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精选21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
今年,濉溪县给我镇分配自然灾害救助(冬春救助)资金为30万元。根据濉减救办【20xx】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受灾人员冬春期间生活救助工作,确保我镇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不出现非正常现象,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管理
1.救助标准:人均不低于270元,不得平均发放。
2.救助对象确定:户报、村评、镇审、县定。
3.救助资金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这次救助资金发放对象是受灾的困难群众,且必须是冬春期间经各村摸底需政府救助人员台账中的受灾人员。原则对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自救能力差的给予重点救助,即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困难残疾人、一般困难户。按类型分别制定救助标准,总体人均不低于270元。要以重后轻的.救助方式分类施行,严禁平均分配。
二、监督检查
1.由镇安监办、镇纪委查看各村冬春救助有关档案资料是否规范。
2.入户核查,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以慰问金等现象,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
3.各村要及时做好救助资金发放方案。在分配因灾救助资金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平公正发放,不得优亲厚友,认真做好冬春救助资金的填写发放工作,并将各村民主评议、公示等资料收集建立好档案上交镇安监办(附件3上报材料清单)。
4.为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尽快发放到受灾人员对象手中。各村务必于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个人申请书、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粮补卡“一卡通”复印件)一式两份交到镇安监办,同时上传“冬春期间已救助人员台账”等电子文档。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2
为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以及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底困难教职工和困难劳模调查摸底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1.大病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职工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年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未达到领取《低保证》、《低保边缘证》、《特困职工救助证》标准的大病困难职工家庭。
2.困难职工: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倍(目前低保标准为810元)以内,因患病、子女读书、突遭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上述对象,填写附1,并根据《20xx年苏州市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附2进行汇总后上报。
3.在职患重病职工。没有达到1、2条标准的,因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引起困难的职工家庭,填写附。
二、调查摸底时间和要求
20xx年11月16日前,完成各类困难职工的调查工作,附1、2、以电子邮报校工会邮箱xx。
20xx年12月,落实分级帮扶困难职工,各级工会落实元旦、春节走访慰问工作。
20xx年1月7日前,《各基层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统计表》(附4)书面形式报校工会。
三、落实措施,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救助活动
1.明确范围,确定申报口径。原则上单位工会只受理大病困难职工本人的申请,如家属确实患有大重病且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有单位一方开展填报,避免多头重复。
2.严格把握各类困难标准,分类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重点要填写和提供申领职工户口的户号、20xx年度医药费票据的复印、病情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困难职工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卡号,子女就读学校、专业名称、目前年级等相关情况,属于大病困难职工的还需提供家庭收入证明,保证表格信息的完整性,以减少后期核对的工作量。
3.进行全面细致地清理,对不符合建档条的',要立即退档;对已经脱贫脱困的,要及时注销;对符合建档条而未入档的,要及时入档,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困难职工档案资料信息真实、档案完整,不弄虚作假、不漏报,公开透明,程序到位。
4.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公示结果一并上报。
5.结对帮困,互助互济。各级工会要利用本次调查的机会,不断完善本单位的救助机制,对不同程度、不同需求的困难职工进行分级建档,分层帮扶,努力做到帮扶救助全覆盖。各单位要积极推进党员干部与困难职工家庭结对帮扶工作,要积极组织职工加入到互助互济活动中,扩大参保互助队伍,做好服务,倾心为职工构建抵御风险的防线。同时要建立与完善扶贫帮困的长效机制,把节日走访慰问与制度性帮扶相结合。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民生,努力化解民困,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认真解决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20xx年在全镇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xx年2月6日前。
二、人员安排
由联系社区的党政领导安排,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社区工作人员组织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各联点领导,联点办公室在集中慰问期间内必须安排专人到社区上户慰问。
2、走访同时及时掌握特困群众的.具体情况,排调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地方稳定。并对社区五保对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防煤气中毒、失火、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对无房户、危房户重点关注,认真制订和落实帮扶措施。
3、各社区要认真摸查慰问对象,重点关注优抚户、重灾户、特困残疾户、五保户、特困户、特困老干部、特困伤残军人等群体。
4、各社区特困伤残、退伍军人必须慰问的对象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上级要求提供给各单位,请相关社区切实落实到位,且慰问金额不得低于200元/户。
5、请各社区仔细摸排困难在读学生情况,并安排慰问1—2名困难学生。
6、慰问对象慰问资金标准按市级400元/户,县、镇200元/户落实,科局对口慰问资金由社区联系相关科局落实到位,过冬棉被按每个社区4床分配到位。
7、各社区和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开展“送温暖、促和谐”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送温暖、促和谐”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精心安排,认真落实,严肃纪律,确保解困资金及时发放到最困难群众手中。
活动结束后,由各社区将被慰问对象名册、基本情况报社会事务办,由社会事务办汇总后上报县民政局。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4
今年我镇相继遭受了洪涝、风雹等自然灾害袭击,致使11个村社区共计1605人受灾。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重庆市梁平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20xx-20xx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梁平减灾办发〔20xx〕17 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年受灾群众温暖过冬物资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则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也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坚持救灾款物“公开、公平、公正”的发放原则,保证重点、分类施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在冬令和春荒期间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救助对象
冬春生活救助是政府对因自然灾害致使冬春期间存在口粮、衣被、饮水、取暖、医疗等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所给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类: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农经作物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
三、救助范围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并视情况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分配明细
今年我镇共收到重庆市梁平区应急局下拨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救灾物资:冬棉被86床、防寒服33件、棉大衣44件。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5
20xx年,我镇遭受了以洪涝灾害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受灾群众面临生活困难。为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在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欢乐过节、平安度荒,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龙溪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规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布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每一位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他们安全度过冬寒和春荒困难时期。
四、救助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
(二)救助程序
户主申请。由户主向居住地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
村(社区)评议。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和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经村(社区)、支、监“三委”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镇安监站。
镇级审核。镇安监站汇总各村(社区)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并随机抽取10%以上的拟救助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后,集体研究并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对镇上报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救助资金。救助完毕,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及时公布救助情况。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贵州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对冬春期间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
需口粮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现金救助。
(四)时间安排
20xx-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月):按程序确定冬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第三阶段(20xx年2月):全面检查救助措施落实情况,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纪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
村(社区)要落实责任,确保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镇安监站牵头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救助对象审批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及时安排和监督使用冬春救助资金,镇纪委负责冬春救助纪检监察,镇社会事务办、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冬春救助与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的有序衔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救助对象审核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管理服务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和“四公开一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受灾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自救能力大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量,严格实施重点救助、分类救助;严禁层层分配指标到片、到组,严禁平均发放;要以户为单位实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类人员。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助资金和优亲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
镇纪委将对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灾群众生活无保障或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机构,对本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7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8
20xx年,我镇遭受了以洪涝灾害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部分受灾群众面临生活困难。为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在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欢乐过节、平安度荒,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龙溪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规程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布置,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冬春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障每一位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确保他们安全度过冬寒和春荒困难时期。
四、救助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
(二)救助程序
⒈户主申请。由户主向居住地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
⒉村(社区)评议。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和村(社区)民小组调查提名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经村(社区)、支、监“三委”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报镇安监站。
⒊镇级审核。镇安监站汇总各村(社区)初步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并随机抽取10%以上的拟救助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后,集体研究并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
⒋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对镇上报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救助资金。救助完毕,各村(社区)民委员会及时公布救助情况。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贵州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附件2),对冬春期间存在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
⒈需口粮救助的,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⒉需衣被救助的,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救助。
⒊需取暖救助的,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现金救助。
(四)时间安排
20xx-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1月):按程序确定冬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第三阶段(20xx年2月):全面检查救助措施落实情况,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镇纪委书纪和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镇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
村(社区)要落实责任,确保受灾群众在冬春期间的生活得到有效保障。镇安监站牵头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救助对象审批管理,镇财政所负责及时安排和监督使用冬春救助资金,镇纪委负责冬春救助纪检监察,镇社会事务办、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冬春救助与社会救助和帮扶措施的有序衔接,冬春救助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各村(社区)具体负责救助对象审核和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救助对象的'管理服务和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和“四公开一监督”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受灾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和自救能力大小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数量,严格实施重点救助、分类救助;严禁层层分配指标到片、到组,严禁平均发放;要以户为单位实施救助,不能只救助家庭中的某一类人员。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救助资金和优亲厚友、不按程序操作等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四)强化监督检查
镇纪委将对冬春救助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及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而致使受灾群众生活无保障或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督查组织机构,对本村(社区)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9
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减办通[20xx]60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减灾救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成立冬春救助领导小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李俊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登辉具体负责冬春救助常规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坚持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原则。
四、救助范围、程序、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户和因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灾散居孤儿、因灾留守老人、因灾留守儿童及因灾残疾人等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对象确定程序
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组织人员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救助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为20xx年3月—5月)。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节前全部发放救助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过年。
第二阶段(20xx年3月—4月):对第一阶段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5月):全面检查所有冬春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落实情况,对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社区居民小组调查提名。
②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③社会事务办汇总各社区公示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严格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逐家逐户调查核实,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建立相应冬春灾民需救助人口台账报区应急局审批。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受贵州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
1.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3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或口粮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资金救助。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0
今年我县发生风雹、低温冷冻、洪涝等灾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来干旱、洪涝较为严重,全县多数乡镇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我县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冬春救助工作有关政策及规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实施救助;依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社会救助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加大受灾困难群众排查力度,组织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的数量、需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冬春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伤等情况,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坚持救灾款物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款物,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对象、程序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困难优抚对象、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群体,确定为需救助对象。
(二)救助程序。各乡镇根据今年自然灾害情况制定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1、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并张榜公示。
3、乡镇要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4、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5、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由乡镇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
6、建立台账。各乡镇以人为单位建立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救助标准。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可以适当放宽,不得超过最高救助标准。
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具体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金可以适当放宽。各乡镇要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四、救助形式和资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现金发放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五、救助时间与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9月上旬开始,受灾乡镇根据年内受灾情况,对本辖区内因灾困难人口需救助情况进行摸排,通过个人申请、村上评议、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和《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制定冬春救助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冬春救助评估报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电子版)上报县应急管理局312室。
(二)复核抽查阶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受灾人员上报名单进行复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对象的审核、公示。
(三)资金审批发放阶段。20xx年1月,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级拨款通知后,及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乡镇进行资金到户分配、审核,10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报审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行文,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惠农户“一折通”发放,5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到受灾需救助群众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1
根据《施秉县应急局关于印发的函》(施应急函〔20xx〕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体要求,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20xx年d的年初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拨付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必须春节前全部发放完毕。
(二)冬春救助标准。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按口粮补助每人150元测算分配冬春救助补助资金。
五、工作步骤
(一)入户调查阶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监站在前期调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村、组,走进受灾农户家中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实确认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认真开展核实统计,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
(二)确定救助对象阶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即: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民(社区)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收集好需现金救助人员(信用社)存折账号(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账。
(三)实施救助阶段。20xx年1月20日前,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冬春救助人员名单报县应急局,并在1月25日前由镇财政所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款到户,并标注与“冬春救助”有关字样。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各村要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受灾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2
为扎实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要围绕“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则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顾衣被、取暖、住房、就医、就学等其他实际困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分类救助、重点救助
会商乡镇财政、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需救助人员实行分类排队,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实施精准救助。
(三)严格程序、规范透明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要进行公示,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款物监督管理,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冬春救助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冬春救助资金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三、救助范围
因灾造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需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对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给予重点救助。
四、救助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一)统筹安排资金
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的机制,积极会商有关部门优先加大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和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救助群众无“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乡镇财政所办理相关手续)注明“冬春救助资金”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县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
1.拟定人均救助标准。全县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况每人超过600元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同意。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救助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时间:9月30日前
各乡镇应组织财政所、民政所、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人员走村入户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级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各乡镇汇总调查情况后,规范准确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于9月30日前报县应急管理局。
(二)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时间:20xx年12月上旬至春节前
1.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会同财政部门抓紧推进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的制定工作,根据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冬春救助资金总量,结合需救助情况、分类排队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参考市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合理制定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各乡镇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进度,督促村(社区)抓紧实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按照县级冬春救助实施标准,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乡镇、村居社区要对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严格把关,要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同时在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县及乡镇举报电话等。
4.及时发放资金,注重救助实效。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接到上级下拨资金后,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村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资金”字样。资金发放工作完成后,各乡镇应及时将救助相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开。
(三)开展救助情况调查评估
时间:20xx年3月
各乡镇着手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已救助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4月10日前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绩效评估报告报县应急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务必将冬春救助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灾区实际困难并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财政、民政、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工作衔接,健全完善工作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强化资金政策统筹协调,切实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机制和政策有序衔接,确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等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同时,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款物分配、发放等情况,配合本地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成指导组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指导。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求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晋应急发〔20xx〕318号)、《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吕应急发〔20xx〕2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安排好我县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解决好困难群众在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过节,防止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冬春救助资金使用范围
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遭受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灾、地震、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解决其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难,不得用于与自然灾害无关的救助和节日慰问等。冬令救助时段为当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下年3-5月。
三、救助资金的使用对象
1、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要重建或维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2、因灾农作物绝收或减产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3、因灾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4、因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5、因灾造成经济作物严重损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6、其它因灾冬春基本生活困难户。
四、确定救助对象的原则
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死亡失踪、致伤致残,家庭财产严重损失,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五、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及各环节需要留存的资料
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具体步骤如下:
(一)、受灾户提出申请。受灾人员本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因灾需要解决的困难等。本环节需要留存申请书。
(二)、村级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共同组成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名单报乡镇审核。审核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受灾户救助申请书、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资料、近景和远景公示图片,最终上报的救助名单等。近景公示图片要看清公示内容,远景公示图片要有围观群众。
(三)、乡镇审核。接到村委会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后,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核定工作。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救助范围和对象。并在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户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四)、县级审批。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乡镇上报后,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并根据评估分析结果进行审批。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月5日至1月15日,为排查摸底、确定救助对象阶段。乡、村两级要深入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通过对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建立以村为单位、名册到户的《中阳县20xx-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账》,填报《中阳县20xx-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各乡镇要对各村上报的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需救助对象名单,以红头文件形式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第二阶段:20xx年1月16日至20日,为县级审查复核和确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阶段。县应急管理局对各乡镇上报的需救助对象名单进行复核,确定最终的救助对象。同时根据中央、省、市下拨的冬春救灾资金和各乡镇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确定救灾款物数量,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各乡镇根据所辖各村受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制定本级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村级根据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资金数额并参照省级救助标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开会研究具体救助金额。
第三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为救助实施阶段。冬春救助采用实物救助和折合现金救助两种方式。需采用实物救助的,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按照招投标和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待救灾款物到位后,及时下拨各乡镇。乡、村两级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灾款物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救灾款物发放前应在村务公开栏或人员聚集地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救助资金应通过“一卡(折)通”,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并注明“救灾”标记,发放完毕后要保留银行流水凭证。采用实物救助的,发放时救助对象要在相关表册签字确认,建立管理台账。各乡镇必须将救灾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到位,确保救助对象温暖安全过冬过节。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各村要在救灾款物发放完毕以后,将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台账报上级乡政府备案。各乡镇在救助实施完毕后,要做好救助资料的归档、汇总工作,对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进行总结评估,并将相关资料报县应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救灾专项款物发放工作,要把这项工作当做对困难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加以落实。要组织乡、村两级力量,深入开展入户调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数,做到底数清、对象准、情况明,确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时限开展工作,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强化资金监管。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冬令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是救命钱,是高压线,动不得,摸不得。要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县应急管理局将会同监察、财政等部门适时开展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专项检查,对违反救灾款物使用相关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三)做好档案留存与上报。乡村两级要完整保存能够反映灾情管理的基础资料,特别是救灾款物使用过程的下拨文件、会议记录、分配方案、救助申请、账目凭证、公示图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灾款物发放档案,做到灾民救助全程留痕,确保款物发放账目清楚、资料完整、手续齐全。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4
一、活动主题
促进和谐社区,关爱社区弱势群体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
通过实际行动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社区弱势群体。通过组织社区冬至活动,深入了解居民生活,切实帮助社区弱势群体生活问题,使社区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弱势群体度过一个温暖的.冬至之夜。
三、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22日
2、地点、xx社区xx小区
四、送温暖活动重点对象
1、孤寡老人、为老人送去冬至团子。
2、流动困难儿童、为其送去学习文具。
3、残疾困难家庭送上冬至慰问金。
五、活动方式
分片区进行摸底,上报孤寡老人、流动困难儿童、残疾困难家庭各一名,汇总后,根据名单和社区党员一起集体走访。
1、为孤寡老人送去冬至饺子。
2、为流动困难儿童送去学习文具。
3、为残疾困难家庭送去大米、食用油。
俗话说,冬至大如年。冬至社区举办活动,让居民们亲手做汤圆、煮饺子等,在继承和发扬民间传统文化的`同时,也有力地促进了社区邻里之间的和睦、和谐。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5
今年我县发生风雹、低温冷冻、洪涝等灾害6次,尤其是7月份以来干旱、洪涝较为严重,全县多数乡镇农作物受灾,农业设施受损,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我县20xx-20xx年度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冬春救助工作有关政策及规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执行“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实施救助;依照国家《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社会救助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加大受灾困难群众排查力度,组织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的数量、需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及三榜公示的程序核准救助对象,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冬春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冬春救助对象按照因灾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伤等情况,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坚持救灾款物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受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款物,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益。
三、救助对象、程序和标准
(一)救助对象。冬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对象是受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困难优抚对象、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群体,确定为需救助对象。
(二)救助程序。各乡镇根据今年自然灾害情况制定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1、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
2、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会议确定并张榜公示。
3、乡镇要逐户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对公示后确认的`救助对象进行审核,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
4、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5、发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实行现金救助,由乡镇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系统,县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通过涉农资金“一卡(折)通”发放。
6、建立台账。各乡镇以人为单位建立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工作台账,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三)救助标准。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可以适当放宽,不得超过最高救助标准。
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受灾群众,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助的办法自行解决;对缺钱、缺粮又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由政府救助,具体参照甘肃省民政厅制定的冬春救助指导标准,实际发放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优抚对象、残疾困难户等特困群众救助金可以适当放宽。各乡镇要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等因素,制定本地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实施标准。
四、救助形式和资金安排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救助形式以现金发放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下拨的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五、救助时间与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xx年9月上旬开始,受灾乡镇根据年内受灾情况,对本辖区内因灾困难人口需救助情况进行摸排,通过个人申请、村上评议、乡镇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和《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制定冬春救助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冬春救助评估报告,于9月20日前以文件形式(含电子版)上报县应急管理局312室。
(二)复核抽查阶段。县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受灾人员上报名单进行复核抽查,于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冬春需政府救助对象的审核、公示。
(三)资金审批发放阶段。20xx年1月,县应急管理局在接到上级拨款通知后,及时拟定资金分配方案。乡镇进行资金到户分配、审核,10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后上报审批。县应急管理局联合行文,采用社会化发放形式,通过惠农户“一折通”发放,5个工作日内直接发放到受灾需救助群众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主动调查摸底本行政区域内实际困难户,并积极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指导。
(二)健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级履行手续、层层落实档案”的要求,乡镇要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制定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切实把好“三关”,即村民主评议关、张榜公布关、救灾款物发放关,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三)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情况,广泛宣传冬春救助政策和党委、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广泛宣传冬春救助工作进展和社会参与情况。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将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狠抓程序到位、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同时,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监督审计,确保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6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20xx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分工明确,坚持层层动员,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卫健系统火灾防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医疗场所及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组织保障
县卫健系统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县属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
2、严密组织消防检查。县卫健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3、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单位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国“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卫健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隐患排查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等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场所及医疗机构的所有场所;
2、全卫健系统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排查内容:
1、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5、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6、建筑耐火等级、室内装修、外保温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彩钢瓦板建筑;
7、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
(三)扎实做好演练工作。各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四)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各单位消防知识要纳入普法宣传计划,要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各单位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医护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
五、工作措施
(一)各医疗机构召开部署会。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全面分析,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推动消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并将方案及部署情况报县卫健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突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开展全方位、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1、充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员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和灭火技能,及时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水源,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维修保养,确保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定期开展方案演练,提高自我灭火救援能力。
2、各医疗机构全面自查。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活动,加强消防知识学习,12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对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全面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3、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冬季火灾防范措施,采取有力举措,持续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冬季安全用火、用电、取暖基本知识和技能,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逃生基本常识和技能,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熟练掌握。
4、县卫健系统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县卫健系统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普查和抽查、自查和互查、通知检查和不打招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时期和重要节点组织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医院住院病人增加,医疗机构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社会影响巨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要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杜绝火灾为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县卫健局将组织一次全面督查,推动火灾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及时将冬春火灾防控隐患排查情况上报直报系统。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7
根据市总工会、集团工会的部署,旗能公司工会决定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以“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系列活动,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为:
一、指导思想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节前
三、覆盖对象
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
四、实施步骤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规划方案。摸清困难职工数量、至困原因和利益需求,多渠道筹集送温暖资金,为“两节”送温暖做好
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
(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五、具体要求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
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
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8
根据旗应急管理局文件精神,为解决20xx-20xx年度冬春受灾严重,导致部分群众基本生活临时困难问题,结合我镇受灾情况,经研究决定,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为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制定此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救助、生产自救的原则;
2、坚持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
此次下拨的救助资金,是根据各村20xx年受灾情况和自救能力,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予以补助。
三、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
本次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方式,根据各村受灾群众户数及受灾程度严格按照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进行救助,各村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发放程序执行。
四、工作流程
严格执行《阿荣旗冬春救助工作流程》,依照“户申、村评、乡审、旗定”工作程序,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发放形式
救助资金经应急管理局审批后,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户。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本次冬春救助的第一责任人,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认真讨论研究,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到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深入调查,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各村要及时对需救助的受灾群众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严格按照发放程序,准确确定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突出救助重点,对缺乏自救能力的五保户、重灾户、特困户、残疾人特殊家庭等要给予重点救助,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3、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责任。政府将适时组成检查组,对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各村严格按时限要求上报各类材料,因不按时或材料不全造成的后果由各村负责。如发现救助对象不准、发放不及时,造成困难群众上访或基本生活出现问题的,由各村负责并做好上访人员解释说明工作,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19
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省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全省冬春季节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商贸行业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商贸领域安全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州安委会统一部暑,自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在全州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有效地开展商贸领域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实现全县商贸流通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为目标,切实加强以消防火灾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较大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至20xx年3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2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启动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3月25日)。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23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并汇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商场、超市令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要在消防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村研判,针对火灾防控的重点对象和薄弱环节,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各相关企业开展认真自查,严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是否配备运行到位、维护保养是否落实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开展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是否严格执行到位。通过上述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切实加强重要节会期间消防安全检查。要针对元旦、及“两会”等重要节会消费特点,提前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节日期间开展促销活动的'企业提前向消防、商务等部门备并做好相应防踩踏的应急预案,切实维护重要节日、会议期间的三稳定。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
商务局将适时会同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三)切实加强火灾应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健全织指挥机构,明确通信联络方式、可用人力物力、内部职责任务分等内容,切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本单位整体自防救能力。同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公告栏、广播台、电显示屏等设施,重点宣传和提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制定符合本单位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调度,主动研究解决今冬明春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抓好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失职读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和事故报告制度。冬防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领导要坚持在岗带班,掌握情况,通讯畅通,指挥处置得当。要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规定时限报告,严禁瞒报、迟报。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20
一、活动主题:
“这个冬季不再冷”——为城市美容师送温暖
二、活动背景:
冬天快来了,天气会寒冷,环卫工人仍然要每天清晨出门工作。期间会自己带一杯热水,但是这远不足以其饮用,其余热水只有街边商户可以提供,但是,商户提供饮水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我们发起本次倡导活动,带头引起社会关注,倡导商户为环卫工人提供定点饮水处。
为了体现岳阳环保志愿者对环卫事业的重视和对环卫工人的关怀,弘扬环卫工人“宁愿一人脏,换来万家洁”精神,倡导全社会关心环卫事业,关心环卫工人的工作,进一步弘扬环卫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充分发挥环卫工作在城市建设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活动的宣传,让广大市民更加的了解环卫工人工作,了解城市美容师的酸甜苦辣,明白城市是我家,清洁靠大家和城市干净了,环保优美了的道理。
三、活动目的:
1、倡导市民讲文明讲道德,保护环境,更多地关注身边的“马路天使”,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体验环卫工人的艰辛,从自身做起,养成珍惜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少扔一张废纸,用我们的举手之劳共同发起“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为“美丽岳阳、绿色岳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2、关注环卫工人,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当班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时间暂定12月5日~3月5日,可延长)
3、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四、活动时间:
暂定为20xx年12月5日~20xx年03月05日
五、活动对象:
岳阳市环保志愿者携手爱心驿站、巴陵关爱等公益组织,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六、活动范围:
各参与活动公益团队附近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
七、活动流程:
1、12月1日到12月4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环卫部门沟通,让环卫工人得知本次活动。
2、12月5日至12月10日与各团队附近街道上的商户商谈倡导能否提供一个为环卫工人喝热水的固定地点,期间设计制作温暖岳阳环卫工人定点饮水处海报,制作不乱丢垃圾为主体的条幅(与城管联系争得在街上挂条幅的批准)。
3、12月1日至2日联系岳阳各媒体,争取最大社会效应。
4、12月11日至3月5日由志愿者组织为环卫工人送热水(具体送水时间暂定在清晨五点)。
5、如遇大雪天气,组织一次志愿者上街(或火车站广场)扫雪、铲雪。
八、活动物资准备:
海报若干、旗帜两面、条幅一个、保温水壶一个、手套1000双。
九、创意亮点:
创意:你可曾想过,在一天的忙碌之后,我们的城市为何在黎明又恢复了美丽、整洁?你可曾了解,这美丽、整洁背后又是谁付出了辛勤劳动?不错,是他们——一群在大街上默默付出的'`环卫工人,可是我们对这些城市中起早贪黑的“美化师”又付出过多少关注呢?对此,为了召集大家关心,尊重环卫工人,尊重他们的劳动成果,我们开展如下特色活动:
1、在公益团队招募志愿者,保证每个活动有20人左右参加。
2、创意活动:
1)在岳阳市各大街道、社区、市民广场、车站开展“当回环卫工人,体验劳动艰辛”活动,定点宣传,通过志愿者“今天我来扫马路”公益活动,呼吁广大市民关注,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提高大家的环保意识。
2)召集市民与环卫工人交换身份,体验劳动者的艰辛,从而使他们更加爱护环境。
3)为市区环卫工人送温暖:
组织1~3家市区宾馆、酒店,为起早贪黑当班的环卫工人免费提供开水热水、微波炉热饭,免费提供午休场所。让环卫工人在寒冬可以喝到一杯热水,吃上一口热饭,有一个温暖的休息场所。
为当班环卫工人募集送出1000双“温暖牌”手套(有条件可以考虑送冬帽)。
和当班环卫工人聊天,让他们从心底感觉到温暖。
4)召集所有志愿者,携带口号,分不同路线,举办一场特殊的骑自行车、徒步宣传活动。
十、附录:
此策划主要活动时间为活动方案参考,如有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请提前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量照顾大家的时间来共同完成本活动。
冬春生活救助方案 篇21
为有效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度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的通知》(播减办通[20xx]60号)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批示精神,以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为目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减灾救灾,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成立冬春救助领导小组
成立南白街道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李俊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登辉具体负责冬春救助常规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坚持救灾款物重点使用、无偿使用原则;坚持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原则。
四、救助范围、程序、标准及时间安排
(一)救助范围
20xx—20xx年冬春期间存在基本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因灾倒房重建户、因灾致贫户和因灾低保对象、因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灾散居孤儿、因灾留守老人、因灾留守儿童及因灾残疾人等为重点救助对象)。
(二)救助对象确定程序
按照救灾工作“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总体要求,严格遵循“三榜公示”(即:确定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对张榜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要尽快组织人员复核,确实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能纳入救助范围,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救助时间:20xx年12月—20xx年5月(冬寒:20xx年12月—20xx年2月,春荒为20xx年3月—5月)。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2月):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于20xx年春节前全部发放救助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欢乐过年。
第二阶段(20xx年3月—4月):对第一阶段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5月):全面检查所有冬春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落实情况,对本年度的冬春救助工作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整理归档冬春救助资料。
2.救助程序:
①由居民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或由社区居民小组调查提名。
②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救助对象,并进行张榜公示。
③社会事务办汇总各社区公示确定的'救助对象名单,严格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无灾不补的原则,逐家逐户调查核实,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建立相应冬春灾民需救助人口台账报区应急局审批。
(三)救助标准
严格执行受贵州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指导标准(暂行)。
1.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口粮的标准,救助1至6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缺粮月份确定救助数量,按2.5-3元/斤测算,给予现金或口粮救助。
2.衣被救助,按照每户1至2床棉被、每人1件棉衣的标准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缺衣少被实际情况确定救助数量,棉被按150元/床测算、棉衣按100元/件测算,给予现金或衣被救助。
3.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200元的标准,救助1至5个月。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要救助月份确定救助金额,给予资金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