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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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2申请书

短文网整理的听证申请书(精选14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听证申请书 篇1

一. 检测标准异议:

1、贵局在《听证告知书》里依据GB2717_xxxx、GB18186_xxxx、GB2760_xxxx规定和委托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对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判定不合格”。申请人认为 违背GB2717_xxxx的规定却按“餐桌酱油”标准进行检验,检验标准氨基酸态氮标准要求限量≥0.4作为处罚依据,申请人认为有误。GB2717_xxxx规定有按食用方法分为烹调酱油和餐桌酱油。按此规定申请人经销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属于烹调酱油。

2、同一样产品为什么XXXXX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XXX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均检验合格。因为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和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所标的的商品名不一致,XX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酱油”,前两个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上商品名标的是申请人提供的《超色老抽酱油》和《鸡汁老抽酱油》名称,按烹调酱油进行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酱油卫生标准规定:“如对产品的卫生质量发生异议,由省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复检,并以其检验结果为准”

二、执法程序

剥夺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条的解释其中的:“5、现场勘查、物品检验要通知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到场;”的规定,为什么贵局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

三、一事不再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贵局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在查处申请人提出听证之后又对另两家进行处罚?(另两家被处罚的数量包括在申请人之内)

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单凭贵局执法人员向申请人提取的《询问笔录》就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吗?《行政处罚法释义》第三十条的释义:“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行政机关才能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没有查清或者证据不足的,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调查程序]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贵局没有遵循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对申请人供货方的证据、去向的证据都没有调查取证?

五、适用法律错误

错误的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第二页第十一行到十七行“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申请人认为以上条、款、项对申请人没有约束力。由其是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是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法律原文:(可以不提供,在听证必要时可以陈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第二十二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四)建立食品经营者档案,记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主要进货渠道、经营品种、品牌和供货商状况等信息;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者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七、请求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以上听证事实及法律依据,恳请贵局重新做出处理决定。

此致

申请人:XXX

听证申请书 篇2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单位下发的第024号文,针对我单位施工的XX县XX工程,因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服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下发的建设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中的处罚,我单位对此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单位对第024号文中的处罚,申请行政处罚的听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穗国税南稽罚告〔200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在此次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南区稽查局查账过程中,申请人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该局查核了申请人20xx年至今三年多的财务账册,显示申请人的一切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除申请人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外)。申请人确有在20xx年x月向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商品一批,当时对方送货上门经检验合格后,向对方支付货款,并取得增值税发票0000xx及0000xxx,直到南区稽查局此次查账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支付广州市明忠贸易有限公司的`货款被转付给了广州市xxx公司。申请人认为该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20xx年11月16日 国税发〔20xx〕187号)规定的情形,应当按此《通知》规定处理申请人行为,恳请南区稽查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XXXXXXXXXX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大)质监罚告字(20xx)K0879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20xx年03月02日,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风险大排查过程中,告知申请人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环境较差,用于清洗瓶子的消毒池未投入使用,包装物堆放在车间内,生产环境混乱;2、风淋设备未投入使用,员工未穿工作服;3、化验室未投入使用,化验室内堆放杂物;4、人流、物流通道混用;5、仓库内堆放有是申请人的“维生素果味饮料”,产品配料中标识有:维生素PP,维生素B6及添加维生素群字样,查看申请人添加剂仓库未发现存放有以上两种维生素,用于指导生产的配料清单中也无维生素添加剂。

申请人自成立以来,一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从未受过任何行政处罚,更没受过税务机关的处罚。由于申请人的`母亲生病住院,患有老年痴呆症及胆结石等多种杂病,老父亲又患上糖尿病,因家中无人照看老人,申请人在前期一直在湖南老家照顾老人,只好把厂里的工作交于下手打理,也就导致厂里疏忽了管理。在此次的排查中确实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及漏洞,直到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此次排查并出具告知书,申请人才知道厂里存在的问题。申请人对厂里出现的问题深刻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申请人认为该《告知书》中对申请人的处罚过于偏重,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据此,申请人特向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听证要求,恳请大理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充分考虑申请人理由。

此致

AAA质量技术监督局

申请人: * *

申请日期:

听证申请书 篇5

请打开“材料”查证,“学习材料”到底是在“宣扬会道门的‘三期末劫’”还是在批判和抵制,是与非、黑与白决不能混淆!

“学习材料”中,本来就有对“三期末劫悟真子”的批判和抵制专写内容,从中足见对其影响的重视程度,对其影响抵制的坚决有力,这才是学习材料对“会道门三期末劫”的真事实,何其还能有“宣扬会道门三期末劫”的可能之在呢!

我们决不是迷信者,我们是积极倡导五爱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和谐的践行者;我们是科学发展观、中国道文化的真学真信真行自觉者。不信可以进行公开听证答辩,听其心听其解,听其真听其伪,听其到底哪个愚痴在迷信。

仅以“弥勒救世”四字不能断为犯罪性质的迷信,不要以为不懂佛文化是光荣、是正义的标志。恰恰相反,不懂佛文化就不可以会以佛文化人的和谐,这本身就是唯自己偏执的迷信像、迷信说、迷信做。

“弥勒救世”是人类信仰混乱必然走向统一的缩写,它的特征是道德团结共识和谐,是中国文化引领全人类。科学发展观“以人”正是这一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旗帜;科学发展观正是这一汇合人类多元文化的中国壮举。所以必须学习多元、理解多元、团结多元、共识多元于科学发展观,才是调动一切文化心、一切文化力的中国世界性大崛起。

(6)“‘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我们根本没有搞中功,根本没有“以练中功赚钱”,不要把中功作为邪教和罪犯的标志看待,不要认为挂上中功就构成罪、就是邪,不要在社会进步和谐之中,人为制造激化矛盾,制造激化社会事端。

迷信且不论。只说邪教的判定,依据什么法律,具有什么系统性的事实证据,需要什么级别的职能行为,经过什么样的组织程序,需要什么样的相应组织措施,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过程、系统的政府行为。

仅有两个新闻出版总署鉴定人的署名,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邪教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能有罪推定!“学习材料”中根本不具有《暂行规定》中“宣扬封建迷信”的禁止性内容,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迷信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不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这是造成社会危害的结果。它并不是材料书面文字间存在的事实。

“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因此,鉴定依法无效,依法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听证申请书 篇6

XXXXXXXXXX:

你局XXXX行政处罚通知书收悉。因对你局告知书所认定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持有异议,现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听证。 (单位或个人签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申请书 篇7

______市国土资源管理和规划局:

我是______市桥口区______街______村号居民,20______年底20______年初,我们这里就开始大力宣传"城中村"改造,尽管事实上我们这里已经在拆迁,可我们家从开始宣传拆迁到现在事实上已经在拆迁为止都没有得到任何官方的征地拆迁信息。

征地拆迁事关家庭重要利益,为此,本人关切一切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所有征地拆迁信息并迫切希望表达自己对征地拆迁的意见与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地拆迁一个重要程序就是要召开听证会,我们家从开始宣传拆迁到现在事实上已经在拆迁为止,没有收到任何关于召开征地拆迁听证会的通知。

我深深感到自己权益被漠视,为此,我期望党和政府尊重我的基本权益,依法给我表达意见与要求的机会,如果说______村征地拆迁没有召开听证会,我要求召开听证会并参加听证会,如果说已经召开过听证会,我要求公开听证会记录并公开听证会结论。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市桥口区______街______村号

申请时间:20______年10月12日

听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女,汉族,1955年3月4日出生,住三亚市春园小区B栋。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贵局于20xx年4月28日送达的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国有储备地建设经营餐饮项目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拟对申请人作出处罚。申请人于20xx年9月8日经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1999)海新法执字第55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土地使用权变卖给申请人所有,申请人据此投入使用。贵局三土环资察(20xx)67号行政处罚事先贵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事实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听证申请书 篇9

______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20____]1号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收悉。

现我矿依法提出申请,请你局依法延期举行听证会,理由如下:

1、你局未依法履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我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状况不了解,严重影响我矿依法行使权利。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

(四)当事人、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五)注意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于情于理于法,你局都应延期举行听证,避免冤错,特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之规定,请求延期听证!

申请人: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

听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xx,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家住德阳市德兴镇。

请求事项:

请求贵局拟以xxxx号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

事实与理由:

患者于8月8日因严重感冒在本人处就诊,诊断患者病症为:咳嗽很厉害,气紧、胸闷,患者自称无过敏病史和其他疑难杂症。本人按感冒为患者输液,输液过程中多次查看并询问患者有无不良反应,患者均表示无任何不良应,输液后患者感觉效果比较好,于8月9日再次要求继续输液治疗,本人仍按头天药物输液,输液过程中患者仍无任何不良症状,输完后患者独自走回家,回家后约20分钟感觉气紧、胸闷,便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本诊所,本人及时作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效果不好,就马上配合其家人将患者送至xx人民医院抢救。本人四处借钱垫付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22700元(贰万贰仟柒佰元整),并主动要求与患者家人陪护,随时打电话关注患者病情。患者经xx人民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8月10日逝世。

患者家人于8月10日向xx派出所和xx卫生局报案,本人积极配合xx派出所和xx卫生局进行调查与取证。患者去世后,为查清患者死亡的真实原因,以便确定责任,本人向死者家属申请尸检,但死者家属拒绝,其理由是:既然去世了,按农村风俗,不想再惊动死者,更想让死者残缺不全。本人表示理解并尊重死者家人协商解决此次纠纷的要求,双方分别于8月12日、13日和15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原则进行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本人一次性向死者家人支付死亡补偿金共计人民币202700元(贰拾万零贰仟柒佰元整),此费用包括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双方于8月16日签订协议一次性解决此纠纷,双方承诺永不反悔。

患者家人对本人这种积极配合、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的职业素养表示认同,积极主动地配合本人于8月16日到xx西华派出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于8月18日配合本人到xx卫生局备案并办理案件撤销事宜。

xx卫生局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于8月18日拟对本人进行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本人觉得处罚过重,理由如下:

首先,本人确实是对症下药,各位领导都是医疗方面的专家,这些药物对患者致死的可能是非常小的,估计是患者身体其它疾病引起的突发事件。由于死者家人拒绝尸检,无法查明导致死亡的真正原因,当然无法确定“因果”关系。

其次,事故发生后,本人积极主动配合患者家人送医院及时抢救,主动垫付医疗费用,主动要求陪护并随时关注患者治疗情况。患者去世后,本人尊重死者家人不尸检进行协商解决的要求,以最大限度的让步来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底层。

再次,本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基本上靠本人微薄收入支撑,生活压力可以说是举步为艰。如果再加重行政处罚的话,无疑是雪上加霜。

此次事故死亡补偿金20余万元对于本人家庭而言确实是个天文数字。前妻两年前因做脑瘤手术但去世后的医疗、安葬等欠帐至今未还清;与现在妻子的儿子1岁半了,因为未缴超生罚款至今未上户,将直接影响小孩入学;老父亲快80岁了,丈母娘也快70岁了,两位老人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长期需要赡养和治疗。

本人凑齐第一笔补偿金10万元可以说是苦苦求遍所有的亲朋好友,东拼西凑才勉强支付。后面两笔共计8万元补偿金真不知道怎样拼凑,不过既然协商好了,不论付出何种代价都必须按时付清。这种债台高筑的日子不知何年才是头,我真担心自己能否撑得住。

最后,此次事故给本人的教训是惨痛的,本人追悔莫及,真是得不偿失。本人一定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将此次教训作为人生的警钟,同时虚心接受卫生局各级领导的忠告和建议,坚决改行从事其他合法工作,虽然本人年龄快50岁了,学习其他技能有很大的难度,但本人相信只要能坚持不懈、吃苦耐劳,一定能担起沉重的家庭担子。

综上所述,本人恳请贵局就拟对本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举行听证,并能结合本人在此次事故中态度诚恳、敢于担当,竭力平息纠纷、安抚死者家人、化解矛盾以及本人家庭实际困难,且属首次当然也是最后一次的情况,请贵局各级领导从轻或减轻对本人的行政处罚。

申请人:xx

二〇XX年八月二十日

听证申请书 篇11

沈阳铁路局:

就我丈夫于成邦死亡未被认定工伤一事所进行的申诉,在收到沈阳铁路局社保处作出维持通辽车辆段处理意见的答复后,我们马上申请复核,经去人查询,沈阳铁路局信访办已收到复核申请书。为确保工伤认定公开、公正、合法,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工伤待遇,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一条(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第三十五条,(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之规定,我们正式申请举行听证会,是否举行、何时举行、需准备材料请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我。

申请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

听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男,壮族,xx年xx月xx日xx出生,住。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不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现向贵局申请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

事实与理由:

局于年月日在《法制快报》公告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申请人才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行政处罚文书公告程序的规定,现还处在公告送达期间。申请人于年月日在进行的'是工程施工,没有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所认定的擅自开采煤炭的行为和事实,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拟处罚决定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局举行听证,以便申辩理由,澄清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听证申请书 篇13

请打开“材料”查证,“学习材料”到底是在“宣扬会道门的‘三期末劫’”还是在批判和抵制,是与非、黑与白决不能混淆!

“学习材料”中,本来就有对“三期末劫悟真子”的批判和抵制专写内容,从中足见对其影响的重视程度,对其影响抵制的坚决有力,这才是学习材料对“会道门三期末劫”的真事实,何其还能有“宣扬会道门三期末劫”的可能之在呢!

我们决不是迷信者,我们是积极倡导五爱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和谐的践行者;我们是科学发展观、中国道文化的真学真信真行自觉者。不信可以进行公开听证答辩,听其心听其解,听其真听其伪,听其到底哪个愚痴在迷信。

仅以“弥勒救世”四字不能断为犯罪性质的迷信,不要以为不懂佛文化是光荣、是正义的标志。恰恰相反,不懂佛文化就不可以会以佛文化人的和谐,这本身就是唯自己偏执的迷信像、迷信说、迷信做。

“弥勒救世”是人类信仰混乱必然走向统一的缩写,它的特征是道德团结共识和谐,是中国文化引领全人类。科学发展观“以人”正是这一中华复兴的伟大历史旗帜;科学发展观正是这一汇合人类多元文化的中国壮举。所以必须学习多元、理解多元、团结多元、共识多元于科学发展观,才是调动一切文化心、一切文化力的中国世界性大崛起。

(6)“‘宣扬邪教、迷信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我们根本没有搞中功,根本没有“以练中功赚钱”,不要把中功作为邪教和罪犯的标志看待,不要认为挂上中功就构成罪、就是邪,不要在社会进步和谐之中,人为制造激化矛盾,制造激化社会事端。

迷信且不论。只说邪教的判定,依据什么法律,具有什么系统性的事实证据,需要什么级别的职能行为,经过什么样的组织程序,需要什么样的相应组织措施,这是一个系统的法律过程、系统的政府行为。

仅有两个新闻出版总署鉴定人的署名,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邪教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能有罪推定!“学习材料”中根本不具有《暂行规定》中“宣扬封建迷信”的.禁止性内容,就作出“学习材料”为“宣扬迷信的”适用法律的“鉴定结论”,岂不是无中生有、颠倒黑白?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这是造成社会危害的结果。它并不是材料书面文字间存在的事实。

“第26号鉴定书”的鉴定内容和鉴定结论是不客观、不公正、不科学的。因此,鉴定依法无效,依法不能作为定罪的根据。

听证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__________,男,汉族,系__________业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对__________规划验收进行听证。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据此,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请求予以准许。

此致

__________规划局__________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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