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精选13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厦门市养老服务机构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厦民〔20XX〕79号)文件要求,推动整合我区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打造智能化、便捷化、高品质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质量。
1.政府主导。坚持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综合考虑我区老年人实际需求,聚焦基本养老服务,合理确定试点建设床位数量与规模,遴选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组织,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2.专业支持。坚持社会力量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的优势和积极性,规范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3.家庭参与。加强宣传倡导,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积极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与服务,发挥家庭成员照护者作用,共同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
通过整合社区医疗、康养、家政、助餐、文化、教育等优质资源,深度运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推动实现“原居养老”的服务目标和“居家机构化”服务场景,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获得居家监护、衰弱干预、长期照护等专业化的机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期全龄段照护需求,形成可推广的运营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限
结合同安区实际情况,遴选具备较好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区级试点。以拓展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为主要试点工作内容,到20XX年底前建设200张以上家庭养老床位。
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为2个片区,大同街道、汀溪镇、五显镇、莲花镇为一个片区,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为一个片区,开展2个试点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在20XX年底前,需完成1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三、服务对象
家庭养老床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居家养老且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含失智,下同)老年人。重点优先保障好本区户籍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有生活照护需求的轻度及以上失能等级老年人(以下简称“政府兜底保障对象”),在此基础上根据机构服务能力范围,为其他有服务需求的服务对象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老年人的失能等级由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规范开展评估确定。服务机构需协助各街(镇)、村(居)开展前期筛查摸底工作,建立服务对象数据库。
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老年人应当具有共同生活的家庭照护者,并由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照护培训。孤寡、独居等没有家庭照护者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暂不列入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服务对象,鼓励其入住机构养老。鼓励服务机构在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过程中,同步为更多有需求的活力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活力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不纳入家庭养老床位的补贴范围,符合其他财政优惠政策的,依据相应政策执行。
四、服务人员
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的配比标准,为设立的家庭养老床位配备必要的养老护理员。服务人员以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医师、护士、康复师及社工为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和社区助老员协助配合。服务机构应当与其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并为所有上门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服务机构可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整合资源、强化合作、形成合力。
五、服务标准
1.家居改造。由服务机构根据对老年人的评估情况,对老年人居住的卧室、卫生间、浴室、客厅、走廊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安装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包括紧急呼叫、语音或视频通话、生命体征监测、感应报警等设备,以及居住环境适老化设施,服务机构对安装的适老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供不少于一年质保期并负责维保。
2.远程监测。服务机构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并提供紧急援助。经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之后,可根据需要安装联网视频通话设备。
3.服务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参照养老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附件1)。其中生活照料服务为必备项目(至少提供3种),其他项目由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定制个性化服务清单。每天上门服务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月累计不少于30小时。原则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路程,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路程,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
涉及个人护理、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医疗诊疗活动的服务项目,要求服务机构(含内设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专业人员,并按照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相关规定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备审核手续之后方可开展,其服务对象和居所环境也应当符合家庭病床收治条件。
六、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由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自主协商定价,按月收取费用,并约定好超出服务套餐(包)之外的单次服务收费方式。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结合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频次、收费价格等设置个性化、阶梯式的服务套餐(包)。服务收费应当做到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予以明确,报区民政局备案。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服务对象老年人,由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补贴,并相应扣减向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七、试点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7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平台、组建人员队伍并进行培训、采购相关设备。
(二)试运行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2个示范点开展试运行,结合实际运营反馈情况,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各方的融合,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三)经验推广(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完成试点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阶段性任务,适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进行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四)扩大成果(20XX年1月-20XX年12月)。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措施,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八、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风险评估
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开展业务指导和政策指引,指导探索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多样的家庭照护服务。区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区卫健局负责协调提供有关医疗支持。参与试点镇街按照试点方案相关要求,负责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在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服务中严格按照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开展服务,服务完成后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家属的反馈意见。
(二)定期跟踪质量,开展评估验收
区民政局和参与试点的镇(街)要加强对试点项目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估,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监督、检查、考核,对服务对象老年人及其家属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配合市民政局适时组织开展全区试点成果评估验收。
经阶段性综合评估,对试点成效显著,且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的区试点养老服务机构,由市级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截至20XX年12月31日,试点服务机构建设运营不少于8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3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不少于100张家庭养老床位的,予以50万元奖励。建设运营家庭养老床位的数量,以试点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实际开展服务、通过厦门市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实时上传服务数据为准。服务对象满意率由区民政局通过随机抽查服务对象、询问了解实际情况确定。
(三)强化财政支持,推进试点工作
对纳入区试点项目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财政予以下列补贴:
1.建设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根据实际建床费用,按照每张床位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适老化改造补贴不超过3000元、智能化改造补贴不超过2000元。此前已享受我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补助的老年人家庭,经评估无需进行二次适老化改造的,不再享受适老化改造补贴;确有必要进行二次改造的,合计享受的适老化改造补贴总金额不超过3000元。
2.运营补贴。本区户籍老年人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按照每人每月25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3.护理补贴。本区户籍政府兜底保障对象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标准不低于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定服务对象护理补贴标准。按照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补贴。已经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老年人,不再重复享受家庭养老床位的护理补贴。
在试点期结束后,家庭养老床位相关补贴政策可以继续执行。有新补贴政策的,依据新政策执行。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体制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建设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需要、具有本校特色、广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教学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学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整合学校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发建设在线课、慕课、微课,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课和心理特色工作坊等选修和辅修课程,科学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
3.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校报、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运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开展自助互助,发挥朋辈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和朋辈帮扶组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发挥学生自己教育和同伴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维护自己和关爱他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设施建设。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和接待量要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访谈、回访、转介等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建立普查和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告制度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针对性地预防干预。
2.制订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3.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出现危机情况,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1.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开展家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构建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五、组织实施
学校围绕“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一级工作网络——学校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培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二)二级工作网络——学院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统筹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负责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聘、管理及业务培训。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报学生处备案,心理健康责任辅导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任务并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3.加强学院心理健康二级辅导站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谈心室,确立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制度。开展咨询辅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或谈心室建设要有专门场地、专业设施、专人值班,保证学生咨询服务需求。
4.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危机意识,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预防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三级工作网络——班级
1.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心理委员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院、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心理委员、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四级工作网络——宿舍
宿舍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心理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寝室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面貌,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动员并组织寝室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支持并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构建校内各单位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
1.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力争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1000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选聘。
2.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落实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与辅导,咨询与辅导的效果与成效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体现。
3.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或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积极引导、组织专兼职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论文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研究前沿等。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实现工作创新奠定基础。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保障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支出。
2.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健康教育教具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考核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附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调整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发〔20xx〕89号)文件废止,本方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3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原则,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中,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达到15%以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团辅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赣教云平台和官方网站,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
2.发挥五育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坚持学科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理,改进考试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
3.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开展全员测评筛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心理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1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心理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二)完善心理关爱与帮扶机制
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进“万师访万家”谈心谈话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导师制,在开学前后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尚未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要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
6.完善辅导服务制度。统筹全市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广泛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提高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
7.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协同合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医院与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常态化合作关系,明确具体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精神)门诊,精神病专科医院普遍设立心理门诊。到20xx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鼓励设立相关社会机构,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同时,重视治疗返校学生心理支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做好跟踪记录。
8.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公安政法及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9.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属地原则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探索以奖代补方式,由所在单位报销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费用。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并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吉安美丽园丁公益行动计划以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鼓励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指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经考核取得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专项能力证书,充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心理健康师资配备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11.积极扩大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卫健、政法、团委等部门的相关组织,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进一步健全全市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开通的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常态化为广大市民推送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预防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井冈山大学、吉安职院等高校开展心理健康结对帮扶。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主题项目
12.实施“‘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引领项目。大力打造“‘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品牌,探索“党建引领学生成长”有效途径,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班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党组织和书记心理引导能力,通过搭建以党员教师、家长为主体的“安姐康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有效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学校课后服务、班队主题活动等平台,让身边人解身边惑,帮助学生培育健康积极心态。
13.开展“1+1”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合“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实施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劳动1小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社会、学校和家长,要为学生运动、劳动创造必备的时间、场所,通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及劳动教育,使负面情绪及时得到消解,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心态转换”。
14.落实“首课负责制”生命健康教育项目。在每天第一节课前开展“阳光5分钟”的'生命健康教育,通过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规律,围绕认知水平、心理和生理特征、压力及挫折应对等重点内容,强化生命教育。
15.建立分类指导的“红黄蓝”卡项目。各校要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和师生心理健康量表分析,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红黄蓝”卡制度,制订分类管理机制,精准提供心理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台账,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
16.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项目。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及相关设施设备,逐步达到“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的“五有标准”。组建吉安市家庭教育百名讲师团,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扩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家长学校功能,由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婚育教育等课程,系统改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育人环境,形成具有吉安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化”思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4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为实施好我毓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xx年底,我辖区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实施主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培训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二)完成项目任务
10月8日-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调研督导
10月8日-10月30日:由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列入本地区重点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科学实施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培训,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把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的培训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中医药技能,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调研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挖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方法,宣传好典型、好事迹,调动基层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中小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预防和发展为主、矫治为辅,坚持全面、全员、全程渗透,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建,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服务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教科研示范引领及活动开展,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格局。构建教师心理健康关护机制,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优化家校协同发展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附件)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活动开展,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档案和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免费为本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各校要通过改扩建,调剂校舍设备等建设和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新建学校必须规划建设心理辅导室,并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配置到位。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构建分层分类通识性培训体系,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学校管理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心育能力和水平。
3.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各校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每所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团队辅导或培训,提高教师心理素养,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加强对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对不适合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要予以妥善调整,对不适合从事学校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要及时清退。各校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并制定考核办法,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积极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1.加强常态预防工作。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教育预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做到“七个重要时段”必讲,即每日每周离校前、节假日放假前、重大考试前后、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要结合“525”心理健康宣传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生命教育和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适时预警工作。各校要建立师生心理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及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组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深入细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每学年初,对初中、高中新生开展心理筛查,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准确掌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家庭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情绪易冲动失控学生、涉赌涉毒学生、涉霸凌学生、身体残疾或疾病困扰学生和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早转介”的“六个早”预警机制。推动中小学设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原则上男、女各设1名,积极实施朋辈关怀。
3.加强及时干预工作。各校要对心理障碍和心理高危的学生建档登记,并根据学生心理状况,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方式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加强家校协作与医校合作,形成安全稳定的社会支持,帮助学生恢复健康,尽可能减少因障碍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要针对不同群体,采用灵活多样、多维系统的心理疏导途径,提供基础性心理服务、预防保健、社会支持和临床诊疗等,解决心理障碍。
4.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各校要优化家校共育,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面向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指导家长掌握亲子沟通交流的方法技能,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减轻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学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指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在非常时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惧等应激反应,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特别是要控制情绪,冷静克制地处理家庭纠纷和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心理极端事件发生。
(四)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教育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校要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执行。
3.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加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中小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公益热线、心理面询、问题个案转介等服务,定期开展各类心理讲座、团辅、沙龙、夏令营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大英县校外心理辅导站定期进校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活动。
4.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制度,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交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优秀课例展评和推广交流,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各中小学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
(五)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学区分别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遴选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积极组织争创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心理危机的“三预”工作体系建设,强化责任分工,制定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要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构建以专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家长积极配合、校长专业引领的立体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校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元经费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满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内容,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查考评指标体系之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检查,并加大督导结果运用力度,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期有序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心理危机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重视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典型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和经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加强与先进学校的交流合作,共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有效防范疾病风险,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保障干部职工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全面的健康体检工作,让每一位干部职工科学地掌握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无病早预防、早保健,减少干部职工因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精神过度紧张等因素引起的各种疾病的发生,为干部职工预防突发疾病、防治职业病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单位用人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不断提高自己保健意识。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在职干部、挂职干部、离退休人员,在职“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以及经人事组织部门审批录用财政补助的聘用人员)。
(二)实施机构
原则上指定古丈县医疗集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为定点体检机构,负责全体参检人员的体检工作。古丈县人民医院自20xx年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以来,加之省人民医院、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州人民医院的帮扶指导,医院整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能够满足县域内干部职工健康体检需求。
(三)体检时间
各单位根据单位实际,自行与体检机构联系,确定体检时间。定点医院联系人:县人民医院院区杨伟(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xx;县中医院院区罗庭义(医务科科长),咨询电话:xx。
(四)体检费用标准
体检费用标准由参检单位自行与定点医院商定。参检人员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体检项目。体检费用总额超出商定标准的部分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不足商定标准的.差额不予退还个人。费用仅限本人体检使用。
四、组织实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各单位负责组织。
二是定点医院要加强与参检单位的沟通协调,在体检前三天通知体检时间、要求及注意事项。参检人员确因工作或实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由定点医院统筹安排好补检时间。
三是承担体检工作的定点医院要安排工作作风好、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工作。体检报告由主检医师对结果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判定,并作出体检结论或健康评估,制定相关复检意见、健康指导、诊疗计划等。定点医院严禁将体检结果外泄,并在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部分病理检查项目适当推迟)将体检报告以一人一档分发至参检单位,参检单位再反馈给本人。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体制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建设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需要、具有本校特色、广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教学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学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整合学校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发建设在线课、慕课、微课,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课和心理特色工作坊等选修和辅修课程,科学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
3.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校报、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运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开展自助互助,发挥朋辈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和朋辈帮扶组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同伴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维护自己和关爱他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设施建设。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和接待量要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访谈、回访、转介等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建立普查和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告制度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针对性地预防干预。
2.制订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3.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出现危机情况,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1.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开展家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构建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五、组织实施
学校围绕“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一级工作网络——学校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培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二)二级工作网络——学院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统筹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负责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聘、管理及业务培训。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报学生处备案,心理健康责任辅导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任务并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3.加强学院心理健康二级辅导站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谈心室,确立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制度。开展咨询辅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或谈心室建设要有专门场地、专业设施、专人值班,保证学生咨询服务需求。
4.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危机意识,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预防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三级工作网络——班级
1.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心理委员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院、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心理委员、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四级工作网络——宿舍
宿舍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心理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寝室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面貌,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动员并组织寝室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支持并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构建校内各单位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
1.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力争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1000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选聘。
2.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落实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与辅导,咨询与辅导的效果与成效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体现。
3.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或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积极引导、组织专兼职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论文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研究前沿等。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实现工作创新奠定基础。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保障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支出。
2.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健康教育教具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考核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七、附则
本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调整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党发〔20xx〕89号)文件废止,本方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8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8.公布学生心理援助热线。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9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10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拥有良好的身体是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保证,对于老年人,身体成为限制他们进行社会活动的最主要因素。从这个角度来讲,老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因此,对老年人进行身体方面的健康检查是必要的。所以,我们准备在社区开展一次针对社区老年人的免费体检。
1、活动主题:关爱老人颐养天年社工伴你行
2、活动目的':借着社区义诊的时机向社区居民宣传社会工作,宣扬助人自助的理念,让社区居民了解社工,真正的接受社会工作,在社区形成一种浓厚的社会工作气氛。
3、活动组织者:xxxx社区社会工作室
4、活动对象:xxxx社区老年居民
5、活动时间:20xx月4月16日
6、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
a、4月14日,由社区主任联系好义诊志愿者,并与他们协商在社区义诊的相关事宜,说明此次活动的意义,争取院方的支持。
b、社区积极联系开展志愿者,包括医疗志愿者。在开展体检之前一定把志愿者组织好,对社区老年人免费体检进行宣传。还要在进行体检活动现场维持秩序。
c、社区准备好活动的相关物品〔桌子、椅子、音响设备、宣传横幅:横幅印有“爱心信心同理心社工用心行动”〕
d、社区准备好开展免费体检的活动场地,以及其他音响设备。以及在现场发放的社会工作宣传单和宣传小册子。
2)、实施阶段:
a、与医院联系好具体到达时间,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对活动现场进行布置〔包括办公的桌椅布置、横幅的悬挂〕,营造一种温馨的气氛。
b、由工作人员迎接医务人员的到来。
c、有序地组织群众进行身体检查。
d、志愿者向群众发放社工宣传物。
e、结束
7、预计困难和解决方法:
问题一:活动可能恰好是在雨天,造成场地的不适宜,以及居民出行的不便。
解决方法:启动预案,雨水天气更换场地或者更该活动日期。
问题二:活动现场可能人员非常多,秩序混乱
解决方法:提供一些供老年人就坐的椅子,组织足够的志愿者维持现场秩序。
8、所需物资:
宣传横幅社工宣传单社工宣传小册子印有社工助人自助的帽子〔志愿者和社工戴〕
9、经费预算: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11
一、体检服务方案
根据成都大学教职工体检要求,结合近几年成都大学教职工在附属医院的体检情况,以及教职工对体检项目的反馈情况,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在充分研究后,认真规划并设计20xx年成都大学教职工体检方案如下:
(一)体检安排方式
1、体检方式
1)在职教职工持身份证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离退休教职工在约定时间内由离退处集中组织到附属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3)鉴于40岁以上人群出现疾病的风险升高,疾病侧重点会有不同,故20xx年的体检计划里面除了基本项目之外,在职职工40岁以上人群里面设置了备选项目套餐,教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备选套餐,使体检更加具有针对性。备选套餐可以提前选择好,在体检时进行登记。
2、体检流程
1)前台(持身份证)登记,登记后有专人引领进行体检
2)抽血、彩超(空腹项目)检查
3)吃早餐
4)餐后检查项目
5)结束体检,交指引单于导检台
6)体检结果有异常,达危急值,健康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被检者进一步复查、就诊。
7)体检报告由体检人员自行领取或快递到指定地点。
(二)体检时间
1)建议在职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在7月份到8月份,避免影响教学工作
2)建议离退休教职工体检时间安排在9月份,具体时间由离退处与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协商
(三)体检服务:
1)体检前服务:
①向教职工告知检前注意事项(体检的目的、意义、流程、日期、加选项检前注意事项等);
②做好体检时间安排;
2)体检中服务:
①体检科将安排专业导检人员全程导检,随时为参检客户提供帮助,确保体检客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②各科独立诊间、保证个人隐私;
③合理安排体检流程,确保高效、顺畅;
④现场医护人员解答客户在体检中的特殊需求(如健康咨询、临时加项目等等);
⑤提供免费营养早餐;
3)体检后服务:
①报告汇总:检后提供团检报告个性化分析以及汇总;
②健康关怀:以电话方式,提醒客户关注健康;
③绿色通道:为体检有重度阳性指标的教职工提供进一步诊断的建议以及服务;
④健康管理:对参检教职工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建议,专家现场答疑;
⑤团检报告制作:根据学校参检人员排名前10位的阳性指标,给予分析,并给出建议,制作专门的团检分析报告。
⑥报告解读:可安排专家团队专场体检报告解读、咨询及健康辅导。
⑦健康讲座:根据学校需要,提供检后健康讲座,促进教职工的健康意识。
二、体检前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和充足的睡眠,勿吸烟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空腹进行采血和上腹部彩超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晨勿嚼口香糖。体检时间为早晨7:30-10:00(10点以后抽血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3.需作前列腺、子宫附件超声检查者,请当天晨起尽量不解小便或抽血后饮白开水使膀胱充盈,以便检查。
4.女性妇科检查及尿检应避开月经期。
5.怀孕、可疑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禁止做放射线检查、直肠指检、腔内超声及妇科检查等。
6.孕前检查禁止做放射线检查。
7.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女性,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8.慢性病需长期服用药物者,请正常服用药物,以免造成疾病加重。
9.体检当天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包括连衣裙和连裤袜),为了避免您的财物丢失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检。
10.CT、核磁共振、心血管检查等特殊检查项目等候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
11.需做餐后2小时血糖者,请按要求进餐(即100g馒头,一杯白水)。从进食第一早餐开始计算时间,餐后2小时进行检测。已确诊糖尿病者:正常进食早餐,餐后2小时检测随机血糖。
12.体检过程中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医护人员,暂停检查,待身体恢复正常后再继续检查。
13.体检过程中如有任何困难和疑问请与导检护士联系。
14.检查完毕,请及时将体检“指引单”交回服务台。
15.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检查。
16.行动不便者请家属陪同参检。
三、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增值服务)
为了体现学校对职工的健康关爱,帮助学校掌握职工的健康状况,协助建立健康的生活及行为模式,附属医院体检科除了能提供完善的健康体检服务外,还可以提供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我院体检科的健康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体检复查
在体检中若发现重度异常指标,体检科将第一时间电话或以其他方式联系本人或体检负责人,通知该职工到体检科复查,并做好记录和随访。如需要,可为其提供本院就医“绿色通道”。
2)体检报告及报告查询方式
①体检报告:所有体检项目的数据都会在体检报告中显示。我们将根据体检结果,将发现的异常指标在体检报告中逐条详细解释,包括异常指标的临床意义,日常生活中注意事项,及时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并给予相关医学专家的临床建议。
②受检者在体检之后遇到任何问题需要进行健康咨询,均可采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xxx)、现场咨询、网络健康管理等方式,我院体检科将提供热情服务。
3)网络健康管理
参检人员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大学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或者手机下载APP“e健康”等多种形式实现以下功能:
①在线查询体检结果及健康促进报告;
②参加在线健康评估,健康促进;
③获取健康知识宣教,提高健康意识。
(注:登录名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xxx,咨询电话:xxx)
4)检后健康咨询
①参检人员体检报告原则上统一送达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自取或快递。所有参检人员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出具“体检单位团检报告书”。
②除个人体检报告及“体检单位团检报告”之外,我院体检科还免费提供优质的检后健康咨询服务。并根据学校体检过程中的前10位异常发现,邀请本院的相关专业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家为贵单位进行健康咨询服务,个性化体检报告解读,并根据学校的需要进行健康知识讲座等。
③对于个别需要自取报告的人员,我院体检科可以在其到体检科取报告时安排专家给予体检报告解读。
5)健康管理档案
我院可为贵单位建立健康管理档案,长期保留体检原始数据,为受检者的健康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并根据每个体检者的情况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方便对历次检查进行查询、对比、统计,能够为多次体检者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体检建议和健康指导。
6)检后就医“绿色通道”
针对有门诊就医、住院服务需要的体检客户,我院将给予其本院就医“绿色通道”,能帮其预约、挂号,联系就诊专家,免去其排队挂号、住院就诊的烦恼,实现从“体检-就诊-住院”的无缝衔接。确保其能在最快的时间得到有效的治疗,保证该客户得到较满意的就医服务。
此外,我院还将对该客户的健康资料进行登记,以便后期随访等服务工作。必要时做好记录,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7)VIP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不仅仅只是体检一个方面,它是连续的、长期的,循环往复、始终贯穿的过程。健康管理可分为健康档案管理、健康体检管理、健康风险分析以及评估管理、生活方式管理、健康需求管理、健康知识管理、动态跟踪管理等八部分。
为保障学校有特殊贡献的专家教授等特殊人才的身体健康,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可以根据学校需要,为上述特殊人才制定更加科学化、个性化、专业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并进行针对性的健康管理。
四、服务承诺
为了维护体检人员的权益,确保体检质量,我院体检中心谨向学校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1.提供营养丰富的免费早餐。
2.具有独立的体检场地、能做到检患分离,避免交叉感染。
3.提供舒适的检查空间,做到单独集中安排参检人员体检、避免长时间排队等候。
4.体检前:提供各标准体检项目、体检注意事项、体检流程图及体检时间。
5.体检中:
1)提供专业导检服务。
2)在体检中若发现重度异常指标,体检科将第一时间电话或以其他方式联系本人或体检负责人,通知该职工到体检科复查,并做好记录和随访。如需要,可为其提供本院就医“绿色通道”。
6.体检后:
1)不仅能为参检人员提供具有专家作出专业化的治疗建议和生活指导的医学健康检查报告,还能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2)能根据单位参检人员的体检结果,制作团检分析报告;并组织安排专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专题健康知识讲座及报告答疑。
3)及时将体检报告送达单位。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12
活动背景:
现代社会进入一个飞速开展的时期,科技开展,生产技术空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日益提高;但也出现了许多不容乐观的问题,比方身体健康问题,许许多多的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更令人担忧的是有较多的人仍缺乏保健养生等医学常识。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来推广医学知识,因为合理的膳食、适当的运动、正确的护理保健措施可有效预防疾病,保证机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增强免疫力,提高学习和工作效率。衷心地希望让更多的人关注自己的健康,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爱自己的人!
开展义诊活动,有利于加强医生、护士素质拓展能力,积极实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弘扬新时代大学生的实践服务精神,号召更多的市民参加到“关爱社会,服务群众”的队伍中来,走进社区,走进社会。
活动主题:
携手社区,共筑健康家园
活动目的:
为了增强威宁县居民对健康的关注,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做到某些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普及科普生活知识,使公民拥有更良好的自身素质和心理健康状态。同时彰显巍巍学府社团深厚的人文底蕴,表达威宁和睦家医院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宗旨。并且锻炼本医院员工实践操作能力,培养员工的价值体验和职业情操。给居民送去关心,尽献自己一份力量。
活动组织者:
威宁和睦家医院
活动时间:
xx年xx月xx日
活动步骤:
(1)前期准备:
1、调查当地居民最为关心的健康话题,了解当地居民的日常作息时间与人流集中地点,拟定活动具体地点与时间,以及医院员工培训工作的重点方向。
2、联系当地城管获得其支持,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信息及人员支持。
3、确定活动的医生、护士名单;分配任务:设计有价值的健康宣传,制作海报,拍摄,协调等。
4、活动会场布置所需:
场地:兆恒百货门口
展台所需桌椅(由医院自行提供)
宣传板、横幅
健康宣传单页
4顶帐篷,8张桌子,40条凳子,8名分工明确的医生,20名护士。
1件矿泉水
(2)活动内容:
1)测量血压
2)检测血型
3)测量身高、视力
4)营养保健及医疗健康咨询
5)中医推拿
6)发放一些日常非处方药品
7)发放健康宣传单页
(3)后期工作:
1、整编活动采访、拍摄材料,完成活动总结报告
2、将报告提交上级主办单位
3、根据材料制作后期宣传
4、将活动的情况通过横幅板报等宣告圆满结束
5、召开志愿者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奖励先进
6、活动存档,此次活动全部结束
个性化健康服务方案 篇13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样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江西省养老服务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农村补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的通知》及《抚州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拓展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初步建成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设施供给。按照“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突出成效”的原则,加大设施供给,一是要精心选点。重点选择交通要道、旅游景点、人口聚集及老人儿童较多的农村社区优先选点布局,各乡镇利用村委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闲置学校、祠堂、修缮好的古建筑老屋、老年活动中心等资源,在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二是要完善功能。按照省民政厅“四助五有”的要求进行建设,即: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有条件的还要配备老人休息室或健身活动室(场),并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三要推进医养结合。依托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培育和推广热敏灸等中医理疗保健特色服务;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医”“养”一体化服务;不具备将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其中的,与当地已建立的村卫生室签订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服务协议,建立“医”“养”深度融合,为农村特困、失能、失独、高龄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2、明确资金保障。为有效推进农村居家养老建设,建立健全补助制度。对按规划按标准新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提供配餐的视其投入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点按照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鼓励乡镇(村)打造各具特色亮点村和示范点。
建立居家养老运营补贴制度。对已建成且提供助餐的运营站点,由民政和财政建立运营考核办法,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提供每天2餐助餐的`,给予每个站点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提供每天1餐助餐的,给予每个站点每年1万元运营补贴。
明确服务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文化娱乐需求为重点,突出解决好居家老人急需的用餐或送餐、应急援助和安全保障、基本医疗和精神文化等基本服务需求。积极拓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根据各地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明确保障对象。主要保障六类人群享受政府补助,对象为具有金溪户籍的60岁以上失独困难老人、60岁以上优抚军人、70岁以上低保家庭中的老人、7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空巢(独居)老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六类老年人。对70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给予关爱帮扶。
明确政府补助。六类人群助餐补助,由政府向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对六类人群购买服务,按照城市每人每月550元、农村每人每月400元的助餐标准,由个人支付50%,不足部分通过运营补助等多种途径解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对六类人群实行全免费;对六类人群给予助洁、助浴、助安等服务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落实。鼓励各乡镇在确保六类人群的前提下,探索广泛普惠、可持续的助餐群体和助餐模式;农村其他有服务需求人群(含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提供助餐、助医、助安服务。
明确运营模式。结合行政村管辖范围、农村老年人口分布等实际,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社会化运营模式。由乡(镇)、村提供服务场所并按要求改造,无偿交由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村级组织自营模式。由村委会主导,组织设立村民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助餐等服务项目,探索采取爱心企业冠名共建,社会公益组织定点帮扶,设立敬老慈善援助基金等多种方式帮助助餐等服务项目的顺利落实互助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相对分散或空心村设立互助点,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建立由党员干部、热心村民及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实施结对帮扶。
明确自愿服务。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在上门推介、共享老人信息资源、培育友善睦邻环境等方面提供合作,助力居家养老企业市场摸底、初期运营、发展壮大。组建乡、村两级为老服务队伍,乡(镇)级服务队伍结合“送文化下乡”活动,在辖区内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村级服务队伍主要针对辖区内留守空巢老年人实施日常探视巡访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其在为老服务中的自己管理、自己服务作用,引导低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与留守老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试点(20XX年12月前)。各乡(镇)完成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XX年12月,各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25%以上。
(二)完善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引领和带动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到20XX年底,各乡(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增50%以上。
(三)全面推广(20XX年1月—20XX年11月)。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档升级,确保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培育、各项扶持政策落实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力争到20XX年,全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四)检查验收(20XX年12月)。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任务,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补助,个人支付,社会参与,灵活运营”的原则,将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引导民间资本、公益慈善资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城乡闲置资产和资源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鼓励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和乡贤捐资助老。
3、加强调度考核。将各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各乡镇要将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乡镇的重要工作内容,由乡镇主要领导抓落实,并按时序进度推动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督查,并定期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