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网整理的中止申请书(精选12篇),快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止申请书 篇1
申请人:xx
地址:xx
负责人:xx
职务: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中止审理HT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山东省xxxx局税务行政决定一案。
事实与理由
HT房地产有限公司诉山东省xxxx局税务行政决定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在案,案号为:(20xx年11月14日向山东省公安厅移送《涉税案件移送书》(鲁xx移[20xx年度至20xx年度采取多列支出,少列收入、不列收入等手段偷逃税款,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涉嫌偷税犯罪,现已立案侦查。申请人认为HT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偷税犯罪一案的审理结果,对本案事实的查清及税务行政决定的认定具有决定作用,本案须以山东省公安厅已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尚未审结。
为彻底查清本案事实,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合法公正的审理本案,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一条:“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之规定,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致敬!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中止申请书 篇2
申请人(上诉人):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该公司董事长。
联系电话:137788xxxxx
请求事项:申请人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因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理由如下: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四川省眉山市xx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称,不是事实。现在,该案许多法律事实,如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应不应该支付定作合同价款,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应不应该承担产品责任,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系何种法律关系,等等,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四川省xxxx化工有限公司与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称中,隐瞒了事实的关键部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办理。
另,重庆蟠龙印务有限公司诉讼中,20xx年7月28日变更了部分诉讼请求事项,按举证规则,须重新确定举证及答辩期限。这样的行为只能滋生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不是解决问题态度。
综上可见,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本案诉讼。一审中,也已依法申请中止诉讼,原审枉法不予理睬---如此这般,无助于解决问题。
此致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5月2日
中止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孙兰琴,女,1953年12月出生,汉族,宁波顶丰特种紧固件有限公司总经理,住舟山市普陀区东海中路25号606室,联系电话: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审理王重银诉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事实与理由:
王重银诉申请人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12月8日立案审理,案号:(20xx)甬北民二初字第526号。现申请人公司发现王重银在将其股权转让给申请人之前,存在抽逃出资、非法侵占公司资产的.犯罪嫌疑,已向江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江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准备立案侦查。王重银抽逃出资、非法侵占公司资产的行为有害申请人的股东利益和受让股权的价值,故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对本案的审理,待江北区公安局侦查结果出来后再行恢复。
特此申请
此致
江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孙兰琴
代理律师:
20xx年x月x日
中止申请书 篇4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村,法定代表人:程**,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男,19**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码3623241********1517。联系电话156****5631。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xx]第**号和铅劳人仲[20xx]第**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严**已经于20xx年**月**日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申请人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贵委于20xx年**月**日向申请人送达了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材料,并定于20xx年**月**开庭审理此两案。 申请人已于20xx年**月**日就饶人社伤字[20xx1**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向上饶市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现上饶市人民政府已经依法受理,但还未作出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为工伤还没有最终结论。 现特向贵委申请中止审理该两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作出终局裁决时,再恢复审理此两案。恳望贵委依法准许!
此致
铅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煤矿
20xx 年**月** 日
中止申请书 篇5
申请人:铅山县港东金钢煤矿,住所地:铅山县港东乡邓村,法定代表人:程xx,煤矿投资人。
被申请人:严,男,1971年8月7日生。
申请事项:申请贵委中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铅劳人仲[20xx]第22号和铅劳人仲[20xx]第27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中止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案由:交通事故纠纷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法中止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7日18时,第一被告驾驶小型面包车沿桃园仙居小区西门由北向南行驶,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乘坐车内的申请人受伤住院,至今未治疗终结,特申请中止审理本案,望贵院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中止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男,xx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男,xx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X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X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X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
中止申请书 篇8
申请人(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___年___月___日
中止申请书 篇9
一、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自然人死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自然消灭,但是有关财产的争议没有得到解决,需要等待是否有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表示愿意参加诉讼的,则诉讼程序将恢复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愿意承担诉讼权利义务的,诉讼不宜继续进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一方当事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则不能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在法定代理人确定之前,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并、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终止的,其权利义务应当由承受其实体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清算组等承担,在尚未确定承受人的情况下,中止诉讼。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不可抗拒的事由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一方当事人因此而不能如期参加诉讼活动的,应当中止诉讼。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本案与其他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或刑事案件有牵连,这些案件的处理对本案有重大影响,如果这些案件尚未审结时,就难以对本案作出正确的处理,只能中止诉讼。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这是一个弹性条款,由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中的复杂情况灵活掌握。人民法院认为诉讼应当中止的,则裁定中止诉讼。
二、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三、行政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中止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皱伟琼
被申请人:李金艳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
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皱伟琼
二O一x年十二月5日
中止申请书 篇11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中止审理公司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理由:
一、云南齿轮厂的法人主体的资格尚待另案确认
20xx年5月18日,云南齿轮厂就已经改制出售,按照改制要求及法律规定,云南齿轮厂作为国有经济的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消亡,云南齿轮厂的净资产已全部出售,被收购的资产重组成立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与申请人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完成了对云南齿轮厂的收购工作。20xx年5月10日,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的合资合作合同》,该合同已实际履行至今,但由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相关报批及工商手续,也不注销云南齿轮厂,导致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未能登记确认。20xx年12月1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该案审理的结果将影响到云南齿轮厂的法人主体资格及承继者。相应地,在云南齿轮厂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适格之原告究竟是云南齿轮厂还是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尚属不确定状态。且云南齿轮厂现有的工商登记显示的法定代表人林开祥,早就被国资委免去厂长职务,显示的经济性质仍是国有经济,这与云南齿轮厂的客观现状严重不符。
二、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关系及性质待另案确定
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涉及的生产场地的使用,实际上是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之间《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协议》的履行,从20xx年5月10日至今,在履行过程中还有大量的资金往来、机械互调、共同销售、收益分配等履约行为。现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求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生产场地的使用费用,收回生产场地,实质是拒不履行《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协议》。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向昆明中院所提起的诉讼,就是为了确认和理顺双方之间的收购云南齿轮厂的合资合作行为,因此本案的合同性质和关系以及最终的处理,都有待于另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的审理结果。
综上,在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案件的起因是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生产场地的提供是履行《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其中一部分。20xx年12月11日在贵院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一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要求支付所谓的生产机床的零件费用;二是另案物权确认纠纷,要求支付使用加工机床的设备费用,返还加工机床的设备,以及在贵院尚未开庭的收回场地,支付场地租赁费用的纠纷,均表明美国云南投资公司、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已没有国有法人资格的云南齿轮厂拒不履行履行收购云南齿轮厂的实施方案,拒不履行《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将履行行为割裂,逃避《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违约责任。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即是《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是否履行、如何履行应由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判,因此本案的合同关系、性质均应在中院另案裁判生效后,才能认定。
另由于云南齿轮厂的国有法人主体已经终止,云南齿轮厂的主体身份以及债权债务的归属均须在确认和理顺《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后才能确定。因此,本案中原告的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关系的性质及处理都有待于另案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的审理结果,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三)款“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款关于“本案必须以另一审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的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特申请中止审理本案,请求贵院批准,以维护审理程序的公正性,保护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此致
昆明市五华中级人民法院
中止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西安市甲公司与西安市乙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西安市乙公司诉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所涉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由于在合同签订主体、拆迁房产权属、被拆迁人资质等方面存在争议。西安市丙公司已向贵院另案起诉,请求确认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无效,而贵院已立案受理。
由于本案西安市乙公司与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必须以另案某某诉某某确认合同无效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案已立案受理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_________________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本案与该相关另一案,案由缘于同一合同,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中止审理申请,请依法裁定。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