规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进程,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安全态势平稳、通行效率提高、执法服务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择部门职能作用,通力协作,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
(一)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超成果,建议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超限超载行为;渣土运输车辆无“马来槽车”反弹现象;全县重点渣土公司无违规装载情况;确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监管。
一是强化施工场地监管。结合我局职能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渣土公司监管。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手段监管。行政审批职能,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为使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突出路面执法。
一是配强执法队伍。全局五个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卡执法,2次集中巡查执法,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宣传。适时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每年对渣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合法合规运输意识,转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载治理瓶颈;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对一线执法队伍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理念,严防执人情法、关系法、感情法;三是加强处罚落实。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科学检测、强力卸载、顶格处罚”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治超成果,建议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着力加大我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和职能分工,特制定本方安。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超限超载行为;渣土运输车辆无“马来槽车”反弹现象;全县重点渣土公司无违规装载情况;确保完成年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职能监管。
一是强化施工场地监管。结合我局职能对渣土施工场地进行登记监管,建立工作台账;二是强化渣土公司监管。对取得渣土清运资格的渣土公司进行行业监管,要求运输车辆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进行行驶,所有车辆必需到渣土监管股室备案;三是强化行政手段监管。行政审批职能,强化我局行政审批职能。特别是要加大对特种车辆经过城市道路、桥梁的行政审批;四是强化部门联动监管。为使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经信、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监管不留死角。
(二)突出路面执法。
一是配强执法队伍。全局五个执法中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部纳入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监管。坚持常态化的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每月至少开展1次设卡执法,2次集中巡查执法,建立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日常巡查“三查”机制。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工地和城市渣土运输单位的诚信考核,建立城信台账,对不守诚信的土地和渣土运输单位该挂牌的挂牌,该整改的`整改,该取缔的坚决取缔。
(三)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执法宣传。适时深入工地、渣土公司、货运源头企业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宣传。每年对渣土公司主要负责人开展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提升公司合法合规运输意识,转变公司经营理念,从根本上突破超限超载治理瓶颈;
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对一线执法队伍建立定期的培训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端正执法理念,严防执人情法、关系法、感情法;
三是加强处罚落实。对违法违规货运源头、运输公司严格按照“科学检测、强力卸载、顶格处罚”的要求从严从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一超五究”制度。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5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交警、农机、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大路查力度,在重点路段设检查点,对发现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车辆要立即查扣,依法从严处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由农机部门根据本方案精神制定拼装、报废农机专项整治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在清理非法拼装点和销毁报废车辆等集中行动时,公安部门要组织防暴预备队,维护现场秩序,对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各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集中整治效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要求,扎实做好以“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为原则的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交通事故的思想意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为雁塔区建设成为实力最强、环境最美、特色最鲜明、人们最向往的城市新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大范围的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办辖区内迅速掀起整治行动的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整治的良好氛围,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我办辖区内的交通秩序。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时间:x月8日至x月19日
(二)宣传地点:重点路段为太白南路、丈八北路、各城中村出入口,同时设立3个集中宣传站:丁家桥村东口、西户路茶张村口、赵家坡村口
(三)宣传形式:组织人力在丈八南路、太白南路、各村村委会及驻地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装备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扩大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知晓率;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城中村村口设立宣传站、宣传栏,摆放展板,每个村至少悬挂2条标语、横幅,把《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交通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参与非法营运的车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并对调查情况进行制表登记,将宣传资料分发到每个从业人员,确保每份宣传资料均有回执单,切实增强整治行动的知晓率。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村要立即动手,根据宣传方案要求,集中宣传不少于3次。
(二)各科室必须按照区整治办公室所发放的表格要求,认真开展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将从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车辆情况、知晓整治工作程度等详细情况填写清楚,于x月11日前上报整治办,并且面对面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8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xxx公路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xxx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区公安局: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区教育局: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区城管局: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校舍及教学设备;加强对学校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局:负责清理、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游艺)厅和音像制品放影、出租、零售等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
区工商局:组织查处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方面的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各类经营场所的巡查。
区环保局:制止、查处校园周边的商业噪声和建筑噪声,筹划、建设、完善校园周边区域的环卫基础配套设施。
区卫生局:督促落实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督促清理卫生死角,搞好日常卫生保洁,根治“脏乱差”问题,负责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医疗门诊、保健食品经营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校园内外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清理、取缔违规食品、药品及其营销活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迎奥运、创全国礼貌城市、保安全、保稳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加强检查、督办和协调,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广大师生建立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治目标:
对校园周边摸排的问题整治率达99%以上。
四、主要工作:
1.大力加强与校门相邻的街道、公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加强学生上、下楼梯的秩序管理,预防并杜绝危害师生安全的隐患。
2.彻底清除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摊点,并加强巡查管理,杜绝小卖部的“三无产品”,强调不违章经营。
3.坚决落实校门口一条街的环境卫生工作,还学生一个安静、干净的学习生活环境。
4.切实加强学校的饮食卫生、防火、防盗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和食物中毒及恶性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九月份)
领导小组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围绕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影响校园稳定和治安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种因素,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十至十一月份)
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整改。领导小组将用心联合司法、城管等单位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交通秩序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周边各类摊点的整顿力度,坚持取缔校园200米内的网吧。同时,紧密结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的各类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师生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建章立制,深化管理工作阶段:(十二至20xx年一月份)
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秩序整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综合防范工作水平,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潜力,维护校园环境的稳定。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1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救援实战能力,促进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加强危险化学品源头管控,科学规划布局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加快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扶持优质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辨识危险废物风险,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机制,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形成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完善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加强消防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危险化学品救援和处置能力。全面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行业系统性风险,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三、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各市、县(市、区)、省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至12月)。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书面总结经验成果报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治内容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
1.深入排查评估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评估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突出各行业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航企业、码头、机场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评估。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各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粮食和储备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江苏能源监管办、省邮政管理局、省能源局、民航江苏监管局、南京铁路办事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排查评估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开展评估,确定化工园(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方案。安全风险等级为A类的化工园区,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等级为B类的化工园区,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排查评估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办法》和《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对红橙黄蓝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红色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及短期难以整改的隐患挂牌督办。(省应急厅负责)
4.排查评估企业重点部位安全风险。按照《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评估,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对红色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落实责任人和管控措施。落实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省应急厅负责)
5.排查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科学评估,动态管理,分类监管,再排查、再评估油气输送管道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整改治理,全面管控消除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隐患。(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排查评估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评估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城镇燃气市场经营、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隐患,全面管控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
1.规范化工园(集中)区产业布局。对全省化工园(集中)区全面开展再评价和认定,对规模化生产、产业链完备、废弃处置设施和配套基础设施齐全、综合管理水平高的确定为化工园区;对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一定产业集聚效应、产业层次较高、管理基础较好但产业链不够明晰的确定为化工集中区;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基础设施不完善、安全环境问题突出和周边敏感目标分布密集的取消化工园区定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化工园(集中)区发展水平。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控制园区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对园区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废物等物料和人员进出的区域,20xx年底前实现园区整体封闭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负责)推动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在化工园区和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功能区建立安全、环保、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平台,优化区内企业布局,有效控制和降低整体安全风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按照《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关于扎实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化治办〔20xx〕21号)精神,对于就地改造的企业,确保企业按照“一企一策”方案实施,完成搬迁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实现预期目标。对于异地迁建和关闭退出企业,确保原厂区主要生产装置去功能化、不可恢复生产,装置物料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处置,设备管线清洗合格并拆除,生产场地清理干净。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达标的企业,逐一严格审查评估,凡是达不到有关安全环境卫生等标准的,20xx年底前依法关闭退出。对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达标的企业,强化安全环境监管,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或异地迁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硝酸铵、硝化棉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严格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严密监控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化学品流向。强化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管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突出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货物运输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许可、运输工具管理、相关人员资格认定管理,严禁挂靠经营。加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建设,强化运输企业的储存设施、停车场和隧道、港区风险管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危险品货主落实高质量选船机制,不断提高选船检查标准,淘汰低标准船舶。加大危险品船舶,尤其是小型危险品船舶非法洗舱、非法处置货物残余物等违章行为的打击力度,禁止600总吨及以下化学品船舶夜航,20xx年底起禁止600载重吨及以下单壳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包括长江江苏段)航行、停泊,坚决查处谎报瞒报等违法行为。(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违反危险化学品办理限制、匿报谎报危险化学品运输、危险化学品包装不良、匿报品名或普通货物中夹带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依法开展安全评价。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罐车、罐体安全状况,阀、盖、垫、仪表等附件、配件的完好性以及车辆技术状态。(南京铁路办事处负责)
7.加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指导督促管道企业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加强管道巡护力量,加大检查频次,及时处置危害管道安全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沿线建筑物、挤占管道、第三方施工、穿跨越等外部安全隐患,及时对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管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备案。督促管道企业制定完善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报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并开展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省能源局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管道定期检测义务,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管道进行重点监测。(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风险隐患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省安委办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印发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方案,清晰界定并严格落实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省委编办负责)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力度,推动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省安委办负责)
2.健全危险化学品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专业监管力量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执法体系。(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专职执法队伍。(各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人民政府牵头,省应急厅负责)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设置或派驻安全生产和环保执法队伍。(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地方立法规范工作。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地方立法计划。(省安委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根据省危险化学品实际情况,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统筹协调,制定危险化学品地方安全标准建设规划,制定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化工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标准》《化工企业信息化数据规范》《化工企业风险分区分级标准》《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贮存和利用处置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保护标准》《载运危化品船舶在长江江苏段港口码头作业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推广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化工产业源头管控。
1.严格执行产业政策。进一步推动落实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统筹布局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细化制定化工产业政策,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关闭退出,严防落后产能异地落户、风险转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化工企业准入门槛。从安全、环保、技术、投资、用地、管理能力和从业人员学历资质等方面严格准入门槛,高标准发展市场前景好、工艺技术水平高、安全环保先进、产业带动力强的化工项目。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由省或设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核准。(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化工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控制高污染、高耗能和落后工艺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淘汰和禁止目录范围,严格淘汰已列入淘汰和禁止目录的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禁止新(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对化工安全环保问题突出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区域限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和建设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化工企业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环境污染和卫生防护等各项规定要求,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明确并严格限定高危事项审批权限。(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企业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省安委办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逐月提取并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挤占、挪用。(省财政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执业能力。严格主要负责人资质和能力考核,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应由实际控制人担任。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治理工作中,发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不一致的,及时告知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需参加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执业能力培训考核,依法依规持证上岗。(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素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履责,明确专业管理技术团队能力和安全环保业绩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执行化工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处置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企业必须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必须配齐具备专业技能和安全管理能力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省应急厅负责)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和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从业人员应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特种作业岗位不得录用无证人员。(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新招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化工职业技能教育背景,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企业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可靠性论证。企业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有较大变更的必须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论证。企业必须按规定设计、设置和运行自动控制系统,完成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包装全流程自动控制。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与周边重要公共建筑安全距离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取扶持措施,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应创建二级标准化,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省应急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和工艺设备的设计实施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安装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实行化工、危险化学品工艺装置设计安装质量终身负责制,依法严肃追究因工艺设备设计、安装质量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安装单位责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7.加强电厂涉危设施安全监管。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燃煤电厂重大危险源(液氨罐区)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加快位于化工园区、人口集中区和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燃煤电厂液氨罐区尿素替代改造进程,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液氨罐区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8.完善信用体系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经查实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相关网络和媒体曝光,并作为调整确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的重要依据。落实职工及家属、社会公众对安全和环保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税务局、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故意隐瞒重大安全环保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对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或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安全监管专业力量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力量,化工监管任务重的设区市应建立不少于20人、化工重点县应建立不少于10人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各类生产性园区(集中区)都应单独设立安全监管机构,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省应急厅牵头,省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选聘专业人才,提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各级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2.严格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严格环评和安评等中介机构监管,强化中介机构诚信建设,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环保、安全评价机构,依法吊销资质证书,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危险废物监管。
1.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南京海关等部门参加)
2.健全危险废物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督管理兜底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强有关部门联动,建立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等环保设施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消除事故隐患。(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江苏能源监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地区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备案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仓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强化危险化学品信息化监管。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新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项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率达100%,在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升级率20xx年底前达100%。化工生产企业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底前,化工园(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环保等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预警率达100%。(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化工专业队、重型化工编队等专业队建设,凡有化工企业的地区都要具备专业消防应急救援能力。统筹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力量和水上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各级人民政府牵头,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加强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配齐专职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委编办、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制定《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涉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江苏海事局、连云港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开展常态化应急演练,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省应急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广电局、省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加强以化工生产工艺、化工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为特色的学科建设,培养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加强校企合作,制定培养目标、开设相关课程和编写教材,共同实施培养、评价培养质量。推动危险化学品重点设区市建设化工职业院校,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各重点设区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教育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省政府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办(省应急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职能处室和专门人员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省级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江苏省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中相关危险化学品整治内容,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各设区市和省各有关部门于20xx年12月底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别于20xx年2月15日前、20xx年7月底前向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并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2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蒋益楠为组长,法制副校长杨运良、副校长易克颖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寝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七)、不拘形式,开展活动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校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征文竞赛;
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
4、环境专项整治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5、组织师生义务劳动,打扫街上卫生,创造清洁卫生的校园周边环境。
(八)、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九)校园进出,严格把关
门卫、保卫严把校园进出关,对来访的家长、教职工亲属、来宾和办事人员严格准入制度,严格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的人员,由门卫通知相关人员到门口来接,并进行登记签名,谁签字谁负责。
(十)、协调关系,加强治理
学校将尽全力协调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学校周边街道、社区和政府的关系,争取他们多方面的支持;联合派出所、工商、防疫、综合执法队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同时,注重协调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小贩,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三、高考前的联合整治行动
1、学校积极配合安江城区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对学校周边游戏室、桌球室、牌馆进行整治和取缔。
2、学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对校门口“快快游”和校门口车辆停放进行整治。
3、学校积极配合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商店、饮食店和摊担进行检查和整治。
总之,我们将举全校师生之力,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而不懈努力。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3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4
一、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的厂车,具体是指境内工矿企业、物流、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使用的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具体包括:叉车、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内燃观光车、蓄电池观光车等。不含交通、市政建设、建筑工地等场所使用的上述设备。
二、整治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促进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管理中做到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在资质中做到设备登记注册、人员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做到设备定期检验合格,在事故防控中做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遏制厂车使用事故上升趋势,实现我市厂车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包括:
1.台账建立。企业应收集厂车的使用说明、合格证等原始出厂资料,如有遗失应予补齐。出厂资料与检验报告、自查记录等相关资料一起存放,做到一台一档。
2.帐物相符。企业应将在用厂车记录在案,重点关注租用的叉车是否已入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应对租用的`叉车承担主体责任。
3.管理制度。企业应做到管理制度完善,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立,人员责任的落实,操作规程的制定,应急预案的演练及其他日常自查制度的执行。
4.厂车检验。在用叉车必须定期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新购叉车应首检合格后方可开始使用。
5.资质具备。检查厂车登记注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确保在用厂车注册、上牌,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质。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和自查整改阶段(5月—6月)
各地应结合省、市局整治方案,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组宣工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企业应结合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发现厂车未经检验的,应及时联系当地检验机构申报检验,发现人员无资质的,及时联系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发证。
各地监察机构应及时对厂车登记注册申请予以审核,检验机构应及时对企业的报检项目落实检验,考试机构应及时对新增、换发证厂车作业人员予以考核,通过者及时发证。
(二)现场检查与行政执法阶段(7月—8月)
各市(区)局应根据实际,组织镇、街(园区)安全办,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应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记录。
各地应加强监察机构与稽查部门的协同配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行政执法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查处。同时,监察机构还应及时完成新增设备的数据录入、数据库内问题数据的修正清理等工作,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已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应在查处的同时上报市局特设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成效评估,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地应于9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表的上报。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5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春运安保关乎安全、关乎民生,是开年的首场大考。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切实把职责和任务落实每一位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春运安保措施的落地见效,为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单位要合理调整勤务,做好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又要做好引导、指路、服务等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平安春运、畅通春运、和谐春运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联系,协作配合。要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依托交安办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6
按照《20xx年平凉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的通告》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提升中心城区整体环境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洁净、整齐、有序、绿色、美丽”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依法开展非机动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畅通、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范围为:东起解放路、西至天馨路、南起南环路、北至泾河南路。
三、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专项整治,使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电瓶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停放达到“标识清楚,方向一致,规范有序,市民自觉,管理顺畅”的.良好局面。
四、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1.全面施划非机动车停车点。对20xx年施划的80处非机动车位标线进行修补,完善停车方向箭头和停车标识;按照“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对未施划停车点位的街路进行实地查勘,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
责任单位:市容督查科责任人:王小燕
2.规范停车集中整治行动。由各市容执法管理中队负责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对不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当事人在现场的,采取告知、教育等方式,引导其规范停车;当事人拒不改正的或当事人不在现场,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置。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3.强化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崆峒城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文明停车报道力度,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对蛮横滋事等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责任人:李延峰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容管理中队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督促城区沿街门店、单位落实“门前五包责任”,由门店、单位负责监督做好店铺门口或单位门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放车辆,特别是学校、医院、商场周边,要指定专人负责指导非机动车停放;动员鼓励小区、商场以及学校、医院等单位,合理释放内部停车场所,尽可能开放对外停车空间,缓解外部沿街停车压力。
责任单位:各市容管理中队责任人:中队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4月16日至4月20日)。发布关于规范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发通告,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宣传引导活动,劝导市民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
(二)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5日)。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徒步巡查制度,及时处置各类违规停放行为,确保道路秩序,维护安全稳定。
(三)督查总结、完善制度阶段(5月26日至5月31日)。局市容督查科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总结整治情况。各责任中队要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非机动车规范停放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对市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疏堵结合,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非机动车停放整治工作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朱天智主要负责,各责任科室和管理中队要按照各自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各责任科室和中队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非机动车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强化协作,持续做好整治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新崆峒创建优美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环境,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集中开展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以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管控,不断优化车辆停放环境,规范停放秩序,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辖区停放秩序,加强停放整顿,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增加停车区域、加大违停处理力度等途径,着力解决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缓解城区范围内车位供需矛盾,促进市民形成以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新秩序,实现城区停车面貌大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局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陈善文
副指挥长:毛纯君、汪承金(常务)、夏纯成、刘兴刚、陈俊、周登东
成员:田勇、叶凡晶、汪先华、李瑱、胡民、李鸿胜、刘会开、郑志华、张迪福
(1)梅山城区整治组
组长:汪先华
副组长:耿浩、张军
成员:刘鹏、李伟、肖传松、廖磊、简宽、陈四春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2)江店城区整治组
组长:叶凡晶
副组长:邓正林
成员:童晓燕、刘芹、叶娟、汪洋、方欢、林祥、朱永辉、张灵智、储修友、王磊、王荣
宣传车2辆、拖车1辆
(3)经济开发区整治组(包括开发区小区)
组长:夏纯成
副组长:胡民、杨彪
成员:樊家胜、万舒杨、杜海波、詹冬明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4)物业小区整治组
组长:李鸿胜
副组长:罗文中
成员:潘凌峰、王苏千、陈诚、彭海洋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5)工作督导组
组长:张迪福
副组长:周敏
成员:单大为、江云飞
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停车秩序督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协调、拖车联系、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清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车资源。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位进行系统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情况,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各片区对新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僵尸车”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议新增停车泊位点。各片区要根据摸排情况,集合日常管理实际情况,对辖区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点、增设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等提出合理建议。(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内停车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位。(9月30日前完成)
5、规范停车场库使用。对收费停车场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凯达尔公司规范各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确保智能化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设备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车场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避免一车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顺向、头齐”有序规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网格化巡查机制,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通过拖移、贴单等手段,重点查处不在车位停车、不规范停车、“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依法处置到位。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交警、社区、以及物业公司对接协调,同步开展物业小区、背街小巷、机关单位以及公园广场等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要参与劝离违停车辆,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
3、加强违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相对集中、容易反弹的.重难点区域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着力整改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1、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持车辆停放长期规范治理,常态化整顿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占道经营乱象,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行为,坚决防止车辆停放乱象抬头和反弹。
2、优化车辆停放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停放点位重新规划,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对禁停标志设置、停车点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加大引导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设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对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定期会商、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车辆停放秩序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停车资源、违法停车点位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汇报到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对各单位车辆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确保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群众易知易晓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城区市民宣传文明创建、文明停车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停车习惯,提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实现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规范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家长及私人接送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小学、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整治交通隐患,改善交通环境,杜绝涉及师生的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陈丽莲(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 林娜(学校教导主任)
成 员: 黄 浩(学校总务主任)
卢炳耀(学校副校长、工会主席)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曾荣旭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各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学校迅速动员部署,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学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组织实施阶段
严格落实家长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总结评价阶段
对照既定目标和实施方案要求,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考核评价,推广经验;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查找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xxx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和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民警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19
(一)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交通安全整治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中心实际状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坚决防止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
在全中心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家长及接送学生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确保我中心学生不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内容
1、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
我中心只有xxx小学校门正对着小公路,所以已和村委会协商,装警示牌。
2、校内排查
杜绝学生骑自行车现象,并要求家长接送孩子车辆有序。
3、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我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发放交通安全手册,召开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及校辅导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道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不准追逐打闹。并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全面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并严格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核“五落实”,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避险能力。
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辆。并将其危害性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与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工作过程留有影像资料及文字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4、将学校开放和关闭时间告知家长
我校坚持在上课半小时前开放校门,方便学生进入学校。校门开启后,有一名学校领导带班,负责安排值班教师维持秩序,以确保学生进出学校安全。并以《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将学校作息时间和开闭校门时间告知家长,向家长提出履行职责要求,明确家长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义务,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校时间。
车辆专项整治方案 篇20
为了切实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帮助学生远离伤害、健康成长,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案,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安全即发展”的理念。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在校园内大力宣传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园内外的交通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内外道路交通事故。通过专项整治,我校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根本性治理,交通安全条件充分改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
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小组
组长:苏孝春
副组长:许兴贵
成员:各班班主任
四、整治内容
(一)完善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二)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三)加强对学生放学乘坐车辆进行督察。
(四)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学生回家途中加强教育,路途中严禁打闹,追逐,遵守交通规则。
(五)坚持上下学排路队并由值班领导和教师在校门口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