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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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方案

短文网整理的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1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救灾物资调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应急函〔20xx〕36号)要求,确保汛期我市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结合当前全市救灾和物资保障现状,现就做好救灾物资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进救灾物资储备规范化管理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承接好救灾物资储备相关工作。一要全面了解县级救灾物资实物储备现状,摸清家底,按照标准编制好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协调发改、财政、民政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确保汛期紧急转移安置群众所需。二要督促做好协议储备(本救灾物资协议储备特指除实物储备外,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与拥有应急资源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偿服务合同,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能够优先使用这些单位或个人的应急物资,满足救灾需要)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公益等方式,由相关生产企业、大型超市等提供社会化服务,加快构建多元化救灾物资保障体系。三要积极与民政、发改等部门进行对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明确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发放及回收等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二、切实加强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建设

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时效性强、工作量大,要切实加强救灾和物资保障能力建设,为救灾工作提供保障。各县市区要根据应急管理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扎实做好人员转隶工作,配齐配强县乡两级专职救灾物资保障管理人员,强化工作衔接,加大培训力度,确保机构改革后责任清晰、履职到位,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有条不紊、平稳过渡,不断提升突发灾害应对能力。市局拟定于六月中旬召开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培训内容为灾情报送管理业务,县市区要巩固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成果,不断提升乡镇灾害信息员的.灾情报送水平,及时、规范、准确有效地完成汛期灾情报送工作。

三、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

5月24日,市应急局会同市发改委、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市级救灾物资调运的会商纪要》,对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县市区要根据部门“三定”方案职责定位,参照市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厘清责任、明确流程、严格程序,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良性沟通协商机制,尽快建立县级救灾物资调运机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救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进一步强化救灾物资应急调运演练

各县市区要尽快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按照实战要求,在进入主汛期前,结合抗震救灾、防汛抢险等演练活动,强化救灾物资调拨、运输等关键环节的实战演练活动。力争通过开展多灾种、多形式的演练活动,发现短板、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物资调拨程序机制。要强化综合协调,增强与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关键时期救灾物资调运通畅,保障有力。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提高抗旱工作的主动性,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抗旱措施,实现积极应对、沉着应对、科学应对、科学抗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乡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二)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各村迅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干部群众开展抗旱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乡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到各村调查了解旱情,并及时将统计核实情况上报。

(三)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治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四)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相关工作部门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饮水困难。

(五)搞好晚稻及旱粮作物的种子供应。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晚稻种子和秋玉米、洋芋、红苕等旱粮种子调运供应工作,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水稻损失旱粮补。要求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水改旱面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六)抓好森林安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七)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八)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乡预算5万元抗旱救灾经费,重点用于宣传资料、采购运水设备、车辆燃油以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九)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乡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杜绝特殊情况请假,严禁在刚不在位,出工不处理,凡顶风违纪的,严格按《坪乐乡机关事业干部诫勉教育告诫办法》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组织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深化认识,为全面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努力工作

抗旱救灾工作是全乡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乡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乡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积极可行的抗旱方案,务实工作,并每周星期二上报一次情况,为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不懈努力。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3

为充分做好中央防台、防汛预备工作,及时快速地投入抢险救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依据下级指示,结合我连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状况分析

依据下级和中央防汛、气象部门通报,我村次要灾害性天气有台风和暴雨,台风多发生在7、8、9月份;洪涝灾害发生在梅旱季(6-7月)。村辖区河流,一旦受到风险,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有较大要挟。

二、下级用意

基干民兵部队是中央党委、政府和下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下的一支准中央部队,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要挟时,要发挥主力军的作用,踊跃援助中央抢险救灾,力争把灾害、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制,并在抢险中锻炼和摔打部队,进步部队战役力,扩大基干民兵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

三、连首长信念

坚决依照下级的命令、指示,贯彻踊跃、自动,掌握时机,量势用兵,紧密组织的准则,在镇党委、政府的一致领导和指挥下,迅速收拢集结部队,采取就地、就近和机动抢险的手段,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工作,为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任务区分

各排具体任务分配:

一排次要担负青乐河以西的防洪抢险任务。

二排次要担负青乐河以东的抗洪抢险任务。

各排一班为各排值班应急班,其它各班随时预备援助其它地区的抗洪抢险。

五、组织指挥

连成立抗洪抢险领导小组,由张哲锋任组长,由陶建荣副组长。担任抗洪抢险的.组织计划、各项预备工作的检查落实,值班分队的训练抢险举动指挥、协调等工作。

六、用兵权限

凡动用基干民兵部队抢险,普通应由街道抢险救灾部门提出。各排参加抢险,由街道党委、政府和街道武装部报区武装部批准,连担任指挥。各分队进入现场后,要听从街道抢险指挥部门的一致指挥,不得擅自举动。中央要求民兵担负泄洪、爆破任务,无论兵力大小,均须经街道人武部批准。当发现严重险情、灾情、直接要挟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各分队应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并可边举动边报告,预先进行专题报告。

七、保障措施

1、情报保障:各单位要了解汛情、灾情,明确中央领导用意,并及时上报。

2、通讯保障:由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担任。

3、车辆保障:由交通部门担任。

4、器材保障:由街道防汛部门担任。

5、生活保障:经费由街道政府一致处理。

6、各单位要做好思维动员、明确任务、落实人员,保证部队能按时收拢,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4

为有效应答我村可能发生的天然灾害和参加全县组织的抢险救灾任务,及时组织民兵抵御天然灾害,最大限制地缩小人民群众的损失,圆满完成抢险救灾任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固和经济持续发展,依据下级指示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状况判断

依据我村天文天然条件及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突发性天然灾害状况,在我县局部地区发生地震、森林火灾、洪涝灾害是可能的。

1、 震情。我村处于国家公布的地震最活跃区域内,历史上也曾多次发生过地震。一旦发生大的地震,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经济建设形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汛情。我村沿河有4个点与河滩相连,每年6至9月份(防汛期),顺便是7、8两个月期间(大汛期),降雨量较集中,阴雨绵绵,来势凶猛,破坏性极大。

3、火灾。我村属于干旱少雨地区,冬季高温,持续时间较长,尤其是中条山区,夏季气候干燥,山上尽是干燥柴草,容易发生荒火灾害。

二、次要任务

依据下级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可能担负以下几项任务:

(一)抗震抢险任务。迅速组建民兵抢修分队、医疗救护分队、重要指标警戒分队、民兵物资保障分队参加抗震抢险工作。

(二)抗洪抢险任务。迅速组建民兵抢修分队、医疗救护分队、重要指标警戒分队、民兵物资保障分队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三)防火救灾任务。指挥森林防火分队,迅速携带配备参加灭火救灾工作,并组建民兵医疗救护分队、民兵物资保障分队开展保障工作。

三、举动准则和信念

坚决贯彻下级关于参加抢险救灾无关指示精神,依照县联结指挥部一致部署,立足“抢大险、救大灾”的思维,采取属地担任与机动援助相结合的手段,踊跃组织辖区民兵投入抢险救灾,圆满完成各项抢险救灾任务。参加抢险救灾举动应遵照以下准则:一是增强预测,充分预备;二是缜密协同,靠前指挥;三是就近用兵,科学抢险;四是增强防护,确保安全。

四、力量编成

(一)民兵援助分队:由一班组成,次要任务是担任我村行政机关、油库等重要指标的援助和维持次序工作;

(二)民兵抢修分队:由应急排组成,次要任务是担任重要交通道路、设备等抢修工作;

(三)民兵救护分队:匠礼村卫生所、卫生兵、二班组成,次要任务是运输及救治伤员。

六、组织指挥

民兵抢险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领导组,担任指挥工作。组长由民兵指点员和连长担任。

七、无关保障

(一)政治工作保障:由书记担任,次要任务是:组织相干人员,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二)配备器材保障:由连长担任,次要任务是:组织力量依照规定做好配备器材保障工作。

(三)后勤物资保障:由一班长担任,次要任务是:组织力量预备各种后勤保障物资,做好所有保障预备。

(四)运输车辆保障:由二班长担任,次要任务是:同无关部门协调,完成运输车辆保障工作。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5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救灾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我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服务“智造高地活力惠阳”,融入“双区”建设的大局,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广东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惠州市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惠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惠阳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年)》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区发改党组〔20xx〕22号会议纪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救灾救助工作文件精神,围绕“建立集应急救灾、应急物资和应急安置于一体的国家储备体系”加快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救灾物资储备、调拨、运输的使用机制,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储备管理单位

将现有储存管理的区级救灾物资搬迁到惠阳区粮食局沙田粮食管理所(下称沙田粮所)仓库储存,并负责落实区政府救灾物资的储备任务以及入库、调拨、轮换、回收和安全储备等日常管理工作。(沙田粮所位于惠阳区沙田镇东明管理区彭屋路口平龙公路旁,距沈海高速沙田出口约300米,交通便利,占地面积约2572平方,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单层仓库两栋(每栋占地400平方米,层高7.2米,共800平方米),办公综合楼一栋(共五层,占地约11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单层层高7.5米钢构厂棚300平方米,门卫值班室一间(占地约40平方米),晒场空地300平方米。按民政部20xx年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对沙田粮所仓库作适当的消防设施改造(改造费用另行向区政府请示)可作为储存和管理现有救灾物资。

三、工作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应急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标准、年度购计划的采购和动用指令下达。

2、负责对沙田粮食管理所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监管并按相关要求开展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二)区沙田粮食管理所

1、负责区级应急救灾物资的储备、保管维护、轮换、回收、应急调运和配送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救灾物资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2、负责储备仓库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仓库安全管理等工作。

3、负责按相关程序组织救灾物资的调运、配送和回收等工作

四、人员配置

根据民政部20xx年编制《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实际,沙田粮所救灾物资储备库配置8名日常管理及维护人员。

五、经费安排

根据《惠州市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当前我局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将已纳入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预算的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经费110万元(具体金额根据财政批准预算金额及实际业务情况可进行调整)划分为:

(1)管理人员工资共8人x12月x5873元(惠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平均数)=563808元;

(2)救灾物资管理经费为3900000元〔上年度累计救灾物资储备价值x8%(广东省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312000元;两项共计875808元按季拨付给沙田粮食管理所,主要用于仓库占用费、仓库维护、物资储备保险费、物资维护保养费、清洗消毒费、调拨装运费、管理人员经费、办公水电费用等;

(3)储备管理经费224192元(具体金额根据财政批准预算金额及实际业务情况可进行调整)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使用,主要用于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日常行政管理、咨询评估服务、冻猪肉储备管理、质量检测及计划的应急救灾物资和方便面类、食品代储费用等。如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及财政核定经费调整,储备经费及储备管理经费按规定也相应调整。

六、监督管理

(一)救灾物资承、代储企业主动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检查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

(二)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救灾物资损毁和丢失,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对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救灾物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6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二、共同推进职责落实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方应要加强与市防指办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物资调运工作顺利开展。当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时,由市防办向烟台市防办申请调拨烟台市级防汛物资。市发改局、市联社作为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要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回收及发放等其他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7

为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区直有关部门防汛责任段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现将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目标,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对标先进,激发热情,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能力建设,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

指挥部主要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并配合城区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下设三个抢险组。

(1)工程组组长:行业各企业经理为成员,主要负责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

(2)房管组组长:主要负责全区公产住房的防抢险工作以及开发公司、工程公司在建工程、热力公司在建工程和锅炉房、所辖物业小区、区直管危旧房屋及办公用房防汛抢险工作。

(3)机关组组长:主要负责局机关及家属区防汛抢险。指挥部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局属的防汛救援应急分队,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随时备勤。

局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行业各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并制订防汛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在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城区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防汛排涝的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统筹安排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一)协助和督导万庄镇防汛工作。协助对所包堤段在汛期的堤身安全,按要求备好防汛物品。协助做好龙河段万庄区域左堤和右堤的防洪抢险工作。重点对:三小营西涵洞、杜各庄入水口、天村南水闸、倘户营水闸、齐营东水闸、大五龙水闸(二个)、韩各庄闸,杜各庄村南入水、天村涵洞、王场北汇水洞、四干渠泄水洞、李场泄水闸、旧天堂河入口等部位要严加防守。及时与分包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所包责任段的情况及防汛物品的准备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要求随时通报水情。

(二)工程防汛抢险。突出重点,强化暑期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重点是在建工程。由承担施工的企业负责。具体要求:施工场地排水畅通;建筑物资怕淋怕淹部位加强防护;库存物资、器材防止雨淋水淹;施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动力设备及线路确保安全;工人宿舍防倒塌伤人等。企业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制定落实夏季作业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等,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地沟油进入施工现场,保障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和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遇有灾情或险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上报。

(三)公产住房防汛抢险。主要由区房管局负责。对全区公产房加强巡视检查,发现汛情,立即组织抢险、修补和处理。

(四)城区防汛抢险。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调度,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由工程组负责分别组建由四个公司组成的防汛救援队伍,由区指挥部和局指挥部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堤防堵口及河道工程防洪抢险等。

(五)单位自身防汛。对本单位、本企业的机关住地、库房、等凡有人、房、物的地方,一处不漏地视具体情况做出充分安排。

(六)防汛物料准备。对工地及危旧房抢险,各单位要尽其所能,备足应急物料,冻结重要防汛物资,保障防汛需要。所有备料都要编号、登记、挂牌,汛期不过不得挪用。

四、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在整个汛期,领导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汛情和指挥联络,局机关设立汛期专用电话。各直属单位务必将汛期值班表按要求及时上报区建设局办公室。

(二)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力戒侥幸心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有备无患,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做好防汛工作,不断提高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应对能力。

(三)要快速行动,立即开展汛前检查。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对自身防汛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立即整改。

(四)要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防汛安排。要顾全大局,服从统一调度指挥,确保万无一失。房管组、工程组、机关组及直属单位所组建的抢险队,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

(五)要团结协作,顽强作战,勇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8

为全力做好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区直有关部门防汛责任段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现将防汛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目标,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对标先进,激发热情,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能力建设,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系统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

指挥部主要负责全系统防汛抢险并配合城区防汛抢险工作。指挥部下设三个抢险组。

(1)工程组组长:行业各企业经理为成员,主要负责在建工程的防汛抢险;

(2)房管组组长:主要负责全区公产住房的防抢险工作以及开发公司、工程公司在建工程、热力公司在建工程和锅炉房、所辖物业小区、区直管危旧房屋及办公用房防汛抢险工作。

(3)机关组组长:主要负责局机关及家属区防汛抢险。指挥部下设防汛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调度局属的防汛救援应急分队,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人员组成。随时备勤。

局属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及行业各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成立相应机构并制订防汛工作方案。

三、主要任务

在区政府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城区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防汛排涝的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统筹安排城区防汛排涝工作。

(一)协助和督导万庄镇防汛工作。协助对所包堤段在汛期的堤身安全,按要求备好防汛物品。协助做好龙河段万庄区域左堤和右堤的防洪抢险工作。重点对:三小营西涵洞、杜各庄入水口、天村南水闸、倘户营水闸、齐营东水闸、大五龙水闸(二个)、韩各庄闸,杜各庄村南入水、天村涵洞、王场北汇水洞、四干渠泄水洞、李场泄水闸、旧天堂河入口等部位要严加防守。及时与分包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所包责任段的情况及防汛物品的准备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要求随时通报水情。

(二)工程防汛抢险。突出重点,强化暑期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行动工作。重点是在建工程。由承担施工的企业负责。具体要求:施工场地排水畅通;建筑物资怕淋怕淹部位加强防护;库存物资、器材防止雨淋水淹;施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动力设备及线路确保安全;工人宿舍防倒塌伤人等。企业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制定落实夏季作业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等,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地沟油进入施工现场,保障作业人员身心健康。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演练和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遇有灾情或险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准确上报。

(三)公产住房防汛抢险。主要由区房管局负责。对全区公产房加强巡视检查,发现汛情,立即组织抢险、修补和处理。

(四)城区防汛抢险。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调度,做好城区防汛工作。由工程组负责分别组建由四个公司组成的防汛救援队伍,由区指挥部和局指挥部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堤防堵口及河道工程防洪抢险等。

(五)单位自身防汛。对本单位、本企业的机关住地、库房、等凡有人、房、物的地方,一处不漏地视具体情况做出充分安排。

(六)防汛物料准备。对工地及危旧房抢险,各单位要尽其所能,备足应急物料,冻结重要防汛物资,保障防汛需要。所有备料都要编号、登记、挂牌,汛期不过不得挪用。

四、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在整个汛期,领导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汛情和指挥联络,局机关设立汛期专用电话。各直属单位务必将汛期值班表按要求及时上报区建设局办公室。

(二)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力戒侥幸心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做到有备无患,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行动做好防汛工作,不断提高暴雨、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应对能力。

(三)要快速行动,立即开展汛前检查。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对自身防汛工作进行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立即整改。

(四)要强化组织观念,严格执行防汛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防汛安排。要顾全大局,服从统一调度指挥,确保万无一失。房管组、工程组、机关组及直属单位所组建的抢险队,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严格服从指挥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

(五)要团结协作,顽强作战,勇于奉献,以实际行动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完成防汛抢险任务。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9

为做好我市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全力保障防汛抢险抗灾工作,现根据《烟台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龙口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认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调运工作

(一)物资调用分工

市防指办负责协调各镇街区,市发改局、应急局、住建局、水务局、消防大队、交通局、公路中心等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工作,上述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各自防汛抢险抗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的同时,根据市防指办调用指令按照程序组织调出,确保我市突发较大洪涝等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及时、足量保障到位。

(二)防汛物资调拨程序

1.需调运防汛抢险物资时,市防指办向市发改局、市联社等有关单位发出物资调拨函,调拨函中应明确以下内容:调拨物资的原因、名称和数量、调运(入)地点、调拨时限、接收单位、联系人等基本内容(附件1)。调拨函应同时抄送至相关镇区街道知悉。

2.有关单位依据调拨函,按照物资调运流程,包括正常情况和特殊情况(附件2),按时限要求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移交给物资申请单位,并按规定履行好交接手续。

3.物资申请单位收到调拨函后,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做好调运、接收等工作,并在调运工作完成后,物资接收单位将有关情况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送市防指办及市相关物资储备单位。

二、共同推进职责落实

(一)建立协商机制

各相关物资储备单位要建立协商机制,各方应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工作进展高效、顺利开展。负责物资调运的同志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尤其是进入汛期后,要加强纪律保证,有关人员要随时接听电话,各方要强化协作配合意识,时刻关注天气情况,关注洪涝灾害发展趋势,认真做好物资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

各方应要加强与市防指办的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推进物资调运工作顺利开展。当市级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时,由市防办向烟台市防办申请调拨烟台市级防汛物资。市发改局、市联社作为市级防汛物资储备单位,要参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做好救灾物资的购置、储备、调拨、使用、回收及发放等其他事宜,确保救灾物资管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开展。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为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我市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义乌勇立潮头、勇扛旗帜、勇当标兵,加快建设世界“小商品之都”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以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我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救灾工作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坚持标准引领。开展“标准化+基层政务公开”课题研究,探索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更新和完善。

3.坚持服务基层。立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求,围绕试点领域,积极探索便捷的公开方式,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救灾政务公开实施规范,为在全省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提供参考。20xx年7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理清事项。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

(二)编制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流程。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完善公开渠道。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救灾公开信息主要在网站和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8月15日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救灾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清单。

(二)完成公开事项梳理(20xx年8月15日前)。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简化流程,减少群众提供的材料种类和梳理,完成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三)完成救灾公开流程优化(20xx年9月底前)。根据省级主管部门要求优化需要优化的流程事项。

(四)制定政务公开实施规范(20xx年11月底前)。在省级主管部门及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对政务公开标准总体框架体系进行内容充实、完善,实施规范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充分调研实际,形成政务公开实施规范。

(五)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底前)。围绕试点规范,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自查、电子监测、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发现并改正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试点规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履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标准化管理职责,强化工作小组的牵头、协调和监督职责,有效发挥民政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实施中的主导作用,形成“职责清晰、运行高效”的救灾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格局。建立省级、县级两个层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标准建设的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

(二)明确进度要求。20xx年年底前完成规范草案的主要内容,并开展规范试运行;20xx年6月底前完成规范的专家评审,形成规范报批稿。

(三)抓好制定环节。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组织编制,广泛征求意见,严密试点运行,完善标准体系。确保标准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为我省救灾政务公开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救灾物资库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规范当前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切实保障“温比亚”台风灾害受灾群众生活,根据民政部《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规程》(民函〔20xx〕221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灾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鲁民函〔20xx〕236号)、潍坊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潍民函〔20xx〕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切实增强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政治性强、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管好用好救灾款物,直接关系到当前抗灾救灾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灾区群众热切期望。各镇街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明确纪律要求,切实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物资资金筹集和发放

各受灾镇街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抢险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抗灾救灾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多方筹集物资资金,及时调拨,确保当前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要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应急救助效率,及时高效向灾区调拨急需的资金和物资,并快速、有序、精准地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解决好受灾群众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确保应救尽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三、明确使用范围和救助标准

(一)坚持使用原则。救灾款物的使用坚持“专款(物)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是保障自救能力较差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非自然灾害救助,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向无灾地区拨款,不得漏发、错发、抵扣各种欠款,不得用于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无关的建设项目或开支。

(二)严格使用范围。

1、灾害应急救助。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临时性生活困难。

2、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3、过渡期生活救助。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4、倒塌、损坏房屋恢复重建补助。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三)明确救助标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属地管理”原则,综合受灾人员情况、经济状况、自救能力等确定,按不低于以下标准进行救助:

1、因台风灾害转移安置应急救助,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时间不超过10天(因灾紧急转移人员,集中安置的由各镇街区统一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发放生活救助资金);

2、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每人不低于1万元;

3、过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时间不超过3个月;

4、对因灾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恢复重建,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并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给予相应补助。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或易地重建补助,按户均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由市级制定标准,镇街区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按户均不低于20xx元给予补助;

5、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按每人不低于9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

上述各类救助标准,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家庭、困难独居老人、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可适当提高。

四、规范发放程序和手续

(一)确定救助对象。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具体程序是:受灾户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二)公示及登记造册。救助对象确定后,应在救助对象所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救助类别、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以及举报联系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镇级民政部门制定花名册,按照花名册发放救助物资和资金。市民政局要以户为单位建立救助对象台账,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人数、时段、总量)、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情况、联系电话等。

(三)救助资金发放。生活救助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的银行卡(存折)中。特殊情况下难以实行社会化发放,或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利于迅速开展应急救助、影响应急救助效率的,可由镇街区确定采取其他方式发放。因失能、智障等原因无法到金融机构领取救助款的,可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救助对象,也可由救助对象委托相关组织或监护人代为领取。因情况紧急未能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已经发放的救灾物资和资金,要抓紧补齐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救助物资发放。集中发放的物资,要在灾区就近就便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直接向受灾群众发放,并吸收受灾人员代表参与发放工作;对确实无能力领取救灾物资的老弱病残人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代领。分散发放的,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将救灾物资直接发放到户。所发放的救助物资由救助对象签收。

(五)规范登记建档。镇街区民政办要规范救助台账,整理归档,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系统填报建档,及时跟踪记录救助物资资金发放情况。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救助对象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及发放记录等原始材料及时存档备查,相关档案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健全完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

(一)健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各镇街区要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设立专户,明确科目,实行专账管理,专人管理,专款专用。救灾款物的发放要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原始凭证和记录要妥善保存。要主动向社会公开救灾资金和物资的来源、数量及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加强救灾物资从采购到发放入户的全过程质量监管,物资出库、发放前要认真组织质量检查,确保不合格的物资不出库、不发放。严格执行救灾物资采购、保管、调运、接收、使用、回收、销毁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品种按照民政部《救灾物资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标准确定,救灾物资使用结束后,未动用或者可回收的回收类救灾物资,由市民政局组织回收、暂存。对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回收类上级救灾物资,由市民政局统一进行排查清理。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各镇街区要严格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发放抽查制度,确保救灾物资和资金发放的准确性。

(三)进一步加大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接受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发现问题要认真查处,严肃问责,坚决整改。对违反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规定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受灾群众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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