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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了使发生在我矿所属单位或管辖区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损害程度,特制定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我矿所有机动车使用单位,预防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三、引用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体化管理标准。
四、基本情况
1、机动车情况
矿现有车辆单位10个,30台以上车辆单位2个,2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10台以上车辆单位1个,2台以上车辆单位3个,1辆以上车辆单位6个。
矿现有车辆122台,:大型货车43台,(5T以上)、小型货车7台(1.25T以上)、大客车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车6台(9座以上)、小轿车42台、特种车1台、(警车3台、医用救护车2台、吊车1台〈25T〉、洒水车2台。
2、驾驶员情况
在岗驾驶员130人。
3、本市道路情况
(1)、国道:207国道、晋阳高速公路、晋焦高速公路、长晋高速公路。
(2)、省道:晋长公路、晋韩公路、陵沁公路。
(3)、县道:晋张公路、周犁公路、东大线。
4、交通事故危害辩识及风险
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不确定性,无特定的时间、无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类,主要形态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倾覆、堕车、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种,损害后果涉及人员伤亡、车辆损害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为加强对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矿成立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矿领导
成员:由保卫科、安全管理部、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党委工作部、武装部、医院、物业、矿办公室、居委会负责人及事故单位或事故发生地单位负责人组成
职责:
(1)、了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况;
(2)、先向110(或122)报警,再向保卫科、交安办报警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说明事故基本情况。
(3)、发布应急命令,调动各应急职能部门人员开展救援行动。
(4)、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3648486)
2、现场救援各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现场抢救组:由保卫科、武装部及事故发生单位人员组成,保卫科科长任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的抢险工作,危险物的控制、转移、消除工作,协助交警对事故进行勘察和调查。
(2)、现场秩序维护组:由保卫科、武装部人员组成,保卫科长任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的维护、现场保护和交通管制工作。
(3)、医务救护组:由矿医院人员组成。医院院长任组长。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尸体保存、认领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物资供应部、机电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科、物业、党委工作部负责人组成,矿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保障抢救抢险所需物资和设备的供应,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组:由工会、居委会和事故单位等单位组成,工会副主席任组长,负责接待、安抚死者及受伤人员家属,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六、应急操作
1、接警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110(或122)、保卫科、交安办和投保的保险公司报警,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说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路段、事故的形态、车辆及驾驶员情况、事故及现场的损害现状。
2、应急启动
矿调度室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启动以及程序,通知副总指挥及应急单位负责人迅速到达指定位置,参加抢救。
3、救援行动
(1)、事故发生单位的`领导,在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抢救。
(2)、矿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和保卫科、交安办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研究制定、批准抢救方案,组织调动指挥各单位及人员进行事故抢救。
(3)、现场救援各专业组到达现场后,根据职责,在现场指挥和保卫科、交安办指挥下,做好以下抢救工作:
1)、积极搜寻被困人员及伤亡人员,使其尽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险。
2)、本着就地就近、争分夺秒的原则,做好医院组织救治。
3)、做好伤者、死者及无需治疗的事故当事人的登记、统计汇报工作(如: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伤情、病区、病房、治疗情况、手术情况等以及死者尸体的存放地点、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当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证件、携带的物品现金等),并做好记录,以备家属认领或交还本人。
5)、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带、围栏等,疏散围观群众,疏导伤亡者亲属、无关车辆及行人,尽力保证现场井然有序、交通畅通。
6)、做好肇事当事人的监护。
7)、经保卫科、交安办确认现场无需保留后,要迅速清理现场,撤除警戒设施,恢复交通。
4、应急结束
对事故抢救工作进行总结讲评,找出差距,弥补不足,汲取教训,总结经验,恢复平时状态。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
为规范和加强本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到万一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的指挥,迅速报警,很好的扑灭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势,同时安全的组织疏散全体师生,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带来的危害,确保师生平安的目标,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小组:
1、灭火行动小组:
组长:胡文涛组员:后勤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2、疏散引导组:
组长:李亚鹏组员:现场任课教师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
迅速、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3、通讯联络组:
组长:韩月娟组员:杨丽花、袁先雪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县教育局办公室。
4、救护安全组:
组长:杨丽花
组员:吴小雪、申文丽
主要职责: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二、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
根据消防知识及幼儿园要求,通过广播、幼儿活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
2、加强幼儿园消防硬件建设
设置灭火器箱,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带、水枪)等,并设置一个公共消防应急箱,幼儿园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
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三、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向园长或副园长报告,幼儿园领导立即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和主控室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园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及镇教管办电话:37x5xx87
③打开大门(当班门卫)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幼儿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
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幼儿,后撤离同层次幼儿(离火源近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时,由带班老师迅速指挥撤离,配班老师迅速配合组织撤离。
四、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幼儿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幼儿不得参与救火。幼儿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步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幼儿情绪。无论幼儿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幼儿园操场、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幼儿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幼儿情况。如火灾是发生在幼儿午睡时,教师应马上叫醒幼儿迅速撤离现场,告诉幼儿不需要穿上衣物,为撤离火场争取更多时间。
4、扑灭初起火灾。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漫延,为幼儿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幼儿末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
火灾发生后,幼儿园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查明火灾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属人为的火灾事故,坚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3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成立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事故应急处理下设两个组:
9.应急救援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救援工作。
10.善后处理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部门、岗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和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各部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出本部门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公司所有部室、所有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发生安全事故,任何贻误时机的行为都可能造成更为严重或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各有关部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部室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x日内,完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4
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文明交通素质,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根据林州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安排,特制订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努力提高职工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大力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文明交通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并以此为契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文明交通行动的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所干部职工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长效机制更加健全,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广大干部职工对交通出行安全感和交通环境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行动的主要内容: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
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三、实施步骤
林州市交通路政管理所建设文明交通行动方案分三个步骤实施:20xx年积极营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20xx年重点解决交通痼疾问题;20xx年巩固、深化文明交通行动成果。
(一)宣传造势阶段(20xx年)
1、开展“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通过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平安交通,禁止酒驾”、“文明交通,健康运动”、“交通安全,全民联动”、“文明交通,温情感动”等系列公益活动,让文明交通观念深入人心,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2、开展“改变陋习,珍惜生命”宣传行动。发挥黑板报、橱窗、网络等媒体优势,继续开展以“文明礼让斑马线”、“车辆各行其道”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公务用车及公务员私家车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
3、开展对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公务用车的文明倡导和宣传。对单位工作人员要提倡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程度和素养,树立交通路政的良好形象,旨在倡导全社会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解决痼疾阶段(20xx年)
1、进一步加强全所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3、在全单位大力提倡文明交通行动,从每个人做起,促进我市的文明交通行动更好的开展,促进我市建立和谐、文明、安全的交通大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20xx年)
对两年来的'文明交通行动成果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验。通过对全所推荐的优秀个人,对酒驾宣传、文明礼让斑马线、遵守标志标线、非机动车/行人遵章、驾驶人车内违法行为等宣传活动的成果进行检查,认真总结三年文明交通行动的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科室,对下一步文明交通行动进行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省部署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次全省性的大型交通安全社会活动。各科室、中队要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我所成立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任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本单位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做到组织、人员、职责、措施到位,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细化方案,加强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各科室、中队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本单位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与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要根据行动计划制定相应的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将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督促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5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在本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一)成立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部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二)事故应急处理下设两个组:
9.应急救援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救援工作。
10.善后处理组:xxx为组员,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做好稳定生产经营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三、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办公室;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部门、岗位;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安全员和报告人。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投入运作,有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各部室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员预防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制定出本部门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组织全体人员特别是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公司所有部室、所有人员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发生安全事故,任何贻误时机的行为都可能造成更为严重或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各有关部室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各部室必须在本《预案》实施之日起x日内,完成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工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6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54313)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每月进行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8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井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和处置工作。镇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1、指挥协调组
负责对事故处置的`具体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救,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2、安全保卫组
负责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责任追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3、应急抢救组
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救灾救济组
协助做好事故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后勤保障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9
一、演练目的:
为了使学生了解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应急避险知识,掌握应对交通事故发生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从而普及交通知识,认识交通安全标识,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提高学生紧急避险、自救自护和应变的能力。
二、演练安排:
1、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2、演练时间:20xx年12月10日下午
3、地点:各班教室及操场
4、演练内容:
演练包括交通知识学习和交通事故疏散两个内容。通过交通安全演练,在学生中开展普及交通知识,认识交通安全标识。注意交通安全。学生按村编排路队,在路队长带领下,认识交通标识,正确通行。
三、演练步骤:
演练活动基本程序:
1、交通知识教育主要内容(30分钟)
主要讲解交通常识、交通标识、交通避险常识、自救互救常识、交通次生灾害常识、应急疏散注意事项等。
2、主要学习方式
各班在班队会上组织学习。
操场上集中学习。
3、应急避险(1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车辆撞机”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就近找到坚固的隐体避险。
3、人员疏散(3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应急避险”的口令,全体师生立即有序快速地到指定疏散集合地点。到指定地点后,全体师生应蹲下继续做护头动作。
4、演练总结(6分钟)
当演练总指挥发出“演练结束”的口令,各班集合学生,由总指挥总结。总指挥总结后,各班主任将学生有序带回班级进行演练小结。
四、演练机构
总指挥:同志
副总指挥:樊文涛
成员:王雅妮陈金虎各班班主任
五、管理人员职责:
管理人员及老师应做到:
1、明确职责,负起责任,演练开始前要到达所负责的岗位,每层的楼梯口、疏散路线每个拐弯处等,都要有人负责。
2、各相关人员安排:
王雅妮——负责警报信号
樊文涛——负责巡视
段航航——负责摄影
各正副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操场上的安全
夏敬武——负责教学楼楼梯间的安全
黄辉——负责疏散路线的安全和疏散学生到指定地点报头蹲下。
3、严肃认真,而不是一种游戏。
4、及时纠正学生不正当的动作。
5、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要及时作出处理。
6、集合后及时清点人数。
六、演练结束校长总结演练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0
一、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二、组织分工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三、处置预案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四、有关要求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1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
(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2
为有效应急处置师生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确保事故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交通事故处理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发生交通事故时,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2.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4.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5.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6.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状况;
三、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状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医疗救护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3.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
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5.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6.善后处理组:各班班主任负责,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校园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校园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校园都务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3
一、事故预防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定期利用教职工例会、班会、晨会、升旗仪式等对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定期请交警作交通法规讲座。各班班主任要随时提醒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利用学校、教室内板报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共秩序。
3、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4、经常检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体行进时应排队,穿统一的校服,安排适当数量的老师参与管理。
6、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撑伞。
7、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乘坐两轮摩托车。乘坐摩托车要戴好头盔。
8、特别注意雾天、雨天、雪天、冰冻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获得学生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用最快方式向学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点和人数,同时打110、120电话求援。
2、学校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向教育局和镇政府汇报。
3、学校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家长联系,并派校级领导和班主任等到医院探视、慰问。
4、学校应当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没有调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发布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4
根据省、市、县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我县“8·26”交通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我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聚焦“减量控大”总目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酒(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除隐患、管秩序、广宣传、强应急,努力实现“三个持续下降、一个坚决防止”的行动目标,全力防范、遏制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清零
1.持续开展源头隐患排查治理。要对“8·26”较大交通事故进行事故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全面排查辖区镇、村内道“宽变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根据职责对辖区道路进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排查整改辖区道路物理隔离不合理的开口,严厉打击破坏交通设施、擅自开口的违法行为。要加强物理隔离设施建设,对双向四车道以上的道路及呈街道化的两车道穿乡过镇道路,原则上一律中央隔离。要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周边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未达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单化,限时跟进整改。
2.加强重点行业场所巡查管控。要加强辖区行业场所核查,对无证经营的一律予以取缔,对超时营业的要从严处罚;行业场所必须有“杜绝酒(醉)驾等违法行为”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并提供代驾服务,安排专人对消费者酒后驾驶行为进行劝导,发现不听劝导的'要及时报警,提供线索;同时,推行举报酒(醉)驾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制度(举报电话:110;若查获,举报酒驾的奖励500元、举报醉驾的奖励1000元)。
3.深入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清零。县下达的太平镇3处道路安全隐患,要立即开展整改清零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对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临时应急、警示、提示措施。协助县交警大队要对今年来发生亡人事故的道路点段进行逐一排查,并于9月15日前完成警示、提示标志的设置。道安办要根据工作要求,对完成隐患路段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
4.大力开展“机关先行、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规活动。凡干部涉嫌违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经查实,按“1+X”相关规定抄报县纪委监委。各单位工作人员要签订承诺书,坚持从我做起、文明交通。
5.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夯实源头基础。派出所、应急等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对动态监控平台收集的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认真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规范运营、车辆升级改造。实施车辆经营销售、资质认定监管,督促电动自行车3C认证机构开展产品一致性检查。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气象服务业务系统建设,推动天气高影响路段交通气象站加密布设,建立交通管制气象风险指标库。全面排查整治校车和校车驾管人员风险隐患,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底数以及校车驾管人员家庭情况、心理状况等情况,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加大催告力度,构建县、乡、村三级车管社会化服务网络等举措,提高“两客一危”、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注册率、年检率和报废率,最大限度减少问题车辆存量。
(二)深入开展路面秩序整治
1.全力实施酒(醉)驾大清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要求,采取定点与机动查处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严厉打击酒(醉)驾、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超速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夜间超速行驶违法行为。派出所在辖区设置不少于1个固定执勤点,在辖区主干道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酒(醉)驾、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不少于3次。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管理和宣传,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督促行业场所管理人员劝导驾驶人员酒后不开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醉驾犯罪嫌疑人一律先行刑拘,顶格处理。
2.持续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重大活动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夜查”专项行动。针对农村、夜间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等特点,提高管控力度,合理排班,组织派出所、镇、村干部,重点对下半夜(0:00至6:00)持续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加大对省道、农村公路的安全整治,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确保整治期间取得良好成效。
3.扎实推进联勤巡逻。联勤巡逻是预防交通事故的一项有力举措,要组织警力扎实开展联勤巡逻,履行公路巡逻民警职责,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
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309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实现农村交叉口100%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六有工程”(即,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路灯照明、安全标语或其他提示设施)。通过完善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基础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立即启动所有交通预防宣传阵地,全面推行各种预防宣传措施。要结合每月逢八交通安全宣传日,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抖”平台,全方位宣传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措施,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坚持“分众”理念和“互联网+”模式,持续加大拒绝酒(醉)驾、“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宣传提示力度,结合本地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警示提示,制播系列宣传警示教育视频,推动警媒深度融合,适时邀请主流媒体人员随警作战,统筹做好警示曝光、队伍宣传、措施发布、活动策划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提升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影响力。要大力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提供“致家长的一封信”,让每位学生带回家,由监护人签名后收回全部回执。学校要通过主题班会、“文明交通之星”认星授星等措施,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引导未满12周岁的少儿不骑自行车和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驾驶电动车以及不乘坐“黑校车”。要入户宣传,一户一单,要有入户照片,照片体现门牌;要在餐饮业、大排档、宾馆、旅社、KTV多张贴宣传海报,同时进工厂、企业宣传。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9月1日前)。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村、各有关单位加强协作配合,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集中攻坚(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1月25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制定隐患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表等,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开展“回头看”活动,动态更新“两单一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12月10日)。各村、镇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于20xx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xx年11月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开展督导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太平镇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指导监督。各村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要充分发挥安办、道安办等机构的作用,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责任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将酒(醉)驾纳入综治、绩效、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督促基层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9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能力。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镇安办、道安办要通过明察暗访,适时组织督察检查,对专项行动落实有力的村、单位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情况纳入年度考评。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5
㈠预防措施
1、每学期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的交通安全教育。
2、上放学重点时段,学校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学校门前的学生出入秩序。
3、严格执行外来车辆准入制度,未经允许社会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准入的车辆必须按规定行驶和停放。
4、严禁未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
㈡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学校易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值班领导和教师,然后通知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日行政和救护组成员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2、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师、职员工、临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通讯组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及120急救电话。救护组尽快将伤者送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总指挥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救护组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委员)。
㈢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1、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在场副总指挥组织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㈣事故调查及处理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政教处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6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7
一、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车间实际,及时、稳妥地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做到事故事实清楚,责任认定准确,善后处理得当。
二、组织分工
为健全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指挥机构,成立“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车辆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工队长任组长,副工队长任副组长,各班组长任成员。
三、处置预案
1、预案的启动
车间所属车辆一经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本预案即正式启动。
2、事故报告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当地110报警,并向车间主任和段主管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车辆、乘客及驾驶人员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已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受伤情况;
(4)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5)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3、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接到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后,车间负责人应立即向段领导报告,并立即赶往事故现场,会同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协助公安交警等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并做好善后接待安排、联络沟通等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
4、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车间主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间,有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询问、调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擅离职守。
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
(1)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
(3)分析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建议。
四、有关要求
1、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稳妥得当。
2、要及时准确报告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为应急救援工作赢得时间,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事态。
3、要加强与公安交巡警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4、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及时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事故情况。
5、有关人员在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中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8
为了预防和减少员工通勤客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要求,结合x公司当前通勤客车外包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统一指挥和协调通勤客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随车安全员
二、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驾驶,应变能力差处置不当;超员;酒后驾车;行驶时打手机;雨雪天路滑;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和转向系统);被迫被撞等,以上情况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督促外包单位加强对通勤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员工上车后要检查车门是否关好,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认真负责的随车安全员,做好乘车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组织乘车员工进行自救演练活动。
5.督促外包单位定期做好通勤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司机在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特别是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员、超速、酒后驾车、行车打手机等。
四、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通勤车交通事故,现场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车靠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二)快警示。无论车辆是否可以移动,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人撤离。车靠边、速警示后车上所有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或中央隔离护栏内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同时,视线一定要面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路面上车辆行驶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四)即报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进行报警,随车安全员报公司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发生普通车辆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事故车辆。
(五)处置乘车人员
1.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县或县以上医院救治。如伤者严重要直接送至最近的医院救治。
2.员工疏散时,要引导员工先从车辆前部到后部开始疏散,防止踩踏二次事故发生。
3.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换乘车时,要注意车辆状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六)事故车辆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19
一、当前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现状
按初略的统计,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都在十万左右,中小学生的比例接近15%。遂昌自2004年以来虽未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及儿童的重大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导致受伤的儿童就达12人。
二、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成因分析
(一)从中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分析。
1、活泼好动,自控力差。这种活泼好动的生理特点,使他们在通行公路和街道时,或互相追逐戏嬉或在马路上捉迷藏、行走路线变化无常,不顾前后左右,不理车辆行人,任意穿行,极具突然性,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很高。
2、交通行为活动频繁。中小学生交通活动的路线虽不复杂,但是每日需数趟往返通行于学校和家庭之间的街道和公路。另外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还经常上路嬉耍,是参与交通活动比较频繁的群体。
3、交通活动特点明显。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性强,且基本上都是集体行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又正逢机关单位上下班,是车辆行人的高峰期,机动车流、自行车流、人流和学生流迅速交汇,交通环境立刻复杂起来。由于他们正处在成长阶段,身体和大脑发育还很不健全,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较差,同时,从一起起涉及少年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也不难看出,少年儿童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从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分析。
1.好奇心强,喜欢冒险。中小学生思维简单,思想单纯,求知欲望强烈,易于产生盲目的冲动和冒险行为。如与车辆赛跑,追车扒车,骑车追逐戏嬉,胡钻乱窜,低头猛拐,骑车撒把等行为,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2.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保中小学生处在启蒙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知识面窄,对违章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预料。在交通活动中,往往充满幼稚的自信,想跑就跑,想走就走,想过马路就立即横穿,令正常行驶的车辆防不胜防。在现实交通活动中,中小学生的好奇心和不稳定、贪玩心理造成了大量的交通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从中小学生交通参与方式分析。
一是不满12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一〉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满12 周岁少年儿童,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都未成熟,难以处置日益复杂的交通环境,骑自行车上、下学参与交通,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学校对此疏于管理。
二是摩托车的家庭化,许多的家长利用摩托车接送孩子上、放学,一部分人不考领驾照,不戴安全头盔,这些家长连自身的安全都保证不了,更谈不上能保证学生的安全。
三是从校车的运行技术条件分析。目前乡村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都是客运中巴、自备小面包车,有的甚至还出现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未经安全检测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状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举足轻重的一环。然而,现状是,我们对中小学生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小学虽设立思想品德课,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仅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且多不作考试要求。中学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只是偶尔请交通警察到校给学生们讲讲法规。学生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知识的基础。
三、预防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对策
目前,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人数巨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因而,如何卓有成效地预防和控制威胁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的最危险因素——道路交通事故,不仅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键一环,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须。
(一)政府要尽关爱之责。政府要将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纳入长期化和程序化的规划中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安全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加以实施。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因此,在宣传贯彻新的交通安全法活动中,政府部门应主动牵头,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逐级明确责任人。形成人人关心道路交通秩序,个个投身压事故保安全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学校要尽培训之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的内容。交通安全是一门学问,不可能听几次安全教育课就能全部听懂,对交通法规的各项规定,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理解的。因而学校有义务和责任培养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交通安全绝不仅仅是一门知识,而是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使学生自觉地去遵守,去落实到行动中,要达到这个目的,离开教育部门是不可能完成的。
(三)家长要尽养育之责。家长应为未成年孩子避险承担责任。既要放手锻炼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特别是遇到困难时的应急处理和避险的能力;又要教育孩子掌握一定的自我保护知识,使他们拥有健康的交通心理,良好的交通意识,正确的交通行为,促使其面对不同险情时具备相应的自救能力。有专家建议,家长不要让10岁以下儿童单独过马路,家长应带领孩子过马路直至他们掌握了安全步行的技能和判断能力。与此同时,家长还应明白言教不如身教的道理,出行时时时处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以身作则。
(四)驾驶员要尽把关之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虽很复杂,但在道路交通安全这一系统工程中,驾驶员是基础和源头,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则是毋庸置疑的。驾驶员素质问题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好,安全管理制度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其他工作做的再多、再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也可能会功亏一篑。而驾驶员素质的提高,决不仅仅是驾驶技能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意识的养成。许多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表明,驾驶员安全知识的缺乏和安全意识的淡薄是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目前,驾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聊天等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非常普遍;让行理念和充分考虑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意识还没有深入人心;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更多的学车者进驾校只是为了应对考试,更快地拿到驾驶证,而忽视安全驾驶知识的学习,客观上仍存在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漠视。引导驾驶员树立安全第一、珍爱生命的良好职业素质,树立良好的驾驶习惯,已成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避免交通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的当务之急。为此,交通部将在多年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从培养驾驶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入手,全面加强驾驶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的首道防线。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0
1、总则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公司所管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施工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管车辆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安全质量监督部、设备管理部、综合事务部、项目部、分公司交通管理负责人
2.2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
电话:
负责人:
紧急电话:巡警110 救护120。
2.3职责
2.3.1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2.3.2组长全面负责应急抢救工作并适时发布指令。
2.3.3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组织机关部门对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检查对应急预案的布置和落实。组织对重大交通事故的抢救和协调工作,评价并完善预案。
2.3.4设备管理部负责制定“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对公司驾驶员和机动车辆的监督检查,负责交通事故接报警并通报保险公司,组织抢救和交通事故协查工作。
2.3.5相关成员负责通讯联络,车辆救援,伤员抢救及现场保护,协助调查交通事故,项目部、分公司、分别制定本单位预案。
3、应急响应与实施
3.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或同乘人应立即拨打110报警,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
3.2在报警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并需要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及现场伤亡损失情况。
3.3应急领导小组长在接到报告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相关部门或人员立即进行处理。
3.4积极查找现场目击人,详细记录目击人姓名,单位或住址。为事故调查提供证据。
3.5设备管理部或所在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反映事故情况,并立即赶赴现场,协调抢救和事故调查工作。
4、纠正与完善
4.1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对各自的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评审修订结果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4.2公司设备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修订及评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经重大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后,交由事故单位实施。
5、附则
5.1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5.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1
为了预防和减少员工通勤客车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要求,结合x公司当前通勤客车外包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统一指挥和协调通勤客车交通事故应急处理,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领导
成员:随车安全员
二、诱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驾驶,应变能力差处置不当;超员;酒后驾车;行驶时打手机;雨雪天路滑;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和转向系统);被迫被撞等,以上情况是诱发交通事故主要因素。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督促外包单位加强对通勤车驾驶员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员工上车后要检查车门是否关好,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选择认真负责的随车安全员,做好乘车员工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组织乘车员工进行自救演练活动。
5.督促外包单位定期做好通勤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司机在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特别是转向和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违法超员、超速、酒后驾车、行车打手机等。
四、应急处理程序
发生通勤车交通事故,现场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车靠边。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二)快警示。无论车辆是否可以移动,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俗称双闪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人撤离。车靠边、速警示后车上所有人员要第一时间撤离到高速公路右侧护栏外或中央隔离护栏内等待救援,切勿在高速公路上逗留。同时,视线一定要面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路面上车辆行驶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四)即报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情况,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进行报警,随车安全员报公司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发生普通车辆故障无法正常行驶的,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事故车辆。
(五)处置乘车人员
1.如有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县或县以上医院救治。如伤者严重要直接送至最近的医院救治。
2.员工疏散时,要引导员工先从车辆前部到后部开始疏散,防止踩踏二次事故发生。
3.督促事故车辆司机调动其他车辆接送员工,换乘车时,要注意车辆状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六)事故车辆负责人通知保险公司介入事故现场,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2
为维护广大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妥善处理我单位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带给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忙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集团公司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安处处长任副组长,公安处、安质部、工程部、工会生产保护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我单位的道路交通特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安处,并安排有关人员24消逝值班。
各分公司和各级项目部分别成立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接警处置
值班人员在接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紧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组织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二)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三)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能够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四)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尸体转移应注意停放条件。
(五)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六)确定指挥员指导现场勘查。
四、现场救护
1.现场救护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1名
副组长:1-2名
组员:相关部门及现场施工负责人
人员分工:组长负责事故总协调和现场的救助指挥
副组长负责现场救治及送往医院途中的防护
财务科负责医院费用的押金的支付。
办公室负责联系医疗机构。
其他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2.现场急救队
各单位、各级项目部成立现场急救队,队长由单位主管领导、项目经理主任担任,主要成员应包括工班长、医生、面包车司机。人员数量3~5名。
3.现场急救药品及医疗器械
现场卫生员务必配备担架、简单止血包扎物、氧气袋等医疗器具,施工现场应配备车辆,值班室和隧道内施工现场应配备电话(桥梁等其它施工现场也应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4.各单位单位急救医院考察
各单位、项目部对就近较好得医院进行考察,并记录医院的急救联系电话。
5.人员急救实施程序及事项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其他人员临时救护,并进行联系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洞口,同时用有线电话通知单位或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再由值班人员及时上报人员抢救领导小组,启动人员伤害预案程序。
(2抢救领导小组人员组织进行抢救,卫生员及时带上担架和医疗器械赶到事故现场急救。
(3)办公室人员在接到通知应及时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急救手续,并派出车辆到事故现场迎接,如受伤人员状况严重应联系医院急救120救护车。
(4)财务人员及时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
五、组织指挥现场勘查
指挥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务必迅速全面地了解现场状况,听取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有关人员汇报,对事故发生的性质、案件性质、现场范围、现场中心、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和破坏,以及有无必要对现场采取警戒、封闭或其它紧急措施等作出初步的决定和决策,然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如下分组分工,并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一)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疏导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保护现场不受破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等待或绕道通行。
(二)伤、亡人员抢救组:由集团公司门诊所医护人员或各单位卫生医护人员,负责急救并把伤员尽快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尸体妥善保存停放。
(三)现场勘查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对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拍照、测量、提取、勘验、制图和记录等工作。
(四)调查访问组:由集团公司公安处或各单位公安干警协助当地交警,负责走访事故知情人和见证人,收集证人证言,监护当事人。
(五)后勤接待组:由总经理办公室或各单位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交通调度、后勤安排,接待受害者亲属等后勤工作。
现场勘查工作结束,经核实无误和指挥员同意,应抓紧清理、撤除现场保护措施,恢复交通。
六、组织临场讨论
现场勘查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员应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临场会议,根据实地勘查和现场调查所得材料,对事故案情作出分析决定。根据临场讨论会的结果,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如认为勘查不详尽,应及时进行补充勘查。
七、书面报告
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害后果的状况下,尽快拟出事故状况的书面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告。包括对现场救援措施和效果的评价。
八、指导交通事故职责认定和善后处理工作
在事故原因查明后,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听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事故职责作出认定,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职责者,用心、稳妥地对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善后调解。
九、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公安处组织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3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554313)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每月进行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4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切实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稳定,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故事
本预案所指安全事故,即由学生在乘车、行路途中或教师在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交通安全事故;有一人以上伤亡事故即为重大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校应急人员联系电话: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如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三、预案设置
学校根据人员特点把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人员分成: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以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负责处理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联系120进行急救;联系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在交警赶来之前设置好路障,防止二次故事的发生;向校内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
①向交警报告情况;
②向医院要求,
③做好抢救准备;
④向教育局报告;
⑤向校内发出指令。
留校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做好了解情况、做好接应工作。
具体准备工作:
①迅速查清乘车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
②迅速通知应急组及其他有关人员集中;
③根据现场处理组的指令,迅速落实医院、车辆、及有关人员。
机动应急组(刘作建、王振武、杨家寅)。
职责任务: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1、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1)事故出事后,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要在第一时间内应拔打120急救、交警部队,使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救助。
(2)在拔打急救电话后,学校所有教职工均有权、有义务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或组员报告情况;组长根据情况决定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非常特殊可越级上报。
2、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按应急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通知职能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现场处理组),迅速赶赴现场。(留校处理组)立即通知班主任、家属等到位。
3、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必需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有关小组成员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同乘学生或教师的疏散和护送问题,必要时请求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伤员抢救: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积极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险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或教师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教师车祸根据政策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学校可依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调查分析,组建专家调查组,调查组任务是协助学校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写出事故报告。调查组可独立写出调查报告,报教育局、公安局。
五、其他
1、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
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做到:
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的通讯要保证24小时畅通,小组成员在工作日,上班前至清校后一小时内,必须保持通信畅通;
②休息日,上午尽可能开机;
③特殊情况,应做到24小时开机。
2、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向组长(法人)汇报,不迟报瞒报。
3、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严厉的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要送交公检法部门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5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组织协调: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挥
县西片(包括xx国道)
指挥: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
指挥:
城区:、
(4)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现场处置:
a、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要求: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6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所有驾驶员及所有从业人员。
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1、类型:交通伤亡事故、火灾和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原因:
(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超速行驶、酒后驾驶、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
(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台风等恶劣气候。
(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成立公司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陈军副组长:兰贺章
成员:闻锡涛、高金祥
2、应急小组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现场指挥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对副组长以及其他成员进行具体的分工。
(2)副组长:配合组长完成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工作任务,对事故的善后工作进行处理。
(3)成员:完成组长交付的救援任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注意事项
应急救援小组应设在事故发生地附近的安全区域,并且配备防爆照明、高音手提广播、通讯等设备设施。
五、应急保障系统
1、应急救援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事故时,应急救援小组按照组长的指令
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应急工作小组: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救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六、交通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重视安全教育
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月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2、严格检查制度
(1)认真落实车辆定检制度,严格每天的出车、营运、收工的车辆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驾驶。
(2)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3)坚持24小时值班业务
公司应急小组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七、急处置程序
1、驾驶员的应急行动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当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且向应急小组报告.
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驾驶员应该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者人员,抢救伤员。
(2)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
(3)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以及程度。
3、应急行动
(1)应急小组接到事故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且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按照组长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应急小组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应急行动。
(3)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4)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7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新闻办、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2.2.3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新闻办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2.3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3.1.2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3.1.3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3.2预警行动
3.2.1接警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2.2处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4.2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公安部。
4.3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或公安部。
4.4应急处置
4.4.1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4.2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4.4.3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2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5.3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6.2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6.3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单位)组织和参与因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负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护工作,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指定紧急救治伤员的医院。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对事发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道路交通事故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救援需要,依法调集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的优先运输。
6.6治安维护
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现场和局部地区的管制工作;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全力维护事发地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必要时,依法对事发现场或在一定区域内实行紧急状态。
6.7人员防护
在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当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和公安等部门应及时疏散人群。
6.8通信保障
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建立通信调度指挥网络和现场移动通信指挥网络,保障通信畅通。
6.9公共设施
省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煤、电、油、气、水的供给,以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监测和处理。
交通、通信、水利、人防、电力、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的需要并与之相适应。
6.10科技支撑
依托相应的科研、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和综合防范的技术研究。
7.监督管理
7.1宣传和培训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广泛宣传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强化对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和机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组织各级领导、应急指挥和救援人员,特别是进行现场处置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2预案演练
适时组织不同类型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7.3奖励与责任
对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且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4监督检查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省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方案 篇28
一、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井口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领导组具体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和处置工作。镇交通安全及洪灾事故应急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1、指挥协调组
负责对事故处置的`具体指挥和协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救,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道路的抢险抢修,提供运输车辆疏运事故现场人员及物资。
2、安全保卫组
负责现场处置、现场警戒勘查、组织救援、疏导交通、疏散群众、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实施交通管制、事故责任追查和向上级报告情况等。
3、应急抢救组
负责现场抢险、电力输送和排除电力遗留的安全隐患。负责伤员的医疗救护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急救,并指导现场救护及防疫工作,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救灾救济组
协助做好事故家属及伤者本人的安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后勤保障组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